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大全 · 32. 論固有和在……之中

奧卡姆 《邏輯大全》
我們說謂項謂述其主項;但是我們也說謂項在其主項之中,屬於其主項,並且是其主項固有的。這樣的說法不應該被理解為隱含著下面的意思:謂項確實是其主項固有的,如同白色是牆固有的一樣。相反,這些說法與「謂述」是同義的。不應該以任何其他方式理解它們。這樣,構成九種範疇的所有偶性都可以被說成是就像處於主體之中一樣處於實體之中,但是這不是因為它們確實是實體固有的;確切地說,這裡的理解是藉助真謂述對固有性的理解。一些人說量是一種處於實體之中的偶性,他們想否定量實際上是實體固有的;他們的意思其實是說,量或然地謂述實體,所以當「實體是一個量」這個命題是假的時,實體也可以存在。 與此相似,其他諸如「來到」、「離開」、「在……中出現」和「從……消失」這樣的表達式常常被用來替代「謂述」。令人尊敬的安瑟倫在他的《獨白》中說:「在這些被說成是偶性的東西中,一些東西(比如,顏色)可以來到或離開某種東西,這種東西僅僅隨著自身中的某種變化才被它們所享有,而另一些東西(比如,一定的關係)可以在它們謂述的那個東西中出現或從它消失,同時不造成那個東西的任何變化。」這裡,安瑟倫用「來到」、「離開」、「在……中出現」和「從……消失」這些詞項替代「謂述」;同樣,邏輯學家常常用「享有」表示「是……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