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爾綱集 · 太平天國的土地政策——重考天朝田畝制度實施問題

羅爾綱 《羅爾綱集》
一 引言 我於1941年寫了一本《太平天國的理想國——天朝田畝制度考》小冊子,1950年在商務印書館出版。1953年作了一些修補,改題為《天朝田畝制度的實施問題》,收入三聯書店出版的《太平天國史事考》內。1982年,三聯要將《史事考》三版,我因根據三十年來不斷發現的新史料對舊著作了修訂和補充。但由於受到原書章節和原字數的限制,考述難於詳明。同志們認為這是太平天國史上第一大問題,這問題不解決,太平天國政權問題就無法解決,建議應該進行贍詳的重考。我接受同志們的意見,因寫了這篇重考,改題為《太平天國的土地政策》。 《天朝田畝制度》是太平天國的革命綱領。它宣布「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根據新的原則,重新平分土地,徹底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一種土地公有制。揭示出「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的美好前景。鼓舞了農民參加革命,擁護革命的鬥志。 太平天國在宣布《天朝田畝制度》後半年,由於天京缺糧,到了形勢緊迫的地步,無法解決,不得不採取「照舊交糧納稅」政策以求取得糧食來救急,因而未能行平分土地方案。太平天國「照舊交糧納稅」政策規定,凡歸順的地主必須先認田登記(即報明田數、圩名、花戶存案),然後准領憑收租,租額必須受限制,必須重新評定。而在當時,金田起義一聲春雷,追求平等、平均二千多年的中國農民當太平軍前來解放的時候,就把地主的田契、收租簿、借券,官府的糧冊等等都燒光,不肯再受地主階級剝削,向地主交租了。地主明知領憑後是收不得租的,卻要負擔納糧,還暴露了身份,所以不肯登記領憑。 在這種情況下,太平天國政權究竟是農民政權還是封建政權,這是唯一試金石。太平天國並不同封建政權那樣,用法律和武力去鎮壓農民,保護地主收租,而是站在農民的立場,根據當前的具體形勢,掌握《天朝田畝制度》的精神,採取一種論者所稱「一反千餘年田賦制度的常規,變業主交糧為佃戶交糧」的「著佃交糧」政策,向農民收糧。 隨著形勢的發展,太平天國在土地政策上,向前採取進一步的措施,順應農民要求土地的願望,向農民頒發太平天國的新土地證——田憑,以保護農民對耕種的土地所有權,把封建土地所有制改變為農民所有制,收到了「耕者有其田」的效果,為資本主義的發展開闢了道路。 必須指出:在太平天國統治區,那些蛻化變質分子、投降的清朝將弁和鑽入革命陣營的地主、惡霸、匪幫盤踞的地方,是保護地主收租的。那是違反太平天國革命方針、政策的反革命的倒行逆施,而不是太平天國的施為。 可是,同志們討論這個大問題,首先疏忽《天朝田畝制度》於何時頒布,為什麼原因,在什麼時候採取「照舊交糧納稅」政策。其次沒有分析「著佃征糧」的性質,沒有分析太平天國為什麼採取「著佃征糧」的政策。又沒有分析太平天國進一步頒發新土地證——田憑的意義和效果。更錯誤的是沒有把什麼地方不准地主收租,什麼地方保護地主收租,那些保護地主收租的是什麼人等等一一分辨清楚,卻把那些反革命的倒行逆施說是太平天國的作為,竟作出太平天國自1854年決定施行「照舊交糧納稅」以後,就承認地主階級土地占有制和建立在這種所有制之上的租佃關係,逐步走上封建化,而向一個新的封建王朝作為歷史歸宿的結論。 這個結論對不對呢?關係到對太平天國革命的整個看法,對太平天國革命的評價。《天朝田畝制度》實施問題之所以必須進行反覆的鑽研,就在於此。 歷史是曲折、紛紜、錯綜複雜的。《天朝田畝制度》的實施問題,正是這樣的一個問題,有如一堆亂絲。亂絲是難解的,但卻不是不可解的。要解亂絲必須先找到它的結子,結子往往不止一個,有時又一個纏上一個。把那些結子都找到了,一一解開,亂絲就理通了。本文試圖用解亂絲的方法來解這一難題。希望能提出一些線索來,與同志們共同努力,把這問題徹底地解決。 二 頒布《天朝田畝制度》前的宣傳與農民的行動 太平天國革命,要創造一個「大家處處平均,人人飽暖」的社會。但它對《天朝田畝制度》的頒布,卻是經過一番布置,很是慎重的。早在頒布以前,就為實行公有制進行宣傳。當癸好三年(1853年)正月,大軍下江南,抵達江西九江時,到處張貼布告,「首以薄賦稅、均貧富二語」宣告人民。群眾歡呼,踴躍齎糧犒軍,沿江都是 [1] 。 到建都天京,就頒布《待百姓條例》宣告要行公有制。同時,又在講道理的大會上,隨時把這一種制度對群眾作剴切詳明的宣講。有一個署名上元鋒鏑餘生的反革命分子寫的《金陵述略》記他在天京親見親聞的情況道: 逆匪所刻妖書、逆示頗多。省中刻有《續詔書》、《義詔誥》等,類多文義極不通,極狂悖。製造偽歷,以三十一日為單月,三十日為雙月,改地支丑亥二字為好開等字,欺天侮聖,罪難發數。內有《待百姓條例》,詭稱不要錢漕,但百姓之田,皆系天王(天父)之田,每年所得米粒,全行歸於天王(天父)收去,每月大口給米一擔,小口減半,以作養生之資。……店鋪買賣本利皆系天王(天父)之本利,不許百姓使用,總歸天王(天父)。如此魂得升天,不如此,即是邪心,即為妖魔,不得升天,其罪極大云云。間有長發賊傳人齊集設壇講道,令人靜聽,亦即仿佛此等語 [2] 。 案這部《金陵述略》刻本有清咸豐三年六月朔日申江寓客跋,即太平天國癸好三年六月初一日。又清朝順天府府丞張錫庚曾把傳抄本奏呈。清廷抄寄江南大營欽差大臣向榮閱看,其日期為清咸豐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3] ,即太平天國癸好三年五月二十五日,時在建都天京後三個月。據此知所記太平天國《待百姓條例》和宣講公有制,乃建都天京後就頒布和舉行的。這部刻本每段後都有案語。加案語的人也是一個親見親聞的人,遇到那個上元鋒鏑餘生誣衊太平天國的地方,他都指出,或說無其事,或將真實情況寫出訂正。但在上引這一段記事之後,卻說:「按此皆有之」,說明這段記載是真確的。這段記載告訴我們三個消息:一、太平天國一切公有,田都是天父的田,店鋪資本亦歸天父所有;二、太平天國不收田賦,農民每年生產全歸政府,由政府每月給以定量的糧食為生;三、太平天國要實行公有制度,除頒布《待百姓條例》外,還開群眾大會宣講這個道理,據其所記,《待百姓條例》與後來頒布的《天朝田畝制度》所規定的「凡當收成時,兩司馬督伍長,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則歸國庫,凡麥、豆、苧麻、布帛、雞、犬各物及銀錢亦然。蓋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歸上主,則主有所運用,天下大家處處平勻,人人飽暖矣。此乃天父上主皇上帝特命太平真主救世旨意也」的精神和原則是完全相同的。反革命巨魁曾國藩《討粵匪檄》 [4] 「農不能自耕以納賦,而謂田皆天主之田,商不能自賈以取息,而謂貨皆天主之貨」的狂吠,便是根據這份《待百姓條例》來鼓動地主階級對抗太平天國的。 在建都天京那一年裡,今天從殘闕的記載中看到農民行動起來的一些情況。有的地方如江西南昌梓溪鎮棠溪村農民就在太平軍圍攻南昌時,向地主計畝征糧,分給無田的人吃。村中地主階級分子鄒樹榮在《六月十八日江省被圍感賦七律三首》 [5] 中紀其事道: 圍閉江城歷七旬,久偏生變是愚人,官兵與賊皆安堵,鄉俗乘機作怒瞋。計畝征糧憂富室(鄉間計田一石,或出谷一石、二石不等,分與無田者食,於是有田者多受累)……吾村前後分三次(吾家一回出谷五十餘石,一回出谷三十餘石,一回出谷二十石)。 有的地方如江西湖口縣農民提均田的要求,實行了減租。湖口縣地主階級分子張宿煌《備志紀年》 [6] 在清咸豐三年記事裡記道: 是秋谷熟倍。近年三鄉頑梗,倡均田之說,私相盟會,准每畝佃戶納谷八斗。 這一年,在天京附近陳墟橋蔡村農民就不再向地主交租,得過有衣有食的生活。汪士鐸《乙丙日記》述其事道: 憶寓陳墟橋蔡村時,通村千餘家……民皆不識字,而仇恨官長。問:「官吏貪乎?枉法乎?」曰:「不知。」問:「何以恨之?」則以收錢糧故。問:「長毛(爾綱案指太平天國)不收錢糧乎?」曰:「吾交長毛錢糧不復交田主糧矣。」曰:「汝田乃田主之田,何以不交糧?」曰:「交則吾不足也。吾几子幾女,如何能足。」曰:「佃人之田,交人之糧,理也,安問汝不足;且汝不足,當別謀生理。」曰:「人多無路作生理,無錢作生理也。」 從汪士鐸這段反動記述里,看出天京近郊農民的行動,看出他們在革命前後不同的生活:在革命前,佃農受地主慘重的剝削,挨飢受寒;到革命後,太平天國打擊了地主階級,他們不再向地主交租了,只要向自己的政府交納公糧,過著有衣有食的生活。他們都知道清朝封建政權是保護地主階級來剝削他們的,太平天國政府卻是保護他們的,他們認清楚了誰是他們自己的政府,誰是他們的敵人,他們就對官府掀起了仇恨。汪士鐸說佃農仇恨官府是因為「收錢糧故」,官府是向地主收田賦,並不是向佃農收田賦,佃農之所以仇恨官府是因為官府保護地主來剝削和壓迫他們,汪士鐸的話是有所掩飾,不敢明白說出來的。 太平天國在建都天京後,就頒布《待百姓條例》,開群眾大會進行宣講,農民也行動起來,或向地主計畝征糧,分給無田的人吃,或倡議均田,實行了減租,或者就不再向地主交租。這一切,都為《天朝田畝制度》的頒布作了準備。 三 太平天國於何時採取「照舊交糧納稅」措施?為什麼頒布《天朝田畝制度》後旋即採取這種措施? 對《天朝田畝制度》討論的同志們,一般認為太平天國於頒布《天朝田畝制度》後,改行「照舊交糧納稅」,是從農民政權轉變為封建政權。還有批判楊秀清施行「照舊交糧納稅」為保護地主階級的倒行逆施;有批判李秀成成為叛徒罪證之一便是在蘇、浙地區施行「照舊交糧納稅」等等。這些論斷,是否事實,取決於太平天國究竟於何時採取「照舊交糧納稅」措施。為什麼採取這種措施。 太平天國於癸好三年冬十一月頒布《天朝田畝制度》,它於何時採取「照舊交糧納稅」的措施呢? 這項措施,是正軍師東王楊秀清率領北王韋昌輝、翼王石達開上奏天王洪秀全請辦的。本章奏說: 小弟楊秀清立在陛下,暨小弟韋昌輝、石達開跪在陛下奏為征辦米糧裕國課事:緣蒙天父天兄大開天恩,差我主二兄建都天京,兵士日眾,宜廣積米糧,以充軍儲而裕國課。 弟等細思安徽、江西米糧廣有,宜令鎮守佐將在彼曉諭良民,照舊交糧納稅,如蒙恩准,弟等即頒行誥諭,令該等遵辦,解回天京聖倉堆積。如此緣由,理合肅具本章啟奏我主萬歲萬歲萬萬歲御照施行。 天王洪秀全接到本章,批道:「御照胞等所議是也,即遣佐將施行,欽此。」 這封本章,原件今未見。此處據自張德堅總纂《賊情彙纂》。該書著錄空年月日不填 [7] 。案太平天國要行這種「照舊交糧納稅」措施,必須在建立地方政權後,編立了戶籍,然後才能施行。考太平軍於癸好三年八月從江西南昌撤圍回守安慶,以經略安徽後,派石達開前往安民,太平天國始在安徽省已克復地方陸續設立鄉官,建立地方政權 [8] 。據現存文獻所載,安徽繁昌縣到十月底還未舉官造冊,限於十一月初九日舉齊 [9] 。可見安慶一帶是到癸好三年秋冬間始陸續設立鄉官,建立起地方政權。廬州系十二月初十夜(夏曆十二月十六夜)始克復,地方政權的建立又比安慶一帶遲一步。至於江西湖口設立鄉官系癸好三年七月後事 [10] ,進入九江則系八月二十六日事 [11] 。故太平天國不可能於癸好三年秋收後在安徽、江西行「照舊交糧納稅」。安徽銅陵縣有個地主階級分子曹藍田在清咸豐四年七月十六日《與鄧太守書》說: 敝邑地濱大江,賊於去秋頒偽檄索戶冊。……賊眾數百人,旋於十二月既望,蜂擁至東鄉順安鎮,剽掠無餘,闔邑近水之糧,掠取殆盡……賊亦旋去。今春一二奸民迎偽官及賊黨百餘來踞縣城,禁制繁多,誅求無已,民甚苦之。頃復限於八月初一日徵收錢米。 [12] 案清咸豐四年八月初一日,即太平天國甲寅四年八月十七日。太平天國於癸好三年秋天,命令安徽省銅陵縣舉官造冊,設立鄉官,建立地方政權。這年十二月,前來取糧一次。甲寅四年春天,派官前來治理,頒布新法令,到八月十七日始行「照舊交糧納稅」。銅陵縣的情況,可代表當時在太平天國治下安徽、江西各地的情況。據此知太平天國施行「照舊交糧納稅」,是始於甲寅四年秋天。正軍師東王楊秀清等這封請於安徽、江西照舊交糧納稅解回天京積貯本章,就是在這年秋收前,六月間上奏的。當時各地行這種措施還有些有日期可考的,如安徽潛山縣在這年七月徵收 [13] 。廬州在這年八月徵收 [14] 。而這年桐城縣下忙征糧,今天安徽省博物館還有一張朱浣曾下忙納米執照。 《天朝田畝制度》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按照人口平分土地。而「照舊交糧納稅」,准許地主收租,卻不得不承認封建土地所有制。太平天國在採取「照舊交糧納稅」之日,上距頒布《天朝田畝制度》之時還不過半年,而在一個月前——太平天國甲寅四年五月二十三日,以正軍師東王楊秀清名義《答覆英國人三十一條並質問英國人五十條誥諭》里,還向英國外交人員說明《天朝田畝制度》是要行「田產均耕」,使人人都得「同享天福」,以達到「天下一家」的大同世界,究竟有什麼緊急的形勢迫使太平天國不得不採取「照舊交糧納稅」的措施呢? 原來太平天國建都天京後,行政機關大加擴充,天京人民也行供給制,而糧食來源主要是只靠克復州縣獲取倉儲。這就不可能長期維持下去。據曾國藩湘軍情報機關采編所張德堅總纂的《賊情彙纂》卷十《賊糧·倉庫》說: 聖糧館分豐備倉、復成倉、貢院三處屯貯,截至癸丑年終共存谷一百二十七萬石,米七十五萬石。江寧群賊口糧每月約放米三十餘萬石,合計米谷足支四月。 《賊情彙纂》又記到甲寅四年五月,天京「下一概吃粥之令」。關於天京吃粥事,當時在天京的謝炳《金陵癸甲紀事略》在甲寅四年六月記事裡記道: 男子牌面,每日每名發米半斤,牌尾四兩。女子每日每名,湖南以前發米六兩,湖北以下,發米三兩,均以稻代。悉令人食粥,否則殺。其時男館逃走者多,新附者少。 當時也在天京的張汝南《金陵省難紀略》所記更詳細,說: 賊常例各館皆具人數,每十日赴典聖糧領米人一斤,斤不過七合,米不足,改給稻,仍一斤,礱米僅四合,稻亦不足,止給半斤,極至四兩,因令人吃粥。然稻四兩得米止合余,即作粥亦不飽,咸有怨言。洪賊時有諭示合城,不能全憶。中有:「神爺試草橋水深,如何吃粥就變心?不見天兄捨命頂,十字架上血淋漓。不見先鋒與前導,立功天國人所欽」云云。 據上引記載,天京於甲寅四年五月已「下一概吃粥之令」。糧食告匱,到了「咸有怨言」、「變心」、「逃走」的地步。當時敵人江南大營正駐紮在天京東門外紫金山。虎視眈眈,與城內反革命分子圖謀裡應外合。如果太平天國不能解決天京糧食匱缺問題,譁變立見。 除了天京如此嚴重的形勢外,從整個革命形勢來看,糧儲匱缺也是一個首要的大問題。上引那個記太平天國在安徽銅陵縣征糧事的曹藍田,他是個頑抗的反革命分子,堅決拒絕向太平天國納糧,他論說:「夫賊之絀於力者,以糧儲匱缺,逃亡復眾耳。一旦就沿江郡縣勒征錢米,嘯聚失業流民,則其勢可以復振。」 [15] 這個反革命分子是看得準確的。 所以,太平天國是因為要制止天京譁變的險惡情況,必須立即解決糧食來源的問題,而不得不採取「照舊交糧納稅」的措施的。這種措施,對當時整個革命形勢說來也是有利的。 我們考明了太平天國採取「照舊交糧納稅」措施的時間,是在頒布《天朝田畝制度》後半年,其原因是急救天京缺糧。並沒有初時是反封建的,其後逐漸轉化為封建的那一個發展過程的時間存在。那些說法,其非歷史事實,那是昭然若揭的了。 四 太平天國在對待農民的方針政策上的立場 論者說,太平天國採取「照舊交糧納稅」措施,就是保護地主階級,改變了對農民的立場。是不是這樣呢?記載表明,並非事實。研究太平天國土地制度,非先考明它在對待農民的方針立場不可。 太平天國革命,對地主階級進行掃蕩。馮桂芬上江蘇巡撫李鴻章書說:「被難之後,富戶百無一存。」 [16] 《光緒深陽縣續志》說:「凡官宦之家,呼為妖頭,殺之必盡。」《民國南潯鎮志》說:「世家大族,轉瞬幾成絕戶。其間衣冠士族,在此四五年中,生計已絕。」太平天國對世家、富戶、士族的掃除,到了這地步。而對農民階級則加以保護。歸慶枬《讓齋詩稿·八月雜詠》道:「數千賊眾下崑山,焚掠兼施非等閒,大戶一空小戶靜,似存公道在人間。」 [17] 地主階級分子這一首詠事詩充分說明了太平天國的立場,所以太平天國在它對待農民的方針政策上是站在農民階級方面反對地主階級的。它要向富家大戶借捐 [18] 。而對一般性質的收費,則按貧富分多寡,如江蘇吳江縣發門牌時,「每張或三百有餘,或五百有餘,富戶亦有千文不等」 [19] 。富戶收費三倍於貧戶。到收每戶銀米時,是一律的,但規定「貧戶無力完者,有力者倍完以足之。不肯完者拘人封房」 [20] ,把貧戶的負擔加在富戶的身上,富戶不肯交的,則捉人封屋。蘇、浙地區,在清皇朝統治下,封建政權保護紳富大戶,剝削平民小戶。江蘇省各縣,一般都是「以大戶之短交,取償於小戶」 [21] 。吳江縣「有十數頃之家,而所完無幾者,有一二畝之家,而橫征倍之者」 [22] 。浙江省杭州、嘉興兩府,則對「大戶僅完正額,小戶更任意誅求」,「以小戶之浮收,抵大戶之不足」 [23] 。太平天國克復甦、浙後,把這種剝削農民的做法顛倒過來了,「貧戶無力完者,有力者倍完以足之」。這就鮮明顯著地體現著太平天國農民政權的基本方針和立場的所在 [24] 。 我們還要專對太平天國政府在處理農民抗租問題上來考察。太平天國是准許地主收租的,但卻放任佃農不交租。江蘇常熟地主階級分子龔又村《自怡日記》清咸豐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記道: 見偽示欲到處講道,並禁薙頭、霸租、抗糧、盜樹,犯者處斬。然其所統官員……又任佃農滋事……與示正大反。 案所謂「霸租」,就是佃農不肯交租,禁霸租,就是禁止佃農不交地主租。但是,太平天國的官員們,卻放任佃農不交地主租。布告上說的是禁止佃農不交地主租的,但執行起來卻是放任佃農不交租,所以這個反革命分子說「與示正大反」。他在同月的日記里還記有一件關於這一類事件的大事說: 廿六日回寓,知昨日平局遭土匪之劫,屋廬多毀,器物掠空,局主報案。次日,局發鄉勇捉犯,而逃遁者多,查拿數日,始於貴涇獲曹、顧、賈三人押到俞局。而埋輪之使,猶倡免租之議,膽縱豺狼。 在四月初七的日記里,記這事的結局說: 晚偕禮庭至洞港涇,適徐局勇首顧大山來調停劫局案,曹和卿同擬各佃湊錢賠贓,並起事各圖辦上下忙銀各三百,外加二百六十文以賠夏賦。所獲三犯釋回。 案「平局」,是一個收糧局名的簡稱,「俞局」、「徐局」都同。太平天國地方政府的幹部因不懂徵收田賦手續,所以這種收糧食大都交給地主階級分子或衙門書吏辦理,他們就利用來收租。被這個反革命分子狂吠為「土匪」的,實是佃農,被誣衊為「平局遭土匪之劫」,實是佃農去搗毀幫地主收租的收糧局。所說的「埋輪之使」,典故出自《後漢書·張綱傳》,指天王派來的欽差大臣。這位欽差大臣當常熟各圖佃農搗毀幫地主收租的收糧局時,他不是下命令派軍隊去鎮壓佃農,而是宣傳地主不應收租的大道理。後來經過中間人調停,佃農只是交糧和給還取去收糧局器物價錢,竟不交租,取得了勝利。這個地主階級分子對這位欽差大臣咬牙切齒地咒詛說什麼「膽縱豺狼」。這兩項記載,記出了太平天國政府放任佃農不交租,欽差大臣宣傳地主不應收租,恰恰和封建政權保護地主收租,視為天經地義完全相反。 太平天國與農民有血肉相連的關係,懷有深厚的階級感情。克復浙江後,在海寧流傳的那一首「黃(萬)金家財殮蒲包,窮人手裡捏元寶,長毛哂哂笑」 [25] 的民謠,和忠王李秀成莊嚴地發表的外國資本主義侵略者譏笑天京為「苦力王們的城市」,而太平天國卻認為這個「稱號,是最大的恭維」 [26] 的宣告,太平天國從戰士以至領導者這種階級立場,正是深刻地反映出這種關係和感情。在這種關係和感情下,太平天國對待農民的方針政策,便自然而然地是從農民出發,站在農民方面的。 五 太平天國從「照舊交糧納稅」經過「著佃交糧」到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 太平天國在對待農民的方針政策上的立場既考明,現在來說它的土地政策。 太平天國的土地政策,最初是「照舊交糧納稅」政策,這個政策頒布後,首先是佃農不肯向地主交租。在太平天國革命洪流當中,追求平等、平均二千年的中國農民行動起來了,凡是太平天國克復的地方,到處都是「地符莊帳付焚如,官牒私牒總掃除」 [27] 。農民把地主階級和封建統治緊勒在他們身上的枷鎖打碎了,不肯再受地主剝削了。安徽桐城人方宗誠《閒齋詩集·食新嘆》道:「東莊有佃化為虎,司租人至攖其乳。西莊有佃狠如羊,掉頭不顧角相當。」佚名《平賊紀略》清咸豐十一年十月《錫金城民總立倉廳》記江蘇無錫、金匱情況說:「各佃戶認真租田當自產,故不輸租,各業戶亦無法想。」浙江嘉興吳仰賢《小匏庵詩存·新樂府糧歸佃》詩注說:「禾中向有租田當自產之諺。」所謂「向有」,指太平天國統治嘉興時事。如地主有企圖收租的,佃農就予以打擊。吳縣甫里鎮人楊引傳《野煙錄》記其事說:「凡里人有田者,由鄉官勸諭欲稍收租,而佃農悍然不顧,轉糾眾打田主之家。桃浜村為之倡,事起於南柵方氏。於是西柵金氏,東柵嚴氏家,什物盡被毀壞,而嚴氏二舟泊屋後亦被焚。陳某被縛於崑山城隍廟石獅子上,幾飽眾拳。」案陳某是甫里鎮鄉官。又或有地主憑藉某種惡勢力來強行收租的,佃農也同樣予以打擊。龔又村《自怡日記》記常熟事說:「鄒氏設局於神祠,又被拆壞,局董被戕投水。收過租米之局,眾佃竟欲索還,於十三日赴俞局哄鬧,幾欲焚劫。」 [28] 佃農對地主的蠢動,或毀,或焚,或打,或殺,對幫助地主的鄉官也予以懲治,捆縛在通衢上示眾,這是兩個具有典型的事例,各地抗租情況大都如此。有些地主只得把田賣給佃農來救飢。江陰《章氏支譜》章型《煙塵紀略》說:「將田畝售與佃農,價愈賤而售愈難。」常熟龔又村《自怡日記》說:「中夜念業戶二年無租,餓死不少,幸而降價鬻田佃戶,十得二三,何以延命。」 [29] 因此,世家大戶成了餓殍。《光緒溧陽縣續志》說:「舊時肉食垂綺羅,今日饑寒面如鵠。」儀征程畹《歸里雜詠》道:「良田萬頃成何用,餓死當年積穀翁。」 [30] 這些記載,說明不論太平天國前期或後期,不論在安徽或江蘇、浙江,佃家都不交地主租了。這是普遍的情況。 在封建社會,封建政權為保護地主收租,定有種種壓迫佃農的法律規條,把抗租與抗糧視為同等違犯「國法」。佃農如個人敢於抗租,就要把他逮捕治處;如敢聚眾抗租,就要派兵剿滅。太平天國既頒布「照舊交糧納稅」政策,准許地主照舊向佃農收租繳納國家佃賦,在未實行《天朝田畝制度》進行土地改革以前,還承認地主合法的存在。現在,佃農抗不交租,太平天國是不是如同封建統治那樣鎮壓佃農,逼迫佃農向地主交租呢?這是鑑定太平天國究竟是農民政權還是地主政權的試金石。江蘇常熟人湯氏輯《鰍聞日記》清咸豐十年九月記事,對此曾有過一段比較詳細的記事道: 九月下旬……鄉官整理田畝糧冊,欲令業戶收租,商議條陳。無奈農民貪心正熾,皆思侵吞。業戶四散,又無定處,各不齊心。且如東南何村,因議收租,田夫猝起焚拆選事王姓之屋,又打鄉官葉姓。又塘坊橋民打死經造,毀拆館局,不領門牌,鳴金聚眾。王市局中嚴朗三等,聞信大怒,令鄉勇欲捉首事之人。彼眾負隅力拒,揚言欲率眾打到王市。於是局中急添鄉勇二百名,借鹽快鳥槍抬炮,端正飯食、酒肉、饅頭、茶湯。汪勝明同嚴士奇、葉念劬、姚錦山、徐兆康等磨拳擦掌,連夜入城見偽主將錢,請兵下鄉剿滅亂民。不料錢姓不肯輕信擅動刀兵,反怪鄉官辦理不善。但著本處鄉耆具結求保,願完糧守分等語。又給下安民偽示,勸諭鄉民。其事遂以解散,王市局中諸人敗興而歸,從此勢弱,不能勤捐,進益漸少,只得散去。 上引記事說的主將錢,是鎮守常熟的副將錢桂仁,主將是侯裕田(侯裕田是太平天國的一個耿耿精忠的人物,因常熟地處衝要,特派監視錢桂仁的 [31] ,所以錢桂仁後來雖然是個叛徒,此時卻不敢不執行太平天國的政策。王市局,就是王市的鄉官局,嚴士奇等都(是鑽入鄉官局的地主。汪勝明是常熟縣監軍,奉派來王市調查農民毆打鄉官事件。他本是安慶一織席手工人,到王市後,受到做鄉官局的地主的腐蝕,卻幫同地主來鎮壓農民。當時王市附近何村、塘坊橋等地都有佃農聚眾抗租,焚燒地主房屋,打死地主毆打鄉官,搗毀鄉官局等事發生。王市局派鄉勇去塘坊橋要逮捕抗租鬥爭的領袖,佃農迎擊,宣言要打到王市來。汪勝明等急添鄉勇,借槍炮,磨拳擦掌,連夜入城見錢桂仁,請兵下鄉剿滅佃農。錢桂仁不但不發兵,卻斥責鄉官辦理不善。他出布告安民,只勸諭佃農交糧和守秩序(「完糧守分」),地主收租的企圖被粉碎(「其事遂以解散」),鑽入王市鄉官局的地主垂頭喪氣而歸,「從此勢弱」,「只得散去」,佃農取得了勝利。常熟是蘇南階級鬥爭最複雜、最激烈的地區,王市這次事件,是表明太平天國政府站在農民方面的立場來處理佃農抗租鬥爭最典型的事件。 在另一方面,地主也不敢向佃農取租。太平天國既頒布「照舊交糧納稅」政策,而賦從租出,就必須准許地主收租納糧。常熟佚名《庚申避難日記》清咸豐十年十一月初六日記說: 初六,有長毛告示,要收錢糧,諭各業戶、各糧戶……即行回家收稅完糧。 太平天國准許地主收租,是有嚴格的規定的:凡地主收租,必須先認田登記(即報明田數、圩名、花戶存案) [32] ,然後准領憑收租。而租額由政府定,收租後除負擔向國家交糧賦外,還要繳交各費。例如常熟情況,規定收租六斗五升,交糧三斗七升,田憑費一斗,局費五升,經造費一升,師帥、旅帥、卒長、兩司馬費二升,地主只得租米一斗。所以地主階級分子悲嘆說:「費大於租,業主幾難餬口。」 [33] 各地情況雖有不同,但根本政策和辦法卻是一致的,可見太平天國雖准地主收租,但其情況已和封建社會大大不同的了。當時各地的地主多不肯領憑收租。《庚申避難日記》清咸豐十一年十月記常熟情況說: 十五、十六晴。長毛同司馬、百長下鄉寫田畝冊,限期收租,要業戶領憑收租。現今各業戶俱不領憑。長毛告示,不領憑收租者,其田充公。 常熟柯悟遲《漏網喁魚集》清咸豐十一年九月記事也說: 九月,賊目出示,著師、旅帥重造田冊,註明「自」、「租」名目,招業主認田,開呈佃戶田畝細數,每畝先繳米一斗,即給田憑,准其收租,無一應者。 地主為什麼不去認田、登記、領憑收租呢?常熟有個地主階級分子叫曾含章的在《避難紀略》里作了回答: 令業戶領偽憑,曰田憑,誘以領憑之後得以收租,卒無一人應之者。蓋明知租之必不能收,而深慮賊之知為業戶而加害不休也。 這就是說地主即使遵照太平天國法令領了田憑,佃農還是不肯交租的。地主既登記領憑,收不得租,不但要擔負納田賦,而且,深怕登記後露了身份,受到沒完沒了的打擊。這個反革命分子的話,說明了當時地主不肯認田登記的原因,也把太平天國農民政權的性質說得一清二楚。當時地主不敢收租,還有一些複雜的原因,常熟湯氏《鰍聞日記》清咸豐十一年八月記其事道: 秋八月初,城中錢逆又升偽銜,傳齊各鄉官與錢伍卿等,共議收租。著各業戶開報田冊,曉諭紳富歸家料理租務。先議著鄉官包收,先捐經費,起田單,擬每畝八斗。除完糧下忙銀,業戶只得二三斗,且報滿二百畝者,載入大戶,如匿違不報,將田充公等示。於是避江北者亦聞信回南,嗷嗷待哺。有識見者以為將來作大戶勒捐,便中賊計,且不屑具名稟呈,料佃戶亦不服,故久無呈報之人。又因眾目皆思染指,與錢伍卿爭攬收租。自八月初至九月中,終未議定。惟偽軍、師帥等有田產如嚴逸耕輩,皆欣然打幹催頭髮限票,預受族黨請託,到後竟成子虛畫餅,可發一大噱。 案錢逆,指叛徒錢桂仁。錢伍卿是鑽入太平天國陣營的地主階級分子。從這一段記載可見,就是在叛徒和反革命分子共同主持下,但地主除納糧外,每畝只得二三斗,而收租須先開報田冊,報滿二百畝,便列為大戶,成為納捐對象。且知佃農不肯交租,所以地主都不肯呈報。加以反革命分子都想染指,爭攬收租,內部矛盾重重,結果竟成子虛畫餅。 太平天國對佃農不肯交地主租,焚燒地主房屋,打死地主,毆打鄉官,搗毀鄉官局,尚且安撫佃農,以願交糧了事。現在,地主自己不敢領憑收租,太平天國就只有向佃農收糧,那更是不待說的事了。太平天國是農民政權,站在農民方面,所以它不是鎮壓農民,保護地主收租完糧,而是根據當前的具體形勢,因勢乘便,順應佃農的願望,創造性地採取了向佃農征糧政策。這個政策,《民國太倉州志》叫做「著佃收糧」,江蘇常熟柯悟遲《漏網喁魚集》叫做「著佃啟征田賦」,江蘇元和陸懋修《窳翁文鈔·收復甦松間鄉鎮私議》叫做「著佃追完」,浙江嘉興吳仰賢《糧歸佃》詩叫做「著佃還糧」,清朝江蘇巡撫李鴻章叫做「著佃交糧」 [34] 。稱謂略有不同,都是指這一個政策說的。本文取「著佃交糧」這一個含義較切的名稱來考述。 考太平天國於癸好三年(1853年)建都天京那一年的秋收前,就在天京近郊宣布向農民收糧 [35] 。上引汪士鐸《乙丙日記》所述他於這年十一月,逃出天京,到三十里外的陳墟橋蔡村去,親見農民向太平天國交糧後,不復交地主租,得到有衣有食的好景,仇恨清朝官府的事。太平天國所行的「著佃交糧」政策,便是這個為佃農所歡迎的政策。《同治崇仁縣誌》記太平天國丙辰六年克復江西崇仁縣設立鄉官後事說:「軍帥按畝征糧,由監軍發給偽串」 [36] ,行的也可能是「著佃交糧」政策。 據現存記載,太平天國於庚申十年(清咸豐十年,1860年)夏克復甦南,這年冬,第一次征糧,就是向佃農徵收的。我於50年代初,曾據常熟顧汝鈺《海虞賊亂記》所說清咸豐十年十月二十日,太平天國在江蘇常熟出告示「著旅帥、卒長按田造花名冊,以實種作準,業戶不得掛名收租」。又說「是年秋收大熟」,「惟收租度日者」,「甚屬難過」,及徐日襄《庚申江陰東南鄉常熟西北鄉》日記說「農民之力田者竊利租不輸業」的話,認為太平天國是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到1960年,始得見新發現的常熟人柯悟遲著的《漏網喁魚集》,其中記清咸豐十年冬太平天國在常熟征糧事說: 十一月……起征糧米……十三日……出示天朝九門御林丞相統下軍師汪,查造佃戶細冊呈送,不得隱瞞,著各旅帥嚴飭百長、司馬照佃起征。……十二月……二十日,設局太平庵,著佃啟征田賦。 我兩相對勘,始知顧汝鈺把太平天國「著佃啟征田賦」政策,以他自己的理解寫作「以實種作準,業戶不得掛名收租」,我根據了顧汝鈺的記載認為當時太平天國的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是錯了。現特在此鄭重更正。 這一年常熟有個姓湯的,在他的《鰍聞日記》中記道: 偽師帥在本地設局,徵收當年錢糧。……鄉農各佃既免還租,踴躍完納,速於平時。 江蘇吳江縣也有這年太平天國向佃農征糧的記載。吳江同里人倦圃野老《庚癸紀略》清咸豐十年十一月記事道: 十一月初三日,賊征銀米,各鄉村報田數,每畝納米一斗五升,錢五百。偽旅帥陸續解江。 從所記太平天國這一年在吳江縣征糧,是據「各鄉村報田數」,即柯悟遲所記常熟縣「查造佃戶細冊呈送」的辦法,知道也是向佃農徵收田賦的。 地主階級分子不肯遵照太平天國法令認田登記,卻組織收租局,企圖壓迫佃農交租。倦圃野老《庚癸紀略》清咸豐十年十二月記事記道: 初七日,聞長洲、元和、吳縣及本縣蘆墟、盛澤、莘塔、北庫等鎮業田者俱設局收租息米,每畝四五斗不等。同里亦欲舉行,夜(旋)為偽監軍阻撓,遂不果。 查該書庚申、辛酉兩年紀事的初稿,曾以《吳江庚辛紀事》名稱刊出,對此曾有說明道:「旋得鍾監軍文書,必先報明田數、圩名、花戶存案,然後施行,各業因有或報或不報者,事不果行。」 [37] 鍾監軍名志成,同里鎮人,考中太平天國博士,授吳江、震澤兩縣監軍,治理江、震兩縣事,政績斐然,後來吳江失陷,被俘犧牲,是太平天國史上一個對革命事業忠貞盡瘁的人物。他責令地主遵照法令登記,地主不從,他就制止地主收租。 常熟的地主也設立收租局企圖壓迫佃農交租。常熟曾含章《避難紀略》記其事道: 咸豐十一年二三月間,錢華卿、曹和卿等創收租之說,各處設立偽局,按圖代收,令業戶到局自取。旋於四月中,吳塔、下塘、查家濱之偽局被居民黑夜打散,偽董事及幫局者皆潛逃,其事遂止。 這個錢華卿得到常熟守將錢桂仁的同意辦理留養難民局事 [38] ,曹和卿(即曹敬)參加常熟議設勇防土匪與設局收糧事。這兩人都是地主階級分子。他們就借這點關係設收租局,要包辦地主收租。 可是,佃農起來把那些收租局打散。 地主見自己的力量不濟,又去糾合惡霸匪幫用武力來設局收租。倦圃野老《庚癸紀略》清咸豐十一年十一月紀事記道: 十一月初一日,周莊偽鄉官費玉存(成)設收租局於北觀,每畝收租息米照額二成折錢,局費每千扣二成。至十二月初旬,各鄉佃戶頗有還者。旋為偽監軍見嫉,從中敗事,從此瓦解矣。 這個費玉成,是太湖上槍船匪幫的一個頭子,擁有一支武力,太平天國不得不暫時牢籠他,這時封為鎮天豫。倦圃野老在此處說他是蘇州周莊鄉官是錯的 [39] 。吳江、震澤監軍鍾志成不畏強暴,加以制止,使地主階級的收租局再一次瓦解。 從上所考,看見當時佃農與地主階級頑固分子雙方展開的鬥爭,佃農的猛烈威力,壓倒了地主階級的頑抗分子。太平天國地方政府則執行法令,對地主階級分子不遵照法令認田登記,而擅自設立收租局的違法勾當加以制止,使地主階級的收租局一再瓦解。革命形勢向著有利方面發展,於是太平天國在土地政策上,便從「著佃交糧」向前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這進一步的措施,就是頒發太平天國的新土地證——田憑。這是太平天國的一件大事,雖記載殘缺,但仍可考見。考太平天國癸開十三年(清同治二年)冀天義程《發給吳江縣潘敘奎盪憑》上說: 緣我天朝恢疆拓土十有餘年。所有各邑田畝,業經我忠王操勞瑞心,頒發田憑,盡美盡善。 案現存太平天國壬戌十二年忠王李秀成《發給金匱縣黃祠墓祭田憑》和《發給陳金榮田憑》上,都印有「忠王李為發給田憑,以安恆業而利民生事」十七字。又據發現的田憑,有江蘇的,也有浙江的,有用李秀成名義頒發的,也有用他統下鎮守地方的將領名義頒發的。這都說明這時頒發新土地證,是由忠王李秀成主持,為「安恆業而利民生」,向所轄蘇、浙地區頒發的。這些文物,銘記了太平天國頒發新土地證的措施與目的。 關於這件大事的記載,所見有佚名《庚申避難日記》清咸豐十一年(即太平天國辛酉十一年)十二月初二日記,述江蘇常熟太平天國政府向自耕農頒發田憑事說: 長毛又要耕種自田領憑,每畝米五升,折錢一百二十五文,著旅帥必要催領。 倦圃野老《庚癸紀略》清同治元年(即太平天國壬戌十二年)三月紀事,記江蘇吳江、震澤兩縣監軍鍾志成召各鄉卒長前來,宣布太平天國向佃農頒發田憑的政策,命回鄉頒發事說: 偽監軍提各鄉卒長給田憑,每畝錢三百六十,領憑後,租田概作自產。農民竊喜,陸續完納。 前者說明向自耕農頒發,後者說明向佃農頒發,這都明確地說明了這時向蘇、浙地區頒發新土地證的對象,後者並說明其保護佃農土地所有權的目的。兩者所記各有所偏,但正可以互相補充。在這裡,應該作一些必要的說明。這次頒發田憑,是太平天國革命政府頒發的新土地證,是向蘇、浙地區頒發的,而不是常熟、吳江、震澤幾個縣的措施。而向佃農頒發田憑,具有根本性的改革,更不是這個管理吳江、震澤兩縣民務,在其上有層層管轄,就在吳江、震澤還有佐將管轄的小小監軍鍾志成所得擅自施行而取信於民的。又在庚申十年夏,太平天國克復甦南後,規定地主必須遵照法令登記領憑,然後得收租。那種憑證,也叫做「田憑」,是專作為地主收租證明用的,佚名《庚申避難日記》說:「長毛告示,不領憑收租者,其田充公。」曾含章《避難紀略》說:「令業戶領偽憑,曰田憑,誘以領憑之後得以收租。」龔又村《自怡日記》說:「偽示業戶呈田數給憑,方准收租。」所以吳江大地主柳兆薰就把它叫為「租憑 [40] 。柳兆薰記那種「田憑」,吳江「給憑每畝十文」, [41] 而作太平天國的新土地證的田憑,吳江、震澤發給的卻是「每畝錢三百六十」,收費相差到三十六倍。可知那種作為地主收租證明用的「田憑」,與這時從「著佃交糧」政策向前採取進一步措施而頒發的太平天國新土地證的田憑,名同而實異,兩種性質是迥然不同的。 上引兩種記載都沒有說到對以前那些已經遵照法令認田登記、領憑收租的地主怎樣辦法。從太平天國的政策看,那些遵守法令的地主是可以領取新土地證的。不過,在當時革命形勢下,一般情況佃農都不肯向地主交租,這才出現了「著佃交糧」政策。現在,又頒布了「領憑後,租田概作自產」的政策,這就一定會鼓勵那些在地主依賴某種憑藉進行壓迫下不得不交租的佃農也敢於抗不交租,而照章去領田憑以取得土地所有權了。吳江縣發田憑後三個多月,這個縣蘆墟勝溪有個擁有三四千畝的大地主柳兆薰,他曾遵照太平天國法令報田領憑,在槍船惡霸匪幫頭子的保護下,於庚申十年十二月就收租,在辛酉十一年內收了一千三百餘石租,可是,到這時,卻不得不走去上海了 [42] 。這個大地主的出走,最主要的原因是由於保護他的槍船匪幫被太平天國消滅,他怕群眾清算,同時,也說明從前那些向他交租的佃農領取田憑,得到所有權,有了法令的保護,不再向他交租了。 以前,地主不遵照法令認田登記,就採取「著佃交糧」政策,但仍保留地主對土地的所有權。現在,頒布新土地證田憑的政策是:凡佃農「領憑後,租田概作自產」,這就把地主所有權轉移到佃農手中,以國家法令保護耕者有其田了。 必須指出:當時蘇、浙地區的鬥爭是很激烈的,情況是十分複雜的,還存在著各種不同形式的保護地主收租的事實。所以「著佃交糧」和地主收租是並行的。但是,不但佃農不肯交租的地區和地主不敢收租的地區,以及逃亡地主的田地,都是行「著佃交糧」,都是反革命分子控制的地區,佃農只要有可能反抗,就不肯交租,例如長洲縣是惡霸地主徐少蘧控制的地方,而地主收租,有「籽粒無著」的 [43] ,有「多半向隅空轉」的 [44] ,也還是要「著佃交糧」。此外,太平天國對官僚的妖產和庵、觀、寺、院、公田、學田等國產,一律充公 [45] ,也都是行「著佃交糧」的。因此,從整個情況(不是一時一地,而是太平天國統治蘇、浙全部期間和全部地區)總的來看,「著佃交糧」是普遍的,而地主得收租是局部的,並且是隨著階級鬥爭力量對比的變化而變化的。上引那個「中夜念業戶二年無租,餓死不少」的做書塾教師的常熟地主龔又村,他記常熟「南鄉糧租並收,其三鄉但有糧局,業戶幾不聊生」 [46] 。常熟的情況,可以代表蘇、浙的一般情況。當時廣大佃農不肯交租,對既得權利不肯放棄。吳江同里鎮人倦圃野老《庚癸紀略》記有太平天國失敗後,到清同治三年十二月,吳江同里鎮佃農還不肯交地主租,吳江縣官親自下鄉兩次把佃農嚴刑追逼的事。 [47] 此時上距吳江淪陷,地主階級復辟,進行倒算已經一年半,首都天京的傾覆也過了半年,同里鎮佃農尚且如此,在太平天國統治時更可知。這斷不是同里鎮一地的情況,只因為今天流傳有記到這事的同里人記載,我們才知道罷了。那時江蘇巡撫李鴻章攻陷蘇南後,不得不照太平天國辦法在吳縣、長洲、元和、吳江、震澤、華亭、婁縣、青浦、金山等縣行著佃交糧至兩年之久 [48] ,這件事說明了當時佃農在太平天國失敗後抗租的情況,也說明了當太平天國統治蘇、浙時,「著佃交糧」是普遍的,而地主得收租卻是局部的這一事實。 太平天國頒布《天朝田畝制度》,因天京缺糧的緊急情況,不得不採用「照舊交糧納稅」措施。它根據具體的情況,順應農民的願望,先行著佃交糧政策,一反我國千餘年田賦制度的常規,變地主交糧為佃農交糧。其後,隨著形勢的發展,進一步頒發田憑,宣布凡佃農「領憑後,租田概作自產」,把土地所有權從地主轉移到佃農手中,使行「著佃交糧」廣大地區的佃農得到了自己所耕的田。太平天國並沒有頒布耕者有其田政策,而在它所施行的土地政策的結果,事實上竟成為耕者有其田了。 六 太平天國後期蘇、浙地區那些保護地主事件是反革命分子乾的勾當 在《天朝田畝制度》實施問題的研究當中,問題最嚴重的是論者把太平天國後期蘇、浙地區那些蛻化變質分子,投降的清朝將弁和鑽入革命陣營的地主、惡霸、匪幫所乾的保護地主的倒行逆施的勾當,認為是太平天國的措施。於是把太平天國的政權斷定是封建政權,把太平天國革命擦得一團漆黑。因此,對這一點特別要進行明察秋毫的辨析,把那些複雜、隱晦的史實勾稽出來。 太平天國後期在蘇、浙建立政權時,首先是由於採取招降政策 [49] ,混入大批敵人,有清朝的殘兵敗將(如李文炳、何信義),有地主團練頭子(如徐少蘧、華翼綸),有惡霸匪幫(如費玉成、孫金彪),有地主紳士(如曹敬)等等,他們偽降太平天國,暗地仍潛通清朝。在太平天國裡面,又有些不堅定的分子,受了蘇、浙繁華的腐蝕,開始蛻化變質(如黃和錦、鄧光明。因此,蘇、浙政權就與太平天國前期在安徽、江西建立的政權那樣純粹不同。 在這些反革命分子和蛻化分子盤踞的地方,就倚仗他們的勢力來保護地主收租。龔又村《自怡日記》說:「聞金匱界照舊收租」,「長洲、相城一帶,因徐少蘧之請,亦准收租。」金匱縣盪口鎮官僚大地主華翼綸的勢力便在金匱界。蘇州永昌從監生加捐道銜的大地主徐少蘧的勢力便是在長洲、相城一帶。蘇州轄吳縣、元和、長洲三縣,吳縣、元和並無收租局 [50] ,惟長洲有收租局,正是由於徐少蘧的緣故。至於龔又村所說常熟東西南北四鄉,只有南鄉糧局兼幫地主收租,必有仰仗才敢如此,混入太平天國陣營的地主紳士曹敬正是常熟南鄉人 [51] 。陶煦《貞豐里庚申見聞錄》說周莊鎮局「悉聽費氏主持」。所說費氏,就是蘇州元和縣周莊鎮惡霸槍船匪幫頭子費玉成。這個惡霸匪幫頭目,不但在周莊橫行,還派槍船到附近地區去保護地主收租。吳縣寥村遁客《虎窟紀略》說:「槍船頭目費玉,賊封鎮天豫占管太湖、石湖、茭盪,設保衛局於邵昂,江、震田在局收租。」案費玉,即費玉成,又名秀元或玉存。江、震就是吳江和震澤。上面說的那個吳江大地主柳兆薰,就曾經得到費玉成和吳江盛澤鎮槍船匪幫頭子孫金彪的保護,他在槍船匪幫被太平天國消滅後一個月走去上海,就是因為要逃避群眾的清算 [52] 。在一些資料中,如佚名《平賊紀略》記無錫、金匱「或頑佃抗租,訴賊押追」,浙江桐鄉縣符天福鍾良相布告說:「住租房,種租田者,雖其產主他徙,總有歸來之日,該租戶仍將該還錢米繳還原主,不得抗欠」 [53] 等等都是反革命分子乾的勾當 [54] 。 在這些反革命分子所干保護地主的勾當裡面,徐少蘧最具典型。徐少蘧偽降太平天國後,取得忠殿前檢點兼理民務的職位,旋受封為撫天侯,攫取了長洲縣基層權力,全縣軍、師、旅帥鄉官,都由他派授,設立七軍總局歸他掌握 [55] 。長洲縣佐將也得聽從他的擺布 [56] 。他在長洲縣設局幫地主收租,是站在地主階級的反革命立場,也是為的抽取成數以自肥 [57] 。近年在他的後人家發現太平天國壬戌十二年九月辦理長洲軍民事務珽天安黃《酌定還租告示》、《委前中三軍帥張等設局收租札》兩道文件 [58] 。《酌定還租告示》規定:「自完田憑者,每畝三斗三升;佃戶代完者,每畝二斗五升。」所謂「自完田憑者」,就是說地主自己交費領取田憑。所謂「佃戶代完者」,就是說佃農代地主交納田憑費。這道告示,發於太平天國在蘇、浙地區發田憑後約半年,竟對太平天國公布的「領憑後,租田概作自產」的政策,視若無睹。而其所以酌定租額,是因見「佃戶畏強欺弱,亦由鄉官彈壓不周」,使地主收租,「有五斗、二斗、籽粒無著者」,所以今年秋收,特定租額,命令鄉官設局,「照料彈壓」這樣倒行逆施,真是明目張胆的了。長洲就是蘇福省所在地,卻縱容徐少蘧幹這種反革命的勾當,看來是不可解,其實並不奇怪。因為,太平天國既採取招降政策,又不可能解除其武裝,對投降的反革命分子就不能不根據不同的情況,作或多或少的容忍,或者可以說是讓步。管轄蘇、浙地區的忠王李秀成又是一個專講策略的人物。他於庚申十年夏克復甦南和浙江嘉興,見太湖槍船匪幫地利熟,船快人多,怕幫助清軍為敵,就對他們採取封官拜爵的政策,對所干害民的勾當佯作不聞不問。到壬戌十二年五月,就以閃電的行動對蘇、松、嘉、湖廣大地區的槍船匪幫同日消滅掉。李秀成對大地主團練頭子徐少蘧更是這樣。他申請准許地主收租,就予允准。他暗通上海清軍,就佯作不知。他於辛酉十一年冬太平軍攻克杭州時,以為李秀成一時不能回蘇州,就密約蘇州反革命分子定於十二月初五夜(夏曆十二月十六夜)在蘇州發動顛覆活動。李秀成得到情報,從杭州帶軍隊星夜歸來,先頭部隊於十二月初五日清晨趕到蘇州,反革命不敢動。當時人們都以為李秀成一定大加鎮壓。但他見反革命勢力大,對蘇州的反革命分子調動,而對徐少蘧卻完全不問,他的武裝船隻照常放行 [59] 。到壬戌十二年九月,李秀成即將回救天京,叫他來蘇州要收拾他。他不敢來,向李秀成請病假。李秀成還用甜言蜜語籠絡他 [60] 。李秀成回救天京後一個多月,他到常熟與叛徒駱國忠等密謀,入蘇州謀糾內應。料不到李秀成突然從天京回來,就立即把他逮捕,到常熟叛變時,打垮他的團練,後來殺了他。李秀成對付這個反革命分子兩年多來都是採取牢籠容忍的政策,正和消滅槍船匪幫同樣的策略。可知在蘇福省會所在地的長洲出現違反太平天國頒發田憑給佃農的政策,進行保護地主收租的事件並不是怪事,而正是這個反革命分子徐少蘧所乾的勾當。 下面我們還舉出幾件反革命分子保護地主的事件說說:在江蘇吳江縣出現鎮守將領冀天義程某 [61] 於吳江縣頒發田憑給佃農後八個月,竟仗借他的權力設立收租局企圖破壞太平天國頒發田憑給佃農的政策。倦圃野老《庚癸紀略》在清同治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的記事裡記其始末說: 二十七日,北觀設收租息局。賊酋程令每畝收租息米三斗,偽董事十餘人襄其事,三限已過,並無還者。十月二十一日,忽有棟花塘農民百餘哄入局,將襄理者十餘人擒去,毆打窘辱,至明年正月初一日,周莊費姓遣人說合,得放回家。 這個程某,是在吳江縣發田憑後兩個多月調來的 [62] 。他的出身歷史不詳。他在《發給吳江潘敘奎盪憑》上寫有「仰該業戶永遠收執,取租辦賦」的話。案今存太平天國田憑,並無此種字樣,可見他是個違反太平天國法令保護地主的分子。後來吳江在失陷前十一天形勢危急的時候,就把他和他的部下調開,而換忠王李秀成弟李明成來拒敵 [63] ,臨敵易將,兵法所忌,除非萬不得已是不會這樣做的,可知太平天國軍事指揮部是對他提防的。就是這個違法亂紀分子,膽敢破壞太平天國土地政策,企圖保護地主收租。可是,現在佃農已經領田憑到手情況就不同了。在一年前,當槍船匪幫頭子費玉成來北觀設收租局時,「各鄉佃戶頗有還者」,而現在,「三限已過,並無還者」。不但如此,佃農還來把收租局人員逮捕去處治。這件大事,說明吳江縣佃農領田憑後,在太平天國法令保障下,確實得到了耕種的土地所有權,所以才得如此有理有法去反擊惡勢力,也可見這個保護地主違法亂紀分子竟到了目無法紀的地步。 在江蘇無錫、金匱出現守將濟天義黃和錦派軍隊鎮壓安鎮四圖抗租佃農的事件。這個黃和錦,因為保護地主,曾經得到地主讚賞稱為「循良之賊」。這次竟派出軍隊來鎮壓抗租佃農,在反革命分子保護地主的勾當里還是僅見的 [64] 。 在浙江石門縣出現守將殿前又副掌率鄧光明頒發保護富戶沈慶余「護憑」的事件。這個鄧光明後來投降清朝,是個叛徒。他在這張「護憑」上說明他是因見「天朝所克各省郡州縣地方,每有殷富之家不能出頭,甘受困厄」,對地主階級被打倒感到「可憫」,所以,他在管轄的地區,就要為地主階級撐腰,發給「護憑」交石門縣大地主沈慶余收執,叫他被「強佃抗霸,收租納捐不交」時,「放膽持憑,即赴監軍衙門控告,如監軍不理」,就來向他控告。他要把已被打倒的地主扶起來,再「出頭」騎在農民的頭上 [65] 。從這一張「護憑」所反映的情況看來,可見在太平天國革命當中,地主階級是普遍地被打倒了的,所以這個為地主階級撐腰的蛻化分子鄧光明,才需要特地發「護憑」給大地主來做控告農民的憑證。也說明當時蘇、浙地區出現的保護地主的事件,正是這些蛻化分子和混入太平天國陣營的反革命分子乾的勾當。 從上所述,可見反革命分子和蛻化分子在蘇、浙地區保護地主對破壞革命情況的嚴重。雖然太平天國在土地政策上是站在農民立場上的,從「著佃交糧」到頒發田憑給佃農,處處為佃農謀求利益,尤其是各處佃農都向反革命惡勢力進行激烈的鬥爭,收到了耕者有其田的效果。但是,天京事變之後,太平天國已從鼎盛走向下坡路,對蛻化變質分子失了堅固的控制力,對鬥爭的佃農卻缺乏強大的支持力,而由於採取招降政策所產生的惡果,對投降的反革命分子不得不用牢籠和容忍的政策,造成後期蘇、浙地區階級鬥爭十分激烈,情況十分複雜的局面,首先出現了反革命分子和蛻化分子違反太平天國革命宗旨保護地主收租,為地主張目的勾當,成為衝擊太平天國革命基礎的逆流,從而顛覆叛變,都由此而起,成為太平天國敗亡的一個原因。 * * * [1] 據清咸豐四年三月二十一日道員吉爾杭阿稟江蘇巡撫許乃釗說:「江蘇百姓困於錢漕久矣,楊逆上年下九江時,到處張貼偽示,首以薄賦稅、均貧富二語煽惑愚民,是以齎糧資賊者,沿江皆是。茲又以此術行之安徽矣。」(見吳煦檔案)此信僅署「三月二十一日」,未署年份。案信中說他攻上海「圍攻六月而竟不下」,又說「今楊逆至江南才一年耳」,可知此信為清咸豐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所寫,而所記楊秀清下九江出布告時,則為太平天國癸好三年(即清咸豐三年)正月事。 [2] 據北京大學文科研究所、北京圖書館編《太平天國史料》錄,原刻本英國不列顛博物院藏。上引文中「內有《待百姓條例》,詭稱不要錢漕」一語,原作「內有《傳百姓條例》,跪聽稱不要錢漕」,此處據《向榮奏稿》附錄改正其誤字、衍字。 [3] 見《太平天國資料·向榮奏稿》卷三《飭調吳健彰速赴鎮江片》後附抄件。 [4] 《曾文正公文集》卷二。 [5] 《藹青詩章》,據《近代史資料》增刊《太平天國資料》錄。 [6] 見《近代史資料》總三十四號。 [7] 見卷七《賊文告》偽本章式。 [8] 安徽人戴鈞衡《草茅一得》述清咸豐三年兵事說:「賊先時數千里所過不留,未嘗行立官安民之事,迨八月復踞安慶,始行此舉。」 [9] 據殿右捌指揮楊《札諭繁瑲縣荻港 黃滸 鎮汪紀常 張殿花 等》、癸好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札諭荻港人民》。 [10] 據張宿煌《備志紀年》。 [11] 據彭旭《江西守城日記》。 [12] 《璞山存稿》卷七。 [13] 據儲枝芙《皖樵紀實》。 [14] 據吳光大《見聞粵匪紀略》。 [15] 這段話見《與鄧太守書》。頑抗不向太平天國納糧事,見《拒諸親友勸輸粟書》(見《璞山存稿》卷七)。 [16] 馮桂芬:《顯志堂集》卷五《啟李宮保論減賦》。 [17] 歸慶枬《讓齋詩稿》是一部稿本,南京圖書館藏。 [18] 太平天國向富家大戶借捐例子舉不勝舉。以倦圃野老《庚癸紀略》所記勒捐吳江縣同里鎮富戶事看,如記清咸豐十年十月「二十八日,賊請偽董事十四家借捐銀錢,每家八十千。有潘姓不肯捐,押三日,解江。偽監軍責三百板,捐錢八十千,罰錢八十千,余費四五十千,釋放」。記清咸豐十一年六月「二十日,偽監軍勒銀,富戶十四家共勒銀一千四百兩」都是。 [19] 見知非《吳江庚辛紀事》清咸豐十年八月初一日記。 [20] 見倦圃野老《庚癸紀略》清咸豐十年十一月初九日記。 [21] 據清道光二十六年柏葰等奏,見《清朝續文獻通考》卷二,《田賦考》二。 [22] 據陶煦《租覈辨上下》。 [23] 據左宗棠《議減杭嘉湖三屬漕糧大概情形折》,見《左文襄公全集》奏疏卷十 [24] 此處所述太平天國掌握的方針和立場的論證,系讀郭毅生同志《太平天國經濟制度》時論太平天國對待農民把清朝封建統治的做法顛倒過來了的論證得到的啟發,謹註明於此,以見所自。 [25] 見浙江海寧馮氏《花溪日記》。 [26] 據王維周譯呤唎《太平天國革命親歷記》第十九章記錄忠王李秀成向外國人發表的太平天國反侵略的言論。 [27] 見浙江樂清林大椿《垂涕集·樂成感事》第十四首。地符,指地主的地契。莊帳,指地主的收租簿。官牒,指官府文書。私牒,指地主文券一類的東西。這兩句詩是說那些剝削農民、壓迫農民的地主的地契,收租簿以及一切文契和官府文書,都給太平軍和農民焚燒掃除了。這是太平天國革命當中,農民起來打倒地主階級的反封建革命行動。但有不同意見,我另有《太平軍和農民群眾的反封建不是有意識的行動嗎?》進行討論,此文收在《太平天國史叢考乙集》內。 [28] 見咸豐十一年四月十三日記。 [29] 見同治元年閏八月初一日記。 [30] 《嘯雲軒詩集》卷二。 [31] 侯裕田事跡,見我著的《太平天國史·侯裕田傳》。 [32] 據知非《吳江庚辛紀事》清咸豐十年十二月初七日記。 [33] 據龔又村《自怡日記》清咸豐十一年十二月初二日記。 [34] 據李鴻章清同治四年六月初一日《陳明租捐丈田清理民房情形片》,見《李文忠公奏稿》卷九。 [35] 據《憶昭樓時事匯編》卷三《又初四日接溧陽稟》記清咸豐三年(即太平天國癸好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太平天國十七指揮在天京近效各鄉宣布要向農民每畝征稻三十斤事。 [36] 《同治崇仁縣誌》卷五之二《發逆情形》。 [37] 見《近代史資料》1955年第六期。這幾句說明,同見於清咸豐十年十二月初七日記事。 [38] 據龔又村《自怡日記》清咸豐十年十一月初二日記。按該書記錢華卿作錢伍卿,名福鍾。錢華卿辦理留養難民事,並見柯悟遲《漏網喁魚集》。 [39] 他在初稿中就記為鎮天豫,見知非《吳江庚辛紀事》清咸豐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記。 [40] 見柳兆薰《柳兆薰日記》清咸豐十一年二月初三日記。 [41] 見《柳兆薰日記》清咸豐十年十一月二十日記。 [42] 柳兆薰於清同治元年七月逃去上海,見《柳兆薰日記》。 [43] 據太平天國壬戌十二年九月十八日,《珽天安辦理長洲軍民事務黃為酌定還租事告示》。 [44] 據太平天國壬戌十二年九月,《珽天安辦理長洲軍民事務黃為委照酌定租額設局照料收租事給前中三軍帥張等》。 [45] 太平天國叫官僚的田產為「妖產」,一律沒收。龔又村《自怡日記》清咸豐十一年十一月初十日記述江蘇常熟縣沒收官僚田產事說:「翁、龐、楊、王諸宦註明原籍田盡入公,偽官目為妖產,設局收租。」清江南河道總督潘錫恩於清咸豐八年(即太平天國戊午八年)自述,他在安徽蕪湖縣的田產二千一百二十六畝,自清咸豐三年(即太平天國癸好三年)後,「籽粒無收」(據抄本《徽郡禦寇案牘》)。曾任四川永寧道的蘇州人汪堃說:他在長洲縣的田租四千餘石,也完全被沒收(據汪堃《寄蝸殘贅》卷十四,他在《蠡湖異響序》前寫的題記)。至於太平天國沒收庵、觀、寺、院等田產事,如儲枝芙《皖樵紀實》記安徽潛山縣事說:「咸豐五年二月,賊查庵、觀、寺、院田產充公。」佚名《庚申避難日記》說:「長毛告示,要收錢糧。諭各業戶,各糧戶,不論廟田、公田、學田等,俱要造冊收租完糧。」桐城方宗誠《上曾節帥書》說:「各地庵觀寺院焚毀幾盡……其田租皆歸賊收。」(見《柏堂集續編》卷八)滌浮道人《金陵續記》說:「僧道香火祠祭暨民間公產,則由偽總制查索。」 [46] 見龔又村《自怡日記》清咸豐十一年十一月初十日記。 [47] 據倦圃野老《庚癸紀略》清同治三年十二月初十日記。 [48] 據李鴻章清同治四年六月初一日《陳明租捐丈田清理民房情形片》。 [49] 據以精忠軍師洪仁玕為首領銜與英王陳玉成、忠王李秀成、贊王蒙得恩、侍王李世賢、輔王楊輔清、章王林紹璋共同頒布的《勸諭清朝官兵棄暗投明檄》。這道檄文,是當時太平天國中央政府定的招降政策。近年有人說是李秀成個人的措施,指為他作為叛徒的一條證據是不符合事實的。此檄今只見英國劍橋大學圖書館藏抄本,無月日。另洪仁玕《誅妖檄文》一書內也收有此檄,連年份都未印。案當是庚申十年三月打垮清朝江南大營後進軍蘇、常時頒發的。 [50] 據龔又村《自怡日記》清咸豐十一年十月二十四日記。 [51] 據祁龍威注華翼綸《錫金團練始末記》(見《近代史資料》增刊《太平天國資料》),及參考常熟曾含章《避難紀略》。 [52] 柳兆薰在《柳兆薰日記》自述與費玉成的關係,如清咸豐十一年正月二十一日記說:「到局,玉老託病不見,與意中人論及保衛兩局捐疏,略悉端倪,約渠明日出來,茶敘後即返,與兩兄議,明早再去,必須定見,否則恐有變卦。」二十二日記說:「到局……與玉老、曉芹、松老細論詳說,始落肩,每月二錢,數不能再讓,始寫定,立揭支取,此事差強人意也。」玉老,即費玉成。費玉成以保衛兩局名義向柳兆薰勒索保護費。柳兆薰去見他,第一天託病不見。第二天見面,經過討價還價,這邊「細論詳說」,那邊「不能再讓」,始定下數目。自交了保護費之後,有了交情。他在清咸豐十一年十月初一日記說,費玉成(老貝公)到吳江蘆墟,他榮幸地得「接陪同席」,「下午蒙至敝廬」。同治元年正月二十三日記自述赴周莊「老貝公所」,拜見費玉成。不久費玉成病死了,他的槍船由他的兒子費金綬統領。到清同治三年八月二十七日,那時天京已經失陷了,他自述到周莊弔祭費玉成,稱讚「其陰德莫大可知」,表示了他的感恩不忘。至他與孫金彪的關係,他在清咸豐十一年九月初四日記自述他到盛澤孫金彪局說:「場風極闊,諸相好皆吾輩中人。」初七日記說:「羹獨赴局幹事,與主人談,蒙點頭。楨伯諸人為參贊。」初八日記又說:「羹已自局還,草稿主人閱過,改處頗當,其動筆楨老,其謄真質老,均親友之情厚也。」主人,指孫金彪。這幾條日記,明確地說明了得到孫金彪的保護。據以上柳兆薰的自述,可知這個吳江大地主是得到元和縣周莊槍船匪幫大頭目費玉成和吳江縣盛澤槍船匪幫大頭目孫金彪兩人的保護的。所以,太平天國於壬戌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即清同治元年六月十三日),同日以閃電的行動,消滅了蘇、松、嘉湖的槍船匪幫,柳兆薰就於一個多月後——清同治元年七月十三日逃往上海了。 [53] 見沈梓《避寇日記》咸豐十一年七月十三日記。 [54] 鎮守無錫、金匱的是蛻化分子濟天義黃和錦,見下文。鍾良相是清軍將弁,戰敗投降太平天國的反革命分子(據烏程宗韻初《湖防私記》)。查吳煦檔案內有太平天國辛酉十二年符天福鍾良相《致上海外國人書》一封,件首有吳煦寫「鍾良相似即葛繼洪來函所云向守平望,早有投誠之意云云。今竟出信勾結夷人,則葛言不確可知」數語。案鍾良相初守平望,此時升福爵,調守桐鄉。他這封信告知相識的上海外國人,太平天國不日即攻克杭州,上海可不戰而定,望他們不要抗拒。這是事實。但「他早有投誠之意」也是一個事實。考咸豐辛酉谷農退士《寇難瑣記》說:「符天燕鍾姓名良相,湖北漢陽人,屈志降賊,非其本懷,所管轄平望一路,撫下以寬,勤恤民隱,尤愛文學之士,不事殺戮,禁止賊眾打先鋒。」又說:「嚴墓之符天燕,新轉福爵,人品溫雅,有局量,與彼處甚有恩信,量移桐鄉,兼隸烏鎮及石門鎮之東北鄉。」這是當時人當時記載,明說他投降太平天國是「屈志降賊,非其本懷」,是可以據信的。又考沈梓《避寇日記》清同治元年八月二十日記說:「桐鄉偽符天義鍾良相以痧症死。」案所謂「痧症」,是指這年在江、浙流行的霍亂症。這個反革命分子,死於霍亂症。 [55] 根據詳註於拙著《太平天國史·徐少蘧傳》內。 [56] 據太平天國壬戌十二年九月十五日《忠王李秀成批撫天侯徐少蘧稟報》。 [57] 徐少蘧設收租局幫地主收租,除規定局費若干,公開分肥外,還有個人請託說明分肥若干的,如其弟徐佩瑤於清同治元年閏八月初四日第十號函說「寄上金偉生別駕長邑田數賬兩本,額租六百石左右。渠自遭亂以來,光景迥非昔比,欲求我處代為收租,每收見米一百石,除去開銷及賬房酬勞,淨歸伊四十石。望兄裁奪」便是。 [58] 均見《近代史資料》總三十四號《太平天國諭札》。 [59] 詳細情況,請看我注的《李秀成自述原稿注》第276—278頁注。 [60] 據太平天國壬戌十二年九月十五日《忠王李秀成批撫天侯徐少蘧稟報》。 [61] 據程某《發給吳江潘敘奎盪憑》署銜。 [62] 據倦圃野老《庚癸紀略》清同治元年六月十一日紀事。 [63] 據倦圃野老《庚癸紀略》清同治二年六月初三日記。 [64] 這件事詳見我寫的《錫金在城賦租總局經董薛布告跋》,此文收在《太平天國文物圖釋》內。 [65] 鄧光明《發給浙江石門縣富戶沈慶余護憑》的照片,和我寫的跋文,均見《太平天國文物圖釋》一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