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方法的國民經濟學講義大綱 · 第二章 工業

工業的一般政治特徵。它的集中力及其緊張程度。工業與都市制度以及與國家的民主的進步因素之間的密切關係。 〔參考文獻〕祖特爾:《慕尼黑工業政策概觀,自開始至16世紀》。波佩:《工藝技術史》,3卷,1807年。 第三十節 中世紀的都市制度與工業 一、 都市的形成 在都市的形成方面,羅馬人給近代國民留下了什麼?中世紀都市形成的原因特別在於下面幾點:(1)國王及大地主的居住地方。教會、寺院。(2)商業道路、市場。(3)要塞、尤其是國境線上的要塞。亨利一世(916—936年)的各種改革。 所有都市的團體可分為:由自由民所組成的與由大領主、封建莊園等的依附農民所組成的兩種。這兩種團體的組織。當自由民與非自由民的團體並存於同一地方的時候,發生過許多摩擦和糾紛。為此規定了很多免稅特權,特別在奧德大帝時代(936年)以後。由於這種免稅特權,帝國管理官以及僧侶等將對自由民團體的國家官吏的權力轉讓給非自由民團體的領主。 都市的區域 。 [15] 都市權像殖民地的風氣那樣擴散了。 在新形成的都市中,舊自由民團體當然占優勢,由於這種團體通常有一種久已存在的特殊的組合的結合,即利用所謂互助組合團結在一起,他們的優勢更為增大。這種互助組合的本質及其目的。這就是羅馬的「十人組」(Decurionen)的痕跡。這些舊自由市民變成都市貴族 ,與一部分依附民所組成的手工業者團體相對抗。由都市貴族人士中構成市議會。 我們可以看到,都市團體在12世紀就已進行三方面的鬥爭:(1)對近鄰的騎士階級的鬥爭。在義大利、英國、德國和法國,這種鬥爭的開端是不一樣的。(2)對諸侯或國王的鬥爭。都市試圖從他們手中解放自己。(3)對平民階級的鬥爭。 〔參考文獻〕艾希霍恩:《德意志法的歷史研究》(見《歷史法學》雜誌第1卷,第2期及第2卷,第2期)。高普:《關於德意志都市的形成問題》,1825年。 二、 行會制度的發展 手工業是由依附民經營的。中世紀的普遍協作精神使同種手工業者很快地按照組合形式集合起來。中世紀商業政策的各種制度也起了助長的作用。隨著都市手工業者從農奴制領主的控制下解放出來,手工業者的特殊的貢納和束縛逐漸從表面消失。這種解放是逐漸地一步一步地進展的。這不僅對所有都市是必要的,而且對工業經營也有其必然性。由於農業實行小采邑世襲,商業因十字軍遠征獲得很大發展,從而工業進一步顯著地發展起來。這樣,自13世紀初期以來,差不多一切地方的行會都能對市議會的貴族進行鬥爭。當時市議會的地位。行會所要求的是下面這一點,即要求讓他們當中的一些人在市議會占有若干位置,至少要求通過對行會也開放的大市議會的機關來控制小市議會的決議。兩個黨派具有各式各樣的名稱。諸侯起先是同情各地行會的發展的。施特拉斯堡的都市權。 後來在很多都市裡出現了所謂行會統治 ,即凡是都市的權力都由行會行使,他們的代議士組成了市議會參議會,非工業者如想積極實行其市民權,也必須加入行會。例如佛羅倫薩的歷史。 這種行會式的民主政治,引起了偏向和濫用,結果形成了富豪和書記官的專制,更進而造成了專制獨裁或國家的絕對權力君臨於都市之上的局面。各都市中市議會的貴族希圖保持自己統治地位的手段。 為什麼在農村中的農民還完全生活在農奴制度下的當時,在都市裡這種民主主義的運動能夠得到勝利呢? 將這一過程與古代雅典的平民與貴族、羅馬的平民與貴族之間的鬥爭進行比較。都市的發展是國家發展的縮影。 〔參考文獻〕維爾達:《中世紀基爾特製度》,1831年。 三、 中世紀都市的繁榮 說明下列這些問題:都市在軍事上的重要性,特別是在存在行會的戰鬥組織的情況下,都市對地方議會及國家議會的影響,都市對國家的財政和增強警察力量的作用等等。都市同盟。中世紀末期歐洲產業統計概況。都市生活與技術和科學的關係。 〔參考文獻〕許爾曼:《中世紀的都市制度》,4卷,1826年。蘭奇措勒:《德意志都市制度史概論》,1829年。費茲哈特:《法蘭克福都市的形成》,1819年。奧克斯:《巴塞爾市史》,8卷,1788年。霍爾邁爾:《維也納史》,1823年。雷諾亞:《法國市議會法史》,1829年。馬篤斯:《關於英國都市、城市和自治城邑的歷史研究》,1726年。 第三十一節 中世紀工業的內部組織 在中世紀前期,各處似乎有充分的營業自由。麵粉工場的特權逐漸形成,以後與農業結構的演變完全相類似地發展,並成為下列情況的範例。 一、 工業特權 各都市的禁業 、禁業區域。鄉村的手工業者不得不在許多限制條件下生產一些最簡單而又最迫切需要的東西。在文化的低級階段,這種禁業權當然被認為有實際意義,因為只有在都市裡才能獲得營業上所必需的資本的保證、足夠的勞動者人數以及一定範圍的市場等等。 都市內部的行會 特權。對私下秘密營業的取締。由於匠師對嚴守行會秘密宣誓負責,這種壟斷極有成效。在行會之間規定了嚴格的界限。起初規定界限不過是進行一種有益的分工,而且在低級文化發展階段,只有暫時處在壟斷組織的保護下,才能使用更大的資本和勞動。以後需要增長了,競爭就可以隨之加強。但是在當時只有通過壟斷,營業經營者才有可能發揮其自由。這種壟斷使消費者受到損害;在行會制度的繁榮時期,由於行會本身的值得尊重的精神和取締,這種損害得到減輕。凡是可能提高商品價格的一切協定都被禁止。定期的大市和公定價格在保護一般大眾方面收到了更大的效果。但現在究竟在何種場合這種公定價格仍屬必要呢?禁止權工業。 二、 行會的組織 在許多行會條例中規定了學徒年限以及其他各種條件。匠師的兒子有優先權。只有手工業者的子弟才有當學徒的資格。所謂特別市民,即按當時的見解不屬於手工業者階級的那些人是被排除的。學徒的除名處分。 學徒升為工匠就可以得到工資。巡歷期間(Wanderjahre)——這有很大好處。適應巡歷生活需要的機關是寄宿舍。寄宿舍的管事。行會中有供給繼續旅行費用的行會與不供給費用的行會。手工業者的訪問致詞與巡歷者手冊。 [16] 為了使巡歷修業更為嚴格,更有效益,在以後的年代裡定出了一些取締辦法。工匠集會。老年工匠。 [17] 在升為匠師 方面,行會可分為關門的與不關門的兩類。作品匠師(即其作品獲得通過而成為匠師的人)。匠師作品(即能夠獲得通過、使工匠成為匠師的作品)。匠師的子弟及養子的優先權。防止出現過多的候補匠師的方法。匠師的未亡人。 行會的強烈的名譽心、兄弟般的集合、它的政治意義、對寄居在匠師家中的學徒們的慈父般的監督、工匠之間的監督、未來成為匠師的希望等等——所有這些,當然在道德上也發生了極好的影響。 朝會(行會的一種集會)。老年、青年、少年匠師。巡歷修業制度是由所有同業行會共同課稅來實行的,它是為了工匠階級的利益,也是進行各地行會之間的聯繫所必要的——行會總會。 行會可以與中世紀的其他組合團體相比較,尤其是可以與寺院、騎士教團以及大學相比較。與行會制度相似的古代的制度、埃及和印度的等級制度。在希臘和羅馬的文化發展的低級階段,我們也發現具有行會性質的各種關係。在他們的國民經濟繁榮時期會出現營業自由。 〔參考文獻〕拜埃爾:《學徒、工匠、匠師》。同羅雪爾:《工場法匯報》。斯特魯維埃:《工場法理學體系》,3卷,1738年。奧爾特洛夫:《手工業者法規》,1803年。庫倫坎普:《手工業者及行會的法規》,1807年。海涅鳩斯:《論工業的合夥工業團體組織》(2卷,第9章)。 第三十二節 保護制度(禁止制度) 一、 重商主義的根本見解 人們由於日常生活中的錯覺,將貨幣所有與財富等同看待。因此國內有貴金屬礦藏的國家,為了致富,不得不儘量防止其所生產的貴金屬出口。西班牙、葡萄牙等國的禁止貨幣出口。其他各國只在通過對外貿易順差,即其商品出口大於其進口,其貿易差額被用貨幣來償付時,才能獲得貴金屬。貿易差額。出口多的國家才有貿易上的順差。為了儘量使出口增加,進口縮小,對製成品課以進口稅,禁止進口,規定出口獎勵金。另一方面,實行有利於進口原料、阻礙原料出口的措施。這就是實行殖民主義、貿易戰和政府對產業進行管理的時代。 二、 對上述見解的反駁 密多斯王(希臘傳說中的國王,他想把一切東西部化為黃金)的錯誤。貴金屬具有商品的性質,因而與其他商品完全一樣,人們可以通過貿易在任何時候獲得它。(1)每個貿易商人最能判斷哪種商品才是正好需要的東西。如果國家對貿易商人施行強制,例如需要羊毛,而強使他進口白銀來代替羊毛,那就必須限制他的交易,而且將一國的利益完全放在所謂貿易差額上,這也是非常錯誤的。一般消費者喜歡貴金屬遠勝於其他商品這種理由,不能直接應用於全體國民。因此,不能因為這種重金的思想,就認為輸出貨幣較之輸出其他商品更為不利。這種事情是沒有的。反過來說,也不能認為輸入貨幣更為有利。這種事情也是不存在的。 (2)永遠連續順差是完全不可能的。任何國家的交易只需要一定數量的貨幣,超過了這個限度,貨幣價值就要下落。這樣,商品就不可能輸出,必然要出現輸出貨幣而輸入商品的情況。反之亦然。經驗證明一個國家不可能在一百年中間一直維持貿易順差。但究竟在什麼場合才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呢?在禁止貨幣出口的情況下往往容易發生走私行為。 (3)重商主義者判斷貿易順差和逆差的標準,是外匯市價和商品進出口的關稅記錄,但這些都是完全不可靠的。 (4)實際上對於任何貿易來說,其進口的價值大於以前出口的價值,才是有利的。 在都市與地方之間的貿易方面,也大談其貿易差額有無意義?大量輸出在其一般能刺激大量生產的範圍內是件好事。在這種情況下,輸入主要是自然調節的。 三、 保護措施的實際經濟作用 進口稅 妨礙消費者獲得最好或最廉價的生活。另一方面,由於生產者之間的競爭,他們的利益將被限制在普通的水平。一般情況是,進口總額減少,其出口總額也要相應減少,所以進口稅的作用主要在於它使資本和勞動投到較之沒有進口稅時將被投入的渠道獲利要少的其他渠道中去。各個國民體之間存在著分工。 限制 原料出口 ,結果並不降低其價格,而只減少其供應,使用於生產原料的一部分力量被迫轉向工業部門。 出口獎勵金 。單純的補貼只不過產生這樣的結果:使沒有補貼時受到課稅壓力的那些生產成為可能。而出口獎勵金是對所有國民的一種課稅,它使某一階級獲利。儘管如此,生產者也不可能從這裡獲得任何長久的利益,而僅是那些最有利的事業得到擴充。得到出口補助金的商品可以維持低廉的價格,這等於給外國施予一種恩惠。對某種商品的單純的生產獎勵金。在這種情況下,在消費者保持沉默期間,工業經營者為了得到保護會採取不正當的手段。 通商條約 可以多少緩和一般貿易堵塞的壞作用。締結通商條約的一些原則。其一般內容。關於最近的最重要的通商條約。條約與政治之間的關係。 四、 保護制度的政治意義 在好幾個世紀長期被實際採用的一種方向,不能認為完全沒有根據。只在一定文化發展階段發生作用的各種原理,如認為在一切情況下都有效,往往會陷入科學上的錯誤。 (1) 這種制度直接使國民蒙受犧牲。不過這種犧牲是在交換價值上帶來的。在生產上,我們可以靠這種制度獲得各種生產力。在純粹的農業國家,它的人口和資本的數量,還有它的勞動和資本的能力,都不及工業國充裕,甚至它的各種自然力也都未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因此,上述這種初期的犧牲也可以說好像植物的種子一樣。 (2) 在國民尚未充分發達的狀況下,通商自由是最好的狀態。因為通商自由對向高級文化階段的發展能夠最迅速地起促進和助長作用。但在一國希望向更高階段發展的時候,沒有保護關稅,就不可能同已經發達的工業國家競爭。從工業的這一點看,英國較之德國是非常有利的,對於它的這種有利條件,只有採用強有力的保護關稅政策才能對抗。如果兩國相互競爭,一國有保護關稅,而另一國沒有,則沒有保護關稅國家的生產者就會陷入孤立;反之,有保護關稅國家的生產者則得到全國力量的支持。完全無限制的通商自由、尤其是在交通非常發達條件下的通商自由,將使已占優勢地位的工業強國處於這樣一種地位,即它對待別一國家,正像工商業都市對待純粹農業地區的情況一樣。瑞士工業繁榮的根據並非這種見解以外的其他東西。 (3) 保護關稅制度對各階級的關係發生重大影響。即這種制度可以人為地對一國未發達的那一部分或尚未得到適當發展的那一部分注入國家的養分。凡是對中世紀的貴族勢力進行壓制的各個王朝,差不多到處都同時設立了保護關稅制度。正像在學校或大學教育中要力求得到一定程度的全面發展——缺少它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教養——一樣,對於一國國民也必須進行多方面的教育。這種多樣性在戰時特別需要,戰時當然要有強制性的保護措施。 (4) 在任何一國的中世紀末期都出現過人為地保護工業的現象,以後這種保護逐漸減少而形成完全的通商自由。一國進入了繁榮時期,就不需要任何保護制度。如果超過了這一點,就要轉而保護農業。(參閱第二十七節,穀物關稅) (5) 然而任何一種保護制度只有置於大規模的即整個國家的基礎上,方能生效。義大利和漢薩的工業力處於分離割裂的狀態,當它與堅強地結合起來的各大國競爭的時候,它就沒落了。荷蘭的情況。 (6) 當時國家的中央集權加強了這種勢力。用國家的這種權力來支援繁榮的產業並不是什麼不可思議的事情。國家壟斷。在國家權力增長的同時國家的需要也增大了。因此,既然已對農業和工業課稅,對商業當然也要課稅。這種課稅只有利用關稅才能實現。 亞當·斯密對一般通商自由提出的例外:(1)在國家需要安全的場合。航海條例。(2)在為了同國內消費稅相適應而需要對外國產品課稅的場合(?)。 [18] 報復關稅是否應該容許? 〔參考文獻〕主張通商自由的文獻:亞當·斯密:《國富論》第4篇(關於前段本文所論可參閱其第2章)。布龍納爾:《關稅壁壘對國民幸福和國家利益意味著什麼?》,1816年。洛伊希斯:《工業自由與通商自由》,1826年。勞:《貿易自由》(大百科全書中的一項)。麥克庫洛赫:《論商業與通商自由》(閣姆必奈爾譯),1834年(原著為《論商業》,倫敦,1833年)。反對通商自由的文獻:考夫曼:《亞當·斯密貿易差額論的錯誤》,1827年。弗蘭策爾:《論關稅、貿易自由與通商同盟》,1842年。李斯特:《經濟學的國民體系》第1卷(論國際貿易、貿易政策及關稅同盟),1841年。勞對李斯特著作的評論(見《政治經濟學雜誌》第5卷)。著者的評論(羅雪爾:《李斯特體系的評論》,見哥廷根,學術通報1842年第118期)。《關於反對禁止外國商品進口的調查》(1834年)中還有很多資料。 五、 保護制度的歷史 義大利尤其是威尼斯、佛羅倫薩國以及漢薩同盟諸都市,是保護制度的發源地。但這些地方是最早發達的工商業地區,本來沒有任何保護的必要。在西班牙 的菲爾德蘭特及伊查拜拉統治時期(1479年)採取了完整的保護制度。腓力浦二世(1556年)採取了對抗政策,但到了波旁王朝統治下它就被放棄了。法國 的工業保護,特別是在路易十一世(1461年)以後。法朗士一世(1515年)的奢侈工業。蘇里(1589年,亨利四世宰相)。黎希留和馬薩林(路易十三、十四世時代的宰相)。柯爾貝(1661—1683年)徹底執行了重商主義政策。柯爾貝重視精製品工業甚於粗製品工業,這是可以從法國人的國民性中體會到的、有充分根據的見解。優格諾派(加爾文派新教徒)的抬頭——產業與信教自由的關係。一般的政治上的動搖,使工商業的種子易於廣泛傳播的事例。拿破崙的大陸封鎖(1806—1815年)。 18世紀的25年以後,英國 成為第一個工業強國。休謨關於產業發展變化的記述。愛德華三世(1327年)、伊麗莎白(1558年)和威廉三世(1688年)治下英國工業發展的主要階段,各個階段都與擴大保護制度和吸收外國工人有聯繫。自18世紀中葉大繁榮以來英國工業的規模。赫斯基遜(1770—1830年)以後,保護制度有了緩和。準備將這種保護政策改為完全通商自由的政策措施。例如禁止機器出口。 北美、俄羅斯 和德意志 的保護關稅簡史。奧地利、大德意志關稅同盟及小德意志關稅同盟的稅率比較。從這三種稅率中可以看到:對國內所有工業生產者儘量不課加負擔,因此就要相應地提高對商品的課稅,這是由於國民經濟的目的,同時也結合了財政上的要求。 要滿足各種工業經營者之間互不相容的希望是困難的。任何一種保護制度都要給國民帶來犧牲,所以應該經常記住,完美無缺的保護制度是極其少有的。這時特別應該注意國土和國民的自然的地位和各個工業本身所處的階段。 〔參考文獻〕拜茵斯:《英國棉紡工廠史》。莫羅:《大英國羊毛貿易和羊毛工廠》,1829年。克萊因施羅德:《大英國工業法規》,1835年。希勃托爾:《論法國工業》,2卷。康帕馬萊斯:《論一般產業的獎勵》,1774年。策勒:《普魯士的工業政策》,1834年。費貝爾:《普魯士帝國工商業狀況的見聞》,1829、1832年。克斯:《奧地利工廠制度及工業組織的形成》,3卷,1819年(1829年由布盧門巴赫再版)。 六、 工業規則 工業規則有這樣一種害處:即個人通常更能熟習、更能敏銳地感到其利害的事情,由國家來指導干預。即使是最好的經營指令,也只能使工業保持在它一度達到的水平上。因此這種規則只有在富有見識的政府以非常超然的立場來對待無能為力的人民的時候,才能夠被允許。柯爾貝的各種規定(法國,1664年以後)、弗里特力希大帝的各種規定(普魯士,1742年以後)。它們對工藝史的重要性。 但國家的正確管理有時對工業本身也是充分有效的。在它的正確措施對一般大眾的生活和健康有重大影響的各種工業中,情況更是這樣。至於任何人都不應該對商品的質量作欺騙性的廣告,這是警察所應予注意的事情。 個人的不正當行為損害整個國家對外信用的各種事例。例如金銀器皿。為了保證商品質量的工廠商標。 國家的檢驗所是由鑑定人對商品進行檢查和鑑定的地方,但現在只在多數小企業經營的、特別是銷售國外的工業中還被利用。麻布檢驗所。絨毯檢驗所。啤酒檢驗所。 第三十三節 近代的都市制度與工業 一、 都市勢力的衰落 荷蘭戰爭(1667年)及三十年戰爭(1618—1648年)以後軍隊制度的變化。由於貴族和國王重新結合,市民階級後退了。日益增大的中央集權勢力使農民後退,同時也完全削弱了都市的自治權。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在路易十四以後的許多國家中,都市政權日益趨向依附於國家的財政、警察和司法等權力之下。 德意志工業的衰退。只有麻織業、火酒釀造業和宮廷奢侈品製造業等方面屬於例外,但這些對真正的都市產業的發展影響不大。 法蘭西共和國對過去的都市生活施加了革命性的壓制。〔與此相反,基於自治團體實際要求的〕普魯士都市條例(1808年)。經過修改的普魯士都市條例。英國市制改革前後的都市狀況。 總的說來,因近代變革而感到苦惱的僅僅是那些小都市。相反,大都市是更加膨脹了。這一點可以將小都市與小國家進行比較。在所有國家的相應的文化階段都可以看到類似的發展。 二、 行會的腐化 關於都市的普遍衰落,行會特別與它有連帶關係。行會精神的衰敗,由於宗教改革更為加劇。更加強大的國家權力差不多到處都將都市的權力從行會手中再度轉給市議會。行會已不能為過去的精神所鼓舞,又不能為從前的形式所支持,因而行會的各種產業制度也失去了它的作用。在高度文化發展階段固定學徒年限是有害的。與此相結合的學徒待遇妨礙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進入手工業。行會愈益窮困,因而遍訪名師,遊歷進修的制度也衰退了。匠師作品流於非實用的高價的作品。不合規格的作品也被收買。手工業者訪問的行會幫話在金錢的壓力下被濫用。往往由於財政上的理由,行會之間過度地樹立界限,促使分工無限狹小。以往的手工業信譽低落。星期一的休假(延長星期日的休假)。借行會成員平等之名,為遊手好閒和不學無術辯護。 因此,早在17世紀就有企圖限制行會的各種措施。1731年的帝國決議,不僅消除了很多弊害,而且使行會向民間開放。這一決定與建立在此基礎上的一般行會條例,將行會由自治的組合改為工業政策上的一種措施。現在即使全面地廢止行會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礙了。 〔參考文獻〕卡斯特:《在機械工匠中間通行的不合理的習慣法例說》,1715年。希萊爾:《論德國行會中流行的弊端及補救之道》,1725年。匿名者:《手工業工場的野蠻,或我的學徒時代的歷史,兼論德國手工業者的教育方法》,1790年。克諾倫:《關於手工業腐化之帝國決議的法律闡明》,1744年。奧爾特洛夫:《工場法典,或一般手工業者組合法規和章則匯編》,1802年,新版1820年。 三、 手工業與工廠 工場手工業與工廠的區別是過時的。 在手工業中,匠師自己把學徒當作助手而從事勞動,他們的工作量不大,且通常是根據訂貨而工作的。工廠主並不把學徒當作助手,而是當作工人來使用。他的最主要的工具是機器。工廠主進行大量生產,通常是以貯藏為目的而生產的。工廠在選擇廠址、擴充經營方面,本來就遠比手工業自由。 在工廠與手工業相互競爭的時候,前者之所以能占上風,是因為它有大量資本、勞動分工、銷路熟悉,以及由於進行大規模經營從而可以有各種節約,更重要的是因為工廠主屬於上層階級,從而有許多知己和關係。工廠的有利因素隨著它規模的擴大而增加,直到它在管理監督上發生困難時才消失。工廠與零售商人階級的勾結。在日常消費品、建築用材、私人的特殊用品、地方的特殊商品以及修理等工業中,工廠之間的競爭受到很大限制。手工業者的生活與工廠的生活之間存在著很大的道德上的差別。工廠主比匠師優越,但工匠幾乎在同樣程度上優越於工廠的工人。在工廠工業繁榮的地方,大資本家、廣大銷路和貧窮的工人階級都發展起來。工人階級幾乎像機器一樣,沒有任何進步的機會,任何時候都要準備去勞動。 工廠與手工業之間的各中間階段。製造流行品的匠師。同一人兼農工,或以農為主或以工為主。 四、 機器與工人 機器與工具的差異。機器的操作具有極為良好的耐久力和整齊劃一,它加強了人力,使人力精巧。機器的操作是廉價的。由動物操作的作業以及由所謂盲目的動力 [19] 操作的作業都是廉價的。蒸汽機的特點。機器的效用在於勞動的耗費比它自身節約的勞動還要少,凡一種工作愈是不能預先計算,則愈是屬於精神勞動,機器也就愈難代替人力。相反,如果工業的種類愈是帶有物理運動的性質,它的銷路愈是廣闊,機器活動就愈自由。 採取機器生產,一國財富的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一般都要增加。特別是在大規模的對外貿易中交換價值要增加。相反,手工業者由於機器的採用卻會失去主計。不過,如果某一種工業由於採用機器而得到發展,其他工業必然要被提高,所以上述情況只是暫時的。何況在這種工業中,工人人數畢竟比較容易增加。因為產品的增加大都比投入該生產的必要勞動的減少要大。機器生產能有這樣的結果,只是在國內農業或對外貿易能增加其支付代價來源的情況之下。另一方面,機器一般要擴大道德上的敗壞,這是與高度分工和工廠制度相聯繫的。工廠工人對僱主有極大的依存性。家庭秩序的紊亂、婦女解放、對孩子的殘酷壓迫。貧困及貧富懸殊。工廠從業人員占多數的地方的健康狀況。從健康方面看機器的各種優點。 為克服機器制度的陰暗面,在低級文化階段,政府曾試圖採取多種措施加以禁止。以後,由於資本在國民經濟中更加堅強有力,國家就不再偏袒手工業者了。由於高級文化階段的高級需要只能在充分自由的生產條件下得到滿足,所以反對機器生產完全是徒勞無益的。其實這種反對,對工人本身來說也將帶來極大的不利。機器這一概念的相對性。至於新近由理論家們接受的、多少有些類似土地共有制的其他各種手段,更將帶來災禍。唯一的真正的辦法,只能是向工人們進行正確的啟蒙教育。國家對工廠青工的待遇的監督——英國工廠法。 〔參考文獻〕庫因特:《論機器的效用與陰暗面》,1824年。拜比吉:《論機器節約與工場手工業》。布魯哈姆:《機器制度的後果》,1833年。烏爾:《論工廠制度》(迪茨曼譯)(原著書名為《工場手工業的哲學》,1835年)。加斯克爾:《英國工業人口,它的道德、社會及健康狀況》,1832年。加斯帕倫:《關於機器的若干考察》,1835年。吉朗多:《論工業的進步,以及對工人階級道德的報告的若干考察》,1841年。馬蒂諾:《罷工趨勢與堅持低工資生產》,1834年。西尼爾:《工廠法通信,它影響棉紡工業生產》,1837年。 第三十四節 工業的自由 一、 現代的工業組織 英國擺脫中世紀的各種束縛而走向工業自由,實現了極好的變革。在歐洲大陸,(行會外的並為領主所允許的)自由的和特許的匠師制度,逐漸為特許制度準備了條件。行會制度是適應於舊時代政治組織的,同樣,特許制度是適應於絕對君主政治的。在很多國家完全的工業自由從這裡發展起來,並與憲章運動平行地前進。工業禁止從業權的廢除。行會債務的賠償。法國和普魯士的工業自由。自由行會,試圖通過這種組織吸取舊行會的長處,捨棄它的短處。 在工業自由的條件下,新的工業的各種優點和缺點都得到了充分的發展。工業經營者之間的競爭展開了,其數量和努力都增大,因而工業品的產量顯著提高。有能力的人很快地發達起來,無能力的人很快地沒落下去。龐大人口的增長。因為所有的鄉村手工業得到了解放,那些早就苦於地方工廠發展的小都市失去了最後的防線。這就更加促進了主要都市的絕對繁榮。但由於都市下層人口激增,貧困的苦惱往往更為嚴重。新興工業的嚴酷法則——少數富人與無數的窮人相對立,到處表現。因此必須注意促進一定文化階段所不可避免的工業自由;並應設法使其在過渡時期得到緩和。工業自由應該從需要大資本的工業部門開始,還是應該從為貿易的生產部門開始呢?在其他部門中應採用批准制度以避免過大的自由。考試、年齡限制等等。專利權。 〔參考文獻〕主張工業自由的文獻有:《關於商業、特別是對阿姆斯特丹的組合、結社及匠師的若干考察》,1758年。拜爾諾葉:《行會制度對工業的不利影響》,1822年。本迪克特:《行會強制與禁規》,1818年。反對工業自由的文獻有:曼:《關於必須恢復匠師及組合的建議》,1815年。勞:《論行會制度及其廢除以後》,1816年。雷菲斯:《論行會制度,恢復行會制度的反省》,1818年。奧斯特萊:《廢除行會制度是否合適?》,1833年。《從手工業者階層看組合和工業自由》,馬格德堡,1834年。諾伊曼:《論工業自由及其在一國的限度》,1837年。 二、 工業自由階段對各種工業的獎勵辦法 在這種場合,作為唯一適應時代要求的措施來考慮的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那種措施——即技術教育和產業組合。發明的專利權可允許其暫時壟斷。 〔技術教育 〕。工業學校。在星期日上課的學校及在祭日休假晚間上課的學校。為工業從業人員舉辦的報告會和讀書會。這些措施是與小學教育同時實行的,同樣,技術專科學校與高等學校並立,工科大學與大學並存。數學、化學、建築等各分科。森林學校。礦業學校。高級和初級的農業教育機關。商業學校。所有這些措施在德國最主要的障礙是它們遭到來自高等學校和大學的極端的冷遇。它們的團結是有效果的,特別在小國是這樣。就現代的一切真正的教育而言,古典的研究是必要的。但其重要性日益增大的高等的工業資產階級,一旦全面地離開了人道主義,則現實主義就將成為難以抗拒的東西了。 模範經營。中央及地方的種馬站。中央養羊場。 〔參考文獻〕赫爾曼:《論工業技術研究機構》,1826年。萊拜留斯:《論技術實習機構》,1839年。普羅伊斯克:《略論星期日學校、技術專科及工業學校》,3卷,1835年。布魯哈姆:《對工人階級及其僱主的教育之實際考察》。富爾西:《文明技術學校史》,1828年。貝爾特海姆:《論英國的育馬》,1833年。埃爾代尼:《奧地利種馬所記述》,1829年。 產業聯合組合 是希圖將一切政治關係引向整個人類共同的道德和目的的時代潮流的產物。以前由政府監督的工業政策中的大部分被轉給國民自己來管理。農業聯合組合、園藝聯合組合、育馬聯合組合。這些聯合組合的刊物。工業展覽會、賽馬、動物陳列會等。獎勵金。 發明的專利權 並不削減任何過去的權利,所以它並不損害任何人,並且它還是推動工業發展的主要動力。專利期限。期滿後發明必須公開。手續費。新發明的證明及其反證。進口專利權。 〔參考文獻〕克勞斯:《獎勵工業部門發明的奧地利立法的精神》,1837年。 對現代各種發明的考察,以及與前一代同時期的比較。 * * * [1] 據羅雪爾:《國民經濟學體系》,第3卷,第3節,中世紀的都市有四種性質:(1)要塞;(2)和平區域;(3)商業區域;(4)組合團體。在該節注 3中指出,都市區域是指在國王保護下的和平區域,即都市城區或都市區域。——日譯者 [2] 據羅雪爾:《國民經濟學體系》,第3卷,第132節本文及注 11,工匠在巡歷修業時要陳述手工業者訪問的致詞(詩文),證明自己的身份,才獲准住在寄宿舍里。——日譯者 [3] 老年工匠指未能成為匠師的工匠。——日譯者 [4] 據羅雪爾:《國民經濟學體系》,第3卷,第137節,斯密認為對國內稅和進口稅不需要採取同樣稅率。故文中有問號。——日譯者 [5] 所謂盲目的動力系指水力、風力以及機械力。參閱《國民經濟學體系》,第3卷,第119節;第 1卷,第 42節。——日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