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 · 第二十章 商業道德問題
在這一章里,我們考慮某些與我們的生產過程另一半(即商業部分)相聯繫的道德問題。
§1.利潤動機
企業是生產和分配,總之是提供商品的。商業與企業的管理、財務有關。它的主要目的是利潤。資本主義的理論認為,這種動機將保證商業最大的效率,因而保證最大的生產。它將保證生產的商品種類是社會最必需、最缺乏的,因而從長遠的觀點看,它將保證所有人的最大福利。正如亞當·斯密所闡述的那樣,這種理論預先假定,如果每個人都追求他自己的利益,就必然會喜歡最有利於社會的職業。
個人既沒有打算促進公共利益,也不知道自己在什麼程度上促進它。他以這樣的方式指導企業,讓它的生產具有最大的價值,但是只考慮自己的收益。在這種情況下,就像在許多其他的情況下一樣,一隻無形的手引導他去促進根本不是他所打算的目的。[1]
許多企業似乎是這樣的。提供許多人所需的商品是獲得較大利潤的一種方式。汽車、電話、收音機製造商從提供給人們必需的、迫切渴望的商品和服務中獲得利潤。另一方面,現在絕不是那麼容易地假設:利潤動機是一把萬能鑰匙,它能導致利潤的公平分配,導致精良的產品,或導致社會福利。讓我們考察一下引起上述質疑的某些事實。
1.人們所說的利潤動機最大的優勢,是把事情辦好。它是高效率的。它刺激發明和生產,產生的財富比其他任何方式所能產生的都要多。英國在19世紀早期、美國在內戰以來、德國在20世紀早期總體財富的迅速增長,常常被人們用來支持這種說法。
美國的人均財富和收入無疑展現了一個巨大的、非常穩定的增長。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局在1921年對美國國民收入的估計是:在1909—1918年期間,國民收入從288億美元增長到610億美元;或者說,考慮戰爭期間價格上漲的因素,從300億美元上升到388億美元,從而得出1918年人均收入為372美元。1918年以來,增長持續直到總收入(據估計)達到840億美元,人均收入達到692美元。當然,確實增長的大部分源於在科學指導下的發明;偉大科學家的動機很少主要為了利潤。然而,這些數字肯定是可觀的。而且還可以說,正如米切爾(Mitchell)教授聲稱的那樣,如果一個商人不能確保利潤,他很快就會被迫關門歇業。沒有人擁有無限的資源,無限期地虧本經營某個生意不過是某種形式的經濟上的自殺。
有些工作是迷人的,然而許多工作並非如此。讓人們做這樣的工作最成功的辦法似乎就是提供足夠的報酬,從而足以讓那些為了豐厚回報願意冒險,或者願意從事令人厭煩的艱苦工作的人們竭盡全力。在競爭的調節下,人們知道,報酬不可能長期保持豐厚。所以,發現社會需求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使滿足需求有利可圖。
2.聲稱的第一個缺點是,利潤動機絕不能總是通過滿足公共需求來為公眾提供服務。有時可以通過縮小供應,從而提高商品和服務的價格來獲得更大的利潤。伴隨著大公司主要的商業渠道和生產線(它們常常控制自然資源的供應)的組織,已經越來越難以假定競爭會自動地使追求利潤者轉向以滿足公共需求的方法來獲得利潤。大部分利潤的獲得,不是通過諸如此類的必需品的供應,而是通過對這種供應的控制,或者通過投機。在這種投機中,從來沒有人想過要為公眾提供與所獲利潤等價的商品或服務。這樣對不勞而獲的利潤的瘋狂追求,作為不同的冒險投機時期的標誌——例如,在被財經權威描述為歷史上最大的賭博時期的1929年的美國達到了頂峰——導致利潤從不太精明的人手裡轉到比較精明的人手裡,但是把許多人的興趣和活動從為公眾服務轉向「空手套白狼」的方法。
利潤動機也不是必然給消費者以他們所需所想的東西。現在說平衡已經轉移,是老生常談。現在的理論主張,不是生產消費者所需要的東西,而是生產出大量的產品,然後把它們賣給消費者。如果消費者不想要所提供的東西,那就必須克服他們的「銷售阻力」。人們依靠推銷和廣告,在沒有需求的地方喚醒新的需求。整體效果常常令人不滿而非令人滿意。
第三個指責是說,利潤動機沒有保證高質量的生產。廉價的偽劣商品往往比經久耐用的物品利潤更高。在商業化的娛樂業,人們甚至發現,求助色情的、不健康的東西是有利可圖的。那些關心教育、戲劇、音樂和許多其他領域更高級更優雅類型的事業的人們,害怕利潤動機。「商業化的」藝術、文學和新聞業似乎和最佳的類型相反,就像「商業化的」醫學和宗教。
3.非常重要的問題是浪費自然資源。在羅斯福總統領導下,人們開始關注森林、礦藏、石油等大的自然資源的枯竭問題。它們受到了當時運用的開發方式的威脅。在利潤動機的影響下,森林被砍光卻沒有準備重新植樹。如果森林的私人所有者為未來後代的需要作出這樣的準備,他也得不到回報。因此,森林砍光後就沒有人做些什麼來替代,即使那土地不適於任何其他目的。採煤的方式也是浪費的。用此方式在某個礦脈上只能采出部分煤,留下的爛攤子卻讓後人無法進一步開採。雖然人們作出了努力防止石油的浪費,但是一夜暴富的渴望是如此強烈,導致大量揮霍性的開採。甚至在其最終可能性上更為有害的是土壤的枯竭,在這個國家的某些地方,裸露的光禿禿的土壤被沖刷進了河流,然後流進大海或墨西哥灣。
麻煩的不是那些公司或個別農民比一般人更為短視和浪費,而是利潤動機本身的作用直接和這個國家的未來利益相矛盾,從而不會導致制定有利於後代的有遠見的策略。由於似乎有用不完的煤炭、石油、金屬、木材和未開墾的土地的供應,美國狀態的整個趨勢一直是鼓勵浪費的。利潤動機對許多小企業是鼓勵節約節儉,但對這些大的資源不僅無能為力,還加強了自然的粗心大意和自由消費的態度。「來得容易,去得快」,在很大程度上是我們資本主義制度有關自然資源的真實寫照。
§2.困難的正義問題
我們已經看到,事實已經證明,資本主義在其展開最充分試驗的國家,是增加國家整體財富和收入的有效方式。然而,人們不斷提出的問題是:在這種制度下,這些財富和收入如何在各民族不同成員之間進行分配?這就提出了正義問題。
就普通人,特別是工人、農民或從事小商小販、牧師工作的人而言,也許生產效率問題比分配問題更為重要。如果整個生產十分貧乏,就無法為大眾帶來舒適,平均分配也不可能較大地改善他們的生活條件。在過去的年代裡,情況大致如此。當人均收入只有300美元時,大多數人除了生活必需品外,身無長物。現在,人均收入大大提高,生活中的舒適甚至奢侈品,如汽車、收音機、現代水管裝置、供暖良好的住所,在大部分人口可能的範圍內都有。從這點出發,有時覺得提出分配問題十分可笑。只要總體水平在提高,某些人提高得比他人快些又有什麼關係呢?美國人生活的一般精神無疑認為,成功是對所有人開放的遊戲,它珍惜勝者。因此常見的傾向是為勝者喝彩而不是抱怨,因為勝者比他的夥伴更為成功。還有一個進一步的重要事實,那就是在美國無法確切知道財富分配的情況,儘管在歐洲國家知情更多。當前,人們對財富分配知道得沒有對收入分配那麼精確,但是有足夠的數據為討論所涉及的原則提供了基礎。就享受生活的舒適和商品(包括教育和物質用品)的機會而言,收入是更為重要的。許多獲得高薪的人,花錢為終生考慮。他們為身故或老年買保險。另一方面,當我們想到社會中的影響和權力時,財富就更為重要。擁有大量可支配財富的個人和公司,可以從事大的事業。不管怎樣,他們控制許多人的工資和生活條件。他們在教會和州里發揮影響。因此,如果我們想到各個方面的社會福利,就不能忽視正義問題。
但是,什麼是「公平的」分配呢?對此,有幾種答案。這裡,我們只談四種典型的答案。
§3.四種公平分配的理論
1.按勞取酬。這聽上去是公平的。在較簡單的社會條件下,當每個人生產整個產品,如一張弓或一塊布,也許可能安排價格,大致給予每個人其勞動所得。但是在現在的工業時代,當成千上萬的勞動力進入了製造業、運輸業和銷售業的複雜過程,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2.如自由競爭所調節的那樣,按每個人通過他的能力、精明和由於繼承財富獲得的有利的經濟地位,以及每一個增加其協商力量的其他因素所能獲得的,給予回報。這就是資本主義制度下現存的方法。
在此,現有條件再次極度地改變了競爭原則。一方面,有著巨大財富積聚的公司替代了個人的協商;另一方面,工會依靠集體的力量努力平均條件,強化他們的協商能力。在歐洲,不屬於上兩階層的消費者的利益,在某種程度上得到互助的社團的保護;然而在美國,這些社團一直不太成功。毫無疑問,這種方法是切實可行的劃分方法,但這裡有一個是否可以說它公平的嚴重問題。就制度的作用而言,在普魯士、法國、英國和美國,似乎結果相同。財富集中在最富裕的群體手裡,這在實際上資本主義歷史最悠久的英國是最嚴重的,但這趨勢是相同的。
根據金(W.I.King)的估計,如果我們把這四個國家的人口分為四個等級——(1)最窮的,包括65%;(2)中下的,包括15%;(3)中上的,包括18%;(4)最富的,包括2%——第一等級擁有財富的大約5%,第二等級擁有財富的5%,第三等級擁有財富的30%,第四等級擁有財富的60%。如果一個人有100美元,要在100個人中分,他不一定會按這種比例分配,當然,儘管是否公平這個問題取決於我們尚未充分考察的原則。許多資本主義的辯護士對展現在這個估計劃分的極端不平等感到震驚:每100人中的2人,比其他98人有更多的財富;他們質疑數字的準確性。然而,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在對1926年的研究和估計中,這種比例失調甚至更為嚴重。
如果我們轉向收入的分配,就有更加充分的數據。據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局1921年的估計,在1918年,
1%富裕的收入獲得者獲得了總收入的約14%,5%富裕的收入獲得者獲得了總收入的約26%,10%富裕的收入獲得者獲得了總收入的約35%,20%富裕的收入獲得者獲得了總收入的約47%。[2]
胡佛委員會報告中較近的估計表明,在收入比例上,不太富裕的收入獲得者稍有上升。
使我們對接受「財富的分配是公平的」這種說法產生猶豫的,是這個事實。現代世界,特別是美國人民持有兩種社會理論,現在的分配是很難與其相容的。第一種理論是:至少在某些方面,人是平等的。在政治事務中,我們給予每一個男子和每一個女子投票權。我們從來沒有在任何總體層面上試圖把這原則應用於財富,但也難於說百萬比一的不平等(如果我們以極端為例的話)是正義在民主社會的恰當代表。
第二種理論是:至少在某種程度上,報酬應該和個人為共同財富作出的服務或貢獻成比例。某些巨大的財富無疑是偉大服務的結果,但其他的卻是通過精明獲得的。這種精明使財富流入個人的口袋,而不是為這財富作出實際的貢獻。換句話說,「空手套白狼」就是耳熟能詳的格言,它給精明的有價證券的操縱者或以未來打賭的賭徒帶來了巨大的財富。
3.第三種可能的公平分配理論是給予每個人平等的份額。蕭伯納(Bernard Shaw)先生,所謂的費邊社會主義團體成員之一,認為這是正確的原則。[3]從正義的觀點看,這種理論的困難在於:它沒有充分重視人與人之間不僅在能力而且在願意完成其分內工作上的差異。換句話說,它適用於一種平等,但是不能進一步適用於把相同的回報給予相同的貢獻者,以及給予不同的有價值的貢獻以相應的回報。
4.第四種理論,至少部分地放棄了建立在給予每個人和他的貢獻完全等價的回報,或者在假定所有人平等的基礎上給予他平等份額的基礎上,或者在他通過市場所能得到的份額的基礎上公平分配的企圖。作為基本考慮,它替代了對公共利益或公法中與以前的作者心中所想的、作為共同財富的關心。它詢問:什麼是好的社會條件?什麼樣的生活標準是必需的或者說有益於一個好的社會?這種原則起作用的最好的例子,常見於我們的公共教育系統。我們公立學校系統主要關心的,不是首先產生幾位傑出的學者,也不是給予某些社會的或經濟的階層成員以較多的優勢;而是給予所有人以最低限度的教育,而且給予那些能夠從此教育中受益的人獲得進一步受教育的機會。人們相信,進一步受教育的機會是所有人民的幸福所必需的、所希望的。如果我們把這相同的原則應用於經濟分配,它將要求不僅為防止實際的飢餓,而且在任何非常富裕的國家使現在文明生活的必需和舒適成為可能的最小限度。
然而,一方面,不可能給予每個人和他的貢獻完全相等的回報,但每個得到回報的人都要作出貢獻,這是第四種公平分配理論的根本原則。感覺不公平的最大來源之一,就是常常看到工作最艱苦的人——如許多農業和工業中的勞動者,以及其貢獻對文明有最高價值的人——如發明者和科學家——收入很低。另一方面,許多從來不曾做過一點有益工作的人,由於遺產、運氣以及對有價證券的精明操縱,或者壟斷的特權,享受著巨大的財富。
如上所說,第四種原則是被托尼(Tawney)先生稱為功能性的東西,和急功近利的社會(acquisitive society)形成對比。這個術語可以追溯到柏拉圖在他的對話《理想國》中對正義的研究。他的思想是:公平社會是這樣的社會,即在這種社會中,每個人都完成他自己的職責或職能;在這種社會中,個別成員的利益和社會整體的利益是分不開的。和現代理論相反,這種理論無疑強調整個社會的利益,而自從亞當·斯密的現代個人主義假設,如果每個人都尋求「第一」,結果是所有人的最大繁榮或至少財富的總量將達到最大,即使它沒有被廣泛地分配。問題是——既然個人已經不再作為一種力量存在,當他的地位已經被公司、工會或其他組織所取代時——我們是否能繼續堅持個人主義和自由獲取的理論?當個人存在時,當亞當·斯密的理論有不少真實成分時(除了征服、戰爭和掠奪土地),這種理論還是很有道理的。
參考文獻
除了前兩章參考文獻外,還有:Chase,The Tragedy of Waste,1926;Hobhouse,The Elements of Social Justice,1922;Various Writers (Hobhouse et al.),Property,Its Duties and Rights,1913;King,The Wealth and Income of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1915;Mitchell and Associates,Income in the United States,1921;Veblen,The Vested Interests,1919.
* * *
[1] 亞當·斯密,《國富論》(Wealth of Nations)。
[2] 《美國收入》(Income in the United States),1921年,第147頁。
[3] 《智慧女性之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指南》(The Intelligent Woman's Guide to Socialism and Capit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