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菲勒回憶錄 · 第三章 孩童時代
我於1915年6月12日出生在西54大街10號我父母的家裡。他們的家並不是范德比爾特家族和第五大道其他人建造的那種帶有角樓、雉堞圍牆和豪華舞廳的莊園,但也絕不是簡陋的房屋。當時,它是紐約市最大的私人住宅,有9層高,屋頂有一個封閉的遊樂場。下面是壁球館、體操房和私人醫務室,醫務室是我出生的地方,也是家裡人得了麻疹、腮腺炎之類傳染病時去的地方。二樓有一間音樂室,裡面有一架風琴和一架大鋼琴;我父母就是在這裡招待一些著名藝術家演出的,比如帕德雷夫斯基(Ignacy Jan Paderewski)和博里(Lucretia Bori)。
藝術氛圍
屋裡到處都是來自世界各地的藝術品,其風格和時代反映了我父母彼此相去甚遠的品位和個性。母親的品位是折中型的,她喜歡包括歐洲和美國的古代藝術和當代藝術。她對當代美國藝術家的興趣產生於20世紀20年代。在市中心藝術館主人伊迪斯·哈爾伯特的指導下,母親買進了希勒、霍珀、德穆思、伯奇非爾德和戴維斯的作品。也正是在這個階段,母親結識了利利·布利斯和瑪麗·奎因·沙利文,她們也對現代藝術充滿激情。她們三人擔心,才華橫溢的藝術家們沒有什麼希望在舊式博物館中露臉——即便有機會,也要在他們去世以後。她們決定建立一家現代藝術博物館,展示當代藝術家的作品。正是由於她們的努力,現代藝術博物館(Museum of Modern Art, MoMA)才有可能在1929年問世。
雖然父親為母親提供了充足的資金,用於她的個人需求,但她並沒有獨立的資源用來購買昂貴的藝術品。莫奈、馬奈、德加、馬蒂斯和其他藝術家的油畫都是她力所不能及的。相反,她購買了這些藝術家中一部分人的複製品和素描畫,最終積累了相當的數量,其中很大一部分後來被她捐給了現代藝術博物館。
父親不喜歡現代藝術。他認為它「不像生活」、醜陋且令人焦躁不安,拒絕母親把當代藝術品掛在家裡他常去的地方。在尊重他的同時,她不改初衷,興趣越來越濃厚。1930年,母親把設計師唐納德·德斯基——他後來監管了廣播城音樂廳(Radio City Music Hall)的裝修——留下來,將10號住所7層原來的兒童遊樂室改造成了一個藝術長廊。
父親那相對比較傳統的品位主宰了房子其他部分的設計,雖然母親的影響和良好的品位在那些地方也表現得十分顯著。母親完全贊同父親對古典和經典藝術的欣賞,包括文藝復興時期和後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母親熱愛美(無論是在什麼地方看到的美),但父親的品位卻局限於比較傳統的和現實主義的藝術形式。
10號住所整修之後不久,我父母就沒有地方存放他們購買的一些大型重要物品了,於是他們又買下了毗鄰的房子。10號住所的3個樓層的牆壁上開了幾道連通門。父親就在這裡展示著他最喜愛的一些作品,包括18世紀哥白林(Gobelin,歐洲古典纖維藝術)的10張掛毯——《盧卡斯之月》(The Months of Lucas)——那原是為路易十四編織的——和15世紀早期法國哥德式的一套掛毯——著名的《獵捕獨角獸》(Hunt of the Unicorn)。
我很喜歡獨角獸掛毯,常常帶客人穿過掛著那些掛毯的房間,一幅一幅地向客人們講解被追捕的獨角獸的故事。其中有一個客人是紐約州的州長阿爾·史密斯——當時他是我姐姐婚禮上的一個客人,他耐心地聆聽著我的講解,後來給我寄來一張他個人的照片,並簽字「給我的朋友戴夫,阿爾·史密斯」以示感謝。20世紀30年代後期,父親將這兩套掛毯都送給了紐約大都會博物館(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那套獨角獸掛毯在曼哈頓島北端附近翠亨堡里都市修道院藝術博物館中依舊顯得很有特色。
父親為之驕傲、歡欣的是他收集的大量中國明朝和清朝康熙時期的陶瓷。1913年,他就買下了J·P·摩根公司(J. P. Morgan)大量收藏品中的很大一部分,並且終身保持了對這些美輪美奐物品的濃厚興趣。他收集的康熙時期的物品中有很多是巨大的寬口陶器,它們比我小時候的個頭還要高。它們被安置在特別定做的台子上,展放在10號2層幾個房間裡的顯著位置。那些陶器看上去磅礴宏偉——有種排山倒海的氣勢。他還買了許多小一些的物品,包括神話傳奇動物和人物的塑像,色彩細膩,巧奪天工。我的腦子裡至今還能想起一幅畫面——那是他用放大鏡在檢查自己打算買下的陶瓷,要確保那些陶瓷未曾破損、修復過。
母親也喜愛亞洲藝術,但是她更喜歡中國和朝鮮的更加古老時期的陶瓷和雕塑,以及亞洲其他地區的佛教藝術形式。她在12號有一間屋子,我們稱之為「佛教屋」,裡面有許多佛像和觀音像,屋子裡的燈光調得很暗,整個屋子瀰漫著濃郁的焚香味道。
母親在收藏方面還有一個搭檔,是她的大姐露西。露西姨媽從小就幾乎全聾了,你必須站到離她很近的地方對著她的耳朵大聲喊,才能讓她聽見。儘管有此殘疾,她卻是個意志堅定的旅行家。在20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她週遊世界,走訪了許多偏遠的地方,而當時旅遊是一種比現在危險得多的活動,尤其對未婚婦女來說。1923年,露西姨媽乘坐火車在北京和上海之間旅行的時候,遭到了土匪的襲擊。火車上有數人被殺,她也被綁架了。她被放在驢背上藏進了深山,當時,土匪的計劃是要挾持她索取贖金。當土匪們聽說政府的軍隊在窮追不捨的時候,便突然將她拋棄了。露西姨媽在半夜時分摸索著來到一個帶有圍牆的村莊。她沒有獲准進去,便在一個小窩棚里過了夜,直到早晨才被允許進村。那天晚些時候,她才獲救。
無論到什麼地方,露西姨媽都要購買藝術品——而且常常是在偏遠的地方,以最低廉的價格購買。她還時不時地為母親買些東西,然後用大柳條箱託運到我們在紐約的家。幸運的是,露西姨媽很有品位。她對日本江戶時期(1600~1868年)的花鳥複製品和能樂舞裝束產生了濃厚的興趣——這些在日本十分珍貴,且非常罕見——並在40年的時間裡買進了許多。此外,她還收集了一大批歐洲和英國古陶瓷,包括18世紀邁森陶器的全套Monkey Band,造型設計是約翰·坎德勒。她在1955年去世以前,將這些收藏品的大部分留給了羅得島設計學院(Rhode Island School of Design)——我母親也為該學院捐獻了她收藏的18世紀、19世紀日本藝術大師葛飾北齋、歌川廣重和喜多川歌麿的複製品。
學校時光
從周一到周五,我們的日程安排從來沒有變化。我們被早早地叫醒,在父親的書房裡完成了早祈禱後迅速吃些早飯。父親讓我們學習《聖經》里的選段,並要求我們背誦。然後,我們每人輪流朗讀一篇詩篇或《聖經》里的另外一節。最後,我們一起祈禱。父親嚴厲而不失溫柔地向我們解釋我們所念內容的意思。嬉笑打鬧或者中途插話是絕對不允許的。祈禱總共需要10~15分鐘。母親和我姐姐巴布斯都不參加祈禱。
除了約翰以外,我們都在哈勒姆附近的第123大街和莫寧賽德大道的林肯學校上學。父親認為男孩鍛煉身體很重要,因此,每天早晨,我們都要在前廳穿上冰鞋,沿著中央公園的外圍通過第五大道前往市中心。小一些的時候,我和溫思羅普只能滑到第72大街,而內爾森和勞倫斯經常滑到第96大街。開著納什轎車跟在我們身後、準備在我們精疲力竭時接上我們的是愛爾蘭康坎農家的三兄弟之一,他們一開始的時候當我們的馬夫,後來都或多或少學會了開車。他們很不習慣坐在車裡,最喜歡的是駕駛我們的電動車。電動車在亨利·福特的T型車問世之前非常流行,因為它就像是四輪馬車,司機像馬夫一樣彎腰坐在上面。
林肯學校不是那種典型的富家子女上學的私人學校,不像男孩上的勃朗寧或聖伯納德,也不像女孩上的蔡平或布里爾利。那裡的學費相當低,具有競爭性,來自任何家庭背景的孩子都可以上。林肯學校對男女生都開放,其生源構成在市里很有代表性。在我的班裡,只有幾個孩子來自富裕商人或銀行家的家庭,大多數同學來自中產階級的學術界和藝術界家庭。其中之一是特西姆·佐拉奇,是著名雕塑家威廉·佐拉奇(William Zorach)的兒子。有幾個孩子來自新近移民到美國的家庭,有一個還是白俄羅斯移民。我的同學都很聰明,而且——跟我一樣——對活動的興趣大於對體育的興趣。
當時,林肯學校與紐約所有其他學校不同的是其實驗教材和教學方法。父親熱烈支持約翰·杜威的教育方法和學校改革,並給予了慷慨的支持。父親和林肯學校的其他創始人們相信,現代學校必須不僅僅是灌輸公式數據和讓學生死記硬背的場所;學校必須成為學生學習如何自己動腦筋解決問題的地方。經營林肯學校的是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Teacher’s College of Columbia University),早年的相當一部分經濟支持來自大眾教育委員會,是實踐杜威教育思想的實驗學校。
林肯學校強調孩子們有學習和在自己的教育方面扮演積極角色的自由。在大多數課程中,我們沒有教科書上具體的閱讀作業,而是被要求去圖書館搜尋資料。從根本上說,老師教我們的是如何學習,而不是簡單地重複灌輸給我們的知識。但是,這種方法也有一些缺點。拿我來說,我在閱讀和拼寫方面很弱,而我的老師們根據「進步型」教育理論認為那是無關緊要的。他們認為我只是讀得比較慢,會自己成長起來的。結果,我的閱讀能力以及我的拼寫能力隨著年齡的增長,只是略有提高。我所有的兄弟姐妹——除了巴布斯和約翰——在朗讀方面都多少有些困難。
在另一方面,我在林肯學校遇到了幾個非常好的老師。我終身對歷史的興趣要歸功於我的六年級老師埃爾米納·勒克——是他把過去描繪得栩栩如生。雖然在某些方面,林肯學校造成了我後來的措手不及,我還是在17歲那年進入了哈佛大學,並在那裡以良好的成績完成了學校課程。
波坎蒂克
冬天的時候,全家到威斯特徹斯特縣波坎蒂克山上的宅子裡過周末,就在如今橫跨哈得孫河的塔潘齊橋的北面。我們開著一輛新普利斯車上的山。車頂很高,一個中等身高的人完全可以站在車裡。車上有摺疊側座,連司機在內,可以非常輕鬆地容納7個人。對於孩子們來說,那條路似乎永遠走不完——當時沒有現代公路,從曼哈頓出發走了大約一個半小時,而且我清楚地記得座位上的長毛絨味道總是讓我感到有點暈車。
從19世紀90年代開始,祖父就在其兄弟威廉在哈得孫河邊地產附近的波坎蒂克購買房地產。威斯特徹斯特縣的西南部地區當時還是荒郊野外,有大片大片的樹林、湖泊、田野和小溪——到處都是野生動植物。最後,我們家買下了波坎蒂克山四周以及波坎蒂克山小村莊大部分地塊,共計約3 400英畝的土地。那裡的大部分村民都為我們家族工作,住在祖父所有的房屋裡。
我的祖父母住的木屋在1901年被大火燒毀。他們沒有就地重建,而是搬進了山下的一些小房子裡——名叫「肯特屋」(Kent House),他們在裡面感覺心滿意足。在父親的再三催促下,他們最後在山頂原來木屋的旁邊建起了一棟更大、更結實的房子。祖父從1912年起住進了「基魁特」,直到他於1937年去世。在這之後,母親和父親搬了進去。
我父母在「公園」里的第一個家——「阿比頓山莊」——是「基魁特」往山下走的一個木結構房屋,很大、很凌亂。「阿比頓山莊」的內部裝修格調歡快,到處都是橡木面板和地面,給人以溫暖、舒適的感覺。寬寬的金色橡木樓梯從門廳引向二樓,一張巨大的橡木桌子幾乎占據了整個前廳。我記得自己正是在那張桌子上,在1929年股市崩潰的那天看到了《紐約先驅論壇報》(New York Herald-Tribune)的頭版。很多房屋裡都有壁爐,包括幾間臥室。客廳的壁爐在天氣寒冷時總是燒著,為客廳營造了一種溫暖的氛圍。帶有玻璃門的書架占了整整一面牆,存放著著名作家的成套圖書——包括狄更斯和斯蒂文森——以及紀念維多利亞時期美國的《鄉村生活》(Country Life)和《聖尼古拉斯》(St. Nicholas)雜誌的合訂本。房子裡唯一突出的繪畫是喬治·英尼斯的一幅大型風景畫。
在客廳和餐廳之間,有一條長長的走廊,兩邊的牆上掛滿了大型動物的頭顱。我不知道這些都是從哪兒來的,父親當然從來沒有參加過非洲的徒步旅遊。羅斯福時代過去後沒多久,動物鑲嵌畫等紀念品就成了時尚。還有一個填充式大企鵝站在前廊,那是伯德少將送給父親的,感謝父親為他的極地探險所提供的經濟支持。在那些日子裡,伯德少將經常來我們家。他第一次去南極考察的時候,從小亞美利加給我發了一份電報,說他用我的名字給一個中轉營地命了名。這對於一個13歲的男孩來說是激動人心的事。伯德在羅斯海附近發現了山脈,並將其中之一命名為洛克菲勒山脈——這個名字一直沿用至今。另一位著名的客人是查爾斯·林德伯格——1927年,他在獨自一人飛越大西洋後不久,就和我們一起度過了一個周末。
紐約中央鐵路的一條支線——帕特南支線——正好穿過祖父擁有的一塊地,就在大門的外面有一個小車站。我記得夜裡躺在床上就能聽到蒸汽火車的鳴笛和嘎吱嘎吱的車輪聲。在我臥室窗戶的外面有一棵大楓樹,秋天的時候一片艷紅。樹葉飄落的時候,我能看到斜坡的草坪上,一群羊在高爾夫球場旁吃草——有個蘇格蘭牧羊人正在附近放牧,不讓草長得太高——抬頭眺望,是山上的「基魁特」。
我迷上了研究自然,尤其是收集甲蟲,那是有一年夏天我和小亨利·福特在緬因州上了一堂自然歷史課的結果。在暖融融的春夜,我常常在臥室外門廊的灰泥牆上掛起一張床單,並在前面放一盞燈。甲蟲以及其他昆蟲就會成群結隊地蜂擁而來,用不了多久,床單上就會爬滿昆蟲。我可以在一個晚上就輕而易舉地收集到30多種甲蟲。令人悲哀的是,如今已經不可能取得同樣的輝煌戰果了,顯然是由於人們過多地應用了殺蟲劑。作為一個孩子,美洲大螽斯、知了和其他昆蟲的大合唱常常令我夜不成眠。如今,在夏末季節,我們有時還能聽到一些大螽斯的鳴叫聲,但是非常少見。令人悲傷的是,雷切爾·卡森在其《寂靜的春天》(The Silent Spring)中準確地描述了殺蟲劑會在全世界產生的影響。
有兩個電工住在山莊裡,名字起得非常貼切——貝爾先生和巴茨維爾先生(兩人的英文名字原意分別是「鈴」和「鈴聲」)。巴茨維爾先生的女兒路易絲與我同歲,而這一點在我5歲的時候曾經讓我確信,我們兩人命中注定會結婚。下雪的天氣里,「基魁特」四周無邊無際的斜坡草地最適合滑雪橇,我和路易絲經常一起衝下山坡。除了路易絲和莊園僱工的其他幾個孩子以外,我沒有多少夥伴。有時,我會帶朋友們出去度周末,但更多的時候,我是獨自一人。
但是,山莊是孩子的天堂。在我十一二歲的時候,父親在「阿比頓山莊」的山坡上面建造了一個大型「娛樂房」,裡面有體操房、室內泳池、保齡球道、壁球館,以及我為祖父準備雞宴的廚房。10年以後,父親又添加了一個室內網球場,上面是巨大的玻璃穹頂,有一個為看球的人準備的休息場所,還有一些冬天保溫的壁爐。好玩的地方數不勝數,但是,我記得自己通常不得不獨自玩耍,或者跟周末時過來的家庭老師一起玩。
錫爾港的夏天
夏天,我們總是去緬因州芒特迪瑟特島東南海灘錫爾港的艾里,離巴港不遠。我們常常在波坎蒂克慶祝祖父7月8日的生日,然後於第二天北上。舉家遷移是一項複雜的後勤工作,要求準備好幾個星期。大小箱子都要從儲藏室里拖出來,裝上我們可能會在將近3個月的避暑期間需要的所有物品。在我們出發的那天,工人們把箱子裝上卡車,同時搬上冰箱,裡面是消過毒的牛奶,以便孩子們在火車上喝。所有東西都要送到賓夕法尼亞車站,然後裝上火車。「阿比頓山莊」到處都是喜人的繁忙景象和讓人迫不及待的感覺,而我們則匆忙地收拾著我們不得不帶上的所有東西:書、遊戲和健身器材。
炎熱潮濕的夏日,到了下午三四點鐘的時候,我們會離開波坎蒂克,前往紐約市。家人和僕人們就能占整整一節普爾曼式臥鋪車廂。除了母親、父親和6個孩子以外,還有保姆、家庭教師、私人秘書、父親的貼身男僕、女侍者、廚房女傭、客廳侍女和家庭女僕——各自都有明確的職責分工——來照料在艾里的大約100個房間。我父母在1908年將它買下以後又大大擴建了一番。除了普爾曼式臥鋪車廂以外,父親還把一節車廂掛在火車上,裡面是他從來都帶著消夏的馬匹和馬車。有個馬夫睡在那裡,以確保在16個小時的旅途中不會發生意外。
巴港快車從華盛頓出發,中途在巴爾的摩、費城和紐約停留,以便加掛臥鋪車廂。我們在下午5點左右上車,夜裡經過新英格蘭,第二天早晨——就像是變魔術一樣——我們會經過緬因州蜿蜒的海岸線,看著外面碧藍耀眼的漣漪。
火車到達弗倫奇曼灣前的芒特迪瑟特渡口時,我們會激動地走出車廂,呼吸著緬因州空氣中的香脂味,指著遠處巍峨的卡地拉克山。父親監督著箱子、行李、馬匹被運下火車。我們每個男孩都會幫著提包裹走上「諾倫比加號」輪船,準備乘船上島。
所有物品都安全上船後,「諾倫比加號」便緩緩地駛離碼頭,航行4個小時去錫爾港。渡船會首先停靠巴港,在那裡,許多乘客會帶著他們的老式箱子和其他物品下船。接著,「諾倫比加號」便調頭前往錫爾港。最後,到了下午三四點鐘的時候,我們便靠岸了。在經過了將近24小時的旅行之後,我們終於抵達了目的地,等在我們面前的是整個漫長的、美妙的夏天。
相比之下,如今從威斯特徹斯特坐飛機只需要兩個小時就能到達我在錫爾港的家。雖然速度快了許多,但我還是懷念在火車和渡船上看到的景色和聽到的聲音,以及對緬因州漫長夏日的甜蜜嚮往。
我的兒時記憶之一就是錫爾港。當時有報道說,有一條死鯨魚在附近島嶼被衝上了岸。父親安排了一條船,帶著全家人去看死鯨魚。當時,我才3歲,被認為太小了,不能跟他們一起去。我記得自己站在碼頭,眼看著別人離開,痛哭流涕,向我的家庭教師哭訴說「我一輩子都沒有見過鯨魚」,而且可能永遠不會再有機會看到鯨魚了。
到了1900年,巴港已經成為新英格蘭最時髦的避暑勝地之一,與羅得島的紐波特齊名。同在弗倫奇曼灣蜿蜒的海岸線上,巴港到處都是圍著山牆的富人豪宅,港口停滿了大型耀眼的遊艇;而9英里之外的錫爾港卻安靜得多,也保守得多。我父母覺得巴港太過華麗、太過炫耀,很少去那個地方。像無線電業的阿特沃特·肯特、金寶湯公司的多蘭斯和芝加哥的波特·帕爾默這樣的富豪家庭常常在那裡舉行盛大的晚會。樂隊在他們豪宅外的水面上停留的遊艇上徹夜演奏,人們通宵達旦地狂舞,快艇載著賓客來回穿梭,觥籌交錯。
我父母反對這種奢侈的炫耀之舉,尤其是因為他們大量供應烈酒,即便是在禁酒期間。關於巴港的上層社會,有許多謠傳,甚至有人說肯特先生養了一個情婦!當然,對於這種流言,我當時年紀太小,主要是從我哥哥們那裡聽來的。
夏天,父親把大量的時間花在55英里長的馬車道上——那是他在自己擁有的土地上修建的——以及在阿卡迪亞國家公園(Acadia National Park)里騎馬、駕車。這些都是工程設計和細緻規劃後創造的奇蹟,展現了海洋、山巒、湖泊和森林的迷人景色。
父親不喜歡划船,很少在水上冒險。他喜歡室外的地面活動:比如騎馬、駕車,喜歡在叢林中漫步。這令母親大為失望——她是在納拉甘西特灣的一個水手家庭長大的。最後,父親買了一艘36英尺長的單桅帆船——取名為「傑克塔」的掃雷船,顯然是送給我哥哥們的禮物。作為家裡最小的一個,我乘坐這艘船的時間不多,雖然在我17歲那年,我和一個朋友一起駛船向東穿過帕薩馬寇地灣危險四伏的水域,到過100英里外布倫瑞克的聖安德魯斯。「傑克塔」沒有馬達,因此,為我們家族工作了許多年的奧斯卡·巴爾傑船長坐著龍蝦船跟在後面,以防兩個極其缺乏經驗的水手遇到真正的麻煩。
我一直非常喜歡緬因州,可是我現在意識到,我在那裡避暑的時候,有一種離群索居的感覺。我們有一大家子僕人、家庭教師,但因為在艾里什麼都不缺,因此我從來不在俱樂部上網球課,也不去西北港遊艇俱樂部跟其他孩子們一起上帆船課。我從來沒有像在錫爾港避暑的大多數孩子們那樣成為某個集體的一部分。當時,我不敢肯定自己是否意識到自己缺少了什麼。我喜歡一個接一個的法國家庭教師——他們是父親挑選來陪伴我們的——而且他們都竭力地討我的歡心,但是他們遠遠代替不了與我同齡的孩子們的陪伴。
在我的甜蜜記憶中,我的保姆們——實際上是家庭女教師,她們總是處處保護我。我的第一個保姆阿塔·艾伯森——不知何故我當時叫她「寶貝」—— 一直把我帶到了10歲。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她在駐菲律賓的美國軍隊里當護士。我記得自己第一次從她那裡聽說了芒果的甘美。許多年以後,我第一次去亞洲時就親口嘗了嘗,從此它成了我最喜愛的水果。「寶貝」之後是弗羅倫斯·斯凱爾斯,我當時叫她「貓咪」。她是你能夠想像得到的最溫柔、甜蜜的女士之一。在我忙著擺弄自己收集的甲蟲時,她就給我念書。
我姐姐的家庭教師里賈納·德帕蒙是個俄羅斯貴族,她的全家是在革命期間逃出來的。她長得很美,黑頭髮,黑眼睛。她的法語說得很好,但幾乎不會英語。她很善良,經常跟我一起玩一種叫做「貝加蒂」(Peggaty)的棋盤遊戲。我玩得很好,或者說自認為玩得很好,因為她通常都會讓我贏。
六種不同個性
我的兄弟姐妹們覺得我實在太小,不配跟他們一起玩耍。我們幾個當中,最大的是姐姐阿比——我們都叫她巴布斯——比我大12歲。我還是個小孩子的時候,她已經開始了社交活動,每天夜裡出門,直到清晨;有一兩次,我記得我正在穿溜冰鞋準備去學校的時候,她才剛剛回家。比巴布斯小兩歲半的約翰排行老二,已經穿上了長褲——真的,我們家的孩子都穿著燈籠褲、長襪子,直到我們長到十幾歲——因此,我也把他看成是准大人階層。內爾森和勞倫斯也比我稍大一些,分別是7歲和5歲。跟我年齡最接近的是溫,比我大3歲。
很有意思的是,儘管家庭管教和基因遺傳相似,兄弟姐妹之間卻有著巨大的差異。最大的兩個——巴布斯和約翰——最先受到父親的教養和刻板個性的影響。
在我的印象里,當時的巴布斯已經進入了叛逆階段,而這個階段從某種意義上說,持續了整整一生。父親顯然希望自己的第一個孩子是個虔誠的基督教徒,做的事情讓他覺得是有教養的女士所應當做的。他的確很寵愛巴布斯,但他在急於把她塑造成十全十美的謙恭、慈善的典範的過程中,經常絮絮叨叨地給她上行為端莊、財富責任方面的課。巴布斯卻總是反其道而行之。如果父親希望她做什麼事情,她總是拒絕,或者做出相反的事。例如,父親強烈反對菸酒,提出如果我們在21歲之前不吸菸,就給我們每人2 500美元;如果我們一直到25歲都沒有吸菸,則另外再給2 500美元。鑒於我們得到的生活津貼的數額,這筆錢在當時還是相當可觀的。我覺得巴布斯壓根就沒有當回事。當著我們父母的面,她依舊明目張胆地吸菸。
巴布斯在拒絕慈善捐款方面是最頑固的。祖父和父親希望我們所有人都能以他們為榜樣,並鼓勵我們拿出我們津貼的10%,捐獻給教堂和其他慈善事業。剛開始的時候,那是一筆很小的數目——每個月只有幾美元——但是在父親眼裡,這是我們品德和家教的一個根本組成部分。巴布斯拒絕掏哪怕一分錢,以此來表示自己的獨立性。她為此付出了沉重的經濟代價,因為父親對她不像對他的5個兒子那樣慷慨。
這種反抗對雙方來說都是痛苦的。父親對她的行為失望透頂,並為她對他的敵意而傷心。對巴布斯來說,日子變得越來越不好過。在她20歲剛出頭的時候,有件事對她的生活產生了長期的影響。因為駕駛她那輛斯圖茲超速而收到了罰單,她十分害怕如果被父親發現他會說什麼。她的未婚夫戴夫·米爾頓是個律師,試圖通過他所認識的一個法官把罰單的事情「擺平」。媒體獲悉此事後,在街頭小報的頭版連續報道了數日。我父母十分惱怒,我的姐姐更為沮喪。最後,看到她的確很痛苦,父親理解了她的處境,沒有做出她所害怕的反應。但是,從那天開始,她對自己的聲名狼藉驚恐萬分。她把自己封閉了起來,不再是從前那個歡快愛玩、喜歡聚會的女孩了。
巴布斯聰明伶俐、漂亮能幹,可是出了那件事以後,她的情緒就一直不穩定。她喜歡旅遊,但最微不足道的不便或耽擱都能給她帶來沉重的打擊。如果洗澡水溫度不合適,如果吃飯的時間不是絕對準時,如果沒能帶上適合天氣或晚餐聚會的衣服,她都會極度沮喪。結果,她的腦子裡一片空白,只能把自己所有的出行看成是失敗。她的叛逆似乎掉轉「槍口」對準了自己——鬥爭還在繼續,永遠得不到解決。
在我10歲時,22歲的巴布斯嫁給了戴夫·米爾頓。他家一直是我們家的好朋友,無論是在錫爾港,還是在波坎蒂克。起初,她把婚姻看成是躲避父親的一個途徑,她在主理家庭大事並與母親保持著聯繫的同時,她的生活與我們完全脫離了。
約翰,當然,是帶著「名頭」的。他是約翰·D·洛克菲勒三世,是長子也是理所當然的繼承人。在所有的孩子當中,約翰的個性最像父親;他工作很努力,很勤奮,責任感很強。但是,父親的標準太高、太嚴格,約翰從來不能指望從他那裡獲得完全的認可。所有成就、成功都是理所應當的——歸根結底,洛克菲勒家的人就應當如此表現——進一步說,你必須小心不能因此而飄飄然,以為自己有多麼了不起。由於盡善盡美成了慣例,因此,約翰唯一能做的就是做好。雖然可能沒有明說,可父親的反應總是讓他感到他應當能夠做得更好。
約翰具有「緊張個性」是不足為奇的。在社交環境中,他表現出極度的忸怩羞澀、靦腆拘束,會為自己說過的話或有過的想法自責好些天。他跟父親一樣,患有某種疑心病,總是擔心自己的身體,在孩提時代,他各種過敏、小病不斷,雖然沒有一次病得很嚴重。也許因為他太像父親了,因此除了巴布斯以外,約翰註定與父親矛盾最大,可是這一點到若干年後才得以暴露。
約翰和阿比在與父親相處的問題上,採取的是相反的方式。阿比處處反抗,儘可能在所有方面表現出不同;約翰——尤其是年輕的時候——則努力要取悅父親,唯命是從,儘量按照父親希望的那樣做個善良、盡職、寬厚的人。在有些方面,他的努力是徒勞無益的。在普林斯頓上學的時候,約翰問父親在班級舞會的那一周能不能用一輛車。父親滿足了他的願望,但表示出極度不悅。父親習慣性地將兒子向父親提出的簡單且幾乎非常普通的請求——使用家裡的車——提升到一個高度,演變成一堂品德教育課。他說,自己上大學的時候,連一匹馬都沒有,因為他不希望跟別的男生有什麼不同。他強調了約翰可以扮演的重要的「民主」角色——即「在別人有車的時候自己沒有車也能處之泰然」。約翰在回信中說,在洛克菲勒家的人有責任作出犧牲來促進民主精神,那種犧牲應當有個限度。這是約翰允許自己作出的最大嘲諷,而事實上,他在信的最後表達了自己的歉意。
在內爾森總是找茬兒的時候,約翰的日子不可能好過。內爾森是我們這代人中第一個成功地挑戰父親在教養孩子方面諸多清規戒律的極限的人。
約翰與內爾森的反差是巨大的。約翰羞怯靦腆得叫人生憐,而內爾森則擅長交際、性格外向,喜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讓約翰感覺不堪重負的責任和義務,在內爾森看來似乎是小菜一碟。內爾森好像研究了巴布斯和約翰的情況,並決定在處理與父親的關係問題上不會再犯他們兩人的錯誤——不去作徒勞無功的反抗,也不臣服於洛克菲勒家的威嚴。如果他壞了規矩,就像巴布斯那樣,他也不會那麼肆無忌憚地讓父親大為惱火,而是為了好玩,而且能夠逃避責罰,或者取得某個重要的結果。如果他像約翰那樣準備取悅於父親,那是為了實現某個明確而精心設計的目標——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而且他常常能如願以償。
內爾森是按外祖父內爾森·奧爾德里奇參議員起的名字。但是,儘管內爾森既仰慕祖父又仰慕外祖父,但他覺得重要的是,自己是在祖父洛克菲勒的生日那天出生的。他讓人從該巧合中認定他是真正的洛克菲勒家族的旗手。然而,他自己的事業卻與外祖父奧爾德里奇更加貼近——從政。不論怎麼說,在我們家,內爾森在政治上很精明,甚至很狡猾。他是個天生的領袖,充滿了自信。責任的重擔——根據父親的定義——並沒有把他壓垮,而且他似乎為自己是名門家族的一員而感到欣慰。他還是家裡最淘氣的一個:他常常在我們早晨祈禱的時候偷偷地用橡皮筋彈我們,而且對父親的斥責也滿不在乎。
內爾森是我的偶像。在充滿了責任和約束的家裡,內爾森知道如何享樂,仿佛那些約束只不過是微不足道的障礙,可以輕鬆地躲避過去。在大多數情況下,他都奇蹟般地逃脫了嚴厲責罰,而對他的懲罰甚至好像從來都不起作用,因為母親喜歡他的活潑和獨立,而且也許母親悄悄地用微妙的方法在鼓勵他那無憂無慮的淘氣行為。當他偶爾注意到我,並要我參加他的某個「探險」之舉的時候,我的生活立刻變得更加美好,也更加激動人心。
勞倫斯——他的名字拼寫之所以不同尋常,是因為它取自我們的祖母勞拉——是個哲學家,很有創新性。他跟約翰一樣沉默寡言,有點兒不合群,但他不那麼羞怯,更有冒險精神。他在普林斯頓上學,與一群追求快節奏的人同住一個宿舍的時候,他對我說,他相信任何事情只能試一次。他思維敏捷、聰明伶俐,但不是一個特別優秀的學生。他那天生的魅力和與眾不同的態度對女生來說很有吸引力,而他總是對那些女生作出熱烈的回應。然而,年輕的時候,他在不斷地尋求正確的人生道路。後來,他成了一個取得巨大成功的風險投資家和環保主義者。他對超凡脫俗的想法有著無窮無盡的興趣。
內爾森和勞倫斯形成了一個不可分割的團隊,在他們的成年生活中,他們一直保持密切的聯繫。比較凌厲、比較外向的內爾森自然成了他們探索過程中的領袖,但比較安靜、比較專注的勞倫斯則能夠不懈地追尋他們的目標。他們最喜愛的是格雷的小說,並在他們的現實表現中模仿小說中的人物。結果,內爾森開始稱呼勞倫斯為「比爾」,因為那樣聽起來更像牛仔。直到他去世之前,他一直沿用這個稱呼。
還是個年輕小伙子的時候,勞倫斯就表現出了他在金融方面的精明。他和內爾森從洛克菲勒研究院買了幾隻兔子,放到波坎蒂克養著,然後把生下來的小兔子賣掉,賺取可觀的利潤。幾年以後,他們兩人——約翰也幫了些忙——在緬因州母親的花園附近的樹林裡蓋了一個木屋,作為他們的秘密藏身處。他們自己伐樹,再用一匹小馬把木料拉到現場,然後蓋起了房子。他們的房子蓋得相當像樣,雖然我是在長大成人之後才看到那間屋子,因為他們絕對禁止我和溫接近那個地方。他們的警告完全嚇住了我,因此我從來沒有試圖尋找那個木屋,直到數年以後。
溫斯羅普在家裡處於一個尤其困難的境地。內爾森和勞倫斯在一起的組合像是一個他沒有被邀請加入的俱樂部,而比他小3歲的我是一個他不想加入的俱樂部。他受到他們無情的奚落,然後把從他們那裡受到的氣一股腦兒地全部發泄在我身上。溫的童年不是特別幸福。他跟我一樣,有點兒太胖、太笨拙,內爾森和勞倫斯沒少嘲弄他,給他起了個外號,叫「小胖子」。有一次,內爾森哄騙溫跟他玩蹺蹺板,然後當他蹺在半空的時候,突然跳下來,讓可憐的溫狠狠地摔到了地上。溫操起一把鏟子追趕內爾森,一心要把他——我敢肯定——扎個透心涼,要不是父親阻止的話。
長大以後,在溫當了兩屆阿肯色州州長、身患慢性酒精中毒症的時候,內爾森做出了一些援助的姿態,但溫還是覺得他有些虛情假意、來得太晚。溫十分怨恨內爾森,覺得自己從他那裡總是受到屈辱。
作為家裡最小的一個,我得到了母親的特別照顧,但溫並沒有獲得多少補償。溫天生具有特殊的領導才能,這一點在他出色的服役階段,以及後來在阿肯色州從政時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但是,他從來不喜歡他在社交圈和學術界的夥伴們。他把自己的大量時間花在他的酒肉朋友身上,而那些朋友看重他的原因是因為他的金錢和地位。他痛恨學校,因此,當他在耶魯上大專被開除的時候,他實際上感到有些如釋重負。溫性情急躁,反對傳統,精力充沛。我認為他在拚命爭取獲得父親的肯定,可是他在學業上的失敗,以及他與那些我父母不認可的朋友在一起時的無節制行為,使父親很少給予他所渴望的認同。
還是孩子的時候,我們就意識到自己屬於一個與眾不同,甚至不同凡響的家庭,但是,這種意識反映在我們每個人的身上都不一樣。對有些人來說,這是一種負擔;而對有些人來說,這是一種機遇。母親和父親都深深地關懷我們每一個人,希望我們擁有最好的生活,並且通過他們各自的方式試圖告訴我們他們覺得什麼樣的生活最美滿。母親是個卓越的女性,她那優雅的個性和瀟灑的行為對每個人——尤其是她的孩子們——都產生了積極的影響。父親更加嚴厲一些,當然也更叫人敬畏。然而,我對我自己以及我們家的傳統的理解,很大一部分要歸功於他的努力——他努力向我展示與洛克菲勒這個名字相連的特殊的艱辛,以及我不可避免要繼承的世界的現實情形。他的成就對我是一種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