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大全 · 31. 論謂項
我們說過的主項是命題中在連項之前的部分。我們可以以類似的方式說,謂項是命題中跟在連項後面的部分。儘管如此,仍然有人要說,謂項是連項加上它後面跟著的東西;但是由於這種爭論取決於習慣表達式專有的特徵,因此我暫時不考慮它們。
無論我們是否把謂項解釋為包括連項,「謂項」這個詞項都是在許多不同的意義上使用的。在一種意義上,任何是一個命題的端項但不是主項的東西都是謂項;在這種意義上,任何東西都可以是謂項,因為任何東西都可以是一個真或假命題的謂項。
在另一種意義上,我們稱一個在有直接謂述的真命題中進行謂述的東西為謂項。在這種意義上,「動物」是有關「人」的謂項,但不是有關「石頭」的謂項。
在第三種意義上,一個謂項是這樣的,它通過直接謂述而謂述某個主項,關於這個主項可以形成嚴格意義的科學。哲學大師在《論辯篇》第一卷中正是在這種意義上使用「謂項」的,那裡他區別了四種謂項,即屬、定義、固有屬性和偶性;他在屬下也包括種差。他在這裡沒有提到種,因為儘管種謂述個體,個體卻不能是一個被所謂嚴格科學所把握的命題的主項。正是由於這種原因,他在這裡沒有列出種。
把謂項和主項連接起來的動詞叫做連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