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學指南 · 吏學指南卷之六
獄 訟(爭罪曰獄,爭財曰訟,《易》注云:「反爭也。」言之於公也,故訟字從言從公也。)
雀角鼠牙 言人遭訟,謂之雀角鼠牙之撓。《毛詩?行露》注云:「雀有咮而無角,鼠有齒而無牙。」故以雀言獄,鼠言訟也。
鬥毆 相爭曰斗,相擊曰毆。
傷損 見血曰傷,見痕曰損。
罵詈 惡言凌辱曰罵,穢語相詬曰詈。
爭競 兩強相辨曰爭,兩強相逐曰競。
相詬 謂互相罵詈也。
相侵 謂兩共傷害也。
手足 謂以手足毆傷人者,舉手足為例,頭擊之類亦是。若撮挽鬢髮、擒領、扼喉亦同毆例。
他物 謂以杵棒、磚石之類傷損於人者,即兵不用刃亦是。若堅硬皮靴鞋踢人及以蛇、蜂、蠍螫人者,並以他物論罪也。
湯火 謂以湯火之物及銅鐵汁害於人者。
刃傷 謂以金鐵,無大小之限,堪以害人者。
兵刃 謂以弓箭、刀梢、矛、鑽、殳戟之屬害於人者。
穢污 謂以臭穢之物污人頭面及填塞口鼻者。
拔髮 稱拔髮方寸者。謂量無發之所,縱橫徑各滿寸。若方斜不等,圍繞四寸為方寸。若不滿方寸者,止從毆法。其拔鬚鬢以致偏缺,雖不及寸,亦准拔髮方寸為坐。
墮胎 謂因驚毆墮落胎孕者。須辜肉子死,方坐此罪。若雖墮胎,子未成形,止從本毆法,別無墮胎之罪。
折肢 斷而猶連,謂之折肢。謂傷折人肢骨,不堪執物者。
破骨 謂毆傷破人骨節者。
眇目 謂虧損其目而猶見物者。
瞎目 謂損其目,全不見物者。
髡髮 謂以物割截人發者。
內損 謂毆人頭面,其血從耳目出,及毆人身體,內損而吐血者。
跌體 謂傷人骨節蹉跌,失其常處者。
自傷殘害 《孝經》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先王立法,不獨禁其損害於人,而自傷殘害者亦所不容蓋自傷有成殘疾者,有不成殘疾者,[有]避事者,有非避事者,全在用法臨時推意以決之。
家人共犯 謂一家數人共犯非違,其罪止坐尊長也。按《名例》云:「諸家人共犯,止坐家長。若侵損於人,以凡人首從論。」假有父子,合家同犯侵損於人之罪,並依凡人首從之法科斷,似難獨坐尊長。
須告乃坐 律設大法,禮緣人情,蓋夫妻相毆,本出於其一時忿爭,初非心懷怨惡而斗,苟不至死,雖夫妻之父母兄弟訴之於官府,皆不坐罪。若被毆者自告,則其心有憾,而恩義亦可見矣,然後依法科之。
親聞成詈 凡為守令,聽斷雖明,不能使人無怨。人之有怨,則不能無詈,先王所謂退有後言,人情所不免者。苟詈之於耳所聞,目所親見,方合以罪科之。若或詈於他人之前,傳說而知,即與間諜僭愬無異,並宜勿論。
相須不相須 相須者,謂因人所毆致傷,理合保辜也。不相須,謂雖因相毆,而下有僵仆,或恐迫而傷,此則不因毆而有傷損,故難令犯人保辜也。
毀敗陰陽 謂因斗毀人陰陽,致孕嗣廢絕者。若孕嗣不絕者,非。
侵損 侵謂盜竊財物,損謂鬥毆殺傷之類。
傷人要害 謂傷人頭、面、胸、脅、臍、腸、虛怯去處者。
絕時而傷 謂忿爭之後,各已分散,聲不相接,去而復來殺傷者。
增加罪狀 謂誣構平人,情規陷害者。
健訟 《易》曰:「險而健訟。」謂好爭也。
稱疑 謂事涉疑似,虛實難憑者。
告訐 《賈誼傳》曰:「面相斥罪也。」趙廣漢受吏民投書,使相告訐。
匿名 謂隱匿己名,假人姓字,僭投犯狀,以告人罪者。漢曰匿名。
反坐 謂告人罪而涉虛,以其罪而罪之者。
誣告 謂造虛詞情規陷害平人者。
悖逆 凌犯長上曰悖,忤意曰逆。
詆觸 訶斥曰詆,唐突曰觸,所犯輕於詈也。
咆悖 謂聲怒相抗,不順處分者。
告訴 謂伸其詞理也。王莽政煩,不理告訴者多。
陳告 敷告曰陳,啟訟曰告。
稱奸 淫犯非理曰奸。
稱孕 《素問》曰:「女子二七而天癸至,月事至七七而天癸絕。」又《律義》曰:「婦人五十以上不復乳育,故婦人年十四以下五十以上不得稱孕。」
保辜 保辜者,即保其罪名也。謂傷損於人者,依例保辜;限內死者,各依殺人論;其在限外,及雖在限內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毆傷法。
伏辜 謂伏其罪也。
陳繳 謂兩詞相攀也。漢劉向《別錄》曰「繳紛爭言」。
紊煩 謂詞訟亂而不簡也。
愆犯 有過曰愆,誤觸曰犯。
冤枉 伸屈曰冤,以直為曲曰枉。
結案 《漢?孟嘗傳》:「結竟其罪。」《鄧通傳》曰「竟案」,謂結其公案也。
償命 謂以死酬報也。
決罰 科斷曰決,贖罪曰罰。
歸結 謂事應杜絕也。
歸斷 謂事應究竟致罪者。
裁斷 謂剖決也。漢將軍蘇建戰敗欲斬,衛青曰:「職雖當斬,令自裁之。」
讐嫌 舊有怨曰讐,事有礙曰嫌。
窒礙 於條相違曰窒,於理有礙曰礙。
違礙 謂事不合條也。
違犯 謂背其正道,干冒禁條也。
違戾 謂背正行邪,自乖其罪也。猶拂其意也。
禁斷 謂明立罪賞,制人毋犯也。
禁治 謂文雖有禁,罪無的條者。
懲戒 設法禁止曰懲,防於未然曰戒。
約束 立法拘制謂之約束。《爾雅》注謂以法圍撓束縛人也。齊田穰首申明約束。
酷法 謂用刑苛虐也。《漢?袁紹傳》曰「篣楚併兼」,又曰「五毒俱至」。
他法 謂因拷囚立文,本法止有訊囚荊杖,其餘悉為他法。
折證 分剖曲直曰折,指明事始曰證。
顯證 謂知見爭端之人也。漢曰左驗,又曰證左。《漢?楊惲傳》曰「左驗明白」。言其當時在左右,知其事也。又陳遵曰:「左旁知狀,謂之見證。」
元告 謂始訟人者。
被告 謂為人所訴者。
犯人 謂本身被告,應合坐罪者。
罪人 謂身有愆犯者。古者罪字從自從辛,秦以罪字相體皇字,故改為罪。昔夏禹見罪人而泣問。
干犯 謂相因致罪者。《漢後紀》曰「坐染其罪」。
干連 謂無罪被累者。秦有知見連坐法,《梁商傳》曰辭所連染也。
家屬 內曰家,親曰屬,謂同居有服之人也。
屍親 謂死者之親也。宋曰血屬,今曰屍親,又曰苦主,取被害之義也。
家口 父母、妻子並子之妻,謂之家口。
鄰首 鄰謂左右比鄰之家,首謂坊正主首之類。
仵作 中人也。仵者,偶也;作者,任事也。《爾雅》曰:「偶者,合也。」陰陽相合則成偶,謂得中也。仵字從人從午,故萬物至午則中正也。又午位屬火,火明破諸幽暗,所以午作名中人也。
召保 謂安養聽候也。
知在 謂常川存留也。
羈管 謂寄留以養也。
隨衙 謂日逐守其公衙聽對也。
推 鞫
鞫問 推窮獄訟曰鞫,詢其情狀曰問。
推問 窮究曰推。謂已有告言,事類推測而問者。
歸問 指趨曰歸。謂指證所告,歸一而問者。
審問 詳考是非曰審。謂結成文案,再須詳情而問者。
錄問 音慮,思也,疑也,審其冤滯也。謂不限文案已成未成,必須審問者。
詢問 咨訪而問者。謂兼聽也。
廉問 即詢問也。昔侯生譏秦,使人廉問盡坑之。
案問 謂未有告言,罪須立案而問者。秦始皇案問諸生。
考問 謂加刑也。漢趙飛燕考問班婕妤。
訊問 謂事有疑似,理合訊究而問者。又上問其下曰訊。
追問 謂事應追究而問者。
會問 謂事關他司,理須取會而問者。
根問 究其本末。謂雖有告言,事尚隱諱,而合問者。
磨問 謂事應研窮而問者。
體問 謂訪其端由而問者。
取問 謂采彼事情也。
勘問 謂事應推鞫者。
詰問 責誚也,又究也。《左傳》曰「子盍詰盜」。
駁問 謂案節不完,執意不同,理須駁難而問者。
擘問 《韻》註:「擘,開也。」即研窮磨問也。
隔問 謂兩不睹面而問者。
究問 謂深求其情也。
對問 兩相對鞫也。古對如此,漢文以言多非誠,乃去口從土。《賦》注云:「問鞫則情易見,偏聽則辭難窮。」
約問 謂投下相關,應須相期而問者。
就問 謂如甲事到官,而又問乙事者。
劾問 謂推窮其罪也。《晉書》雲問法有罪也。
舉問 謂偶有愆犯,必須呈舉而問者。
聚問 謂大辟案成,長吏聚錄而問者。
盤問 謂再三窮詰也。
理問 謂治獄審鞫通稱也。蓋事之有理,如物之有抵,循之則治,逆之則亂,故曰理也。
情狀 發之於中,察而知之曰情;形之於外,見而知之曰狀。
平反 謂錄囚覆奏,使罪從輕也。漢戾太子錄囚多平反。
詳讞 推究曰詳,評議曰讞。凡諸獄疑者,雖文致於法,而人心不厭,必須申詳其議罪者。
研窮 深究為研,盡情曰窮。
鍛煉 《刑統》釋文曰:「鍛煉成罪,由屈架構也。」猶精熟也。言深文之吏入人之罪,猶工冶陶鑄精熟也。
雜鞫 謂窮核其罪也。
訊掠 《通鑑》註:笞問也。
疑獄 謂虛實之證等,是非之理均,或事涉疑似,傍無證見等類。
良賤孳產
貴賤 身富位尊曰貴,卑下無位曰賤。《刑統賦釋》曰:「貴賤之賤,君子有時居之。」
良賤 名編戶籍,素本齊民,謂之良;店戶、倡優、官私奴婢,謂之賤。《刑統賦釋》曰:「良賤之賤,小人亦恥為之。」
人口 同居親屬曰人,役使驅賤曰口。
官監戶 謂前代以來配隸相生,或今朝配役,隸屬諸司州縣無貫者,即今之斷按主戶是也。其斷沒者,良人曰監戶,奴婢曰官戶。
雜戶 謂前代以來配隸諸司課役者。並不同百姓之屬。
部曲 此等幼無所歸,投身衣飯,其主以奴畜之,別無戶籍,唯隨本主籍貫,若此之類,名為部曲,及其長成,許得通娶良人。
客女 謂婢經放良,並出妾者。其部曲之女亦是。
倡優 伎樂曰倡,諧戲曰優。所謂伎樂歌舞之家也。
店戶 謂親當旅舍,及停止倡伎之類。
佃客 謂治田分利之人也。
媒保 媒合成婚曰媒,相托信任曰保。
隨身 斷約年月賃人指使者。古為隨身,即今典產身良人也。
童僕 《說文》:「男子有罪曰奴,奴曰童,女曰妾。」皆從罪。仆者,給事之人也。
驅口 謂被俘獲驅使之人。古者以罪沒為奴婢,故有官私奴婢之分。荀子云贓獲,即奴婢也。此等並同資財,故《刑統賦[釋]》曰:「稱人不及於奴婢。」其所生子女謂曰家生驅口,若驅口自買到驅口謂之重口,蓋此流亦同財產耳。
奴婢 《周禮》:「男曰奴,女曰婢。」王莽時曰私屬,今通稱驅口。
戶下戶 謂奴婢放良,仍隨本主籍貫,津貼差發之人。
游手 《唐?李翱傳》謂不田而飽之人也。
好閒 謂不事生業之人。
惡少 《通鑑》註:「閭閻無賴年少者。」又非良善之稱。
事產 營業謂之事,家財謂之產。
孳畜 生育乳化曰孳,積藏蕃養曰畜。
頭疋 牛羊之類曰頭,駝馬之類曰疋。
蕃息 孳生畜產,謂之蕃息。
蕃殖 生息頭口曰蕃,滋貨種蒔曰殖。
碾磑 上語騫切,磨上轉石也。下五對切,磨下定石也。
邸店 收藏物貨曰邸,賣物之處曰店。
勾 稽
稽遲 留滯曰稽,不速曰遲。
稽留 謂合施行而停滯者。
稽程 謂事有程限而不依期者。
稽緩 謂事應捷速,故有遷延者。
違慢 事有乖戾曰違,心所怠墮曰慢。
耽誤 事近而故遠曰耽,稽緩而乖謬曰誤。
失錯 差謬曰失,乖誤曰錯。
差池 事不相值,謂之差池,謂錯謬也。又曰差池。《詩》云:「燕燕于飛,差池其羽。」
疎虞 慢事曰疎,誤事曰虞。
疎失 謂不為用心,事致差繆者。
疎漏 謂房院舟楫失於修治者。
疎脫 輕易敗事,謂之疎脫。
怠慢 謂懶惰稽遲也。
玩慢 謂欺侮官事也。
打脫 謂事不幹濟,猶物自解也。
失誤 應報不報曰失,妨於指准曰誤。
破說 謂飾言分剖也。
推調 情涉窺避,謂之推調。又推者盪也,譬用手推開其事也。
虛調 不實曰虛,飾詞曰調。
破調 謂裝飾虛文也。
淹延 久留曰淹,久遠曰延。
遲滯 事久不報曰遲,停止不行曰滯。
稽滯 謂遲留其事也。
逗遛 謂稽緩不進也。
違限 謂事有程限,過期不至者。
刁蹬 謂事應速而故意蹭蹬而阻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