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國的民主 · 第六章 美國社會從民主政府獲得的真正好處

托克維爾 《論美國的民主》
在進入本章的正文之前,我認為應當請讀者回想一下我在前面已經多次講過的看法。 美國的政治結構,在我看來只是民主國家可以採取的政府形式之一,而我並不認為它是民主國家應當建立的唯一的和最好的形式。 因此,在說明美國人可從民主政府獲得什麼利益時,我決不斷言、也不認為類似的利益只能依靠同樣的一些法律來獲得。 美國民主治下法制的總趨勢及其享用者的本能民主的缺點馬上可以察覺——而其優點只有經過長期觀察才能發現——美國的民主往往不夠成熟,但法制的總趨勢是向善的——在美國民主制度下,公務人員沒有與大多數人不同的長遠利益——由此產生的結果民主政府的缺點和弱點可以不難察覺,並為一些明顯的事實所證明,但它的良好影響只能以不夠明顯的形式,甚至可以說是以隱秘的形式表現出來。民主政府的毛病馬上即可被人看到,但其優點只有經過長期觀察才能發現。 美國的民主法制,經常是殘缺不全的。美國的法律有時侵犯既得權益,或由此而認可侵權的危險行為。即使說美國的法律都是好的,但法律的改變頻仍畢竟是一大缺點。所有這一切,都是一眼就可以看到的事實。 那麼,美國的共和制度怎麼又能繼續存在和繁榮呢? 在研究法律時,應當把法律所要達到的目的與為達到此目的而採取的手段仔細區分開來,把法律的絕對善與其相對善仔細區分開來。 現在,假定立法的目的在於優待少數人的利益而犧牲多數人的利益,並定出了既最省時又最省力的達到目的的手段。 這樣,法律雖然定得很細緻,但其目的並不好;而且,它的效力越大,其危險性也越大。 民主的法制一般趨向於照顧大多數人的利益,因為它來自公民之中的多數。公民之中的多數雖然可能犯錯誤,但它沒有與自己對立的利益。 貴族的法制與此相反,它趨向於使少數人壟斷財富和權力,因為貴族生來總是少數。 因此,一般可以認為民主立法的目的比貴族立法的目的更有利於人類。 但是,民主立法的好處也就止於此。 貴族制度精於立法科學,而民主制度則不善此道。貴族制度有自我控制的能力,不會被一時的衝動所驅使。它有長遠的計劃,並善於在有利的時機使其實現。貴族制度辦事考究,懂得如何把法律的合力同時會聚於一點。 民主制度就不能如此,它的法制幾乎總是不夠完善或不合時宜。 因此,民主制度的手段不如貴族制度的完備;民主制度在行動時往往不講究手段,甚至違背自己,但它的目的卻比較有益於人民。 如果想像有一個社會,它的自然條件和政治體制容許不良的法律可以暫時通行,並在這種法律的總趨勢結束的時候社會還能依然存在,而它的民主政府儘管還有許多缺點,但它仍然是最能使社會繁榮的政府。 這正是出現於美國的情景。我再把我在前面說過的話重複一遍:美國人的巨大優點,在於他們允許犯錯誤,而事後又能糾正錯誤。 我認為,對於公務人員的甄選,一般說來也是如此。 不難發現,美國的民主常在選擇受託執政的人員方面犯錯誤;但要解釋在被選錯的人執政期間美國為什麼會照樣繁榮,那就不容易了。 首先,你可以看到,在一個民主國家,雖然它的統治者不夠忠誠或不怎麼能幹,但其被治者卻很聰明和很認真。 在民主國家,不斷關心自己的事業和重視自己的權利的人民,可防止他們的代表偏離他們根據自己的利益為代表規定的總路線。 其次,你還可以看到,如果民主國家的行政官員比其他國家的易於濫用權力,則人民一般不會讓他們長期留任。 但是,還有一個比這個理由更有普遍性和說服力的理由。 毫無疑問,統治者有德有才,對於國家的富強來說是十分重要的;但統治者沒有同被治者大眾的利益相反的利益,或許更為重要,因為他們有了這種利益以後,德便幾乎不發生作用,而才也將被用於幹壞事。 我認為,統治者沒有同被治者大眾的利益相反或不同的利益是十分重要的;但我決不認為,統治者具有同全體被治者的利益一致的利益也很重要,因為我還不知道哪裡有過這樣的利益。 迄今為止,還未見過對社會各階級都一視同仁地促進它們興旺和繁榮的政體。在一個國家裡,有幾個社會階級就象有幾個不同的國家,而且經驗也已證明,把其他階級的命運完全交給一個階級去掌管,其危險並不亞於讓國家中的一個民族充當另些民族的仲裁者。當只由富人統治國家時,窮人的利益總要受到損害;而在窮人立法時,富人的利益便要遭到嚴重的危險。那麼,民主的好處究竟是什麼呢?民主的真正好處,並非象人們所說是促進所有階級的興盛,而只是對最大多數人的福利服務。 在美國,負責領導國家事務的人,在才德兩方面都不如貴族國家的執政者,但他們的利益卻是與大多數同胞的利益相同和一致的。因此,他們可能常常不忠於職守和犯重大錯誤,但他們決不能把敵視這個大多數的方針貫徹下去,他們也無法使政府具有獨斷獨行和令人生畏的形象。 而且,在民主制度下,一個行政首長的不良政績不過是孤立現象,只能在其暫短的任期內發生影響。腐化和無能,決非來自可以把人們經常聯合在一起的共同利益。 一個腐化或無能的行政官員,不能只靠另一個行政官員也象他一樣無能和腐化而彼此勾結,並聯合起來使腐化和無能在他們的後代繁衍。相反,一個行政官員的野心和陰謀,還會促使他去揭露另一個行政官員。在民主制度下,行政官員的劣跡,一般說來完全是屬於他們個人的。 但是,在貴族國家的政府中,官員就受他們的階級利益支配了。他們的階級利益只是有時與多數人的利益一致,而在大多數情況下,則是與多數人的利益相反的。這個階級利益,在官員之間形成一條共同而耐久的紐帶,促使他們把力量聯合和結合起來,以奔向總是不讓絕大多數人幸福的目標。 它不僅使統治者彼此勾結起來,而且還把統治者與很大一部分被治者聯合起來,因為很多沒有擔當任何公職的公民也屬於貴族。 因此,貴族政體的行政官員既受到社會的堅定支持,又得到政府的堅定支持。 使行政官員的利益與他們的一部分同代人的利益結合起來,進而與他們的子孫的利益統一起來,甚至服從於子孫的利益,就是貴族政體的共同目的。在貴族政體下,行政官員的工作既是為了現在,又是為了未來。因此,貴族政體的行政官員,同時被自己的激情和被治者的激情,而且我幾乎可以說被他們後代的激情,驅向同一目標。 這種現象有什麼值得驚奇的呢?因此,人們經常看到,在貴族政體下,階級屬性總是指引行政官員免於腐化,讓他們不知不覺地使社會逐漸符合他們的習慣,並為把這個社會傳給他們的後代做好準備。 我不知道過去有哪個國家的貴族政體曾象英國的貴族政體那樣自由,那樣對政府不斷提供如此高尚和如此賢明的人才。 但是,也不難看到,英國的立法常為富人的福利而犧牲窮人的福利,使大多數權力為少數幾個人所專有。結果,今天的英國集極富與極窮於一身,其窮人的悲慘處境與其國力和榮譽形成鮮明的對照。 在美國,公務人員沒有使自己居於優勢的階級利益,儘管統治者常是一些無能之輩,有時甚至是一些可鄙之徒,但政府的日常工作仍然是有利於人民的。 因此,在民主制度中,有一種隱秘的趨勢在不斷引導人們於糾正錯誤與缺點之中走向普遍繁榮;而在貴族制度中,則有時存在一種潛藏的傾向在勾引官員們濫用他們的才德去為同胞製造苦難。可見,在貴族政府中,官員做了壞事可能出於無心;而在民主政府中,公務人員做了好事可能並非有意。 美國的公共精神本能的愛國心——理智的愛國主義——兩者的不同特點——為什麼各國在前者消失時要全力以赴地去培養後者——美國人為培養理智的愛國主義所做的努力——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密切相關有一種愛國心,主要來自那種把人心同其出生地聯繫起來的直覺的、無私的和難以界說的情感。這種本能的愛國心混雜著很多成分,其中既有對古老習慣的愛好,又有對祖先的尊敬和對過去的留戀。懷有這種情感的人,珍愛自己的國土就象心愛祖傳的房產。他們喜愛在祖國享有的安寧,遵守在祖國養成的溫和習慣,依戀浮現在腦中的回憶,甚至覺得生活於服從之中有一種欣慰。這種愛國心,在宗教虔誠的鼓舞下,往往更加熾烈。這時,人們會創造出奇蹟。這種愛國心本身就是一種宗教,它不做任何推理,只憑信仰和感情行事。有些這樣的民族以某種方式把國家人格化,認為君主就是國家的化身。因此,他們把愛國主義中所包含的情感一部分轉化為忠君的熱情,為君主的勝利而自豪,為君主的強大而驕傲。法國在舊的貴族統治時期,人民有一段時間就曾因此而感到快慰,而對自己依附於國王的專橫並不覺得難受。他們驕傲地說:「我們生活在世界上最強大的國王的統治之下。」 同所有的輕率的激情一樣,這種愛國心雖能暫時地激起強大的幹勁,但不能使幹勁持久。它把國家從危機中拯救出來以後,往往便任其於安寧中衰亡。 當民族的生活習俗還很樸素,宗教的信仰還很堅定的時候;當社會還安然固守事物的舊秩序,而這種秩序的合法性尚未受到懷疑的時候,這種本能的愛國心也正在風行。 另有一種愛國心比這種愛國心富有理智。它雖然可能不夠豪爽和熱情,但非常堅定和非常持久。它來自真正的理解,並在法律的幫助下成長。它隨著權利的運用而發展,但在摻進私人利益之後便會消減。一個人應當理解國家的福利對他個人的福利具有影響,應當知道法律要求他對國家的福利做出貢獻。他之所以關心本國的繁榮,首先是因為這是一件對己有利的事情,其次是因為其中也有他的一份功勞。 但是,在人民的生活中有時也會出現停滯時期。在這個時期,舊的習慣改變了,社會風尚遭到了破壞,宗教信仰動搖了,昔日的榮譽消失了,知識依然不夠完備,政治權利得不到保證或受到限制。這時,人們所看到的國家只是一個虛弱而模糊的影子,他們不再從國土去看國家,因為他們認為國土已經變成一片不毛之廢土;他們不再從祖先傳下來的習慣去看國家,因為他們把這些習慣看成是羈絆;他們不再從宗教去看國家,因為他們開始懷疑宗教;他們不再從法律去看國家,因為他們不再自己制定法律;他們也不再從立法機關去看國家,因為他們害怕和鄙視立法機關。於是,他們覺得一無是處,只認為自己對,而其他皆非。最後,他們便完全陷入狹隘而又封閉的自私之中。這種人雖然排斥原先的偏見,但不承認理性的王國。他們既沒有君主國的本能的愛國主義,又沒有共和國的理智的愛國主義;他們止步於兩者之間,陷入羞愧和苦惱之中。 在這種處境中會怎麼樣呢?只會衰退。一個民族之不能恢復其青春的銳氣,正如一個人之不能恢復其童年的稚氣。看來,這也許令人惋惜,但誰也無法使青春和童年再來。因此,必須繼續前進,在人民面前迅速把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統一起來,因為無私的愛國心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我決不一定認為,為了獲得這一結果,就必須立即讓人人行使政治權利;但我要說,使人人都參加政府的管理工作,則是我們可以使人人都能關心自己祖國命運的最強有力手段,甚至可以說是唯一的手段。在我們這個時代,我覺得公民精神是與政治權利的行使不可分的;而對將來的歐洲來說,我則認為公民人數的增減,將與這項權利的擴大和縮小成正比。 因此,在被不久以前移來的居民開發的美國,移民們既未帶來使他們必須遵守的習慣,又未帶來使他們難忘的回憶;他們來到這裡都是初次相見,以前並不認識。簡而言之,在這裡很難產生本能的愛國心。那末,每個人為什麼卻象關心自己的事業那樣關心本鄉、本縣和本州的事業呢?這是因為每個人都通過自己的活動積極參加了社會的管理。 在美國,人民都知道社會的普遍繁榮對他們本身的幸福的影響。這個看法雖然如此簡單,但卻很少為人所道出。而且,美國人民習慣於把這種繁榮看作是自己的勞動成果,所以他們認為公共的財富也有他們自己的一份,並願意為國家的富強而效勞。他們這樣做不僅出於責任感和自豪感,而且出於我甚至敢於稱之為貪婪的心理。 為了說明這個說法的真實性,並不必研究美國的制度和歷史,因為美國的民情已足以向人們證明了這一點。美國人在參加國家所辦的一切事業的同時,也關心捍衛被人無端指責的一切事情,因為這時遭到無端攻擊的不只是他們的國家,而且有他們本人。因此,他們在維護國家榮譽時要採用各種手段,甚至玩弄出於個人虛榮心的無聊花招。 在日常的交往中,再沒有比美國人的這種令人不舒服的愛國主義更使人覺得尷尬的了。外國人都願意表揚美國的許多事情,但在請問美國人可否對他們的某件事情進行譴責時,那他們一定拒絕。 因此,美國雖然是一個自由國家,但外國人在那裡為了不使美國人不快,既不能自由地談論個人私事,又不能自由地談論國家大事;既不能自由地談論治人者,又不能自由地談論治於人者;既不能自由地談論公營事業,又不能自由地談論私營事業。一句話,在那裡或許除了談談氣候如何、土地怎麼樣以外,什麼也不能自由地談論。而且,即使在談論氣候和土地的時候,美國人也會隨時為兩者辯護,好象他們曾經出力製造過天氣和土地似的。 在現代,我們必須勇於表態,敢於在全體人的愛國主義和少數人的政府之間進行抉擇,因為不能同時把前者產生的社會力量和社會積極性與後者提供的社會安寧的保證結合起來。 美國的權利觀念沒有一個偉大民族沒有權利觀念——使一個民族產生權利觀念的辦法是什麼——在美國,人們尊重權利——這種尊重從何而來除了一般道德觀念之外,我不知道再有什麼觀念可與權利觀念媲美的了,或者勿寧說兩者是渾然一體的。權利觀念無非是道德觀念在政界的應用。 使人們能夠用以確定什麼是跋扈和暴政的,正是權利觀念。權利觀念明確的人,可以獨立地表現自己的意志而不傲慢,正直地表示服從而不奴顏婢膝。屈服於暴力的人,只能自侮和自卑。但是,當讓他服從與他同樣的人的指揮權時,他卻表現自己好象有些高於那個指揮者似的。沒有一個偉大人物沒有德行,沒有一個偉大民族不尊重權利,因為一個理性與良知的集合體怎麼能單憑強制而結合起來呢?我曾尋思,在我們這個時代,用什麼辦法能使人們養成權利觀念,並使這種辦法能被人們所牢記。結果發現,這隻有讓所有的人都和平地行使一定的權利。大家知道,兒童的能力和經驗都是後來逐漸獲得的,當一個嬰兒能夠開始移動自己身體的時候,凡是周圍他能夠用手觸到的東西,他都會本能地將它抓住不放。他沒有這是屬於誰的財產的觀念,更沒有什麼是財產的觀念。但是,隨著他逐漸長大,明白物品的價值,發現別人也會從他手中搶去他的物品以後,便會慎重起來,並通過尊重他人而最後得到他所期望於他人的尊重。 兒童希望獲得玩具的心理,後來發展為大人希望獲得財物的心理。在美國這個極端民主的國家,人們怎麼會聽到一般迴響於歐洲各地的那種為苦於沒有財產而發出的嘆息呢?這個理由還需要說明嗎?這是因為美國沒有無產者。由於人人都有自己的財產需要保護,所以人人原則上都承認財產權。 在政界也是如此。在美國,成年人都把政治權利看得很高,因為他們都有政治權利;為使自己的政治權利不受侵犯,他們也不攻擊別人的這項權利。在歐洲,擁有政治權利的成年人,連國家主權都不放在眼裡,而美國人卻能毫無怨言地服從行政官員的小小權力。 這個真理,也表現在人民日常生活的最微小細節上面。在法國,只有極少數享樂是專為社會的高層階級而設的,凡是富人可去之處,窮人幾乎都可以去。因此,人們舉止端莊,對他們參與的一切享樂表示尊重。在英國,富人既壟斷了享樂,又獨占了權力。因此,怨聲載道,窮人偷偷溜進專為富人設立的娛樂場所,並喜歡在裡面惡作劇,使場面大殺風景。這有什麼奇怪的呢?他們准知道這對自己一無所失。 正如財產的分配使成年人都具有財產權觀念一樣,民主政府使政治權利的觀念普及到了每個公民。我認為這也是民主政府的最大優點之一。 我並不是說,教會所有的人行使政治權利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只是說,當這件事可以辦到時,它所產生的效果將是巨大的。 我再補充一句:如果問哪個時代可以產生這種想法,那就是我們這個時代。 君不見宗教信仰已經動搖,神授的權利觀念已經消失?君不見社會風氣已經變壞,道義的權利觀念亦隨之衰弱?君不見一切信仰均被詭辯所代替,一切感情均被詭計所取代?假如在這場大動盪之中你不把權利觀念與在人心中生根的私人利益結合起來,那又有什麼方法使你敢於去治理社會呢? 因此,如果有人對我說,法律已經無力而被治者喜歡鬧事,人心容易激動而德行已經無用,因而在這種情況下不該主張擴大民主權利。那末,我將回答說,正是因為這些事實,我才認為應當主張擴大民主權利。而且我確實相信,政府比社會還要關心擴大民主權利,因為政府終將消失,而社會是不會死亡的。但是,我決不想濫用美國提供的範例。 美國在公民人數不多和社會風氣樸素而不善於行使政治權利的困難時期,人民就已享有政治權利了。美國人後來雖然增多了,但可以說沒有增加民主的權力,而只是擴大了民主的範圍。 無可懷疑,賦予一個從未享有過政治權利的民族以政治權利的時刻,就是發生激變的時刻。這種激變雖然往往是必要的,但總是帶有危險。 兒童在不知道生命的價值的時候可能殺人,在明白自己的財物會被別人搶走以前也會搶走別人的財物。成年人在被賦予政治權利的時候,他對這種權利所持的態度,與兒童尚不懂事時對自然所持的態度一樣。這也正是成年人適用hoCmopuer robustus(年富力強之士)這句名言的時候。 這個真理也同樣見於美國。公民們最先享有政治權利的那些州,也往往是公民們行使政治權利最好的州。 下述的說法也不為過分:任何才幹也沒有比保持自由的技巧可以收穫更豐,但任何事情也沒有比學習運用自由更苦。專制卻非如此。專制政體往往把自己表現為受苦受難人的救濟者,表現它修正過去的弊端、支持正當的權利、保護被壓迫者和整頓秩序。人民被它製造出來的暫時繁榮所蒙蔽,睡入夢中,但他們醒來以後,便會感到痛苦。自由與專制不同,它通常誕生於暴風驟雨之中,在內亂的艱苦中成長,只有在它已經長大成熟的時候,人們也能認識它的好處。 美國對法律的尊重美國人尊重法律——美國人愛法律如愛父母——每個人從法律力量的增強中看到個人利益號召人民去制定法律,不管是直接號召還是間接號召,並非總是可以行得通的。但也不能否認,在可以如此做時,法律就將擁有巨大的權威。這個群眾基礎雖然往往有損於立法者的德才,但它能大大增強立法者的力量。 在全民的意志表現當中,有一種強大無比的力量。當這種力量一旦爆發出來的時候,本想與它對抗的人也會銷聲匿跡。 這種情況的真實性,是各黨派所熟知的。 因此,只要有可能,各黨派無不去爭取多數。在已經投票的人中沒有形成多數時,各黨派便到棄權投票的人中去找多數;而當這些人還不足以湊成多數時,各黨派便到沒有投票權的人中去找多數。 在美國,除了奴隸、僕人和依靠公家救濟的窮人以外,任何人都有選舉權,並由此對立法發生間接影響。因此,凡是想要攻擊法律的人,就必須公開地採取下述兩種手段之一:或是設法改變全國的輿論,或是踐踏人民的意志。 除了這項重要的理由之外,我還可以舉出另一項更加直接和更加有力的理由。這就是:在美國,每個人的私人利益都與他服從法律有關,因為今天不屬於多數的人明天可能進入多數的行列,而現在聲言尊重立法者意志的人不久以後又會要求別人服從他的意志。不管一項法律如何叫人惱火,美國的居民都容易服從,這不僅因為這項立法是大多數人的作品,而且因為這項立法也是本人的作品。他們把這項立法看成是一份契約,認為自己也是契約的參加者。 因此,在美國沒有為數眾多的人視法律為天生的敵人,對法律表示害怕和懷疑,因而經常集聚起來鬧事的現象。相反,你卻不可能不發覺所有的階級都對國家的現行法律表示巨大的信任,以一種愛父母的情感對待現行法律。 我似乎不該說所有的階級。在美國,人們把歐洲人的權力階梯倒置過來,以致富人的地位與歐洲窮人的地位一樣,而經常抗拒法律的反而是富人。我在本章的前面說過,民主政府的好處,並不象人們有時斷言的那樣在於保護所有人的利益,而只在於維持大多數人的利益。在美國,窮人居於統治地位,富人總是戰戰兢兢,害怕窮人濫用自己的權力。 富人的這種精神狀態,可能在內心產生不滿,但社會不會因此發生強烈的動盪,因為不讓富人信任立法者的那個理由,也在不讓他們去抗拒立法者的命令。他們不能立法,因為他們是富人,而且他們不敢違法而使自己失去財產。在文明國家,只有沒有什麼可失的人才會起來造反。可見,雖然民主的法律並不總是值得尊重的,但卻幾乎總是受到尊重的,因為一般說來,打算違法的人,還不能不遵守他自己制定的並對他有利的法律,而且即使從違法當中可能獲利的公民,也要考慮自己的人格和地位而去服從立法者的任何一項決定。 再說,美國人民之所以服從法律,不僅因為法律是他們自己制定的,而且因為當法律偶爾損害他們時他們也可以修訂。這就是說,他們首先把法律作為自己加於身上的災難來接受,然後又把法律作為隨時可以解除的災難來對待。 美國各黨派在政界的活動及其對社會的影響敘述流行於美國的政治活動比敘述見於美國的自由或平等還難——立法機構不斷進行的巨大活動,不過是遍及全國的政治活動的插曲和延續——很難發現美國人都只在干自己的私事——市民社會中開展的政治鼓動——美國人的實業活動部分地來因於這種鼓動——社會得自民主政府的間接好處當你由一個自由國家來到一個沒有自由的國家,你會為變化之大而大吃一驚:在前一個國家,人們忙於各種活動,熱火朝天;而在後一個國家,到處安安靜靜,辦事四平八穩,好象一切都停滯了。在一個當中,改革和進步是人們談論的問題;而在另一個當中,社會除了繼承原有的財富以外不再創造,人們只是坐吃山空,沉湎於享樂。但是,鼓勵人們創造幸福的國家,一般均比滿足於自己命運的國家富有和繁榮。在拿這兩種國家對比時,人們簡直不能理解為什麼前者每天都感到需要創新,而後者卻好象對新的東西不那樣需要。 如果這種說法可以適用於仍然保存君主政體的自由國家或仍在採用貴族制度的自由國家,那末,它更加適用於民主共和國。在民主共和國,已經不是一部分人民去從事改善社會的狀況,而是全體人民都以關切的心情承擔起這項任務。這時,不僅是向一個階級,而且是同時向所有階級提供生活的必需品和舒適。 想像美國人享有的廣泛自由,並不是不可能的;人們也能對美國人的極端平等形成一個初步的概念。但是,對於遍及美國的政治鼓動,除非親眼看到以後,是無法理解的。 你一踏上美國的國土,就會覺得置身於一片喧鬧之中。嘈雜的喊叫四起,無數的呼聲同時傳到你的耳鼓,每個呼聲都表達某一社會要求。你舉目四望,看到人們都在活動:這裡,有一伙人在開會,討論如何建立一座教堂;那裡,人們在忙於選舉一名議員;再遠一點,一個選區的代表們正匆匆忙忙趕赴鄉鎮,去研究地方的某些改革事項;在另一處,是一群放下了田間工作的鄉下人,前來討論在他們鄉修路或建校的計劃。公民們集會在一起,有的是專為宣布他們不贊成政府的施政,有的是為了公布某一官員為本地之父。在美國,還有人視酗酒為國家之主要禍根,他們集合起來開會,莊嚴宣布以身作則,為禁酒作表率。 美國立法機構不斷進行的巨大政治活動,是唯一可供外界觀察的運動。這個運動,不過是開始於人民的最低階層而隨後又逐漸擴及公民的所有階級的全國運動的一個插曲,或是它的一種延續而已。為了追求幸福,再也沒有比這項活動更吃力的了。 很難說哪些職位是美國成年人政治生活的關心所在。參與社會的管理並討論管理的問題,是美國人的最大事情,而且可以說是他們所知道的唯一樂趣。從這裡,你可以看到美國人生活習慣的細節。甚至女人,也經常參加集會,以傾聽政治辯論來解消家務的煩惱。對於婦女來說,辯論俱樂部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是娛樂場所了。一個美國人,雖然不善於與人交談,但卻會辯論;他不善於高談闊論,但能說到點子上。 他對你談話,就象在大會上發言一樣;當他講得興高采烈的時候,還會對他的對話者說上一句:先生們!在某些國家,居民們總是以一種厭惡的態度來對待法律授予他們的政治權利。他們認為,為公共利益而活動是浪費自己的時間。他們喜歡把自己關閉在狹小的自私圈子裡,四周築起高牆和挖上深壕,與外界完全隔離開來。 美國人與此相反。如果叫他們只忙於私事,他們的生存就將有一半失去樂趣;他們將會在日常生活中感到無限空虛,覺得有難以忍受的痛苦。 我深信,倘若專制制度將來竟有一天在美國建立,它在消除自由所形成的習慣方面,將要比在壓制人們對自由本身的愛好方面遇到更大的困難。 由民主政府引進政界的這種此起彼伏的狂熱鼓動,隨後便擴及整個市民社會。我不知道這究竟是不是民主政府的最大優點,但我祝願民主政府的成就將來比現在更好。 無可置疑,人民插手公共事務,往往會把事情搞得很糟。但是,不擴大人民的思想境界,不讓人民擺脫陳規舊套,他們就參與不了公共事務。被委任參與社會管理的人,都對自己的地位有一定的認識。這樣,由於他手中有權,便可使非常有知識的人為他服務。人們紛紛向他求援,而在這些人企圖以各式各樣方法欺騙他的時候,他也從中接受了教訓。在政治方面,他所從事的活動,雖非他的本行,但卻使他對此項活動產生了強烈的愛好。人們每天都在向他提出關於增進公共財產的新建議。於是,他自己也產生了打算增進自己的私人財產的願望。他也許不比他的前任德高望重和幸福,但卻比前任見識廣博和積極。我毫不懷疑,美國的民主制度與其國家的物質條件相結合,雖然不象人們所認為的是其巨大的實業活動的直接動因,但卻是間接的動因。這種實業活動並非法律所創造,而是人民通過立法而學會創辦的。 當民主的反對者們聲稱,一個人單獨去做他所承擔的工作會好於由多人管理的政府去做它所承擔的工作時,我認為他們說得並不錯。假如雙方的才力相等,則一個人主持的政府會比多人主持的政府更有一貫性,更堅定不移,更思想統一,更工作細緻,更能準確甄選官員。否認這一點的人,不是從來沒有見過民主共和國,就是只憑少數例證而下判斷的。即使當時的地方環境和人民愛好允許民主制度存在,民主制度也不能馬上拿出一套關於行政管理和政府建制的方案,這也確實不假。民主的自由舉辦的事業,不能每項都象開明的專制所做的那樣完善,它往往在一項事業取得成果以前就半途而廢,或拿事業去冒風險。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它舉辦的事業將比專制舉辦的越來越多。它辦好的事業雖然較少,但它舉辦的事業卻很多。在民主制度下,蔚為大觀的壯舉並不是由公家完成的,而是由私人自力完成的。民主並不給予人民以最精明能幹的政府,但能提供最精明能幹的政府往往不能創造出來的東西:使整個社會洋溢持久的積極性,具有充沛的活力,充滿離開它就不能存在和不論環境如何不利都能創造出奇蹟的精力。這就是民主的真正好處。 在基督教世界的命運似乎懸而未決的今天,有些人在民主尚在成長的時候,便急於攻擊民主,說它是一種敵對的力量;而另一些人,則已把它作為無中生有的新神而加以崇拜。 但是,雙方對於他們所仇恨或膜拜的對象都認識得很不全面。 他們在黑暗中互相亂打,只是偶爾能擊中對方一下。 你要求社會及其政府做些什麼呢?對此,是需要加以說明的。 你想使人的頭腦達到一定的高度,讓它以寬宏大量的眼光去觀察這個世界上的各種事物嗎?你想讓人們對物質財富產生一種鄙視感嗎?你要養成和保持堅強的信念嗎?你要使風尚高雅、舉止文明和藝術大放異采嗎?你嚮往詩歌、音樂和榮譽嗎?你試圖組織一個民族對其他一切民族採取強力行動嗎?你打算創辦偉大的事業,而且不管成敗,使其名留青史嗎?假如你認為人生在世的主要目的就是如此,你就別要民主政府,民主政府肯定不會把你帶到這個目的地。 但是,假如你認為把人的智力活動和道德活動用於滿足物質生活的需要和創造福利是有益的;假如你覺得理性的判斷比天才更對人們有利;假如你的目的不是創造英勇的美德,而是建立溫良的習慣;假如你喜歡看到弊端少造成一些罪孽,而且只要沒有重大犯罪,你寧願少見到一些高尚行為;假如你以在一個繁榮的社會裡生活為滿足,而不以在一個富麗堂皇的社會裡活動為得意;最後,假如在你看來政府的主要目的不在於使整個國家擁有儘量大的力量或儘量高的榮譽,而在於使國內的每一個人享有更多的福利和免遭塗炭;那末,你就得使人們的身分平等和建立民主政府。 假如已經沒有進行選擇的時機,而且一個居於人上的最高權力不徵求你的意見就已把你推進這兩種政府中之一種,那你至少應從你被推進的那個政府吸取它可能提供的全部好處,並在你認清那個政府的善的本性和惡的傾向以後竭力抑制後者而促進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