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大全 · 50. 代表亞里士多德的觀點的論證

奧卡姆 《邏輯大全》
可以提出一些為這種觀點辯護的論證。目前我不考慮它們是不是最終的結論。 人們可以如下論證:如果關係是靈魂以外的確實與絕對的事物不同的事物,那麼就會得出:第一質料能夠藉以得到形式的第一質料的潛能就會是某種與質料不同的東西。這個推論是假的;因為由於質料能夠先後得到無數的形式,因而質料中會有無數的事物。 而且,如果有這樣一個東西,那麼每當一頭驢產生局部運動時,每個天體都會被改變並且本身會獲得某種新東西;因為這條驢與任何天體之間的距離現在都會和以前不同。所以,如果距離是這樣一個東西,那麼各個天體就會實際上失去一個東西而獲得另一個東西。 而且,在任何給定的物體中都會有無數東西。證明:任何物體與其他某個物體的每個部分實際上都有一定距離,但是其他物體的這些部分是無數的;所以,在第一個物體中會有無數的距離,它們各個相應於第二個物體的無數部分中的一個。 此外,一塊給定的木頭是它的一半的兩倍。所以,如果兩倍與是兩倍的東西是不同的事物,那麼同樣會有這塊木頭超過它的一半的一半這樣一種關係;而且這種東西將是存在於木頭中的一種獨特的實體。由於相同的原因,這塊木頭將有一個與自身的各個部分的各一半相應的實體。但是由於這塊木頭含有無數滿足這種特徵的部分,而且由於這塊木頭與這些部分各自以不同的方式相聯繫,因而在這塊木頭中將有無窮多種類不同的關係。 有人可能會說,既然這塊木頭的相關部分並不是實際的,而只是潛在的,那麼關係在現實中就不是無窮的。回答是,這些部分是自然的,因為若不是這樣,一個對象就會是由不是者構成的;所以,與相關部分相應的關係是自然。結果,在木頭中就有無窮多種類不同的事物。 此外,這塊木頭確實是其一半的兩倍;所以,是其自身一半的兩倍這種關係在這塊木頭中是實際的和現實的;但是一部分不比另一部分更實際,因為所有部分都是相似的。所以,其他每一個部分都是實際的,因為關於它可以有一種實際關係。所以,對於每一個這樣的部分都將有一種實際和現實的關係。這些部分是無窮多的;所以,這塊木頭中有無窮多關係。 除此之外,如果任何關係是這樣一種東西,那麼兩倍就是。但是A是B的兩倍,這是一種要麼可分要麼不可分的偶性。它不能是一種不可分的偶性,因為任何為整個木頭命名的不可分的偶性都不會出現在那塊木頭中。這種偶性的第一個主體將會是要麼可分的,要麼不可分的。顯然它是不可分的。所以,這個主體一定是可分的。然而,一個可分的主體不能是一個不可分的偶性的第一主體;所以,這種偶性不是不可分的。但是人們也不能說這種偶性是可分的和擴展的。如果它是可分的和擴展的,那麼那種偶性的部分就會要麼是相似的,要麼是不相似的。如果它們是相似的,它們就會分享這個名和整體的定義,這樣,兩倍的每一個部分本身就會是兩倍。整體是什麼的兩倍,每一部分就會是什麼的兩倍,而這是荒謬的。但是如果部分是不相似的,那麼它們就會在種上是不同的。因此,如果它們要構成一個事物,那麼一個就會不得不是現實性,另一個就會不得不是潛能。兩倍就會是由行為和潛力構成的。同樣,如果一部分是行為,而另一部分是潛力,那麼由於在形成一個事物的過程中行為和潛力不是空間分離的,因而這些部分不能是空間分離的。但是除非假定新部分,否則我們就不會有一個擴展的對象。 而且,關於這種觀點,人們可以提出下面的神學論證。上帝藉助一個第二有效因所能製造的任何對象能夠在沒有任何第二有效因的條件下被上帝製造。由於有效的原因這種關係是藉助一個第二因而在一個有效因中提出來的,因而上帝能夠親自產生那種關係,而不用任何第二因與他一起運作。假定情況是這樣。我將證明不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如果上帝在這個相應的對象引起了這種關係,這個對象就將是一種有效因。正如含有白的東西是白的一樣,含有有效原因關係的東西是一種有效因。但是,如果它是一個有效因,那麼能夠以它為有效因的唯一對象就是所考慮的這種關係。但是在這種情況下,上帝是這種關係的原因並不僅僅是由於運作,例如,我們可以從假設得出其對立面,因而這是不可能的。 此外,對於任何東西而言,上帝若是在沒有其他東西的條件下保存它,那麼他就能夠創造它,即使其他東西現在不是,並且從來也不是。所以,如果一個父親與他的兒子相聯繫的父性是與父親和兒子不同的東西,那麼上帝就會在沒有遺傳行為的條件下保留它;因為這已經過去了。所以,即使沒有遺傳行為,上帝也能夠或過去也能夠創造那種父性。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個人就可能是某個不是他生的人的父親。 而且,假定上帝在創造其他任何人以前創造了一個人並且在這以後其他人被遺傳出來。應用這個假設我要論證:無論在任何一個其他人中有什麼,上帝都能以他絕對的力量在這個第一個人身上產生出來;但是是一個兒子是在其他人之一身上;所以,上帝能夠在第一個人身上產生這種關係。但是如果這樣,這個人就將是兒子,並且他將是某個人的兒子。然而,每個人都將比所說的這個人年輕。所以,這個人將是某個比他年輕的人的兒子,而這似乎包含了一個矛盾。 我可以引用無數論證來支持這種觀點,但是為了簡明的緣故,就把它們省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