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大全 · 11. 論第一指定的名和第二指定的名

奧卡姆 《邏輯大全》
我們至此考慮的所有劃分都適用於自然有意義的詞項和僅僅是約定俗成的符號的詞項。現在我們要檢驗只是在那些約定俗成的符號的詞項中得出的一些劃分。 首先,在有約定俗成的意義的名中,一些是第一指定的名,另一些是第二指定的名。第二指定的名是這樣的名,它們被用來意謂約定俗成的符號和所有適合約定俗成的符號、起符號作用的特徵。 然而,「第二指定的名」這個普通術語有兩種含義。在廣義上,第二指定的名是那些意謂約定俗成的表達的名。一個表達式若是這種意義上的一個第二指定的名,也可能意謂心靈的意向或自然的符號;但是只有作為約定俗成的表達的符號,它們才是第二指定的名。在它們的語法應用中,像「名」、「代詞」、「動詞」、「聯結詞」、「格」、「數」、「語態」和「時態」這樣的表達式都是廣義的第二指定的名。這些名叫做名的名;其原因在於當它們是有意義的時,它們被用來意謂言語部分。另一方面,那些謂述詞語表達的名,無論是不是有意義的,都不叫做第二指定的名。這樣,儘管像「質」、「表達」和「說出的詞」這樣的名意謂並且適合約定俗成的符號,但是它們也意謂沒有意義的詞語表達;因此,它們不是第二指定的名。然而,「名」這個表達式是一個第二指定的名,因為「人」這個詞過去在用來意謂之前並不是其他什麼名;同樣,「人的」這個表達式過去在用來意謂之前並沒有格;其他這樣的表達式也是如此。 一些表達式只意謂約定俗成的符號,但絕不能適用於心靈的意向,即自然的符號。在狹義上,這樣的表達式是第二指定的名。例如,「格」、「動詞變形」和類似的表達式。所有其他的名(即那些既不是第一種意義上也不是第二種意義上的名)都是第一指定的名。 然而,「第一指定的名」有兩種含義。在廣義上,所有不是第二指定的名都是第一指定的名。在這種意義上,像「每個」、「沒有」、「某個」和「所有」這樣的助範疇符號都是第一指定的名。在狹義上,只有那些不是第二指定的名的範疇名才叫做第一指定的名。 以狹義的「第一指定的名」這個表達式為例,有兩種第一指定的名:因為一些是第一意向的名,另一些是第二意向的名。第二意向的名是這樣的名,它們被用來意謂心靈的意向或自然的符號,一些約定俗成的符號和伴隨這樣的符號出現的一些特徵,例如「屬」、「種」、「全稱的」、「可謂述的」等等,這些名各自只意謂自然的或約定俗成的符號。 但是「第二意向的名」這個普通術語既有一種廣義,也有一種狹義。在廣義上,一個表達式叫做一個意向的名,如果它意謂心靈的意向,自然的符號,而且無論它就其作為符號的能力來說是不是也意謂約定俗成的符號。在這種意義上,第二意向的名可以是第一指定或者第二指定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