洛克菲勒回憶錄 · 第十一章 平行事業

洛克菲勒 《洛克菲勒回憶錄》
戰爭結束後,除了大通以外,還有其他責任需要我投入精力。其中最重要的是我的妻子和孩子們,以及洛克菲勒家族事宜,特別是在國際關係、城市事務、文化和教育領域。隨著時間的推移,所有這些領域對我來說都變得至關重要,花費著我更多的時間,構成了我的——只能這麼形容——「平行事業」。 穩固家庭生活 我的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挑戰是重新建立與妻子和孩子們的聯繫。我首先在紐約建立了一個永久性的家,在那裡,他們在經歷了戰爭年代我那到處漂泊、充滿了不確定性的歲月之後,能夠感覺到安全。 在戰爭時期,佩吉在第五大道找了一個公寓,我回來的時候他們正住在那裡。1947年10月,我們的第四個孩子、第三個女兒佩吉就是在那裡出生的。她成了後來所謂的「第二序列」中3個孩子的第一個。理察(我們總是稱他為「迪克」,那是我們心愛的朋友迪克·吉爾德的名字)和艾琳都是在間隔兩年後出生的。即便只有3個孩子,我們也顯然不得不搬家了。 佩吉在東65街找到了一棟房子,恰好符合我們的需要。那棟房子有足夠的房間供我們這個成員不斷增長的家庭使用,而且氣氛非常友好,幾乎就像是棟鄉村房屋:寬敞的客廳里,18世紀英國松木板,房子的後面有一個小巧玲瓏的花園。我們在1948年年中將它買了下來,並在20世紀結束前一直把它當做我們在紐約市的家。 周末的時候,我們帶孩子們去波坎蒂克山,先是去家族地產圍牆裡面的斯蒂文斯屋,但沒過多久,我們就帶他們去我們自己的家。我剛離婚的姐姐巴布斯決定離開波坎蒂克外那棟漂亮的紅磚喬治屋——那是1938年請莫特·施密特專門為她設計的——搬到長島的奧伊斯特貝。母親知道我們想要一幢大一些的鄉村房屋,就說服巴布斯把房子賣給了我們。哈得孫松屋——那是我們給房子起的名字——隔著一條公路位於家族地產的對面。它包含40英畝的土地、一棟僕人房屋、一個馬廄、幾個花園和菜園,以及一些穀倉——正是我們想要的鄉村住所。 我和佩吉還在緬因海岸建立了一個夏季基地。在我的童年時代,夏天是在芒特迪瑟特島的艾里度過的。我就是在那裡學會了駕駛帆船,對大自然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我要我的孩子們也能接觸到這些東西。戰前,佩吉曾經幾次跟我一起去那裡看望我的父母,跟我一樣熱愛高山,熱愛沿海島嶼。令我們欣喜的是,我父母主動提出讓我們使用離海邊很近的西方別墅——那是一棟樸實無華的新英格蘭白色木板房。當父親知道我們在那裡住得很快活時,他慷慨地將房子送給了我們。 收支平衡 一年之內買下3棟住房的唯一真正弊端是我們需要大量的家具來填充那3處相當大的住宅。這就形成了一種沉重的資金壓力,因為我自己並沒有本錢,依賴的是1934年父親為我建立的信託資金的收入——該部分收入到1946年達到了稅前100多萬美元。 最關鍵的是「稅前」二字。戰爭期間,超過100萬美元的收入適用的稅率提高到了接近90%——對我來說,在先扣除了15.3萬美元的慈善捐款之後,1946年的稅款為75.8萬美元。結果,我可以自由支配的收入還不到15萬美元。因此,儘管總收入達到了100萬美元,我手裡可以花費的資金顯然很不起眼。 我和佩吉從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要節儉開支,但我們兩人都希望自己擁有的東西質量上乘。戰爭結束後不久,我們有幸遇到了英國經銷商塞西爾·特納——他剛剛在倫敦的多徹斯特酒店啟動了他的古玩經銷商交易會(Antique Dealers Fair)。塞西爾明白我們在資金方面的局限性,但認同我們對家具裝飾質量的重視度。他向我們伸出了援手,教我們如何辨別質量、發現贗品。多年來,他幫助我們以我們能夠支付得起的價格購買了許多18世紀英國高級家具。 我們對古董的熱衷還擴展到了瓷器、銀器和玻璃器皿方面,而這種品位是受我母親和露西姨媽的影響——她們兩人都是積極的鑑賞家、收藏家。也許對我們兜里的錢來說,幸好我們是在完成了房子的家具配備之後才開始對法國印象派和後印象派繪畫產生興趣的。 多虧了佩吉才華橫溢、品位高雅,又懂得節儉,因此我們沒找過一個室內裝修師,就將就著裝飾了我們的幾個家。佩吉取得了裝修師的執照,這樣她就能以30%的折扣價購買家具。作為一名裝修師,佩吉開發自己才能的第一個機會出現在我們剛剛成婚的時候——父親告訴她說,如果她願意負責的話,他就出錢裝備、裝飾斯蒂文斯屋。她在很短的時間裡就逛遍了周圍的商店,尋找批發價格中吸引人的家具、地毯和布藝。讓父親感到驚訝和賞識的是,佩吉用5 000美元就買下了所有必備物品!多年來,佩吉將我們的幾個家收拾得精巧迷人。雖然我們的經濟能力提高了,但我還是能夠感覺得到這種品位和典雅。 兄弟同心 1946年年初,當我們兄弟5人回到紐約重新開始我們的生活的時候,父親依然是家族辦公室的「統帥」,是洛克菲勒家許多慈善事業公認的道德首領,是巨額家族財富的主人。不久,顯而易見的事實是,如果想讓父傳子的過程進行得更快,且符合我們對未來的展望,那麼兄弟之間在對待父親的問題上必須結成統一戰線。 內爾森在戰爭之前就率先要將我們這代人組織起來。他建議我們定期會面,談論各自的事業,同時探討我們在共同感興趣的問題上如何能夠合作。剛開始的時候,我們大約每兩個月會面一次,地點通常是在「娛樂房」,有時是在某個兄弟的家裡。 兄弟間的會面達到了一個實際的目的:一方面能夠更加有效地管理家庭事務,另一方面讓我們大家有機會在更加個人層面上保持彼此之間的聯繫。我們5個人的興趣很不相同,在某些方面還相互衝突,但我們之間保持了對彼此的基本尊敬和感情,其主要原因正是這些定期聚會——這一點,並非所有富裕家庭都能實現。 我們邀請阿比參加我們的聚會,但她沒有興趣。我們還曾請父親跟我們一起聚會,但他也謝絕了。一想到要同時面對他的所有兒子,他似乎很不是滋味,幾乎有受到威脅的感覺,也許是擔心我們可能會拋出某個大家意見一致而他卻不同意的決定。母親原本一定會樂於參加,但我覺得,在父親已經謝絕了我們的邀請之後,她跟我們在一起會感到彆扭。因此,她也拒絕了,結果我們只是自己聚會。 我的哥哥們一致推選我為大家的秘書,負責作記錄,因為我是最小的,而且是「唯一的博士」。在我們兄弟聚會的38年期間,我一直擔當這個角色。在後來的許多年裡,我們各自從事著迥然不同的職業,日程安排都非常緊張,定期聚會已屬不可能。不過,無論在哪一年,我們的聚會都至少達到每年兩次。 我們的聚會是從1940年開始的。起初,大家不過是彼此通報各人的活動和計劃。但是,不久我們就認定,在慈善事業這個領域,更加密切的合作是很有益處的。我們每個人都會收到幾個慈善組織的年度請求,而每個人往往都會根據各自的喜好和經濟情況作出不同的反應。我們認為,在我們捐獻給猶太聯合募捐協會(United Jewish Appeal)、天主教慈善機構(Catholic Charities)、新教福利機構協會(Federation of Protestant Welfare Agencies)、聯合醫院基金會(United Hospital Fund)、紅十字會和聯合黑人大學基金會(United Negro College Fund)這樣的機構時,將我們的饋贈集中起來就會更有效率、更有效果。該決定的結果是在1940年年底成立了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Rockefeller Brothers Fund, RBF)。在剛成立後的頭12年里,RBF沒有捐贈。相反,我們每個人每年都捐獻各自收入的一部分。父親的高級慈善顧問阿瑟·帕卡德擔任主席,幫助我們確定資金的分配。 10年以後,我們每人給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的年度捐贈已經達到了一個高點,可以用來支持我們當中某個人創建的機構,或者我們當中某個人在其中擁有特別利益的機構。比如,內爾森創建了美國國際協會(American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AIA),以便為巴西和南美其他國家的農民提供農村信貸和諮詢,有點類似美國政府的農業發展計劃。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成了該項努力的主要資助機構。在許多人意識到人口這個至關重要的問題的緊迫性之前很久,約翰就為急速增長的世界人口構成的危險深感憂慮。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為約翰的人口委員會在其運作的早年提供了關鍵性支持。隨著時間的推移,基金會為我們提供了一起合作的機會,並形成了能夠反映我們那代人價值觀念和人生目標的一種慈善哲學。 從父親手裡購買洛克菲勒中心 戰爭結束後,我們兄弟會面時談論的最重大的主題是洛克菲勒中心的未來。在運營的頭18年里,該項目沒有能夠產生足夠的收入來完全沖抵利息和稅收,更談不上分攤都市人壽保險公司和父親的債務了。自從20世紀30年代中期項目竣工以來,父親承擔洛克菲勒中心的經營赤字已經將近10年。截至1944年年底,父親一共已經投資1.2億美元:5 500萬美元的普通股,6 500萬美元的無息票據。結果是,父親擁有的普通股價值低得可憐。 儘管如此,戰前在洛克菲勒中心擔任過幾年總裁職務的內爾森看到了該地產巨大的長期潛力。他確信一旦償還了債務,它就會成為價值越來越大的資產。他鼓勵我們幾個兄弟利用好他所看到的「巨大機會」,讓父親將中心的普通股賣給我們。在徵得了我們的同意之後,內爾森就此事催促父親。父親雖然看到了他的觀點有理的一面,但解釋說自己並不是一個完全自由的代理。在他出售自己的股票之前,他必須取得哥倫比亞大學和主要債權人都市人壽保險公司的允許。保險公司很痛快地答應了,但哥倫比亞大學卻是在修改了租約之後才表示同意。修改後的租約包含了絕對性擔保條款,即租金必須支付、普通股不得出售給家族之外的任何人。另外一條補充條款規定,只要原始債務沒有完全償還,就不得分紅。我和我的哥哥們同意了這些苛刻的條件,因為我們相信洛克菲勒中心的長期經濟前景是輝煌的。但是,只要哥倫比亞大學還是地主,租約里有些限制性條款將繼續限制著中心的靈活性和市場銷售能力。 1948年,在解決了這些複雜事宜之後,父親以220萬美元的評估價格將他擁有的洛克菲勒中心的股票賣給了我們。我們兄弟5人獲得了洛克菲勒中心的所有權:包括坐落在黃金地段上、出租率達到100%的11棟大樓,每棟44萬美元。然而,獲取公司的所有權意味著承接其8 000萬美元的欠債:欠人壽保險公司2 000萬美元,欠父親6 000萬美元。1950年,我們償還了人壽保險公司的最後一部分貸款,第二年又向父親支付了200萬美元的欠款。 剩餘的債務問題,使家族內部的關係變得緊張起來,直到問題得到了最終解決。1952年,父親已經78歲,他那從來就不怎麼強健的身體已開始衰老。他的律師們越來越擔心擁有中心的票據對他的地產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我們買下普通股後不久,內爾森建議父親放棄債權,這樣我們就能動用必要的資金,以實現中心的現代化改造以及可能的擴建。父親反駁說,如此他就要支付2 600萬美元的饋贈稅,因此他拒絕了。由於消除債務不可行,我們建議父親把票據交給亟須捐贈的洛克菲勒中心。事實上,內爾森的態度十分強硬,甚至威脅說,如果父親不同意我們的提議,他就要辭去洛克菲勒中心董事長的職務。父親最後讓了步,把票據給了洛克菲勒中心。這樣,他便有效地解除了他與洛克菲勒中心的經濟關係,將其管理權完全交到了我們手裡。 父親捐贈給洛克菲勒中心的5 770萬美元對我們這代人來說意義重大。隨著洛克菲勒中心在後來的17年里還清了債務,洛克菲勒中心逐漸積累起捐贈資產,使它有能力支持新的項目,而在過去,這是不可能的。洛克菲勒中心成了我們這代人最重要的聯合慈善事業,是我們支持在人口、環保、經濟發展、城市事務和基礎科學研究等領域裡運作的機構的主要渠道。 洛克菲勒中心後來成了我們兄弟幾個以及我們的繼承人越來越具有價值的投資。但是,對父親來說,這個項目幾乎是全面的經濟虧損。他總共投入了5 500萬美元的普通股、6 500萬美元的個人票據。(這還沒有計算為進行這些投資而產生的「機會成本」——在大蕭條期間以谷底的價格出售證券,主要是石油股票。)他的1.2億美元總投資獲得了出售普通股的220萬美元,而票據的償還只有750萬美元。很少有人認識到,儘管該項目對他的後代產生了長期的效益,父親卻因為在大蕭條期間勇敢地決定繼續建設洛克菲勒中心而直接損失了1.1億多美元。 購買波坎蒂克地產 兄弟間聚會的另一個重要議題是3 300英畝的波坎蒂克地產的未來。到了20世紀40年代末,地產轉讓帶來的稅相當高,因而必須採取措施來處理父親的潛在地產問題。 在沒有通知我們任何一個人的情況下,內爾森找父親討論將波坎蒂克地產賣給我們的問題。父親有點猶豫,因為他在年輕的時候親自負責設計並建造了「基魁特」,並且在他的監督下,它已經被開發成全美最漂亮的地產之一。可以理解的是,他並不情願放棄在他的大半輩子中意義如此重大的那塊地產的控制權。但是,內爾森接著暗示說,如果他拒絕出售,那麼我們誰也不會有興趣繼續留在這裡。雖然這其實有點誇大其詞,但父親在他認為的兒子們的最後通牒面前,同意立刻出售。 1951年1月,父親成立了希爾斯地產公司(Hills Realty Company),將整個地產整合了進去,並因此獲得了價值70萬美元的股票。第二年,他將所有的希爾斯股票賣給了我們兄弟5人,為自己保留了終身權益——在我看來,這是一種合理的折中。在整個資產的沒有分割的所有權中,我們每個人只花了15.2萬美元就各自取得了1/5的股份。 家族資產的重組 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的高稅率迫使我和我的哥哥們尋找一條理智的途徑來重組我們的主要資產,以便創造更多的收益,提高資本價值。洛克菲勒中心是我們最大的單項資產,因此我們的主要目標是要清除它那被分割的所有權——哥倫比亞大學擁有土地,我和我哥哥們擁有大樓。在我們買下普通股幾個月以後,我們請韋布–耐普房地產公司的總裁威廉·澤肯多夫來分析我們的可能選擇。比爾建議我們成立一家新公司來購買土地和大樓,將債務分攤到25年的周期里。當我們帶著這個提案找到哥倫比亞大學的時候,他們斷然拒絕。 比爾接著建議重組中心的財務結構,以充分利用房地產收入的優惠稅務待遇。他所說的關鍵是,房地產公司——其賺取的利潤中50%以上來自租金和相關收入——適用的稅率為7%,而所有其他公司適用的稅率是淨收入的50%。自從我們買下洛克菲勒中心以來,其的收入穩步提高,1952年幾乎翻番達到了190萬美元。比爾強調說,我們可以從證券那裡取得幾乎與其相同的收入,同時仍然符合條件適用最低的公司稅率。 但是,這裡有一個大問題。哥倫比亞大學的租約遠遠不只是確定了年度土地租金,它實際上控制著中心財務結構的各個方面,禁止我們對中心的財務結構進行合情合理的改動。比如,我們必須在任何時候在一個監管賬戶里保持1 400萬美元的美國政府債券,以擔保租金的支付;中心的流動資金必須保持在3 000萬美元的水平,其中可以用於投資股票的不得超過25%。這就是說,洛克菲勒中心投資組合的90%必須投入到低收益的政府債券中,每年獲得的利息回報還不足2%。 如果洛克菲勒中心想取得更高的收入,用於更新設備、償還債務,那麼我們就必須說服哥倫比亞大學修改租約里這些過時的懲罰性規定。 哥倫比亞大學的律師和會計師們看清了我們的意圖——如果洛克菲勒中心得以擴大、獲利更多,那麼對於哥倫比亞大學和我們家都是有利的。他們最後同意取消監管賬戶和流動資金方面的限制條款,但其前提是大幅度提高租金。1953年年初,我們開始了新的投資計劃,正好趕在股票大幅度升值之前。事實證明,我們對戰略和時機的把握是英明的。 希爾斯地產公司是一個截然不同的挑戰。公司唯一的收入來源是我們為其投資組合添加的證券,用於支付波坎蒂克地產的維持費用。我們從7%的公司稅率中獲益的唯一途徑是通過增加房地產資產來減少收入。為了實現這一點,我們通過希爾斯貸款購買曼哈頓卡萊爾飯店的權益,後來又用它換取了穆爾斯頓購物中心和位於新澤西州愛迪生的一個工業園中多得多的權益。最後,我們還提高了上東部帕克–貝耐特拍賣場的地租。這些不動產創造了可觀的收入,用於沖抵希爾斯股票市場的收益。我們通過這種巧妙應用稅收規範的方法來沖減這個時期我們在其他收入渠道上的個人所得稅和公司稅。 慈善傳統 洛克菲勒家族的慈善傳統樸素無華。它要求我們慷慨施捨,積極投身於我們的社會和國家事務中。這是父親年輕的時候自己學到並悉心教給我們的管理信條。我們作為一個家族極其幸運,我們有責任對我們的社會有所回報。 雖然父親希望我們每個人都能參與與家族關係密切的某一個或數個機構,但我們同時也可以自由追尋我們自己的興趣。吸引我的是教育和文化機構的工作,尤其是芝加哥大學、洛克菲勒醫學研究院和現代藝術博物館。我在20世紀30年代的旅行和我在戰爭時期的經歷提高了我對國際事務的敏銳性,而我又通過積極參與美國外交協會、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和紐約國際中心的工作,進一步提高了在這方面的意識。另外,為拉瓜迪亞市長工作的日子激起了我對城市生活複雜性的濃厚興趣——這種興趣如今表現在我在威斯特徹斯特縣規劃委員會的工作和在創建晨邊高地有限公司中的帶頭作用,該公司是美國處理城市衰敗和市容建設問題的第一個私人項目。 徹底改造洛克菲勒研究院 讓我第一次接觸教育機構管理的是洛克菲勒醫學研究院理事會。父親一直是祖父於1901年創建的這個機構發展的驅動力,到了20世紀40年代末,他仍然是該機構7人理事會的總裁。父親倍感驕傲的是研究院的科學家們在生物學、病理學和心理學領域的開創性研究,以及他們的研究對醫治傳染病——比如黃熱病、梅毒和肺炎——的實際影響。 父親更加支持研究院的根本使命——對科學知識的追求。他明白,生物學的基礎研究必須先行,研究結果的直接應用是自然而然的。佩頓·魯斯在發現癌症病原方面的重要研究;艾伯特·克勞德、基思·波特和喬治·帕拉德在細胞結構和功能方面的研究;奧斯瓦爾德·埃弗里、科林·麥克勞德和麥克林·麥卡蒂關於DNA攜帶遺傳信息的發現等,這些是洛克菲勒研究院的真正的衡量標準。這些進步改變了科學探索和醫學實踐的性質,實現了祖父和父親在1901年創建該研究院時內心確定的使命。 雖然擁有豐富的歷史,研究院在20世紀40年代末卻站在了十字路口上。它在領導人選、科學使命和資金方面都出現了嚴重問題。父親計劃在1950年退休,獲得諾貝爾獎的神經生物學家、院長赫伯特·加瑟博士也將於幾年後告老還鄉。父親認為一直擔任理事職務的約翰會繼承他在理事會領導的位置。但是,1946年年初,約翰決定辭去理事會的職務,專心致力於威廉斯堡修復協會和洛克菲勒基金會的事業。於是,很明顯,我將不得不承擔家族在這個關鍵性研究機構中的責任。 1950年,我接替了父親的職位後,我們的首要任務是確定研究院如何生存,以及更加根本的問題——是否應當生存下去。事實上,理事會中有一些人的確支持解散它的想法,因為它的最初使命已經基本完成。對我來說,這不是一個值得考慮的選擇。但是,我們需要確定研究院在生物醫藥領域內應該具體扮演什麼角色。 資金也是個重要的問題。祖父捐獻了這個研究院,父親補充了資金和土地用於研究院的擴建。多年來,資產組合管理有方,截至1950年資產已經升值到了大約1億美元。但是,為了保持它的徹底獨立,研究院從來沒有接受過政府的資金援助,甚至沒有接受過其他個人的資助,因為父親認為這樣就會削弱研究人員在開展他們認為至關重要的工作時的獨立性。結果,到了20世紀30年代中期,費用超過了收入,被迫減裁人員,這對研究範圍造成了負面影響。如果不作政策上的修訂,允許我們尋求新的收入渠道,那麼研究院就有降級到二流機構的危險。 我們需要對研究院進行綜合評估。在我的促進下,理事們請德特勒弗·布朗克博士——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校長、國家科學院主席、洛克菲勒研究院科學顧問理事會成員——主持一個委員會來進行評估。作為一名德高望重的心理學家和生物學家,布朗克相信獨立科學探索的關鍵作用,賞識研究院的開創性工作。但是,他和委員會的其他成員——包括我——認為,如果研究院要在一個更具競爭性、更富有挑戰性的環境中生存,就必須進行變革。 布朗克委員會用了1年的時間審查研究院的科研工作以及財務和設備設施方面的資源情況。我們還諮詢了世界各地幾十位領先的科學家和教育家。我們的審查結果表明,研究院徹底獨立的時代已經過去,我們需要用強大的教育部分來補充我們的基礎研究,並增強其與外部世界的聯繫。 50年來,研究院是由一批志同道合的學者運作的。每一個獨立實驗室的負責人都可以自由地、以自己的方式確定研究課題,只需要符合自己的準則和同類科學家的評判。偉大的物理學家玻爾稱這種體系為「科學共和國」,它在過去運行得很好。我們任何人,尤其是德特勒弗·布朗克博士,都不想干涉科學自由。但是,這種自由必須根據加強集中指揮、擴大合作、增強對資金現實方面的意識等需求進行適度調整。 布朗克是委員會中的主要推動人。隨著研究的深入進行,人們越來越感覺到他應當是加瑟博士的繼任者。最後,在理事會的熱情支持下,我說服布朗克離開他在霍普金斯大學的職位,成為洛克菲勒研究院的新院長,任務是推行大家所提議的改革。 事實證明,布朗克在1953年執掌研究院後,給研究院帶來了「新生」。他的首要任務是將研究院改造成一所生物醫科大學。他幾乎立刻開始了轉制過程。1953年年末,理事們投票決定,按照紐約州的法律成立一所有資格授予哲學博士和醫學博士學位的大學。與此同時,我們將研究院理事會與科學顧問理事會合併。新理事會任命布朗克為總裁,我成了董事長。1954年,我們取得了新執照,但我們直到1965年才將研究院的名稱正式改為洛克菲勒大學(Rockefeller University),其主要原因是情感上的眷戀。 布朗克還迅速採取行動,邀請數學家、實驗室和理論物理學家、心理學家,甚至一小批哲學家加盟師資隊伍,以擴大大學的學科範圍。獨立實驗室系統被保留了下來,但引進了學術頭銜,從前的「研究院成員」改成了更加通俗的「教授」——儘管人們常常很不情願。 1955年,我們錄取了第一批大學生,共10名。為了保持研究院的長期傳統,他們在一名資深科學家的實驗室里進修,學習第一手的學科基礎知識。布朗克任職期間堅持在錄取前親自面試所有的候選學生,以強調最高水準。 所有這些改革都要求額外投入資金,而布朗克相當擅長尋找新的收入來源。在杜魯門和艾森豪威爾執政時期,他在創建國家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和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中扮演了關鍵的角色。這兩個機構成了美國在科學研究方面的主要資助人。從20世紀50年代末期開始,他們的年度預算中有相當一部分投入到了洛克菲勒大學中。 在此期間,我和布朗克專注於擴大大學的基礎設施。我們增建了一棟9層樓的實驗室大樓、一棟大學生和博士後宿舍、一個禮堂和一棟漂亮的國際風格的住宅——那是我的朋友華萊士·K·哈里森設計的。 我在擔任董事長期間——直至1975年我的任期結束,生物科學領域在發現了基因是由DNA組成之後取得了重大進展——也就是基因革命。這一發現,正如醫學歷史學家劉易斯·托馬斯(Lewis Thomas)所描寫的那樣:「開闢了生物革命的道路,將繼續改變我們對大自然的認識。」 如今,在重新定義了使命、調整了管理結構、再次激活了資金渠道之後,洛克菲勒大學繼續在科學技術方面起著樞紐作用,尋找著與健康相關的生命中最為複雜的問題的答案。我們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給研究院帶來的「新生」是這個過程中關鍵的第一步,是我為自己在其中起到了作用而倍感自豪的一步。 阿爾傑·希斯和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 1947年初春的一天上午,我在大通銀行對外部當經理助理的時候,接待了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新總裁的來訪。阿爾傑·希斯個子瘦高,長相英俊,舉止和藹、優雅,很有魅力,我立刻喜歡上了他。一番寒暄以後,希斯告訴我說,我已經被推選加入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的董事會,希望我能夠同意加盟。 該基金會是在1910年由安德魯·卡內基(Andrew Carnegie)創建的,為的是追尋他自己在預防戰爭、建設有效的國際法律體制方面的興趣。哥倫比亞大學校長、諾貝爾獎獲得者尼古拉斯·默里·巴特勒(Nicholas Murray Butler)已經領導了基金會20年時間,使之成為美國最受尊敬的基金會之一。巴特勒剛剛退休,希斯被選為他的繼任者。 對於如此年輕的人來說,希斯的事業令人仰慕。他畢業於哈佛大學法學院,曾經在費利克斯·法蘭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門下學習,然後又在高級法院為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工作過。新政期間,他在農業部和司法部工作,後來又調到國務院。他在國務院一直工作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曾經隨美國代表團參加過雅爾達會議——這一點在他後來被指控為蘇聯間諜的時候引起了一片驚慌。 被邀請加入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的董事會,我感到受寵若驚——該董事會中有不少顯赫人物,包括德懷特·D·艾森豪威爾將軍和IBM的創始人托馬斯·J·沃森。董事長是著名國際律師約翰·福斯特·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我被推舉加入董事會,正是由於他的緣故,因為我在上大學的時候就認識了他和他的家人。福斯特以冷酷、嚴厲、古板著稱,但我所認識的他卻很有幽默感,我們相處得很愉快。他的女兒莉莉亞斯是我上大學期間一小圈朋友中的一個,也是佩吉的密友之一。事實上,20世紀30年代末,在我追求佩吉的時候,她總是跟杜勒斯夫婦一起住在他們在的紐約城鎮。 我向內爾森提起希斯的邀請時,他悄悄地對我說,聯邦調查局的一位高層官員曾經警告他,有可靠的情報表明希斯是個蘇聯特工。我向福斯特報告了此事,福斯特表示不相信。鑒於福斯特的聲望、經驗和堅決反共的名聲,我認可了他的判斷,於1947年5月加入了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的董事會。一年以後,對阿爾傑·希斯的間諜指控成了頭版新聞。 當時,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的董事會成員們忙於項目和基金會地理位置等日常瑣事。事實上,董事會會議總是在爭論是否將我們的總部從紐約遷往華盛頓的問題,以及我們應當租用還是建設自己的場地問題。我們最後同意留在紐約——而紐約的具體地點又是個問題。 我找到了比爾·澤肯多夫,他提出用他在第一大道西面買下的一個建築場地——新的聯合國大樓將矗立在其對面。雖然該地區仍然充滿了廢棄的屠宰場和破舊的商業建築,但比爾覺得聯合國和其他相關項目會永久性地改變這個地區。他建議我們在地價大幅攀升之前買下那塊地皮,然後建設我們自己的大樓。 董事會裡幾個比較保守的董事認為這個計劃風險太大,批評了用基金會有限的資金在一個沒有把握的地點投資建設項目的方案。基金會資深的財務總監反對該項目,辭去了在董事會的職務,因為他預計該項目會讓我們破產。但是,董事會絕大多數成員支持這個提案,尤其是在我說服了溫思羅普·奧爾德里奇在一樓開設大通分行以後。大樓完工後,我們將大樓的很大一部分出租給非營利機構,輕而易舉地應付了抵押貸款的月供。正如比爾·澤肯多夫所預測的那樣,聯合國周圍立刻成了紐約的黃金地段之一,直到今天仍然炙手可熱。 與阿爾傑共進晚餐 對希斯的指控於1948年8月開始公之於眾。在眾議院非美活動調查委員會(House Un-American Activities Committee, HUAC)作證的時候,《時代》雜誌前編輯、承認自己曾經是共產黨員的惠特克·錢伯斯指認,希斯是20世紀30年代中期他所在的黨組織的一個成員,是蘇聯諜報網裡的一分子。當錢伯斯在國會大樓外面重複這些指控的時候,希斯控告他誹謗,從而開始了數年裡轟動全美的法庭戰爭。錢伯斯的指控過去幾個月後,卡內基的董事會聚集在一起,吃了一頓我所參加過的最尷尬的晚餐。希斯一到,氣氛就變得緊張起來,而當我們開始就座進餐的時候,他兩邊的椅子都是空的。我覺得這樣太尷尬,便坐在了他右邊,哈維·邦迪坐在了他的左邊。來自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的心直口快、性情暴躁的律師威廉·馬歇爾·布利特坐在我的右邊。布利特年事已高,耳朵很背,在晚餐期間不斷大聲絮叨希斯為什麼是個叛徒、為什麼應當立刻從基金會開除他。我往前探著身子,徒然地想護著希斯免受口頭攻擊,但布利特執拗的聲音穿透了房間的每一個角落。 晚餐後,希斯告退,這樣董事會就可以討論第二天的日程安排,包括是否繼續聘用他的問題。董事會逐個徵求我們的意見,大家一致同意立刻開除希斯,直到輪到我表態,我表示不同意,說指控畢竟只是指控。在希斯被裁決有罪之前,我們必須將他當做一個無罪的人來對待。我建議說,最好讓他請假一個時期,因為在當前情形下他無法有效地在基金會工作。湯姆·沃森等人支持我的觀點,最後董事會作出讓步,讓希斯帶薪休假。他接受了這個提議。 希斯–錢伯斯一案一直拖到了1949年——希斯沒有被判決犯有間諜罪,而是因為在國會面前否認自己認識惠特克·錢伯斯而被判偽證罪。直到1996年他去世的那天,希斯一直否認自己是蘇聯間諜,他的支持者繼續堅持他無罪。在證據齊全了以後,我覺得他看來的確像個蘇聯特工。 另一方面,同樣顯而易見的是,機會主義政客們在利用希斯的案子來攻擊新政,反對美國發揮更大的國際作用,聲稱共產黨已經滲透到了聯邦政府,並把它當做全面「國際陰謀」的一部分。因希斯案件而激起的情感標誌著我們的政治生活中出現了一種危險趨勢。從那時起,無論是左派還是右派,都將個人當做魔鬼,肆意攻擊我們的政府機構,以便將他們自己的固執而過激的意識形態強加在其他人身上。最後,我成了這兩個極端的最佳攻擊目標。 私人秘書 沒過多久,我就意識到,我需要有人幫我處理大量的外部事務。戰後的幾年當中,處理這類關係的家族辦公室幾乎完全由父親提供資金。除了法律、財會和投資服務外,還有20個職員在為我和我的兄弟姐妹管理著大量的社會和非營利活動。父親的慈善顧問阿瑟·帕卡德以及他的年輕助手達納·克里爾幫我處理非營利活動,但他們都無法發揮私人秘書的作用。 1947年,我聘請了埃莉諾·威爾克森做我的私人秘書。她是個專業速記員,擅長安排社會活動、處理各種複雜事務。埃莉諾是此後30年我工作中的頂樑柱,與我的銀行秘書埃德娜·布魯德爾密切合作,保證我的日程安排不會失控。這兩位出色的女性組織能力強,辦事效率高,與人打交道細緻而有策略。 1951年,我決定增加一名私人助理來管理我越來越大的慈善事宜。一番搜尋之後,我傾向於聘請我在巴黎服役時期的同事沃倫·林奎斯特。戰後,林迪在大通銀行工作了5年,然後給格雷斯公司(W. R. Grace and Company)的董事長R·彼得·格雷斯當助理。 林迪幫助我處理我在洛克菲勒大學、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紐約國際中心以及許多其他機構中的活動。他負責我的通信和日程安排,跟我一起策劃我在各個機構里的作用。林迪後來在指導我個人的大型房地產投資方面起到了主要作用。隨著林迪越來越全面地介入房地產事務,隨著我的個人活動和責任的增加,我又另外聘用了一些人。理察·達納和德沃斯·史密斯都是我多年的朋友,在戰爭時期曾經跟我一起在歐洲服過役。來自特威德米爾班克的年輕律師約翰·布盧姆(傑克)被安排在家族辦公室,協助林迪工作。 我賦予我的下屬們相當大的自主權,雖然我們定期在一起討論。他們每一個人以及他們的繼任者——理察·E·薩洛蒙、小約翰·B·戴維斯、艾麗斯·維克托、帕特里夏·斯莫利、克里斯多福·凱南、彼得·J·約翰遜和馬尼·S·皮爾斯伯里——工作都盡心盡職。他們大大地拓展了我的工作範圍和影響力。沒有他們,我永遠無法平衡我在大通銀行的工作和我的「平行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