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與算盤 · 第七章:算盤與權利

澀澤榮一 《論語與算盤》
孔子的權利觀念 人們總是說,《論語》的主張中缺乏權利的思想主張,還有人說過,缺乏權利思想的東西不能作為一個文明國家的思想教義。在這裡,我並不是說這些言論的錯誤,只是想說說我的個人看法。 的確,我們從表面上來看,《論語》確實是缺乏權利的思想。如果非要把它和西方的基督教義來比較,當然就會覺得前者的權利思想有些淡薄。如果是這樣的話,說這種話的人一定不是真正了解孔子的人。 孔子一開始並不是以宗教家身份出現的,他和基督以及釋迦牟尼不一樣,他並不是以宗教思想去處事的。聯繫當時他所生活的歷史背景,那個時候的人民做什麼都是以履行義務為主,並沒有什麼權利。而在兩千年後的今天,卻有人拿他和迥然不同的基督教相提並論,其結果可想而知。拿兩種不同概念的東西進行比較,這種主張一開始就是錯誤的,兩者的差異當然是必然的。難道真像世人所說的那樣,在孔子的思想教義中缺乏權利的思想嗎?對於這點,我想闡述一下我的個人觀點,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啟發。 《論語》總的思想方針是律己,其中有各種各樣的主張,但總的來說是從一種消極的角度講人道。如果我們大力推行這種主張,並且把它作為一種國家的執政方針,必然是能成為一國之本的。雖然孔子並不是以宗教的方式來教化人民,但並不能說孔子完全沒有教育理念。假如孔子執掌政權的話,他必定會是一個勤政愛民的明君,大力推行自己的富國安民政策。或者可以這樣說,孔子一開始只是以一個經世家的身份出現的,他對門人弟子們形形色色的問題都一一給予了回答。 說到孔子的弟子和門人,就不能不提到他們留下來的名著。《論語》實際上是他與他的門人問答的記錄,其中涉及的問題非常多,有政事方面的、涉及忠孝的、文學的、禮學的……相傳孔子在晚年的時候開始考證《詩經》,並且講解《書經》、開始編撰《易經》、著作《春秋》。就像福地櫻痴居士所說的,孔子在68歲後之後的五年里,醉心於傳道和學實。他並不是以一個宗教家的身份傳播儒學的,他只是一個缺乏權利意識的經世者,這是那個時代局勢所造成的,以至於他的學說中權利思想自然也就不分明。 與此相反的是,基督建立了一個充斥著權利思想的宗教。原來的猶太、埃及等國家極其信奉預言家,所以當時的預言者非常非常多。據說從基督的祖先亞伯拉罕開始,到基督出現的近兩千年里,出現了摩西、使徒約翰還有其他的預言者。他們的預言說將會有賢明的聖王出世,帶領世人推翻君主的統治。而基督在這個時候降臨了,國王聽信預言者的話,感到了威脅,於是他下令殺死附近所有的孩子。聖母攜基督逃了出來,才幸免於難。基督的誕生本來就伴隨著荒誕以及權利,所以他的出世也是如出一轍。 還有一點,很多人認為基督教義中所說的「愛」與孔子的《論語》中宣揚的「仁」的思想是一致的。其實這之間有著微妙的區別:基督教義中所說的「愛」教導的是「己所欲,施於人」;而孔子思想主張的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乍一看,兩者的區別不大,最終目的都是一樣的。細細體會,就會發現孔子所說的側重於義務而不講權利觀念。 我個人認為,從看經學或是宗教而論,宗教方面還是信奉基督比較好;如若是經學方面的話,我認為儒家的教導則要好一些。這僅僅只是我的一面之詞。我之所以給予孔子的儒學這樣高的評價,其實是出於他的真實感。 我們都知道,耶穌的聖經故事: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之後的第三天復活了,這明顯的是對他的神化。雖然優秀的人身上發生奇蹟是無從考究的事。但是我覺得,對一個一般人的智力就能識別的事信以為真,那豈不是愚昧的迷信了。 如果大家都把這些無從考究的事作為是事實的話,那人類的智慧就顯得太暗淡無光了,所說的一滴水比藥品還奏效,烘烤過的艾草確有療效,這是已經存在的事實,但是弊端也就會變得非常嚴重。 日本雖然被稱為文明的國家,但是直至現在依然還存在著各種迷信的習俗。冬天穿白色的衣服參拜神社,立春前夕撒豆驅邪等等風俗。這種種傳統風俗經常被世人譏諷為迷信,但是這些在孔子那裡,卻絲毫不是忌諱,這就是我對他深信不疑的原因,我想這也是我對他產生崇高景仰的原因吧! 我記憶最為深刻的一句話是《論語》中的「當仁不讓於師」,這裡面所包含的去權利思想還不夠鮮明嗎?能讀懂這句話的人就能夠知道,它的意思是說,只要道理是正確的,那麼就算是對於老師也一定不能相讓的,一定要堅持自己的觀點。我們再來細細品味就不難發現這其中的權利觀念。不止這一句,在《論語》中還可以找到不少類似的話。 舊金山公園事件 我還記得我第一次去歐洲的時候是舊幕府時期,那是慶應三年(1867年)。我去的是法國,在那兒住了將近一年左右,接著就陸續地訪問了一些其他的國家,也多多少少了解到了一些國外時政上的事。最讓我感到可惜的是當時沒有順利造訪美國。 明治三十五年(1902年),那是我第一次到美國,早在我十四五歲的時候就已經非常嚮往美國了。那個時候我對美國就已經有了一定的認識,尤其是在外交方面,因為我國和美國的外交關係一直都很穩定。所以一聽到美國,我就常常會有一種親切的感覺,就像是碰到熟人一樣。由於我是第一次去美國,所以對看到的事物都感到非常喜歡,就像是回到了自己的故鄉一樣。最開始我是從舊金山登陸的,尤其是海岸的事物更加讓我有一種回到家的感覺,但是後來發生的一件事大大地傷到了我的心。我在舊金山公園游泳池旁邊發現了一塊寫著「禁止日本人游泳」的牌子,自從這件事之後就使我對美國的印象產生了一種異樣的感覺。針對這件事,我找到了駐美國舊金山的日本領事上野季三郎,問他怎麼會有這樣的牌子。他告訴我說:因為當初有些日本青年來這裡游泳的時候經常會和美國婦女們開玩笑,他們潛到水底和她們嬉鬧,還發生了很多惡作劇事件,從那之後就有了這樣的牌子。聽了他的解釋,我感到很震驚。 因為某些不良青年的不文明行為,引發的這種問題,而讓整個民族蒙受偏見。這對我來說實在是一件痛心疾首的事,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隨著矛盾的日益激化很有可能到最後引發兩國的外交問題。最令人擔憂的是,東西方文明上本來就存在宗教信仰、種族膚色等一系列矛盾因素,雖然在民族習性上已經有了很親密的發展,可是並沒有真正地進入到水乳交融的境界。 尤其是這次的事件,實在是令人擔憂啊!而這件事並不是能憑我一己之力就能改變的,我只能鄭重地懇請領事一定要對這件事重視起來,然後我就離開了。這是明治三十五年(1902年)六月初的事。 在這以後,我經常去芝加哥、紐約、波士頓、費城還有華盛頓拜訪美國的名人。我有幸見到了當時的美國總統羅斯福、哈里曼、洛克菲勒,謝爾曼等美國著名人物。第一次和羅斯福會晤的時候,他對我講了很多關於日本的軍隊和美術的讚美之辭。他說到了驍勇善戰的日本士兵,不僅具有極強的愛國精神而且非常守紀律,團結友愛,軍官非常廉潔之類的話。當時共同參與剿滅北清叛亂的時候,是美國軍隊和日本軍隊共同行動的。在那之後,美國軍隊就對日本優良的軍隊非常佩服。除此之外,他還大力讚美日本的美術,他認為日本的美術有一種無與倫比的神韻,堪稱一絕。那個時候我回應他:「我並非軍人,更不是美術家,對於軍事和藝術根本一竅不通。我只是一個銀行家,雖然閣下對我國的軍事和藝術評價很高,但我更希望下次和您再見面的時候,能聽到閣下對日本工商業的評價。我雖然不是那種特別有能力的人,但是我正在努力地帶領著我的國民朝著這個方面不斷努力。羅斯福解釋說:「我並沒有輕視日本工商業的意思,只是因為日本的軍事和藝術方面影響比較大,所以碰到日本的知名人士,首先我都會對這兩點稱讚一番。如果我的措辭不恰當,讓您誤會了的話,請多多見諒。」我回應他:「不,這沒有什麼誤會不誤會的,對於您讚揚日本的軍事和文化,我感到很自豪。只是我已經下定決心,一定要讓日本的工商業成為第三個首先會令人想到的優點。」我們就這個問題談論了很多。之後又去了美國各地會見了很多的知名人士,度過了一個愉快的美國之旅。 唯有仁義 有很多社會問題和勞動問題都不是單純地靠法律就能解決的。就像是在同一個家族裡面,父子,兄弟之間各有各的權利和必須履行的義務。如果什麼都要靠法律來維持的話,久而久之,人情只會變得越來越淡薄,最後引發一系列不可調停的矛盾,那麼家庭的和諧以至於社會的和諧也就成一種奢望了。我認為,富豪與貧民之間也有著這樣類似的情況。資本家和工人之間早就形成了一種微妙的社會關係,彼此依賴著對方,然而法律的突然出現打破了這種平衡。因為法律規定了不同社會角色的人要履行不同職責,有著各自的權利和必須履行的義務。這樣就把兩者的關係明確地分開了,勢必使管理者勞而無功,反達不到目的。我想在這方面,很有必要深入研究一下。 有法律條款規定當然好,但是不能所有的事都拿法律來裁決。因為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人情人理的作用遠遠大於法律法規。如果人人都能夠按人類的生活準則來行事的話,那麼這些法律根本就不是對我們的束縛了。也就是說,所有人都能以誠相待,各取所需,互相體諒。那麼,就做到了真正的和諧。如果權利和義務真的像前面所說的一樣,不僅沒有達到制約犯罪的效果,還疏遠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那法律也就沒有任何作用可言了。 早些年我在歐美各地旅遊的時候,曾經親眼目睹德國的「庫爾昔」公司,還有美國波士頓的「沃爾薩姆」鐘錶公司的工作情況。那裡的工作氛圍非常好,組織的成員之間具有家族性,他們的老闆非常注重和下層員工們的交流,這也是令我非常驚嘆的。在這種情況下,大家根本不需要法律作為依仗,它只是作為一紙空文而存在。真正到了這種境界,無論什麼問題都不再是問題了。 但是事實上,這個問題還沒有引起社會上的廣泛關注,人們只是想著去強制性地改變貧富差距。但是,人們沒有意識到貧富差距是不可能消除的,它在任何時候都是存在的,只是程度有所不同而已。所有人都希望能夠成為有錢人,但是每個人的資質和能力有所不同,因此也就不可能達到一樣富足的地步。所以說,財富的平均分配只是一種不成熟的空想而已。人們認為富人的出現才導致了貧富差距的產生,進而排擠富人,如果所有人都這樣想的話,那麼怎麼才能夠達到國富民強的效果呢?個人富裕就是國家富裕,不能光想著自己的富足,應該更加地勤奮努力,帶動民眾和周圍的人一起致富。 貧富差距是歷來就存在的,是無法消除的。正因為這樣,每個人就應該更加地勤奮,為國家,為自己實現富足而不斷努力。對有識之士來說,這之間的關係更應該好好地去處理,因為只有達到兩者的和諧才能算是關係圓滿。如果把這看作是自然趨勢,是人類社會必然存在的而不去加以管理,就很有可能引發禍事。所以我認為,只有大力倡導仁義之道才能防患於未然。 兩種不同的競爭方式 我在這裡要強調的一點是:道德,商業道德。 這是針對實業界的出口貿易商們所提出的一點要求。有人說,商業道德,只有商業界才存在談論道德。其實不然,道德是社會上衡量一個人品性優劣的標準。在任何領域,任何圈子都是存在的。武士有武士的道德標準,政治家有政治家的道德標準,這不同於當官的臂章上的三道槓或是五道槓可以變換。事實上,道德標準是很簡單的。 道德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人道,這是所有人都應該遵守的。孔子曾經說過「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論語·學而》)這句話的意思是人道最初是從孝悌開始的,逐漸地發展成為仁義,最後慢慢升級到忠恕,這些也就是我們統稱意義上所說的道德。商業上強調的商業道德並不是我們傳統意義上所說的人道,而是職業方面的競爭道德。我一直以來都試圖著在商業領域制定一套嚴格的協商約定,這不僅僅是為了規範化生產的發展,更是希望能營造一個良好的競爭環境。有良好的競爭氛圍才有可能促使業界朝更快更好的方向發展。 競爭往往有兩種,一種是善意競爭;另一種是惡意競爭。善意競爭就是不斷超越,不停努力地去超越同行,取得競爭優勢。舉個例子來說,別人每天踏實工作,下班。而我,每天比別人起得早,做得多,並且努力學習,力求在各個方面優勝他人,這就是善意競爭。反之,我看到別人取得了好成績心裡不服,暗地裡用非法手段破壞,干擾別人,或是為了搶占市場份額打壓同行等等,這些都是惡意競爭。大體來說,競爭就分為善意競爭和惡意競爭,但從細節上來說,社會上的行業百端千樣,競爭也就可以無限地細分。例如:一個競爭事件大體來分並不屬於善意競爭。當事人往往還在類似的競爭中得不到利益,並且還使他人的財產受到了損失,更加惡劣的是使當事人以及同行業,甚至於波及了國家的利益。 這樣,讓日本人不看好,並且遭到了外國人的藐視,事情如果到了那種地步,國家的漏洞和弊端就顯得實在是太嚴重了。很有可能,在座的各位中一定曾經發生過類似的事件,如果真有其事的話,那我就得規勸大家一句:這種惡意競爭不僅損人不利己,更有可能讓國家蒙受恥辱,降低各位在工商界的地位。 那麼,怎樣經營才是最妥當的呢?這個必須通過事例來具體說明,總的一點就是努力從事善意競爭,避免惡意的競爭。所謂的避免惡意競爭就是指同行之間互相遵守商業道德,不為了一點小利互相殘殺;就算是沒讀過《聖經》,或是記不住《論語》也沒有關係,在為人處事中誰都知道怎樣做到適可而止。 說到底,道德這個東西並不複雜。如果只是把它看作是東方道德的話,充其量他只是一種文字符號,或是茶道儀式中的繁文縟節,它最後就淪為了一種掛在嘴上的口號。這樣的話,最後它就形成了一種講道德和履行道德的兩種不同的人,出現這種情況不得不說這實在是一種悲哀。 道德體現在平常的日常生活心中,就像遵時守約,禮貌謙讓也是遵守道德的體現。 在一種特殊的情況下能夠給人以幫助,或是臨事能保持一顆俠義之心,這都是有道德心的體現。就算是在日常的生活中也處處體現出道德。所以,道德是我們每個人不可或缺的重要品質。其實做到有道德是非常簡單的,並不是像人們說的那樣難,說得容易真正要做到卻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說到商業道德,就不能不提一下前面所說的商業競爭裡面的惡意競爭和善意競爭了。如果是帶有攻擊性的妨害他人利益的競爭,都能歸結為惡意競爭。相反,如果能對行業內的競爭起到促進和催化作用,那麼這樣的競爭都屬於善意競爭。無論雙方是站在什麼樣的立場上,都能夠憑自己的良心辨別清楚。 總而言之,干一行,就要對自己所在的行業有深入地了解,力求精益求精,不斷地發展創新,以求上進。同時還要遵守行業內的職業道德,杜絕惡意競爭。 合理經營 在現今的實業界中,常常會有缺德無能董事的出現,這些人把股東們的錢當做是自己的一樣,隨意使用,甚至以權謀私。久而久之,也就產生了公司政治。一個個的陰謀策劃在公司內部形成,這對實業界來說不能不說是一種悲哀。 和國家政治相比,商業本來就是一個公開透明的機構。當然,除了企業和銀行之間的商業秘密必須予以保密。例如借了多少貸款,談攏的是多少利息,或者是以什麼作為抵押的,凡此種種,都沒有必要讓別人知曉。在於一般的商品買賣,進價是多少,折扣怎麼算,利潤的問題等等,也沒有必要讓人家知道。總而言之,只要合理,正當地去與人競爭,不會被認為是不講道德的一類人就可以了。除此之外,不把沒有的說成有的,不去弄虛作假欺騙大家,能公開透明地去做一樁買賣。所以,我們還是不要把秘密刻意當成一件事去隱瞞才好。尤其是當今的社會,一些公司有了越來越多越多不屬於它們應有的秘密。然而在那些本應該能有效遏止這種現象的地方,卻因為各種各樣的理由使之更加的猖獗。我認為,這種現象的出現和董事人選的不當有直接關係。 照這個觀點看來,只要把適合當董事的人放到適合他的職位上不就可以了嗎?表面上看來是的,但實際上沒有那麼簡單,這個禍根並不是這麼容易就能消滅的。 因為要做到物盡其用,人盡其才並不像想的那樣簡單。越來越多的沒有任何管理能力的人身居其位,但是沒有任何建樹。就像我們知道所謂的掛名董事,把列名公司的董事或檢查人作為消遣的手段;雖然這樣做看起來很膚淺,但是卻也是一個沒有多大實權的職位。再一類就是好好先生式的董事,這類人身居高位,卻沒有什麼管理能力和經營頭腦,久而久之對部門的業績也會有所影響。這類人雖然沒有做什麼危害他人的事,但最後也會成為企業進步的羈絆。還有一類人,比這兩種人危害更加地大。他們時刻想著把公司作為自己的高升跳板,企圖從中撈取好處。這種人是抱著某種目的出任董事的,罪惡的程度簡直令人髮指。他們會採用各種卑劣手段以達到籠絡錢財的目的,例如放出假的消息說要提高股票的價格,進而虛偽地參與分紅,把不屬於自己的錢,通過別人賦予他的權利心安理得地揣進自己的腰包;或者是把還沒有入賬的股金私吞了,蒙蔽股東,這是顯而易見的欺詐行為。更有甚者利用職權,偷偷地挪用公司的公款,投放到自己的事業上進行投機,實際上這就是一種偷竊行為。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歸根結底還是缺乏道德修養的緣故。如果這些董事能誠心誠意地忠於自己的事業,不去做那些損人利己的事,這些事是不可能發生的。 如果人們在工作的時候,能夠想著自己所做的事是利國利民的,並且能保持良好的心態面對生活,全心全意地工作。那麼,就算他做的事再微不足道,對自己沒有很大的收益,也常常能夠感到知足。這也是我為什麼一直大力推崇儒家思想的代表作——《論語》的原因。對於這本在我的商業上的「聖經」來講,我覺得孔子的思想對我們當今的生活是非常有幫助的。因為社會是一個整體,而我們人作為社會裡單獨存在的個體來說,首先一條是能為這個集體作出貢獻,讓他興旺發達,繁榮昌盛。 我還記得福澤翁說過一句話:「寫了一本書,如果大多數人不能讀,那麼它起的效果也就非常少。所以,寫書的人一定要牢記一點,執筆之前,一定要從有利於國家、社會的觀念去論述。」關於這一點,我一直牢記在心。 實業界當然也擺脫不了這個規律。對社會沒有一點作用的工作,就不能稱之為正當職業。我們可以試想一下,因為某個事業,使一個人成為了大富翁,卻讓所有人都陷入了貧困當中。這樣的情況又該怎樣看待呢?先不說他是多麼的富裕,他的幸福會長久嗎?所以我們提倡的是使國家整體的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