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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注釋
追求仁德,擯棄邪惡
朗讀
論語注釋 · 追求仁德,擯棄邪惡
孔子
·
《論語注釋》
【原文】 子曰:「苟①志於仁矣,無惡②也。」 【注釋】 ①苟:如果。②惡(e):邪惡,與上一章「厭惡(wu)」用法不一樣。 【譯文】 孔子說:「如果立志修養江德,就不會有邪惡了。」 【讀解】 前一章對人,這一章對己,都是強調修養仁德的重要意義。 當然不會是說只要一立志修養仁德就沒有邪惡了,凡事總有一個過程,這種「立竿見影」式的效果事實上是不可能出現的。聖人之言,不外乎是強調罷了,不可作膠柱鼓瑟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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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仁德才能夠正確對待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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