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國的民主 · 第四章 前三章的總結

托克維爾 《論美國的民主》
當人們對彼此的不幸自然懷有惻隱之心,隨便而頻繁的交往使他們每天接觸,任何衝動都不會使他們分離的時候,則不難理解他們在必要的時候會立即互助;當一個美國人請他的同胞協助的時候,很少有人拒絕。我就屢次見到他們滿懷熱情地自發助人的義舉。 如果公路上突然發生車禍事故,人們將從四面八方前來救護罹難的人。要是某個家庭橫遭大難,素昧平生的人也會慷慨解囊;每個人的捐助雖少,但集腋成裘,便可使這一家人擺脫困難。 在世界上的一些文明國家裡,一個不幸的人往往在人群中孤立無援,就象一個野人在森林裡的遭遇一樣。而在美國,就幾乎沒有這種現象。美國人的態度雖然一向冷淡,而且往往粗野,但他們卻幾乎沒有冷酷無情的表現。如果他們沒有立即去幫助人,那也不表明他們拒絕助人。 這一切同我在前面論述個人主義時所講的話並不牴觸。 我甚至認為它們互相協調,而決不對立。 身分的平等在使人們覺得自己獨立的同時,也使他們感到自己軟弱。他們的確是自由了,但卻面臨著無數的意外威脅。經驗很快使他們懂得,他們雖然不是經常需要別人的幫助,但一定有時候非要他人幫助不可。我們在歐洲經常看到,職業相同的人都隨時互助。他們所遇到的苦難相同,這就足以使他們互相尋求支持,而不管他們在其他方面如何鐵石心腸和如何自私。因此,在他們當中有人遇到困難,而別人只要暫時犧牲一下或格外努力一番就可以挽救時,他們便會奮力支援,而不會袖手旁觀。這並不表明他們對那個人的命運十分關心,因為他們的努力一旦證明無效,他們馬上就會把支援置於腦後,而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但是,他們之間似乎有一種幾乎是不由自主的默契。 根據這個默契,每個人都有暫時支援他人的義務,而在他自己有困難的時候,也有權要求他人支援。 如果把我就一個階級所述的一切推而廣之,用於一個民族,大家就會更加了解我的思想。 其實,在一個民主國家的所有公民之間,也有一種與我方才所說的默契類似的契約。他們覺得大家有共同的弱點和危險。他們的利益和他們的同情心,使他們產生了在必要的時候進行互相援助的信念。 身分越是平等,人們也就越是明白這種互相支援的義務。 在民主國家裡,沒有人會廣為施捨,但可以經常幫助別人。每個人很少有效忠精神,但大家都樂於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