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大全 · 6. 論符號涵蓋了整體部分(即帶有「整個」這個符號)的全稱命題

奧卡姆 《邏輯大全》
關於涵蓋整體部分的符號(據說「整個」這個符號就屬於這類),應該注意,「整個」這個符號有時可以以範疇詞的方式理解,有時可以以助範疇詞的方式理解。如果以範疇詞的方式理解,它意謂的東西就與「完整的」或「由其所有部分構成的」意謂的東西相同。而且在這樣理解時,就所說的東西的真而言,加上不加上它,效果是一樣的。因此,一個詞項若是帶有「整個」,而這又是以範疇詞的方式理解的,那麼關於這個詞項無論說什麼,不帶「整個」也可以說。因為如果整個蘇格拉底在跑,那麼蘇格拉底在跑;而且如果一個整個人是動物,那麼一個人是動物。 儘管如此,卻可以說,這個詞項只能合適地加在一個以某種方式引入某種構成的東西的詞項上。這樣,「整個上帝被看見」就不是合適構成的。因為這似乎隱含著上帝是由部分構成的。在這種情況下,從一個不帶「整個」的詞項到帶「整個」的詞項的推論就不是有效的。這樣,「上帝被看見;所以整個上帝被看見」就不是有效的,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結論中隱含著上帝是由一些不同的東西構成的。 另一方面,如果「整個」是以助範疇詞的方式理解的,它就是一個涵蓋構成部分——實際上,確切地說,涵蓋它所附加的那個詞項所引入的東西的部分——的符號。例如,「Totus Sortes est minor Sorte 」(「整個蘇格拉底小於蘇格拉底」)與「蘇格拉底的各個部分小於蘇格拉底」是等價的;而且「Totus Sortes currit 」(「整個蘇格拉底在跑」)與「蘇格拉底的各個部分在跑」是等價的。在這種情況下,這樣的命題都不能是真的,除非謂項與由附加了這個符號的詞項所引入的那個整體的部分相一致。在這種情況下,嚴格地說,這是一個符號,而且可以說是涵蓋了構成部分,而其他符號涵蓋主體部分。對此應該如下理解:這些其他符號涵蓋了包含在一個詞項下的東西,這些東西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部分,而是廣義的和延伸的意義上的部分。但是,「整個」這個符號涵蓋所謂合適的部分,無論它們是有相同定義的部分還是有不同定義的部分。而且,「整個」以這種方式涵蓋它所附加的那個詞項所引入的部分。例如,在「Totus Sortes est pars Sortis 」(「整個蘇格拉底是部分的蘇格拉底」)中,蘇格拉底的各個部分被涵蓋,也就是說,涵蓋了他的質料和形式,他的手和腳,以及其他東西等等。 然而應該注意,有時候,「整個」——我不在乎是由於這個詞項的嚴格的意義,還是由於使用它的方式,還是由於使用它的人的決定——只涵蓋構成部分而不涵蓋本質部分。(形式和質料被稱為這後一種的部分。)然而有時候,它涵蓋所有部分,無論是構成部分,還是本質部分,還是其他任何種類的部分。 關於被說成是涵蓋偶性的符號,應該注意,諸如「任何種類的」詞項和其他這類詞項不是合適的詞項。實際上,它們等於由一個符號和其他詞項構成的短語。例如,「任何種類的」與「具有各種性質中某一種性質」是一樣的。這樣,有的符號加給它就是合適的。因為,「任何種類的任何一個在跑」,這樣說是合適的,同樣,「具有各種性質中某一種性質的任何一個在跑」,這樣說也是合適的。在這樣的情況下,這樣一個命題的真的必要和充分條件是顯然的。 這樣的符號在神學中使用得不多,因此我只是順便提到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