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大全 · 27. 論描述

奧卡姆 《邏輯大全》
描述是一個由偶性和固有屬性構成的複雜表達式。例如,達姆森在他的《邏輯》(第14章)中說:「描述是由偶性,即固有屬性和偶性構成的。例如,『人是直立行走的有寬指甲的能笑的東西』。這個描述中的所有要素都是偶性。因此人們說,一個描述掩蓋了或沒能表明主項的實體性存在;它只局限在那種實體性存在的後果上。」 因此,描述中所包含的東西顯然都不是以說明是什麼的方式或以第一種本質性質的模式的描述進行謂述。正是在這一點上描述與定義不同。 前面一段話還表明,「偶性」這個詞項用來不僅表示一個實際上其他某種東西具有的對象,而且表示那種或然地謂述某事物的東西。根據達姆森的思想,一個描述是由某種主體的偶性構成的。然而,一個描述只是由謂述一個主體的東西構成的;所以,達姆森一定是在把可謂述被描述者的東西稱為偶性;而這些東西只能是概念、說出的詞或寫下的詞。 由此得出,一個描述和被它描述的東西並非總是可換位的;因為由於偶性只能或然地謂述某種東西,因此謂述一個主項的有可能是被描述項而不是描述。但是這總是由於被描述項所謂述的東西的某種不完善造成的。例如,可以對人作如下描述:人是有兩隻手的兩足動物;當然,可以增加一些只屬於人的特徵,從而擴大這種描述。但是即使這樣做,仍然有可能有一個對象,對於它,這個描述是假的,而被描述項是真的——比如,一個沒有手的人。這是因為所涉及的個體是不完善的。 儘管如此,「描述」仍然可以在兩種意義上使用,一種廣義,一種狹義。醫生在廣義的意義上使用描述。在狹義的意義上,一個描述是僅僅由固有屬性構成的,因而一個描述和它的被描述項總是可換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