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爾綱集 · 洪大全考補

羅爾綱 《羅爾綱集》
所謂「天德王洪大全」,是太平天國史上一大公案,從1852年案件發生起,就一直爭論了一百多年。在1922年出版的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一書中,便以洪大全問題作為「事跡純屬虛構,然已公然取得第一等史料之資格,幾令後人無從反證」的典型例子。當梁啓超寫該書時確實是如此。但其後太平天國史料陸續發現,我們已得到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太平天國沒有一個「天德王洪大全」,天地會(即三合會)不可能有一個領導全會的最高領袖,當時天地會也沒有派一個代表全會的人物到廣西永安州去與天王洪秀全並肩為王,同稱萬歲。這都是可以完全作出結論的。關於這一個問題,我於1934年開始研究,第一次寫了一篇《洪大全考》,刊於1936年清華大學出版的《社會科學》第一卷第三期,後來收在《太平天國史叢考》一書內。1947年,又第二次寫《天德王洪大全考》、《史官竄改史跡舉例》兩文,作進一步的研究。刊於1950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太平天國史辨偽集》內。1954年,再根據新發現的史料和新討論的意見,第三次寫《洪大全考》,刊於1955年三聯書店出版的《太平天國史事考》內。在第三次寫的《洪大全考》發表後,十分慶幸,不到幾年,新史料的發現,把以前還沒有完全解決的問題都解決了!現分述於下。 一 周天爵原折的發現證實了編纂《剿平粵匪方略》的清朝史官把洪泉(即洪秀全)盜改為洪大泉 在洪大全問題的爭論中,有一個關鍵性地方,就是「天德王洪大泉」是早已知名的太平天國領袖呢?還是到了清軍在廣西永安州大敗張皇獻俘的時候才出現呢?當獻俘在途中時,有一個應旨陳言的禮科掌印給事中陳壇在《奏陳時事艱難疏》附片中回答了這個問題。他說: 廣西拿獲賊匪偽軍師洪大泉,經賽尚阿遴派隨帶司員步軍統領衙門員外郎聯芳、戶部員外郎丁守存檻送來京,計四月內可到。維我朝故事,凡解京正法者,皆實系逆首方可示天威而昭武功。今聞洪大泉不過供賊驅策,並非著名渠魁。從前查奏逆首姓名亦並無此人。嗣因賊眾竄出永安,於無可如何之時,不得不張皇裝點,借壯國威,並以稍掩已過。臣愚以為京師之耳目易掩,而天下之耳目難欺。……且恐逃匪聞而竊笑,愈以張其玩侮之心。……應請特降諭旨將洪大泉之不值解京明白宣示,飭令沿途督撫無論該犯行抵何處,即行就地正法。……庶在事文武咸知警畏,而賊匪聞之,……愈足寒賊膽而勵軍心矣。 清咸豐帝看了陳壇這封奏章,他於咸豐二年三月己卯諭內閣說: 該給事中另片奏賊偽軍師洪大泉擬請毋庸解京等語。洪大泉籍隸衡州,系從賊伙黨,原非首要之匪。現既檻送在途,仍著解到京師,以憑訊究。 陳壇提出「從前查奏逆首姓名亦並無此人」,是一條極堅強有力的根據。因為太平天國起義已經一年多了,督師大臣歷次查奏太平天國領袖的名單裡面都沒有「天德王洪大全」其人,試問:為什麼在永安州慘敗之後,卻出現這一個「天德王洪大全」的人來呢?這樣的作假,實在是太露骨,欺騙不得「天下之耳目」的了。所以清咸豐帝同意陳壇「今聞洪大泉不過供賊驅策,並非著名渠魁」的彈劾,也認為洪大泉「系從賊伙黨,原非首要之匪」。這是一條堅強有力的證明所謂「天德王洪大泉」不是太平天國領袖的證據,也打中了欽差大臣賽尚阿作偽的要害。 我在1934年寫《洪大全考》時,就舉出這一條證據,作為我證明無「天德王洪大泉」其人其事的主要證據之一。而堅信有「天德王洪大泉」其人其事的人們,卻在太平天國敗亡之後,清朝統治者為宣揚「聖武」,以恭親王奕作總裁編纂的《剿平粵匪方略》卷四咸豐元年四月初十日紀事裡找出下面這一條資料: 初十日丙寅(爾綱案這是下錄周天爵奏摺到北京入奏的日期),周天爵奏言:臣觀現在賊情形勢,惟韋政、洪大泉、馮雲山、楊秀青、胡以洸、曾三秀頭目數十人,而洪大泉、馮雲山為之最。 他們就振振有辭地以為找到證據,證明了在金田起義後,太平軍在廣西武宣縣東鄉時,清朝督師與太平軍作戰的署廣西巡撫周天爵奏報太平天國領袖人物姓名裡面已早有「洪大泉」,並且是與馮雲山同為最首要的領袖了。假使事實果真如此,「天德王洪大泉」那還成問題,不但我們今天的辨偽是錯了,就是當年彈劾賽尚阿的陳壇便犯了「欺君」大罪,而清咸豐皇帝也要打自己的嘴巴,滿朝臣工都瞎了眼睛。可惜得很,他們在這裡又受了清朝統治者的欺騙了。 1947年,我在《史官竄改史跡舉例》一文里,論證了編纂《剿平粵匪方略》的史官們是用偷龍轉鳳的卑劣手段把周天爵奏摺中原來寫的洪秀全的名字盜改為「洪大泉」的。可是,那些堅信確有「天德王洪大泉」的人們,卻還是抓著這條盜改的資料不放。 對洪大全案說來,這是一件十分慶幸的事。我要奉告讀者,周天爵這封原奏摺,已經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整理出來的太平天國史料里發現了!這封奏摺,是周天爵於清咸豐元年三月二十三日在廣西上奏的,原奏摺這一段話實作: 臣觀現在賊情形勢,惟韋正、洪泉 、馮雲山、楊秀清、胡一洸、曾三秀頭目數十人,而洪泉 、馮雲山為之最。 考太平天國頒布的《太平天日》一書,記洪秀全大病死去升天,上帝對他說:「爾名為全矣 。爾從前凡間名頭一字犯朕本名 [1] ,當除去。爾下去凡間,時或稱洪秀,時或稱洪全 ,時或稱洪秀全 」。洪全或洪秀全的「全」字作完全、完備解,是一個好意義的字。清朝統治者把它改為泉水的「泉」,這是對革命人物的寫法,與改孫文的「文」字加水旁作「汶」同例。又考清欽差大臣李星沅於清咸豐元年三月二十一日《會奏預防凌洪兩股逆匪竄合片子》也說: 金田非首洪泉 ,即洪秀全 ,乃傳洋夷天竺教者 [2] 。 據此,知洪泉,即洪秀全。周天爵的原奏摺本來是作「洪泉」的,而編纂《剿平粵匪方略》的親王、大臣和史官們,為著要掩蓋醜事,就偷偷地在「洪泉」兩字的中間加上一個「大」字,這樣,就把「洪泉」,即洪秀全改為「洪大泉」,於是「洪大泉」就以最高領袖的身份,出現在被俘前一年,金田初起義進軍武宣縣東鄉的時候了!可笑當年編纂方略的親王、大臣和史官們,他們自以為他們的盜改做到天衣無縫沒有破綻可尋,卻想不到九十多年之後,我們會看到周天爵的原奏摺,拿到他們做賊的贓證。而那些受了清朝統治者一再欺騙,堅信確有「天德王洪大全」的人們,曾經替清朝統治者死守住這一塊破爛的陣地,也隨著周天爵原奏摺的發現而徹底地被推翻了。 二 證實焦亮歷史的資料的陸續發現 當我1934年第一次寫《洪大全考》時,就已經從清朝湖南巡撫駱秉章在清咸豐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奏的《永明江華克復南路肅清折》里,看見他向清廷奏報審訊焦玉晶、許月桂事說:「據焦三(即焦玉晶)供,即咸豐二年廣西陣擒首逆洪大全之弟,許氏女即洪大全之妻」。駱秉章對此事加以案語說:「其是否逆首洪大全之弟與妻固無從查詰。」所以我在那篇考證里把那條資料錄出來,取傳疑的態度以待證。過了十多年後,我看到一部清季修的《郴州直隸州鄉土志》卷上《兵事》里,記有許香桂、許月桂起義事,並記她們和焦亮兄弟的歷史。我認為這是本地方志的記載,可與駱秉章奏摺所記焦玉晶的話互證。因此,我到1954年第三次寫《洪大全考》時,在考證所謂「天德王洪大全」其人本姓歷史一節里說:「我們根據駱秉章所記焦玉晶的話,與郴州本地的傳說看起來,認為焦玉晶的話應該是可信的。如果我們這一個看法不錯,那末,洪大全的真姓名是叫做焦亮。他是湖南興寧人。他有弟焦玉晶,妻許月桂,當咸豐五年(洪大泉被俘後三年)五月,廣東天地會攻克郴州時,許月桂、焦玉晶起義響應,聚眾數千,許月桂自稱大元帥,焦玉晶充當三省軍師。從許月桂、焦玉晶的行動看來,他們當是天地會中人,所以廣東天地會攻克郴州時,他們就起義響應,焦亮之弟與妻既是天地會中人,他本人也應該是天地會中人。」我初步提出了對焦亮歷史的看法,但還是採取待證的態度。 到1957年,彭澤益同志在當年審訊許香桂的寧遠縣知縣劉如玉著的《自治官書》(又題作《自治官書偶存》)卷三里,找到劉如玉《判女匪頭目許香桂解赴郴州本籍正法》那篇判詞 [3] ,茲照錄於下: 審得生員吉宗甫督帶團勇獲送女匪頭目許香桂到案,供稱年二十六歲,母家郴州陳姓,嫁興寧東鄉何凌霄,見在家讀書應試。自上年八月被賊唐貴擄去,昨到寧遠路亭地方,賊俱敗走,才得逃出等語。並稱亦曾讀書,試令寫字,點畫尚無錯訛。本縣因質證無人,飭候移知興寧傳到該氏家屬前來認識。該氏亦親自寫信付差帶去。寧遠婦女信為良家女子,贈以衣服釵環。 正在共相體恤,茲准興寧移復:查知該氏即許香桂,系許月桂之妹,月桂嫁焦亮即洪大全,香桂嫁焦亮之弟焦三,俱投入賊營多年,學習武藝,號稱元帥,領賊迭次攻陷城池。洪大全先於咸豐二年官兵拿獲解京,焦三、許月桂本年正月被擊窮蹙,潛赴嘉禾投誠,亦經解省訊明,凌遲處死。現據許香桂戶族稟明,該氏實系香桂,其所供母家陳姓,夫家何姓,俱系假捏等因。 當提該氏復訊,無可掩飾,一一供認不諱。查該氏許香桂與其姊及其夫兄弟,先後從賊,狂悖嗜亂,實屬罪大惡極,法無可寬。……解赴本籍,立正典刑。此判。 這是一篇證實焦亮歷史的重要資料。寧遠縣知縣劉如玉對許香桂的判決,是向興寧縣作調查,得到興寧縣的移復和許香桂戶族稟明,並經許香桂本人直認不諱,然後判決,其真實性是無疑的。這篇資料,證實了駱秉章奏報所說焦玉晶的自述,也證實了《郴州直隸州鄉土志》所說許月桂、許香桂和焦亮、焦玉晶的夫妻關係。 後來我又看到兩條資料,一條是清咸豐四年甲寅,當時做湖南巡撫駱秉章機要幕僚的左宗棠《答王璞山》說: 安仁十二日獲勝,殺賊數百,李相堂十三日殺賊三百餘,皆所謂招軍堂也。此股為郴州許氏女,興寧焦姓,永興戴姓諸賊。其中粵賊不過四百人 [4] 。 案天地會每一個組織都取一個山堂為名號,招軍堂就是湘南天地會的一個組織。這條資料極重要,它明確地指出許月桂、許香桂(郴州許氏女)和焦玉晶(興寧焦姓)都是招軍堂的領袖,使我們知道,他們確是天地會黨人。另一條資料是清咸豐六年三月初七日,當時在湘南對抗天地會起義軍的反革命湘軍重要將領王鑫當許月桂、焦玉晶被駱秉章處死後,他《復戚少雲大令》說: 興寧焦氏,以犯上作亂世其家,衣缽相傳,弱女子亦習以為常,令人眥裂。燭其奸而支解之,中丞此舉,大快人意 [5] 。 此處所說的「興寧焦氏」,就是指焦玉晶,「弱女子」,就是指許月桂、許香桂,狂吠他們繼續焦亮的革命事業(「以犯上作亂世其家」),承接焦亮創立的招軍堂組織(「衣缽相傳」),並指出許月桂、焦玉晶為偽降(「燭其奸而支解之」)。我們把這兩條資料綜合看起來,清楚地看出了招軍堂這一個革命組織是焦亮創立的,他乃是天地會中一個叫做招軍堂的山堂領袖。這就證實了我多年來所考證的那個被清朝欽差大臣賽尚阿所捏造為「天德王洪大泉」的人,斷不是如同有些人所論的那樣是天地會的總領袖代表天地會與天王洪秀全並稱萬歲同為太平天國的最高領袖的人物,也證明了我所考證的那個被賽尚阿所捏造為「天德王洪大泉」本人——焦亮,當是天地會中人的判斷。 * * * [1] 案洪秀全小時名火秀,當時譯上帝名Jehovah作耶火華,所以《太平天日》記上帝說洪秀全名頭一字犯他的名。 [2] 《李文恭公奏議》卷二十二。 [3] 見《歷史研究》1957年第9期彭澤益《關於洪大全的歷史問題》。 [4] 《左文襄公書牘》卷二。 [5] 《王壯武公遺集》卷十《書札》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