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大全 · 42. 論實體

奧卡姆 《邏輯大全》
雖然我們儘量全面地介紹了關於範疇可以作出的一般論述,但是我們現在要對特殊的範疇逐個進行詳細考察。首先我們要考慮實體。 首先應該注意,「實體」有許多意義。在一種意義上,實體被說成是任何與其他東西不同的東西。當作家們談論白色這個實體、顏色這個實體,如此等等的實體時,就是在這種意義上使用「實體」這個詞。 在一種嚴格的意義上,實體是任何這樣的東西,即不是其他某種東西所固有的偶性。在這種意義上,不僅質料和形式形成的整體,而且質料和形式都叫做實體。 在這種嚴格的意義上,實體是這樣的東西,即既不是另一個東西所固有的偶性,也不是其他某種東西的一個本質部分,儘管它可以和一個偶性結合在一起。正是在這種意義上,實體被說成是最高的屬,而且根據亞里士多德的觀點,它被劃分成第一實體和第二實體。 但是,應該把這一點解釋為這樣一種劃分,即被劃分的詞項可以謂述那些劃分它的那些詞項,而不是被劃分的詞項可以謂述那些指示這些劃分它的詞項的代詞。因為當所指是一個第二實體時,「這是一個實體」這個命題是假的。例如,「任何第二實體都不是實體」這個命題是真的,而且我們可以應用前面說明的觀點證明這一點。前面我們已經說明,任何普遍的東西都不是實體;但是每個第二實體都是一個普遍的東西,因為根據亞里士多德的觀點,第二實體要麼是屬,要麼是種;所以,任何第二實體都不是實體。 而且,根據亞里士多德的教導,凡是全稱地否定所有直接包含在某個普通詞項下的每個東西的,也全稱否定這個普通詞項本身,但是「第二實體」否定直接包含在「實體」之下的每個東西;所以,它全稱否定實體。例如,「任何實體都不是第二實體」是真的,所以,我們可以推論,任何第二實體都不是實體。我的假定是清楚的,因為「任何物體實體都不是第二實體」是真的,正像「任何非物體實體都不是第二實體」這個命題一樣。我們可以通過重複基本的論證方式來說明這些命題中的前一個是真的(對於第二個命題的情況也可以應用相同的技術);因為任何賦有心靈的肉體都不是第二實體,這是真的,而且,任何沒有心靈的肉體都不是第二實體,這也是真的。我們可以通過重複相同的基本的論證方式來說明這裡的第一個命題是真的(對於第二個命題的情況也可以應用相同的技術);因為任何能夠感知的賦有心靈的肉體都不是第二實體,這是真的,而且,任何不能感知的賦有心靈的肉體都不是第二實體,這也是真的。我們可以通過再次重複基本的論證方式來說明這裡的第一個命題是真的(對於第二個命題的情況也可以應用相同的技術);因為任何能夠感知並且是理性的賦有心靈的肉體都不是第二實體,這是真的,而且,任何能夠感知卻是非理性的賦有心靈的肉體都不是第二實體物,這也是真的。顯然,這裡的第一個命題是真的;因為它與「任何人都不是第二實體」這個真命題是可交換的;而這後一個命題顯然是真的,因為各個支持它的單稱命題都是真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得不承認亞里士多德的觀點:任何實體都不是第二實體。所以,當指一個不如「實體」本身那樣一般的第二實體時,「這是一個實體」這個命題就是假的。 應該說,這種劃分是一種從一個普通的名向不太普通的名的劃分。它等價於下面這樣的劃分:在意謂或表示心外的實體的名中,有一些是僅僅一種實體專有的名(這些名是第一實體),另一些是許多實體共有的名(這些名叫做第二實體)。是第二實體的名被進一步劃分:一些是屬,另一些是種。然而,所有第二實體實際上僅僅是性質。例如,所有那些被稱為第二實體的普通的名至少在一種「在一個範疇中」的意義上處於性質這個範疇,因為「性質」這個詞項總是可以謂述那指示一個第二實體的代詞。然而,在另一種意義上,所有第二實體都處於實體這個範疇中,因為當有意義地理解它們時,「實體」總是可以謂述它們的。例如,在「人是動物」和「人是一個實體」這些命題中,「人」不指代它自身,而指代它所意謂的東西。因為如果它指代它自身,「人 是一個實體」就會是假的,而「人 是一種性質」就會是真的。同樣,如果「人」這個詞指代它自身,那麼「人 是一個實體」這個命題是假的,而「人 是一個詞並是一種性質」這個命題是真的。因此,第二實體是簡單的確定的名,並且僅僅意謂實體的性質。正因為這種原因而不是其他原因,它們被說成是處於實體這個範疇之中。 顯然,這種說明與作家們的說法是一致的,因為在《範疇篇》中,哲學大師說:「每個實體似乎都意謂那是這某種事物的東西;對於第一實體,毋庸置疑的是它們意謂那是這某種事物的東西。」從這一段可以看出,亞里士多德認為,第一實體意謂那是這某種事物的東西,但是,是心外的特殊實體並不意謂那是這某種事物的東西。相反,它們是所意謂的東西;所以,亞里士多德在這裡乃是稱是心外的特殊實體的名為第一實體。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更可以看出,他必然稱相關的名為第二實體。 而且,波愛修在對《範疇篇》的評註中多次指出,哲學大師在這部著作中是探討語詞,因而他稱語詞本身為第一實體和第二實體。 同樣,亞里士多德說第一和第二實體是在實體的範疇中,而且他在這部著作中規定,只有處於範疇下的詞項是構成命題的簡單詞項。然而,命題不是由是心外的實體構成的;所以,……。 而且,達姆森規定,只有名應該下屬於實體範疇。 所以,說亞里士多德稱普通的實體名為第二實體與這些作家的說法根本不是不相容的,而亞里士多德自己的說法「種比屬更是實體」在這裡也不造成任何困難。亞里士多德用這種說法只是表示,通過闡述種而不是屬,我們可以對「這是什麼?」(對某個實體的詢問)這個問題提供一個更合適的回答。例如,儘管一個像「種比屬更是實體」這樣的命題在字面上理解是假的,但是哲學大師用這個命題想要說明的觀點卻是真的。 綜上所述,所說的劃分是名中的劃分;有一些是專門的,有一些是普通的。專名被說成是第一實體,普通的名被說成是第二實體。 然而,應該注意,哲學大師在《範疇篇》中使用「第一實體」這個術語是有歧義的。因為有時候他用它表示是在心靈以外的實體的名,比如他說:「第一實體意謂那是這某種事物的東西」;但是在其他地方他說:「實體是那專門地、主要地……的東西」。這樣,當哲學大師說「所有其他東西要麼表述主要實體,要麼作為主體在它們之中」時,他用「主體」這個術語不是在表示實際上構成其他事物基礎的主體,而是表示命題中的主項。正像達姆森在他的《邏輯》第8章中所說,「『主項』在兩種意義上使用;有關於存在的主體,在這種意義上,存在於心靈之外的單個實體是表示偶性的主體。也有關於謂述的主項;在這種意義上,特殊的東西是與比它自己更普遍的東西有關的主項。」哲學大師說第二實體表述主體時是在第二種意義上使用這個術語。這樣,第一實體就不是實際構成第二實體基礎的主體;它們只是藉助謂述才是主項。 由此可以看出,哲學大師有時候稱存在於心靈之外的實體的名或符號為第一實體;因為他說第二實體表述作為主項的第一實體,但是這只能是藉助謂述。例如,第一實體是謂述中的主項,而第二實體是謂項;但是任何命題都不是由心靈之外的實體構成的;所以,作為一個命題中與第二實體有關的主項的第一實體不是心靈之外的實體。這樣,當亞里士多德說如果第一實體被毀滅,那麼其他任何東西就不可能會依然存在時,他不是在談論現實的毀滅和現實的存在。相反,他的意思是指藉助一個否定命題的毀滅。這樣,他是在說,當「是」不謂述任何包含在一個普通詞項下的東西時,它不僅真否定專屬於這個普通詞項的固有屬性和偶性,而且真否定這個普通詞項本身。因此,他的意思僅僅是說,像下面這樣的推理是有效的:「這個人不是;那個人不是;那個……(如此等等對所有個體的人);所以任何人都不是;所以,任何東西都不是能笑的;所以,任何東西都不是語法的;所以,沒有語法;所以,沒有邏輯。」如果他的意思是現實的毀滅,他說的就會是假的;因為儘管會沒有石頭,依然可能會有石頭 這個屬;因為仍然可能會有人形成下面這樣的命題:「任何人都不是石頭」;「任何石頭都不是驢」;但是,除非這些命題的相關部分事先在這裡,否則就不會形成這些命題。但是,這恰恰是說會有石頭 這個屬。當然,如果有了目前這個假定,它就不可能會在一個既是本質的又是現在時的命題中肯定地謂述任何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