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文集 · 段太尉逸事狀[1]

柳宗元 《柳宗元文集》
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2]。王子晞為尚書[3],領行營節度使[4],寓軍邠州[5],縱士卒無賴[6]。邠人偷嗜暴惡者,率以貨竄名軍伍中[7],則肆志,吏不得問。日群行丐取於市,不嗛[8],輒奮擊折人手足,椎釜鬲瓮盎盈道上[9],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邠寧節度使白孝德以王故,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狀白府[10],願計事。至則曰:「天子以生人付公理[11],公見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亂,若何?」孝德曰:「願奉教。」太尉曰:「某為涇州,甚適,少事;今不忍人無寇暴死,以亂天子邊事。公誠以都虞侯命某者[12],能為公已亂,使公之人不得害。」孝德曰:「幸甚!」如太尉請。 既署一月,晞軍士十七人入市取酒,又以刃刺酒翁,壞釀器,酒流溝中。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斷頭注槊上,植市門外。晞一營大噪,盡甲。孝德震恐,召太尉曰:「將奈何?」太尉曰:「無傷也!請辭於軍。」孝德使數十人從太尉,太尉盡辭去。解佩刀,選老躄者一人持馬[13],至晞門下。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殺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頭來矣!」甲者愕。因諭曰:「尚書固負若屬耶?副元帥固負若屬耶?奈何欲以亂敗郭氏?為白尚書,出聽我言。」 晞出見太尉。太尉曰:「副元帥勛塞天地,當務始終。今尚書恣卒為暴,暴且亂,亂天子邊,欲誰歸罪?罪且及副元帥。今邠人惡子弟以貨竄名軍籍中,殺害人,如是不止,幾日不大亂?大亂由尚書出,人皆曰尚書倚副元帥,不戢士[14]。然則郭氏功名,其與存者幾何?」言未畢,晞再拜曰:「公幸教晞以道,恩甚大,願奉軍以從。」顧叱左右曰:「皆解甲散還大伍中,敢嘩者死!」太尉曰:「吾未晡食[15],請假設草具。」既食,曰:「吾疾作,願留宿門下。」命持馬者去,旦日來。遂臥軍中。晞不解衣,戒候卒擊柝衛太尉[16]。旦,俱至孝德所,謝不能,請改過。邠州由是無禍。 先是,太尉在涇州為營田官[17]。涇大將焦令諶取人田,自占數十頃,給與農,曰:「且熟,歸我半。」是歲大旱,野無草,農以告諶。諶曰:「我知入數而已,不知旱也。」督責益急。且飢死,無以償,即告太尉。 太尉判狀辭甚巽[18],使人求諭諶。諶盛怒,召農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鋪背上,以大杖擊二十,垂死,輿來廷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瘡,手注善藥,旦夕自哺農者,然後食。取騎馬賣,市谷代償,使勿知。 淮西寓軍帥尹少榮[19],剛直士也。入見諶,大罵曰:「汝誠人耶?涇州野如赭[20],人且飢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擊無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馬,賤賣市谷入汝,汝又取不恥。凡為人傲天災、犯大人、擊無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無馬,汝將何以視天地,尚不愧奴隸耶!」諶雖暴抗,然聞言則大愧流汗,不能食,曰:「我終不可以見段公!」一夕,自恨死。 及太尉自涇州以司農征[21],戒其族:「過岐[22],朱泚幸致貨幣[23],慎勿納。」及過,泚固致大綾三百匹。太尉婿韋晤堅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謝曰:「處賤無以拒也。」太尉曰:「然終不以在吾第。」以如司農治事堂,棲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終,吏以告泚,泚取視,其故封識具存[24]。 太尉逸事如右[25]。 元和九年月日[26],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外宗元謹上史館[27]。今之稱太尉大節者出入[28],以為武人一時奮不慮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嘗出入岐、周、邠、斄間,過真定,北上馬嶺[29],歷亭鄣堡戍,竊好問老校退卒[30],能言其事。太尉為人,姁姁[31],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氣卑弱,未嘗以色待物[32];人視之,儒者也。遇不可,必達其志,決非偶然者。會州刺史崔公來,言信行直,備得太尉遺事,復校無疑,或恐尚逸墜,未集太史氏,敢以狀私於執事[33]。謹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