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國的民主 · 第十章 年輕女性怎樣習得為妻之道
在美國,婦女結婚以後,便永遠失去她的獨立自主。年輕的未婚女性雖然不象在其他國家那樣受到嚴格管束,但是成為人妻之後,就要承擔沉重的義務。年輕的未婚女性,在出嫁前於父親家裡可以享受自由和樂趣,而出嫁後住在夫家就象進了修道院。
這兩種迥然不同的情況,或許不象人們所想像的那樣矛盾。其實,美國婦女從前一種情況過渡到後一種情況,是很自然的。
篤信宗教的人民和重視實業的民族,對於婚姻具有一種極其嚴肅認真的觀點。前者認為婦女在生活戶循規蹈矩是民情純樸的最好保證和最明顯標誌,後者認為這是家庭安定和繁榮的最可靠保障。
美國人既是清教徒,又是商業民族。因此,他們的宗教信仰和經商習慣,都使他們要求婦女具有自我犧牲精神,使自己的樂趣永遠服從於事業,而在歐洲卻是很少要求婦女這樣做的。因此,在美國占有統治地位的嚴峻輿論,便把婦女牢牢地封閉在只顧家庭的利益和責任的窄小圈子裡,不准她們越出雷池一步。
美國的女青年一進入社會,便發現這些觀念早已根深蒂固,看到從這些觀念推衍出來的規矩,並很快確信自己一和當時通行的習慣背道而馳,她的安寧和聲名,甚至她的社會存在,都有立即遭到破壞的危險。但是,由於她在理智上已有堅定的認識,她所受的教育又使她養成了剛毅的習慣,所以她有順應社會的能力。
可以說正是由於她享有獨立,她才在需要犧牲的時候得以鼓起勇氣去忍受犧牲,而且毫不抵制和沒有怨言。
此外,美國婦女結婚後受到束縛,決不是由於自己單純和無知而落入預設的陷阱。她們婚前接受的教育,已使她們知道自己將來應當如何,而且結婚這個枷鎖是她們在沒有別人干預之下自己套在脖子上的。她們勇敢地接受了新的生活條件,因為這是她們自己選擇的。
在美國,父母的管束是不嚴的,而夫婦的約束則是很嚴的,所以一個青年女性只有經過慎重考慮和反覆衡量才結婚。
在美國,決沒有早婚現象。因此,美國婦女只有在她們的理智經過鍛煉和達到成熟的時候,才決定結婚;而其他國家的大部分婦女,通常是在結婚之後才開始鍛煉她們的理智和使其成熟的。
而且,我決不認為美國婦女結婚後在整個生活習慣方面隨即發生的這個巨大變化必定是出於輿論的壓力。在大多數情況下,她們完全是依靠自己的意志力來承受這個變化的。
擇偶的時期一到,自由的世界觀所培養和加固的那個冷靜而嚴肅的理智便告訴美國婦女:結婚後繼續輕浮和自我作主只能造成無止無休的爭吵,而決不會得到樂趣;未婚女青年的娛樂不能成為已婚婦女的消遣,已婚婦女的幸福源泉是她丈夫的家。由於她們事先就已看清,只有一條道路可以使其家庭得到最大幸福,所以她們一開始便沿著這條道路走下去,一直走到頭而不後退。
美國少婦表現出來的這種意志力,在適應新的情況所帶來的嚴格義務而不訴苦時,也在她們接受生活中的一切重大考驗上反映出來。
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的個人命運象美國人那樣動盪不定。在美國,同一個人在人生的旅程中多次沉浮,即由富變窮,又由窮致富的現象,並不罕見。
美國婦女總是以冷靜而堅定的毅力來對待這種巨大變化的。可以說她們的欲望是隨著她們的貧富變化而能伸能縮的。
正如我在本書上卷所說的,每年移居西部荒涼地區的冒險家,大部分是早年定居在北部的英裔美國人。其中有許多人在故鄉本已享有舒適的生活,但仍大膽地冒險前來追逐財富。他們帶著妻子同行,使她們同嘗在幹這種事業的初期總要遇到的無數艱險困苦。我甚至在西部荒漠的邊緣地帶,也常常遇到一些在大城市的舒適環境中生長起來的少婦,她們幾乎是結婚後剛剛離開父母的豪華住宅,就來到森林裡的簡陋茅屋的。疾病、孤獨和沉悶,都沒有使她們喪失勇氣。她們的面容顯得憔悴,但她們的神色卻是堅毅的。她們既有憂鬱的表情,又有果敢的氣概。(B)我毫不懷疑,這些美國少婦在她們的初等教育中就已養成她們在這種情況下所表現出來的內在力量。
因此,美國的婦女早在年輕時期就已習得為妻之道。她們在生活中擔當的角色改變了,日常的生活習慣也不同了,但她們的精神仍然照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