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爾綱集 · 中國近代兵為將有的起源
清代自道光末太平天國起義後,清廷命將,分途四出,將帥以綠營不可用,都各募「勇營」以作戰。一省所募動輒數萬,而東南七省所招募者更多,常不下數十萬眾。其中以曾國藩創立的湘軍與源自湘軍的淮軍為最著名。他們的軍隊,都是自招自練,不屬於兵部。兵部所轄惟舊日的綠營。故中央兵權已下移於將帥。而為將帥者,復多膺任疆寄,他們除了手握兵權餉權外,復有民事之責。到了太平天國失敗,這種情況不改。於是地方權重,漸漸的勢傾中央,王闓運在同治九年時已經看出來,他在正月十六日記里記道:
校《五代史》二卷。觀其將富兵橫,與今時無異,恐中原復有五季之勢,為之臲杌。余去年過湘鄉城,如行芒刺中,知亂不久矣。 [1]
王氏的話,大有先知預言的氣概,他在四十多年前就給後人指出了四十多年後中國分崩割據的局面的到來,其實,中國近代這種分崩割據的局面,固然是開始於民國以後,而其形成則已見光緒季世。康有為在《裁行省議》里說道:
昔徐壽衡為兵部尚書,吾問其舉國兵數,徐尚書答曰:「我兵部惟知綠營兵數,若其勇營練軍,各督撫自為之,吾兵部安得知。」夫以兵部尚書而無由知全國兵數,況於調遣訓練乎?……甲午東事之起,征師各省,經年累月,旨檄頻下,各督撫勉強應徵,則募乞丐以充,而各自供其餉。餉不一律,兵不相統,槍尤不一,此豈待敵強日戰?向見廣西有亂,請兵於湘,請械於粵,則湘粵辭之,苦請固求,卑辭類乞,頻請嚴旨嚴迫乃勉強以客軍舊械應之。……一兵一卒一餉一糈,朝廷皆拱手而待之督撫,督撫又皆以保疆圉為詞,言之有故,持之成理。 [2]
康氏在《中國今官制大弊宜改》一文里又說道:
夫立國之道,兵食為先。而財政兵政,皆散在各省。如何籌餉,如何練兵,如何開製造局,如何開軍械局,如何開銀行,如何鑄錢幣,一皆聽各省督撫之各自為謀。……故江寧創自強軍,湖北有愷字營,直隸因袁軍之舊,而增軍政司之萬人。……故庚子之禍,徵兵勤王,而觀望不前,多寡不一。微論當八國之強敵,而此十八小國之援師,素無統馭,勇怯不一,槍械異式,何以為戰乎? [3]
我們讀康氏所述,可知光緒之世,中央威令已經不行於地方,各省疆吏都各手握兵權餉權,各自為謀,國家每遇大事,雖一兵一卒一餉一糈,反不得不拱手而待之督撫。而為督撫者,則往往觀望不前,視嚴旨若具文。康氏以十八小國來喻十八行省,並非過論。在這種局面之下,以之來抗拒外敵,自不免一敗塗地,但以之抗朝命,挾朝廷則有餘。所以辛亥革命軍起,袁世凱卒以北洋軍勢力要挾清廷退位,便是這種局面的自然結果。民國初,袁氏當國時,曾有中央集權的措施,裁各省都督,企圖收回兵權於中央。而袁氏帝制自為,見棄於國人,因而引起二次革命,袁氏的中央集權的企圖也和他的萬世帝業的夢想同歸於幻滅。到了袁氏死後,每況愈下,各省都督、將軍、督軍、督辦、巡閱使等,不但專擅軍政財政司法外交各權,且互相攻伐,並支配改組中央政府。連年內戰,民生塗炭,王閭運所謂「恐中原復有五季之勢」的預言,果然一一的應驗出來。這個分崩割據局面的形成,論史的人,都知道是起於「兵為將有」。而「兵為將有」的起來,則始於咸豐軍興後,其間經過若干演變,成為光緒季世的督撫,再進而成為民國後的割據軍閥,此點也為論近代史者所周知的事實。但是,何以咸豐以前,清代兵權都歸於中央,未聞有兵為將有的事?何以咸豐以後,中央無法收回兵權,兵權不得不下移於將帥而造成了兵為將有的局面?其間關鍵所在,卻還不曾有人注意及此。本文便是擬專對這個問題加以探討,以明清季兵為將有的起源,使知其關鍵所在。
要論咸豐後兵為將有的起源,應先略論清代在咸豐前軍隊的狀況。案清代咸豐前的軍隊有二:即八旗與綠營。八旗武力初本為旗主所私有。八旗各有旗主,各置官屬,各有統屬,為並立不相下的體制。清太祖制定國體,曾明示後人以八旗旗主聯合為治的大訓。清太宗本為旗主之一,嗣位後,深感此制不便,逐漸廢置,使稍失其原狀,而後定於一尊。至清世祖時,乘攝政王多爾袞之喪,一舉而掃除強藩,大權悉收歸公室。於是天子自將三旗,叫做上三旗,從此便成為一定的制度。其餘分屬諸王貝勒的五旗,叫做下五旗。自後旗主的武力已減削無餘,各旗自有固山額真(後改名都統)為天子任命的旗主,而不是宗藩世及的旗主。宗藩受封於旗,乃養尊處優的地方,旗的行政則為天子之吏所掌握。親貴雖或典兵,所指揮者非自主的本旗,特假天潢的權威,以臨禁旅之上。所謂八旗,都歸朝廷所運用,天子特於兵部之外,自為一積世的私軍,而親貴都不得參與其分。故自清世祖親政以後,八旗已不再同未入關以前的舊制,其武力已盡握於天子一人的手中 [4] 。至於綠營,乃國家的常備軍,額兵共64萬人,其數約三倍於八旗,全國分為71鎮,以駐守列郡汛地 [5] 。綠營之制,其軍隊直轄於兵部:「凡綠旗 [6] 兵在京則統於巡捕營。十有八省則統於督標、撫標、提標、鎮標、軍標、河標、漕標,而以達於部。標分其治於協、於營、於汛,以慎巡守,備徵調。」 [7] 其將則由部補選:「凡直省武職副將以上,列名具疏請補。參將以下,按月升選。」 [8] 其兵則有定額,分為馬兵、戰兵、守兵,各注於冊,以報於兵部 [9] 。有籍,曰兵籍,與民籍、商籍、灶籍同著於籍 [10] 。凡額兵的考拔,都取自有兵籍的兵家:「騎兵拔於步戰兵,步戰兵拔於守兵,守兵拔於余丁。無餘丁,乃募於民。」 [11] 所以在綠營制度下,將由補選,兵守世業,兵非弁之所自招,弁非將之親信。而國家之於將弁,將、備、千、把,本有常職,節節相生,易於鈐束;國家之於兵士,著於兵籍,尺籍伍符,按戶可稽。故全國兵權,都歸於兵部。咸豐前清代軍隊與國家的關係,略如上述。明白了這個情況,可知咸豐前清帝既手握八旗為其個人的私軍,而綠營又直隸於中央,在這樣的一個中央集權的情況下,軍隊自不致為將所私有,而其權一歸於中央。所以清聖祖末年,諸子爭立各不相下,到清世宗即位,其弟允 方任撫遠大將軍,統率大軍出征西寧,而聞詔不敢不歸京師。雍正之世,年羹堯功震中外,手握重兵,駐軍西陲,乃一朝受代,束身歸吏,竟身死囹圄。其後如乾隆朝誅張廣泗、柴大紀更不足道了。此無他,兵不為將所私有,故將不能擁兵以抗朝命。所以在天子八旗私軍可以威懾四方,與綠營制度還未崩潰的時代,國家是不會發生兵為將有的情況的。清代兵為將有的起來,乃在八旗武力不可用,而新興的湘軍制度代替了衰老的綠營制度之後。
在這裡應該先略加追述八旗武力廢弛與綠營衰老的由來,以及太平天國起義後的時勢,以明乎湘軍興起的時代背景。說起八旗武力的廢弛,那可說是入關後不久便是這樣了。因為八旗入據中國後,以征服者的地位,踞養尊處優的環境,使他們逐漸的消磨了新興民族的銳氣。到三藩起事時,八旗的戰鬥力已遠遜於入關的時候。清康熙帝平定三藩,實出自漢人趙良棟、蔡毓榮等效忠清朝者之力。其後平定準部、回疆、金川,雖都是八旗綠營並用,但軍隊的戰鬥力究竟以綠營為主。所以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有增兵之舉,清乾隆帝實有見於八旗不可用,而不得不增加綠營兵額以應付他日非常的事變。但其時八旗武力固已廢弛,而綠營到了嘉慶、道光年間,暮氣日深,積弊日重,將弁則薰染官習,兵卒則驕頑疲弱,也不可恃。嘉慶初元,川、楚白蓮教起義之役,前後十年,後來還是一半靠著鄉兵的力量才得平定。道光鴉片戰爭之役,以全國兵力布防沿海要塞,結果只造成江寧城下之盟。這時綠營的不可恃,已經是不可掩飾的事實。到了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初十日(1851年1月11日)太平天國在廣西撏州府金田村起義。這時廣西額兵二萬五千,士兵一萬四千,兵數不算少,而太平軍起義之初,本省綠營便已無法應付。到太平軍勢盛,清廷復羽檄交馳,紛紛徵調外兵,一時各省綠營雲集廣西。乃綠營制度,其徵調成法,被調者輒令綠營將官營出數十人,多者二百人,共成千人。用本轄營弁統率,綰以提督、總兵,而隸屬於專征的欽差大臣。所以三千人的軍隊,將士各不相習。及到前敵,各省行伍,雜糅並進,將與將不相習,兵與兵不相知,勝則相妒,敗不相救。加以這時任欽差大臣的前為李星沅,李星沅與廣西巡撫周天爵不和,繼李任欽差的為賽尚阿,賽尚阿也與廣西提督向榮時相齟齬。欽差疆帥既不能和衷共濟,號令歧出,偏裨更各分畛域。故徵兵日繁,迄不得一兵之用。而太平天國方面,則以新興的朝氣,萬眾一心,乘綠營疲憊之後,一敗向榮於平南官村而占永安,再敗賽尚阿於永安古束口而圍桂林。於是遂長驅北出,經兩湖,出長江,其時清廷防湖防江的綠營,都聞風先潰,而欽差大臣賽尚阿、徐廣縉、向榮諸人先後所統的大營軍隊,常落在敵後,只成尾追之勢。故太平軍便得以疾風掃落葉的聲勢,不過兩年時間,就席捲了東南,占領了南京。這時候,綠營的戰鬥力已完全不可用,清政府已經到了日暮途窮的境地。湘軍便是在這個時候,以曾國藩為首用儒生為中堅組織起來以對抗太平天國的一支反革命的軍隊。
但是湘軍制度代替了綠營制度之後,何以會發生兵為將有的現象?要回答這個問題,非明湘軍的制度不可。考湘軍的編練,原是要對綠營制度的改革。曾國藩在咸豐二年奉命幫辦本省團練事宜時,即上疏主張另練新軍以代綠營。他奏道:
臣現來省……於省城立一大團,認真操練,就各縣曾經訓練之鄉民,擇其壯健而樸實者招募來省,練一人收一人之益,練一月有一月之效。自軍興以來,二年有餘,時日不為不久,糜餉不為不多,調集大兵不為不眾,而往往見賊逃潰,未聞有與之鏖戰一場者。往往從後尾追,未聞有與之攔頭一戰者。其所用兵器,皆以大炮鳥槍遠遠轟擊,未聞有短兵相接,以槍鈀與之交鋒者:其故何哉?皆由所用之兵未經練習,無膽無藝,故所向退怯也。今欲改弦更張,總宜以練兵為要務。 [12]
曾國藩在這封奏疏里便明白地提出以招募易綠營制兵的新軍制度。同時,他另有一封寫給王鑫的信,說得更是詳細。他說道:
每念天下大局極可傷痛。桂東之役,三廳兵尋殺湘勇於市,足下所親見也。江西之行,鎮筸兵殺湘勇於三江口,傷重者十餘人。七月十二、八月初六省城兩次兵噪,執旗吹號出隊開仗,皆以兵勇不和之故。七月二十四臨莊諸君遇難,亦以鎮箄雲貴兵見賊逃潰,危敗不救,遂致斯痛。蓋近世之兵孱怯極矣!而偏善妒功忌能,懦於御賊,而勇於擾民,仁心以媚殺己之逆賊,而狠心以仇勝已之兵勇。其仇勇也,又更勝於仇兵。曩者己酉新寧李沅發之變,鄉勇一躍登城,將攻破矣,諸兵以鳥槍擊勇墜死,遂不能入。近者兵丁殺害壯勇之案,尤層見疊出,且無論其公相仇殺,即各勇與賊事殷之際,而各兵一不相救,此區區之勇,欲求成功,其可得耶!不特勇也,即兵與兵相遇,豈聞有此營已敗,而彼營冒險往救者乎?豈聞此軍餓死而彼軍肯分一粒往哺者乎?仆之愚見,以為今日將欲滅賊,必先諸將一心,萬眾一氣,而後可以言戰。而以今日營伍之習氣,與今日調遣之成法,雖聖者不能使之一心一氣,自非別樹一幟,改弦更張,斷不能辦此賊也。鄙意欲練鄉勇萬人,概求吾黨質直而曉軍事之君子將之,以忠義之氣為主,而輔之以訓練之勤。相激相劘,以庶幾於所謂諸將一心,萬眾一氣者,或可馳驅中原,漸望澄清。 [13]
曾國藩見綠營積弊深重,無法補救,乃起而創立湘軍,棄世業的行伍,而用自招的山農以為兵,舍補選的將弁,而延鄉黨親信的儒生以為將。其制以營為單位,營共五百人。營分四哨,統以營官。營官上轄以統領。統領所轄,自兩營迄十營數十營不等,視其材的大小而有不同。統領徑隸大帥,故營哨官所轄有定數,統領所轄無定數。欽差督撫都稱為大帥,大帥者,乃一軍之主。帥欲立軍,揀統領一人或若干人,各檄募若干營,統領各自揀營官,營官揀哨官,以次而下,帥不為制。所以一營裡面,弁勇視營哨,營哨官視統領,統領視大帥,如指臂相聯。或大帥欲更易統領,則必須並將其全軍遣撤,而令新統領自揀營官如前制,或即其地募其人,分別汰留,另行編伍,遂成新軍,不相沿襲。如偶違此制,其軍未有不敗者。試舉一例,以明湘軍制的特色。咸豐十年,訓字營統領唐訓方赴湖北糧道任,其軍無統將,例應遣撤。時適太平軍圍杭州,浙江巡撫羅遵殿指名札調湘軍水師彭玉麟部將蕭翰慶赴援。蕭氏與羅氏子有舊,遂請行。彭玉麟因水師無陸兵可調,擬命蕭翰慶統降將韋志俊部援浙,請示於曾國藩。曾國藩不以帶韋部為然,而主張招募訓營新撤的勇。先是當唐訓方將離軍時,或謂訓營宜全數撥歸霆軍統領鮑超統轄,曾國藩以為仍須經過撤散與招募的手續才好,他復胡林翼書論這件事道:
鄙意勇以親手召募者為佳,似可一面令訓營撤散,一面令霆營招選,仍令春霆(案春霆為鮑超字)酌用訓營之豪強者為營哨官,移花接果,當可兩得其宜 [14] 。
後來大概因為鮑超請假歸里,故霆營招選訓營之議未果行。至是,曾國藩乃令蕭翰慶招募訓營以赴浙,他復彭玉麟書道:
蕭輔臣(案輔臣為翰慶字)樸實諳練,淡翁(案羅遵殿字澹村),指名札調,似不可不令其入浙一行。韋志俊部下向無紀律,難免擾民,斷非三令五申所能改,恐壞楚軍之名,且恐壞閣下及蕭輔臣之名,決以不帶為妥。唐義渠(案義渠為唐訓方字)新撤之寧勇,膽技俱優,若輔臣迅速就募,四五營不難立就,營官哨官軍裝帳房無一不全,不過十日,即可成軍,勝於韋部萬倍,即抵浙後尚可為上等勁旅。義渠兄與淡翁亦系至交,閣下與之婉商,而潤之(案潤之為胡林翼字)宮保主持一切,當可成事。 [15]
時彭玉麟並請示於胡林翼,林翼並取曾、彭兩說。彭玉麟從胡林翼議,因令蕭翰慶在安慶經理韋部事宜,而托人在湖北代招訓營。曾國藩對蕭翰慶不親往湖北招選訓營一節,也不以為然,復為書指示彭玉麟道:
蕭輔臣既在下游經理韋部事宜,則不能赴鄂中親招訓勇。仆昨已專托義渠矣。閣下更當加緘托之。輔臣帶五千人似宜以訓營為腹心,韋部為手足。輔臣料理韋部妥協後,仍宜單舸親赴上游迎接訓營,或至黃州,或至漢口,得與義渠一面更好。……須料理周妥,不可太草率也。 [16]
曾國藩這樣的叮嚀教誡,彭玉麟、蕭翰慶兩人都不以為意,招募訓營的事一概付託他人。成軍後,蕭翰慶率與自編的韋部同行。時太平軍已退出杭州,浙江無事。而副都御史張芾方治徽寧防務,以為訓營為湘軍有名的勁旅,緩急可恃,而鄙韋部為降卒不足用,因疏調蕭翰慶統訓營入嶺助防,而留韋部於安慶。曾國藩聞訊極不以為然,因致書與張氏述蕭翰慶成軍的經過以止其事,說道:
韋部赴浙之說,系羅澹村中丞飛書乞援於彭雪琴觀察,指調蕭守翰慶。蕭隸雪琴麾下,淡翁素識也。雪琴以水營別無陸兵可調,不得已令蕭守統韋部以應淡翁之求,一面函商胡潤帥及敝處。維時鄙人獻議募訓營新撤之勇二千援浙。胡潤帥則兼取二說,令訓營與韋部合成五千人,官秀帥(案官文字秀峰)則添募營為三千,合成六千。唐觀察新履糧道之任,訓勇別無統將,權令蕭守兼統之,此鄂議援浙之原委也。今浙省克復,全境肅清,此軍更無赴浙之理,議撤議調尚無定局。閣下欲以韋部留江濱,而令蕭守帶訓營入嶺內,是未知蕭守所統者韋部,非訓營也。 [17]
張氏不明湘軍制度,不知行湘軍之制,雖降卒而曾經改編,亦將卒親睦,各護其長;倘不是自招的軍隊,雖同屬湘軍,並且同隸於同一大帥而仍不可用。今韋志俊部曾經蕭翰慶親身改編,故即蕭氏所部,可供調遣;而訓營未經蕭氏親自招選,雖名隸蕭氏而實不聽蕭氏的指揮。張氏因昧於湘軍制度,故不從曾國藩的勸告。後來蕭翰慶帶韋部與訓營入徽州,張氏竟遣回韋部,而令蕭氏獨帶訓營赴援常州。是時蕭氏所統者不是自招的軍隊,其自招者已被遣回,恐為張氏所劾,不得不行,途次湖州,遇太平軍,訓營不顧主帥,四散潰逃,蕭氏竟被殺死。事後曾國藩復與張芾書追論此事道:
蕭輔臣遽爾殉難,深可憫惜!敬求設法覓其忠骸,歸葬故土為幸。韋營系其所統之部,訓營非其所招,曩所以兩次剖晰於左右者,深知訓營不顧蕭守也。 [18]
我們看了蕭翰慶用訓營覆亡的故事,可知在湘軍制度下,各不相沿襲的緣故,即可知湘軍營伍各為其統領所私有的情況。因為行湘軍的制度,兵皆弁所自招,弁皆將的親信,故兵士但知有營哨官,營哨官但知有統領,非其所統,即不能相沿襲。王閭運論湘軍說:「湘軍之可貴者,各有宗派,故上下相親。」 [19] 又說:「從湘軍之制,則上下相維,將卒親睦,各護其長。其將死,其軍散,其將存,其軍完。」 [20] 王氏的話正說明了湘軍制度的核心。故論湘軍之所以成為將所私有,實由於其制度所使然。
清季兵為將有的起源,自以湘軍制度對綠營制度的改革為其根本原因,已詳上述。而除了這個主因外,湘軍籌餉的制度,所謂「就地籌餉」的方法,也是助成這個情況的一個原因。考綠營發餉制度,凡直省標營兵餉,由標營冊送布政使司,申督撫,咨戶部撥給 [21] 。所以綠營兵士,著籍為兵,各守世業,既不是將帥所招來,而所吃的糧餉,又是由國家直發,自不致對將帥發生私恩私惠。湘軍則不然。湘軍之起,初借捐輸以供軍需。其後奉命出征,餉應由戶部籌撥,而清廷內帑困竭,往往以空文指撥,久之,空無可指,諸將帥也知其無益,乃各自為計,募捐輸、據厘卡以自收自養。繼則各專其餉,將帥視地方財稅若私有,如胡林翼巡撫湖北,破承平舊制,另設歸其個人直轄的湖北總糧台,無論何項進款,都歸糧台徵收,無論何項開支,多飭糧台批發,藩司不得過問,國家命官,職同虛設 [22] 。又如曾國藩初督兩江時,函囑江西巡撫毓科說:「銀項應奏應題者,須倍加慎重,以少奏為是。或挈列敝銜先行寄稿函商定妥,再行拜發。或稱江浙向以全力供給向帥和帥(案向帥為向榮,和帥為和春)大營,今江西以全力供曾某大營云云,或可少免於大農之駁詰。」 [23] 以自專江西餉權,都是最顯著的事實。將帥專餉不已,最後且出之以爭,如同治初江西巡撫沈葆楨與兩江總督曾國藩爭餉養兵事,兩人各嚴詞抗疏爭辯,朝廷也無如兩人何,只好兩邊調解,兩邊都不敢開罪。當日將帥的專擅餉權,即此可見。籌餉的權既為將帥所專擅,故兵士的糧餉出自將帥而不由朝廷。兵士眼見他們的糧餉是將帥苦心籌措來的、乞求來的,甚至與人爭奪來的。他們的饑寒,只有自己的將帥知道,只有自己的將帥才感到關切。在這樣的一種同患難的關係下,雖在綠營制度,嘉慶年間打白蓮教時代,還有四川綠營兵依戀舊提督七十五,抗拒新提督豐伸接統的事件發生 [24] 。而況湘軍是將帥自招的軍隊,他們怎能不對自己的將帥發生私恩私惠之感。他們怎能不成為將帥私人的勢力。王閭運譏湘軍兵將間「以利為義」 [25] ,這句話給我們說明了湘軍這種籌餉制度對其軍隊所發生的因果關係。
在湘軍的營制下,在湘軍的籌餉制度下,造成了兵為將有的局面。湘軍的兵士既為將所私有,故將亦遂各私其兵。湘軍是這樣,出自湘軍制的淮軍也是這樣。而其他各省以湘軍制度來編制的勇營,也無不是這樣。關於當日將各私其兵的情況,在這裡不能一一列舉出來,試舉一兩事以見一斑。如咸豐九年曾國藩奉命援皖,以所部單弱,奏請調回蕭啟江軍。蕭啟江也是湘軍將領,初本羅澤南部將,從曾國藩創湘軍。後獨將一軍,往援江西,歸劉長佑節制。咸豐七年,劉長佑以病歸,復率所部從曾國藩。後太平天國翼王石達開攻湖南,曾國藩命回援湖南。時劉長佑在湖南方督軍救寶慶,蕭啟江至,再隸劉長佑部下。劉長佑援桂,率蕭啟江軍同往。至是,曾國藩奏請調回蕭啟江軍,劉長佑不允,曾國藩兩次請旨嚴飭,劉長佑也兩次奏留,曾國藩竟無法調回。到咸豐十年,左宗棠初出幫辦曾國藩軍務時,又擬奏調劉長佑部下蔣益澧軍以為助,曾國藩因寫信教左宗棠並追論前事道:
薌泉(案薌泉為蔣益澧字)之能來與否,全視乎蔭渠(案蔭渠為劉長佑字)中丞之堅留與否。閣下與蔭渠為道義金石之交,如能屢函商定,然後以一片奏定,乃為妥善。否則諭旨俞允,而蔭公不許,仍屬無益,去年奏調蕭軍,幾成嫌隙,可為鑑也。 [26]
後來左宗棠從曾國藩教,先與劉長佑講交情,以所謂「道義金石之交」的關係來感動劉長佑,劉長佑果然允許蔣益澧率軍來助左宗棠。我們看了這個故事,可見大帥視所部竟若私有:講私交,或可割以相讓;無交誼,雖請旨嚴飭,亦歸無用。又如同治元年曾國藩截留李鴻章新招軍九營守無為廬江,以保皖北,久未放行。這時李鴻章方新任江蘇巡撫,初練淮軍於上海,欲大立功績,乃向曾國藩索回此軍。曾國藩因一時無他軍接防覆信與李鴻章懇商道:
張樹聲等五營,本不應久留此間,吳長慶本營在滬,疏長庚並非菅官,勉強截留,深恐有乖尊意。
又說:
忠逆(案指太平天國忠王李秀成)現在金陵,而對王、章王(案對王為洪春元、章王為林紹璋)諸酋志在北岸甚堅,看來今冬明春上海必無異常之警。仍望閣下斂兵自守,不必遽勤遠略,遽拓土疆。其張樹聲、吳長慶等九營應如何陸續抽調赴滬,敬求卓裁,酌度為珂鄉謀,為鄙人謀。上游事勢稍松,決不久留片刻。 [27]
後來李鴻章還是追索,甚至飛檄相討。曾國藩乃放九營赴滬,並寫信向李鴻章道歉說:
鄙人多年在外,屢經挫敗,故常有無禮之葸,過計之憂,伏希亮鑒! [28]
劉長佑出自江忠源一系的「楚軍」,不是曾國藩湘軍的嫡系,他對曾國藩的奏請調回蕭啟江軍,堅不放行,還有可說。至於李鴻章之於曾國藩,有師生之誼,出自曾國藩幕府,其軍並且是遵曾國藩的指示和規劃所創立,而李鴻章對曾國藩截留己軍,當利害關頭時,還不免于飛檄相索。李鴻章對曾國藩還是這樣,其他將帥間各私其軍的情況,更不待說了。
但是湘淮軍乃臨時招募的勇營,而不是國家經制的軍隊,倘當太平天國既定的時候,盡撤勇營,而恢復綠營舊制,則戰時湘淮軍兵為將有的局面,不過只是一時變態的情況而已。我們知道,清代用勇營,並不始於太平天國軍興後,如乾隆年台灣之役,乾嘉間黔、楚征苗之役,嘉慶間川、陝白蓮教之役,道光年間鴉片戰爭之役,都曾募勇營,其所募人數也不算少,以白蓮教之役論,即四川一省招募者已達37萬人 [29] ,但其時綠營規模尚存,有事還可以任征戰,平時足資防守,所以事平後勇營可以遣撤,而不致為將帥擁為私軍。但是,太平天國這次大革命卻不同,時間前後延長至19年,戰區遍18省,故戰後,各省綠營已大半死亡,其存者以「勇」的待遇優於「兵」,又多脫離兵籍,投入勇營,綠營行伍十九空虛。其後雖勉強規復舊制,而綠營兵已不復能任征戰,僅分防列郡汛地,當巡邏地方的任務,略等於後來的警察,故論者稱為形同虛設。其全國通都重鎮都以勇營駐屯,稱為「防軍」,以當國防的重任。於是勇營便代替了綠營的地位,而成為國家的常備軍。防軍之外,有所謂「練軍」者,雖在綠營制兵內選擇,而營制餉章悉准湘軍制度,所以也就是湘軍的一個支派。即到了甲午戰後,袁世凱另建新軍,雖營制盡效德國與舊日勇營不同,而招募的制度,發餉的制度,都仍操於將帥手,實與湘軍制度所造成的局面毫無變更。故綠營舊制既成虛設,勇營既代綠營而興,而湘軍制度復支配了咸、同後的兵制,於是「兵為將有」遂一成而不變,且漸演漸進以成為清季的局面,終歸使袁世凱得借其兵力以移清祚。
從上述可見咸豐前中央握有強固的兵權,兵權集中於中央,故兵不致為將所有,即有時不得不用將帥自招的勇營,而國家經制的軍隊規模尚存,故事平旋撤,將帥也不得據為私有。至於咸、同後,國家制兵已形同虛設,中央沒有強固的兵權,財政又落於將帥之手,而為將帥者復多膺任疆寄與民事,於是將帥遂得各私其軍以造成這個兵為將有外重內輕以至於分崩割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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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湘綺樓日記》。
[2] 《康南海文集》第四冊。
[3] 《康南海官制議》。
[4] 關於八旗制度的演變,請參看孟森《八旗制度考》,見《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六本第三分冊。
[5] 據曾國藩咸豐元年三月初九日《議汰兵疏》,見《曾文正公奏稿》卷一,案是時國藩兼署兵部左侍郎,其言可據,故從其所記數目。
[6] 綠旗即綠營,因其所用的旗為綠色,所以叫做綠旗。
[7] 《嘉慶續修大清會典》卷二。
[8] 《乾隆欽定大清會典》卷六十。
[9] 《嘉慶續修大清會典》卷二。
[10] 《嘉慶續修大清會典》卷一。
[11] 《乾隆欽定大清會典》卷六十七。
[12] 《曾文正公奏稿》卷一《敬陳團練查匪大概規模折》。
[13] 《曾文正公書札》卷二《與王璞山》。
[14] 《曾文正公書札》卷十《復胡宮保》。
[15] 《曾文正公書札》卷十《復彭雪琴》。
[16] 《曾文正公書札》卷十《又復彭雪琴》。
[17] 《曾文正公書札》卷十《與張小浦中丞》。
[18] 《曾文正公書札》卷十《復張小浦中丞》。
[19] 《湘綺樓日記》。
[20] 《湘軍志·營制篇》。
[21] 據《乾隆欽定大清會典》卷十八。
[22] 據《曾忠襄公奏議》卷一《整頓軍需局片》。
[23] 《曾文正公書札》卷十二《復毓右坪中丞》。
[24] 案七十五提督四川兵,在打白蓮教之役,軍餉缺乏,七十五與兵士打撈度日,吃死人肉,披狗皮衣,嘗盡艱苦。後來七十五無罪被逮治,而新提督豐伸到來接統,號令苛刻,所以兵士就起來反抗豐伸接統。時羅思舉在軍中,出來調解,兵士聽了羅思舉的話,才聽豐伸的命令。此事見羅思舉自撰的《羅壯勇公年譜》。
[25] 《湘軍志·營制篇》。
[26] 《曾文正公書札》卷十三《復左季高》。
[27] 《曾文正公書札》卷二十《復李少荃中丞》。
[28] 《曾文正公書札》卷二十一《復李少荃中丞》。
[29] 據《清史列傳》卷二十九《德楞泰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