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大全 · 39. 論一

奧卡姆 《邏輯大全》
由於一在第二種本質性質的模式上謂述是,因此一乃是是的一種感受;因為儘管「是」意謂一所意謂的東西,卻不是以相同的方式意謂它。無論「是」意謂什麼,它都是主動地和肯定地而不是否定地意謂。而「一」既以肯定的方式又以否定的方式意謂「是」所意謂的所有東西。從表達這個詞義的定義可以看出這一點。 「一」有幾種意思;因為正像哲學大師在《形上學》第五卷中指出的那樣,一些東西被說成本質地是一,另一些東西被說成偶然地是一。應該把這裡的意思理解為是說,「一」這個名本質地謂述某種東西(即「一」在其中起謂述作用的命題是一個本質命題),而且它偶然地謂述另一些東西(即「一」在其中起謂述作用的命題是一個偶性命題)。例如,正像「正直的人和愛好音樂的人是一」這個命題是偶然的一樣,「克里斯科和愛好音樂的人是一」這個命題是偶然的。然而,「正直的人和愛好音樂的人本質上是一」和「克里斯科和愛好音樂的人本質上是一」這兩個命題是真的。如果有人偶然遇到像「愛好音樂的人和白人偶然地是一」這樣的命題,就應該把它們解釋成意謂:「『愛好音樂的人和白人是一』這個命題是偶然的,而且『愛好音樂的人與克里斯科是一』這個命題也是偶然的。」後面我將說明如何可以區別這些命題。 基本上這就是不被說成偶然地是一而被說成本質上是一的一;儘管哲學大師在《形上學》第五卷中提出了許多本質統一體的形式,我們卻只需要考慮邏輯學家常常採用的三種本質統一體的形式。 一些東西被說成是數量為一;即那些指代同一個東西的詞項;「數量為一」這個表達式可以是一個真謂詞。例如,「那個人和蘇格拉底是數量為一」;「馬庫斯和圖里尤是數量為一」。這樣,當亞里士多德在《形上學》第五卷中說「在質料上為一的東西是數量為一」時,他的意思只是說,當一些東西在質料上或形式上沒有區別時,就被說成是數量為一。 此外,那些有同一個種的東西被說成是種類為一。這樣,種類為一的東西總是要麼數量為多,要麼數量為一。正像亞里士多德在《論辯篇》第一卷中所說的那樣,「雖然是多個」(這裡假定,它們不是數量為一),「包含在相同種下的東西卻是種類相同的」。 最後,那些被包含在相同的屬下的東西是屬類為一。屬類為一的東西要麼是種類為多並且數量為多,要麼種類為一。亞里士多德說:「數量為一的東西總是種類為一;但是種類為一的東西卻不全是數量為一。同樣,種類為一的東西總是屬類為一,但是屬類為一的東西卻不全是種類為一。」 從這些論述得出,除非要麼是數量為一,要麼是數量為多,否則任何東西也不是種類為一的。因此,不可能會有這樣一種實質,它種類為一,卻既不數量為一也不數量為多。與此相似,也不可能會有這樣一種實質,它屬類為一,卻既不是種類為一,也不是種類為多。所以應該說,許多個體是種類為一的,而且一個個體和另一個個體是種類相同的。同樣,許多不同種類的個體是屬類為一的,而且一個種類的一個個體與另一個種類的一個個體是屬類為一的。蘇格拉底和這條驢是屬類為一的,也就是說,有一個能夠謂述他們的屬。與此相似,蘇格拉底和柏拉圖是種類為一的;他們包含於同一個種下。換一種方式說,蘇格拉底和柏拉圖是這樣的,從他們可以抽象出一個適於他們兩個的種。 對於「蘇格拉底和柏拉圖實際上並不是一」這種反對意見,應該回答說,他們實際上是一,如果「一」這個詞項在這裡是在一種適當的意義上使用的——意謂在種類上為一;因為蘇格拉底和柏拉圖實際上是這樣的事物,從他們可以抽象出一個種。這樣,應該承認,有一種不如數量統一體嚴格的統一體。儘管如此,這些東西個個都是下面意義上的東西:它們不可能與任何與它們有任何不同的東西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