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大全 · 13. 論一義詞項和多義詞項

奧卡姆 《邏輯大全》
下一點要考慮的是把有約定俗成意義的詞項劃分為一義的詞項和多義的詞項。亞里士多德在《範疇篇》中,檢驗了來自名詞的多義詞項和一義詞項;但是關於來自名詞的詞,我們在前面章節中已經說過許多,因此我們將只討論一義詞項和多義詞項。 首先應該注意,只有詞——約定俗成的符號——可以是一義的或多義的。嚴格地說,這種區別不適用於意向或概念。 如果一個詞在意謂不同的東西時,它是附屬於幾個而不是附屬於一個概念或心靈的意向的符號,那麼它就是多義的。當亞里士多德說同一個名適用,但是對相應於這個名的東西的說明是不同的時,他就是這種意思。他說的「對實體的說明」是指概念或心靈的意向,不僅包括簡單概念,而且包括思想中的描述和定義。他想說,這些東西是不同的,而名卻只有一個。多義性的一個明顯的例子是一個屬於不同語言的詞的情況,因為在一種語言中,表達式被用來意謂一個概念所意謂的東西;而在另一種語言中,它被用來意謂其他某個概念所意謂的東西,這樣,這個表達式在意義上附屬於幾種不同的概念或心靈的印象。 然而,有兩類多義性。在第一種情況中,一個詞項是偶然地多義的。這裡,一個詞項附屬於幾個概念,但是即使它不附屬於其他概念,也會附屬於這些概念中的一個概念;同樣,即使它不意謂其他東西,它也會意謂一個東西。一個例子是「蘇格拉底」這個名,把它指派給幾個人。但是,多義性也可以是意向的。這裡,一個詞首先被指派給一個東西或幾個東西。這樣,它附屬於一個概念。但是後來,因為這個詞項意謂的東西與其他一些東西相似或有其他某種關係,這個詞項就被用來意謂某種新東西。然而,它的新用法就不僅僅是偶然的。如果它沒有被指派到第一類東西,它就不會在第二種情況中被使用。一個例子是「人」這個詞項。起初,這個詞項被用來意謂所有理性動物,所有那些歸於理性動物 這一概念之下的東西。但是後來,使用這個詞項的人看到人和他們在圖畫中的形象之間的類似性,這樣,他們用「人」這個詞項意謂人的圖畫表象,但是注意,他們不會用「人」這個詞項意謂或代表人的表象,除非他們一開始把這個詞項用到現實的人上。為此我們說,「人」根據意向是多義的。 凡僅附屬於一個概念的表達式都叫做一義的,無論這個詞項是不是意謂幾個不同的東西。但是嚴格地說,一個詞項只有意謂或可以沒有差別地分別意謂幾種不同的東西,才能叫做一義的。一個詞項是一義的,因為它意謂的這幾種不同的東西也都是被一個概念意謂的。這樣,一義的詞項就是一個符號,這個符號在意義上附屬於一種是心靈的意向或概念的自然的符號。 一義的詞項和多義的詞項之間的區別不僅適用於名,而且也適用於動詞和其他言語部分。確實,正由於一個詞項可以作為言語的不同部分起作用,即作為名和動詞,作為名和虛詞,作為名和副詞等等起作用,因此它可以是多義的。 把詞項劃分為多義的和一義的並不是簡單地劃分為對立的東西,注意到這一點十分重要。這樣,「某個多義詞項是一義的」這個命題並非總是假的。確實,它在一些上下文中是真的;因為同一個詞是真正地多義的和一義的,但不是對於相同的人。同樣,一個人可以既是父親又是兒子,但不是就同一個個人來說既是父親又是兒子。同一個東西也可以既是相似的又是不相似的,但不是就同一個東西來說既是相似的又是不相似的。這樣,如果一個詞項屬於不同的語言,那麼顯然它在各語言中可以是一義的。這樣,對於只說其中一種語言的人來說,當詞項在一個命題中出現時,他不想作出任何區別,但是對於懂得兩種語言的人來說,這個詞項就是多義的;因此,懂得兩種語言的人常常會不得不區別含有相關詞項的命題。同一個詞項對一個人是一義的,對另一個人是多義的。 以上說明,一個一義的詞項不是一個有單一定義的詞項。許多一義的詞項沒有可以恰當地稱之為定義的東西。這樣,當亞里士多德說一義的詞項是那些有共同的名的詞項,但是對實體的說明卻是相同的時,他是把「說明」這個詞項當作心靈的意向,它是基本符號,相關的詞附屬於它。 但是應該注意到,「一義的」有兩種意思。在廣義上,每個相應於單稱概念的詞或約定俗成的符號都是一義的。在狹義上,我們稱一個詞項為一義的,僅當它可以謂述一定的東西或以第一種本質性質的方式謂述表示這些東西的代詞。我們稱這個詞項就這些東西來說是一義的。 就目前來說,我們可以滿足於區別「從名詞來的詞項」的兩種意思。在狹義上,一個詞項是從名詞來的,如果第一,它以與一個抽象詞項相同的讀音起頭,卻有不同的詞尾,第二,它意謂某種偶性。這樣,「勇敢的」是從「勇敢」這個名詞來的詞,「正義的」是從「正義」這個名詞來的詞。在廣義上,一個詞項被說成是從名詞來的,如果它有與抽象詞項相同的詞幹,但有不同的詞尾。在這種意義上,這個詞是否意謂一種偶性,這是無關緊要的。這樣,「有心靈的」是從「心靈」這個名詞來的詞。 就目前來說,這足以說明詞項中的各種劃分,以後我還要補充一些省略的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