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注釋 ·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

孔子 《論語注釋》
【原文】 齊必變食①,居必遷坐②。 食不厭精,膾③不厭細。 食噎而啈④,魚餒而內敗⑤,不食。色惡,不食。息(6)惡,不食.失飪(7),不食。不時(8),不食。割不正(9),不食。不得其醬,不食。 肉雖多,不使勝食氣(10)。 唯酒無量,不及亂(11)。 沽酒市脯(12),不食。 不撤(13)姜食,不多食。 【注釋】 ①變食:指齋戒時改變日常的飲食,不飲酒,不吃葷(指有濃厚氣味的蔬菜,如蒜、韭、蔥等,不指魚肉等腥膻食物,與我們今天「葷」的概念不一樣)。②遷坐:指齋戒時改變平常的住處,不與妻妾住在一起,而遷到「外寢」(或叫「正寢」)獨住。③膾(kuai):切得很細的魚和肉。④噎而啈:噎與啈同義,都指食物腐敗變味,褐的程度更重。⑤餒(nei)、敗:魚腐爛叫餒,肉腐爛叫敗。(6)臭:氣味。(7)失飪:飪指生熟的火候,失飪即指火候不當。(8)不時:不是該吃的時候。(9)割不正;指切割不得法。刀法不好。(10)食氣;氣同「餼」,食氣指食料,主食。(11)亂:指神志昏亂,即酒醉。(12)市脯:買來的肉乾。(13)撤:去。 【譯文】 齋戒時一定要改變平常的飲食,住處也要變動,不要和妻妾住在一起。 食物不嫌做得精,魚肉不嫌切得細。 食物變質餿臭,魚肉腐爛,不吃。顏色難看,不吃。氣味難聞,不吃.火候不當,不吃。不是時候,不吃。切得不合刀法,不吃.沒有合適的調味醬,不吃。 肉雖然吃得多,但不超過主食。 酒不限量,但不要喝醉。 買來的酒和肉乾,不吃。 可以吃薑,但也不宜多吃。 【讀解】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 好一個美食家的追求! 食物變質餿臭,魚肉腐爛,不吃。這不奇怪,與我們今天的習慣一樣,講究衛生,減少疾病。 顏色難看,不吃;氣味難聞,不吃;沒有合適的調味醬,不吃。色、香、味都有講究,這已超出了我們一般人的要求,進入美食家的行列了。因為在我們看來,起碼在沒有合適調味醬時還是要湊合湊合吃下去的,不會有那麼大的講究。 火候不當,不吃;不是時候,不吃;切得不合刀法,不吃;買來的酒和肉乾,不吃。這簡直有些過分了,分明是一個超級美食家,起碼也超過了陸文夫筆下那位吃頭湯陽春麵的美食家了罷。 我們不知道聖人是否吃過集體食堂,想來是沒有,不然非餓肚子不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