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字義通釋 · 命

《說文》「命」字下云:使也,從口令。蓋令訓發號,而發號為人君之事,《說文》君字下云:口以發號。古人視君猶天,視天猶君,故君令稱為君命,而天令亦稱天命。中國前儒因敬天之故,咸信術數鬼神,信術數之學者,以命為秉於生初,非智力所能移。《論語》云: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子夏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孟子亦曰:孔子進以禮,退以義,得之不得曰有命。又言:求之有道,得之有命。 是儒家信數之證也。故董仲舒曰:命者,天之令也。揚雄曰:命不可避也。又曰:命者,天之命也,非人為也。《易》注亦曰:命,吉凶所定也。此言吉凶定於命也。《白虎通》曰:命者何謂也?人之壽也,天命已使生者也。趙氏《孟子章句》曰:夭若顏淵,壽若邵公,皆歸之命。此言壽夭定於命也。蓋古代之人見夫為善不獲報,為惡不獲罰,善人多夭,惡人多壽,求其故而不得,遂以為皆天數所定,非智力所能移,以為命也者,莫之致而致者也。凡事物求之而不得者,皆以為命之所限。如孟子以聲色臭味之不可必得者為命是也。凡生不逢辰者,皆以為命之所定。如孔子對伯牛言亡之命矣夫是也。 惟以命數為天所定,故以安命知命為宗。如《中庸》言居易俟命,《易》言樂天知命是也。此皆儒家道不行,託詞自解。然儒家者流,雖以命定於天,然躬行不懈。故孟子言:盡其道而死,為正命也。趙氏申其義謂:命有三名,行善得善曰受命,行善得惡曰遭命,行惡得惡曰隨命。凡儒家言命豈有外乎此數語者哉。若《論語》言畏天命知天命,又言不知命無以為君子,據《韓詩外傳》則天命指天以仁義禮智順善賦人者而言。 朱子亦曰:天命者,天所賦之正理。蓋命即天命之謂性之命,亦即《大戴禮》所謂分於道謂之命之命也。是禮義之命與命數之命不同,故鄭君箋《詩》,訓命為道,而《禮》注復訓命為性也。然舍理信數,此則暴君恃以欺眾,如商紂言我生不有命在天,項羽言乃天亡我非用兵之罪,王莽言天生德於予是。而愚人恃以自棄者也。 賢者恃命以自暴,不肖者恃命以自棄。信鬼神之術者,知命之非秉於生初,以為冥冥之中實操賞罰,而吉凶壽夭咸視人身之善惡以為憑。如《易》言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又曰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左傳》載劉子之言,謂能者養之以福,不能改以取禍。《穀梁傳》亦曰: 人之於天也,以道受命;不若於道者,天絕之。《春秋繁露》亦同。文子曰:聖人不能使禍不至,信己之不迎也;不能使福必來,信己之不攘也。曾子曰:人而好善,福雖未至,禍其遠矣;惡而不好善,禍雖未至,福其遠矣。是儒道二家皆以行善可以獲福而行惡可以致災也。佛家之說亦與相同。雖與前說不同,然以天道為可憑則一也。 不知命由己造,非定於天。《書·呂刑》言:「自作元命」。作訓為造,此即造命之說也。又《左傳》載閔馬父之言,謂禍福無門,惟人所召。其說至精。觀《詩》言「自求多福」,又鄭公子忽釋之曰:在我而已。 福由自求,非天錫之以福也。《詩》又言「自貽伊戚」,春秋時人亦多引之。戚由自貽,自與己同。非天降之以禍也。《書》言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又言自作孽,不可活。皆言禍由自取,非天能降之以禍也。又孟子有言:知命者不立於岩牆之下,又言桎梏死者非正命。如曰聽命數之自然,則是岩牆不必避而桎梏亦不足恥矣。是孟子亦非偏於信數也。若墨子作《非命》三篇,以命數為不可信,於君民恃命之弊排斥尤嚴。 中篇斥人君之信命,下篇斥人民之信命,惟不信術數尚信鬼神,則墨子之偏也。申包胥亦曰:人定勝天。蓋人與天爭,是為造命。天下無不可能之事,亂者咸可使之治,弱者咸可使之強,亡者咸可使之存,要在立志於先而繼以實行之力耳。宋儒有言,為生民立命。漢人亦言,君相有造命之權。夫造命之權,豈獨君相有之哉。凡在生民無不具有此權,欲為賢聖,則己身即為賢聖之人,欲圖富強則己國即為富強之國,命由己造,夫豈術數所能限,又豈鬼神所能令哉!荀子有言,天者,非關係於人,人之所以可行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乃所以為人之道也。又曰:天道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治亂於世,非天非地又非時。觀於前說,可以知命由人為,觀於後說,可以知命非前定。嗚乎,若荀子者,殆大《易》所謂「窮理盡性以至於命」者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