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人生 · 孟子哲學
孟子之政治社會哲學
孟子之政治社會哲學按一方面說,系守舊的。因孟子對於其時之傳統的政治社會制度系持擁護態度。如孟子所述「周室班爵祿」之制(《孟子萬章下》),雖不必為歷史上的周制。歷史上的周制,在詳細節目上,在諸國亦不能如此之整齊劃一,然周制之普通原理,大約當如所說也。
然孟子雖仍擁護「周室班爵祿」之制,但其在政治上及經濟之根本的觀點,則與傳統的觀點,大不相同。依傳統的觀點,一切政治上經濟之制度,皆完全為貴族設。依孟子之觀點,則一切皆為民設。此一切皆為民設之觀點,乃孟子政治及社會哲學之根本意思。孟子貴王賤霸,以為「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其實孔子頗推崇齊桓公及管仲。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又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論語·憲問》)蓋王霸乃孟子政治理想中二種不同的政治,中國後來之政治哲學,皆將政治分為此二種。王者之一切製作設施,均係為民,故民皆悅而從之。霸者則唯以武力征服人,強使從己。故曰:
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贍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悅而誠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孟子·公孫丑上》)
又王者之為民,乃係出於其「不忍人之心」。以「不忍人之心」發為「不忍人之政」,即王政也。霸者之製作設施,雖亦有時為民,然其意則不過以之為達其好名好利好尊榮之手段。故曰:「以力假人者霸也。」孟子又曰:
堯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也。(《盡心上》)
孟子以一切政治的經濟的制度皆為民設,所謂君亦為民設。故曰:
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是故得乎丘民為天子,得乎天子為諸侯,得乎諸侯為大夫。(《盡心下》)
觀此則孟子雖仍主有天子、諸侯、大夫,諸治人者之存在,如「周室班爵祿」然。但諸治人者所以存在之理由,則在其能「得乎丘民」。如所謂君者不「得乎丘民」,則即失其所以為君者,即非君矣。故孟子曰:
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梁惠王下》)
此亦正名主義也。古史家及孔子正名而「亂臣賊子懼」,至孟子則正名而亂君亦懼矣。 〔14〕
孟子雖以為社會中仍應有君子野人,治人者及治於人者之區分;但此區分乃完全以分工互助為目的。孟子駁許行「君臣並耕」之說云:
然則治天下獨可耕且為與?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為備,如必自為而後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勞心,或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天下之通義也。……堯舜之治天下,豈無所用其心哉?亦不用於耕耳。(《滕文公上》)
又曰:
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滕文公上》)
在社會中一人之生活,需用許多工藝之出產。所謂「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為備也」。必自為而後用之,乃不可能之事。故必分工互助。治人者,治於人者,其所事雖不同,要皆互相需要,彼此皆不可以相無也。
根據此分工互助之原則,人中誰應為治人者,誰應為治於人者?孟子以為:
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斯二者天也。順天者存,逆天者亡。(《離婁上》)
此謂在治世,小德役於大德,小賢役於大賢。在亂世,小役於大,弱役於強。不過亂世之強吞弱,眾暴寡,乃人與人相競爭,非人與人相互助,與分工互助之原則不合。若根據互助之原則,必使能治人者治人,猶之使能陶冶者陶冶。孟子謂齊宣王曰:
為巨室,則必使工師求大木。工師得大木,則王喜,以為能勝其任也。匠人斷而小之,則王怒,以為不勝其任矣。夫人幼而學之,壯而欲行之。王曰:「姑舍女所學而從我。」則何如?今有璞玉於此,雖萬鎰,必使玉人雕琢之。至於治國家,則曰「姑舍女所學而從我」。則何異於教玉人雕琢玉哉?(《梁惠王下》)
國家社會,猶大木也,玉也。使治之者,亦必須「幼而學之」之專家。所謂大德大賢,即能治國家社會之專家也。
推此理也,則政治上至高之位.必以最大之德居之。所謂天子,必聖人乃可為之。故堯舜禪讓,成為孟子之理想的政治制度。孟子曰:
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天下諸侯朝覲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堯之子而謳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而居堯之宮,逼堯之子,是篡也,非天與也。泰誓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此之謂也。……昔者舜薦禹於天。十有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禹避舜之子於陽城。天下之民從之,若堯崩之後,不從堯之子而從舜也。禹薦益於天。七年,舜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曰:「吾君之子也。」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堯,禹之相舜也,歷年多,施澤於民久。啟賢,能敬承繼禹之道。益之相禹也,歷年少,施澤於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遠,其子之賢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為也。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薦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繼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廢,必若桀紂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萬章上》)
據此則孟子之理想的政治制度,為以有聖人之德者,居天子之位。此聖人既老,則在其死以前,預選一年較少之聖人,先使為相以試之。及其成效卓著,則薦之於天,以為其自己之替代者。及老聖人既死,此少聖人即代之而為天子。然天之意不可知,可知者,民意而已。民皆歸之,即天以天下與之。故薦之於天,即薦之於民也。「匹夫有天下,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薦之者。」蓋無天子薦之,則不能先為相以自試,不能施澤於民,民不歸之也。此理想與柏拉圖共和國之主張,極相似。但儒家以述為作,故必托為史事,以代表其理想。又以依附周制及宗章文王周公之故,對於「繼世而有天下」者,亦不攻擊。此則在邏輯上不能自圓其說,只可歸之「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孟子之理想的經濟制度,《孟子》中所述亦甚詳。孟子曰:
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畝,余夫二十五畝。死徙無出鄉,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百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滕文公上》)
又曰:
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谷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由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上》)
此就原有之井田制度,轉移觀點,將其變為含有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制度也。所謂轉移觀點者,蓋古代土地為國君及貴族所私有,農民受土地於貴族,為之做農奴。故原有之井田制度,乃為貴族之利益。依孟子之理想,乃土地為國家所公有,人民受土地於國家,而自由耕種之。其每井中公田之出產,雖仍可為國君卿大夫之祿,「以代其耕」。但農民之助耕公田,乃如納稅於國家之性質,非如農奴為地主服役之性質。此理想中之制度,乃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乃為人民之利益。故謂孟子所說之井田制度,即古代所實行者,非也。謂孟子所說之井田制度,純乎為理想,為創造,亦非也。二者均有焉。此所謂儒家以述為作也。
依孟子之意,國家不但須使人既皆有「恆產」,解決其生活問題。且知設教育機關,教育人民。孟子曰:
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庠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也。人倫明於上,小民親於下。(《滕文公上》)
人人皆能生活「養生送死無憾」,不過為「王道之始」。必人人皆受教育,「明人倫」,然後方為王道之完成。此亦孔子「富之,教之」之意也。
性 善
以上所述之各種理想的制度,即孟子所謂王道、王政,或仁政也。仁政何以必須行?仁政何以能行?孟子曰: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公孫丑上》)
不忍人之政,即仁政也。「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不忍見人之困苦,此即仁政之所以必須行也。人既皆有此心,為仁政之根據,此即仁政之所以能行也。孟子因齊宣王不忍一牛之「觳觫而就死地」,斷其必能行王政,曰: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詩》云:「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言舉斯心加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推其所為而已矣。(《梁惠王上》)
齊宣王謂己好貨、好色,不能行王政。孟子言「王如好貨」,「王如好色」,「與百姓同之,於王何有」?因己之好貨、好色,即推而「與百姓同之」,即「舉斯心加諸彼」也。若實現此心於政事,則其政事即仁政矣。「善推其所為」,即仁也,即忠恕也。孔子講仁及忠恕,多限於個人之修養方面。孟子則應用之於政治及社會哲學。孔子講仁及忠恕,只及於「內聖」;孟子則更及於「外王」。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即所謂人性皆善也。孟子云: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人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四端,尤其有四體也。有是四端而自謂不能者,自賊者也。謂其君不能者,賊其君者也。凡有四端於我者,知皆擴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能充之,無以事父母。(《公孫丑上》)
陳灃曰:「孟子所謂善者,謂人人之性皆有善也,非謂人人之性皆純乎善也。」(《東塾讀書記》卷三)孟子所謂性善,只謂人皆有仁、義、禮、智之四端。此「端」若能擴而充之,則為聖人。人之不善,皆不能即此「端」擴而充之,非其性本與善人殊也。故曰:
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告子上》)
俞正燮曰:「情者,事之實也。《大學》『無情者』。鄭注云『情猶實也』是也。才者,事之初也。《說文》『才為草木之初』是也。」(《祭已存稿》卷二)才即端之意。即不善之人,按之實際,亦豈無上述之四端?不過不能擴而充之,或且壓抑而喪失之。然此「非才之罪」也。
人何以必須擴充此善端?此亦一問題也。若依功利主義說,則人之擴充善端,於社會有利,否則有害,此即墨子主張「兼愛」之理由也。唯依孟子之意,則人之必須擴充此善端者,因此乃人之所以為人也。孟子曰:
人之所以為人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離婁》)
人之所以為人,即人之要素,人之名之定義,亦即人之所以別於禽獸者也。人之所以為人者,即人之有人心。孟子云:
公都子問曰:「鈞是人也,或為大人,或為小人,何也?」孟子曰:「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孟子·告子下》)
亞里士多德《倫理學》謂飲食及情慾,乃人與禽獸所共有,人之所以別於禽獸者,唯在其有理性耳。「心之官則思」,能思之心,即有理性。能思之心,為人所特有,乃「天之所以與我」者,所以為大體也。耳目之官,乃人與禽獸所同有,所以為小體也。若只從其小體,則不唯為小人,且為禽獸矣。「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若聽其自然,則「能陷溺其心」。人之所以有不善者,即以此也。
能思之心所好者為理義。孟子云:
故凡同類者,舉相似也。何獨至於人而疑之?聖人與我同類者。故龍子曰:「不知足而為屨,我知其不為蕢也。」屨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口之於味,有同耆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如使口之於味也,其性與人殊,若犬馬之與我不同類也,則天下何耆皆從易牙之於味也?至於味,天下期於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唯耳亦然,至於聲,天下期於師曠,是天下之耳相似也。唯目亦然,至於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無目者也。故曰:口之於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至於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告子上》)
故人必有理義,乃為「從其大體」。從其大體,乃得保人之所以為人,乃合乎人之定義。否則人即失其所以為人,而與禽獸同。孟子云:
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於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者幾希。則其旦晝之所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覆,則其夜氣不足以存。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不遠矣。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才焉,是豈人之情哉。(《告子上》)
「夜氣」即人「仁義之心」之未完全受摧殘者。人若「夜氣不存」,即失其所以為人,當然即禽獸矣。孟子所以主張「求放心」及「不失本心」者,蓋必如此方能為人也。
人皆有人心,即人性之所以為善也。孟子言性善時,亦特別使人注意於其所說之性為「人之性」。孟子云:
告子曰:「生之謂性。」孟子曰:「生之謂性也,猶白之為白歟?」曰:「然。白羽之白也,猶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猶白玉之白歟?」曰:「然。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歟。」(《告子上》)
天下之白同,而性不同。牛不與人同類,故其性亦與人異。人之性包含「人之所以為人者」,失其性則與禽獸相同矣。孟子又云:
仁,人心也,義,人路也。
蓋不居仁由義,則即非人矣。
據此則知孟子所謂:
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滕文公下》)
亦非隨便漫罵。儒家以為人之四端之表現於社會組織者,即所謂人倫。故曰:
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事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實,樂斯二者。(《孟子·離婁上》)
又曰:
聖人,人倫之至也。(《離婁上》)
若楊墨之道,廢棄人倫,則失其人之所以為人者。不合人之定義,故為禽獸也。
人皆有善端,所謂聖人,不過將此善端擴而充之,至於「人倫之至」而已。故人人皆可以為聖人。孟子引顏淵曰:
舜何人也,禹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滕文公上》)
若自以為「吾身不能居仁由義」,則即「謂之自棄」矣。
孟子極重視個人,故亦注重個人之自由。至於所謂禮者,若人認為不合,可以否認之、改革之。孟子云:
孟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寇讎。」王曰:「禮為舊君,有服,何如斯可為服矣?」曰:「諫行言聽,膏澤下於民。有故而去,則君使人導之出疆,又先於其所往。去三年不返,然後收其田裡。此之謂三有禮焉。如此則為之服矣。今也為臣,諫則不行,言則不聽,膏澤不下於民。有故而去,則君搏執之,又極之於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裡。此之謂寇讎,寇讎何服之有?」(《離婁下》)
此孟子否認舊禮之言論也。孟子又曰:
非禮之禮,非義之義,大人弗為。
此亦謂個人道德判斷之權威,可在世俗所謂禮之上。孟子注重個人性情之自由,同時又注重人之行為之外部規範。前者為孔子之新意,後者為古代之成規。孟子則較注重於個人性情之自由。蓋孟子既主性善之說,以為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則個人之道德判斷,當然可重視矣。
人人皆可以為聖人,此人人皆可以自期許者也。至於人生中他方面之成敗利鈍,則不能計,亦不必計。孟子曰:
若夫成功則天也。君如彼何哉,強為善而已矣。(《梁惠王下》)
又曰:
哭死而哀,非為生者也。經德不回,非以干祿也。言語必信,非以正行也。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矣。(《盡心下》)
此所謂天,所謂命,皆指人力所無可奈何之事。所謂「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孟子反功利
於此亦可知孟子所以反對功利之故矣。孟子以為人皆有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四端。擴而充之,則為仁、義、禮、智之四德。四德為人性發展之自然結果;而人之所以鬚髮展此四德,因必如此方為盡「人之所以為人者」,非因四德為有利而始行之也。四德之行,當然可生於社會有利之結果。此結果雖極可貴,然亦系附帶結果。猶之藝術家之作品,固可使人愉悅,然此乃附帶的結果。彼藝術家之創作,則所以表現其理想與情感.非為求人悅樂愉快也。
不過孟子雖主張義,反對利。然對於義利之辯,未有詳細說明。亦未將公利私利,分開辯論。故頗受後人之駁詰。唯孟子與墨者夷之辯薄葬之說,頗可顯其非功利主義之態度。彼云:
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他日過之,孤狸食之,蠅蚋姑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人泚,中心達於面目。蓋歸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則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亦必有道矣。(《滕文公上》)
又曰:
古者棺槨無度,中古棺七寸,槨稱之。自天子達於庶人。非直為棺美也,然後盡於人心。(《公孫丑下》)
墨家之攻擊儒家厚葬久喪,主節葬短喪,純從功利主義立論;而孟子則純不從功利主義立論。厚葬久喪,對社會固亦有利。「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此從功利主義立論,以主張厚葬久喪者也。然孟子則但謂厚葬為盡於人心,此真儒家之精神也。
天性及浩然之氣
孟子之所謂天,有時似指運命之天,如上所說者。有時則指義理之天。孟子因人皆有仁、義、禮、智之四端,而言性善。人之所以有此四端,性之所以善,正因性乃「天之所與我者」,人之所得於天者,此性善說之形上學的根據也。孟子云:
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妖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盡心上》)
心為人之「大體」,故「盡其心者」,「知其性」。此乃「天之所與我者」,故「盡其心」、「知其性」,亦「知天」矣。孟子又云:
夫君子所過者化,所存者神,上下與天地同流,豈曰小補之哉?(《盡心上》)
又云:
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盡心上》)
「萬物皆備於我」,「上下與天地同流」等言,頗有神秘主義之傾向。其本意如何,孟子所言簡略,不能詳也。
神秘主義一名,有種種不同的意義。此所謂神秘主義,乃專指一種哲學,承認有所謂「萬物一體」之境界;在此境界中,個人與「全」(宇宙之全)合而為一。所謂人我內外之分,俱已不存。普通多謂此神秘主義,必與唯心論的宇宙論相關連。宇宙必為唯心論的宇宙之全體,與個人之心靈,有內部的關係;個人之精神,與宇宙之大精神,本為一體,特以有後起的隔閡,以至人與宇宙,似乎分離。佛家所說之無明,宋儒所說之私慾,皆指此後起的隔閡也。若去此隔閡,則個人與宇宙,複合而為一。佛教所說之證真如,宋儒所說「人慾淨盡天理流行」,皆指此境界也。不過此神秘主義,亦不必與唯心論的宇宙論相連。如莊子之哲學,其宇宙論非必為唯心論的,然亦注重神秘主義也。中國哲學中,孟子派之儒家,及莊子派之道家皆以神秘的境界為最高境界,以神秘經驗為個人修養之最高成就。但兩家之所用以達此最高境界,最高目的之方法不同。道家所用之方法,乃以「純粹經驗」忘我。儒家所用之方法,乃以「愛之事業」(叔本華所用名詞)去私。無我無私,而個人乃與宇宙合一。如孟子哲學果有神秘主義在內,則「萬物皆備於我」即我與萬物本為一體也。我與萬物本為一體,而乃以有隔閡之故,我與萬物似乎分離。此即不「誠」。若「反身而誠」,回復與萬物為一體之境界,則「樂莫大焉」。如欲回復萬物一體之境界,則用「愛之事業」之方法,所謂「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以恕求仁,以仁求誠。蓋恕與仁皆注重在取消人我之界限。人我之界限消,則人與萬物為一體矣。此解釋果合孟子之本意否不可知,要之宋儒之哲學,則自此意推衍而來也。如孟子哲學中果有神秘主義,則孟子所謂「浩然之氣」,即個人在最高境界中之精神狀態。故曰:
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則塞於天地之間。(《公孫丑上》)
至於養此氣之方法,孟子云:
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行有不慊於心,則餒矣。我故曰,告子未嘗知義,以其外之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也。(《公孫丑上》)
此所謂義,大概包括吾人性中所有善「端」。是在內本有,故曰「告子未嘗知義,以其外之也」。此諸善「端」皆傾向於取消人我界限。即將此逐漸推廣,亦勿急躁求速,亦無停止不進。(「而勿正」,焦循《孟子正義》引《詩終風序箋》及《〈莊子·應帝王〉篇釋文》謂「正之義通子止」。)「集義」既久,則行無「不慊於心」,而「塞乎天地之間」之精神狀態,可得到矣。
至此境界,則——
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滕文公》)
193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