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大全 · 21. 論種

奧卡姆 《邏輯大全》
哲學家們以類似的方式定義種這個概念。他們說,種是這樣的東西,它以說明是什麼的方式謂述不同數量的事物。 首先應該注意,與屬相似,種是心靈的意向。因而它們不屬於個體事物的本質,儘管它們可以謂述個體。 一個種和它的屬的區別並不是那種把一個整體和它的部分分離開的區別;因為恰當地說,屬不是種的一部分,種也不是屬的一部分。它們的區別在於,共同具有種的東西比共同具有其屬的東西少,因而屬是更多事物的符號,而種是較少事物的符號。例如,動物 這個名比人 這個名意謂更多的事物,因為前者意謂所有動物,而後者只意謂人。這一點對於屬和種來說一般是成立的。正是在這種意義上,種是屬的主項部分;它意謂更少的東西。例如,甚至可以說「人」這個詞是「動物」這個詞的一部分,也就是說,「人」比「動物」意味更少的東西。這是正確使用「主項部分」這個術語的方式。 屬在謂述種的時候並不代表它自身,而是代表它所意謂的東西。與此相似,種在謂述許多個體的時候並不代表它自身,而是代表這些個體。種不是多;它謂述多。種實際上也不在特殊的東西之中,因為如果這樣,它就會是個體的一部分。但是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種既不是質料,也不是形式;此外,還有一些沒有部分的個體。因而,種不能是一個個體的一部分。相反,它是特殊事物的符號;它意謂下屬於這個符號的所有特殊的東西。 但是應該注意,在那些是屬和種的意向中,有些是最高水平的屬,另一些是附屬的屬和種,還有一些是最低水平的種。 一個最高水平的屬是一個其上沒有任何屬的屬;也就是說,一個最高水平的屬是這樣的東西,當普遍理解時,它再沒有其他某個屬,這個屬既可以謂述它自身又可以謂述別的屬,然而,根據一種觀點,可以謂述一個具有最高水平的屬的其他某個屬。例如,有人說,「實體是一種量」是真的,但是由於他們否認「每個實體都是一個量」是真的,因而他們可以始終如一地認為,實體是一個最高水平的屬。他們也可能會說,一個最高的屬是這樣的,如果普遍地理解,那麼沒有其他的屬以說明是什麼的方式謂述它。例如,儘管他們會同意實體是一個量,但是他們卻會否認量以說明是什麼的方式謂述普遍理解的實體。 但是最低水平的種是一種其下沒有種的意向;也就是說,一個最低水平的種不以說明是什麼的方式謂述任何普通概念,儘管它可能以說明是什麼的方式謂述許多特殊的東西。那些處於最高水平的屬和最低水平的種之間的普遍的東西叫做附屬的屬和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