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學指南 · 吏學指南卷之三
三 典
(周大司寇職掌以佐王,刑邦國,誥四方)
輕典 新建之國,未習於教,故用輕典。中典 平定之國,已熟於教,故用中典。重典 暴亂之國,不率於教,故用重典。
三 罪
公罪 緣公事致罪,而無私曲者。私罪 不緣公事,私自犯者,若雖緣公事,意涉阿曲者亦是。贓罪 犯贓濫致罪者。
五 糾
野刑 《周禮》註:「上功糾力。」以成功為上,以不致力為糾察。軍刑 上命糾守,以用命為上,以不死守為糾察。鄉刑 上德糾孝,以成德為上,以不致孝為糾察。官刑 上能糾職,以賢能為上,以不稱職為糾察。國刑 上願糾暴,以謹愿為上,以不致恭為糾察。
五 禁
官禁 《周禮》註:「王宮之門,有符籍禁。」官禁 官府有無故擅入之禁。國禁 謂城中之禁也。野禁 郊野田律之禁。軍禁 謂車旅有夜行之禁。
八 議(即周之八辟也。《禮》云:「八辟麗邦法,附刑罰。」)
議親 王者宗室有犯刑法,則議其罪。議故 謂議王之故舊罪也。議賢 謂議有德者罪也。議能 謂議有才者罪也。議功 謂議有功勳者罪也。議貴 謂議有爵位者罪也。議勤 謂議勤勞王事者罪也。議賓 謂議承先代之後,為國賓者罪也。
五 科(謂律、令、格、式、敕也)
律 《釋名》曰:「累也。累人心,使不得放肆也。」《唐?刑法志》曰:「人之為惡,入於罪戾,一斷以律。」始皋陶造,隋定為十二章。
名例 主物之謂名,統凡之謂例。衛禁 謂天子作屯衛以申警,設關禁以防奸也。職制 謂設官置職,必以法度守之也。戶婚 戶籍生齒之總,婚為禮俗之本。廄庫 廄蕃畜產,庫舍器帑,為之防限,以謹國用也。擅興 謂興戎動眾大事,人臣理不得專,以此防之也。賊盜 禁防奸宄,長善絕惡。斗訟 兩怒相犯曰斗,兩辭相勝曰訟。詐偽 謂詐以譎正,偽以冒真也。雜律 摭諸篇之遺,糅群罪之目。捕亡 亡逋不系,罪惡浸長,建此捕亡,以絕厲階。斷獄此篇設諸律者,誠欲罰直其罪,人得真情也。
令 《唐?刑法志》曰:「禁於未然曰令。」尊卑貴賤之等級,國家之制度也。《釋名》曰:「領也,理領之,使不得相犯。」宋三十七章,金二十九章。
官品 職員 祠令 戶令 學令 選舉封爵 封贈 官衛 軍防 公式 祿令儀制 衣服 倉庫 廄牧 田令 賦役關市 捕亡 賞令 醫疾 假寧 獄官雜令 釋道 營繕 河防 服制
格 《唐?刑法志》曰:「設於此而逆於彼曰格。」百官有司之所常行者也。其章十。
公規 謂官府常守之制也。選格 謂銓量人才之限也。治民 謂撫養兆民,平理訴訟也。理財 謂關防錢穀,主平物價也。賦役 謂徵催錢糧,均當差役也。課程 謂整治鹽酒麯稅之類也。倉庫 謹於出納,收貯如法也。造作 謂董督工程,確其物料也。防盜 謂禁弭奸宄也。察獄 謂推鞫囚徒也。
式 《唐?刑法志》曰:「設於此而使彼效之,謂之式。」諸司常守之法也。宋有二十一章。金有六部式,即今之公文式也。
敕 《唐?刑法志》曰:「治於已然謂之敕。」宋曰申明,金曰敕條。凡律令闕文者,條陳奏裁,定為永格。
八 例(謂以、准、皆、各、其、及、即、若也。)
以 罪同真犯謂之以。凡稱以者,悉同其法而科之。假如不枉法,二十貫以上,三十貫以下,解見任別行求敘。其風憲之官,於任所並巡按去處,因而受人獻賀財物,以贓論,故與真犯同。
准 止准其罪謂之准。凡稱准者,止同以贓計錢為罪。假如官吏毋得指克敵為名,取要一切撒花拜見禮物,如違並准贓論,故曰止准其贓定罪,不在除名賠贓之例。
皆 罪無首造謂之皆。凡稱皆者,不以造意隨從人數多寡,皆一等科斷也。假如強盜殺人,罪無首從,並皆處死者是也。
各 各主其事謂之各。凡稱各者,彼此各主其事而已。假如和誘人口者,各斷一百七下,蓋為買主、賣主各主其事,同科此罪也。
其 反於先義謂之其。夫犯罪之人,或先有事而後無事,或先是而後非,文意相違,而不相通,曲直相背,而不相入,若此之類,故稱其以別之。假如偽造寶鈔。但是同情併合處死,其買使、分使者,斷一百七下是也。
及 事情連後謂之及。夫事陳於前,義終於後,進言數事而總之以一,若此類者故稱及以明之。假如結攬稅石及自願令結攬與官司者,並斷按打罪戾是也。
即 即者,條雖同而首別陳,蓋謂文盡而後生,意盡而後明也。假如見血為傷,非手足者,其餘皆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所謂條雖相因,事則別陳也。
若 若者,文雖殊而會上意,蓋因其所陳之事而廣之,以盡立法之意也。變此言彼而未離乎此,舍內言外而未離乎內。假如私宰牛馬,正犯人決杖一百,仍徵鈔二十五兩充賞。若馬牛不堪為用者,依上申官,辨驗烙印開剝。若禁月內宰殺者,併合一體斷罪。所謂文雖殊而會上意也。
較 名(明其用法字義也。西晉明法掾張斐撰有二十等焉。)
故 知而犯之謂之故。假如知畜牲能蹋齧人,不標幟羈絆而故放,令傷殺人者是也。
非 不知而犯謂之非。假如主司公事失錯,原情不涉於私,是意以為然而非故也。
謾 違忠欺詐謂之謾。假如密有征討,而告賊消息,是違忠也。又如知而隱欺,及有所求避之類,不以實告者,是欺詐也。
詐 背信藏巧謂之詐。假如知津河深濘,橋船朽敗,而詐雲津河平淺,橋船牢固,是背信也。又如犯禁者,不知有罪,教令人誤相墜陷,是藏其巧詐也。
不敬 虧神廢節謂之不敬。假如盜大祀神御之物者,是虧損於神也。又如對捍制使而無人臣之禮者,是廢臣節,故為不敬也。
斗 兩訟相趨謂之斗。且如相爭為斗,相擊為毆,兩相忿爭因而毆傷者,名兩訟相趨也。
戲 兩和相害謂之戲。假如以力共戲,終雖至死,和而不相嗔恨而致死者,是和而相害也。
賊 無變斬擊謂之賊。假如謀殺人者,謂二人以上同心計謀,潛行屠戮者。《書》雲殺人曰賊,是無變斬擊,乃賊害也。
過失 不意誤犯謂之過失。假如有人於幽僻去處,不聞人聲,目不見人出入,因於本處投磚瓦及彈射,因而傷於人者,是名不意誤犯也。
不道 逆節絕理,謂之不道。假如造畜蠱毒,邪見左道,是逆其正節也。又如殺一家三人及支解人,是棄絕人理,此等有乖正道,並為不道也。
惡逆 凌上僭貴謂之惡逆。假如毆擊父祖者,是凌上也。又如臣下將圖逆節,而有謀君之心,是僭貴也。
戕 將害未發謂之戕。戕者殘也。謂人巳懷噁心,欲圖損害,是為殘賊也。
造意 倡首先言謂之造意。假如數人同犯一事,斂財共與,先用意謀歛者為首,其餘為從,是倡首先言為造意也。
謀 二人以上謂之謀。稱謀者,二人以上同心協謀也。若謀狀彰明,雖一人同二人之法。
率 制眾建議謂之率。假如勢要之人獨建計謀,妄託名目,歛眾人之物,或饋與人,或自入己之類,是名制眾建議率歛也。
強 不和謂之強。假如恐喝詐欺,及以威若力,或與人藥酒,使其狂亂取財者,並為取與不和,故名強也。
略 攻惡謂之略。假如略人者,謂設方略而取之,是攻行兇惡之事,而謂之略也。
群 三人以上謂之群。假如稱眾者三人以上,始成群眾也。
盜 取非其物謂之盜。假如公取竊用者為盜,此謂皆是取非其財,故曰盜。
贓 財利謂之贓。假如以私財物畜產之類貿易官物者,合計所得之利,以贓論罪戾也。
字 類(謂依、同、加、減、如、止、聽、從、仍、並、論,坐也。)
依 照其正犯謂之依。凡稱依者,謂所犯照其正犯科斷也。假如諸客販鹽,引數外夾帶,及引不隨行者,依私鹽法科罪是也。
同 比類真犯謂之同。凡稱同者,謂所犯與真犯相類也。假如劫墓賊人,巳發墳冢者同竊盜,開棺槨者同強盜,殘毀屍首者同傷人是也。
加 罪就重次謂之加。凡稱加者,謂於本罪之上增加其罪也。謂如糾彈衙門官吏犯贓,比之有司官吏加一等罪是也。
減 罪就輕次謂之減。凡稱減,謂比之正犯減等得罪也。假如犯私鹽者科徒三年,決杖七十,財產一半沒官,決訖發下鹽司帶鐐居役,犯界鹽貨減罪一等是也。
如 義明於後謂之如。凡稱如者,謂前意雖舉而取結其事於後也。假如投下並諸色戶計遇有刑名詞訟,從本處達魯花赤管民官約會本管斷遣;如約會不至,就便斷遣是也。
止 無所加及謂之止。凡稱止者,謂坐罪止此,不可復加於他人也。假如犯界,酒一十瓶以下,追罰鈔二十兩,決二十七下;一十瓶以上,追罰鈔四十兩,決四十七下;酒雖多,罪止杖六十,罰鈔五十兩是也。
聽 從人所欲謂之聽。假如與賣田宅,欺昧親鄰,雖過百日,亦聽依價收贖。又如婦人夫亡,服闋守志,並欲歸宗者,聽其舅姑,不得一面改嫁者是也。
從 酌情就罪謂之從。凡稱從者,驗所犯輕重,就得其罪也。假如諸造作官物,工畢之日,其元給物料雖經覆實,而但有所余者,須限十日呈解還官;限外不納,從隱盜官錢法科是也。
仍 罪應頻坐謂之仍。凡稱仍者,謂本罪之外應須頻坐者。假如偽造寶鈔者死,首告者賞銀五錠,仍給犯人家產,故曰罪應頻坐也。
並 情無輕重謂之並。凡稱並者,謂不分彼此,首從輕重皆合得罪也。假如諸差科皆用印押公文,其口傳言語科歛者,不得應副;違者所取雖公,並須治罪是也。
論 理為正罪謂之論。凡稱論者,謂因有所犯,理成正罪也。假如各處過納秋糧,縣官並不得拘留糧米,以點綱為名,取歛錢物;違者計贓論罪是也。
坐 罪有相連謂之坐。如家人共犯,罪坐尊長是也。
十 惡
謀反 謂謀危社稷也。謀大逆 謂謀宗廟山陵及宮闕。謀叛 謂謀背國從偽。惡逆 毆及謀殺父母兄弟之類。不道 毆非死罪之人,及支解、蠱毒、厭魅。大不敬 盜誤御物,無君臣之禮。不孝 毆詈祖父母、父母之類。不睦 謀殺及賣緦麻以上親等。不義 殺本屬官長、受業師長。內亂 奸小功以上親、父祖妾。
七 殺
謀 二人對議。故 知而犯之。劫 威力強取。斗 兩怒相犯。誤 出於非意。戲 兩和相害。過失 不意誤犯。
六 贓
以強盜 比同強也。以盜論 比同竊也。以枉法 比同枉法。不枉法 受有罪人錢,判斷不曲者。受所監臨財物 監臨之官,不因公事,受所監臨財物者。坐贓 非監臨主司,因事受財者。
六 色
真強盜 謂以威若力。真竊盜 謂潛形隱面。真枉法 謂曲法受財。准盜論 謂准為盜論。恐喝 謂告訐取財。詐欺 詭譎曰詐,誣罔曰欺。
五 流(《書》云:「五流有宅,五宅三居。」)
加役流 髡髮而配役者。反逆緣坐流 反逆之人,罪及親口。不孝流 聞喪不哀、詈繼慈母之類,得流者。子孫過失流 不意誤犯尊長,得流者。會赦猶流 謂身雖會赦,猶得流者。五宅 下音咤,是五種獄器,謂桎一、梏二、拲二也。
三居 謂流之三服也。凡去邦畿四千里曰夷服,又五百里曰鎮服,又五百里曰蕃服,皆流放遠地以居之也。
三 度(謂度關三等也)
越度 謂關不由門,津不由濟者。私度 謂由門改濟,而無過所者。冒度 謂雖有過所,而冒人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