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大全 · 43. 論實體的特性

奧卡姆 《邏輯大全》
由於我們已經看到應該把什麼詞項放入實體的範疇等級,現在我們應該考察實體的一些特性。在《範疇篇》中,亞里士多德提到一種特性,他聲稱這種特性是所有實體,包括第一實體和第二實體(這種實體不是在主體之中)的共同的特性。如果把這種特性理解為適合於是在心之外的實體,那麼亞里士多德的觀點是清楚的,因為這樣的實體都不出現在主體中。然而,如果認為這種特性適合於第一實體和第二實體(即這樣的東西,它們是在心外的實體的名),那麼「實體不是在一個主體之中」這個命題就應該按照下面的命題來理解,一個行為的情況意謂:「『是在一個主體之中』不謂述任何有意義理解的實體的專名或普通的名;『是在一個主體之中』否定每個這樣的有意義理解的名」。例如,凡像下面這樣的命題都是真的:「人不是在一個主體之中」;「動物不是在一個主體之中」;「蘇格拉底不是在一個主體之中」。然而,如果這樣的詞項指代它們自身,而不指代它們所意謂的東西,那麼說它們是在主體之中就會是真的;因為它們實際上正是命題的部分,因而是心靈的概念或者是說出或寫下的詞。 但是亞里士多德本人似乎反對這種說明,因為他承認第二實體表述主體,他還否認它們是在主體之中;但是,如果我們始終一致地理解「第二實體」,那麼這兩種特性就有一種是不合適的。 應該回答說,哲學大師並非僅僅以一種方式使用這個術語;而且絲毫也不要求他這樣做。為了簡便,以不同的方式採用同一個術語常常是有用的。例如,亞里士多德的意思只是說,實體的普通的名謂述主項;然而,如果這些相同的名像它們在產生的相關行為中那樣指代,那麼具有這些名的東西就不能真謂述「是在一個主體之中」。例如,「蘇格拉底是一個動物」是真的;而如果「動物」像它在「蘇格拉底是一個動物」中那樣指代,那麼具有「動物」的東西就不能真謂述「是在一個主體之中」;因為如果「動物」以這種方式指代,那麼「動物是在一個主體之中」就是假的。 實體的另一種特性——屬於所有第二實體的特性——是被單義地謂述的特性。這種特性並不僅僅屬於第二實體;它也屬於種差。然而,它不是第一實體的特性。 應該注意,恰當地說,除了對於許多事物是共同的東西外,任何東西都不被單義地謂述,除了那種意謂許多事物或能夠意謂許多事物的東西以外,任何東西都不被單義地謂述。所以,既然第一實體均僅僅專屬於一個個體,並且不意謂多個東西,因此它們不被單義地謂述。然而,第二實體意謂多個東西。「人」這個名主要不意謂一種對於所有人都是共同的本性,可是許多人卻錯誤地認為是那樣;相反,它主要意謂所有特殊的人,如同我們前面藉助達姆森而說明的那樣。無論是誰首先建立了「人」這個詞的用法,他都是看到某個特定的人並創造出這個詞意謂那個人和每個與他相像的實體。建立這個詞的用法的人並不一定想到那種共同本性,因為很簡單,沒有這樣的共同本性。但是即使「人」毫無區別地意謂許多人,它也不是歧義的,因為在毫無區別地意謂許多人時,它是一個僅僅從屬於一個概念而不是從屬於多個概念的符號。 人們認為實體具有的第三種特性在於這樣一個事實:第一實體意謂這某種東西,而第二實體意謂這樣的東西。由於意謂這某種東西或這樣的東西不屬於是在心外的實體,而僅僅屬於這樣的實體的符號,因此可以看出,存在於心外的實體的符號,專門的和普通的,就叫做第一和第二實體。必須承認這一點。 儘管如此,仍然應該注意,意謂這某種東西不過是意謂一個東西而不是多個東西;而意謂這樣的東西則是能夠意謂多個東西。所以,當亞里士多德說第二實體意謂這樣的東西時,他的意思不是說,第二實體意謂一種特性或某種實際上在一個個體出現的東西;因為這根本是假的。從我前面的說明中可以看出這一點。他的意思只是說,第二實體意謂多個東西而不是僅僅一個東西。考察《範疇篇》相關的章節可以證明這一點。我對《範疇篇》的評註說明了這一點。 實體的第四種特性是沒有對立的東西。應該注意,對立性有兩種非常不同的形式。對立性可以是詞項的一種特性。例如我們說,「白的」和「黑的」是對立的性質,因為「白的」和「黑的」這兩個詞項在代表相同的東西時不可能同時真謂述這個東西。對立性可以是事物的一種特性。這裡,這個詞項有三種意義:一種狹義、一種廣義和一種最廣泛的意義。在狹義上,下面這樣的事物被說成是對立的東西,它們在一個主體中起相互排斥的作用,當它們在一個主體中自然地相互替代時,它們逐漸地這樣替代。在這種意義上,任何一個實體與其他任何一個實體都不是對立的。在廣義上,下面這樣的事物被說成是對立的,它們在一個主體中起相互排斥的作用,卻不在它們的第一主體中逐漸地相互替代。在這種意義上,實體的形式是對立的,因為它們在同一種質料中相互排斥。在最廣泛的意義上說,那些由在廣義上對立的事物構成的事物是對立的。例如,氣和火被說成是對立的東西,因為它們是由在廣義上對立的實體形式構成的。任何實體東西都不是第一種意義上對立的;但是在第二和第三種意義上,實體是作為對立面而對立的。在《範疇篇》中,哲學大師在第一種意義上談論對立的東西;在其他地方,他在其他意義上談論對立的東西。 實體的第五種特性是不容許程度的變化。應該理解這裡的意思是說,在實體這個屬中,絕沒有普通詞項先是以「更」這個副詞後又以「不如」這個副詞謂述數量為一的實體。例如,「蘇格拉底比他以前更是人(或比他以前更是動物)」和「蘇格拉底不如他以前是人(或不如他以前是動物)」這兩個命題或其他與此相似的命題不可能相續是真的。例如,這樣的謂詞絕不能如下那樣真謂述指代實體的詞項:「這現在比它過去更是人(更是動物)」或「這現在不如它過去是人(或不如它過去是動物)」。然而它卻可以表述數量為一的實體:「這現在是比它過去更白的」。 實體的第六種特性是,實體保持數量為一和相同,同時可以先後相繼接受對立的東西。例如,數量為一和相同的東西可以是先黑後白的。但是正如亞里士多德在《範疇篇》中指出的那樣,這種特性屬於實體,而不屬於其他是者。他說:「實體最專門的特徵似乎是這樣的:它在數目上保持為同一個,同時應該允許有對立的東西。因為在其他事物中,任何東西都不是實體,都不是在保持數目為一的同時允許有對立的東西。這樣,一種顏色在數目上保持為一個事物的時候不允許既是白的又是黑的;一種行為在保持數目為一的時候也不能既是善的又是惡的。對於其他不是實體的事物也是如此。但是實體在保持數目為一的時候卻能夠接受對立的東西。這樣一個人在數目上保持為一的時候可以先是黑的,後來是白的;先是暖的,後來是冷的;先是惡的,後來是善的。在其他事物身上不會發現這種特徵。」從這一段話可以看出,根據亞里士多德,接受對立的東西僅僅是實體的一種性質。因此在他看來,任何與實體不同的東西都不可能接受對立的東西。 由此我們可以推論,亞里士多德堅持兩種觀點。首先,我們可以推論,對於亞里士多德來說,量不是這樣一種與實體不同的偶性,它既確實是實體固有的,又確實起物體量的主體的作用。現在有許多作者說量是主體中存在的一種偶性和質的主體,他們就是持這種觀點。因為如果這是真的,那麼就會必然得出,某種不同於實體的東西一方面保持數量為一和相同,同時又可能會由於發生一種變化而接受對立的東西;因為如果這種觀點是真的,量就會先得到一種特性,後又得到與此對立的特性。事實上,量會比實體更直接地並且在實體之前接受對立的東西,因為根據那種觀點,實體不是對立的特性的直接主體,而只是間接主體。結果,除非以量作媒介,否則它不接受對立的特性。 同樣,我們可以推論,對於亞里士多德來說,任何偶性都不是任何其他偶性的主體,至少不是具有對立的東西的偶性的主體。因為如果是這樣,那麼某種不同於實體的東西就可能會先後相繼接受對立的東西。 這樣就得出,智力和意志是使智力活動、決斷和其他這樣的行為和習慣首先得以接受的智慧心靈的偶性,這種看法與亞里士多德的觀點是不相容的。同樣,感覺能力在亞里士多德看來也不是某種決定其他偶性的偶性。我們可以推論,他會接受這樣的觀點,即關係是與實體確實不同的東西,所以以主體的方式存在於量和質之中,而量和質是存在於實體中的偶性。 這樣,亞里士多德想表達的觀點是,每個偶性直接存在於實體之中,因而任何起主項作用的東西都不調解一個實體和它的任何偶性之間的關係。為了通過解決困難來說明自己的觀點,亞里士多德為自己提出了一個關於陳述和意見的問題。陳述和意見是實體;然而,它們似乎容許有對立的東西;因為同一個陳述先是真的,後來是假的。在解決這個困難的時候,亞里士多德說:「但是儘管一個陳述可能會接受對立的東西,但是它在接受它們的方式上是不同的,因為那些是實體的東西接受對立的東西是由於它們自身的變化。例如,過去是暖和的東西由於變化現在變冷了;它進入了一種新的狀態。與此相似,現在是白的東西過去是黑的,這個好人以前是墮落的。在其他情況下也是如此;正是由於理解一種變化,實體才能接受對立的東西。然而,陳述和意見完全保持不變。正是由於事物中的變化,一個陳述才接受對立的東西。例如,一個表達這個人或那個人在坐著的陳述本身保持不變;但是由於事實變化,因而這個陳述在此時是真的,而在彼時是假的。關於意見也是如此。例如,實體專有的一種特徵是,通過發生一種變化,它們可以接受對立的東西。」 於是應該清楚,對於亞里士多德來說,只有實體能夠發生兩種對立的情況的變化,從一種情況變成另一種情況。但是,如果量是質的直接主體,這就會是假的,而且,儘管如此,這與實體確實就會是不同的。所以,一個陳述曾經是真的,後來是假的,這個事實不是由於下面的事實:這個陳述本身發生了一種變化,因而先展示了真,後展示了假。實際上它是由於某個實體的部分上的一種變化,至少是一種局部變化。 為了說明亞里士多德是怎樣解決這個困難的,應該注意,「對立的」這個名以及「接受」這個動詞可以有不同意義的理解。我們已經特別說過,「對立的」這個名是多義的。這裡我們可以集中考慮「對立的」的兩種意義。在一種意義上,對立的東西是心外的東西。例如,我們說白和黑是對立的東西;但是在另一種意義上,對立的東西是詞項,比如我們說,「白的」和「黑的」這兩個詞項是對立的。因而我們說,對立的東西適用於特殊理解的同一個東西,例如,「人是白的」和「肉是白的」;但是只有關於詞項才是這樣的情況。然而,詞項是對立的可以有兩種意義,一種狹義,一種廣義。在狹義上,詞項意謂對立的東西,因而是對立的;而在廣義上,詞項由於指代相同的東西,所以不能同時真謂述而只能先後謂述相同的東西,這樣的詞項就是反對的。 另一方面,「接受」有兩種意義。一個東西能夠接受另一個東西,要麼通過現實固有性,要麼通過謂述。 在第一種意義上理解「接受」,言語不能以任何方式接受對立的東西。然而,如果我們在廣義上使用「對立的」這個表達式,即詞項可以是對立的並能在第二種意義上採用「接受」這個詞,那麼言語就可以接受對立的東西。這就是說,言語不接受表現為一個主體所固有的偶性這樣形式的對立的東西。然而,對立的東西可以相繼謂述言語,當然不是這樣的對立的東西:它們的作用是在一個主體上相互排斥對方,而是這樣的詞項:它們指代相同的東西,卻不能同時真謂述相同的東西,而只能相繼謂述它。另一方面,實體由於固有性而接受表現為主體中偶性形式的對立的東西。 亞里士多德補充這一點說,「如果任何人要拒絕這種觀點說,意見和陳述可以接受對立的東西」(通過現實固有性而提供),「那麼他就會是錯誤的」,因為言語實際上根本不接受對立的東西。他繼續說,「因為陳述和意見可以接受對立的東西」(也就是說,陳述和意見可以藉助謂述而接受對立的東西),「不是因為它們本身接受某種對立性」(通過現實固有性而提供),「而是因為其他某個東西的一種變化。這是因為事物要麼是要麼不是如此如此的,以致一個陳述被說成是真的或假的,而不是因為這個陳述可以接受對立的東西。總之,沒有東西能夠改變意見或陳述。」亞里士多德的意思是承認「真的」和「假的」這兩個對立的詞相繼符合一個陳述,而那個陳述數量保持為一。例如,「你坐下」先是真的,後是假的;但是他實際上是要說,這個陳述其實不接受對立的東西,僅僅因為它曾經是真的,而後來是假的。這個陳述本身實際上沒有任何東西發生變化。它曾經是真的而現在是假的,這是由於它現在意謂的東西與實際上不同,而它以前意謂的東西與實際上一致。例如,它現在意謂你坐著,但是由於你不是坐著,因此它是假的。以前它是真的,因為你確實如這個陳述意謂的那樣坐著。然而這個陳述本身沒有接受任何東西,它也沒有發生任何變化。正是由於這個原因,亞里士多德才補充說:「這樣,既然它們不發生變化,它們就不能接受對立的東西。」 在闡述觀點的過程中,亞里士多德說明,命題的真和假不是命題中實際上固有的命題的特性。如果它們會是這樣的特性,那麼就會得出,一個此時真而彼時假的命題確實會接受對立的東西。而且還會得出,在某物開始運動而後來靜止這樣的情況下,在那個形成「這個東西是運動的」這個命題的人的心靈中,一種新特性就會產生,而另一種特性就會喪失。甚至還會得出,僅僅由於一隻蒼蠅運動這一事實,有的寫下的命題就會被改變。但是所有這些東西都是假的和荒謬的。 此外,明顯的異端邪說會導致神學;因為如果命題的真和假是命題的特性,就像白和黑是物體的特性一樣,那麼只要某種真是,「這個真是」 [22] 就是真的。這就好像某種白是,因而「這個白是」乃是真的。對於假也是如此。現在,我接受「上帝從無創造某種東西」這個命題的假。根據所說的觀點,這是這個命題中實際上固有的命題特性,因而是一個與上帝不同的對象。要麼那個東西可以被上帝處理,要麼它不能被上帝處理。如果它不能被上帝處理,它就是某種與上帝不同的、上帝不能創造的東西,但是這與福音中下面這段話是矛盾的:「所有東西都是由他造的,沒有他,就沒有東西會造出來。」如果它能被上帝從無創造出來,那麼就可以設想它實際上是。根據現在的設想,「這種假是由上帝從無創造出來的」這個命題結果是真的。但是下面是一個有效的推理:「這個假是由上帝從無創造出來的;所以,有的東西是由上帝從無創造出來的。」但是在這種條件下,「有的東西是由上帝從無創造出來的」就將是真的並且不是假的。但是,這個命題的假並不存在,因而上帝並不從無創造它。顯然,那種假不是這種相關的命題的特性。 那麼真和假是什麼呢?像亞里士多德一樣,我認為,真和假並不是確實不同於真命題或假命題。例如,如果「真」和「假」這兩個抽象的詞不與任何助範疇詞或與此等價的表達式結合,人們就必須承認下面的命題:「真是一個真命題」;「假是一個假命題」。 但是,上述論證也與我對真和假的解釋相悖嗎?回答是不,因為如果假定「真是一個真命題」和「假是一個假命題」這兩個命題是真的,那麼就得出下面的命題是假的:「只要這個假將是,『這個假是』就將是真的。」所以必須承認,「上帝從無創造某種東西」這個命題的假可以由上帝從無創造出來。然而,人們可能認為,「這個假是由上帝創造的」這個命題是不可能的。同樣,「這個白的可以是這個黑的」是真的,而「這個白的是黑的」卻是不可能的。之所以我的觀點可以成立而前面的觀點不能成立,原因在於,在我看來,「真」和「假」不是絕對的名,而是含蓄的名。然而在前面的觀點看來,必須被它們解釋成像「白」、「黑」、「冷」和「熱」這樣的絕對的名。我同意亞里士多德的觀點,即除了實體,沒有東西能夠由於固有性而接受對立的特性。例如,在論實體那一章結束的時候他說:「這樣,實體的獨特特性是,它是數量為一的,但是由於它自身的變化,它能夠接受對立的東西。關於實體,以上論述就足夠了。」 * * * [1] 原文是「haec veritas est 」,英譯文為「This truth exists」。——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