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衡 · 雷虛篇
譯文
炎熱夏天的時候,雷電迅猛響亮,擊斷樹木,毀壞房屋,有時還危害殺人。世俗認為雷電擊斷樹木、毀壞房屋,是天來取龍;它危害殺人,是人暗地裡有罪過,拿不乾淨的東西給別人吃喝,於是天發怒,擊殺了他。隆隆的雷聲,就是天發怒的聲音,好像人的怒吼。社會上不論是愚蠢人還是聰明人,沒有人認為不是這樣的。推究人間的道理加以評論,它是虛假的說法。 雷的產生,同屬一種氣、一種聲響。折斷樹木,毀壞房屋的時候,也危害打死人;危害打死人的時候,也折斷樹木,毀壞房屋。偏偏要認為析斷樹木,毀壞房屋,是天來取龍;危害打死人,是懲罰暗中有過錯的人,這跟天取龍表現出的吉凶不一樣,同一時候,同樣雷聲,這不符合事理。辯解的人認為,雷聲隆隆,是天怒吼的聲音。這種說法只適合於懲罰過錯,不適合於天取龍。懲罰過錯,天發怒可以;天來取龍,龍有什麼過錯而要對它發怒呢?如果龍是神,天來取他,不應該發怒。如果龍有過錯,跟人一樣有罪,殺死龍罷了,天為什麼還要取它呢?打死人,天發怒可以;來取龍,龍有什麼過錯而要對它發怒呢?打死人不取,殺死龍要取,人與龍的罪過有什麼分別,而雷處死他們為什麼卻不一樣呢?這樣看來,天取龍的說法既不能聽,懲罰過錯的話也不可從。 以什麼來證明呢?考察雷聲迅猛響亮的時候,人仆向前在地上死去,接著隆隆的聲音降臨到人的頭上,所以能夠打死人。果真隆隆的雷聲是天發怒嗎?要是天發怒,那天是在用口裡的怒氣殺人。口裡的怒氣,怎麼能殺人呢?人被雷打死,察看那人的身體,像被燒烤過的樣子。如果天用的是口裡的怒氣,口裡的怒氣能產生火嗎?況且口長在身體上,口的活動是跟身體一起的。當雷擊斷樹木的時候,聲音覺得在地上;雷聲減弱,聲音感到在天上。像這樣,聲音感到在地上的時候,那麼口要到地上,身體也應該這樣。當雷聲迅猛響亮的時候,抬頭看天,卻不見天落下來。看不見天落地,那麼隆隆的雷聲,就不是天在發怒。天怒跟人怒沒有兩樣。人發怒,自己靠近別人那麼聲音就大,遠離別人那麼聲音就小。如今天的聲音離得近,而它的身體卻離得很遠,可見這不是天發怒的真實情況。況且雷聲迅猛響亮的時候,聲音或在東、西,或在南、北。如果是天發怒,天體就應該移運,口也應該向東西南北移動,那麼抬頭看天,天體也應該向東西南北移動。 有人說:「天已經隨著聲音向東、西、南、北移動了,只因為雲雨昏暗不明,人們不能看見罷了。」千里內外不會同刮一股風,百里內外不會同響一聲雷。《周易·震卦》上說:「雷能驚動一百里。」雷鳴電閃的地方,打雷下雨天空昏暗不明,但是百里之外,沒有雨的地方,應該看見天向東、西、南、北移動了。口長在天體上,天體應該跟隨口,口一移動,整個天體都該移動,不能只是打雷下雨的地方,天體才跟隨著口活動。況且說發怒的是誰呢?是天神呢?還是蒼天呢?如果說是天神,神發怒沒有聲音。如果說是蒼天,天是一種物體,不會發怒,因為發怒要用口。況且天和地的關係,像夫妻一樣,它們就是人的父母。兒子有過錯,父親發怒,用板子把他打死,母親不會哭嗎?如今天發怒殺人,地應該哭。現在偏偏只聽見天發怒,不聽見地在哭。要是地不會哭,那麼天也不會發怒。況且天有憤怒就有歡樂。人暗中有過錯,也暗中有善行。暗中有過錯,天發怒殺掉他;如果暗中有善行,天也應該高興而獎賞他。隆隆的雷聲,認為是天發怒;如果是天歡喜,也應該哈哈地笑。人有歡喜有憤怒,所以說天也應該有歡喜有憤怒。推究人的情況來說明天,可見對天的知識是以人為基礎的。如果人不會發怒,那麼也沒有根據認為天會發怒。既然根據人來說明天,就應該全部把人的特徵用上。人生來發怒就要怒吼,歡喜就要唱歌歡笑。經常聽見天發怒,很少聽見天歡喜;經常看見天懲罰人,很少看見天獎賞人。難道天願意發怒,不願意歡喜,貪戀懲罰,吝嗇獎賞嗎?為什麼天發怒懲罰人有證明,天歡喜獎賞人沒有證明呢! 雷擊,折斷樹木,毀壞房屋,有時危害打死人,就認為是天發怒。但有時只是打雷,沒有折斷樹木,毀壞房屋,也沒有打死人,難道是天無緣無故地發怒嗎?君主不無緣無故地歡喜,也不無緣無故地發怒,歡喜與發怒一定會有獎賞與懲罰。沒有懲罰而白白地發怒,是天在胡鬧。亂來就會失掉威嚴,這不是天的行為。解釋政事的人,用寒冷與溫和的氣候作為歡喜與發怒的徵兆。君主歡喜那麼天就溫和,要是發怒那麼天就寒冷。打雷閃電的日子,天氣就一定寒冷了。漢高祖先人劉媼曾在大澤的岸邊休息,夢中與天神交合,這時雷鳴電閃昏暗不明。天正施氣給劉媼,這應該是大喜的時候,怎麼天要發怒響雷呢?如果認為擊斷樹木是天發怒,不擊斷樹木是天歡喜,那麼隆隆的雷聲就不應該是同一種聲音。人發怒、歡喜是不同的聲音,天發怒、歡喜卻是同一種聲音,跟人的不相同,那麼人根據什麼認為打雷是天發怒呢? 拿不潔淨的東西給人吃喝,是個小過錯。以極尊貴的身份,親自處罰這樣小的過失,不是尊貴的人該做的事。尊貴的人不親自懲罰有過失的人,所以君主不親自懲辦有罪的人。天比君王尊貴,親自處罰有小過失的人,這是天的德行比君王還低劣。天用心,跟人用意一樣。君王懲辦惡人,剛聽到他罪惡的時候,憤怒地遣責他,等到要懲辦他的時候,又同情憐憫他。所以《論語·子張》上說:「如果弄清他犯罪的情由,在殺他們的時候就應該同情憐憫他們而不要高興。」商紂惡貫滿盈,周武王要殺他,還同情憐憫他。所以《尚書·多士》說:「我將按照公平合理的辦法處治並憐憫你們。」君王懲罰惡人,是憐憫地殺掉他們,而天懲罰有過錯的人,是發怒並擊斃他們,這是天刻薄而人慈悲了。 解說雨的人認為是天施氣。天施放氣,氣聚集厚了就變成雨,所以雨能滋潤萬物,稱為及時雨。人不高興,不會給予恩惠;天不高興,不會降雨。認為打雷是天發怒,下雨是天歡喜。響雷常常跟雨一起來,按照解說者的話,天是在一邊發怒一邊高興了。君主不在同一個時候進行賞罰,而天的喜怒卻同時,天與人相反,賞與罰相背。況且發怒與歡喜同時表現出來,是混亂的行為。憎恨人作亂,發怒懲罰他們的過錯,但卻用混亂行為去懲罰他們,這不應是天的行為。冬天打雷,人們認為是陽氣開始散發;春天打雷,認為是陽氣進一步發泄;夏天打雷,卻不認為是陽氣旺盛,而認為是天發怒,可見這終究是句假話。 人在天地之間,是一種物質實體;動物,也是一種物質實體。動物吃的東西,上天不能知道;人吃的東西,上天偏偏就知道嗎?萬物對於天,都是兒子。父母對於子女,恩德都是同樣的,難道會因為人尊貴賢能特別關心,而因為動物低賤愚蠢毫不留心嗎?為什麼天觀察人這麼清楚,而觀察動物卻這麼不清楚呢!狗和豬吃人給的腐臭食物,天卻不殺那個人。如果認為人尊貴只禁止給人吃髒東西,那麼老鼠弄髒了人吃的東西,人不知道,不注意吃了它,天卻不殺老鼠。如果天能原諒老鼠,那麼也應該能原諒人。人不小心把不潔淨的東西給了別人,別人不知道吃了它,難道是故意拿腐臭東西給別人吃嗎?如果是故意給別人,別人也不會肯吃。呂后斬斷戚夫人的手,挖去她的眼睛,關她在豬圈裡,把她當做「人豬」。喊人們來看,人們都很傷心;孝惠帝看了,就病倒臥床不起。呂后故意這樣做,天不懲罰她;人粗心不知道把髒東西給別人吃了,天立即就殺死他。不能原諒無心的過失反而寬恕有意的罪過,這是上天辦事太昏亂了。 人吃了不潔淨的東西,口不曉得那是髒的;如果吃完了,才知道,名叫腸洿。戚夫人被關進豬圈,身體被髒東西污辱,跟「腸洿」有什麼分別?腸跟身體有什麼區別?只顧腸不顧身體,只憐憫腸子被弄髒而不怨恨身體被污辱,這不是上天的意思。況且人聽說別人吃了不乾淨的東西,心裡平靜得像沒有聽見一樣,但看見戚夫人的人,沒有不傷心的。人悲傷,天意也悲痛。天悲痛戚夫人,那麼就應該怨恨呂后。考察呂后死時,未必遭雷打。道士劉春使楚王英迷惑,讓他吃了不乾淨的東西。劉春死時,也未必遭雷打。建初四年(公元79年)六月,雷擊會稽郡鄞縣的五頭羊都死了。那羊暗中有什麼過錯而雷要打死它們?船夫弄髒了小河的上游,人們吃了下游的水,船夫並沒有被雷打死。 天神住在天上,就像君王住在地上一樣。君王住在層層宮門之內,那麼天神就應該住在隱蔽的地方。君王住在宮室裡面,那麼天也有太微、紫宮、軒轅、文昌等居住的星座。君王跟一般人相互離得很遠,不知道人的暗中罪過;天神住在四宮之內,又怎麼能看見人的暗中罪過呢?君王聽說人的過錯,是靠人報告才知道;上天知道人的罪過,也應該是靠鬼的報告。假使天是向鬼神了解人的過錯,那麼天要殺人,也應該是派鬼神去執行。如果天派鬼神去殺人,那麼所謂天發怒,實際是鬼神在發怒,而不是天在發怒了。 況且君王處決死囚在秋天,天用雷殺人在夏天,這是君王用刑違背大時。如果遵循天意辦事,君王殺人,也應該仿效上天。天殺人在夏天,君王殺人在秋天,天與人相背,這不符合遵循天意辦事的道理。 有人解釋說:「拿不潔淨的東西給人吃,是天最討厭的事。殺罪惡大的人,不必等待規定的時間。」君王最討厭的,是謀反大逆無道;天最討厭的,是拿不潔淨的東西給人吃。天和人討厭的事,小惡大惡是不一樣的。如果對小惡大惡的看法相同,那麼君王就應該效法天,制訂拿不潔淨東西給人吃的法律是死刑。可是自古以來聖王統治天下,制訂刑法不具備這條法律。這樣說來,是聖王疏忽大意,在制訂刑法時有遺漏了。 有人解釋說:「鬼神懲處暗中的過錯,君王懲處公開的過錯。暗中的過錯隱秘,人不會察覺,所以讓鬼神來管。」我說,暗中的過錯不只一種,為什麼不把他們全部殺掉呢?只查辦「飲食人不潔淨」這一種過失,不是懲處暗中過錯的公正道理。天發怒不過一天,人發怒在瞬間。人暗中有過錯,也許有在冬天發生,未必專門在夏天發生。在冬天犯了錯誤,天不立即用雷擊打死他,要拖到久遠的夏天,這不符合「天怒不旋日」的道理。 繪畫工匠,畫雷的形狀,一個接一個,像把鼓連在一起的樣子。又畫一個人,像力士的容貌,稱他是雷公,讓他左手拉著連在一起的鼓,右手舉槌,像要擊鼓的樣子。那意思是用來表示:雷聲隆隆,就是連成一起的鼓相互扣擊的聲音;那巨大的像霹靂的聲音,就是槌打鼓的聲音;雷劈死人,是雷公一邊拉連鼓一邊舉槌,同時撞擊造成的。世人相信它,沒有認為不是這樣的。如果再仔細研究一下,可以看出,它是幅亂來的圖畫。 雷,不是聲音就是氣。聲音和氣,怎麼能推拉而變成把鼓連在起的樣子呢?如果確實能推拉,那就是物件。能互相敲打而發出響聲的,不是鼓就是鍾。隆隆的聲音,是鼓呢?還是鍾呢?如果的確說對了,那麼鐘鼓不能憑空懸掛,必須要有■簴,然後才能穩固,然後才能發出響聲。如今鐘鼓成了沒有依託懸空掛著的東西,雷公的腳沒有踩踏的地方,怎麼能打雷呢? 有人說:「正因為這樣所以才是神。如果一定要有依託才能懸空掛著,腳要有踏的地方,然後才打雷,這與人一樣了,怎麼是神呢?」我說,神是恍恍惚惚沒有固定形體,進出沒有門,上下無界限,所以才稱之為神。如今雷公有形體,雷聲又由器物發出,怎麼能是神呢?如果沒有形體,不能畫成圖象;如果有形體,就不能稱之為神。要說神龍能升天,尊重事實的人卻認為不是這樣,因為人有時看見了龍的形狀。因為它的形體出現,所以人才可以畫出升天的龍的樣子;因為它可以被畫出來,所以實際上不是神。 有人責難說:「人也看見過鬼的形體,鬼不是神嗎?」我說,人有時看見鬼,但有看見過雷公的嗎?鬼稱叫神,它行走時腳踏在地上,跟人差不多。畫上雷公的頭沒有懸掛在天上,腳不踏在地上,怎麼能是雷公?會飛的東西都有翅膀,動物沒有翅膀而會飛的,稱作仙人。畫仙人的形體,卻要給他畫上翅膀。如果雷公與仙人一樣,也應該再畫上翅膀。假使雷公不會飛,畫雷公像的人說他會飛,就不對;假使確實會飛,不給他畫上翅膀,這又不對。這樣說來,畫雷公像的人畫出雷公的樣子,都是虛構的。況且解說雷的人,說打雷是天發怒在怒吼;畫雷公像的人,說雷公發怒是在拉動連在一起的鼓。確實像解說雷的人說的,那麼畫雷公像的人說的就不對;確實像畫雷公像的人說的,那麼解說雷的人說的就是錯誤的。二家的說法相背,並且都說是對的,這就沒有是非的區別。沒有是非的區別,所以實際上也就沒有是非。正因為無法判定這些疑惑的說法,所以虛構的說法得逞了。 《禮》上說:「在尊上刻雷的樣子,或凸或凹,或彎或直,因為相互糾纏,就像有響聲一樣。」糾纏的形狀,就像征沉悶不絕一類的雷聲,這是用形象來擬雷。氣相互糾纏而突然分裂,那隆隆的雷聲,就是糾纏發出的聲音;那巨大的像霹靂的聲音,就是氣噴射出來的聲音。氣射中人,人就會死。實際上,雷是極盛的陽氣衝擊陰氣造成的。怎麼證明呢?正月陽氣開始散發,所以正月開始有雷。五月陽氣旺盛,所以五月雷聲迅猛。秋天冬天陽氣衰微,所以秋天冬天雷潛伏。炎熱夏天的時候,太陽主事,陰氣來侵犯。陰氣與陽氣紛爭,就互相糾纏。相互糾纏就會互相碰撞、噴射。它們碰撞而噴射出來的東西有毒,射中人人就要死,射中樹木樹木就要折斷,射中房屋房屋就要毀壞。人在樹下或房屋之間,碰巧被射中就會死去。以什麼證明呢?試拿一斗水倒在冶煉的火上,氣被沖得霹靂作響,像雷聲一樣。稍微靠近,一定會燒傷人的身體。天地是個極大的火爐,陽氣是猛烈的火,雲雨是極多的水,相互紛爭、衝擊、噴射,怎麼會不迅猛呢?射中燒傷人的身體,人怎麼會不死呢?當冶煉工匠溶化鐵的時候,用泥土作模子,模子幹了,那麼鐵水就會順著往下流,否則就要飛濺出來向周圍噴射。射中人的身體,那麼皮膚就會被燒傷脫落。陽氣的熱度,不僅僅只是溶化鐵水那點點熱度;陰氣衝擊陽氣,不僅僅只是泥土那點點濕度;激氣射中了人,不僅僅只是燒傷脫皮的那點點痛苦。 雷是火,火氣燒人,人不可能沒有痕跡。或者燒焦的地方樣子類似文字,人看見了,認為是天記錄他的過錯,就拿給老百姓看。這又是假的。假使一個人的死是由於他有罪過,所以天用雷殺他。殺他就應當公開他的罪過,以懲誡那後人,就應該使這些文字明明白白地顯示出來,不該隱秘不清。圖在黃河中出現,書在洛水中出現。黃河中的圖、洛水中的書,都是天作的,人一讀就知道它的意思。如今被雷打死的人身上的字,也是天寫的,怎麼就難得讀懂呢?如果認為人皮不能寫字,那麼魯惠公夫人仲子,即宋武公的女兒,生下來就有文字在她的掌心,說「為魯夫人」。文字明白可以讀懂,所以仲子嫁給魯公子。雷書不顯露,所以難得用來懲誡後人。這樣說來,火燒人留下的痕跡,不是天刻畫的了。或許,被雷打死的人身上稍微有點痕跡,卻被誇大其詞,或許根本沒有卻憑空生造那說法。可見弄虛作假的庸人,喜歡偏造奇談怪論。 怎麼證明,雷是火呢?因為人被雷擊中而死,立即察看他的身體,要是擊中頭部那麼頭髮鬍子就被燒燋,要是擊中身體那麼皮膚就被烤煳,到他的屍體上能嗅出火氣,這是證明之一。道術之家因為仿造雷,把石頭燒紅了,丟在井裡,石頭滾燙井水冰涼,激聲轟鳴,像打雷一樣,這是證明之二。人受了寒氣,寒氣進入腹部,腹中原來溫和,熱氣與寒氣紛爭,激氣就咕嚕咕嚕像雷響一樣,這是證明之三。當打雷的時候,電光時常閃現,光就像火閃耀一樣,這是證明之四。當雷擊的時候,也許會燒掉人的房屋和地上的草木,這是證明之五。解釋雷是火有五條證明,說雷是天發怒卻沒有一條證明。這樣看來,雷是天發怒,就是句假話。 有人責難說:「《論語·鄉黨》上說:『遇上炸雷暴風人一定會改變神色。』《禮記·玉藻》上說:『有狂風炸雷暴雨那麼人一定會改變神色,即使是夜深也一定會起床,穿好衣服,戴上帽子坐正。』因為害怕天發怒,害怕懲罰到自己頭上。如果打雷不是天發怒,雷擊不是懲罰過錯,那麼做官的為什麼會被嚇得變色心跳穿上朝服而端端正正地坐在那裡呢?」 我說,天跟人就同父與子一樣,父親被某件事而改變神色,作兒子的怎麼能不在乎呢?所以天改變神色,自己也應該跟著改變神色。順應天時,以表示自己沒有違背天意。人聽見狗在外面叫,沒有不驚慌害怕的,於是就毛骨悚然地側著耳朵仔細地聽動靜,何況是聽到天改變神色發出不尋常的、砰磕一聲迅猛巨大的聲響呢?《論語·鄉黨》上指的,《禮記·玉藻》上說的,都是道德高尚的君子。君子做事慎重,自己知道沒有過錯,即使有過也像日食,月食一樣明顯,不會有暗中拿不潔淨東西給別人吃的事,自我檢查沒有可畏懼的,為什麼要害怕打雷呢?如果真是不害怕打雷,那麼他們變色心跳就不足以證明打雷是天發怒。為什麼呢?因為雷不是針對自己響的。要是確實害怕打雷,也不足以證明是在懲罰暗中有過錯的人。為什麼呢?因為雷擊殺的,很多都是沒有過錯的人。君子是害怕偶然碰巧被雷打,所以恐懼變色動心。這樣說來,君子變色心跳,不能證明打雷是天發怒,卻反而表明雷是在亂擊殺人。亂擊殺人而不懲罰有過錯的,因此人害怕雷。如果雷真是在懲罰有過錯的,那麼邪惡的人就該害怕打雷,而道德高尚的人就用不著恐懼了。宋王偃問唐鞅:「我殺的人很多,但是臣子們卻越來越不怕我,其原因是什麼呢?」唐鞅回答說:「君王懲罰的,全都不是好人。懲罰壞人,好人為什麼要害怕呢?君王想要臣子們害怕,不如不管他們好與不好都經常懲罰他們,這樣臣子們就會害怕了。」宋王按照他的話做了,群臣都感到害怕恐懼,於是宋國的大臣都極為恐懼。這是由於宋王胡亂施刑殺人,因此宋國上下害怕恐懼。因為懼怕雷電亂擊殺人,所以君子聽到打雷都變色動心。君子「懼雷電妄擊」而變色動心,就同宋國群臣害怕「宋王妄刑」而感到極大的恐懼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