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大全 · 26. 論定義

奧卡姆 《邏輯大全》
除了前面提到的第二意向的詞項以外,其他許多第二意向和第二指定的詞項也是普通使用的。忽略這些詞項會妨礙學生們的理解,所以,為了指導這些新手,我要檢驗一些相關的詞項。 邏輯學家使用的一些詞項是所有普遍的東西共同的;另一些詞項只是一些普遍的東西專有的。有些詞項只有放在一起才適用於普遍的東西,而另一些詞項適用於一個普遍的東西是由於考慮到另一個普遍的東西。適用於幾個放在一起的普遍的東西的詞項包括「定義」和「描述」。 但是,「定義」有兩種意義。在一種意義上,我們說本質定義,而在另一種意義上,我們說名詞定義(表達一個詞的意思的定義)。 「本質定義」有兩種意義。在廣義上,它不僅包括嚴格定義,而且包括描述定義。然而在狹義上,一個定義是一個複雜表達式,它說明一個事物的整個實質,而不表示被定義的對象的任何外在的東西。可以以兩種方式出現這種情況。有時候,這個複雜表達式將包括處於一個或多個間接格的表達式;這些構成表達式將表示這個事物的本質部分。這樣,如果我們把人定義為由肉體和智慧心靈構成的實體,「肉體」和「智慧心靈」這些間接格形式表達人的部分。這種定義叫做自然定義。 在另一種形式的本質定義中,沒有表達式處於間接格,屬和種差都處於主格。這裡,種差表達了被定義事物的一部分,但是只不過就像「白的」表達了白色一樣。「白的」表達白色,但是它不指代白色;相反,它指代具有白色的主體。與此相似,儘管種差表達它們定義的事物的部分,它們卻不指代這些部分,而指代由這些部分構成的整體。如果我們把人定義為理性動物或有生命的、能感覺的理性實體,那麼「有生命的」、「能感覺的」和「理性的」這些詞項指代人,因為人是理性的、有生命的和能感覺的。然而,這些詞項表示人的一部分。與它們相應的抽象詞項也表示人的一部分,但是方式不同。這種定義叫做形上學定義,因為形上學家以這種方式定義人。 除了這兩種形式的定義以外,也許除了部分表達整體和整體表達部分那種形式的定義以外,不可能有其他定義。這樣,若是聲稱比如人有一個邏輯的、自然的和形上學的定義,則是錯誤的。對於邏輯學家來說,由於他們不探討人(確實,他們根本不探討不是符號的東西),因而沒有理由定義人。他們的任務實際上是告訴人們,探討人的不同的科學是如何定義人的。所以,邏輯學家不應該給出任何關於人的定義。當然,他們可以舉例,但是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的例子應該僅僅包括自然的和形上學的定義。 正像把定義劃分為自然的、形上學的和邏輯的是錯誤的一樣,談論三種人,即自然的、形上學的和邏輯的人,也是錯誤的。與此相似,儘管人們可以說,由於定義的構成表達式是多樣的,因此定義可以劃分成自然的和形上學的,但是說有一個自然的人和一個形上學的人卻是不可思議的。這樣一種說法一定是表示,要麼有某種心靈之外的真正實體的東西和其他某種實體,它們分別是自然的人和形上學的人;要麼有某個表示自然的人的心靈概念或詞和其他某個表示形上學的人的概念或詞。可以排斥第一種選擇,因為如何能夠區別這些都是實體的人呢?要麼一種人是另一種人的一部分,要麼這兩種人是有區別的整體,要麼某種東西是這兩種人的一部分(但是並非凡是一種人的一部分的東西也是另一種人的一部分)。第一和第二種選擇顯然是不可能的。第三種可能性也不是可行的選擇,因為由於自然的人只由質料和形式構成,因而必然會是:要麼他的質料或他的形式不是形上學的人的一部分,要麼形上學的人或自然的人將會要麼專門是質料要麼專門是形式,但是這兩種可能性都是不可思議的。 人們也不能說,由於形上學家和自然哲學家以不同的方式考慮人,因而形上學家所考慮的人與自然哲學家所考慮的人是不同的。儘管他們確實以不同的方式考慮人,但是仍然得不出會有一種人,即形上學的人,還有另一種人,即自然的人。相反,這裡只能得出,對於同一種人有不同的考慮。假定蘇格拉底清楚地看柏拉圖,而索特斯模糊地看他。這裡的看是不同的,但是被看的柏拉圖不是在這兩種情況中不同的東西。與此相似,對人的形上學的考慮和自然的考慮是不同的,但是所考慮的人是相同的。因此不是存在兩種不同的東西——自然的人和形上學的人。也不能說,在這兩種情況下有一個不同的概念或詞。這個概念要麼與這個定義或這個定義的一部分是一致的,要麼與其他謂述人的某種東西是一致的;但是無論採用哪種選擇,顯然得不出想得的結論。 因此應該明白,被定義的事物是相同的,但是定義卻可以是不同的。儘管上述兩種定義不同,它們卻表示相同的東西;而且,凡是被一種定義或一種定義的一部分所表示的東西也被另一種定義或另一種定義的一部分所表示。儘管如此,這些部分在意義模式上將是不同的,因為形上學定義和自然定義的相應的部分將處於不同的情況。 應該注意,如果一個有意義理解的定義謂述某種東西,那麼相應的有意義理解的被定義項也謂述那個東西,並且反之亦然。此外,一個由一個定義和一個被定義項構成的命題若是假言的、可能的或等價於假言或可能的,它就是一個必然命題。例如,下面兩個命題都是必然的:「如果人是,那麼理性動物是」 [16] (並且反之亦然);「每個人都可以是一個理性動物」(這裡主項代表可以是的東西)。儘管如此,任何僅僅是以非模態或現在時表達的肯定命題都不是必然的。這樣,「人是理性動物」和「人是由肉體和智慧心靈構成的實體」這些簡單命題不是必然的。這是因為如果沒有人存在,這些命題就會是假的。然而,亞里士多德聲稱「人是動物」和「驢是動物」這樣的命題是必然的,他在這一點上不會同意我們的觀點。 從以上論述可以看出,一個定義和被定義項不是同一的。根據一般的說法,一個定義是一個心靈的、言語的或文字的複雜表達式,但是,它不能和任何簡單表達式一樣。儘管如此,一個定義與它的被定義項表示相同的東西,而且那些說定義和被定義項實際上是相同的東西的人就是這個意思;他們是說,這兩個東西表示相同的東西。 應該注意,如果我們在嚴格的意義上理解「定義」,那麼定義表達的東西只能是實體;而且如果我們用「被定義項」這個詞表示可以與一個定義換位的詞項,那麼只有名可以是被定義者。動詞和其他言語部分不能有這種作用。 但是一個廣義的定義,即一個名詞定義,是一個表達式,它明確表明由一個表達式所表示的東西。一個人想教另一個人「白的」這個名是什麼意思,會說諸如「某種有白色的東西」之類的話。不僅可以以「白」謂述的名容易有這種定義,而且不可能這樣謂述的表達式也容易有這種定義。這樣,「真空」、「非實體」、「不可能性」、「無窮」和「羊鹿」都有定義,也就是說,有與這些名相應的、表示與這些名相同的東西的表達式。在這種「定義」的意義上,有時候不可能用「是」這個動詞謂述其被定義項的一個定義。甚至當定義和被定義項都是有意義地理解時,也存在這種不可能性。例如,「吐火女怪是一個由一隻羊和一頭牛構成的動物」不是真的,它帶有一種假涵義,即某種東西實際上是由一隻羊和一頭牛構成的。儘管如此,詞項若是實質指代(「吐火女怪」和「由羊和牛構成的動物」意謂相同的東西),這個命題就是真的。人們一般理解第一個命題的意思是第二個命題,但是嚴格地說它們是不同的。在《構造》的第一卷中,普里西安指出,一個詞常常被用作另一個;還常常有這樣的情況:一個複雜表達式被用來代替另一個。然而,由這樣一個被定義項和定義形成的條件命題是真的。「如果任何東西是一個吐火女怪,那麼它是由羊和牛構成的」是真的。 不僅名,而且諸如動詞和聯結詞等其他言語部分,也能通過這種形式的定義來定義。例如,可以定義像「哪裡」、「何時」和「多少」這樣的副詞。在這樣的情況下,當定義和被定義項都是有意義地理解時,前者不能謂述後者。但是當實質地理解詞項時,可以用一個與「與……意謂相同的東西」(這是在實質地理解詞項時採用的)相似的表達式把它們聯繫起來,或者可以用其他某個表達式謂述實質理解的被定義項。這樣,人們可以說,「『哪裡』是一個表示地點的疑問副詞」,或「『何時』是一個表示時間的疑問副詞」,等等。 * * * [1] 原文是「Si homo est, animal rationale est 」,英譯文為「If man is, rational animal is」。——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