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大全 · 2. 單稱非模態命題的真所要求的條件
上述互相不附屬的分類是針對命題的。現在我們必須考慮命題的真所要求的條件。我們將首先討論這樣的命題,它的主項和謂項都處於主格,並且它與假言命題是不等價的。
這裡應該注意,對於一個與幾個命題不等價的單稱命題的真來說,並不要求主項和謂項是實際同一的,或者謂項實際上在主項之中,或者它實際上是主項固有的,或者謂項與心靈之外的主項本身結合在一起。這樣,對於「這是一個天使」的真來說,並不要求「天使」這個普通詞項與作為主項提出的東西實際同一,也不要求它實際上在主項之中或者在任何這類事物之中。相反,充分和必要的是主項和謂項指代相同的東西。因此,如果在「這是一個天使」中主項和謂項指代相同的東西,那麼這個命題將是真的。這樣,斷定的並不是這一事物有天使性或者天使性是在它之中——或任何這類事物。相反,斷定的是這一事物真是一個天使——確實,斷定的不是這一事物是謂項,而是這一事物是謂項指代的那個東西。
類似地,藉助像「蘇格拉底是人」和「蘇格拉底是動物」這樣的命題並不是斷定蘇格拉底有人性或有動物性,也不是斷定人性或動物性在蘇格拉底之中,或者人或動物在蘇格拉底之中,或者動物是蘇格拉底的本質性質概念的一部分;而是斷定蘇格拉底真是一個人,並且真是一個動物。斷定的確實不是蘇格拉底是「人」這個謂項或「動物」這個謂項,而是他是「人」這個謂項或「動物」這個謂項所代表或指代的東西。因為這兩個謂項都代表蘇格拉底。
由此表明,從字面上說,所有類似下面的命題都是假的:「人具有蘇格拉底的本質性質」、「人具有蘇格拉底的本質」、「人性是在蘇格拉底之中」、「蘇格拉底有人性」、「蘇格拉底因有人性而是人」,以及其他許多這樣似乎被大家認為是真的的命題。它們的假是顯然的。我以其中一個為例,比如「人性是在蘇格拉底之中」,然後我問:「人性」代表什麼?要麼代表一個事物,要麼代表一種意向,就是說,藉助這個命題要麼斷定一個實在的非心靈的事物在蘇格拉底之中,要麼斷定心靈的一種意向在蘇格拉底之中。如果它指代一個事物,那麼我問:指代哪個事物?要麼指代蘇格拉底,要麼指代蘇格拉底的一部分,要麼指代這樣一個事物,它既不是蘇格拉底,也不是蘇格拉底的一部分。如果指代蘇格拉底,那麼這個命題是假的,因為任何東西若是蘇格拉底都不會在蘇格拉底之中——因為蘇格拉底不在蘇格拉底之中,儘管蘇格拉底是蘇格拉底。同樣,如果「人性」指代一個事物,而這個事物是蘇格拉底,那麼人性也不在蘇格拉底之中,而是蘇格拉底。另一方面,如果人性代表一個事物,這個事物是蘇格拉底的一部分,那麼這個命題是假的,因為任何事物若是蘇格拉底的一部分則要麼是質料,要麼是形式,要麼是質料和形式的構成物(而且僅僅是一個人的形式而不是另一個人的形式),要麼它是蘇格拉底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是人性不是這樣的部分,這是歸納顯然的。因為人性不是智慧心靈。因為如果它是,那麼現實的人性就會保留在墳墓里的宗教之中,人性就會與墳墓里的聖經真正地結合在一起,而這是假的。同樣,人性不是質料。人性也不是蘇格拉底的肉體或者他的腳或他的頭,也不是他的身體的其他部分。因為蘇格拉底的任何部分都不是人性,相反這樣的部分只是人性的一部分。結果,「人性」不能指代蘇格拉底的一部分。如果它指代一事物,而這個事物既不是蘇格拉底,也不是蘇格拉底的一部分,那麼由於這樣一個事物只能是一種偶性或其他某種不在蘇格拉底之中的東西,「人性」就會指代蘇格拉底的一種偶性,或者指代其他某種既不是蘇格拉底也不是蘇格拉底的一部分的東西——顯然這是假的。此外,如果「人性」指代心靈的一種意向,那麼這個命題顯然是假的。因為心靈的意向不在蘇格拉底之中。因此十分清楚,無論怎樣理解,「人性是在蘇格拉底中」都是假的。
對於上述其他所有命題都可以進行類似的論證。因為如果人或人性是蘇格拉底的本質,那麼我就要問:「人」或「人性」指代什麼?要麼指代蘇格拉底,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會斷定蘇格拉底具有蘇格拉底的本質——這不是真的。或者,如果它指代一個與蘇格拉底不同的事物,那麼它要麼指代蘇格拉底的一部分——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蘇格拉底的任何部分都不是人或人性;要麼指代其他某種東西,這種東西既不是蘇格拉底,也不是蘇格拉底的一部分——但是顯然,任何這樣的事物都不是人或人性,除非它是柏拉圖或約翰或其他某個人。而且事實表明,任何人若不是蘇格拉底,就不具有蘇格拉底的本質。另一方面,如果它指代心靈的一種意向或一個說出的詞,那麼顯然,在這種情況下,它不具有蘇格拉底的本質。因此十分明顯,所有這樣的命題從字面上說都是假的。
有人可能會說,人性在蘇格拉底之中並且具有蘇格拉底的本質,儘管如此,人性卻不是蘇格拉底,也不是質料,不是形式,也不是組成部分,而是一種帶有蘇格拉底個體差異的合成物中所包含的普遍性質。因此它是蘇格拉底的一部分,但是它既不是質料,也不是形式。
我在幾個地方詳細地反駁過這種觀點,比如在我第一本關於《論辯集》一書的評論中,在對波菲略的書的評論中,在對《範疇篇》的評論中。現在我要對這種觀點進行一些批駁。
首先,如果人性是某種東西,這種東西與單個事物不同並且具有單個事物的本質,那麼這同一種東西由於保持不變,就會在許多單個事物之中。因此這同一種東西,由於自然保持不變,就會毫不奇怪地在許多不同的地方,但是這顯然是假的。
同樣,在這種情況下,這同一種東西,由於保持不變,在猶大身上就會遭到詛咒,在基督身上就會被保留。因此在基督身上就會有某種卑嗇詛咒的東西,而這是荒謬的。
同樣,在這種情況下,上帝就會不能消滅一個個體,除非他消滅了或毀滅了同一屬下的所有個體。因為當某物被消滅時,它的任何東西都不會保留下來。結果,這樣一種普遍的性質也保留不下來。所以沒有任何使它得以保留的個體,這樣,各個個體就會被消滅或毀滅。
此外,我接受你在蘇格拉底、在其他每個人提出的那種人性和你在每條驢提出的驢性。讓我們把那種人性稱為A,因此A僅僅代表那種人性;讓我們把那種驢性稱為B,因此B僅僅代表那種驢性。於是我問:A和B僅是兩個事物呢,還是兩個以上的事物呢,還是僅僅是一個事物?不能說它們僅僅是一個事物,因為如果是這樣,則必然是要麼它們是一個事物,要麼A和B都不是一個事物,要麼A不是一個事物,要麼B不是一個事物。顯然,即使根據那些持這種觀點的人,也不能作出第一種回答。人們也無法作出第二種回答,因為當這些人聲稱人性是某種實在的東西,同樣,驢性也是某種實在的東西時,他們否認了它。人們也無法作出第三種回答,因為沒有理由聲稱A不是一個事物,同樣沒有理由聲稱B不是一個事物,反過來也是一樣。因此,說A和B是一個以上的事物是絕對必要的。此外,不能說它們多於兩個事物。因為如果它們多於兩個事物,如果它們不多於兩個普遍事物,那麼它們就是多個單獨的事物。而且由此一來它們與單個的事物不是絕對相區別的。因此,還有唯一的選擇就是:它們是兩個事物,並且就是兩個事物。所以它們各自數量為一,因為各個就是一個事物,而絕不是多個事物。這就是實際上的數量為一,即是一個事物,而不是多個事物。因為這應該是對數量為一的描述。因為如果能夠否認這一點,那麼我可能會同樣輕易地聲稱蘇格拉底在數量上不是一個事物,即使他是一個事物而不是多個事物。
因此,不僅事實如此,而且哲學大師的意見也是如此:「是種下的東西」或「是屬下的東西或同屬的東西」。這個謂詞除了謂述一個個體或一些個體外,絕不謂述別的東西,而它謂述的這些個體各個均是數量為一。例如,「蘇格拉底和柏拉圖是種下的東西」、「蘇格拉底和這條驢是屬下的東西」。只有個體的事物才同是種下的東西或屬下的東西。因此在每個人提出的人性是一個事物並且僅僅是一個事物,所以,它是數量為一的,由此得出,數量為一的,一個事物會在每個人之中。
此外,我認為,在其他地方,我已經對那些似乎與我提出的觀點相衝突的論證作出了充分的回答。
這也無助於聲稱,蘇格拉底的人性與蘇格拉底只是形式區別的,而不是實際區別的。因為不應該在創造物中提出這樣的區別,儘管在某種意義上可以在神性中提出它。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在被造物中不可能發現任何這樣的東西,它從數量上看是一個,而實際上是一個以上的事物並且是各個事物,如同上帝的情況那樣。因為在上帝身上,神的本質是三個人並且分別是這三個人。而一個人卻不是另一個人。因為在真正的意義上說,神的本質和一個人是形式區別的,不過是說神的本質是三個人並且一個人不是三個人。與此相似,我把「神的本質和父性是形式區別的」這個命題理解為不過是意謂這樣一個命題:「神的本質是父子關係並且父性不是父子關係,然而神的本質是父性」。同樣,說父性和主動過程是形式區別的,不過是說父性不是父子關係,並且,主動過程是父子關係,然而父性是主動過程。
因此一般來說,當兩個事物被說成是形式區別的,這不過是說真肯定了一事物的某種東西並且真否定了另一事物的某種東西,然而真肯定了這兩個事物中的一個事物——對於不同事物沒有任何變化或推諉或證實,就像在特稱或不定命題出現的情況那樣。但是絕不會出現這樣的事情,除非當一個簡單的事物多於一個事物時,就像一種單一的神聖本質是三個人一樣,就像一種單一的主動過程是父性和父子關係一樣。既然在被造物中在會出現一事物是多於一個事物並且是各個被造物這樣的情況,那麼就不應該在被造物中安置一種形式區別。因為十分清楚,不應該說蘇格拉底的人性與蘇格拉底是形式——而不是實際——區別的。對於像「動物性與人是區別的」這樣的命題也是如此。此外,在對《論辯集》第一卷的第二種區別的評論中,我證明了一定不能在被造物中提出這樣一種形式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