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國的民主 · 第十三章 民主時代文學的特徵

托克維爾 《論美國的民主》
走進美國的書店,看一看書架上擺著的美國出版的圖書,使你覺得書籍的數量倒是很多,但知名作家的人數卻少得可憐。 你首先會看到一大堆介紹人們的基本知識的初級讀物,而且其中大部分是先在歐洲出版,後由美國人翻印而出售的。 其次,是多得幾乎無法計算的宗教書籍,比如,聖經、布道集、醒世故事集、教義辯論書和慈善團體報告等。最後,是數量也不少的政治小冊子。在美國,各黨各派並不出版互相論戰的專門著作,但卻以難於置信的速度印發小冊子,而出版以後當天就被人們遺忘了。 在這麼一大堆烏七八糟的人類精神產品當中,偶而也會見到少數幾個為歐洲所知道的或值得稱為名家的作者的傑作。 儘管在當代的文明國家當中,美國可能是最不關心文學的國家,但那裡也有很多人注意精神方面的事物。他們雖非終生致力於這方面的研究,但至少把全部業餘時間都用於其上了。不過,這些人需要的書籍,大部分靠英國供應。英國的一些重要著作,幾乎全都被美國翻印。大不列顛的文學天才,還把他們的光輝射入到新大陸森林的深處。拓荒者的小木屋裡,幾乎都有幾本莎士比亞的作品。我記得,我第一次閱讀史劇《亨利五世》,就是在一間用圓木構築的小房子裡。 美國人不僅每天都從英國的文學寶藏中汲取精華,而且使我們可以確認他們還在自己的國土上發展了英國文學。在美國從事文學創造的人數不多,而其中的大部分人原來就是英國人,並在表現手法上也往往是英國式的。因此,他們把奉為楷模的貴族制國家流行的文學思潮和風格,也移入自己的民主制度里來。他們借用外來的情調來渲染自己的作品,因而幾乎無法再現自己所在國土的現實,以致很少受到人們的歡迎。 美國的公民本身也認為他們作家的作品不是為他們而寫的,通常只是在他們的某一作家在英國有了名聲以後,才開始高度評價這位作家。這就象迫使畫的原作者放棄判斷自己作品真偽的權利。 因此,嚴格說來,美國的居民還沒有文學。在我看來,稱得上美國作家的,只有新聞記者而已。這些人雖然夠不上大作家,但他們說的是美國人民的語言,而且說出來的話是給美國人民聽的。至於其餘的一切作家,我都把他們看成是外國人。美國人對這類作家的看法,跟我們對文藝復興時期模仿希臘羅馬文學的作家的看法一樣,只對他們表示不可思議,而沒有引起普遍的共鳴。這些作家雖然快慰了人的精神,但沒有起到移風易俗的作用。 我已經說過,這種情況決不能只歸因於民主,還要到與民主無關的某些獨特的環境條件中去找原因。 假如處於目前的社會情況和法制下的美國人是另有來源,並被移居到另一個國土,則我毫不懷疑,他們也將會有自己的文學。他們目前雖然如此,但我仍然相信他們總有一天會產生自己的文學。不過,這種文學在性質上將與當代美國書刊所表現的不同,而要具有自己的特點。預先給這個特點畫出一個輪廓,並不是不可能的。 假如有一個文學繁榮的貴族制國家的智力勞動跟政務工作一樣,全被一個統治階級所掌握;它的文學活動跟政治活動一樣,也幾乎全被集中於這個階級或與它最密切的幾個階級之手。這樣,我就足以得到解決其餘一切問題的鑰匙。 當少數幾個人,而且總是這幾個人,同時進行同樣的工作的時候,容易彼此了解,共同定出每個人都必須遵守的若干準則。如果這幾人所從事的是文學,則這種精神勞動不久就會被他們置於一些明確規定的守則之下,誰也不得違背。 如果這些人在國內占有世襲的地位,那末,他們自然要不僅為自己定出一定數量的固定規則,而且要遵守祖先給他們留下的規章。他們的規章制度既是嚴格的,又是世世代代相傳的。 由於他們不必為物質生活操勞,實際上也未曾為此操勞,而且他們的祖輩更是如此,所以他們能夠一連幾輩人都專注於精神勞動。他們向來理解文藝,他們始終為文藝而愛文藝,並看到自己適於文藝工作而感到博聞強識的快慰。 這還不是全部情況。因為我所說的這些人從出生到死亡,始終過著安逸富裕的生活,所以他們自然要從享樂中精選最好的享樂,愛好精美和高雅的消遣。 此外,在這種長期而平安無事地享用榮華富貴當中不斷形成的某種溫和精神與心理,又使他們不太愛好過於突然和過於激烈的享樂。他們要的是安樂,而不是激動。他們願意從享樂中生趣,但不會被享樂引致發狂。 假如你現在設想我方才所說的這些人寫了或他人為這些人寫了大量的文學著作,你就不難發現這種文學都是按照一個調子寫成的,而且不敢逾越前人的規範。即使其中的一部微不足道的作品,也要在最小的細節上努力著筆潤色。這種文學在一切方面都要顯示作者的技巧和功力。它的每種體裁都有其不得隨便逾越的獨特章法,而且不能與其他體裁混合。 在這種文學中,文體被認為與思想幾乎同樣重要,形式被認為與內容幾乎同樣重要,而筆調則必須洗鍊、文雅和高潔。寫作的態度永遠是紳士派頭,極少有輕狂的表現。作家所追求的,主要是完美,而不是豐產。 文藝界的人士完全生活在自己人的圈子裡,並且只是為了自己人而寫作,所以有時完全忘掉外界的一切,而陷入過分考究和甚至荒謬的泥潭。他們囿於只有他們自己使用的煩瑣的寫作規則,因而不知不覺有違人們的常識,最後導致他們脫離現實。 他們力避使用通俗的語言,而去使用那種跟人民群眾所用的美麗語言相去甚遠的貴族慣用語。 這一切便是貴族制社會為文學的發展自設的障礙。 凡是同人民群眾完全隔離的貴族,都必然是軟弱無力的:在政治方面是如此,在文學方面也是如此。 現在,我們把圖翻過來,看一看背面。 也就是說,讓我們來考察一下民主社會。這個社會,無論是它的古老傳統,還是它的現代文明,都使人感到可以獲得精神方面的享樂。在這裡,各個等級混合在一起,形成一個整體;知識和權利均已無限分割,而讓我說的話,我敢說已經分散到各個角落。 在這裡,五行八作,三教九流,都要求在智力活動方面滿足他們的希望。這批愛好精神享樂的新人物,並沒有受過同等的教育;他們的文化水平不等;他們不但與父輩或祖輩不同,而且他們本身也時時刻刻在變化,因為他們的住所、情感和財富都在不斷變動。因此,他們彼此之間在精神上並沒有被傳統和共同習慣聯繫起來,而且他們向來沒有彼此交換意見的耐性、願望和時間。 而作家就是從這群其貌不揚和容易激動的人們當中產生的,並且是依靠這些人而發跡和成名的。 我不必下工夫研究就可以知道,情況既然如此,要想在這樣的民族的文學當中去找貴族時代的讀者和作者都一致承認的那些嚴格規則,即使是其中的少數幾個,也是枉然。這樣的民族即使在某一時期同意採用這些規則當中的某幾個,這也不能證明以後仍會如此,因為在民主國家裡,每一代新人形同一個新的民族。因此,在這樣的國家裡,很難使文學服從狹隘的規章,而且這樣的規章也不可能持久存在下去。 在民主制度下,並不是從事文學創作的人都受過文學教育,而且搞所謂純文學的人,也大部分兼搞政治或從事其他職業,只是偶爾抽暇去體驗精神上的享樂。因此,他們從未把這種享樂視為生活中的主要妙趣,而看成是對終生勞碌的一種暫時的和必要的排遣。這樣的人對於文藝的理解,決不會深刻到足以欣賞文藝之美的地步。他們體會不出文筆的微妙差別。他們用於寫作的時間很少,所以都想最大限度地利用寫作時間。他們喜歡價錢便宜、很快可以讀完和淺近易懂的書籍。他們所要求的美,是使他們一看就入迷和可以隨時欣賞的淺顯的美;他們特別需要的,是使他們感到新鮮和出乎他們意料的東西。由於他們已經習慣於既有衝突而又單調的現實生活,所以他們所要求的,是使人立即可以衝動起來的感情,是使人驚異的妙筆,是真偽明顯、立即感動他們和好象有一股力量在驅使他們馬上動筆的故事情節。 我還需要贅述嗎?我不用解釋,誰都可以知道我以下將要說些什麼。 總之,民主時代的文學,不象貴族時代文學那樣喜歡描寫秩序、規律、科學和藝術,而它一般又不注重形式,有時甚至輕視形式。它的文體往往是雜亂無章的,冗長而羅唆的,但又幾乎總是熱情奔放的。它的作者們只求快速,而不願意細膩描寫。短小作品多於巨幅長篇,憑才氣而不靠實學,富於想像而缺乏深度。在這種文學中,有一種粗野的、甚至是蠻橫的力量在統治著思想,但作品卻又多種多樣,而且產量大得驚人。作家們追求的目的,與其說是使讀者快慰,不如說是使讀者驚奇。作家們的努力方向,與其說是使人感到美的享受,不如說是使人興奮激動。 當然,偶爾也會出現一些打算走另一條道路的作家,而如果他們才華橫溢,還會不管作品好壞而贏得一批讀者。但是,這樣的例外畢竟是不多的,而且從作品的總體來看是脫離了常軌的這些作家,在細節方面又總是要回到常軌上去的。 以上,我談了兩個極端的情況。但是,任何民族都不能立即由第一個極端轉入第二個極端,而只能經過無數的階段逐漸地過渡。在引導一個尚文的民族由一個極端向另一個極端轉移的過程中,幾乎總是要經過一段使民主的民族的文學天才與貴族的民族的文學天才相遇和兩者一致表示願意去共同影響人的精神的時間。 這段時間雖然是過渡性的,但會大放異采:作品豐產而不濫竽充數,活動積極而不紊亂。18世紀的法國文學就是如此。 我的意思決不是說一個民族的文學要永遠取決於它的社會情況和政治制度。我知道,除了這兩個決定因素之外,還有其他一些使文學作品產生某種特點的原因。但我認為,起決定作用的原因,是社會情況和政治制度。 一個國家的社會和政治情況,同它的作家們的天才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只有了解前者,才會完全弄清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