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平等 · 第五章

皮埃爾·勒魯 《論平等》
現在社會的罪惡來自這個原則與其對立面的鬥爭 我們剛才從各個角度審視了這個社會。既然人具有不可分割的知覺—感情—認識過程,既然人不是其他什麼東西,社會應由與人類本性三個方面相對應的三個領域所組成,並且包括在這三個領域之內。這三個領域彼此滲透,三方中如果缺少一方決不能單獨存在,正如它們與之相對應的三種官能一樣。我們所說的這三個領域是:第一,知覺的社會世界,即是表現、活動、相互行為、協定、合同等的社會世界;第二,感情的社會世界,即是無形的、尚未顯示出誘惑力的社會世界,它能團結社會上各方面的成員,使他們關係更加密切,並彼此承擔義務;第三,認識的社會世界,即是我們對自己的感情和行為,對他人的感情和行為,以及彼此交往中所認識的社會世界。除非在這三種世界中有某種規則,使得社會上每個成員的生命力得以施展和發揮,否則,任何社會就無法繼續生存下去。由此就產生了權利,權利是人在每個階段中對自己的真正認識,人就把這種認識看作自己的守則。認識方面的權利產生宗教權利;感情方面的權利產生道德權利或風尚,生命的積極實踐權利構成了公民的政治權利。於是,在這三種權利的每一部分中,我們都看到了被宣告為人類共同守則的平等;平等,這是今天我們唯一的合理原則和唯一的正義標準。 在與行動相對應的社會領域裡(政治權利和公民權利,即包括政治立法本身的舊時的臨時權力、工商業規則、公民的和軍事的等級制度、民法、刑事法和刑法),到處實行了平等,如今任何其他原則都已不合時宜:凡符合平等的事情必然是正確和合理的,違反平等的事情則是不正確的和荒謬的。 在與智力相對應的社會領域裡(宗教權利,即舊時的精神權力),同樣宣告平等和贊同平等。 最後,在與感情相對應的社會領域裡(道德權利或風尚,這就是從前被愷撒大帝或某一等級集團所篡奪的臨時權力以及被教皇或教會神職人員所篡奪的精神權力遺留給個人的全部份額),宣告平等和贊同平等,平等同樣成為公認的原則。 因此,現在人們無論轉向哪一邊,似乎總能感覺到或接觸到平等。這完全是虛假的外表,騙人的幻景!人們得到的只是不平等。平等,平等!我只聽到這個聲音在我的周圍迴蕩。然而,我到處看見的是刺眼的不平等現象,野蠻的專制主義和可恥的奴隸制度。 更令人可怕的是,我們大家在感情上都覺得要有一個更為美好的世界,顯然這是因為我們今天所確認的正義和理智的唯一原則乃是平等。熱那亞人①在他們監獄的牆上和在罪犯的鐵鐐上,都刻著自由這兩個字。既然我們註定不平等,我們怎麼反而到處寫上平等這兩個字呢?因而我們對待自己如同熱那亞人對待他們的囚徒和船上苦役犯一樣! ①熱那亞是義大利北部地區的城市和港口,它面臨利古里亞海,對面是法國的科西嘉島。 對,實際上,我們正是一些可憐的被判了罪刑的犯人。我在前面很早提及那些不幸的婦女,她們似乎居住在地獄的某個輪圈上。我認為有時整個社會既具有平等的理想,又表現出奴隸狀態的現實,這使我感到,社會就象具有無數輪圈的地獄。「不必到世界以外尋找地獄」,偉大的詩人呂克萊斯②說道,「地獄就寓於社會之中」,這真是一句至理名言。 ②呂克萊斯(Lucrèce,公元前98—前55年),古羅馬詩人,是《論自然》一書的作者,他較早地用樸素唯物主義的觀點去解釋宇宙和自然現象,力圖消除人們對神仙的恐懼。他的現實主義觀點又給後來的詩人,如前面提到的維吉爾等,開闢了創作道路。——譯者 事實上,在地獄的輪圈內,所有這些不幸者不都是世世代代被壓在難以忍受的貧困下面,卻到處看見寫著平等這兩個字嗎?當他們從艱苦而無休止的勞動中感到有兩種人存在時,為什麼有人對他們說只有一種人,並說他們也不能確定,自己是亞伯種人,還是該隱種人!但他們自己的痛苦經歷至少可以證實,亞當的兒子們確實使人類的搖籃沾滿了鮮血,是該隱殺害了他的兄弟。詩人給我們描寫烏果闌③和他的孩子永遠遭受飢餓的懲罰,做父親的目睹他的孩子們先他而死:這真比古代唐塔爾①面對著海水和水果而死於饑渴的形象還要觸目驚心。而詩人作這種描寫時,所指的正是他們,你們也象唐塔爾那樣,甘願忍受饑渴,而你們的周圍卻是你們雙手生產出來而自己卻享受不到的奢侈品和財富。無產者們:你們象烏果闌一樣忍受著痛苦,眼睜睜望著你們的孩子面黃飢瘦,你們這些孩子和把你們關押在城堡內的暴君的孩子一樣漂亮可愛,你們飢腸轆轆倍受折磨,這景象使人毛骨悚然,真稱得上是地獄了! ③烏果闌是古代暴君,把他和孩子被仇人關在塔中囚禁,並讓他們活活餓死。見但丁《神曲:地獄篇》。——譯者 ①唐塔爾,希臘神話中宇斯的兒子,呂狄亞國王。他經常偷吃神酒和神食,更有甚者,他把自己的兒子剁成肉醬獻給神吃,還把天神的秘密泄露出去,為此觸怒了主神。他受到了種種懲罰,如被捆綁在高山上,懸掛在峭壁中;如被淹在大海中,海水齊到頭頸,卻又喝不到水;又如被拴在果樹前,使他垂涎欲滴,卻始終吃不到水果,等等。——譯者 而第二種領域,即感情領域,不也是出現種種刑罰和受苦的形象嗎?難道在地獄的輪圈之內,現在他們不也是抱著熾熱的靈魂在愛情中尋找生命嗎?依克西翁②,這個古代人的象徵,徒勞地繼續追隨著風的女神:這是因為他愛戀的對象尚未在地球上生存,因為凡人婦女只是一個孩子和奴隸;所以他往天空中尋找,而他擁抱到的只是雲彩而已。在但丁的詩中,婦女、妻子不再是夢幻了,而是一種真實的存在;情郎看到自己的情侶,認識了她,他知道弗朗索瓦絲·德·黎米尼①還活著;但是一種不可逾越的障礙把他們隔開,這一對情人淒涼地相對而視。今天,暴君的手,那只用利劍武裝了的、從背後伸過來把情侶們隔開的手,已經不復存在。但是為什麼他們的痛苦還總是折磨著他們呢? ②依克西翁是古代神話中的拉正特國王,但因得罪於天神,被縛於轉動不停的火輪上受苦。——譯者 ①弗朗索瓦絲·德·黎米尼,十三世紀中葉義大利著名的高貴夫人,由於她在婚姻問題上屈從父母之命,不能如願,故憤然而死。但丁在《神曲·地獄篇》敘述了她的故事,並使她的愛情在地獄中如願以償。——譯者 至於第三個領域,即知識領域,當代的詩人們給我們舉出了多少新的酷刑!知識不再是奴隸;普羅米修斯②不再被鎖在岩石上;他砸碎了鎖鏈,或許有人給他砸碎了鎖鏈,於是他跑遍全球。難道他獲得解放就是為了這個麼?啊!不,他變成了浮士德,他引來魔鬼,他從自己的知識中得到的只是痛苦;他變成了曼弗萊德(自由人,解放了的人),他拚命攀登群山山巔,而禿鷲還不停地啄食他的心。 ②普羅米修斯是從天上竊下火種給人類帶來了光明的一位天神,卻也因此觸怒了主神宇斯。他被縛在高加索山上,被神鷹天天啄食他的肝臟,直到神鷹被射死,他才得救。——譯者 正如人們所說,這是因為我們現在正處於兩個世界之間,處在一個即將結束的世界和一個正在開始的新世界之間。我們已經宣告活動領域裡平等的原則,但我們仍然無法根據這個原則組織起活動的世界:由此產生了它的雙重性,即權利和事實,這樣就造成我們的巨大痛苦。我們在感情領域宣告了平等原則,可是我們並不能遵照這個原則組織起感情的世界:由此就產生了它的雙重性,即權利和事實,它撕裂著我們的靈魂。我們在知識領域也宣告了平等原則,但我們無法組織知識的自由交流:由此產生了它的雙重性,即權利和事實,它折磨著我們,使我們永遠痛苦。 因而在我們身上,一切活動、感情、知識,在我們眼前的這個世界上都不能得到滿足。 在我們每個人身上,實際存在著兩種人,兩種傾向,兩種不同的生命。把我們劃分開來的兩個政治派別,舊制度派和革命派,恰恰反映著我們每個人身上經歷的一切:公民的分歧只是我們心靈內部分歧的反映。我認為,在我們身上存在著兩種人:一個是未來的人,另一個是過去的人;一個是平等法律的人,另一個是奴役法律的人。我們的心靈,我們的理智,都把平等喻為理想,而我們的實際生活所實現的卻是不平等,除此以外,我們再看不到別的了。 問題就在這裡:今日之社會,為其雙重性所割裂,是否還能存在下去?什麼原則已贏得勝利以至成為現實呢?是平等,還是不平等?如果是不平等,那麼,在我們樹立這種理想之前我們又會很快回到幾世紀前的黑暗之中。如果是平等,就讓我們邁步迎接這理想的實現吧! 事實上,這就像有人用愷撒式的軍事行動從母親的懷抱里奪走了孩子,並又活生生地把他放在奄奄一息的母親懷抱里,此時的母親再也不敢把孩子託付給天國的光芒一樣。難道這流血的革命,接下去又是綿延達二十年之久的戰事①,不就是規模相當的愷撒式軍事行動嗎?我想:你們眼前的新人類是不是就這樣處於生死之間?它是缺乏新的生存條件,還是可能不適應這些條件呢?當這個生命的全部活力徹底崩潰的時候,當他需要一個新環境、一個新生命的時候,你們卻硬要叫他按原樣生活下去,你們究竟是什麼醫生!快點吧,如果你們堅持這樣做,死神就要奪去這幼小的生命。 ①這裡指1789年的法蘭西革命,以及後來到拿破崙時期的對外戰爭,兩者加在一起約二十年左右。——譯者 我認為,這就是問題的癥結所在。這正是哈姆雷特提的那個問題,是從一種生活轉變到另一種生活的問題,是生死存亡的問題:「活下去還是活不下去,這是一個問題。」① ①莎士比亞戲劇《哈姆雷特》中,主角王子的一句著名獨白。——譯者 但是,對於這種世界局勢的未來結局,不管人們有什麼想法,至少沒有誰能夠拒絕承認這種明顯的事實和這種結論,即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目前這個社會除了平等這一概念,再沒有其他基礎了。如果社會沒有這種基礎,那就該宣布它沒有任何基礎了。但是,如果你們想否認社會具有這一基礎,如果你們想把皮隆②的懷疑主義理論應用到許多法律和宣言當中,甚至只承認某些事實的話,這都是徒然的。你們會說,這是事實。對,但這些事實是有其原因的;在這些事實背後,在這些事實下面,都存在著這些事實的原因;在每個促成這些事實的人的靈魂當中(整個社會都在一致促成這些事買,或者贊同這些事實,或者完全接受這些事實),都存在著造成這些事實和產生這些事實的某種概念。 ②皮隆(公元前365—前275),古希臘哲學家,懷疑主義的鼻祖。他否認人類能夠認識真理和掌握真理的可能性,並提倡他的懷疑論。——譯者 你們會問我這個概念究竟是什麼,回答很簡單。過去,要知道某人是否有權在社會上生存,大家只問他的血統關係是什麼,屬於哪個等級階層。如今,一切等級階層均被推翻,這一個人的血統跟另一個人的血統同樣高貴,只有公民這個稱號能保證他所有的雄心抱負都是合法的。必須承認,單憑某人是公民這一點,他就有權享受城邦內各種利益和榮譽。這種新穎的、奇特的、從未出現過的信仰,若跟人類舊式的信仰相比,雖然它還不到一百年歷史,可是它已深深地銘刻在所有人的心靈之中,這就是這種概念之所以在一切事實中顯現出來的原因。在實踐它以前,人們就想到這個概念;然後,人們實踐這個概念,當然,實踐得很差,然而確是在實踐它,或者人們自以為在實踐這個概念。人們不再相信種族,而相信一切人,相信一切民族;人們把平等這個概念引進刑法、民法,直至政治法之中。 你們會說,人們並沒有走得很遠,因而就夠了,界限已經找到,平等實際上控制著它有權控制的範圍,這樣一切都完成了。 如此推理,簡直是狂熱,你們既然承認一種原則,那你們就必須承認它的後果。一個原則的內部蘊藏著許許多多的後果,而這些後果只能是斷斷續續地顯示出來。一個原則,就象一個征服者那樣向前邁進:在前進中獲得力量。一旦某種概念在人類的心靈中出現,它就開始萌芽、發展、並日益壯大,最後升向穹蒼。 必須承認,平等不只是人們眼前的事實,不只是刑法、民法面前的平等事實;平等在成為事實之前也是一種概念,一種信仰。它已經引起和取得了某些結果,它必將會取得其他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