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同講演集 · 放生與殺生之果報
今日與諸君相見,先問諸君:(一)欲延壽否?(二)欲愈病否?(三)欲免難否?(四)欲得子否?(五)欲生西否?倘願者,今有一最簡便易行之法奉告:即是放生也。
古今來,關於放生能延壽等之果報事跡甚多,今每門各舉一事,為諸君言之。
一延壽
張從善幼年嘗持活魚,刺指痛甚。自念:「我傷一指,痛楚如是;群魚剔腮剖腹,斷尾剖鱗,其痛如何?」特不能言耳,遂盡放之溪中。自此不復傷一物,享年九十有八。
二愈病
杭州葉洪五,九歲時得惡夢,驚寤嘔血滿床,久治不愈。先是彼甚聰穎,家人皆愛之,多與之錢,已積數千緡。至是,其祖母指錢曰:「病至不起,欲此何為?儘其所有,買物放生。」及錢盡,病遂全愈矣!
三免難
嘉興孔某,至一親戚家,留午餐。將殺雞供饌,孔力止之,繼以誓遂止,是夕宿其家,正扌壽米,懸石杵於朽梁之上。孔臥其下,更余已眠。忽有雞來啄其頭,驅去復來,如是者三。孔不勝其擾,遂起覓火逐之。甫離席而杵墜,正在其首臥處。孔遂悟雞報恩也。每舉以告人,萬勿殺生。
四得子
杭州楊墅廟甚有靈感,紹興人倪玉樹赴廟求子。願得子日,殺豬羊雞鵝等謝神。夜夢神告曰:「汝欲生子,乃立殺願何耶?」倪叩首乞示。神曰:「爾欲有子,物亦欲有子也。物之多子者,莫如魚蝦螺等。爾盍放之。」倪自是見魚蝦螺等,即買而投之江。後果連產五子。
五生西
湖南張居士,舊業屠,每早宰豬,聽鄰寺曉鐘聲為準。一日忽無聲,張問之。僧云:「夜夢十一人乞命,謂不鳴鐘可免也。」張念所欲宰之豬,適有十一子,遂乃感悟,棄屠業,皈依佛法,勤修十餘年,已得神通,知去來事,預告命終之日,端坐而逝。經謂:上品往生,須慈心不殺。張居士因戒殺而得往生西方,決無疑矣!
以上所言,且據放生之人今生所得之果報。若據究竟而言,當來決定成佛。因佛心者大慈悲是。今能放生,即具慈悲之心,能植成佛之因也。
放生之功德如此,則殺生所應得之惡報,可想而知,無須再舉。因殺生之人,現生即短命多病多難無子,及不得生西也。命終之後,先墮地獄、餓鬼、畜牲,經無量劫,備受眾苦。地獄餓鬼之苦,人皆知之。至生於畜牲中,即常常有怨仇返報之事:昔日殺牛羊豬雞鴨魚蝦等之人,即自變為牛羊豬雞鴨魚蝦等;昔日被殺之牛羊豬雞鴨魚蝦等,或變為人而返殺害之。此是因果報應之理,決定無疑而不能倖免者也。
既經無量劫,生三惡道。受報漸畢。再生人中,依舊短命、多病、多難、無子及不得生西也。以後須再經過多劫,漸種善根,能行放生戒殺諸善事,又能勇猛精勤懺悔往業,乃能漸離一切苦難也。
抑余又有為諸君言者。上所述殺牛羊豬雞鴨魚蝦,乃舉其大者而言,下至極微細之蒼蠅蚊蟲臭蟲跳蚤蜈蚣壁虎蟻子等,亦決不可害損,倘故意殺一蚊蟲,亦決定獲得如上所述之種種苦報,斷不可以其物微細而輕忽之也。
今日與諸君相見,余已述放生與殺生之果報如此苦樂不同。惟願諸君自今以後,力行放生之事,痛改殺生之事。余嘗聞人云:泉州近來放生之法會甚多,但殺生之家猶復不少;或者一人茹素,而家中男女等仍買雞鴨魚蝦等之活物,任意殺害也。
願諸君於此事多多注意。自己既不殺生,亦應勸一切人皆不殺生,況家中男女等,皆自己所親愛之人,豈忍見其故造殺業,行將備受大苦,而不加以勸告阻止耶?諸君勉旃,願悉聽受余之忠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