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大全 · 23. 論種差

奧卡姆 《邏輯大全》
第三種普遍的東西是種差。為了簡明,應該注意,正像波菲略指出的那樣,「種差」這個詞是在三種意義上使用的。一種是廣義的,一種是狹義的,還有一種是更狹義的。 在廣義上,一種種差是這樣的東西,它謂述某種東西(儘管不是以說明是什麼的方式謂述)並否定其他某種東西。在這種意義上,「種差」這個術語不僅包括最恰當地被稱為種差的東西,而且還包括固有屬性和偶性。因此,這個術語適用於種差、固有屬性和偶性這三種不同的普遍的東西。 在狹義上,一種種差是專屬於一事物並且不能屬於另一事物的性質,或者像波菲略所說,一種種差(在狹義上)是這樣的性質,它屬於一事物,並且如果那個事物一直存在,那麼它就不能先後相繼屬於那個事物,而是必須屬於那個事物。在這種意義上,「種差」包括我在後面將談到的不可分的偶性。 在更狹義的意義上,「種差」指被稱為專門的種差的性質。 然而,人們可以以另一種方式劃分種差這個概念。儘管這種新的劃分與第一種劃分不是不相容的,它卻得出四種可以被稱為種差的意義:一種嚴格的意義,一種廣義的意義,一種更廣的意義,一種最廣的意義。 在最狹義的意義上,種差是以第一種本質性質的模式謂述某種東西的性質,但是它不表示對於它所指代和它所謂述的東西來說外在的東西。在這種意義上,「種差」指這五種普遍的東西之一,並且表示本章要考慮的論題。 在廣義的意義上,種差是必然謂述某種事物的性質,但是它不能屬於所有事物。在這種意義上,可以說能笑的 是人的一種種差,因為「人是能笑的」這個命題是必然的。 在更廣的意義上,種差是這樣的東西,它謂述某種事物,但是實際上,如果那種事物一直存在,它就不能肯定和否定那種事物。在這種意義上,一種不可分的偶性是一種種差。 最後,在最廣的意義上,種差是任何謂述一事物而不謂述所有事物的東西;在這種意義上,甚至一種可分的偶性也被說成是種差。這樣,如果蘇格拉底是白的,而柏拉圖是黑的,那麼就可以說白的是蘇格拉底的一個種差;因為蘇格拉底是白的,而柏拉圖不是白的。 現在讓我們把這一划分的後三類撇開,集中考慮第一類。應該懂得,種差不是屬於事物本質的東西;它是一種心靈的意向,可以謂述它所包含的事物,但不是以說明是什麼的方式謂述。這樣的意向被說成是一種種差,因為儘管它不能以說明是什麼的方式謂述,但是在一個論證中它能夠起中項的作用,於是我們在這個論證中推論,以它作種差的那個事物與其他某個東西是不同的。這樣,理性的是一個中項,由它得出人不是驢或某種不這樣的否定命題。考慮下面的論證:每一個人是理性的;任何驢都不是理性的;所以,任何人都不是驢。這樣,就不應該認為種差是一個種固有的、使一個種與另一個種相區別的某種東西;因為如果是這樣,種差就不會是普遍的東西,而會是質料、形式或由質料和形式構成的整體。相反,種差是一個種而不是另一個種專有的謂詞。它被稱為本質種差,不是因為它屬於一事物的本質,而是因為它表達了一事物的本質的一部分,並且沒有表達這個事物任何外在的東西。 我現在使用的種差這個詞總是表達一事物的一部分。一些種差表達實質部分,而另一些種差表達形式部分。這樣,理性的 這種人的種差以某種方式表達人的理智靈魂,如同白的 表達白色,有靈魂的 表達靈魂一樣。但是實質的這種種差以某種方式表達質料,如同有靈魂的表達靈魂一樣。因此,我們必須排斥現代那些認為種差僅僅來自形式而不來自質料的作家的觀點;種差要麼可以來自質料,要麼可以來自形式。儘管一種種差來自質料,另一種種差來自形式,但是在定義中,每一種種差都起形式的作用;因為由於形式賦予質料並且以質料為先決條件,因而在定義中種差總是賦予屬。我們首先指派屬,然後指派種差。無論種差來自質料還是來自形式,情況都是如此。這樣,物體 被定義為具有質料的實體。我們先提出「實體 」,然後提出具有質料 這種種差。然而,這裡的種差來自質料並且主要表示質料。 從以上可以看出,簡單實體(即那些缺少質料和形式構成的實體)共有的種都沒有本質種差,因為這樣的一個實體沒有部分。然而,它可以有偶然的種差。 從以上還可以看出,簡單事物共有的種,無論是屬於實體範疇還是屬於其他範疇,都不能以可恰當地稱之為定義的東西來定義。這樣的一個種當然可以通過附加定義來定義。所以,對於所有權威的下述說法,比如,每個屬都是由它的種差來劃分的,或者,種有構成種差,都可以以這兩種方式之一來解釋。要麼他們僅僅是在談論實際上有本質種差的屬和種。這樣,當他們說每個屬是由它的種差來劃分的時候,他們的意思是說,每個具有這樣種差的屬是由這些種差劃分的。或者,他們是在用「種差」這個詞包括所有本質的和偶性的種差,即在我的解釋中的第一和第三種種差。 應該指出,在如上斷定以後,像「種差是種藉以超出屬的東西」、「種差構成種」、「種差把屬劃分成它的種」、「種差是特殊事物藉以相互區別的東西」和「種差是種的一部分」這樣的命題並不意謂種差是種中出現的某種現實的實體。實際上,種差是一個謂詞,它專屬於某種事物並且屬於那個事物的定義。「種由其種差而超出屬」意味著種差屬於種的定義,但不屬於屬的定義。與此相似,「種差構成種」意味著種差使種的定義完整。同樣,「種差是特殊事物藉以相互區別的東西」意味著種差在謂述中是一事物而不是另一事物專有的,它可以起中項的作用,由此推論一事物否定另一事物。「種差是種的一部分」意味著種差表達由種所表示的事物的一部分,或者是表示與種相同的事物的定義的一部分。例如,當波菲略說種差潛在地在屬中時,他的意思是說,種差不謂述普遍理解的屬,而是謂述特殊理解的屬。 所以,種差是心靈的一種意向,這種意向表達一事物的確定的部分,而且,它與種是可互換的,種可以以說明是什麼的方式謂述什麼,它就可以以說明是什麼的方式謂述什麼。種差是一種普遍的東西,從這一事實可以看出種差是心靈的一種意向。我已經說明,每一種普遍的東西都是心靈的一種意向,除非人們也想稱約定俗成的符號為普遍的東西;但是我現在並不是在談論是約定俗成的普遍的東西,我僅僅是在談論那些本性上即是普遍的東西。 種差表達事物的一部分,這是顯然的。種差必須表示關於事物的某種東西。它不表示整個事物,因為這樣它就會無法與種相區別。它要麼表示事物的一部分,要麼表示該事物外在的某種東西。但是它不表示任何外在的東西;否則,它就會是固有屬性或偶性。唯一還存在的可能性是它表示事物的一部分。因此種差總是表達事物的一部分,就像白的 表達白色一樣。因此,種差總是(或應該是)形式上具體的,而且與它相應(如同白色相應於白的 一樣),應該有一個抽象的詞直接表示事物的相關部分。這樣,這個抽象的詞應該總是指代一部分,而這個具體的詞指代由這部分和其他某部分構成的整體。 顯然,種差是以說明是什麼的方式謂述的,因為人們以種差不是回答「這是什麼?」這個問題,而是回答「它是什麼性質的?」這個問題。因為如果應該問「人是什麼性質的?」,那麼一種合適的回答就會是他是理性的或物質的。這樣,種差就以說明是什麼的方式謂述。種謂述什麼,它就謂述什麼,因為它與種是可互換的。這樣,人們不應該說心靈 是肉體 的種差,而應該說有心靈的是肉體的種差。與此相似,人的種差不是理性 ,而是理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