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國的民主 · 第九章 有助於美國維護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

托克維爾 《論美國的民主》
美國實行的是民主共和政制。本書的主要目的是闡述這一現象的原因。 在這些原因中,有幾項由於我要連續敘述一個問題而被其略過,或在敘述當中只是一筆帶過。因此,尚有一些原因我還未來得及討論;而已被我提及的一些原因,也由於淹沒在細節的敘述當中而被我置於腦後。 因此我認為,在連續往下敘述和評述美國的未來之前,我應當集中談一談能夠說明美國現狀的一切原因。 在集中討論這些原因時,我將說得簡單扼要一些,因為我只想讓讀者概括地回顧一下已經講過的一切,而對還沒有機會講到的一切,亦只選其中的主要者加以敘述。 我一直認為,有助於美國維護民主共和制度的原因,可以歸結為下列三項:第一,上帝為美國人安排的獨特的、幸運的地理環境;第二,法制;第三,生活習慣和民情。 有助於美國維護民主共和制度的偶然的或天賜的原因聯邦沒有強鄰——沒有巨大的首都——美國人生而有幸和生得其所——美國地廣人稀——這種地理環境是怎樣大力地幫助了美國維護民主共和制度的——美國的荒野是怎樣開發的——英裔美國人占有新大陸上的荒野的貪慾——物質福利對美國人的政治觀點的影響有許許多多不依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環境條件,使美國容易實行民主共和制度。其中有一些是人所共知的,還有一些是不難看到的,但我只想談最主要的。 美國人沒有強鄰,所以不用擔心大戰、金融危機、入侵和被人征服,不必有巨額的稅收、龐大的軍隊和偉大的將軍,幾乎不會為一種比這些災難加在一起還要對共和制度有害而可怕的禍害即軍事的榮譽而受累。 怎麼能否認軍事的榮譽對人民的精神發生的難以置信的影響呢?曾被美國人兩次選為國家首腦的傑克遜將軍,是一個性格粗暴和才能平庸的人,在他的整個任期中沒有一件事證明他有資格統治一個自由的民族,所以聯邦的知識界大多數人都始終反對他。那麼,是誰把他擁上總統的寶座並得以連任的呢?是人民記得二十年前他在紐奧良城下打過一次勝仗。然而,紐奧良城下的這次勝仗,不過是一次普普通通的軍事勝利,只有在一個戰事不多的國家,才能長期留在人們的心裡。而且,被虛榮迷住心竅的民族,無疑是世界上一切民族中最冷酷無情、最愛斤斤計較和最不懂軍事的民族,如果容許我直說,也是最平凡的民族。 美國沒有可以使自己的影響直接或間接及於全國各地的巨大的首都,我把這一點看成是美國得以保持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城市裡,無法防止人們集會議事、聚群起鬨和突然採取激烈的行動。城市猶如一個以其市民為會員的人民大會。城市的人民對其司法和行政官員具有莫大的影響,而且往往不經官員的同意就自己採取行動。 因此,使地方服從首都,就等於把全國的命運不僅不公正地交給一部分人,而且十分危險地交給一些自行其是的人。 這樣,首都的絕對優勢就給代議制帶來了一個嚴重的威脅。這種優勢使現代的共和國也犯了古代的共和國的錯誤,古代的共和國就因為沒有了解這一點而全部滅亡了。 我在這裡可以毫不費力地列舉出許多曾對美國建立民主共和制度做過貢獻,而現今又在保證美國維護這一制度的次要原因。但是,在這一大堆有利的環境原因當中,我發現有兩個是主要的。現在,我就來講這兩個原因。 我在本書第一部分第二章里說過,美國人的起源,或我稱之為他們的出發點,對美國目前的繁榮做出過最重要和最有力的貢獻。美國人生而有幸和生得其所。他們的祖先昔日把身分平等和資質平等帶到他們現在居住的土地上,所以民主共和制度必然在有利的自然環境下應運而生。這還不是全部情況,因為除了共和的社會體制外,他們的祖先還給子孫留下了最能促進共和制度成功的習慣、思想和民情。當我沉思於這個根本事實所產生的後果時,我好象從第一個在美國海岸登陸的清教徒身上就看到美國後來的整個命運,猶如我們從人類的第一個祖先身上看到了人類後來的整個命運。 在曾對美國建立民主共和制度做過貢獻,而現今仍在保證美國維護這一制度的有利環境因素中,最重要的是被美國人選來居住的這片國土。他們的祖先給他們帶來了愛平等和愛自由的習尚,但把他們安排在這片無邊無際的大地上,並給予他們以長期保持平等和自由的手段的,卻是上帝本身。 社會的普遍富裕有利於一切政府的安定,而特別有利於民主政府的安定,因為民主政府的安定取決於最大多數人的情緒,而且主要是取決於最貧困階層的情緒。當人民治理國家時,只要無人顛覆國家,人民就必然幸福。只有懷有野心稱王當皇帝的人,才希望國家動盪不安。看來,排開法制的原因不談,能夠促進普遍富裕的物質原因,在美國比在世界上其他任何國家都多,比在歷史上其他任何時期都強。 在美國,不僅立法是民主的,而且大自然本身也在為人民出力。 請大家回憶一下,歷史上何時出現過與我們在北美所見的類似的情況? 古代的那些赫赫有名的國家,都是在戰勝周圍的敵對國家,鞏固自己的地位以後建立起來的。一些現代的民族看到南美的某些地區,有大片的土地居住著不夠開化,但已占有並耕種那片土地的民族。於是,這些現代的民族為在那裡建立自己的新國家,誓必消滅或征服眾多的土著居民,並以他們的勝利去玷辱文明。 但在北美,只有一些到處漂泊的不定居部落,他們從未想過利用土壤的天然地力。嚴格說來,北美還是一個沒有人煙的大陸,一平等待人去居住的荒野。 所有這一切,便使美國人的社會情況和法制與眾不同了。 但是,還有與眾更不同的,那就是他們生活於其上的土地。 當創世主賜給人們以大地的時候,大地上是人稀而物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但是,人們沒有能力和知識去利用大地。當人們學會開發大地的寶藏而獲得好處時,大地上已經到處是人。不久,人們便不得不為獲得在一個地方居住和自由生息的權利而互相廝殺。 正在這個時候,北美被發現了。它好象是一直被上帝保藏著,而現在才從洪水中露出水面的。 當它出現於人們面前的時候,仍保留著創世之初的面貌,上面是一條條源頭永不枯竭的河流,一塊塊濕潤青蔥的綠野,一片片沒有觸過犁鏵的無邊無際的土地。它就以這種面貌呈現在人們的面前,但這時的人已經不是初民時期的孤立的、無知的野蠻人了,而是已經揭開大自然的主要奧秘、與同胞們團結一致、從五千多年的經驗中得到教訓的人了。 就在我寫這部書的時候,已有1300多萬文明的歐洲人和平地生活在這片富饒的土地上,而他們自己對這塊土地的資源與面積還沒有精確的數字。在他們的前面,有三、四千名士兵在追趕沒有固定居處的當地土人。跟在這些武裝人員後面的,是一批批披荊斬棘的拓荒者。他們穿過森林,驅走野獸,開闢內河航道,為文明向荒野的勝利進軍鋪平道路。 我在行文當中,時常提到美國人享有的物質福利,並指出這種福利是使他們的法製成功的重大原因。其理由,在我之前已有許多作者解釋過。由於只有這個理由容易為歐洲人所理解,所以也被我們所公認。因此,我不想對這個如此經常被人論述和如此容易理解的題目再作發揮,而只打算補充幾個事實。 一般人都認為,美洲荒野的開發全靠每年來到新大陸的歐洲移民,而美國的居民仍留在他們祖先早已開拓的土地上繁衍。但這是一個很錯誤的看法。漂洋過海來到美國的歐洲人,在這裡無親無故,而且往往一文不名。為了謀生,他們不得不受僱於人,很少有人能夠離開大洋沿岸的大工業地帶到內地去開發。沒有資本和貸款,豈能開墾荒地;而欲到森林裡去冒險,又必須事先鍛煉身體,使其適應新環境中的凜冽氣候。因此,長期離開自己的出生地,到遙遠的荒涼地區創業的,實際上是美國人自己。最初,是歐洲人放棄自己的茅屋,來到大西洋彼岸定居;而現在,是在同一岸邊出生的美國人,深入到美國中部的荒野。這種兩次性移民運動,從來沒有停止過。即最初由歐洲的基地開始,陸續來到大洋彼岸;隨後再由大洋沿岸開進新大陸的中部荒野。千千萬萬的人,同時開向地平線上的同一點。他們的語言,他們的宗教,他們的習俗,都不一樣;但他們的目標,卻是相同的。有人對他們說,到西部可以發財致富;於是,他們便聽信這句話,匆匆忙忙奔向西部。 大概,除了羅馬帝國崩潰時期發生的那次大遷徙以外,沒有一次大遷徙可與人類的這次不斷遷徙相比。當時也象今天一樣,人們成群結隊地向同一地點進發,並亂鬨鬨地在同一地方相遇,但上帝為人們所做的安排,卻今昔大有不同了。當時,每個新來的人到達之後,等待他們的是毀滅和死亡;而現今,每個新來的人卻隨身帶來了繁榮和生命的種子。 美國人的這種向西部遷徙的將來後果,對我們來說還是一個有待未來解決之謎。但其直接結果,卻是有目共睹的:一部分老戶居民逐年離開他們出生的州,而這些州儘管建立已久,但人口卻增加得極其緩慢。康乃狄克州就是如此,它每平方英里的居民平均只有49人,全州的人口40年來只增加四分之一;而在同一期間,英國的人口卻增加了三分之一。因此,歐洲的移民不斷地來到人口還不太多而工業又缺乏勞動力的美國。他們成了富裕的工人,而他們的兒子,則到地廣人稀的地區去找發財的機會,最後成了大財主。父親聚斂資本,兒子拿資本去增殖:從外遷來的和當地出生的都不貧窮。 在美國,法制有助於財產儘可能分散,但有一個比法制更強大的因素在防止財產過於分散。在後來才開始人煙稠密起來的一些州里,這種情況尤為明顯。馬薩諸塞州是美國開發較早的地區,但其每平方英里的居民只有80人。這個人口密度比法國小得多,法國每平方英里有居民162人。 但在馬薩諸塞州,土地再往小分割的現象已經少見,因為這裡一般由年長的子女繼承父業,其餘的子女都到荒野去創業。 法律雖已廢除年長子女的這種特權,但上帝又差不多把這個權利恢復,而且沒有任何人抱怨,或至少未失公允。 一個簡單的事實,就在告訴我們有非常多的人離開新英格蘭而到荒野去安家立業。這個事實如下。1830年,全體國會議員中有36人出生於康乃狄克這樣的小州,但它的人口只占全美國的四十三分之一,而它提供的議員卻占議員總數的八分之一。 但是,康乃狄克州本身選進國會的代表只有5人,其餘31人是作為西部新建的幾個州的代表進入國會的。如果這31人仍留在康乃狄克州居住,他們大概不會成為大財主,而繼續是微不足道的莊稼漢,以致一生默默無聞而進不了政界。至於能夠當上有權的立法人員,那更是無從談起,他們甚至會成為危險的公民。 美國人同我們一樣,也有過這樣的評論。 前衡平法院首席法官肯特在其《美國法釋義》(第4卷第380頁)中說道:「當土地過於分散,以致每一小塊土地不足以維持一家人的生計時,一定會造成巨大的災難。但是,這樣的不良後果在美國至今還沒有發生,只有再過很多代以後才會出現。我們的人煙稀少地區廣闊,我們的尚待開墾的土地甚多,從大西洋沿岸向內地遷徙的人流不斷,現在足以而且在將來的很長時間內還足以防止土地的過於分散。」〔第4版,紐約,1840年〕要描述美國人撲向命運為他們安排的這些大量的獵物的貪慾,是不容易的。他們為了追捕獵物,不怕印第安人的毒箭和荒野上的疫病,森林裡的寂靜沒有使他們驚恐,猛獸的來襲沒有把他們嚇退。總之,一種比對生命的熱愛還強烈的激情,在鼓勵他們的勇氣不斷前進。展現在他們面前的,是一片幾乎沒有邊際的大地。他們說,擔心那裡已經沒有空地,所以急急忙忙前進,唯恐去晚了失去機會。這是一些舊州的居民向外遷移的情況。至於一些新州的居民是怎樣外遷的呢?俄亥俄州成立還不到50年,但它的大部分居民已非生於該州;它的首府才建成不到30年,它的境內尚有大量的土地沒有開發,但它的居民已開始向西部進軍了,其中大部分來到伊利諾伊州的肥沃大草原定居。這些人最初離開他們的第一個故鄉是為了追求幸福,而他們後來離開第二個故鄉則是為了追求更大的幸福。幾乎到處都有幸福在等待他們,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這個幸運。希望獲得幸福的人,都有一種無法遏止的熱烈激情,而這種激情又隨著得到滿足而繼續增強。他們已經切斷了把他們繫於出生地的那些紐帶,而且後來在新地點也沒有結成這種紐帶。對他們來說,外遷是始於一種追求幸福的需要;而在今天,外遷在他們的眼裡,已是一場好象他們想贏多少就能贏到多少的賭博。 有時,他們前進得太快,以至在他們身後又重新出現荒野。森林剛剛屈服於他們的刃下,但在他們走了之後,馬上又茂密地生長出來。在你路過西部的一些新州時,經常遇到一些被遺棄在樹林裡的住房,往往在荒野的深處看到一些破壁殘垣,使你對拓荒者的行動有些無法理解,他們既證明了人有能力,又證明了人無常性。在這些被遺棄的田野中,在這些不久才出現的廢墟上,以前的森林又很快長出新枝,野獸又重建其它們的王國。這樣,大自然又微笑著用綠蔭和鮮花覆蓋了人的足跡,並很快把軋出不久的車轍抹去。 我記得,在我穿過昔日遍布森林的紐約州的一個林區時,來到一個周圍都是原始森林的湖泊的岸邊:一個小島立於水中,上面的樹木以其繁茂的枝葉把小島包起,使小島的周邊都被覆蓋於綠蔭之下。湖濱沒有一件東西證明這裡有人住過。 只看見天邊有一縷炊煙從樹梢上筆直升起,沖向雲端,它好象是從天而降,而不是從地上升起。 一隻印第安人獨木舟繫於沙灘,我決定用它到這個一開始就引起我注意的小島上去看一看。不多工夫,我就登上了小島。全島是一片令人心曠神怡的幽靜,而新大陸的這種幽靜,幾乎使文明人都羨慕其野人生活。青蔥的草木以其繁茂證明這裡的土壤十分肥沃。這裡也象在北美荒原上一樣,到處是一片沉寂,只有野鴿的咕咕聲,或啄木鳥的啄木聲,才偶而打破這種沉寂。我決沒有想到這樣的地方曾有人居住過,因為大自然在這裡還保留著它原來的面貌。但是,當我走到小島的中心時,立即確信眼前的一切是人的活動遺蹟。於是,我仔細地看了看周圍的遺物,馬上不再懷疑曾有一個歐洲人來到這裡棲身。但是,他勞動過的現場已經發生了多麼大的變化呀!被他當初匆匆忙忙砍倒而用來搭架小屋的圓木,又重新抽枝生葉;小屋的籬笆,已經變成一圈生長旺盛的樹牆;他的小屋,完全變成了一個樹叢。在這榛莽荒穢的灌木叢中,還可以見到幾塊被火燒黑了的石頭,石頭旁邊有一小堆灰燼。 毫無疑問,當時的爐灶就設在這裡。已經坍塌的煙筒,將其碎塊覆蓋在爐灶的上面。我站了一會,默默地讚嘆大自然的強大本領和深感人力的渺小。最後,當我要離開這個迷人的場所時,我又一再悲傷地嘆息:怎麼,這麼快就成了廢墟!在歐洲,我們慣於把人心的激盪、人們對財富的貪求和對自由的過分愛好,看成是一大社會危險。然而,正是這一切在保證美國的共和制度有長治久安的未來。假如沒有這種好動的激情,人口就會集中於某些地點,而且不久也會象我們歐洲一樣,體驗到難於滿足的匱乏。新大陸之所以有幸,就在於那裡的人的惡習,幾乎與人的德行同樣有利於社會!這對如何評價東西兩個半球的人的行動,具有重大的意義。美國人往往把我們所說的唯利是圖稱之為值得敬佩的勤勉,而我們所稱道的清心寡欲則往往被他們視為膽小怕事。 在法國,人們把趣味單純、習慣樸素、家庭情感、安土重遷視為國家安寧幸福的最大保證。但在美國,好象再沒有什麼東西比這些美德更有害於社會了。加拿大的法國人仍信守自己古老的傳統習俗,但已經感到在他們居住的地區難於生活下去。這個在加拿大剛剛形成的小小人民集團,不久即將為他們的古老民族沉痼做出犧牲。在加拿大,最有知識、最有愛國心和最有人道精神的人,正在作非凡的努力,以喚醒人民不要滿足於他們還覺得不錯的小康現狀。他們盛讚致富的好處,如果他們到了法國,都會為一些平庸之輩成為暴發戶而喝彩。他們用於刺激人們大腦發熱之精力,大於他們為使人們頭腦冷靜下來所作的努力。在他們看來,最值得讚揚的是:不在故土安貧樂賤,而到外去致富享樂;不老守田園,而砸碎鍋碗瓢盆到他鄉去大幹一場;不惜放棄生者和死者,而到外地去追求幸福。 今天,美國為人們提供了無邊無際的土地,只要你勤勞,可以任你開墾。 在美國,知識大有用武之餘地,因為所有的知識既可能為有知識的人帶來好處,又可能對沒有知識的人有用。這裡不怕出現新的需求,幾乎所有的需求都容易得到滿足。激情的變化過速亦不足為懼,幾乎所有的激情都能找到有益的和容易發泄的場所。這裡也不會使人過於自由,因為他們從來也未想讓人濫用自由。 今天的美國共和社會,宛如一個為共同開發新大陸的土地和經營興隆的商業而組織起來的大批發公司。 最能振奮美國人的激情是商業激情,而非政治激情。或者不如說,他們把商人的習慣帶進了政界。他們喜歡秩序井然,沒有秩序,事業就不能發達。他們特別重視遵守信譽,信譽是營業興隆的基礎。他們寧願憑常識去慢慢創造巨富,而不願憑天才冒危險去發大財。按常規辦事的思想在使他們的頭腦保持警惕,不做不切合實際的打算。他們重視實踐甚於重視理論。 因此,到了美國,就必須了解什麼力量在使物質福利對政治行動,甚至對合理的輿論發生影響。對於外國人來說,主要應當考察這方面的實況。由歐洲遷來的移民,大部分是因為在故鄉貧困、嚮往自由和希望改變窘境才來新大陸的。我在美國有時碰到一些歐洲人是由於政治見解而被迫遷來的。 他們的言談使我大為吃驚,而其中有一個人使我最為驚奇。當我路過賓夕法尼亞的一個最偏僻地區因夜幕降臨而去找宿地時,我敲開了一個富有的種植園主的大門。主人是一個法裔美國人。他把我請到壁爐旁邊坐下,我們倆象離開故國兩千里約之遙而在異鄉的森林裡相遇的親人,開始無拘無束地交談起來。我終於知道,我的主人40年前原是一位偉大的平等派活動家和激進的鼓動家,青史上留有他的名字。 因此,聽到他能象一位經濟學家那樣講述土地所有權時,我真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幾乎要喊他是大地主。他談到了財富在人們中間建立的不可缺少的等級,談到了對已定的法律的服從,談到了共和制度對良好民情的影響,談到了宗教觀點對秩序和自由的支持。他甚至更進一步,無意之中引用耶穌基督的權威來支持他的政治見解。 我一面傾聽,一面感嘆人類理智的脆弱。怎麼能從學說的變化無常和經驗的教訓不同當中去斷定這個是真還是假呢?他的一段自白,驅散了我的一切疑問:我本來很窮,而現在變得富有了;只要富裕生活在影響我的行動,我的判斷豈能不任我自由!事實上,我的觀點是隨著我的財富之多寡而改變的,而在有利於我的一切事件中,我才真正發現了我以前所沒有的決定性論據。 富裕生活對美國人的影響比對其他國家人更為廣泛。美國人始終認為,秩序和社會繁榮是彼此攜手並肩前進的。在他們看來,秩序與社會繁榮分離,那是不可想像的。因此,他們決不會象歐洲人那樣,把在初級小學學來的東西都忘掉而置之不用。 法制對美國維護民主共和制度的影響維護民主共和制度的三大原因——聯邦的形式——鄉鎮的制度——司法權本書的主要目的,本來是使讀者了解美國的法制。假如說這個目的已經達到,則讀者已能自行判斷哪些法律有助於維護民主共和制度,哪些法律有害於民主共和制度。假如說我在本書的以上各章沒有達到這個目的,那末,我在本章更不能達到這個目的。 我並不打算折回已經走過的路,而只用幾段文字就足以使我總結已經說過的一切。 看來,有三件事情比其他任何事情都更有助於在新大陸維護民主共和制度。 第一是美國人採取的聯邦形式,它使美國把一個大共和國的強大性與一個小共和國的安全性結合起來。 第二是鄉鎮的制度,它既限制著多數的專制,又使人民養成愛好自由的習慣和掌握行使自由的藝術。 第三是司法權的結構。我已經指出法院是如何糾正民主的偏差,以及如何約束和引導多數的運動而又從來不禁止這種運動的。 民情對美國維護民主共和制度的影響我在前面說過,我認為民情是使美國得以維護民主共和制度的重大原因之一。 我在這裡使用的民情(moeurs)一詞,其含意與其拉丁文原字mores一樣。它不僅指通常所說的心理習慣方面的東西,而且包括人們擁有的各種見解和社會上流行的不同觀點,以及人們的生活習慣所遵循的全部思想。 因此,我把這個詞理解為一個民族的整個道德和精神面貌。我的目的不是一一描述美國的民情,而只想在這裡考察其中有助於維護政治制度的幾項。 作為一種政治設施的宗教及譬如何有力地幫助了美國人維護民主共和制度北美是由信奉民主的和共和的基督教的人們開發的——天主教徒的到達——天主教徒今天為什麼形成了一個最民主和最共和的階級在每一種宗教之旁,都有一種因意見一致而與它結合的政治見解。 如果任人類的理性隨其所好,則它將以統一的辦法統治政治社會和天國;我甚至敢說,它將設法使人世和天堂和諧一致。 英屬美洲的大部分地區,是由一些先是反對教皇的權威而後又不承認宗教的至高無上的人開發的。因此,他們把一種我除了把它稱為民主的和共和的基督教之外,再無法用其他詞彙稱呼的基督教,帶到了新大陸。這一點,當然要大大有助於在政治活動中確立共和和民主制度。在這裡,政治和宗教一開始就協調一致,而且以後從未中斷這種關係。 大約50年前,愛爾蘭的天主教徒開始湧向美國。隨著他們的到來,美國的天主教增加了許多教徒。現在,信奉羅馬教會真理的基督教徒,在美國已有100多萬人。 這些天主教徒忠實地遵守他們的宗教儀式,虔誠而又熱烈地信奉他們的教義。但是,他們卻在美國形成了一個最共和和最民主的階級。這種情況,乍一看來使人感到吃驚;但是經過思考,其內在原因也是不難找到的。 我認為,把天主教說成是民主的天然敵人,那是一個錯誤。在我看來,在基督教的不同宗派中,天主教反而是最主張身分平等的教派。在天主教的宗教社會裡只有兩種成分:神職人員和普通教徒。只有神職人員高於信徒,而全體信徒雖然居於神職人員之下,但都是平等的。 在教義方面,天主教認為人的資質都處於同一水平,它要求智者和愚夫、天才和庸人都一律遵守同一教規的細節,它使富人和窮人都一律履行同樣的宗教儀式,它令強者和弱者都一律實行同樣的苦修;它對一切壞事決不妥協,對每個人都一視同仁;它主張所有的社會階級都混在一起做彌撒,這就好象是把所有的社會階級都領到神的面前。 雖然天主教要求信徒服從,但它不准許信徒之間不平等。 我認為新教就不是這樣。一般說來,新教主要是使人趨於獨立自由,而不是使人趨於平等。 天主教就象一個專制君主國。如果去掉君主不談,人們在這個君主國的身分比在共和國還要平等。 天主教的神職人員也時常辭去神職,到社會裡出任公職,從而進入社會的等級行列。他們有時也利用自己的宗教影響,來保證自己參與創造的政治秩序持久。因此,人們才可以看到天主教徒往往從他們的宗教立場出發去擁護貴族政體。 但是,一旦神職人員離開或退出政府,比如在美國發生這種情況時,就再也沒有一個人能象天主教徒那樣以其信仰將身分平等的觀念輸入到政界。 因此,即使說美國的天主教徒不是因其信仰的性質而被迫接受民主和共和的觀點,那末至少可以說他們並不是天生就反對這種觀點。而且,他們的社會地位,以及他們的有限人數,也會使他們去制定維護這種觀點的法律。 天主教徒大多數是窮人,所以他們要求全體公民參政,以使自己將來參政。天主教徒是少數,所以他們要求尊重一切權利,以保證自由行使自己的權利。這兩個原因,促使他們不知不覺地採納了那些如果他們有錢有勢就會不那麼熱烈贊同的政治學說。 美國的天主教神職人員,從來沒有試圖反對這種政治傾向,反而設法證明其合理。美國的天主教教士,把全部知識分成兩類:屬於第一類的,是他們不加討論就接受的神所啟示的教義;屬於第二類的,是他們認為神讓人們自由探索的政治真理。因此,美國的天主教徒既是最馴服的教徒,又是最獨立的公民。 因此可以說,美國沒有對民主共和制度懷有敵意的宗教學說。那裡的所有神職人員均有共同的語言,他們的見解同法律一致,可以說統治人們靈魂的只有一個思想。 我曾在美國的一個大城市作過暫短的停留,並被邀去參加一個公共集會。集會的目的是支持波蘭人,向他們提供武器和金錢。 我看到有兩三千人聚集在一個為開會而準備的大廳里。 不一會兒,一個身著教袍的神甫,走到講演台的前沿。在場的人都脫去帽子,鴉雀無聲地站在那裡聽他講話。他講道:「全能之主!萬軍之主!當我們的祖先維護自己的民族獨立的神聖權利時,是您堅定了他們的信心和指導了他們的行動。您使他們戰勝了可恨的壓迫者,賜予我國人民以和平與自由。啊,主啊!請您將恩慈的目光轉向另一個半球,垂憐俯視一下現在仍象我們過去那樣為保衛自己的權利而進行戰鬥的英雄民族吧!主啊!您既以同樣的模式創造了整個人類,那就不要讓暴政毀壞您的創造和在世上建立不起。全能之主!請您關注一下波蘭人的命運,使他們享得自由吧!願您的智慧啟示他們的籌劃,願您的力量支持他們的行動。讓他們的敵人感到恐怖,使企圖瓜分他們的列強分裂,不要讓已被世人目睹50多年的不義之舉在今天繼續發展。主啊!您的強大的手,猶如掌握著世人的心一樣,也掌握著各民族的心。願您喚起同盟者為正義的神聖事業而戰鬥,使法蘭西民族從其領袖為他們創造的無為狀態走出來,帶頭再一次為世界的自由而鬥爭。「啊!主啊!請您不要把臉離開我們,俯允我們能夠永遠成為最虔誠和最自由的民族。「全能之主!請您今天滿足我們的祈求:拯救波蘭人吧!我們以您的愛子的名義,即以為了拯救全人類而死於十字架上的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名義,向您提出這個請求。阿們!」 全場虔誠地齊呼:阿們! 宗教信仰對美國政治社會的間接影響各教派一致主張的基督教道德——宗教對美國民情的影響——對婚姻關係的尊重——宗教是怎樣把美國人的想像力限制在某些範圍內和節制美國人的激情的——美國人對宗教的政治功用的看法——美國人為擴大和確保宗教的權威所作的努力我方才講述了宗教對美國的政治發生的直接影響。在我看來,宗教在這方面的間接影響更為強大,而且別看它不談自由,但它卻很好地教導美國人掌握行使自由的技巧。 美國有不勝枚舉的教派。各教派在對它們所應崇敬的創世主的禮拜儀式上雖有不同,但在人與人之間的義務上卻意見一致。因此,各教派雖以各自的方式去崇敬上帝,但都以上帝的名義去宣講同一道德。對於一個人來說,教派對他可能十分重要,但對於整個社會來說卻非如此。社會對來世既無所懼,又無所望。對於社會來說,最重要的不是全體公民信奉什麼教派,而是全體公民信奉宗教。何況在美國這樣的社會,所有的教派都處於基督教的大一統之中,而且基督教的道德到處都是一樣的。 可以認為,一些美國人之奉行崇敬上帝的某種禮拜儀式,主要是出於習慣,而非出自信仰。另外,在美國,主權者必須表示信奉宗教,所以偽裝信教的現象也普遍存在。但是,美國仍然是基督教到處都對人們的靈魂發生強大的實在影響的國度,而且再沒有什麼東西能夠表明它比宗教更有利於人和合乎人性,因為這個國家在宗教的影響下,今天已是最文明和最自由的國家。 我曾經說過,美國的神職人員都一致主張公民自由,甚至那些不同意信教自由的人也不例外。但是,他們並不支持任何一個特定的政治派系。他們不關心政治,也不參與黨派的勾心鬥角。因此,不能說宗教在美國對法律和政治見解的細節有所影響,但它卻在引導民情,而且通過約束家庭對國家發生約束作用。 我一刻也不懷疑,美國的民情表現的極端嚴肅性,首先來自宗教信仰。在美國,宗教往往無力阻止人們被命運為他們安排的無數良機所誘惑。宗教並不抑制人們一心要發財致富的熱情,但它對婦女思想的控制卻是絕對的,而民情的主要創造者卻正是婦女。美國的確是世界上最尊重婚姻關係的國家,美國人對夫妻的幸福也持有高尚的和正確的看法。 在歐洲,社會上的一切混亂現象,幾乎都來因於家庭生活問題,而非來源於婚姻。歐洲的男人有輕視家庭的天然結合和合法樂趣的表現;他們喜歡混亂,心裡不能保持平靜,願望總是在變。一個歐洲人,在這些往往會擾亂其家庭生活的起伏不定的激情影響下,很難服從國家的立法權。而一個美國人,從政界的激烈鬥爭中退出而回到家裡後,立刻會產生秩序安定和生活寧靜的感覺。在家裡,他的一切享樂簡樸而自然,他的興致純真而淡泊。他好象因為生活有了秩序而獲得幸福,而且容易習慣於調整自己的觀點和愛好。 歐洲人喜歡用擾亂社會的辦法來忘卻其家庭憂傷,而美國人則從家庭中汲取對秩序的愛好,然後再把這種愛好帶到公務中去。 在美國,宗教不僅支配著民情,而且把它的影響擴及人們的資質。 在英裔美國人中,有些人信奉基督教的教義,是出於他們對教義的真誠信仰;而另一些人信奉基督教的教義,則是因為害怕別人說他們沒有信仰。因此,基督教可以毫無障礙地發揮支配作用,並得到所有的人承認。結果,正如我在前面說過的,在道德即精神方面,一切都是事先確定和決定了的,而在政治方面,則一切可任其人們討論與研究。因此,人們的精神在基督教面前從來沒有自由活動的餘地:儘管它十分果敢,但經常要在一些不可逾越的障礙面前止步。人們的精神不論有什麼革新,事先都必須接受一些早已為它規定下來的重要原則,使其最大膽的設想服從於一些只會推遲或阻止其行動的清規戒律。 美國人的想像力,即使飛翔得很高時,也是小心謹慎和遲疑不決的。它的行動受到束縛,它的目標難以達到。這些謹小慎微的習慣,也見於政治社會,並對國家的安定和所定製度的持久起到極為有利的作用。大自然和環境,把美國的居民造就成大膽果敢的人;當你看到他們用盡一切辦法去追求幸福的時候,自會認定他們確實是大膽果敢的人。如果美國人的精神能夠擺脫一切束縛,那他們當中有些人很快就會成為世界上最大膽的革新者和最有邏輯頭腦的理論家。但是,美國的革命家們,必須公開表示自己真誠尊重基督教的道德和公理。當他們受託按自己的意圖執行法律時,基督教的道德和公理不允許他們隨便違反所執行的法律;即使他們能夠不顧自己良心的譴責而違法,也會由於同黨人的譴責而後止步。至今,還沒有一個人敢於在美國提出如下的箴言:凡事聽從社會的利益。這個有點蔑視宗教的箴言,似乎在某個自由時代有人提出過,以此來為他們未來的暴政做輿論準備。 因此,法律雖然允許美國人自行決定一切,但宗教卻阻止他們想入非非,並禁止他們恣意妄為。 在美國,宗教從來不直接參加社會的管理,但卻被視為政治設施中的最主要設施,因為它雖然沒有向美國人提倡愛好自由,但它卻使美國人能夠極其容易地享用自由。 美國的居民本身,正是從這一觀點去看待宗教信仰的。我不知道全體美國人是不是真信他們的宗教,因為誰能鑽到他們的心裡去看呢!但我確信,他們都認為必須維護共和政體。 這個看法並非一個居民階級或一個政黨所獨有,而是整個民族所共有。所有的階層都有這種看法。 在美國,一個政治家攻擊某一教派,不能被屬於這個教派的他的同黨作為不支持他的藉口。但是,他如果攻擊全國的一切教派,則人人都會躲開他,使他成為孤家寡人。 我在美國期間,得知一個證人被傳到切斯特縣(屬紐約州)出庭作證,而此人在法庭上宣稱:他不相信有上帝存在,也不相信靈魂不滅。庭長說:鑒於證人在准許他作證之前已使法庭失去對他的信任,故拒絕此人宣誓作證。報紙登了這條消息,但未作評論。 美國人在他們的頭腦中把基督教和自由幾乎混為一體,以致叫他們想這個而不想那個,簡直是不可能的。但在美國人身上,這並不是那種由往昔傳到現在的、好象就要滅亡但又生根於靈魂深處的貧乏信仰的表現。 我曾看到美國人向新建的西部各州派遣神職人員,並在那裡建立學校和教堂,還自動組織起各種團體。他們擔心宗教在西部各州的森林裡消失,害怕遷到那裡的人不會象在原籍時那樣享得自由。我曾遇到一些新英格蘭的居民離開故土,長途跋涉來到密蘇里河兩岸或伊利諾伊州的大草原上,以在這些地方為基督教和自由奠基。在美國,宗教的熱情就是這樣在愛國主義的溫床上不斷提高的。你可能認為這些人之所以如此,完全是為了來世;但是你想錯了,因為永生只是這些人關心的事情之一。當你同這些基督教文明的傳播者交談時,你會為他們總是談論今世的好處,為他們本是教士而對你談話時卻以政客的面目出現而大吃一驚。他們會對你說:「美國的各共和州是互相依賴的;如果西部的一些共和州陷入無政府狀態,或被帶上專政的枷鎖,那末,繁榮昌盛於大西洋沿岸的共和制度,就會遭到嚴重的危險。因此,我們希望新建的各州也是信奉宗教的州,以使它們能叫我們把自由維護下去。」 這就是美國人的見解,但是有些書呆子認為我的觀察有錯誤。他們總是旁徵博引地向我證明,美國的一切都是好的,但其中唯獨沒有我所讚美的宗教精神;我向他們指出,在大洋彼岸人們關於自由和人類幸福的看法,只是沒有同斯賓諾莎一樣相信世界是永恆的,沒有同卡巴尼斯一樣主張思想是頭腦的分泌物而已。說實在的,對這些話無需做答,只能說:講這種話的人沒有到過美國,也不曾見過篤信宗教和享有自由的民族。因此,我只好等他們去過後回來再談。 在法國,有些人把共和制度看成是顯示自己偉大的暫時手段。他們用眼睛估量了一下把窮困苦難的他們與有錢有勢的顯貴隔開的那條鴻溝,就想用廢墟上的殘垣破壁填滿這個深淵。他們之主張自由,猶如中世紀的自由傭兵維護國王。不管他們穿著什麼顏色的服裝,他們參加戰鬥自有其自己的打算:希望共和制度能夠長久到把他們從目前的低卑狀態中解救出來。真正嚮往自由的,不是這樣的人,而是另一種人。這種人視共和制度為一種長治久安的政體,是理想和民情每天都在迫使現代社會必須追求的目的。他們衷心希望把人教育成為自由的人。當這些人攻擊宗教的時候,他們是出於自己的激情,而不是出於自己的利益。專制制度可以不要宗教信仰而進行統治,而自由的國家卻不能如此。宗教,在他們所讚揚的共和制度下,比在他們所攻擊的君主制度下更為需要,而在民主共和制度下,比在其他任何制度下尤為需要。當政治紐帶鬆弛而道德紐帶並未加強時,社會怎麼能免於崩潰呢?如果一個自己做主的民族不服從上帝,它能做出什麼呢? 宗教在美國發生強大影響的主要原因美國人注重政教分離——法制、輿論和神職人員本身都為達到這一目的而努力——宗教在美國之能對人們的靈魂發生強大影響,應歸功於這一原因——為什麼——什麼是人們今天在宗教方面所處的自然狀態——在某些國家,是哪些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在阻止人們適應這種狀態18世紀的哲學家們,曾用一種非常簡單的方法解釋過宗教信仰的逐漸衰退。他們說,隨著自由意識和知識的提高,人們的宗教熱情必然逐漸消失。遺憾的是,這個理論完全不符合事實。 在歐洲,有些人之不信宗教,只是由於他們愚蠢無知;而在美國,你卻可以看到作為世界上最自由和最有教養的民族之一的美國人,以極大的熱情履行宗教所賦予的義務。 我一到美國,首先引起我注意的,就是宗教在這個國家發生的作用。我在美國逗留的時間越長,越感到這個使我感到新鮮的現象的政治影響強大。 在法國,我看到宗教精神與自由精神幾乎總是背道而馳的;而在美國,我卻發現兩者是緊密配合,共同統治著同一國家的。 我想找到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的願望,與日俱增。 為了查明這個原因,我曾同各個教派的信徒交談,尤其是走訪了屬於不同教派和終生獻身於宗教事業的教士們的團體。由於我本人信奉天主教,所以我特別願意與天主教的神職人員接近,從不放過同他們的大多數人親密交談的機會。我向他們的每個人談到我的驚訝,提出我的疑問。結果我發現,他們只是在細節問題上看法不同,但都把宗教能在美國發揮和平統治的作用歸功於政教分離。我不妨斷言,我在美國逗留期間,從未遇到一個人,不管是神職人員還是俗人,在這個問題上持有不同意見。 這就使我比以前更加專心於考察美國神職人員在政界所占的地位。我吃驚地發現,他們沒有一個人擔任公職。我沒有見到一個擔任行政職務的神職人員,我在眾議院和參議院裡也沒有見到他們的代表。 在許多州里,法律就為他們關上了進入仕途的大門;輿論在所有的州里都不同意他們從政。 後來,當我考察神職人員本身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時,我發現他們大多數人好象自願不搞政治,而把這一行的榮譽讓給別人。 我聽到他們痛斥野心和邪惡信仰,而不管這些東西以什麼政治觀點遮掩。但是,我在聽的過程得知他們認為:一種政治觀點只要是真實的,上帝並不懲罰持有這種觀點的人;政府管理方面的錯誤,並不比蓋錯一座房或犁錯一壟地罪過更大。 我看到他們小心翼翼地躲開一切黨派,唯恐損害自己利益地極力避免同它們接觸。 這一切事實,使我確信他們的話都是真實的。於是,我打算探討事實的成因,即尋找究竟是什麼力量在削弱宗教的表面影響的同時卻加強了它的實際影響。我確信,我一定能夠找到這個力量。 60年的暫短人生,還不足以使美國人發揮其全部的想像力;不是十全十美的現世生活,也決不會使他們心滿意足。在所有的生物中,只有人對本身的生存有一種天生的不滿足感,總是希望人生無可限量。人既輕視生命,又害怕死亡。這些不同的情感,不斷地促使人的靈魂凝視來世;而能把人引向來世的,正是宗教。因此,宗教只是希望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而宗教的自然合乎人心,正同希望本身的自然合乎人心一樣。只有人的理智迷亂,或精神的暴力對人的天性施加影響,才會使人放棄宗教信仰。但是,有一種不可戰勝的力量,在使人恢復宗教信仰。沒有信仰只是偶然的現象,有信仰才是人類的常態。 在僅從人的觀點來考察宗教時,可以說一切宗教都能從人本身汲取用之不竭的力量因素,因為這種因素是人性的主要構成因素之一。 我知道,過去有些時代,宗教除了本身固有的這個影響之外,還可以得到法制的人為幫助,以及指導社會的現世政權的支持。在那樣的時代,宗教曾與人世的政府緊密結合,從恐怖和信仰兩個方面去控制人們的靈魂。但是,當宗教與人世的政府建立這樣的聯盟時,我敢說它會象一個人犯錯誤那樣去行動,即它可以為現在而犧牲未來,為取得它不應有的權力而放棄自己的合法權力。 當宗教把它的帝國建立在所有的人都一心嚮往的永生願望上時,它便可以獲得普遍性。但是,只要它與一個政府結成聯盟,它就必然採取只適用某些人的準則。因此,宗教與一個政權結盟之後,將增加對某些人的權力,而失去支配一切人的希望。 宗教只有依靠使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安慰的感情,才能把人類的心吸引到自己方面來。而當它與人生的苦難情感廝混在一起時,則有時會被迫去幫助那些不是要求愛而是要求利的盟友,並且會把那些還在繼續愛它、但在全力反對它的盟友的人斥為敵人。因此,宗教只要不分享統治者的物質權力,就不會分擔統治者所煽起的仇恨的後果。 表面上看來建立得很鞏固的政權,並不能保證它比一代人的觀點或一個時代的利益更持久,而且往往會比一個人還要命短。法制可以改變看來似乎十分牢固和十分穩定的社會情況,而且在改變社會情況的同時可以改變其他一切。 人們在社會上建立的權力,也象人生在世一樣,都是白駒過隙,轉瞬即逝。權力的迅速更替,猶如人生的苦樂多變。至今還沒有看見一個政府一直受到始終不變的人心的支持,或一直依靠一種永不消失的利益。 人們的感情、偏好和激情,自有史以來,總是以同樣的形式反覆重現。一種宗教只要受到它們的支持,就能在一段時間內得勢,或至少不會為另一種宗教所消滅。但是,宗教一旦依附於現世的利益,幾乎又會同世上的一切權力一樣,變得脆弱無力。唯有宗教能夠有希望永垂不朽,但它一與那些短命的權力結盟,便要把自己拴在這個權力的命運上,而且往往是隨著昔日支持這些權力的激情的消失而滅亡。 因此,宗教與各種政治權力結盟時,只會使自己擔起沉重的盟的義務。宗教不需要依靠政治權力的幫助而生存,而如果給予政治權力以幫助,則會導致自己滅亡。 我方才指出的危險,在任何時代都是存在的,但不總是表現得那麼明顯。 在某些時代,政府好象是永垂不朽的;而在另些時代,社會的生存又似乎比人的生命還要岌岌可危。有些政體使公民處於昏睡狀態,而另些政體則令公民保持興奮狀態。 當政府仿佛十分強大,法制好象十分穩定的時候,人民並不能察覺政教結合可能產生的危險。 當政府顯得十分軟弱,法制顯得十分不定的時候,危險是有目共睹的,但往往是已經來不及避免了。因此,必須學會很早就預見出危險。 隨著一個國家的社會情況日益趨向民主,社會本身日益走向共和,政教結合的危險性也必定逐漸增強,因為在這個過程中,國家權力將經常易手,政治理論將相繼迭起,人事、法律和制度本身將處於飄忽不定狀態,並且不是為時甚短,而是長譬如此。愛動和喜變是民主共和制度的本性,正如停滯和昏睡是專制君主制度的定則一樣。 既然美國人每四年改換一次政府首腦,每兩年改選一批新的立法者,每一年改選一次地方官員,即把政治不斷地交給新手去做試驗,而不讓宗教沾政治的邊,那末,宗教在輿論常變和眾說紛紜之中能夠依靠什麼呢?它在黨派的鬥爭之中到哪裡去找它應當享有的尊重呢?它在周圍的一切都處於毀滅狀態之下能夠永垂不朽嗎?持和頌揚宗教,並將觸及人們的靈魂深處,找到靈魂所受的創傷。持和頌揚宗教,並將觸及人們的靈魂深處,找到靈魂所受的創傷。 永遠不會放棄宗教情感的人民群眾,沒有人使這種情感與已建立的信仰脫離。向往來世的本能願望,可以毫不費力地指引人民群眾到教會去接受洗禮,把他們的心扉敞開來接受信仰的誡告和安慰。 這樣的描述為什麼不能適用於我們呢?我在我們法國,看到有些人不再信奉基督教,但也沒有皈依其他宗教。 我也看到另一些人徘徊在疑惑之中,有的已經宣稱不再信教。 更有甚者,我還看到一些基督徒雖然仍在信教,但不敢宣稱自己信教。 最後,在這些溫和的教友和激烈的反對者中間,我還發現有少數的信徒準備衝破一切障礙,甘冒一切危險,去保衛自己的信仰。這些人竟不顧輿論,以暴力去對付人的弱點。他們在這種衝動的驅使之下,甚至忘乎所以,不知在何處停步。 但是,由於他們知道在他們的祖國人們用來取得獨立的第一個方法就是攻擊宗教,所以他們又害怕他們的同時代人鬧事,並懷著恐怖的心情排斥他們的同時代人所追求的自由。他們把不信宗教看成一件新事,所以凡是新的東西,他都一律仇視。他們同他們的時代和他們的國家處於作戰狀態,把當時人們提出的每一個見解,都視為信仰的死敵。 這不應當是人們今天在宗教方面所處的自然狀態。 因此,在我們中間有一個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在阻止人創傷。 永遠不會放棄宗教情感的人民群眾,沒有人使這種情感與已建立的信仰脫離。向往來世的本能願望,可以毫不費力地指引人民群眾到教會去接受洗禮,把他們的心扉敞開來接受信仰的誡告和安慰。 這樣的描述為什麼不能適用於我們呢?我在我們法國,看到有些人不再信奉基督教,但也沒有皈依其他宗教。 我也看到另一些人徘徊在疑惑之中,有的已經宣稱不再信教。 更有甚者,我還看到一些基督徒雖然仍在信教,但不敢宣稱自己信教。 最後,在這些溫和的教友和激烈的反對者中間,我還發現有少數的信徒準備衝破一切障礙,甘冒一切危險,去保衛自己的信仰。這些人竟不顧輿論,以暴力去對付人的弱點。他們在這種衝動的驅使之下,甚至忘乎所以,不知在何處停步。 但是,由於他們知道在他們的祖國人們用來取得獨立的第一個方法就是攻擊宗教,所以他們又害怕他們的同時代人鬧事,並懷著恐怖的心情排斥他們的同時代人所追求的自由。他們把不信宗教看成一件新事,所以凡是新的東西,他都一律仇視。他們同他們的時代和他們的國家處於作戰狀態,把當時人們提出的每一個見解,都視為信仰的死敵。 這不應當是人們今天在宗教方面所處的自然狀態。 因此,在我們中間有一個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在阻止人永遠不會放棄宗教情感的人民群眾,沒有人使這種情感與已建立的信仰脫離。向往來世的本能願望,可以毫不費力地指引人民群眾到教會去接受洗禮,把他們的心扉敞開來接受信仰的誡告和安慰。 這樣的描述為什麼不能適用於我們呢?我在我們法國,看到有些人不再信奉基督教,但也沒有皈依其他宗教。 我也看到另一些人徘徊在疑惑之中,有的已經宣稱不再信教。 更有甚者,我還看到一些基督徒雖然仍在信教,但不敢宣稱自己信教。 最後,在這些溫和的教友和激烈的反對者中間,我還發現有少數的信徒準備衝破一切障礙,甘冒一切危險,去保衛自己的信仰。這些人竟不顧輿論,以暴力去對付人的弱點。他們在這種衝動的驅使之下,甚至忘乎所以,不知在何處停步。但是,由於他們知道在他們的祖國人們用來取得獨立的第一個方法就是攻擊宗教,所以他們又害怕他們的同時代人鬧事,並懷著恐怖的心情排斥他們的同時代人所追求的自由。他們把不信宗教看成一件新事,所以凡是新的東西,他都一律仇視。他們同他們的時代和他們的國家處於作戰狀態,把當時人們提出的每一個見解,都視為信仰的死敵。 這不應當是人們今天在宗教方面所處的自然狀態。 因此,在我們中間有一個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在阻止人們的精神按其天性發展,驅使它越過自己應當自動停止的界線。 我深信這個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就是政教的密切結合。 歐洲的不信教人士,主要是把基督徒當做政治敵人,而不是把他們當做宗教敵人加以攻擊的。他們之仇恨宗教信仰,多半是把它視為一個政黨的意見,而很少把它視為一種錯誤信仰。他們之排斥教士,主要是因為教士是政府的朋友,而不是因為教士是上帝的代表。 在歐洲,基督教曾准許人們把它與世間政權緊密結合起來。今天,與基督教結合的那些政權已經衰落,而基督教本身則好象被埋在那些政權的廢墟堆里。它還活著,但被死去的政權壓在底下;只要清除壓著它的瓦礫,它會立刻站起來。 我不知道怎樣做才能使歐洲的基督教恢復其青春的活力。只有上帝能夠做到這一點,但無論如何,也得有賴於人們相信它仍然保留的全部力量是有用的。 美國人的教育、習慣和實踐經驗是如何促進民主制度獲得成功的應當怎樣理解美國人的教育——人的理性在美國受到的培養不如在歐洲深刻——但沒有一個人仍處於無知狀態——為什麼——即使在半開化的西部各州,思想的傳播也很迅速——實踐經驗為什麼比書本知識對美國人更為有用我在本書的許多地方,已向讀者指出了美國人的教育和習慣對於維護他們的政治制度所起的作用。因此,我在這裡只想補充幾個新的事實。 美國至今只出現很少幾位著名作家,它沒有偉大的歷史學家,而且連一個詩人也沒有。它的居民用一種不大讚成的眼光,看待名符其實的真正文學。歐洲的一個三流城市每年出版的文學作品,也比美國二十四個州加起來要多。 美國人的思想缺乏一般觀念,他們根本不追求理論上的發現。政治本身和實業,也不引導他們去進行此種研究。在美國,不斷制定新的法律,但還沒有出現過一個探討法律的一般原理的大學者。 美國人有他們的法律顧問和評論家,但沒有政治家。在政治方面,他們向世界提供的,主要是範例,而不是教訓。 對於技術,也可以作如是觀。 在美國,對歐洲的發明創造利用得很好,並在加以完善以後,使其令人讚嘆地適用於本國的需要。美國有實業家,但他們沒有受到科學的訓練。美國有優秀的工人,但發明家不多。富爾頓在為外國人服務多年之後,才得以將自己的天才貢獻於祖國。 凡欲考察英裔美國人的智力水平的人,都應當從兩個不同方面去研究這個問題。如果你考察的全是學者,你會為美國學者之少而感到吃驚;如果你在調查時將無知的人包括進去,你又會覺得美國人的知識水平在世界上是最高的。 我在本書的另一處已經說過,全體美國人民的知識水平處於最高者和最低者之間。 在新英格蘭,每個公民都受過初等教育,而且在這種教育中他們還學到了宗教方面的若干知識和論據。他們了解本國的歷史,知道本國憲法的要點。在康乃狄克州和馬薩諸塞州,很難碰上一個對這些事情不甚了了的人;對這些事情一無所知的人,簡直可以說是怪物。 當我拿希臘和羅馬的共和制度同美國的共和制度進行比較,拿前者的手抄本珍貴圖書和無知群眾同後者的無數報刊和有知識人士進行比較,隨後再回顧我們為了古為今用和根據兩千年前的經驗來推斷我們今後的未來而仍在進行的一切努力時,我真想把我的書全部燒掉,以便只用全新的觀點來考察如此全新的社會情況。 但是,不要把我關於新英格蘭所述的一切,一股腦兒地推及整個聯邦。越往西或越往南,人民的知識水平越低。在瀕臨墨西哥灣的各州,也象我們歐洲一樣,有些人連初等教育也沒有受過。但是,你要想在美國發現一個全是無知人居住的地區,那是枉然。其理很簡單:歐洲各國是從愚昧和野蠻狀態走出來,朝向文明和開化前進的。但各國的進步是不平衡的:有的在這個征途上走得快一些,有的在途中耽誤了一些時間,還有的在途中停下來睡起大覺。 美國的情況就不是這樣。 英裔美國人本來都已經開化,來到新大陸後又繼續繁衍子孫。他們不用從頭學起,只要不忘記原來的東西就可以了。 但是,這些美國人的子孫,後來又年年遷往內地的荒野定居;而隨著他們的定居,也把原有的知識帶來,並且繼續尊重知識。教育使他們知道了知識的功用,並能使他們把這些知識傳給後代。因此,美國的社會沒有搖籃時期,它在建立時就已經是成年。 美國人從來不使用農民一詞。他們之不用這個詞,是因為他們不了解這個詞的含義。在他們的印象中,不知什麼是初民時期的無知、田野的單調和鄉村的粗野。他們對文明早期階級的那些德行、惡習、鄙俗和粗獷,一概不知。 在聯邦的邊遠地區,或在人口稠密地區與荒野的接壤地帶,有一些大膽的冒險家在那裡落戶。他們為了不在家鄉挨餓受窮,而不怕艱險,深入到美國的荒僻地區,在那裡建立新的家園。拓荒者一到可供安身之處,便立刻伐倒樹木,在樹蔭下蓋起木房。再沒有比這些孤零零的住所,更使人感到淒涼的了。旅行者在夜幕降臨的時刻走向這種住房時,遙見燈火閃閃發光;而走進屋子裡以後,則見爐火通紅;在夜裡,一有風吹來,就可以聽到用樹葉覆蓋的屋頂,在大森林裡搖來晃去作響。誰會不以為這座可憐的小屋是粗鄙無知的人的棲身處呢?然而,拓荒者的精神面貌與其棲身之處之間,卻毫無共同之點。他周圍的一切雖然原始和粗野,但他本人,卻可以說是十九世紀的勞動和經驗的體現。他穿著城市的衣服,說著城市的語言;他知道過去,憧憬未來,正視現實。他本是一位很文明的人,過了一段時間,他就適應了森林裡的生活。他在進入新大陸的荒原時,只隨身帶來一部聖經、一把斧頭和一些報紙。思想在這些荒原里傳播的極其神速,是難以用筆墨形容的。 我不相信,在法國的最開化和人口最多的地區,能有這樣規模巨大的知識傳播活動。 沒有疑問,美國的國民教育對維護民主制度是有大幫助的。而且我相信,在啟迪人智的教育和匡正人心的教育不相分離的地方,情況更會如此。 但是,我不想誇大這個優點,而且我也遠遠不象大多數歐洲人那樣,以為只要教會人們讀書寫字,人們就可立刻成為公民。 真正的知識,主要來自經驗。假如美國人不是逐漸地習慣於自己治理自己,他們學到的書本知識今天也不會為他們的成功提供太大的幫助。 我同美國人在一起生活過很長時期,我無法表達我是多麼欽佩他們經驗豐富和常識廣泛。 切不要讓美國人談論歐洲,他們一談起歐洲,總是表示非常自負,而且還很看不起歐洲。這時,他們也不過發表一通在所有的國家只能唬住無知人的籠籠統統的泛泛之論。但是,當你把話題轉到他們的國家時,你會看到籠罩著他們理智的烏雲立即消散:他們的語言和思想變得清晰和準確了。他們將告訴你,他們的權利都有什麼,他們應當怎樣去行使這些權利。他們也知道按照哪些慣例在政界活動。你會看到,他們對行政制度十分熟悉,而且很懂得法律的機制。美國的居民不從書本去汲取實際知識和實證思想。書本知識只能培養他們接受實際知識和實證思想的能力,但不能向他們直接提供這些東西。 美國人是通過參加立法活動而學會法律,通過參加管理工作而掌握政府的組織形式的。社會的主要工作,每天都是在他們的監視之下,甚至可以說是通過他們的手來完成的。 在美國,對人們所進行的一切教育,都以政治為目的;在歐洲,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養人們處理私人生活的能力。公民參加公務活動,很少需要事先學習。 一瞥美國和歐洲這兩種社會,這方面的不同立即出現在你的眼前。 在歐洲,我們經常把私人生活的一些觀點和習慣帶到公共生活中去,所以當我們一下子從家庭的生活圈子裡走出而管理國家時,我們就往往象在家裡同朋友談話那樣去討論國家大事。 美國人就與此相反,他們差不多總是把公共生活的習慣帶回到私人生活中去。在他們那裡,陪審制度的思想,在學生的遊戲當中就有所反映;而代議制的方法,甚至被用去組織宴會。 法制比自然環境更有助於美國維護民主共和制度,而民情比法制的貢獻更大美洲的所有人民都有民主的社會情況——但民主制度只得到英裔美國人的支持——南美的西班人雖與英裔美國人同樣得益於自然環境,但未能維護民主共和制度——仿效美國憲法制憲的墨西哥也是如此——西部的英裔美國人維護這種制度比東部的英裔美國人困難——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我已經說過,美國之能維護民主制度,應歸功於地理環境、法制和民情。 大部分歐洲人只知道這個因素中的第一個,並賦予它以它實際上沒有的重大作用。 不錯,英裔美國人把身分平等帶到了新大陸。他們當中既沒有平民,又沒有貴族。門第的偏見和行業的偏見,均不為人所有。這樣,由於社會情況是民主的,民主制度也就不難獲得了勝利。 但是,這個情況並非美國所特有。幾乎所有的美洲殖民地,都是由一些彼此平等的人或遷來後變得平等的人建立的。 歐洲人在新大陸的任何部分,都未能建立起貴族政體。 但是,民主制度卻只在美國得到發展。 美利堅合眾國沒有需要對抗的敵人。它象大洋中的一個孤島,屹立於北美的廣野。 但是,大自然也同樣使西班牙人屹立於南美,而這種與外界隔離的狀態,並沒有防止西班牙人建立常備軍。他們在沒有外敵的時候,總是彼此交戰。只有英裔美國人建立的民主制度,是迄今為止能夠以和平方法自立的民主制度。 美國的領土,為人類的活動展現出一片無邊無際的園地,向實業和勞動提供了用之不竭的資源。在這裡,發財致富的欲望代替了爭權奪利的野心,而社會的繁榮則撲滅了派系鬥爭的烈火。 但是,在地球上的哪一部分能夠找到比南美的平原更肥沃的平原,比南美的河流更大的河流,比南美的資源更待開發和更取之不竭的資源呢?可是,南美卻未能建立起民主制度。如果說在地球上占有一塊土地,而且只要隨意向無人居住的地區擴大,就足以使人民幸福的話,那末,南美的西班牙人就不該埋怨自己的命運不濟了。儘管他們沒有享受到美國居民那樣的幸福,但至少也要使歐洲人感到羨慕。然而,世界上卻沒有一個國家再比南美諸國更悲慘的了。 可見,自然環境不僅未能給南美帶來北美那樣的結果,而且使南美在某些方面還不如自然環境差的歐洲了。 因此,自然環境對一個國家的命運所起的作用,並不象人們想像的那樣巨大。 我在新英格蘭看到一些人,準備離開他們本可以安居樂業的故土,而到荒地里去創造幸福。離新英格蘭不遠,我見到加拿大的法國移民,他們寧願密密地擠在一個無法再擠的狹小地區,而不肯到近在咫尺的荒地去開發。由美國遷來的移民用不長時間的勞動收入,就在荒地里購進大片的地產;而加拿大的法國移民,卻甘願以比在法國還要高的價格去購買人口稠密地區的土地。 可見,大自然雖然也同樣把新大陸的荒地賜給了這些歐洲人,但他們卻始終不會好好利用這個禮物。 我認為,美洲其他國家的繁榮致富的自然條件,與英裔美國人的完全相同,但它們的法制和民情不如英裔美國人的。 這些國家現在都很貧困。因此,英裔美國人的法制和民情是使他們強大起來的特殊原因和決定性因素,而這個原因或因素也正是我要研究的對象。 我的意思不是說美國的法制已經十全十美,我也決不認為美國的法制可以應用於一切民主國家。在我看來,在美國現行的法律中,有些法律對美國本身也是有危險的。但是,不可否認,總的說來,美國的立法是極其適應它所治理的人民的天才和國家的性質的。 因此,美國的法制是良好的,而美國民主政府所取得的成就,也有很大一部分應歸功於法制,但我不認為美國的法制是美國獲得成功的最主要原因。雖然我認為美國的法制對美國人的社會幸福的影響大於自然環境;但另一方面,我又有理由確信,美國法制的這種影響小於民情。 全聯邦性的法律當然是美國立法的最重要部分。 墨西哥所處的地理位置,其有利性不亞於美國,而且墨西哥還採用了與美國相同的法律,但墨西哥沒有促使自己建立民主政府的民情。 因此,除了自然環境和法制的原因之外,還有一個原因使民主制度得以在美國建立。 但是,對這個原因還須進一步加以證明。居住在聯邦境內的人,幾乎都是同一種族的後裔。他們說著同樣的語言,以同樣的儀式禮拜上帝,受著同樣的物質條件的影響,服從於同樣的法律。 那麼,我們所要考察的他們之間的差異又是從何而來的呢? 為什麼在聯邦東部,共和政府的管理顯得強而有力、有條不紊和穩健成熟呢?又是一些什麼原因使政府的一切活動具有了明智性和持久性呢? 與此相反,為什麼在西部,社會的管理工作就顯得有些紊亂呢? 為什麼在西部,各行各業的活動表現得有點混亂和頭腦發熱,而且幾乎可以說有點發狂,以致不考慮長遠的未來呢? 我不再拿英裔美國人與外國作比較,而要在他們之間互相對比,並考察他們為什麼未能一致。在這裡,取自自然環境的論據和取自法制差別的論據,對我都沒有用處。我要另找原因。這個原因,除非到民情中去尋找,又能到什麼地方去找到呢? 英裔美國人長期實行民主管理制度的經驗和習慣,以及最有利於維護這種制度的思想,都是在東部取得或形成的。在這裡,民主制度逐漸深入到人們的習俗、思想和生活方式,並反映在社會生活的一切細節和法制方面。也是在東部,人民的書本教育和實際訓練最為完善,宗教最富有自由色彩。這些習慣、思想和習俗的總體,如果不是我所說的民情,又是什麼呢?西部就不同了,這些長處至今尚有一部分未在那裡出現。 西部各州的美國人,大部分出生於森林地區,他們把粗野生活的思想和習慣摻進了他們父兄的文明。他們的激情比較暴烈,他們的宗教道德比較薄弱,他們的思想不夠堅定。在那裡,誰也不管誰,誰也管不了誰,因為他們彼此才剛剛認識。 因此,西部的居民在某些方面還象處於搖籃時期的民族,沒有經驗和習慣於粗野。在東部,社會是由舊社會的人組成的,但他們是剛剛湊在一起。 因此,只有美國人特有的民情,才是使全體美國人能夠維護民主制度的獨特因素。英裔美國人在各州建立的民主制度之所以在細節和發展程度上有所不同,也正是這個因素所使然。 因此,一個國家的地理位置對民主制度的壽命的影響,在歐洲被人誇大了。另外,他們對法制的重要性也評價得過高,而對民情的重要性又評價得過低。毫無疑問,這三大原因都對調整和指導美國的民主制度有所貢獻。但是,應當按貢獻對它們分級。依我看,自然環境不如法制,而法制又不如民情。 我確信,最佳的地理位置和最好的法制,沒有民情的支持也不能維護一個政體;但民情卻能減緩最不利的地理環境和最壞的法制的影響。民情的這種重要性,是研究和經驗不斷提醒我們注意的一項普遍真理。我覺得應當把它視為我的觀察的焦點,我也把它看做我的全部想法的終點。 最後,我對這個問題只想補充如下一點:如果說我在本書的敘述中,還未能使讀者理解我所指出的美國人的實踐經驗、習慣和見解,總而言之,即他們的民情在維護他們的法制上所起的重要作用,那末,我就沒達到我在寫作本書時為自己規定的主要目的。 法制和民情在別處能否比在美國更足以維護民主制度如果英裔美國人返回歐洲,他們將不得不修改他們的法律——應當區分開一般的民主制度與美國的民主制度——可以設想出好於或至少不同於美國的民主所提供的法制的民主法制——美國的例子只能證明在法制和民情的幫助下有希望建立民主制度我已經說過,美國民主制度的成功,有賴於它的法制本身和民情之處多於其自然環境。 但是,由此可以認為同樣的這些因素放在別處也能發生同樣的作用嗎?既然自然環境代替不了法制和民情,那麼法制和民情能不能代替自然環境呢? 對美國民主的結構發生制約作用的三大原因(自然原因、法制原因、精神原因),是托克維爾政治社會學的構成因素,其中的精神因素占主要地位。 ——法文版編者不難設想,我們沒有證據對此做肯定的回答。不錯,在新大陸,除了英裔美國人外還有其他民族,而且這些民族也具有同英裔美國人一樣的物質條件,所以我可以對兩者進行比較。 但是,除美國人之外,世界上並沒有本身不具備英裔美國人那樣的優越自然條件,但卻實行他們那樣的法制和擁有他們那樣的民情的國家。 因此,我沒有用來同美國進行比較的對象,而只能隨便談幾點看法。 首先,我認為必須把美國的民主制度與一般的民主制度嚴格地區分開來。 環顧一下歐洲的現況,看一看歐洲的一些大國、人口眾多的城市、龐大的軍隊、複雜的政局,我不相信英裔美國人帶著他們現在的思想、宗教和民情遷回到歐洲,在不大大改變他們的法制的條件下能夠生存下去。 但是,可以設想一個民主國家不按美國那樣的方式來建立。 那麼,能不能設想一個政府按照多數的真正意願來建立,但這個多數為了國家的秩序和安定,可以違反自己的要求平等的本性,同意將行政權的一切權限授予一個家族或一個個人呢?是否可以設想有一個民主社會,其國家權力比美國更為集中,其人民對國家工作的影響雖然不全是直接的和不全是不可抗拒的,但擁有一定權利的每個公民都可以依靠這些權利參加國家的管理呢? 在英裔美國人那裡看到的一切,使我確信:如果將以上設想的民主制度審慎地移植於一個社會,而它在這個社會裡又能逐漸地滲入到人民的習慣,逐漸地深入到人民的思想,那末,在美國以外的其他地方,也能建立起這種民主制度。 假如美國的法制真是人們可以設計出來的唯一的民主法制,是人們可能遇到的最完善的法制,那我對此只能做如下的結論:美國的法制的成功,除了證明一般的民主法制可在自然條件較差的國家獲得成功以外,什麼也不證明。 但是,假如我認為美國的法制在許多方面尚有缺欠,而且我也不難想像出其他一些良好的法制,那末,美國特有的自然環境也不能使我們得出結論說:民主制度不能在自然環境不夠有利,而法制卻是很好的國家獲得成功。 假如人們生活在美國時的表現與他們生活在其他地方時的表現不同,人們的社會地位使他們在美國形成的習慣和觀點不同於他們以同樣的社會地位在歐洲形成的習慣和觀點,那末,民主制度在美國所產生的一切也不能同它在其他國家所產生的一切一模一樣。 假如美國人的愛好也同其他民主國家的人民一樣,而這些國家的立法者又能夠依靠國家的自然條件和環境的優點把他們的愛好約束在正當的範圍之內,那末,美國的一些首先應當歸功於純自然原因的繁榮,對於希望以美國為榜樣但沒有美國的自然條件優勢的國家,並非沒有借鑑作用。 但是,這些假設還沒有一個被事實所驗證。 我在美國見到人們表現的激情,也同我們在歐洲見到的激情一樣:其中有一些來自人心的天性本身,而另一些則來自社會的民主制度。 比如,我在美國見到人心有焦急的情緒,這是在人們的身分都接近平等,人人都有同樣的機會進取時,人們都會產生的自然感情。我還見到以許許多多不同形式表現出來的民主忌妒感。我曾經說過,美國人在處理工作的過程,經常有自以為是和不懂裝懂的表現。而且,我曾由此總結說,在美國也象在法國一樣,人們同樣有失敗的遭遇和痛苦的經歷。 但是,當我仔細研究美國的社會制度時,很快就發現,美國人曾付出巨大而可貴的努力,去克服人心的這種缺點和糾正民主的天然缺陷。 在我看來,美國的各種各樣地方性法律,就是把公民的永久無法滿足的野心限制在一個狹小的範圍內,使同樣的一些可能破壞國家的民主激情轉化為對地方造福的激情。我認為,美國的立法者在以權利觀反對忌妒感上,在以宗教道德的固定不變對抗政界的經常變動上,在以人們的經驗彌補他們的理論無知上,在以人們處事的熟練習慣抵消欲望的急切上,並不是沒有取得成功。 因此,美國人並不是依靠國家的自然環境的優勢而戰勝來自他們的制度和政治法的危險的。對於一切民主國家所共有的弊端,他們採用了迄今只有他們才擬出的補救辦法。儘管他們是第一個採用這種辦法的,但他們卻成功了。 美國的民情和法制,並非只對民主國家適用;而且,美國人已經證明,不要放棄以法制和民情來調整民主制度的希望。 假如其他國家在借用美國人的這個普遍而有益的思想時,並不想照搬美國人實際應用這個思想的獨特方法,而是試圖根據上帝為我們這個時代的人規定的社會情況採取自己的辦法,以避免威脅著它們的專制和無政府狀態,那末,我們有什麼理由認為它們的努力一定要失敗呢?在基督教世界組織和建立民主制度,是我們時代的重大政治問題。毫無疑問,美國人並沒有解決這個問題,但他們為試圖解決這個問題的人提供了經驗。 已經發生的事情對歐洲的重要性讀者不難發現,我為什麼要用這樣多時間專門討論上面的問題。我提出的這個問題,不僅與美國有關,而且與全世界有關,不僅涉及一個國家,而且涉及整個人類。 假如那些具有民主的社會情況的國家只能在地處荒涼地區的時候才能保持自由,那末,我們對人類的未來命運只好絕望了,因為人類正在迅速地走向民主,而荒涼地區也快要住滿了人。假如法制和民情確實不足以維護民主制度,那末,除了個人的專制以外,還有什麼其他的制度可供各國選擇呢? 我知道今天還有許多心地善良的人未被這樣的未來嚇倒,但他們厭煩自由,喜歡躲開自由的風暴而平安。 然而,這些人對於他們所駛向的避風港並不熟悉。他們囿於已往的成見,按絕對權威的過去表現去評價絕對權威,而不按它在今日可能顯出的表現去評價它。 假如絕對權威在歐洲的民主國家重新樹立起來,我不懷疑它會採取一種新的形式,呈現出一些我們的祖先所不知道的特點。 在歐洲,以往有一段時間,法律的規定和人民的同意,曾使國王們擁有過幾乎無限的權力,但那些國王幾乎沒有加以利用。 我不準備談那些可以阻止國王濫用權力的權力,比如,貴族的特權、最高法院的強制執行權、行會的權利、地方的優惠權等。這些權力一方面減緩了當局的壓力,另一方面又使人民保持了反抗的精神。這些政治制度雖然往往妨礙個別人或個別集體的自由,但能使人們的心中保持對自由的愛好,而這種愛好對於自由的行使是十分有用的。除了這些政治制度之外,社會輿論和民情還在王權的周圍築起一道不那樣惹人注意但作用很大的高牆。 宗教、臣民的忠心、君主的仁慈、榮譽感、家庭情感、地方的本位主義、習慣和輿論,都在限制著王權,把國王的權威局限在一個隱而不現的圈子裡。 當時,國家的制度是專制的,但民情是自由的。君主雖然有權,但他無法全部行使,而且也不想全部行使。 以前防止暴政的樊籬,而今安在呢?宗教正在喪失其對人們心靈的控制作用,區別善惡的標準完全被顛倒過來,一切從道德世界看來都變得不可信和不可靠了,君民均任意行事,誰也說不清專制的自然極限和放縱的界限在哪裡。 連綿不斷的革命,永遠驅散了人們對國家元首的尊重感。釋去受公眾尊敬的負擔的君主,從此以後也可以肆無忌憚地濫用其權力。 當國王看到臣民的心傾向他的時候,他寬宏大量,因為他感到自己是強大的;他在愛惜臣民對他的忠心,因為這種忠心是王位的支柱。這時,君民之間的感情交融,就象人們在家裡那樣親密無間。臣民可能發發牢騷,而他們在發現君主因此而不快時,又會感到後悔。這時,君主將象父親懲罰子女那樣,只用輕輕的手拍打一下臣民而已。 然而,一旦王權的威信在革命的紛亂中喪失淨盡,或相繼登上王位的國王一代不如一代,使人民感到他的權力減弱和行為殘暴時,誰也不再把君主視為國父,人人都把他看做是一個頭子。如果他軟弱,人們就輕視他;如果他強大,人們便憎恨他。他本身充滿著怒氣和恐懼,他在國內形同外人,他把臣民視為被征服的敵人。 當同一國家裡的各省或城市變成一些不同的小國時,它們就都擁有了各自的特殊意志。這種意志是與原先的服從一個中央的共通意志完全相反的。但是,如果先讓同一帝國所屬的各個部分喪失各自的獨立、習慣、成見、甚至主權和名稱,然後再讓它們習慣於服從同一法律,那末,現在把它們合起來加以統治,並不比原先分別統治時困難。 在貴族享用其權力的時期,甚至在他們喪失其權力以後的很長一段時期,貴族制度的聲譽都會給予個人的抵抗行動以莫大的力量。 因此,有些人儘管那時已經沒有權力,但仍能保持他們的高尚人格,敢於單槍匹馬地抵抗國家權力的壓力。 但在今天,當所有的階級都接近混為一體,出眾的個人逐漸消失在群眾之中,從而容易默默無聞的時候;當君主制度的聲譽已經幾乎掃地而又沒有德行來補救,沒有任何東西促使人們上進的時候,誰能說清強者的要求和弱者的服從將在何處止步呢?只要家庭情感活著一天,反對暴政的人就不會孤立無援,他的周圍有他的追隨者、世交和近親。即使沒有這種支持,他也會感到他的祖先在督促他前進,他的後代將接替他的事業。 但是,當祖傳的家業日益分散,種族的差別不多年就要消失的時候,到哪裡去找家庭情感呢?在一個已經完全改變面貌或正在不斷改變面貌的國家,如果它的一切暴政行動都有先例可援,它的一切罪行都是例行公事,現存的古老事物的滅亡沒有人惋惜,凡能想像出來的新鮮事物人們都敢去做,那末,它的習慣法還有什麼力量呢?如此屢遭踐踏的民情又能提供什麼抵抗力呢?當沒有很多人由一條共同紐帶聯繫在一起時,當沒有一個人、一個家庭、一個團體、一個階級、一個自由結社可以代表和鼓動輿論時,這個輿論又能有什麼用呢?當每個公民都同樣無能,同樣貧窮,同樣孤立無援,而且只能以個人的軟弱去對抗政府的有組織的暴力時,輿論又能有什麼用呢?至於我們國家在某些方面是否會出現類似局面,這不是我們這一代人所能預見到的。也許應當追溯古代的史實,回顧可怕的羅馬暴政時代。在那個時代,社會風氣頹廢,傳統中斷,習慣腐敗,意志動搖,自由為法律破壞而無容身之地,公民不受保護和不能自保,人性被人玩弄,君主不再開恩而強迫臣民逆來順受。 在我看來,那些希望復興亨利四世或路易十四的君主政體的人,神智已經不清到了極點。至於我,當我看到許多歐洲國家的現況和預見其他國家將要達到的狀況時,我就情不自禁相信它們很快就會做出抉擇:不是走向民主的自由,就是走向專制者的暴政。 難道這不值得人們深思嗎?假如人們將來不是全部自由就是全都被奴役,不是全都權利平等就是權利全都被剝奪;假如面對這項抉擇的社會統治者不是逐漸將群眾提高到他們的水平就是讓公民降到人的水平之下,那末,只要戰勝疑慮,堅定信心,教育每個人自願做出巨大的犧牲,不就足夠了嗎?因此,難道不應當認為逐漸發展民主的政治制度和民情,不僅是使我們自由的最好手段而且是唯一手段嗎?其次,如果不喜歡民主的政府,又怎麼能把它作為醫治社會目前的弊病的最適合和最良好的藥劑而加以利用呢?讓人民參加政府的管理工作很難,而讓他們積累管理的經驗和產生管好國家的意識更難。 我承認,民主的意向是常變的,它的執行者還不精幹,它的法制還不完備。但是,如果在民主的統治和獨夫的壓迫之間確實很快就將沒有任何中間道路可走,難道我們與其自暴自棄地屈從於後者,而不如傾向於前者嗎?而且,假如我們最後必然變得完全平等,那末,讓自由把我們拉平不是比讓一個暴君把我們拉平更好嗎?如果讀過我的這本書之後,斷定我寫此書的意圖,是讓已經具有民主的社會情況的國家全都仿效英裔美國人的法制和民情,那他就大錯而特錯了。這樣的讀者只注意到我的思想的外表,而沒有認識我的思想的實質。我的目的,是想以美國為例來說明:法制,尤其是民情,能使一個民主國家保持自由。但我決不認為,我們應當照抄美國提供的一切,照搬美國為達到它所追求的目的而使用的手段,因為我不是不知道,一個國家的自然環境和以往經歷,也對它的政治制度發生某種影響;而且,如果自由要以同樣的一些特點出現於世界各地,我還覺得那是人類的一大不幸。 但我認為,如果我們不逐漸採用並最後建立民主制度,不向全體公民灌輸那些使他們首先懂得自由和隨後享用自由的思想和感情,那末,不論是有產者還是貴族,不論是窮人還是富人,誰都不能獨立自主,而暴政則將統治所有的人。我還可以預見,如果我們不及時建立絕大多數人的和平統治,我們遲早要陷於獨夫的無限淫威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