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方法的國民經濟學講義大綱 · 第三章 財的消費

第十六節 消費一般 一、 生產的及非生產的消費 沒有消費就不可能有生產。為生產目的進行的消費,是生產的。根據我們對生產的理解,凡是有用的消費都應稱之為生產的消費。消費時實際消耗的對象當中存在嚴密的區別。貨幣「留在國內」這種日常的觀點是危險的、錯誤的觀點。 [21] 消費由自然、風氣和時髦等原因引起。在這種情況下存在地理的、國民的差別。時髦一般是否會改變國民財產的數量? [22] 二、 生產與消費的平衡 沒有欲望的人常常想停止勞動。因此,只有與欲望的增長程度保持同一比例,生產方能經常增長。在低級文化發展階段,由於衣食容易獲得,所以人們很懶,尤其是對比較高級的欲望,他們的感覺極其遲緩。所以我們看到在中世紀的任何國家,要有很多的人專門從事生產以滿足最必需的不可或缺的各種需要。愛爾蘭、新西班牙與英格蘭的比較。隨著滿足物質欲望的生產的增長,滿足精神欲望的生產亦將大為發展。二者對生產的界限存在於土地拒絕生產更多的東西。 生產與消費的平衡的障礙——特殊的及一般的生產危機 。分工越發展,它越頻繁,越危險。有人這樣說:「因為產品經常只能用產品來購買,所以販賣同時斷絕是絕不能想像的。」這種論斷是由於論者忽略了下面的事情:(1)這種主張如把整個世界看成一大經濟體系,勉強算是真理,但是政治的界限往往嚴重妨害一國的過剩與別一國的匱乏之間的相互調劑;(2)即使全體生產者中的一半具有交換另一半人的產品的能力,但它還不是具有必然要去交換的意志。在這種情況下,財產分配方面一發生急劇變化,就會帶來生產危機。 〔參考文獻〕馬爾薩斯:《政治經濟學原理》,第345、522頁。馬爾薩斯和薩伊:《論當前商業蕭條的原因》(勞譯及解說),1821年。(該書收集了馬爾薩斯的《政治經濟學原理》中的這一部分及薩伊致馬爾薩斯書:《關於政治經濟學的若干問題,特別是關於商業一般蕭條的原因》,倫敦,1821年。)西斯蒙第:《論消費與生產的平衡問題》(見《百科全書雜誌》第22期,1824年)。和薩伊的論文(見《百科全書雜誌》第23期,1824年)。浦爾泰魯埃:《是否可能生產這樣多的東西,就能更多地消費呢?》,1834年。 三、 戰爭的經濟後果 雖然是戰爭,但也未必都應視為非生產的消費。在接近戰場的一切地方,只要不致荒廢,地租是會騰貴的,資本的利潤一般也會提高,因為戰時負債和戰爭本身的破壞作用,將增加資本的消費。但工資將會因上面兩個原因而下降。不過如果戰爭使多數人離開他們所從事的工作,又當別論。在任何戰爭中都能看到的最一般的現象之一,是貨幣的交換價值的下落。為什麼由於戰爭工業比農業受的打擊更大,窮國比富國更多,以及古代和中世紀所受的打擊要比現代大呢? 四、 國家之間消費品的交流 如果以前一直消費國產品的人,現在轉而消費外國產品了,則過去的國內產品的供給者確要蒙受損失;與此相反,由於對外國商品的供應必須支付其代價,生產這部分國內產品的人將會獲利。再反過來看,如果停止消費外國商品而改用國產品,則產品的銷售得到擴大的國內生產者就將獲利,而供給作為輸入外國產品的代價的〔生產品的〕生產者則受到損失。北美的各工業州與各農業州之間的關稅稅率的鬥爭。西班牙的加塔洛尼亞州與安達盧西亞州。 上述若干根本原理非常適用於不在地主制下的情況。過去人們過於誇大不在地主制經濟上的不利,現在不少國民經濟學家則又過於忽視其政治上不利的一面。 [23] 〔參考文獻〕赫爾曼關於財的消費問題的論述,可參見其《國民經濟的研究》,第8節。摩爾根:《論不在地主制》,1825年。 五、 浪費、吝嗇、節約 浪費較之吝嗇看起來並不是那樣可惡。但是從經濟的觀點來看,浪費比吝嗇更為有害。大規模的浪費會長期提高商品的價格和利率。在商品的生產與需求一致時,浪費者一旦不能繼續消費,生產者就會遇到危機。 節約會趨向適當的貯藏、使用資本、生產資本等方面。第一種情況還可以分為貨幣的積蓄和直接消費品的貯存。這些方面的效果。但這些情況未必能帶來真正的國民財富。屬於生產的消費的節約。屬於國家支出的節約和浪費。 第十七節 奢侈 一、 奢侈的理論 奢侈這個概念完全是相對的。奢侈是指各個個人、各個階級或各個國家、各個時代從它們各自的立場來看是不必要的消費。高度的教養一般表現在人們增加欲望的種類和強度並且獲得滿足之中。但是這種新的或提高了的欲望有一種限界,即它不成為更 高教養的原因和結果,而開始成為惡化的原因和結果。例如不道德的、不合理的那些欲望就是超出了這個界限的東西。由於各國經濟力量不同,在一個國家被指摘為奢侈的那種享樂,在另一個國家卻被認為是有益的生活享受。 〔參考文獻〕休謨:《論藝術的洗鍊》(見《論文集》,1741年,第2卷,第25頁以下)。伏爾泰與盧梭。杜孟:《奢侈的理論》,1771年。賓托:《奢侈論》,1762年。勞:《論奢侈》,1817年。 二、 奢侈的歷史 某一時代的奢侈常常主要趨向於最低廉的財貨。在 低級的文化發展階段 ,工商產品的奢侈是極端受限制的。流行的變化很少。奢侈更多地趨向國內的農產品,特別是追求數量多。當時多數無益的婢僕、大規模的自由作客的習慣。建築城堡的結構。大規模的祭祀。相反,一般日常生活愈益平凡。中世時期的例證。高尚的奢侈首先進入教會和城市。處於完全繁榮時期 的國民的奢侈,與其說是趨向於不愉快的華美,毋寧說是趨向於健全樸實、有趣的生活享樂。這種情況下的奢侈與節約有關聯。這種良好的效果廣泛地普及到整個生活和全國各個階級。國家的奢侈在這個場合是最大的。這類奢侈的道德的、政治的、經濟的條件。英國的例子。在沒落的國民 中奢侈帶有不合理的不道德的性質。為了毫無意義的享樂,支出莫大的費用,消費支出的數量多本身成為它的目的。不自然、軟弱代替了美麗和享樂。下層階級的貧困。初期(低級文化階段)的單純的放縱向狡猾的放蕩接近。羅馬帝政時代的例證。這類奢侈與18世紀絕對君主專政時期的宮廷的奢侈的比較。奢侈的時代區分與文學的時代區分之間有類似的關係。作為整個這三個時期的例子——古代的葬禮。東歐的奢侈。 合理的奢侈創造將來所必需的預備基金,在刺激那些熱心的模仿者的限度內,它有促進生產的好處。 〔參考文獻〕著者論文:《論奢侈》。迪特里希:《普魯士和德意志關稅同盟的最主要貿易品和消費品的統計一覽》,1838年。 三、 奢侈的禁止 奢侈禁止法始於奢侈的第一期至第二期的過渡時期。關於食桌、葬禮、衣服等等的規定,通常是按照身份等級關係嚴格區分的。因此凡屬取締和制止低級文化階段偏向的那些規定,大都是有益的。這是因為它有助於第二期華美的奢侈的到來。處於繁榮期的國民不需要這類指導。禁酒同盟。第三期的奢侈禁止法,禁止出現最浮華的不道德的浪費,這至少對削弱墮落勢力是有效的。一些有德的皇帝的例子。希臘、羅馬、西班牙、法國、德國的奢侈禁止法。對流行起來的酒、煙和咖啡的禁止。為什麼這類禁止通常是無效的呢?當一國政府認識到這個道理的時候,通常將禁止奢侈改為徵收奢侈稅。但目的大多在於獲得財源。這時,警察的目的實現得越少,對達成財政的目的越有利。孟德斯鳩的相對的禁止奢侈的主張。 對國民的祭祀、劇場、酒館、旅館、賭博、彩票等等的取締和監督。 〔參考文獻〕勃賴特奈:《羅馬奢侈禁止法》,1751年。卜克斯曼:《羅馬奢侈禁止法典》,1816年。沈姆派亞及瓜里諾斯:《西班牙奢侈禁止法規的歷史》(二卷),1788年。維爾托:《法國奢侈禁止法的形成》。龍德:《論奢侈禁止法的歷史》。潘林格:《論奢侈及奢侈禁止法》,1826年。 * * * [1] 羅雪爾:《國民經濟學體系》,第1卷,第210節本文及注 3——以將貨幣留在國內為理由經常為宮廷的浪費作辯護。——日譯者 [2] 《國民經濟學體系》,第1卷,第208節:「時髦將使過去的財失去價值,從而改變財產的數量。」——日譯者 [3] 《國民經濟學體系》,第3卷,第38節注12:「不在地主制雖然在經濟上並無不利,但因缺乏國內統一而有其不利。」——日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