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道德的譜系 · 第二章 「罪孽」「內疚」及其他
一
馴養一隻可以許下諾言的動物——這豈不正是自然在涉及人的方面給自己提出的那種兩難的任務嗎?這難道不正是人的真正問題之所在嗎?……這個問題在較大程度上得到解決,必定使這位善於欣賞起對立作用的遺忘性力量的人更加驚奇。遺忘性並不像膚淺的人們所認為的那樣,只是一種慣性,它更是一種積極的、嚴格意義上的肯定的阻礙力,可以歸入這種力量的,只有我們經歷過的、體驗過的、被我們吸收的、為我們所消化的(可以稱這種消化為「潛入靈魂化」),卻又不被我們所意識的東西,這就如同我們的肉體吸收營養的所謂「潛入肉體」的那種全部的、千變萬化的過程。意識的門窗暫時關閉起來,以免受到由我們的低級器官與之周旋的噪音和紛爭的干擾;留些安靜,留些空白,讓意識還能保留一塊地方給新事物,首先給高貴的功能和機制,再給治理、預測、預先規定(因為我們的有機體是寡頭政治式的)——這就是所說的積極遺忘性的作用,它就像一個門衛,一個心靈秩序,寧靜和規矩的守護神;顯而易見,沒有遺忘性或許就沒有幸福、沒有歡樂、沒有希望、沒有自豪,沒有現實存在。一個人的阻礙機制受損或失靈,他就如同一個消化不良的人(還不僅僅是如同……),他將一事無「成」。……遺忘對這種必定會遺忘的動物來說,表現為一種力量,一種強健的形式,他們也培養了一種對立能力——記憶;藉助記憶,遺忘性在特定的、應當作出許諾的情況下就被擱置了,於是,這種情況決不只是一種被動的、對深刻印象的無法擺脫,不只是對不可能履行的一次諾言的無法化解,而是一種主動的、不願意失去印象的意願,一種對某一次意欲的事情不斷延續的意願,這是一種真正的意志記憶。這樣,在原始的「我意欲」「我將要做」與意志的真正爆發、意志行為之間就不可思議地塞進了一個充滿陌生事物、環境,甚至意志行為的新世界,而在此時無需掙脫意志的長鏈。但是,這一切是以什麼為前提的呢?為了能提前把握未來,人首先必須學會區分必然事件與偶然事件,思考因果關係,觀察遙遠與現實,預先認識什麼是目的、什麼是手段,準確地預計和計算——為了最終能像一個諾言家所許諾的那樣,為人類自己許諾美好的未來,人本身必須首先成為可預算的、有規律的和必然的人,以實現人自己獨特的想像!
二
這正是責任起源的漫長歷史。如同我們業已認識的那樣,那個培養一種可以許諾的動物的任務,在其自身中包含了作為條件和準備的近期任務,即在一定程度上使人成為必然的、單純的、同等的、有規律的,因而也是可以估計的人。我稱之為「風俗的德性」的艱巨勞動(參見《曙光》第7、13、16頁(1)),是人類漫長歷史中有關人自身的真正勞動,人類史前的全部勞動在這裡獲得了意義,得到了證實,儘管這些勞動包含了許多艱辛、殘酷、笨拙和愚蠢;藉助於風俗的德性和社會的強制,人被造就為確實可估算的人了。如果我們讓自己處在這個艱巨過程的終點,處在這棵樹結出碩果的時候和社團以及風俗的德性最終顯露出它們僅僅是手段的時候,我們就會發現,這棵樹的最成熟的果實是獨立自主的個體,這個個體只與自身相同,是一個重新擺脫風俗德性束縛的、超越習俗的自治個體(因為「自治」與「習俗」相互排斥),簡而言之,我們這時就會發現具有獨立的、長期意志的人,他可以許下諾言。在他身上有一種自豪的、令全身肌肉都震顫的意識——這是最終獲得成功,並且在他身上已經具體化的意識,有一種真正的權力意識和自由意識,還有一種確確實實的人的成就感。這是一個業已成為自由的人,一個確實可以許諾的人;這是一個自由意志的主人,獨立自主的人。他怎麼可能不知道,他比那些不能許諾、不可以自誇的人具有多大的優越性;他引起了多少信任、多少恐懼、多少尊敬——他「贏得了」這一切。這個駕馭自己的人,怎樣使自己必然地去統治環境、統治自然、統治所有意志薄弱和不可信任的人?這個「自由」人,這個具有不可摧毀的長期意志的人,也有自己的價值尺度:他從自己的角度去觀察別人,並以此尊敬和蔑視別人;正因為如此,他必然尊敬與他自己相同的人,強壯和可信賴的人(可以許諾的人)——也就是說,任何一個獨立自主的人,不是那麼輕易、經常、隨便許諾的,他不輕信,因為他的信任是一種標誌;如果他信任了,他就會許下可以信賴的諾言,因為他知道自己已經強大到足以對付不測,甚至可以「抵抗命運」;正因為如此,他也必然準備痛揍那些胡亂許諾,卻又瘦弱無能的輕浮人,準備懲戒那些巧言多變,卻又說話不算數的騙子。非同一般的責任特權的自豪認識,非同尋常的自由意識和支配自己和命運的意識,已經深入他身體的最深刻的部位,並且變成了他的本能,占據主導地位的本能。假如他必須用一個詞來稱呼這種本能,他將會如何稱呼這個占據主導地位的本能呢?毫無疑問,這個獨立自主的人會把它叫作他的良心……
三
他的良心?……可以預料,「良心」概念——我們在這裡遇到了它的最高級的、幾乎是使人吃驚的形式——業已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歷史和形式演變過程。可以自為、自豪地對自己加以肯定地說,這是一個成熟的果實,但也是一個遲到的果實——這個果實曾經又澀又酸地掛在樹上多久啊!但在更長的時間內,這個果實根本不被人發現——沒有人能夠預見這種果實,儘管這棵樹上的一切都作好準備,並且都是為了這種果實才生長的!「怎樣才能使人這種動物有記憶?人如何讓這種半是愚鈍、半是輕率的片刻知性,這種與生俱有的遺忘性銘記某些事情,並且保留至今?」……正如人們所想像的那樣,這個古老的問題不是用溫和的回答和方法就可以解決的,恐怕在人類史前時期沒有任何東西能比記憶法更讓人恐懼生畏了。「為了讓某些東西留在記憶中,人們烙印它;只有不斷引起疼痛的東西,才能留在記憶中。」——這是地球上心理學的一條最古老(可惜也是最長久)的定律。有人甚至還想說,地球上凡是有莊嚴、肅穆、機密的地方,凡是有人和民眾生活在陰暗的地方,那種以恐懼來許諾、擔保和讚揚的東西,在今天還會繼續發生恐嚇的作用。每當我們「肅穆」的時候,過去——這個最長久、最深刻、最嚴厲的過去,就會提醒我們,並在我們身上擴大起來。每當人們認為有必要記住某些東西的時候,流血、刑罰、犧牲就總是不可避免。最可怕的供奉和犧牲(供奉初生子就是這類),最可恨的刑罰(比如閹割),一切宗教祭典中的最殘酷的禮儀(所有宗教從其根本上說都是殘酷的體系)——所有這一切都起源於那種本能,而這樣的起源卻在痛苦中表明了什麼是記憶法的最有效的輔助手段。從某種意義上講,禁慾苦行亦屬於這個範圍,即某些理念應當不可磨滅地、無時不在地、不可忘卻地「固定」下來,其目的是通過這些「固定的理念」達到對所有神經系統和智能系統的催眠,而禁慾苦行的程序和生活方式就是使這些理念脫離與所有其他理念的競爭,就是使它們「不再被忘卻」。人類的「記憶」越差,禁慾苦行的習俗就越可怕;嚴酷的刑法曾特別給出一個標準,即人類需要何等努力才能勝利地克服遺忘性,並且為了服從暫時的情感和欲望還要把社會公共生活的一些基本要求保存到今天。我們德國人肯定不會把自己看作一個特別冷酷的民族,更不會把自己看成特別隨便和渾渾噩噩的民族,但是,只要看看我們古老的懲罰條例,我們就會發現,為了培養一個「思想家的民族」,人們為此付出了何等的努力(我要說的這個歐洲的民族,它在今天具備最多的仍然是信任、嚴厲、恬淡寡慾和求實,這個民族以這種特性才享有權利,培養各式各樣的歐洲官員)。德國人為了控制粗俗的本能和野蠻的愚笨,曾經用可怕的方法來加強記憶——想一想德國古老的刑罰吧,比如石刑(傳說是用石磨砸罪犯的頭),比如車刑(這是德國天才在刑罰王國中特有的發明和專長),比如向罪犯投擲梭鏢,讓馬匹拉裂或踏碎犯人(「五馬分屍」),把犯人投入油鍋或酒桶(甚至在十四和十五世紀還用此刑罰),常用的剝皮(「切皮帶」),胸前割肉,還有給罪犯抹上蜂蜜,放在熾熱的太陽下讓蒼蠅叮咬。藉助這樣的情景和過程,人們終於記住了五六個「我不要」之類的規定,並為此許下諾言,這樣才能生活在優越的社會中——確實如此!依靠這種記憶方式,人們最終走向了「理性」!啊!理性,是嚴厲,是控制感情,是一切叫作反覆思考的灰暗的東西,是人的一切特權和珍品,但它們的代價是多麼昂貴!在一切「善的事物」的根據上,有多少鮮血和恐怖!……
四
然而,那些其他的「灰暗的東西」,犯罪的意識,全部「內疚」是怎樣來到這個世界的?現在我們回到我們的道德譜系學家這個題目上。是再嘮叨一遍,還是我根本沒有說過?他們毫無用處。他們目光短淺,有的只是「現代的」經驗;他們沒有知識,沒有認識歷史的意願;他們還缺少歷史的本能,這是這裡必備的「第二種洞察力」,儘管如此,他們還研究道德史,其結果必然是廉價的,並與真實不相符合。迄今為止的道德譜系學家甚至還未做過這樣的夢?比如,那個主要的道德概念「罪孽」起源於「欠債」這個非常物質的概念;懲罰作為報應已經完全脫離意志自由或非意志自由這個前提——這點是到了需要高級階段的人性化程度時才發展起來的。這時「人」這個動物開始區分「故意的」「過失的」「偶然的」「負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等概念及其對立面,並且在量刑時考慮這些區別。那個現在非常普遍卻又似乎非常自然、非常必然的想法,「罪犯理應受到懲罰,因為他原本可以不犯罪」的想法,不得不承擔了對地球上是如何形成公正這個問題的解釋,它在事實上是一個遲到的卻又是人的判斷和推理的精緻的形式;誰把這個想法推前到人類之初,誰就粗暴地歪曲了古人的心理。在人類歷史的絕大部分時間裡並沒有刑罰,也就是說,因為人讓肇事者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並不只是在懲罰罪人的前提下讓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更像現在的家長教訓自己的孩子,這是因為遭受損失而惱怒於闖禍者,但是,這種惱怒是受到限制的,並且由於這種想法而得到緩解,即任何損失都可以在某個地方有其等價物,而且確實會得到補償,甚至闖禍者的疼痛也可以當作補償。這種古老的、根深蒂固的、今天或許無法剷除的損失與疼痛相等的想法是如何獲得其權威的?我已經猜到了:它來自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契約關係,這種契約關係與一般的「權利主體」的存在同樣的古老,而且還可以把它追溯到買、賣、交換、商業和交通的基本形式那裡。
五
如同人們在經過先前的觀察以後所期待的那樣,提起這些契約關係總會引起對創造和認可這些契約關係的古人的各式各樣的質疑和牴觸情緒。正是在這裡發生許諾;正是在這裡涉及讓許諾者記住諾言的問題;正是在這裡允許人們猜疑,發現了嚴厲、殘酷和痛苦。債務人為了讓人相信自己還債的許諾,為了保證自己許諾的誠懇和神聖,為了使自己牢記還債是自己的職責、是對自己良心的責任,在自己不能償還債務的情況下,根據契約把自己尚且「占有」的其他東西,還能支配的物品抵押給債權人,比如,他的身體、他的妻子、他的自由,或者他的生命(在某些宗教虔誠的前提下,債務人甚至還抵押他的極樂、他的靈魂拯救,乃至他在墓地的安寧——在埃及就是這樣,債權人甚至不讓債務人在墓地得到安寧,而埃及人無論如何是注重自己的安寧的)。具體地說,債權人可以任意侮辱和折磨債務人的軀體。比如,從債務人身上割下與債務數額大致相等的肉——從前到處都有產生於這種觀點並對人體四肢和各個部位加以精確的、可怕的卻又合法的估價。羅馬十二銅表法規定,債權人在這種情況中無論割下多少肉,都是一樣的,「si plus minnsre secuerunl,ne frande esto」[無論割多割少,都無異於欺詐],我認為這已經是一個進步,是更自由、更大度、更羅馬化的法律的證明。現在,讓我們弄清這種全部補償形式的邏輯,這個邏輯是很古怪的。等價償還的實現,不是用財物直接賠償損失(不是用金錢、地產或其他財產來償還),而是讓債權人得到一種愉悅來作為還債和彌補——這種愉悅就是債權人可以肆無忌憚地向無權的人行使權威,就是「從作惡中得到享樂」的縱慾放蕩,就是在強暴中獲得的滿足,債權人的社會地位越是低下和卑賤,他就越是過高地看待這樣的滿足,他很容易把它看作最可口的食物,甚至把它看作預先享受上等人的生活。由於如此「懲罰」債務人,債權人就分享了主人權利;他終於體驗了這種崇高的感覺:可以蔑視和虐待一個「低於自己」的存在者,如果真正的刑事權利、刑罰執行業已轉交給「上級部門」,他至少可以目睹對債務人的蔑視和虐待。這就是說,償還就存在於有殘酷性要求的禁令和權利之中。
六
在義務與權利這個領域,產生了道德概念的世界,「罪孽」「良心」「職責」「職責的神聖性」等,它們的萌芽與地球上所有大的事件一樣,完全是用鮮血長時間澆灌而促成的。難道人們不可以補充說,那個道德概念世界根本上就從未失去過血腥和迫害的氣味?(甚至老康德也不例外,他的「絕對命令」就散發著殘酷的味道……)正是在這裡,那個可怕的或許已經變得無法解決的「罪孽與苦難」的思想結第一次纏繞在一起。再問一遍:在何種情況下苦難可以彌補「罪孽」?如果製造苦難能產生最大的快樂,如果遭受損失以及由此引起的不快可以與相對立的特別享受相交換,那麼苦難就可以彌補「罪孽」,製造苦難就是一種真正的歡樂。正如所說,債權人對他的等級和社會地位越是不滿,這種歡樂的價值就越高。上面所說是一種推測,因為這種隱秘的事情很難刨根問底,更何況這也是很尷尬的事;誰在這裡唐突地塞進「復仇」的概念,誰就不是使這個觀察簡單易行,而是蒙蔽和遮擋了視線(復仇本身也正是追尋同一個問題:「製造苦難怎麼可能是一種賠償呢?」)。我覺得,使人反感的是馴服的家畜(我說的是現代人,我們自己)竭盡全力表現出來的謹慎乃至偽善,這要到何等程度才使這種殘酷性等同於古人的狂歡,以至於他們的所有歡樂幾乎都摻雜了藥物;另一方面,古人產生的對殘酷性的需求是多麼幼稚,多麼無辜,他們的「無關緊要的惡毒」(或者用斯賓諾莎的話說,是「妒忌的同情」)基本上被他們當作人的正常的特性。於是,它成了良心所真誠肯定的東西!對一個觀察敏銳的人來說,他或許現在仍能感受許多這樣的最古老、最徹底的人的歡樂。在《善與惡的彼岸》第117頁及後頁(更早一些的是在《曙光》第17、68和102頁上),我就小心翼翼地指出,這種殘酷性在不斷地精神化和「神聖化」,並且貫穿了全部高等文明史(從某種重要意義上說,它甚至構成了高等文明史)。無論怎麼說,人們都明白,在慶祝王侯的婚禮和大規模民間節日時不考慮處決、行刑或火刑,並非遙遠的往事,那時所有上等人家都有供人任意發泄歹毒和殘酷戲弄的存在者。(我們回想一下女公爵府邸中的唐·吉訶德的遭遇吧。我們今天讀《唐·吉訶德》仍會感到舌頭上的辛苦,甚至還有忍受折磨的感覺,因此,我們覺得這本書的作者及其同時代人是很陌生、很模糊不清的。而那個時代的人卻把它當作最令人愉快的書,帶著最好的心情去讀它,甚至笑得無比開心。)目睹苦難令人快樂,製造苦難更讓人快樂——這是一個嚴酷的命題,卻又是一個古老的、有權威的、人性的——太人性的主題,或許猴子們也會贊同這個主題。因為有人說,猴子在設想這些奇特的殘酷手法方面業已向人作了充分的預告,並且進行了「表演」。沒有殘酷性就沒有節日,這就是最古老、最長久的人類史給出的教誨——就是在刑罰方面也有如此之多的喜慶!
七
附帶地說,我闡述這些思想絕沒有想幫助我們的悲觀主義者,重新往他們那架跑調的、嘎吱作響的、厭倦生命的磨盤裡加水的意思;恰恰相反,必須明確指出的是,在人類還不知對他們的殘酷性感到羞愧的時代,地球上的生活要比存在著悲觀主義者的現代愉快一些。人在他人面前的羞愧感業已成長起來,與之相伴的是人類頭上的天空越來越陰暗。疲倦的悲涼目光,對生命之謎的懷疑,對厭惡人生的堅決否定——這些都不是人類最兇惡時代的標誌,確切地說,它們是新近才出現的沼澤地植物,如果存在沼澤的話,它們屬於沼澤——我指的是病態的溫情化和道德化,因此之故,「人」這種動物最終學會了對自己的所有本能感到羞恥。在成為「天使」的道路上(為的是在這裡不用一個更嚴酷的字眼),人補益了自己敗壞的胃和厚舌苔的舌頭,他由此不僅厭惡這種動物的快樂和單純,而且對生命本身也無興致。有時他獨自一人還捂住鼻子,對依諾森三世教皇不加贊同地開列他所厭惡物品的目錄(「不潔的生育,讓人噁心的母體內的養育,業已壞了的人的生長所需的物品,可恨的惡臭,還有唾沫、小便、大便等分泌物」)。現在,苦難總是被當作反對存在的首要理由,是對存在提出的最大的疑問。這時我們最好回憶人們作出相反判斷的時代,因為那時候的人不願意因為沒有製造苦難而感到遺憾,並且在苦難中看到了特殊的魔力和一種嚮往生活的真正誘惑。或許那個時候的疼痛不像現在這樣厲害——這樣說是為了安慰柔弱者,但是,一個給黑人(黑人在這裡被當作史前人的代表)治療過嚴重內臟疾病的醫生至少可以作出這樣的結論,這種炎症會使身體最好的歐洲人幾乎感到絕望,而對黑人來說卻無所謂。(事實上,一俟有成千上萬的人過分文明,人的忍痛能力的曲線就顯得很特別,好像會突然下降。我個人毫不懷疑,與一個歇斯底里的、受過教育的女子在一夜間所受的疼痛相比,迄今為止為了獲得科學答案而用儀器測量過的一切動物的痛苦,簡直可以不屑一顧。)也許還允許存在這樣的可能性,即那種渴求殘酷性的樂趣在根本上不需要完全消失,就如疼痛在今天越來越劇烈一樣,它只需要某種細微化和敏感化,它在出台時必須用虛構的和心靈的語言加以演繹,並且用所謂無法想像的名稱點綴一番,以使最溫和偽善的良心不加懷疑(一個名稱是「悲劇式的同情」,另一個名稱是「懷舊的情緒」)。真正反對苦難的,並不是苦難本身,而是苦難的荒謬;但是,無論是把苦難詮釋為一種完全秘密的拯救手段的耶穌,還是善於從旁觀者或者苦難製造者方面去解說一切苦難的幼稚的古人,他們根本就不認為存在著這種荒謬的苦難。為了能夠從世界中創造,或者確切地說,否定這種隱蔽的、尚未發現的、缺少證據的苦難,那時的人們幾乎是被迫去發明諸神和處在高貴與低賤之間的存在者。簡言之,這樣的存在者在隱蔽中遊蕩,並在陰暗中觀望,他們不會輕易地擺脫一場有趣的、痛苦的遊戲。藉助於這些發明,生命在那時和以後的年代總是被理解為創造物,被理解為證明自身和證明自己的「惡」的創造物;現在或許為此需要其他的輔助發明(譬如,把生命看作一個謎,看作認識論的問題)。「神所樂於見到的任何惡,都是被證明為有理由的」,史前的感情邏輯如是說。這僅僅是史前的邏輯?把諸神想像為殘酷遊戲的朋友——啊,這種亘古的表象在我們歐洲的人格化中延伸得有多久遠!人們在這方面考慮一下加爾文和路德就足矣。除此之外,希臘人那時知道的只是把殘酷的快樂敬奉給他們的諸神,而不是裨益於他們福祉的其他愉悅的供品,這點無論如何是肯定的。那麼,你們如何相信荷馬讓他的諸神蔑視人的命運呢?特洛伊戰爭和類似的悲劇式的恐怖究竟有什麼終極意義呢?毫無疑問,它們都被看作諸神的節日歡樂了,而這位詩人在這方面比其他人更像「神」,想必他也認為,這些都是節日歡樂了……後來的希臘道德哲學家所思考的,無非是上帝也注意道德的鬥爭、英雄主義和品德高尚者的自我修行:「赫拉克勒斯的職責」登台亮相,他本人知道自己負有這方面的職責;對這個善於表演的民族來說,沒有目睹者的道德品行是不可思議的事情。這個如此大膽、如此至關緊要的關於「自由意志」、關於人在善與惡中的絕對自發性的哲學發明,當時首先是針對歐洲的。它難道主要是為了這個表象創造理由嗎,諸神對人、對人的道德品行的興趣是永無完結的嗎?在這個地球舞台上,理應從不缺少真正的新生事物和前所未聞的對立、糾紛和災難;一個完全按照決定論所設想的世界或許對神是可以想像的,因而也很快讓神感到厭倦了——作為諸神的朋友的哲學家,有充分的理由期望諸神不創造一個決定論的世界!全部古人類世界是一個在本質上公開的、一目了然的世界,它對「觀眾」滿懷溫情的眷顧;如果沒有戲劇和節日,它就無法想像它的喜慶。正如所說,即使在實施重大刑罰時,也同樣有許多節日的慶賀!……
八
現在繼續進行我們的研究。正如我們業已看到的那樣,罪孽感和個人責任感起源於最古老的最原始的人際關係,起源於買主和賣主、債權人和債務人的關係,這方面首先是人與人的關係,是人與人相比較的關係。人們尚未發現根本不存在這種關係的低級文明。制定價格、衡量價值、設想和交換等價物——這些活動在一定程度上最先占據了人的原始思維,在某種意義上就是思維。最古老的敏銳觀察力就是在這裡培養起來的,人的自豪的最初萌芽、人優越於其他動物的感覺,或許也同樣誕生於此。我們的稱謂「人」(manus)或許表達的正是這種自我感覺:人把自己稱為衡量價值、評估和確認價值的存在物,是「自身就會計算的動物」。買與賣以及其心理活動,要比任何一種原始的社會組織形式和社團都古老,或者更確切地說,最初萌生的交換、契約、債務、權利、責任、協調等感覺由最不發達的個人權利的形式演變為最簡單和最原始的公共社團(從與它相類似的社團而言),與此同時還形成了比較、衡量和計算權力的習慣。人們的目光業已注視了這一景觀,他們堅持這種笨拙的、既步履蹣跚卻又堅持與古人思維相同方向發展下去的特有的連續性,立即獲得了這一偉大的普遍結論,「任何事物都有其價格;一切東西都可以買斷」——這是正義的最古老、最純樸的道德標準,是地球上一切「善良」「公道」「善的意志」「客觀性」的開端。最初階段的正義,就是在力量大致均等者中間通行的善的意志,他們相互容忍,通過協調又相互「理解」;而在涉及弱者時,他們之間則會在強迫弱者方面達到協調。
九
還是用史前時代的大量事實來比較(史前時代對所有時代都是存在的,或者有可能得到重演):社團與其成員也處於那種重要的基本關係之中,即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係。人們生活在一個社團中,享受著這個社團的優越性(啊,這是什麼樣的優越性!我們今天還常常低估它),人們得到保護和防衛,生活在和平和信任之中,而且還無需擔心遭受某些傷害和敵意,而社團以外的人,「不和平的人」,卻要遭受傷害和敵意。一個德國人懂得,「Elend」(痛苦)的原始意義是什麼——人們正是鑒於這些傷害和敵意才把自己抵押給社團,並且承擔有關義務。在其他情況下將會怎樣呢?人們可以預料,社團如果是受騙的債權人,它將儘自己的可能使自己得到回報。這裡至少是指肇事者造成的直接損失;即使不計較這些損失,這個肇事者首先是一個「毀約者」,一個反對集體的毀約者和不守諾言的傢伙,這還涉及他迄今一直分享的集體的財產和安閒。這個肇事者不僅沒有償還他所得到的優惠和預支,他還向他的債權人逞凶,因此,從現在起他不僅理所當然地失去了所有財產和優惠,而且他還更應該記住,這些財產的重要含義是什麼。受到傷害的債權人,即社團,將會惱怒地把他推到蠻荒的、不受法律保護的狀態中,而他在此以前一直得到庇護;他被放逐了,從此有可能受到任何方式的侵犯。這種「懲罰」不過是反映和表現了這一文明階段對所憎恨的、不受保護的、被唾棄的敵人的正常態度,這樣的敵人既失去了所有權利和保護,也失去了一切寬宥,這就是適用於不幸的被征服者(vae victis)的戰爭法和勝利慶賀!它是極其無情和殘酷的——由此還解釋了,戰爭本身(包括戰爭的祭禮)奉獻的是各種形式的歷史性的懲罰。
十
隨著實力的增強,社團不再把個人的違法行為看得那麼嚴重,因為對社團來說,違法行為不再像從前那樣對整體的存在形成危險和顛覆;肇事者不再被當作「不安分分子」而被驅逐,公眾的憤怒不允許像從前那樣肆無忌憚地傾瀉於他——確切地說,肇事者從此得到整體方面謹慎的保護,使他免受這種憤怒,尤其是直接被害人的憤怒的傷害。在這裡首先是要緩和受到違法行為所傷害的人的憤怒,努力縮小事態,防止更大範圍的乃至全面的參與和騷亂;試圖找到相等價的東西,並調解全部交易(結構組合);尤其是要有越來越明確的意願,即讓任何罪行在某種意義上都可以得到抵償,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把罪犯與其行為分離開來——這就是刑法在後來的發展中越來越彰顯的過程。社團的實力和自我意識越增長,刑法就變得越溫和;任何削弱和嚴重破壞刑法的行為,都會招致更加嚴厲的刑罰重新出台。「債權人」越是富有,他在一定程度上就越是人性化;他擁有的財富最後使他能承受任何傷害,而不受損失。這樣一種社會的實力意識並非不可思議,即這個社會可以享受為了社會而存在的最高貴的奢華——它可以不懲罰它的傷害者。「我身體內的寄生蟲與我究竟有什麼關係?它或許還可以說話。讓它們生活和繁殖吧!我依然是很強壯的!」……由於這種無關痛癢的態度和允許無力償還者逃之夭夭,「一切都是可以償還的,一切必須得到償還」的正義就取消和終止了——如同地球上的一切善事一樣,它的結束是自我揚棄。人們知道,這種自我揚棄為自己美其名曰:寬宥。很顯然,寬宥已經是最有勢力者的特權,或者說得好聽一些,是他的權利的彼岸。
十一
這裡否定的是在另外的土地上——在怨恨的基礎上——新近出現的探討追尋正義之起源的嘗試。假如心理學家有興趣從近處對怨恨作一番研究,那就先在他們的耳邊說,這株植物在目前的無政府主義和反猶太主義的土壤中正長得枝繁葉茂,當然像以前一樣,它總是在陰暗中長得茂盛,這就同那些青紫色的植物一樣,只是氣味不同。正如同物相生一樣,看見在同一個範圍重新出現以前經常發生的相同企圖,是不足為奇的(試比較本書第30頁)——這種企圖就是在正義的名目下美化復仇,就好像正義基本上只是受害感情的一種延續一樣,並且還用復仇使逆反情緒在以後受到完全普遍的尊重。對後一種情況,我似乎最少受到刺激,我甚至覺得,相關的全部生理學問題(與之有關的那種情緒的價值迄今以來被低估了)是一個功績。我提醒讀者注意的唯一情況,是這種怨恨精神本身,以及從這種怨恨中滋生的科學合理性的新的精緻之處(它有利於仇恨、嫉妒、忌恨、猜疑、敵意、復仇等)。一俟涉及其他的情緒,這種「科學合理性」就會立即停止,並且發出滿懷敵意的腔調,讓位於偏見。在我看來,這些其他的情緒比那種逆反情緒具有更高的生理學價值,因而它們理所當然地受到科學的評估和稱讚,這些情緒在根本上就是積極主動的情緒,如統治欲、占有欲等(參見歐根·杜林的《生命的價值》《哲學教程》及其他著作)。關於普遍的傾向就講這些。有關杜林論述在逆反情感的土壤中尋找正義故土的具體言論,人們必須由於熱愛真理的緣故採取截然相反的態度,用另外一句話來駁斥他,這句話是:正義精神占領的最後一塊土地,就是逆反情感!如果正義的人對傷害他的人確實採取了正義的態度(不僅僅是冰冷、克制、疏遠、無所謂的態度,正義始終是一種積極態度),如果高貴、清澈、深邃、溫和的目光所具有的公正客觀性不受蒙蔽,那麼,這就是地球上一件最完美的傑作,它甚至是連聰明的人也不敢奢望的東西,人們無論如何也不應該輕信於它。普遍的情況必定是:一定數量的挑釁、惡意、阿諛就足以使人們,甚至是最正直的人們,重視鮮血而忽視合理性。主動的、進攻的、侵犯的人總是比逆反的人大大地接近正義。因此,他完全沒有必要以逆反心態的人的行為方式那樣錯誤地、先入為主地評價他的客體。事實上,進攻型的人是更強壯、更勇敢、更高貴的人,因此,他們在任何時代從其自己方面都具有更自由的目光,更友善的良心。與此相反,人們業已猜測到了,真正發明了良心中的「內疚」的人是誰——懷有怨恨的人!最後,讓我們回顧一下歷史:法律的普遍應用以及地球上對法律的真正需求,究竟是在哪些範圍呢?或許是在逆反的人們那裡?不,根本不是。確切地說,是在積極的人們、強壯的人們、自發的人們和進攻的人們那裡。這樣一個說法會讓一個所謂的鼓動家感到惱怒(他曾經自我表白說:「復仇學說猶如一根正義的紅線貫穿我的一切工作和努力之中。」)——從歷史上來看,恰恰是地球上的法律提出了針對逆反情緒的鬥爭,部分地動用了自己的權力而主動和積極地向它們宣戰,從而遏制了逆反情緒的膨脹,強制性地達到一種平衡。凡是在伸張正義和維護正義的地方,人們都可以看到,強大的力量在涉及從屬於它的弱小力量(無論它們是團體還是個人)方面,都想方設法地打消荒謬的怨恨怒氣,它們或者是從復仇者的手中剷除怨恨的對象,或者是用打擊和平與秩序的敵人的鬥爭來代替復仇,或者是在必要的情況下發現和建議實施平衡,或者是把某些損失的等價物當作標準提出來,以使怨恨從此永遠只適用於這個標準。然而,最高權威在反對占據優勢的逆反而持續的憤恨情緒方面所採取的最關鍵步驟——一俟最高權威強大得有這種能力時,它在這方面總是一以貫之的——就是制定法律,強制性地解釋哪些在它們的眼中是允許的、合法的,哪些是被禁止的、非法的。它在立法以後將把個人的或者全體社團的侵犯和為所欲為的行為視為對法律的褻瀆,對最高權威本身的反抗,並對此加以處置,它將使其下屬的情緒脫離違法行為最初造成的損失,而且使其長期地轉向與一切復仇欲望相反的方向,因為復仇僅僅看見和承認被傷害者的觀點。從此以後,眼睛將學會對行為作越來越非人格的評價,即使是被傷害人的眼睛也應如此(這就如前所述,到最後才能實現這點)。與此相應的是,從法律制定之日起就存在「合法」和「非法」(而不是像杜林先生所希望的那樣,它們產生於傷害行為)。侈談合法與非法本身,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就生命發生本質的作用而言,也就是說,只要在生命的基本功能中還有傷害、強姦、剝削、毀滅等行為發揮作用,沒有這些特性就不可能想像生命,那麼,傷害、強姦、剝削、毀滅等行為從其自身而言,自然就不是什麼「非法的」。人們甚至還必須承認這樣的思想:從最高的生物學觀點來看,法律狀態始終可能是一種特殊情況——部分原因在於它是對發自力量的真正生命意志的限制,使之把總體目的當作具體手段來服從;也就是說,法律狀態是創造更大的力量單位的手段。如果把法律秩序設想為獨立的和普遍的,那就不是把它當作力量綜合體中的鬥爭手段,而是把它視為反對一切鬥爭的手段——這與杜林所宣傳的任何意志都是同等的共產黨人的論調正相符合,但這或許是一種敵視生命的原則,是對人的一種毀滅和分解,是對人的未來的謀殺,是通往虛無的秘密途徑。
十二
關於刑罰的起源和目的,這裡還應講一句話——這是兩個有區別或應該有區別的問題。遺憾的是,人們習慣地把它們混為一談。在這種情況下,迄今為止的道德譜系學家怎樣對待這個問題呢?他們的一貫做法是幼稚的。他們在刑罰中找出一個「目的」,比如復仇或者恐嚇,然後輕易地把這個目的置於事情的開始,把它當作刑罰的起因……他們所做的就是這些。但是,這個「法律中的目的」最終應當用於法律發生史;確切地說,對各種各樣的歷史學而言,最重要的莫過於是經過努力而獲得的,而且確實是理應獲得的命題:一個事物的發生原因、功利性、實際上的應用,以及它的諸目的系統的排列是完完全全地區分開來的;有權有勢的力量總是用新的觀點重新解釋某些現存的、通過各種各樣方式形成的事物,重新占有它們,並改頭換面地加以重新利用。有機世界中發生的一切事情,都是征服和主宰,所有的征服和主宰都是重新解釋和更正,這方面的「意義」和「目的」迄今為止必然都是模糊不清的,或者被完全抹掉了。即使有人非常清楚地理解一切生理器官的用處(甚至了解法律機制、社會風俗、政治習性、藝術形式或宗教禮儀的用途),他對有關事物的起源也會一無所知;這一說法對老派的人來說是不中聽、不悅耳的,因為自古以來人們就相信自己業已理解的事物、形式、機制的可以證實的目的、用途及其產生原因,人們相信,眼睛生來就是為了觀察的,手生來就是為了把握的。同樣的,人們設想刑罰就是為了懲罰而發明的。但是,一切目的和一切可用性不過是一個趨向強權的意志戰勝弱小力量的標誌,而這個意志從其自身中顯現了這一種功能的意義;因此,一個「物」、一個機構、一種風俗的全部歷史,可能是不斷地重新詮釋和更正的持續連綿的鏈條,但這些詮釋和更正本身並不需要內在的原因上的聯繫,它們是在一定情況下偶然形成的相互聯結和相互更替。一個物、一種風俗、一個機構的「發展」,並不遜色於向著一個目標前進的過程,但卻不是一個邏輯的、最快捷的、花費最少的人力和物力就可以達到目標的前進過程,而是或深或淺,或互相依賴,或互相獨立的、自發演繹著的征服過程,其中包括連續不斷的反抗,以自衛和逆動為目的的改變形式的企圖,以及業已獲得成功的逆動行為。形式是多變的,而「意義」的可變性更大。……甚至在一切組織的內部也無例外:伴隨著總體的本質增長,各個單個機構的「意義」也在變化——在有些情況下,部分機構的消亡和數量的減少(比如通過消除中間環節)可能是力量增長和完善性的徵兆。我要說的是:部分機構的無可用性、萎縮、退化、喪失乃至死亡也屬於真正進步過程的條件;這個過程總是表現為嚮往更強大力量的意志和途徑的形態,並且總是以犧牲無數弱小力量而得以實現的。這種「進步」的幅度甚至都是按照為這種進步作出犧牲的量來測量的。作為群體的人類,為了一個更強壯的人種作出犧牲——這或許是一種進步……我特別提出這種史學方法論的主要觀點,主要是因為它在本質上比當前占統治地位的本能和時髦走得更遠,它寧願與現存的絕對的偶然性,甚至機械的無意義性協調一致,寧願與在一切現存事物中發生的強權意志的理論協調一致。反對一切統治者和將會成為統治者的民主主義的特異反應和現代的否定主義(我為一件壞事發明一個壞詞),業已逐漸地進入精神領域,最高的精神領域,並且好像一步步地滲透和可以滲透到最嚴謹、似乎最客觀的科學中去;在我們看來,這種民主的特異反應和現代的否定主義戰勝了全部生理學和生命學說。很顯然,它們是通過偷換真正的主動性這個基本概念而使生理學和生命學說蒙受損失的。與此相反,人們在那種民主的特異反應的壓力下,特別重視「適應」,這是一種第二等級的主動性,一種單純的反應性,有人甚至把生命本身定義為對外在環境的越來越合乎目的的內在適應(赫伯特·斯賓塞)。這樣一來,生命的本質——它的趨向強權的意志,就被曲解了;自發的、進攻的、干預的、重新解釋、重新調整和塑造的力量——緊隨其效用的就是「適應」——所具有的本質上的優越性,就被忽視了;有機體內部的最高級官能——生命的意志就是通過它們得以積極地和創造性地顯現——所具有的主導作用,就被否定了。人們還記得赫胥黎批評斯賓塞的「行政虛無主義」的言論,但現在所涉及的問題比「行政問題」更重要……
十三
我們現在回到刑罰這個問題上。關於刑罰,人們必須區分它的雙重性:一是刑罰的相對持久性,這就是習俗、法規、「周折」、一系列嚴格的訴訟程序;另一方面是它的多樣性,這就是意義、目的,以及與訴訟程序的實施相聯繫的等待。依此類推,在這種情況下沒有進一步的設定,根據剛剛闡明的史學方法論的重要論點,訴訟本身是比它在刑罰方面的應用更為古老、更為早期的東西,後者是被塞給(早已存在,但在另一個意義上是多餘的)訴訟程序而被賦予意義的。簡而言之,情況並非像我們的幼稚的道德譜系學家和法律譜系學家迄今所認定的那樣,他們全都把訴訟程序的發明設想成為了實施刑罰,這就像有人認為手的發明就是為了抓東西。刑罰的另一個方面,就是多樣性和它的「意義」,「刑罰」這個概念在文明的晚期中(比如今天的歐洲),事實上根本不表現一個含義,而是凸顯了「多種意義」的綜合。迄今為止的一般刑罰史和關於刑罰各種不同用途的歷史,最終都是一種統一方式的結晶,它很難被條分縷析。還必須強調的是,它根本不可能被加以定義。(現在不可能確切地說出,刑罰究竟是為了什麼;所有以符號形式概括全部過程的概念都沒有定義;可以加以定義的,只是沒有歷史的概念。)與此相反,早期的「多種意義」的綜合顯得可以分解和可以推演。人們還可以感受到,那時的綜合中的各個因素是如何依據這個因素或那個因素壓倒其他因素,並占據優勢而改變它們的價值,重新調整它們的秩序的;在有些情況下,某一個因素(為了威懾的目的)甚至好像揚棄了所有其他因素。為了至少給出這樣一個表象:刑罰的「意義」是多麼不確定的、附屬的、偶然的,同一個訴訟程序是如何被完全不同的意圖所利用、解釋和更正的。我在這裡列出一個我從比較少的和偶然獲得的資料中得到的圖示:為了祛除傷害,阻止進一步傷害行動的刑罰;以任何一種形式(甚至是以感情補償的方式)向受害者賠償損失的刑罰;用刑罰來隔離破壞平衡的一方,以防止破壞行動的繼續擴展;用刑罰來威懾那些決定和實施刑罰的人;用刑罰來抵消犯罪者以前一直所享受的優厚待遇(比如讓罪犯做礦山勞役);用刑罰來淘汰蛻化分子(在有些情況下就像中國法律所規定的那樣,淘汰一個種族的旁系,這是維持一個純粹種族的手段,或者是保證一種社會模式的方法)。刑罰是一種慶賀,也就是把刑罰當作對終於屈服的敵人的強暴和譏諷;刑罰是一種記憶方法,它對受懲罰的人是一種所謂的「改造」,對刑罰目擊者也可加深記憶;刑罰是執政者要求犯人的一種賠償,它保護肇事者免受過激的復仇行動的攻擊;如果強壯的種族堅持復仇的自然狀態,並要求把它當作自己的特權,那麼,刑罰就是與復仇的自然狀態的一種妥協;刑罰是對破壞和平、法律、規則和權威的敵人的宣戰和戰爭規則,這個敵人被視為對社團的威脅,誰背棄了作為社團前提的契約,誰就是一個反叛者、叛徒和破壞和平的人,人們就會用戰爭交給他們的工具與他作鬥爭。
十四
這個圖示肯定是不全面的,很顯然,刑罰已被濫用於各個方面。於是,人們可以從中刪除迄今仍被公眾意識臆想為刑罰的最主要的用途——如今,由於各種原因,對刑罰的信念已經動搖,但刑罰恰恰在這個臆想的用途方面找到其最有力的支撐。人們稱刑罰具有喚醒犯人的罪孽感的價值,並且在刑罰中尋找那種心靈反應的真正功能,這就是所謂「內疚」「良心譴責」。然而,人們卻因此之故在今天依然弄錯現實,曲解了心理學,將這種臆想用於人類最漫長的歷史,即人類史前時期,豈不更荒唐!正是這些犯人和囚徒很少會感到真正的良心譴責,監獄、勞改場並不是這類蛀蟲所喜歡的滋生地;所有嚴謹認真的觀察家都同意這個看法,只是他們在很多情況下都是極不情願、非常難受地說出這個判斷的。總的說來,懲罰會使人堅強和冷酷,使人精力集中,加大了人的異化感受,增強了人的反抗能力。如果出現了刑罰損耗精力、引發可憐的軟弱和自卑的情況,那麼,這樣的結果必定比以枯燥、陰沉的嚴厲為特徵的一般刑罰效果更令人失望。但是,如果我們思考一下人類史前時期的數千年,就會毫不猶豫地得出這一判斷:正是懲罰最有效地阻礙了罪孽感的發展,至少可以從受到懲罰施暴的犧牲者的角度來這樣說。因此,我們不可以輕視,罪犯在一定程度上恰恰是在目睹司法程序以後不再感到他的行為和他的行為方式是恥辱的,因為他正是在司法機構的工作中看到同樣的勾當,只不過是冠以美名,讓人心安理得地去干,比如,刺探情報、巧設計謀、行賄、陷阱、警察和起訴官的狡猾而精細的工作技巧,以及徹頭徹尾的、連情理都不能原諒的搶劫、強暴、辱罵、監禁、拷打、謀殺,這一切在刑罰的各種各樣的方式中都表現了出來,但是卻從未受到法官的指責和判決,而是具有了一定的意義和用途。「內疚」,我們這個世界上的最神秘、最有趣的植物,並不是從這塊土地上生長起來的——事實上,法官們和執法者在漫長的時代里根本就未曾有與「罪犯們」打交道的意識,而是覺得在與一個惹是生非者打交道,在與一個無法推卸的厄運發生關係。而將要受到懲罰的人也覺得刑罰是一種厄運,他在這時只是覺得突然遇到某種無法預想的事件,就像遇到可怕的自然事件,或者像遇到一塊從天而降、砸碎一切、無法與之抗爭的岩石,他不再會有其他的「內心痛苦」。
十五
有一回,斯賓諾莎以一種尷尬的方式談論意識(他的詮釋者對此感到惱火,他們正全力以赴地歪曲他在這裡的原意,比如庫諾·費舍爾),這一天下午,不知什麼樣的回憶促使他追憶這個問題:著名的「良心譴責」在他本人身上究竟還有多少?斯賓諾莎把善與惡歸為人類的幻想,並且針對那些褻瀆者的言論而義憤地捍衛他的「自由的」上帝之尊嚴,那些褻瀆者說什麼,上帝是在反覆考慮之後對一切發揮效用的(「這就意味著上帝屈服於命運,這確實是天大的荒謬」)。在斯賓諾莎看來,世界業已返回到內疚產生之前的那種純樸無邪的狀況之中。而良心譴責卻因此變成了什麼呢?他最終自言自語地說:「陪伴歡樂的對立面——悲傷的,是對過去某件事情的表象,這件事情的結局出乎所有人的預料。」(《倫理學》第三卷,Propos 18 Schol第Ⅰ、Ⅱ。)數千年來,受到懲罰的肇事者對他們「劣跡」的感覺與斯賓諾莎的看法完全一樣,他們覺得,「這次的事情出乎預料地敗露了」,而不是「我真不應該這麼做」。他們接受懲罰,就像遇到疾病、不幸事故或者死亡一樣,伴隨那種虔誠的宿命觀,不加任何反抗。比如,由於宿命論的影響,俄國人至今在對待生命方面比我們西方人更聰明。如果那時存在著對行動的一種批評,那就是批評行動的智慧。毫無疑問,我們首先必須在這種智慧的擴大化中,尋找刑罰的真正效用;還應該在記憶的延長化中,在決定今後更加謹慎、更加猜疑、更加詭秘地採取行動的意志中,在洞察人在很多方面經常是無能為力的觀點中,在自我判斷的逐漸改善中,尋找刑罰的效用。總的說來,懲罰對人和動物所起的作用就是擴大恐懼、促進智慧和抑制欲望。因此,懲罰使人順從,但卻不會使人變得「善良」——人們甚至有更多的理由說出善良的對立面。(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吃虧會讓人變得聰明,也會讓人變壞。幸運的是,吃虧經常讓人變蠢。)
十六
本章我不再拐彎抹角,而是直截了當地論述我的關於「內疚」之起源的假設。這個假設聽起來不舒服,將會使人長時間地苦苦思索,以致難以入睡。我認為內疚是一種重病,是人在經歷那場最深刻的巨大變革中承受壓力時所罹患的重病,這場變革使人最終陷入社會與和平的禁錮。這與水生動物的情況別無二致。當水生動物被迫要麼成為陸地動物,要麼種族滅絕的時候,這些業已幸運地適應了野蠻、戰爭、漂游、冒險的半野獸們就遇上如此境地——他們的一切本能一下子就貶值和「公開」了。它們從這時起就必須用腳走路,並且自己「馱著自己」,而在此之前它們的身體一直是由水來承載的。從這時起一個多麼可怕的負擔壓在了它們身上!它們感到自己在最簡單的事情上都是遲鈍笨拙的,在這個嶄新的、陌生的世界裡,已經不再有過去的那種下意識的、可靠的制導驅動力——它們已被歸結為思維、推演、計算、因果聯繫,和它們的「意識」及最可憐、最易犯錯的器官。這些可憐的生物!我相信,在地球上還從未有過如此痛苦的感覺和如此不堪忍耐的難受——而在此時那些過去的本能仍在持續不斷地提出自己的要求!但是,順從它們的意願確實是十分困難和幾乎不可能的,它們在關鍵的事情上必須給自己尋找新的、幾乎是暗中的滿足。一切不向外在傾瀉的本能都轉向內在——這就是我所說的人的內在化,於是,在人的身上滋生了後來被稱之為人的「靈魂」的東西。全部內在世界本來就如同夾在兩張皮之間那樣薄,當人向外在傾瀉受到阻礙的時候,它就向四面八方伸展,從而具有深度、廣度和高度。那些被國家機構用來對付過去自由本能的、可憎的堡壘——刑罰首先就屬於這些堡壘——打開了這條道路,使得野性未泯、自由自在的人的一切本能趨向倒退,轉而對付人自己。仇恨、殘暴、追逐、迫害、突襲、獵奇、毀滅之快感——所有這一切都轉向擁有這些本能者自己。這就是「內疚」的起源。由於缺少外在的敵人和反抗,而且自己也被束縛在幾近於窒息的狹窄空間和習俗的規矩中,人開始不耐煩地摧殘自己、迫害自己、啃噬自己、嚇唬自己、虐待自己,這就像一隻野獸一樣,人們想「馴服」它,而它自己卻猛烈撞擊著籠子的欄杆。人成了疲憊不堪的傢伙,他因苦念自己的荒漠家園而備受折磨,他必須為自己創造冒險和牢房,必須過一種動盪不安、危機四伏的生活。這個傻瓜,這個充滿渴望和絕望的囚徒成為「內疚」的發明人。然而,「內疚」帶來了最嚴重、最可怕的疾病,人類至今還患有這種疾病,這就是人因為人而痛苦,人因為自己而痛苦。這是與野獸的過去完全決裂的結果,是突然躍進新的狀態和生存條件的結果,也是向迄今一直作為人的力量、樂趣和威嚴之基礎的過去本能進行宣戰的結果。我們還應該立即補充一點:另一方面,由於出現了轉向自己、反對自己的動物靈魂這個事實,在地球上就產生了嶄新、深刻、神秘莫測、充滿矛盾和前途無量的東西,地球的面貌也因此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事實上,這裡還需要虔誠的觀眾來為這場戲捧場,而由此開場的戲,其結局完全無法預料。這場戲太精彩、太神奇、太似是而非了,它不會在某一個可笑的星辰上那樣微不足道、毫無反響地上演的,從此以後,人就沉迷於這些最沒有希望卻又最具有刺激的擲骰子的賭博中,這些是赫拉克利特的「大孩子」所玩耍的把戲,無論它叫宙斯還是叫偶然。人為自己製造了一種興趣、一種緊張、一種期待,甚至是一種信心,就好像用這種遊戲可以為自己預示和準備某些東西,就好像人不是目的,而只是一條道路、一個意外事件、一座橋樑、一個大的許諾……
十七
關於內疚起源的假設,首先是這樣一個前提:那種變革不是漸進的、自願的,也不表現為一個有機體的生長適應了新的條件,而是一種決裂、一次飛躍、一種強制、一種無法迴避的厄運,既無法與之抗爭,也不可能怨恨於它。其次,把與生俱來的無拘無束的民眾塞進一個固定的形式之中,其開端是一種暴力行動,其結局也將是所謂的暴力行動。因此,最早的「國家」是作為一種可怕的專制,一架肆無忌憚、殘酷鎮壓的機器而問世和持續下來的,以至於民眾和半野獸們最終不僅被徹頭徹尾地蹂躪和馴服了,而且被塑造成型了。我使用了「國家」這個字眼,我的意思在這裡是不言而喻的:一群黃頭髮的強盜,一個由征服者和主人構成的種族,為了戰爭,他們被組織起來,並且有組織的力量;他們不加顧忌地把魔爪伸向那些在數量上或許占有優勢,然而卻沒有組織形態、四處漫遊的人民。「國家」就是這樣在地球上興起的。我認為,國家開始於「契約」的幻想業已祛除了。誰能夠發號施令,誰就是天生的「主人」,誰就在日常活動和行為舉止上是強權的,這樣的人要契約作何用處!人們無法預測這樣的人,他們的出現就像命運一樣,沒有原因,沒有理性,沒有顧慮,沒有藉口;他們的到來如同閃電一般,太可怕,太突然,太使人信服,太「非同尋常」,甚至於都不能仇恨他們。他們的活動是一種本能的創造形式、推行形式,他們是現存的最不自覺、最無意識的藝術家。簡單地說,凡是他們出現的地方,就有新東西,就有一個活生生的統治結構,這個結構中的各個部分和功能相互區分卻又相互關聯,任何東西首先必須對整體具有一種「意義」,否則就決不會在這個結構中找到自己的位子。這些天生的組織家們,他們不知道什麼是罪惡,什麼是責任,什麼是顧忌;驅使他們的,是那種可怕的藝術家的個人主義,它看上去就像礦石一樣,善於在「產品」中永恆地證實自己,這就同母親通過自己的孩子們來證明自身一樣。他們當然不是那些滋生「內疚」的人,這點從一開始就是不言自明的。但是,假如沒有他們,就不會滋生出這可憎的腫瘤,假如沒有他們的鐵蹄踐踏和藝術家的專制,就可能從這個世界中,至少在我們的視野內創造無限的自由,並使自由能夠潛在於世,這樣就不會有「內疚」。我們已經明白,這種被迫潛匿的自由本能,這種被擠壓回去的、返回內在的、最終只有向自身發泄的自由本能,只有它才是內疚的滋生地。
十八
由於這種現象從一開始就是醜陋和痛苦的,所以,人們應當避免自己不假思索地藐視這種整體現象。從根本上說,它甚至是這樣一種積極的力量,這種力量在專制的藝術家們和組織家們那裡使其工作變得更加偉大,並且建立了國家,但它在這裡是內向的、軟弱的、渺小的、倒退的,用歌德的話說,是處在「心胸的迷宮」之中。它為自己創造了內疚,建立了否定的理念,這就是那種自由的本能(用我的話說,這是強權意志)。這種力量的造型和施暴的本質所釋放的質料,只能是人自己,是人自己的全部的動物過去,而不是在那種更偉大、更引人注意的現象中的其他人。那麼,這就不僅僅是隱秘的自我折磨,藝術家們的殘忍,並且還是把自己當作一種忍受痛苦、艱苦抗爭的質料而用條條框框加以束縛的嗜好,是樂於給自己打上意志、批判、矛盾、蔑視、強制等印記的樂趣,是自願地把自己的靈魂一分為二的陰森可怕卻又饒有興趣的工作。這個工作只是從製造痛苦的興趣中給自己製造痛苦。最後,人們業已猜測到了,這樣的全部主動的「內疚」是理念和幻想事件的溫床,它還孕育了許許多多新奇陌生的美麗和肯定,或許確實首先孕育了美麗……假如美的對立面本身首先不被意識到,假如丑不先對自己說「我是丑的」,那麼,究竟什麼是「美」呢?根據這個暗示,這個謎至少是可以解開的,因為在這些矛盾的概念中,如無私、否定自我、犧牲自我等,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暗示了一種觀念、一種美。我不懷疑,人們從此以後明白了,沒有自我、否定自我、犧牲自我的人所感受的嗜好是什麼樣的。這種嗜好屬於殘忍。關於「無私」作為一種道德價值的起源和滋生這種價值的土壤之界定,我在本節就講這些,正是內疚和自我虐待的意志為無私的價值觀提供了先決條件。
十九
毋庸置疑,內疚是一種疾病,但是,它又是一種如同妊娠的疾病。現在我們尋找這種疾病到達其最可怕、最極端的條件。我們將會看到,究竟是什麼促使其進入這個世界的。這還需要詳細的敘述,因此,我們首先回顧一下我們先前的觀點。人們長時間來所津津樂道的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司法關係,現在再一次以一種引起歷史性的關注和思考的方式被解釋為一種我們現代人或許完全不會理解的關係,即現代人與其祖先的關係。在原始的種族群體內部——我說的是遠古時代——每一代人都對其祖先,尤其是最早的種族建立者承擔法律責任(這絕對不是一種簡單的感情聯繫,人們不會毫無根據地否認人類長時期存在以來的這種感情聯繫)。這裡主要是這種信仰,人們相信種族只有通過祖先的犧牲和功績才得以延續,因此人們應當用犧牲和功績來回報祖先。人們甚至進而承認這樣一種仍在持續增長的債務,這就是祖先們在其強大精神的繼續存在中,從未停止從自己方面向他們的種族提供新的優惠和作出新的預支。這是無償的嗎?對任何原始的和「靈魂貧困的」時代來說,都不存在「無償」。人們能夠回報給他們什麼呢?供奉(剛開始出於最愚蠢的理解,供奉食品)、慶賀、教堂、禮儀,主要是服從,都是對祖先的回報,因為所有習俗都來自祖先的業績,因而也是祖先的規章和命令。人們能否一次還清這筆債務呢?這個疑問不僅遺留至今,而且還在延續下去。隨著時間的推移,它還強迫人們償還大批債務,甚至是用巨額代價向「債權人」還債(比如,臭名昭著的供奉初生子,無論怎樣,這是鮮血,人的鮮血啊)。按照這種邏輯,對祖先及其權勢的畏懼和拖欠祖先的債務之意識就必然隨著種族本身權勢的增加而增加,種族本身越是獲勝、獨立、受人尊敬和讓人敬仰,這種畏懼和意識就越多。相反的情況卻從未有過!種族的每一步減弱,每一次不幸事件,每一個蛻化和即將解體的標誌,總是減少對其開創者之精神的畏懼,削弱對其祖先的才智、預見和影響力的想像。如果人們考慮這種粗淺的邏輯,其最後結果就是:不斷增長的畏懼最終必將把最強大種族的祖先幻想為巨獸怪物,並把他們推回到一種令人毛骨悚然、不可思議的神化境地;祖先最後就必然地變成了神。這點或許正是諸神的起源,也就是說,神起源於畏懼!……如果有誰認為有必要補充一句,「神也起源於孝敬」,那麼,這很難為人類最漫長的時期,即人類的遠古時期所證明。這自然更難為人類的中期所證明,高貴的種族正是在這個時期形成的;他們在事實上已經連本帶息地還清了他們的創始者、祖先(英雄、諸神)的一切債務,他們的身上在此期間已經彰顯了祖先的品質,高貴的品質。我們在後面將會看到諸神的貴族化和高尚化(這當然絕對不是「神聖化」)。現在,我們要把負債意識的全部過程闡述完畢。
二十
正像歷史所教誨的那樣,拖欠神靈債務的意識在「部落」這種血緣組織形式衰落以後,也絕對沒有結束;正如人類從種族——貴族那裡繼承了「好與壞」的概念(還包括他們的基本心理傾向和等級秩序觀念)一樣,人類也以同樣的方式在繼承了種族上帝和部落上帝觀的同時,另外還獲得了無法償還之債務的壓力和要求清理償還債務的遺產。(廣大的奴隸和農奴階層由於受到強制,由於屈服和模仿而適應了其主人們的神靈崇拜;他們打通了渠道,然後,這種遺產從他們那裡流向了四面八方。)這種拖欠神靈債務的感覺,數千年來一直在持續不斷地增長,並且是隨著神靈概念和神靈感受的增長而增長,從而進入了高潮。(部落之間的鬥爭、勝利、互相和解、互相融合的全部歷史,以及一切民族在每一次大的種族融合中的最終秩序排列之前發生的一切事情,全都反映在雜亂無章的諸神起源說之中,反映在有關他們的鬥爭、勝利、和解的傳說之中;向著天下一統帝國的前進,也總是向著宇宙諸神的前進,而專制政體及其獨立不羈的貴族的征服活動,又總是為某種一神教開闢道路。)基督教的上帝是迄今為止業已達到的最高神靈,他的出現當然也使負債感情之最出現在地球上。假如我們確實進入了逆向運動之中,我們可以毫不猶豫地從不可阻擋的基督教信仰的衰退中得出這個結論:人類的負債意識現在已經明顯地減弱了。人們不可否認這樣一種前景:無神論的全面和最終的勝利或許會把人類從其對祖先、對第一起因(causa prima)的全部負債感情中解脫出來。無神論和第二次無辜的形式是相輔相成的。
二十一
關於「罪孽」「職責」等概念與宗教設定之間的聯繫,暫且就粗略地講這些。我在這裡有意不提這些概念的道德化問題(這將會把這些概念推入良心領域,確切地說,會使負疚的概念與上帝概念纏繞在一起),而且在上一節結尾時甚至還說,根本就不存在這種道德化。因此,在這些概念的前提,即對我們的「債權人」——上帝的信仰崩潰以後,對這些概念的探討似乎理所當然地結束了。然而可怕的是,事實與此不相符合。隨著罪孽、職責等概念的道德化,隨著把它們推入內疚領域,就確實產生了企圖逆轉上述的發展方向,至少是讓它停頓下來的嘗試。現在恰恰應當悲觀地封閉那種企圖一勞永逸地償還債務的前景,現在應當讓那目光無望地反覆注視那種絕對不可能性,現在還應當使「罪孽」「職責」等概念轉回去。那對準誰呢?毫無疑問,首先應當對準「債務人」,因為在他身上內疚已經根深蒂固,不斷擴展,並且伸向一切廣度和深度,最終他形成了無法償還債務、無法贖罪的非償還性的思想(即「永恆的懲罰」的思想)。不過,矛頭最終還是指向了「債權人」,因為人們在這時會聯想到人的始因、人類的始初和現在受到詛咒的人類祖先(「亞當」「原罪」「非自由意志」),或許還會聯想到曾經孕育了人,而現在卻充斥了惡的原則的自然(「詛咒自然」)和毫無價值的一般存在(虛無主義的脫離存在,要求進入虛無,或者要求進入存在的對立面、其他方式的存在、佛教或相類似的境界),以至於我們突然面對既自相矛盾又令人可怕的解決辦法,而備受折磨的人類卻因此找到了暫時的寬慰,這個解決辦法就是基督教的絕招:上帝為了人的債務而犧牲自己,上帝讓自身償還自己的債務,唯有上帝能夠償還人本身無法償還的債務——債權人為了自己的債務人而犧牲自己,這是出於愛(這令人相信嗎?),還是出於愛自己的債務人……
二十二
人們或許已經猜到,伴隨著這一切和在這一切事情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那種自我戕害的意志,那種倒退的殘酷性,它來自在內心作祟、恐懼使其返歸自身的動物人,它還來自為了馴服的目的而被禁錮在「國家」中的人,這樣的人在其製造疼痛的意願之自然出路被堵塞之後,為了給自身製造疼痛而發明了內疚。這種懷有內疚的人緊緊抓住了宗教的假定,從而使其自我折磨發展到令人髮指、無以復加的地步。對他而言,拖欠上帝的債務之想法已經變成刑具。他在「上帝」身上發現和抓住與他自己真正的、不可消除的動物本能相對立的東西,並且把這種動物本能曲解為拖欠上帝的債務(看作對「主」,對「父」,對造物主和世界始因的敵視、反抗和反叛),他讓自己橫跨在「上帝」和「魔鬼」的對立之中,他對自己、對自然、對自己本質的質樸性和事實性加以否定,但是對產生於自己的東西卻加以肯定,把它們視為存在的、生動的、現實的,視為上帝、上帝的神聖性、上帝的審判、上帝的處決,甚至還視為彼岸、永恆、無休無止的磨難、地獄、無邊無際的懲罰和罪孽。這是發生在殘酷心靈中的一種絕無僅有的意志錯亂。這樣一種人的意志,認為人是有罪的和可鄙的,甚至是不可救贖的;這種意志設想人理應受到懲罰,而懲罰決不可能與罪孽相等;這種意志把懲罰與罪孽的問題當作影響和毒化事物的最基本原因,以此來一勞永逸地堵住脫離這個「固執理念」迷宮的出路;這種意志企圖建立「神聖上帝」的理念,以便確證人在上帝面前的一文不值。噢,這些神經錯亂的可憐蟲!如果有人稍稍阻礙他們的野獸行為,稀奇古怪的想法就會紛至沓來,他們的違背本性、他們的荒唐和他們的獸性思想也就立即發作出來!……所有這一切都非常有意思,不過也具有一種黑色的、憂鬱的、讓人神經緊張的悲哀,以至於人們不得不強制自己不去長時間地觀察這些深淵。毋庸置疑,這是一種疾病,是一種迄今還在人身上作祟的最可怕的疾病。誰還能夠聽見這些東西(人們今天對此也不屑一顧!),這就像在遭受折磨和充斥荒謬的夜裡響起的愛情呼叫一樣,這是一種極度渴求、心醉神迷的呼叫,是在情愛中尋求解脫的呼叫,但這種呼叫很快就遠逝了,人們很快又被一種不可克服的恐懼所控制……在人身上有如此之多的可怕東西!……長期以來,地球就是一座瘋人院!
二十三
這一切已經足以說明「神聖上帝」的起源。有關諸神的設想本身並不必然會導致這種幻想的拙劣化。但是,我們在任何時候都無法讓自己回憶起這種幻想。在過去的幾千年,歐洲人除了熟悉人的自戕自殘以外,還有什麼更高尚的臆造上帝的方式呢?幸運的是,人們還可以瞥一眼希臘的諸神,他們是高貴和自立人格的反映,在那裡,人們心目中的動物也被神聖化了,而不再是自我撕咬、自我發怒了!希臘人在漫長的時間裡侍奉他們自己的上帝們,正是為了使自己的身軀離開「內疚」,正是為了能夠讓自己的自由心靈快樂下去;也就是說,用與基督教相反的知性去利用神。這些出類拔萃、英勇無比的傢伙,他們在這方面走得太遠了;對他們來說,荷馬史詩中的宙斯在這裡才是真正的權威,並能使他們明白,他們做得過於輕率了。在談到埃癸斯托斯(2)事件時——這是一個非常惡劣的事件,這位詩人吟誦道:
真奇怪,這些凡人大肆責怪神!
他們誤以為,惡只來自我們的神;
然而,正是他們自己的無知;
讓他們命運多舛、痛苦不幸。
然而,人們在這裡聽見和看見的是,這位奧林匹亞的觀眾和法官並沒有因此怨恨人們,也沒有把他們想得很惡。他在看到人們的胡作非為時,認為「他們真愚蠢」。「愚蠢」「無理」,少許「神經錯亂」,這些都是希臘人在最強盛、最勇敢的時代允許自己所犯的錯誤,也是許多禍患和厄運的原因。愚蠢,而不是罪孽!你們弄懂了嗎?……不過,神經錯亂亦是一個問題。「神經錯亂是如何發生的呢?我們是出身高貴、生活幸福、教育良好、地位顯赫、品德高尚的人,怎麼會患有神經錯亂的毛病呢?」——數百年來,高貴的希臘人一旦遇到他們中的一員用那些無法理解的恐怖和罪孽玷污自己的時候,他們總會提出這樣的問題。最後,他們會搖著頭說:「他肯定是受了某個神的迷惑。」這是典型的希臘式的遁辭。那時,諸神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為人,甚至為人的惡劣行徑作辯護,諸神變成了惡的原因。那時,希臘人不承擔懲罰,而是裝腔作勢承擔過失……
二十四
顯而易見,我是用三個懸而未決的疑問來結束這一章的。有人或許會問我:「這裡究竟是確立了一種理念,還是毀滅了一種理念?」……但是,你們究竟有沒有完完全全地問問自己,在地球上建立任何一個理念需要付出多大的代價?歪曲和誤解了多少現實?有多少謊言被神聖化?有多少良心被攪亂?又有多少「神」被犧牲?每當建立一個神聖物,就必定會毀滅另一個神聖物,這是一個規律。誰能向我說出這個規律失靈的情況!我們現代人是數千年積澱下來的良心解剖和動物式的庸人自擾的繼承者,我們在這方面有著漫長時間的磨鍊,或許還有某些藝術才能,至少在這裡擁有嫻熟的技巧和習慣的口味。人們用「邪惡的目光」來觀察自己天然嗜好的時間太久遠了,以至於天然嗜好最終與「內疚」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扭轉這種趨向的企圖,從其自身來看是可能的。但是,誰有如此強大的力量去做這件事?這就是說,誰強大到能夠把非自然的本性——諸如一切嚮往彼岸世界的奢望,違背感官知覺,違背本能,違背自然,違背動物本能,一語概之,迄今為止的一切敵視生命、詆毀塵世的理念——與內疚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呢?今天,這樣的期望和要求又可以寄托在誰的身上呢?寄希望於善良的人們?有人正是利用他們來反對人自己,而那些無聊的、散淡的、缺乏鬥志的、虛榮的、狂熱的、疲憊的人們也同樣被人所利用。又有什麼東西可以與那種人們對待自身的嚴厲和尊重相提並論呢?它使人們體悟到,使人受辱越深的東西,人與之相分離得就越徹底。反過來說,一俟我們的行動與整個世界相一致,一俟我們讓自己與整個世界「共同行動」,那麼,全世界展現在我們面前的就是真誠友愛!……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就需要一些不可能在這個時代所產生的精神,它們是受到戰爭和勝利所激勵的精神,這種精神需要征服、冒險、危險乃至痛苦;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就需要習慣於凜冽的高山空氣、冬日裡的漫步、各式各樣的嚴寒和山川;為了實現這個目標,還需要一種高明的兇狠,一種最自信的認識勇氣,而這種認識屬於極其健壯的範疇,總之,為了實現這個目標,需要的正是這種偉岸的健壯!……今天,難道還有這樣的健壯嗎?但是,在某個時候,在一個比我們這個腐朽的、自我懷疑的現代更加強大的時代,這個救世主一定會到來——這是一個擁有博大的愛和氣度恢宏的人,這是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時刻都在推動前進的創造精神。但是,他的孤寂卻被人誤解為逃離了現實;他的孤寂只是在現實中的投身、融入、深化,一旦他離開現實,重見光明,他就會把拯救完全徹底地送給現實,就是說,把現實從迄今為止的一切理念對它的詛咒中解救出來。這個未來的人,這個將把我們從先前理念拯救出來的人,將會把我們從這些理念中派生的東西中、從無限的憎惡中、從虛無的意志中、從虛無主義中解救出來。敲響正午的鐘聲和重大決策的鐘聲,讓意志重新自由,讓地球重新擁有自己的目標,讓人重新獲得希望!這是一位反基督主義者和反虛無主義者,這是一位打敗上帝和虛無的勝利者——他必定有一天會到來。
二十五
我還應當說些什麼?夠了!夠了!我在這裡應當做的,只是沉默,否則,我就是侵犯了另一個人的權利,這個人比我更年輕、更「未來」、更強壯。這個人只能是查拉圖斯特拉,無神論者查拉圖斯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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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尼採在此處所引該書的出版詳細信息已不可考,下文同。
(2) 這是古希臘神話中的一個人物,請參見《希臘羅馬神話詞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版,第4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