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大全 · 38. 論是

奧卡姆 《邏輯大全》
探討了第二意向和第二指定的詞項以後,我們要轉而考慮那些被稱為範疇的第一意向的詞項。但是首先我們應該考慮一些表達式,它們對於所有東西,包括符號和不是符號的東西,都是共同的表達式。「是」和「一」是這樣的詞項。 首先應該注意,「是」這個詞項有兩種意義。在一種意義上,這個詞項是相應於一個適合所有東西的概念而使用的,並且以說明是什麼的方式而是所有東西的謂詞,就像一個超驗的東西能夠以說明是什麼的方式謂述一樣。 人們可以以下述方式證明,有一個普通概念可以謂述所有東西:如果沒有這樣一個普通概念,那麼就有表示不同事物的不同概念。讓我們假定有兩個這樣的概念,A和B。根據這個假定,我可以說明,有的比A和B更一般的概念可以謂述一個對象C。正像我們可以形成「C是B」、「C是A」和「C是某物」這些言語命題一樣,我們也可以形成三個相應的心靈命題。其中兩個是含糊的,一個是確定的;因為有人可能知道第三個命題是真的,卻無法確定前兩個命題哪一個是真的。如果承認這一點,那麼我作如下論證:這三個命題中有兩個是含糊的,一個是確定的。這三個命題有相同的主項;所以它們有不同的謂項。如果不是這樣,那麼同一個命題就會是既確定又含糊;因為在目前情況下,前兩個命題是含糊的。但是,如果它們有不同的謂項,那麼「C是某物」中的謂項就不是「C是B」或「C是A」中的謂項。我們可以推論,這是一個不同的謂項。但是,這個相關的謂項顯然既不是不太一般的,也不是可與A或B換位的。所以它一定是更一般的。但是這正是我們著手要證明的——有的心靈概念,儘管不同於那些邏輯上下屬於它的概念,卻適合於所有東西。這一點必須得到承認。正像一個詞能夠真謂述每個東西一樣,也有某一個心靈概念能夠真謂述每個對象或每個指示一個對象的代詞。 但是,雖然有一個適合所有東西的概念,「是」這個詞項卻是歧義的,因為它不謂述僅僅根據一個概念而邏輯地下屬於它的詞項;正像我在對波菲略的注釋中所指出的那樣,相應於這個詞項有一些不同的概念。 此外應該注意,正像哲學大師在《形上學》第五卷中說的那樣,「是既被本質地表述,也被偶然地表述」。哲學大師作出這種區別不應該被理解為意味著一些東西是本質的是者,而另一些東西是偶然的是者。相反,他作出這種區別是在指出一個東西可以通過「是」這個媒介謂述另一個東西。從他用的例子中可以看出這一點。正像他指出的那樣,我們說,愛好音樂的僅僅是偶然的,愛好音樂的偶然地是一個人,愛好音樂的偶然地是一個建築師。從這些例子中應該看出,他僅僅是在區別一個東西謂述另一個東西的不同方式,即偶然的和本質的。顯然,並非有兩種是,本質的和偶然的。所有東西要麼是一個實體,要麼是一個偶性,但是實體和偶性都是本質的是者。即使我們有本質地和偶然地謂述,這一點也是成立的。 與此相似,是被分成潛能的是和現實的是。這一點不應該被理解為意味著有兩種是者,即那些不是在自然界中但可能是在自然界中的東西和那些實際上是在自然界中的東西。亞里士多德在《形上學》第五卷中把是分成潛能和現實,是想以此說明「是」這個詞項乃是藉助非模態命題而不是藉助與可能性命題等價的命題謂述一些東西的。例如,「蘇格拉底是一個是者」;「白色是一個是者」。對於其他東西,亞里士多德想說,「是」僅僅藉助一個可能命題或藉助一個與此等價的命題進行謂述。例如,「反耶穌基督的能夠是是者」;「反耶穌基督的是潛能的是者」。他想說,像知識和睡覺這樣的是既可以潛能地又可以現實地謂述。但是注意,除非在現實中,否則事物不睡覺,也沒有知識。 我們將在其他地方論述對是的其他劃分。為了簡明,這些說明現在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