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財富的分配 · 第六章 論不同行業的毛利潤率
在找出了調節毛利潤率的一般原因以及特別是那些決定資本利潤率和企業利潤率的原因之後,現在我們只需要把我們的注意力轉到不同行業得到不同毛利潤的原因。
在論述毛利潤這一問題時,我曾提到許多人持有的那種見解,即認為利潤的存在並維持在通常的水平上是由於企業經營者之間競爭的結果。我曾試圖證明這一見解根本上是錯誤的,並且在研究利息理論的同時,我也提到了這種錯誤的主要根源。但是,儘管競爭並不能生產什麼,從而不可能是利潤的來源,總的說來也不能決定一國的生產力將取得多少產量,它還是趨向於不斷地在不同行業所得利潤之間建立起近似的均等。它並不是通過改變一定量的勞動和資本的產量來起這種作用的,因為這完全超出了它的能力,而是通過改變產量的價值來起這種作用的。
因此,競爭就是通過這種途徑調節著商品的價值,致使資本相等的行業所得的毛利潤經常趨於相等。競爭產生這一結果所採取的方式是,通過吸引更多的僱主—資本家來從事當時恰巧比其他行業能提供更多利潤的那些行業,或者通過鼓勵已經從事這些行業的人借進更多的資金來擴大他們的業務。在這兩種方式中不論採取哪一種或者同時採取這兩種方式,都必然使這些行業把更多的商品投入市場,從而引起商品價格下跌,直到它們產品的利潤降低到其他行業所得利潤的同一個水平為止。如果任何一個行業的利潤剛巧降低到其他產業部門的一般利潤之下,那麼就會出現與上述情形相反的過程,使利潤逐漸恢復到一般水平。這一事實是如此明顯並且得到普遍的認可,因此我想不值得再去贅述。但是,我所要說的是,這種趨於一般水平的傾向或多或少地為某些部門所特有的原因所限制,結果使某些行業的利潤將高於或低於其他部門。這裡我並不是指引起一種或更多種商品暫時過剩或暫時短缺的原因來說的,這種現象是必不可免的,但為期不長。也不是指以人為的壟斷來作為高利潤的來源。而是指更為持久的、不同性質的行業所固有的原因。這些原因有兩類:它們或者同某些產業部門的特性緊密地聯繫在一起,或者僅僅取決於經營的規模——完全相同的行業,按其經營規模的大小,所提供的利潤率是很不相同的。
歸在前一類中的也許有下面這些原因:
第一,看來風險最大的行業所得利潤也必定最大。因為只有想要取得這種超額利潤才能誘使人們去經受這種風險,而這方面知識的有限或者擔心這種事業的不可靠,又縮小了這些部門中競爭的人數。前一種情況產生了從事冒險事業的動機;而後一種情況又提供了在那裡實現超額利潤的力量。
把貨物裝運到商業界至今很少去過的國家,像這樣一些新的冒險事業有時會發大財。同樣,經過很長時期才能得到收益的投機事業——從事這種事業的人也許要經過好幾年時間才能把利潤弄到手,所提供的盈利高於可以指望更快地得到收益的事業。這種情況部分地是由上述原因引起的——這些拖得很長的交易伴隨著更大的風險,部分地是由於擁有足夠的巨資從而擔負得起所需的費用也經得起對金錢的長期等待的人數比較少,因而更加縮小了這一領域中的競爭。所以,與從事國內貿易的商人相比,從事對外貿易的商人更能迅速地發大財。
但是,不能因為那些風險最大的行業比其他更為可靠的行業能給少數人提供更高的利潤,便由此得出結論說:就所有從事這些行業的人來說,在風險比較大的行業中,利潤一般都比更為安全的產業部門大。因為,如果有少數人更快發財,那麼也就有更多的人一無所得,甚至因損失他們的資本而破產。這種情況至少比一般行業要發生得更為經常。的確,如果考慮到人對於前途具有充滿希望的天性,他有著相信自己生來就福星高照的傾向,儘管別人多少次失敗的警戒也可能落到他的身上,但少數人意外的幸運卻有著多麼大的影響,那麼我們就無可懷疑必定會有比中獎彩票對沒有中獎的彩票所證明的比例還要多的人,被誘使去從事這些冒險的投機事業。
培根把交上好運氣比之碰到厄運的機會更多這種心理傾向歸入部落偶像一類(在一切時代,在文明發展的所有階段,人類心靈深處固有的那些幻想源泉),其結果是前面的一個實例也許往往勝過後面的一百個實例。可以肯定地說,所有抽彩給獎法的例子,而投機商業也是其中之一,足可證明這句評語的正確。
因此,我認為,從整個行業說來,獲得利潤最少的行業很可能正好就是最冒險地使用資本的行業。一些人的損失超過了另一些人的巨額贏利。對於成功的人來說,走私是一切行業中最賺錢的行業,那只是因為一個人發財就有二十個人破產的緣故。
我還要談一談某些行業中獲得巨額利潤的另一個原因。這一點我已提到過,但現在可以更為詳細地加以闡明。這個原因就是在某些部門中需要擁有巨額資本,這一情況必然把競爭限制在少數人之間。據說某些產品大量生產最為相宜,質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這一條件。我們聽說黑啤酒便是屬於這種性質的產品。由於人們持有這種看法,不管它是否有根據,「倫敦黑啤酒」的釀造長期以來一直操在少數幾個大富商之手,因而他們就能聯合起來維持這種酒的高價,以便使他們能夠獲得巨額利潤。可是,現在由於愛爾蘭黑啤酒的輸入,這些大釀造商的壟斷面臨崩潰的威脅,因為人們開始發現,姊妹島的首都釀造的這種飲料,雖然在質量上比倫敦的差一點,但是比較便宜。
我已說明,我們現在正在考察的這一原因同樣會影響把貨物運至遠地的商人的利潤,因為他們要經過很長一段時間才能從這些地方取得利潤。
另一個恰當的例子是軍事裝備承包商。他們有時之所以能發大財,是由於能夠從事這樣耗資巨大的投機事業的人數有限,這種情況使他們在與政府討價還價時處在很有利的地位。
在法國舊政權下,財政收入方面的租稅承包人所享有的像王公一樣的收入也取決於同一原理。現在所說的高額利潤的原因與以前提到的高額利潤的原因之間有一點是不同的,即在目前這個例子中,所得到的利潤確實比大部分其他無需擁有這麼多資本的行業要大,而在冒險性的行業中,高額利潤是表面上的而非實際上的,因為少數人的巨額利潤被多數人的損失所抵消了。
我們現在來考察第二類原因,它們對不同行業的利潤率有著非常重大的影響,提高某些行業的利潤率,而降低另一些行業的利潤率,從而在脫離一般利潤率水平方面引起了相當大的變動。這些原因與產業部門的特性無關,而僅僅是與經營的規模以及用於投資的資本價值有關。但是為了徹底弄懂本題的這一部分,我們還得回到上面已闡明過的有關企業利潤的性質這一問題上去。在此,我們將進一步發現,區別企業利潤與資本利潤不僅是有用的,而且是必要的。在這一點上,我採納了法國《政治經濟學》作者的意見。
我們知道,企業利潤是毛利中的這樣一個部分,它部分地用做對僱主發揮的才能、技術和承受的辛勞的報酬,部分地作為對他在從事生產活動中承擔的風險的補償。我們也已知道,不管超過這種報酬和補償的部分有多大,我們也應把它視為這是由他支配資本的能力所產生的收入,它是與從資本的占有中得到的收入完全不同的。因此,企業利潤可以恰當地被認為是由三個部分組成的:一部分是僱主的勞動,即操心的薪金;另一部分是風險的保險金;而餘下的部分,我們可以稱之為他的剩餘收益。第一部分應該隨企業主操勞程度的不同而變化,第二部分當然是與使用的資本量成正比的。
有兩個行業,其中之一吸收的資本是另一個的兩倍或者三倍,前者也許並不比後者需要更多的操心和監督,因而我們稱為薪金的那部分企業利潤在兩個行業中應該是差不多相等的。至於風險的保險金,可以被認為是不變的,因為只要在失敗的可能性相同的地方,它總是在使用的資本中占著相同的比例。因此,投入任何一個行業的資本愈大,那麼作為僱主薪金和保險金的總額的這部分企業利潤所占的比例愈小,從而他的剩餘收益不僅就其絕對量來說,而且相對於所用的資本來說必然愈大。
用一個例子便可非常清楚地說明這一點。我們可以假定:在兩個生產部門中,有兩個製造業主分別支配著10,000鎊和5,000鎊資本,它們之間的區別主要在於用於原材料的費用不同,而兩者的勞動者人數則是相等的。為了簡明起見,在我這裡所舉的例子中,兩個僱主的操心必須大體相同。這一點用來確立我們所討論的原理是足夠的。當然,雖然精確地確定每個企業領導人所花費的勞動量如果不是不可能的話,也總是非常困難的,但是我們在以後可以把所需的監督在程度上的不同假設為在結果上產生某種微小的變化。而在我現在所舉的例子中,兩者的操心也許最好被假設為相同的。
如果我們假設毛利潤率為10%,那麼下面就是兩個製造業主的兩張賬目單。 [38]
第一張賬目單上的資本為10,000鎊
毛利潤,以10%計算 1,000鎊
扣除5%的利息 500
企業利潤 500
扣除薪金, 100
扣除保險金,以2%計算 200—300
剩餘收益 200鎊
第二張賬目單上的資本為5,000鎊
毛利潤,以10%計算 500鎊
扣除5%的利息 250
企業利潤 250
扣除薪金 100
扣除保險金,以2%計算 100—200
剩餘收益 50鎊
由此可見,使用10,000鎊資本的僱主的剩餘收益共計200鎊,而使用5,000鎊資本的僱主的剩餘收益為50鎊。但是同50對5,000相比,200在10,000中所占的比例要大得多。因此,資本較大的僱主的剩餘收益不僅在絕對量上比較大,而且在他的資本中所占的比例也比較大。我們知道,這是因為不論關心的多少,薪金總是相同的。
因此,這個原理可明確地規定為,在任何產業部門中,與所用資本相比,僱主的剩餘收益必然隨資本額的增大而以更大的比例增長。因為,資本愈大,企業利潤中那部分屬於僱主的勞動即操心的報酬便愈不重要。因此,當這種關心非常廣泛的時候,這種報酬在整個利潤中僅占很小的一部分。
我們將發現這是一個孕育著重要推論的原理。雖然我們應該假設大僱主在他工作上花費的時間和操心比小僱主多,但這一點只能對這一原理作微小的修正,因為在指導與監督方面,每一個人所能提供的努力程度必然受個人能力的限制,而相對來說,在有著足夠大的市場的情況下,投入某些行業的資本卻可以是無限的。另外,指導一個大企業的素質與指導一個小企業所需要的素質,如果不是完全相同的話,那也幾乎是一樣的,並且同後一種情況相比,它也確實並不具有那麼多的稀缺性,以至於需要給他們一個高得多的補償費。大僱主不像大演員和歌唱家,因為後者的勞務所得的巨額報酬,是由於在他們的部門中第一流天才的稀缺。因此,我們稱之為剩餘收益的東西應當被認為與僱主的技術和操心所得的薪金是完全不同的,同前者的無限上升力相比,後者可視為是不變的。如前所述,不論資本是屬於僱主本人還是從別人那裡借來的,這些剩餘收益確實代表著從支配使用資本的能力中所得到的收入,而且和資本的純利潤完全不同。純利潤只能歸其所有者享有,而它的變化恰好與資本量的變化完全相同。我們已經表明,剩餘收益則與此相反,資本愈大,剩餘收益在所用資本中所占的比例就愈大。這一原理的某些影響留待我們以後去考察。
但是,我們首先必須注意一種特殊的情況,也就是,某些小企業主同時又幹著普通勞動者的活時所發生的情況,以便表明我們不應把它包括在本題的範圍之內。在這種情況下,顯然不能把他所得的一切收益都歸到利潤項下。雖然通常也許會把這些收益同普通的勞動工資混為一談,但實際上這種工資僅構成他的一部分收入,因為他既是僱主又是工人。因此,既然他的一部分收入是由工資組成的,那麼利潤只構成他收入的其餘部分,儘管通常把他的全部收入都叫做利潤。由此可以推斷:他的剩餘收益 在歸入利潤名下的全部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必然比分別計算工資時更小,這是十分明顯的。
但是,不用自己雙手來勞動的小僱主根本不同於前者,他的收入完全由嚴格意義上的利潤所組成的。我們已表明,行業的規模愈大,作為他才能和操心的補償在整個利潤中所占的比例就愈小。我們從上面所舉的例子中知道,假設資本5,000鎊,薪金也許是100鎊,保險金和剩餘收益一起為150鎊,前者與後者的比例為2∶3,但在資本為10,000鎊的時候,薪金仍是100鎊,剩餘收益和保險金等於400鎊,前一部分與後一部分的比例為1∶4。如果資本增加到20,000鎊,這種比例應當減少到1∶9。以此類推,資本愈大,僱主的薪金所占的比重愈小。
根據這一原理即可得出一個很重要的結論:任何企業,其經營規模愈大,僱主便能以愈加低廉的價格銷售他的產品。因為僱主才能、時間和操心的補償額在待售商品的價值中所占的百分比愈小,為他留下的餘地就愈大,在這個幅度內他或許願意壓低價格來出售他的商品,而不致侵占他們的薪金,甚至還達不到價格中的薪金線。因此,批發商可以比零售商出售得便宜些。如果其他條件相同,那麼在大城市中的零售商就能以低於農村中小店主的價格來出售商品,因為大城市有可容巨資經營的廣闊市場。我之所以說其他條件相同,因為還有另一些具有相反傾向的原因可能使城市中的商品比鄉下的要貴一些——例如必須從遠地運進某些東西,特別是體積大的農產品,以及大都市裡店租比較高昂。 [39]
正如亞當·斯密已注意到的一樣,儘管有最後這個原因,但大多數商品的價格仍然並不因國內的運費而有明顯增加。事實上,在大都市中,像工業品、雜貨和所有從外國進口的貨物這樣一些商品的價格都低於地方上的價格。
愛丁堡決不是一個小市鎮,但是,即使在那裡,大多數工業品也比倫敦的貴。
由於同樣的理由,當顧客每次只需要很小量的商品時,零售商就以更高的價格出售他的一切物品。稱1盎司茶葉同稱1磅茶葉一樣費事,稱1磅糖與稱12磅或15磅重的圓錐形糖塊也一樣麻煩。因此,過著做一天吃一天生活的窮苦人買每樣東西所支付的錢都要比財主們貴一些。
此外,大都市中店面的高額租金也許被更多顧客的光顧所完全抵消,所以價格不會因此而提高。假定店面的大小相同,售出的商品數量愈大,為了支付固定的房租而在每件商品上附加的費用所占的百分比就愈小。在歐洲的任何一個大城市中,也許沒有一個地區有像巴黎的皇宮那樣貴的租金了。 [40] 要是考慮到這一點,在巴黎某些消費品的價格就確實十分低廉了。宮殿周圍有許多餐館,在備有成套餐具和白桌布的雅座中,花12便士就能吃到有幾道菜和酒的正餐,這種價錢是非常便宜的。價格之所以這樣低廉,其理由完全是因為每天在這些地方有很多用餐的人。這一事實如同類似的事實一樣,它的秘密就在於有許多開支是並不按銷售量相同的比例一起增加的。正如我們所知,在這些開支中,僱主的勞動就是其中之一,另外還有庫房的租金。一個店主的顧客也許比他的鄰居多一倍,而每家店鋪所占的面積卻可能相同。在皇宮附近還有其他餐館,它們與上面提到的餐館一樣寬敞,但是因為貴得多,所以客人就沒有那麼多,食物的消費者必須為許多舒適的活動餘地支付費用。另一種開支也是不按銷售的比例增加的,這就是,例如生意興隆的酒菜館中侍僕和廚師的工資。在剛才提到的那些便宜的餐館中,許多事情容許有更好的勞動分工,從而比較少的人手也就足夠了。看來,浪費也可能相應地大大減少,因為在便宜的餐館中每天的就餐人數差不多是相等的,而在價格昂貴的餐館中就餐的顧客則隨著時尚的變化而時多時少。
因此,我剛才詳細論述了小商人需要操的心幾乎與大商人操的心相同這一事實,看來只不過是有許多開支並不與銷售量以同一比例增加這個一般原理的一個例子。正因為如此,廣大的市場才有助於降低價格。我們不是經常聽到那些非常熟悉倫敦和巴黎的人說:假如他懂得怎樣去生活,那麼還有什麼地方比那裡的單身漢生活得更便宜的嗎?
現在正在研究中的這一原因,幫助我們去解釋一個為大家所公認而亞當·斯密特別加以闡明的情況,即大城市中的利潤率比較低。這一事實起初可能使我們感到相當奇怪。可是引起這一事實的一個原因很快就呈現在我們的面前,即大城市中的工資率高。舉例來說,在巴黎家庭僕役的工資比地方上的高得多。在這個城市中的一個好女僕每年可得16鎊,而在離巴黎僅10英里的凡爾賽,一般只得12鎊。在邊遠的地區,差別就更大了。雖然愛丁堡被稱為蘇格蘭的首都,可是格拉斯哥不僅更大些,而且是更為發達的城市,因此後一城市中的家庭僕役的工資比前一城市高。如果這種勞動報酬比較優厚,那麼我們就可推斷其他勞動報酬也一定如此。
這一原因至少部分地說明了為什麼在大城市中的利潤率比較低。但也應考慮到本章中提到的情況,即在邊遠的、人口稀少的地區,零售商的毛利潤比較高,因為在這樣一種情況下,特種勞動的報酬構成了這種收入的大部分,從而使這種收入大大增加。在一切地方,企業的薪金構成了一部分毛利潤,但是市場越小,這一部分所占的比例就越大。
我現在要舉一個例子,它可以充分證明,僱主能以什麼樣的價格來銷售他的商品還必須取決於他的營業規模。
在農村中,一個擁有300鎊資本的店主,比方說一個雜貨商,可算是大的了。有許多地方,在這一行業中,還不容易找到有這麼多資本的店鋪。一個鄉村雜貨商為了滿足市場的小量需求,通常出售附近居民日常需要的各式各樣的雜品。因此,他須具備與很多商品有關的各種知識,有關它們的價格、質量以及獲得它們的最合適的地方,而且這些知識必須比城市裡遠為富有的店主所需要的知識更為廣泛,因為城市的市場範圍允許有更細的商業分工。後者不必具備前者所必需的各種條件。如同精打細算、預見的能力、營業習慣、勤勉和公平交易這些特點一樣,讀寫和記賬的技能對兩者都是不可少的。事實上,兩者相比,農村商人倒是需要更多的知識和精明,因為,正如我所說的那樣,他通常出售的物品品種更為繁多,並且由於顧客對每種物品的需求更加易於變化,所以他的營業要成為常規性的工作也更加困難,他必須更為經常地動腦筋去改變貨源來適應顧客不斷變化的需要。所以我們可以很有根據地假設,他的才幹和操勞所得的報酬完全應該像城市裡的同業店主所得的報酬一樣高。對具備這樣多方面技能的人,每年給60鎊津貼可算是很適中的了,它確實比管家的工資還要少些,因為後者除了每年有50鎊或60鎊的工資之外,還有飯吃。但為了不致引起過多的爭論,我願意將它定在最低的標準上。假定利息為5%,為了使這些有300鎊資本的農村商人可能得到60鎊的薪金,在這一年裡,他所出售的商品必須達到他的資本量,並在這些商品上附加25%的毛利潤。根據這種假設,在扣除了5%的資本的純利潤之後,如果說還有什麼企業利潤,那麼只不過剩下了薪金,而且還是非常小的薪金,至於防止風險的保險費和剩餘收益則一無所有,絕對地一無所有了。
現在我們以城市中的雜貨商為例,在他的商店裡使用3,000鎊資本也許是很普通的。如果,在這一年裡,他僅以10%的毛利潤來出售商品,銷售總額達到他的本金金額,扣除了5%的利息之後,仍然給他留下150鎊作為企業利潤,因為我們假定他的薪金也像前一個例子中的情況一樣為60鎊,那麼除他的薪金之外還餘下90鎊。因此只需在他的商品上另收10%的費用,他便能獲得90鎊作為他以防損失的保險費和剩餘收益。雖然農村店主在他的貨物上賺到了25%的毛利潤,但除了他的薪金之外,卻已一無所得。我想不可能還有什麼方法更能充分證明大商人比小商人更能夠以便宜得多的價格來銷售他們的商品了,這是因為同銷售額比較小的商店相比,銷售總額大的商店企業主的薪金在該總額中所占的百分比要低得多。
但是上面的例子還有助於證明更多的東西。它說明以較低的價格和毛利潤率銷售大量商品比用較高的價格銷售少量商品有利得多,因為城市雜貨商僅收10%的費用,就能得到數額可觀的剩餘收益,它甚至比他的全部薪金還要多。而農村雜貨商的毛利潤為25%,還得不到一點剩餘收益。這一事實指出了錢能生錢這一諺語的道理所在,並證明了一個人的收益愈大,進一步增加他的收益也就變得更為容易。主要的困難是在開始階段,因為那時的企業利潤除了包括一個人必須賴以生活的薪金之外,幾乎沒有多餘的部分,因此要從它裡面節省出一點錢來一定很困難。而積蓄的能力必然與剩餘收益的增加成正比,剩餘收益的增長又比資本與營業的擴充更快。
但是,營業的擴大和資本的積累受到市場範圍的限制。在市場小的地方,無論何種程度的勤勉和什麼樣的才幹都不能發大財,因為超過了某一點,便沒有使用實現了的收益的餘地。一個人不可能親自去擔當各種各樣的職業而有成功的希望,因為他的注意力必將因此而過於分散,從而在各方面失敗的可能性大為增加。所以一個人一旦把他的全部資本都投入他自己的商業部門。而顧客的需要可使他全部資本都能得到使用,他除了用今後的收益貸放取息以使自己滿足於資本的純利潤之外便無所事事。因此只有在城市裡才會很快賺到大錢,因為那裡的僱主總是能隨著資本的增長而擴大他的營業。如果他借到信用貸款,甚至可擴大到大大超過他自己資金所能允許的範圍。由於同樣的理由,農業也決不會賺到大錢,因為它的限度易於達到,超過了這一限度就會使農場主經常的監督成為不可能,而沒有這種監督他的事業就必然不能成功。這後一種情況與前一種情況的區別就在於:農業企業受到它本身性質的限制,而在另一種情況下,只受到顧客需求的限制,人口稀少的地區則使資本的使用受到限制。
因此,如果某種商業可以不斷追加新資本而僱主仍可以親自監督並且還有足夠大的市場,那麼我們就不難知道,為什麼企業越是擴大,對它的進一步發展越是有利;為什麼富人的財產遠遠比窮人的財產積累得快。
這一事實直接導致一個非常重大的後果,即資本積聚在少數僱主手裡比分散在很多人的手上對積累的速度和國民財富的增加更為有利。因此,不論財產的極大平均可能在其他各方面多麼可取,它總歸不是一種十分有利於一國財富增長的狀態。就以上面的例子來說,我們發現一個有3,000鎊資本的企業主以中等水平的10%的毛利潤出售他的商品,便能得到他的薪金和另外的90鎊,由此構成了一筆易於儲蓄的資金。現在,如果這個資本分成10個部分,每一份分別屬於各個個人,我們就有十個300鎊的資本,而不是一個3,000鎊的資本。但是,我們知道,擁有300鎊資本的僱主,即使在他商品上附加25%的毛利潤,結果除了他的薪金之外還是一無所得。由於這是一筆維持他本人和他家庭生活的基金,當然他的儲蓄能力必定是很小的,而且只有十分嚴格的節省才有這種可能。這就是十個小商人中每個人的實際情況。因此,同單個富裕商人的儲蓄能力相比,他們總的儲蓄能力也必然是非常有限的。這個例子證明了上面提到的實際情況:如果財產的差別越大,在這兩種相反情況下積累財富的便利就顯得越加懸殊。
在少數人使用大量資本的情況下,財富的積累比多數人使用少量資本的情況下更為迅速的這一原因,與由這兩種不同情況所產生的另一個原因是截然不同的,但它勢必導致同一個結果,即同後一種情況相比,前一種情況對生產工具的利用能給予更有效的指導,在僱主支配著大量資本的情況下,他們能夠採用最完善的勞動分工;為了節省勞動,他們能採用一切新發明的、最完善的機器,而不管這些機器在最初有多貴;他們能花得起巨額資金來進行各種改進,儘管暫時不能指望從中得到什麼收益。富有的農場主的情況尤其是這樣。因此,大規模經營生產性企業的僱主要比那種為自己的資金短缺或為缺乏借進資金的能力所限制的僱主具有巨大的有利條件。一般說來,與生產費用相比,他能創造出更多的利潤。總之,在他手中,土地、勞動和資本具有更高的生產效果。所以,也是因為這個緣故,資本積聚在少數僱主手裡比分散在許多僱主手上對國民財富的增長更為有利。
在我們如此充分地承認了資本積聚可能使國民財富增長更加迅速並闡明了這種積聚引起財富更為迅速增長的直接原因之後,該允許我再說一些趨向於限制我們讚賞這種情況的意見了。
首先,我要說一說我所提到的第一個原因,即雖然運用大量資本的僱主比好幾個總共擁有相等於他資金的小僱主在積蓄上有更大的便利條件,但在實際上他並不一定有更多的積累。因為,我們必須記得需要隨財產的增加而增加,欲望隨著滿足它們的機會的增多而增長,這是人類天生的本性。因此,商人或製造業主在他們發跡之初,能以城市商業區中舒適而簡樸的住房為滿足。後來,他們要有更為寬敞的大廈,還要建立在更為適當的地點,也許他的妻子需要有一幢鄉村別墅,從而他必須有兩幢大住宅,他的女兒須穿戴闊綽,有鋼琴,還有鋼琴教師、歌唱教師和僕人的侍候,當然,馬車和隨從也是不可少的。往往賺得越多,積蓄得越少,也是屢見不鮮的。因為縱然他本人願意節儉,他的家庭成員還是會替他花錢的。不僅欲望隨財產的增長而增長不已,而且一般說來,會以更大得多的比例增長。人確實是貪得無厭的。
另一方面,小僱主兼資本家的欲望則為不可能滿足它們的客觀條件所抑制,他們一般生活得相當節儉,並力圖以其有限的能力來進行積蓄。因此,就積累來說,資本積聚在少數人手裡,實際上並不完全像上面所說的那樣有利。
儘管我願意承認資本的積聚實際上有利於國民財富總量的增長,但並不一定由此得出結論說:從整體來看,這種積聚是有利的和可取的。因為我們應該記住財富的分割和分配方式的重要性絲毫不亞於財富的絕對量。分割和分配 [41] 至少就像生產一樣同屬於政治經濟學,但也許作者們沒有給這一問題應有的注意,而使公眾對財富科學抱著許多偏見。人們常常把政治經濟學者視為冷酷無情的計算機,他們只要國民財富和財力的增長,而不關心個人的福利。要是僱主—資本家的收入將因此而增加,他們就以廣大人民掙得僅能餬口的一點收入為滿足。他們竟能無情地看著孩子們在過分悶熱的棉紡廠里每天干10—12小時的繁重勞動,而成年人的勞動則要達到15—16小時,僅僅為了國家能保持它在工業上的優勢。這種情況也正如其他情況一樣,把少數人的過錯歸罪於多數人,甚至連這門科學本身也蒙受了不應有的壞名聲。毫無疑問,我們可以找到一些作者,他們的看法與上述情況沒有多大差別,他們的同情始終在富有的僱主一邊,而且只要生產出財富,就不去關心為此付出的代價,即窮苦勞動者的過度勞累和夭折。還有另一些人因盲目地頌揚財富的總量而走入歧途,他們企圖證明,並不存在常常由這一生產方式造成的那些苦難,甚至妄圖證明,在棉紡廠的空氣中勞動15—16小時的紡紗工,很可能享受到像一生中大部分時間在露天工作的莊稼人那樣的健康和幸福。自從人們開始認識到新鮮的空氣和農村環境有利於人的生命和幸福以來,這種觀點才顯得完全錯了。當政治經濟學作者提出了這種看法的時候,這門科學使自己在某種程度上喪失信譽也就毫不足怪了,因為這些作者對待這門科學的態度是與常識和人性的首要原則不相容的。
因此,注意這些錯誤觀點的根源便具有更為重大的意義。我以為這是由於太注重財富的生產所致,似乎財富的總量是一件必要的事情,而相對說來,財富的「分割」與「分配」則被認為是無關緊要的。
財富分配本身不僅是一個最為重要的問題,而且也完全像生產一樣屬於政治經濟學中的一個部分,而某些作者則過分片面地注意了這門科學中的前一個部分。無論他們持有什麼樣的冷酷觀點,這些觀點都造成了對這門科學本身不公正的反對。但是應該反對的僅僅是他們考察問題的過於褊狹的方法。
如果這樣一個問題,即用什麼手段才能生產出最大量的財富是政治經濟學所要解決的一個 重大實際問題,那麼同樣重要的另一個問題則是用什麼方式來分割和分配這種財富對普遍的幸福最為有利。因此,闡明了資本積聚在少數企業主手裡比它分散在多數人的手上對國民財富的增長更為有利之後,並不一定能得出結論說:前一種分配方式是比較可取的。
如果財富可以增進人類的幸福——誰會否定這一點呢?——擁有它的人越多就越好。特別是,如果我們考慮到貧窮所帶來的弊病遠遠超過了大量財富集中在任何個人手中的好處,那麼我們可以認為並不完全依靠他們每天的勞動來維持生活的人越多對國家越有利是一條普遍的原則。在這種情況下,財富積累雖然比大部分居民分為兩大階級,即大資本家和無產者——法國人對那些沒有資金積累天天過著朝不慮夕生活的人的稱呼——的國家必定更加緩慢,但是我們是否能片刻懷疑這種情況最有利於廣大人民的福利呢?因而也最有利於國家的繁榮呢?當然,這裡我們僅就繁榮這個詞的真正含義來說的。如果總財富的增長主要使幾個大企業主—資本家的巨額收入膨脹起來而擴大了赤貧勞動者階級的隊伍,那麼這將是多妙的一種國家繁榮呀!
我們的姊妹島提供了這樣一種繁榮 的例證。毫無疑問,自從大不列顛廢除了強加在愛爾蘭商業上的嚴格而極不公正的限制以來,它的財富已大大增長了。這一點已為自合併以來進出口貿易的不斷增長所證實。確實,這種增長是如此顯著,以致施托爾希先生對這個問題寫了一條長長的註腳,因為這是他所熟知的在國家迅速走向繁榮方面最為顯著的例證之一。 [42]
對於知道一些愛爾蘭人的實際情況的大不列顛居民來說,聽到這個國家在改善經濟狀況的競賽中已走到了前列,不能不大為吃驚。我並不懷疑這位俄國經濟學家提出的事實。這些事實可能是非常真實的。但它們證實了什麼呢?它們證實了我現在堅持的這個論點,即一個國家財富增長可能非常快,而人民群眾的狀況卻沒有多少改善。雖然該國的這種繁榮是史無前例的,但它的農民是否比從前極為貧困的狀況稍微好了一些,暴力行為和兇殺案是否也不常有了呢?
然而,我的意思並不是說自從開放了愛爾蘭的貿易以來,它財富迅速增長的後果僅僅是增加了有錢人的財產和大大增加了人口。自愛爾蘭的生產力獲得解放以來,無疑已出現了巨大而持久的好處,這種好處就在於中產階級,特別是城市中產階級人數的增加和他們財富的增長。我毫不懷疑,同四、五十年前的地位相比,他們已形成了一個重要得多的社會集團。天主教徒在解放事業中發揮的力量是中產階級力量增長的一個明證,因為這個島嶼上的大部分地產是掌握在新教徒手裡的。但是,整個國家從合併以後的財富迅速增長中所獲得的利益,比之較合理地分配大量財富的條件下應該得到的利益來說仍然少得多。毫無疑問,如果在居民中更加平均地分配數量較少的產品,那麼情況就一定會好得多,就會出現一個真正遠為繁榮的局面。因為,儘管少數人 擁有巨大財富和許多人 過著小康生活,但廣大 人民依然過著歐洲最貧苦的生活。看來不可能舉出更為明顯的例子來證實政治經濟學中研究財富分配這一部分的重要性了。
根據上面所說的那些原理,即我們用來證明資本的積聚有利於積累的原理,便可推斷:在家庭全體成員之間平均分割財產無論多麼可取,它對國民財富的增長也不是最為有利的。我在這裡並不是指地產的再分割,因為它完全不同於資本的平均分割,地產的分割有它本身存在的特有的不利之處;而在另一方面,也不能因為資本的積聚有利於積累而由此得出結論說土地的積聚也具有同樣的作用。由研究企業利潤性質中得到的,證明少數富有的僱主—資本家比許多小僱主—資本家具有積累財富的更大能力這一原理,完全不適用於僅僅作為土地所有者的地主。就這種身份來說,他們既不是資本家,也並不經營任何生產性企業。一切用來說明富有的商人或製造業主隨著他們財產的增加日益鋪張浪費,因而他們的實際積蓄並不與他們的積蓄能力成比例的論據,對大地主來說,更具有十倍的說服力。他們是一切階級中最容易花盡他們的收入甚至常常入不敷出而臭名昭著的一批人,而那些小土地所有者卻是很少這麼幹的。由於這些以及別種理由,我們必須細心地把土地和資本區別開來。我認為,只有後者才符合根據以上確立的原理所作的推斷,即在全體家庭子女中平均分割的制度對國民財富總量的增長並不是最有利的。 [43] 儘管存在著這種缺點,但動產的平均分割仍然是非常可取的,這樣一種分割的優點大大超過上述的缺點。
一個作者對任何問題不管持有什麼樣的見解,但是真理和坦率要求他去闡述這種制度帶有的弊端,可是,從總的方面來看,他認為這種弊端比別種弊端要好一些。
現在我們開始談一談我們原理的另一個推斷。如果資本積聚在少數僱主手裡,那麼由於剩餘收益 的增長在比例上大大超過使用資本的增長,從而為積蓄提供了最大的便利,那麼它也必定能為財政收入的籌集提供最充分的財力。說明企業中使用了3,000鎊資本的一個僱主比各自在生產中使用了300鎊的十個人能夠更容易得多地積累的同一個論點,也證明了與另外十個人加在一起相比,前者能夠給政府交納一筆更大的款子而不致有多大困難。由此我們便可推斷:假定有兩個國家,他們擁有的財富在數量上是相等的,其中一個國家的僱主—資本家人數少,但更為富有(因而無產者的人數更多)。它與另一個資本更為分散的國家相比,必定能夠為本國的迫切需要籌集到更多的財政收入。所以前者一定能夠比後者更長期地維持一支更大的海陸軍,由於這一原因,它也必定更為強大。
在上述例子中,我們假設兩個國家的財富是相等的,一國在籌集財政收入和維持海陸軍方面的能力超過另一國完全取決於不同的分割方式。但是,如果我們考慮到對國家的財政收入有利的同一分割方式像前面所闡明的一樣也非常有助於國民財富的迅速增長,那麼我們就不難設想資本較少分散的國家之所以更為強大,不僅在於財富分割的方式,而且也由於它具有更多的財富。由此可見,資本的積聚既是使積聚大量資本的人具有更大政治作用的直接原因,又是使他們具有這種作用的間接原因。由於這些理由,與其大小相比,大不列顛不僅現在是而且可能以後還是比法國強大。
人們也許認為財產的極大平均還可以通過另一種間接的方式,即通過影響企業精神的方式,對國民財富產生不利的影響。據說,一個人的積極性取決於他的欲望,行為的動力與欲望成正比。這是千真萬確的。他們認為世上沒有東西比生活在沒有一個人的財富可以大大超過另一個人的社會環境裡更能抑制欲望的了。正是野心勃勃地追逐巨大財富所帶來的榮譽、豪奢和聲望,以及畏懼工商界輿論對那些不積極增進他們財產的人所加的恥辱,光是這一點就能刺激那些早已遠遠免除了匱乏之虞的人去經營生產性行業了。但是,財產越是平均,要實現現實中的或想像中的更大財富的有利條件越是渺茫,中產者的恬靜生活也越是不容易被豪華和權力的夢想所干擾,從而扼殺了或者至少麻痹了巨大的事業心。一旦中產者依靠他們資本的利息來生活而不為增進他們的財富操勞變得很平常,輿論也會跟著轉變,不再輕蔑地稱他們為懶漢和廢物了。
在某種情況下,一個人廁身於比他更富有的人們之間,儘管他們的門第並不比他高貴,但仍然會使他常常把自己看做是一個貧賤的人,一想到依靠他已擁有的財產來過恬靜生活就使他無法忍受。如果他到了另一個國家(假定他的收入在購買必需品和舒適品方面一點也不比他從前居住的地方多),也許馬上發覺他自己絲毫不亞於他的朋友,因此改善他生活條件的熱情必定跟著低落。這就是為反對財產相當平均而辯解的全部論據:由於它麻痹了企業精神,所以不利於增進國家的繁榮。
但是,不管這種論據乍看起來似乎多麼有理,我仍然認為,只要深入考察一下,就會發現它是錯誤的。有兩個理由促使我要評論一下這個反對意見:首先,因為我曾提到財產的極大平均所產生的某些影響,看來這些影響證明了這種情況對國民財富的迅速增長和國家的強大並不最有利。與此同時,我願意消除一切反對平均財產的論點,因為在我看來它們是沒有根據的。其次,考察一下這一反對意見也許有助於我們進一步闡明企業主勤勞的性質。
我認為上述論點的根本性錯誤就在於它的假設,即假如資本畢竟被使用了,那麼資本是被它的所有者使用還是被別人使用,這件事對國家還是舉足輕重的。據推測,那些改善生活的欲望已被周圍的財產普遍平均所麻痹了的人,是靠他們資本的利息來生活的。倘若真是這樣的話,那麼這些資本必定被用於某個生產性部門了。 [44] 誰能說以擴大營業為目的而借進資本的人不可能像資本所有者自己一樣地使資本轉變為利益呢?事實上,根據上面已闡明的情況便可推斷,幾個小資本家的資金由一個人來承擔經營管理,要比每個小資本家各自從事分散的經營對國民財富更為有利。
因此,只要人們能夠並願意利用資本,國家就根本不可能因滿足於靠他們財產的利息來生活的資本所有者缺乏企業精神而受到損失。如果萬一這一階級的人數增加到難於找到貸出他們資金的可靠而有利的借款人,那麼貸款人之間競爭的加劇將使利息率下降得如此之低。以致他們中間許多人發現單靠利息不可能維持生活而不得不從事某些積極的職業。由此可見,如果說它是一種弊端的話,那麼這種弊端本身就帶有自我糾正的因素,因而不能根據那些理由來挑剔財富十分平均的缺點。
這倒使我注意到企業主勞動與普通工人勞動在性質上的差別。在同一個行業中,一個普通工人幹了兩個人的活,如果可能的話,那也是少有的,更不要說干三個他的同行兄弟的活了;可是一個企業主的辛勤工作可以輕而易舉地取代十個以上同事的操勞。誰會說,一個從事棉織業、絲織業或毛織業的大製造業主,不能像監督1,000鎊資本的使用那樣,十分有效地監督10,000鎊或者15,000鎊資本的使用呢?所以一個人的勞動足可頂替十個以至十五個人的勞動。農業也同樣如此,儘管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在一定限度內與在大多數情況下,一個富有的農場主完全能夠像五、六個資金比較少的租佃人或土地所有者一樣有效地耕種一片土地。前面已經證明,這樣一種勞動的節約是大企業主在產品的銷售價格方面和積蓄能力方面都超過小企業主的最根本原因。現在不是許多企業主必須從他們產業的、由幾種收益構成的總價值中取得他們的勞動報酬,而是只有一個企業主應該為他自己的勞動支付這部分報酬,因此他能以較低廉的價格出售產品也就毫不奇怪了,而且除薪金之外,他所能獲得的剩餘額比所有其他小企業主合在一起的還要多。
由此可見,產業企業主人數的增加不一定構成財富的新源泉,而一國的人口中每增加一個健壯的普通勞動者則必然增加該國的財富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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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個例子的想法來自施托爾希《政治經濟學教程》第 3卷第 13章,本章發展了從該章中得到的線索。也可參閱《國富論》第1篇第10章。
[2] 店房的租金不像住房的租金,它並不完全取決於坐落在上流社會的人們所歡迎的地點,倒是更多地取決於位於城市中人口稠密的地區,因為那裡的顧客必將更多。所以,在巴黎,坐落在主要聚居著工人階級的聖丹尼大街上的房子,其底層的租金要比安東大道上的富戶住宅的租金高,雖然後者其餘各層的租金比前者高。
[3] 烤栗子小販為了租下僅可容身和放一盆木炭的貨攤,在栗子上市季節須按年租 40鎊的代價來支付租金。我們從這一事實中可以對這些極高的租金有一點印象了。
[4] 我用「財富的分割」來指資本的分割,而用「分配」來指總產品在勞動者、企業主、資本家和地主之間的分配。
[5] 除了由聯合以及與此相聯繫的愛爾蘭貿易的解放所帶來的利益之外,施托爾希先生把本世紀初該國(指愛爾蘭——譯者)產業的迅速發展,主要歸功于波拿巴推行的大陸封鎖政策。愛爾蘭利用這一政策,壟斷了富有的大不列顛的市場。他說:「大陸封鎖,把不列顛諸島與商業世界其他國家之間的貿易往來置於非法狀態的同時,卻向愛爾蘭傳遞了信息,讓它專門向英國、蘇格蘭,甚至美洲諸島供應別國不願對它們供應的農產品。這一出乎意外的敵對行為,使愛爾蘭認識了它們生產能力所達到的程度,並讓英國知道該島對它具有什麼樣的效用,也知道了該島本身比整個印度帝國對它更為珍貴得多。」然後,他接著說:從 1806年至 1808年,除了這一時期以前已有的全部增加額之外,愛爾蘭的出口額幾乎又增加了 1/3,而其進口額的增長也不少於這個比例。
(大陸封鎖是在 1806年 11月 21日波拿巴在柏林為所有服從他統治的國家制定的政策。到 1807年年底,俄國、奧國以及其他歐洲大陸國家都接受了這一政策。)自聯合到 1808年,愛爾蘭從英國進口的全部工業品,由11 5/10百萬盧布增加到24 9/101百萬盧布,用近似的整數來說,也就是從大約一百八十方英鎊增加到此數的一倍以上。最普通的外國商品和殖民地產品,例如茶葉、糖、朗姆酒和葡萄酒的進口量也大量增加,而朗姆酒的消費量增加了七倍。
從某種觀點來說,上述事實和同類的另一些事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它們構成了一個無可置疑的論據,駁斥了所謂愛爾蘭吃了英國聯合的苦頭這一類讕言。非常明顯,情況恰恰與此相反。
施托爾希先生引用這些事實的資料來源,是迪維爾諾瓦先生所寫的《大陸封鎖對英國商業、金融、信貸和繁榮的影響》一書,倫敦 1810年版。請參閱施托爾希的著作第四卷中的注釋。
[6] 如果地產的再分割必然導致農場的再分割,那麼確實可以使用同一個論點。而且正如我們在以後將要見到的一樣,實際情況也確實如此。但是直到充分研究了「地租理論」之後,我們才能論述土地的分割這一非常重要的問題。
[7] 毫無疑問,資本也可能貸給政府或其他非生產性的借款人。但這種情況並不是任何一種社會狀態所特有的現象,而且很可能都一定會發生這種現象,至少在財產極不平均占壓倒優勢的地方像財產更為均等的地方一樣也會發生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