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鑰匙 · 關於中國歷史上的一些問題
1940 年我去延安,組織上要我編寫一本十幾萬字的中國通史,為某些幹部初習文化之用。我當時就同馬列學院歷史研究室的幾位同志分工寫作,由我總編。由於缺乏集體寫作的經驗,對如何編法沒有一致的意見,稿子是齊了,有的太詳,有的太略,不甚合用。組織上叫我索性從頭寫起。1940 年 8 月至第二年四、五月完成上冊(五代、十國以前),至年底完成中冊(下冊原擬寫近代史部分)。校完全書我就轉入整風運動中去,不再接觸這個工作了。這本書原來限定寫十幾萬字,但上冊寫完已有 20 多萬字,事已如此,只得不限字數,繼續寫下去。所以這本書說不上有什麼目的性計劃性(當時僅擬定略前詳後,全用語體,揭露統治階級罪惡,顯示社會發展法則等幾條),只是隨手寫來,積累章節成為一本書而已。這就是編寫舊本《中國通史簡編》的經過情況。
舊本《中國通史簡編》有很多缺點和錯誤,我在 1951 年寫了一篇自我檢討,希望引起大家的批評,幫助我改正。我在那篇檢討中所得到的對本書缺點的初步認識,可以歸納為以下兩個方面。
一 非歷史主義的觀點
在中國歷史上占很長時期的封建時代,一方面是包含著許多甚至對於今天的民族生活還起著副作用的沉重遺產;另一方面,也必須承認這段歷史時期對於中國民族生活的發展有其積極作用。毛澤東同志在《中國共產黨在民族戰爭中的地位》里指出:「我們不應當割斷歷史。從孔夫子到孫中山,我們應當給以總結,承繼這一份珍貴的遺產。」 《新民主主義論》里也指出:「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華,是發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條件。」 這正是無產階級對待歷史遺產的正確態度。對於整個封建時代的歷史應該採取這種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分析的態度,對於個別的歷史人物、個別的歷史事件也同樣應該採取這種歷史的分析態度。無分析的一律抹殺或一律頌揚,都是主觀主義的、非歷史主義觀點的表現。
在這本書里,有些地方的敘述就有這種非歷史主義的缺點。例如屬於封建統治階級的帝王將相,就他們整個階級的地位來說,沒有問題是壓迫人民、剝削人民的。但是他們中間的某一些人,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確實也起了推動歷史進步的作用,如果一律否認或縮小他們對歷史的貢獻,那是不對的。例如秦始皇結束了從西周到戰國八百多年的諸侯割據,偉大的中國第一次統一起來。他廢侯王,置郡縣,興水利,築馳道,通河渠(特別是史祿開靈渠),修長城,統一制度和律令,統一曆法,統一文字,統一車軌,統一度量衡,商販通行全國不收關稅,拆毀國內長城與要塞,填平巨塹與各郡縣的城池,開發嶺南,驅逐匈奴,建立規模宏大、空前未有的大帝國。漢朝制度基本上承襲秦制,漢後歷代制度又自漢制逐次演變而成,秦在兩千年來中國歷史上所起的創始作用,是有重大意義的,沒有適當的分析,主要寫他專制殘暴的一面是不對的。漢武帝是雄才大略的皇帝。至少從商朝起就侵擾漢族的匈奴族,到漢武帝時,才打了決定性的大戰爭,漢族勝利了。當時匈奴還是奴隸制度的國家,每年侵入邊郡,破壞生產,捕捉漢人去當奴隸,打敗匈奴完全合乎漢族的利益。我對漢武帝的武功,沒有著重寫他積極的一面,卻著重寫了人民所受戰爭痛苦的一面。唐太宗是中國皇帝中出類拔萃的人物。他擊敗了侵略中國的突厥族,建立起疆域廣大、超越前代的大帝國。漢唐是歷史上兩個光輝的大朝代,唐朝的強盛又勝過漢朝。我沒有著重寫唐太宗擊敗突厥的功業,卻看作為唐高祖報仇雪恥的戰爭。宋太祖進行統一戰爭,消滅五代、十國分裂的局面,在歷史上很有貢獻。明太祖驅逐元朝統治者,恢復漢族政權,在歷史上也很有貢獻。我著重寫宋太祖的官僚政治,明太祖的專制殘暴,他們在歷史上的貢獻,都沒有當作著重點,顯著地予以敘述。
這本書中又有些地方因「借古說今」而損害了實事求是的歷史觀點。本來「借古說今」並不是絕對不可以,但如果簡單地借古人古事來類比今人今事,這就不是「一切都依條件、地方以及時間為轉移」的歷史的觀察社會現象的態度,而是古今不分,漫談時事了。例如舊本《中國通史簡編》里敘述魏蜀吳三國的情形就有這個毛病。三國以前長江流域經濟文化落後於黃河流域,孫權建立吳國,推行北方的耕作方法,開闢耕地,又派朱應、康泰出使南洋諸國,組織一萬人的大艦隊開展海上交通,長江流域經濟、文化比東漢前進了一步,這些功績是值得重視的。蜀漢在四川、雲南,對少數族不很採取殘暴鎮壓的政策,漢族與少數族一般還能和平相處,這在封建時代是很少見的。三國分裂是軍閥混戰的結果,但三國國內設施,也各有其積極意義的一面。借吳蜀聯合拒魏來類比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借孫權來類比國民黨反動派破壞統一戰線,把孫權描寫成幾乎是全部黑暗的人物,這是不合當時的歷史事實的。又如武則天利用特務鎮壓她的政敵,是統治階級內部的互相爭奪。借武則天來斥責特務統治,著重寫了特務的殘暴,甚至把宮廷私事也寫了出來,意在使讀者增加對特務統治的鄙視。事實上武則天統治的時候,唐朝還保持強盛的形勢,對人民說來,武則天不算是屬於壞的一類皇帝。
以上就是由於片面的「反封建」和「借古說今」所造成的非歷史觀點的錯誤。
二 在敘述方法上缺乏分析,頭緒紊亂
列寧說:馬克思主義的最本質的東西,馬克思主義的活的靈魂,就在於具體地分析具體的情況。這種具體的分析,首先要把生產關係劃分出來作為說明該社會形態的結構和發展,同時還要到處和經常考察那些適應於這些生產關係的上層建築物,以血和肉來把骨幹包裹起來。但事情還不止於此,馬克思說:「相同的經濟基礎——按主要條件來說相同——可以由無數不同的經驗的事實,自然條件,種族關係,各種從外部發生作用的歷史影響等等,而在現象上顯示出無窮無盡的變異和程度差別,這些變異和程度差別,只有通過對這些經驗所提供的事實進行分析才可能理解。」 馬克思主義的分析法應用在歷史研究上,如此複雜而繁重,絲毫沒有其他輕而易舉的便宜方法可以代替。舊本《中國通史簡編》卻採用了一個便宜方法來代替它,那就是現象羅列法,把互相有機聯繫著的統一的整體,排列成許多各個孤立的現象。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物,前一時期與後一時期,這一事件與別一事件,同一事件在此時此地與在彼時彼地,說不出或說不清楚它們中間有什麼有機的內部聯繫,結果是頭緒紊亂,不相貫通,名為歷史,實際只是一本史料匯編。對某些單獨的歷史事實,也因為缺乏分析,往往不能作出恰當的判斷。例如岳飛是抵抗女真(金)侵略的民族英雄,他的行動是代表漢族利益的偉大行動。他曾代表地主階級攻滅洞庭湖旁農民起義首領楊麼,這固然不是好事,但比起他的抗金來,顯然是較小的,沒有把事情的輕重說明白,在鑑定岳飛這樣一個歷史人物上,引起了混亂的看法。又如隋煬帝開運河,給當時人民帶來了嚴重的死亡和痛苦,開成以後,北至涿郡,南達餘杭,在經濟文化的發展上起著重大的作用。隋煬帝以前和以後,歷史上有不少開運河的人,他之所以特別著名,在於他使用民力太急暴,為以前以後的人所未有。著重寫了他的驕奢淫逸殘害人民,卻沒有說明開運河還有其積極的意義,顯得看問題不夠全面。
除了以上所說的兩個方面,其他如使用材料也有錯誤或欠妥的地方。不少史學工作者,曾經善意地給我指出,我在這裡表示感謝。此外沒有檢討到的問題當然還有,需要自己更深入的作檢討,找出全部錯誤來。
中國古代史書非常豐富,有很多傑出的名著,但都屬於舊型類,是為封建統治階級服務的。在真正科學的歷史書出現以前,只要是嘗試著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觀點、方法寫的歷史,總比舊型類的歷史書要好一些。當然,馬克思主義者也有區別。史達林說過,有兩部分馬克思主義者:第一部分是躺在馬克思主義立場上的人,他們把馬克思主義的生動原理變成毫無意思的生硬公式;第二部分人恰巧相反,他們不是從歷史比擬和歷史譬喻中求得指示,而是從研究實際環境中求得指示。顯而易見,只有認真學習第二部分,才會有力量去認清並批判地主資產階級的謬誤觀點和其他如公式主義之類的各種說法。我自知科學水準太低,無論在舊本或修訂本通史簡編里,不知不覺地犯了第一部分的錯誤,是很難免的。沒有批評就沒有進步,我希望進步,因而希望得到多方面的批評。
修訂本《中國通史簡編》在編寫時,一方面主觀上力求減少已經檢討出來的錯誤,一方面仍保留舊本的某些寫法,並且也增加了一些新的觀點,概括說來,計有下列九點。
(一)勞動人民是歷史的主人
《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指出:「歷史科學要想成為真正的科學,就不能再把社會發展史歸結為帝王和將相的行動,歸結為國家『侵略者』和『征服者』的行動,而首先應當研究物質資料生產者的歷史,勞動群眾的歷史,各國人民的歷史。」 本書肯定歷史的主人是勞動人民,把舊型類歷史以帝王將相作為主人的觀點否定了。
(二)階級鬥爭論是研究歷史的基本線索
《共產黨宣言》告訴我們說:「至今所有一切社會的歷史(恩格斯附註,『即有 可考的全部歷史』)都是階級鬥爭的歷史。」 列寧在《卡爾·馬克思》里指出:「馬克思主義給我們指出了一條基本線索,使我們能在這種看來迷離混沌的狀態中找出規律性來。這條線索就是階級鬥爭的理論。」 忘記了這條線索,固然不可能講明歷史,但是,即使記住了這條線索,要講明歷史也還是很困難。因為「自由民和奴隸,貴族和平民,地主和農奴,行會師傅和幫工,簡短些說,壓迫者和被壓迫者,始終處於相互對抗的地位,進行著不斷的,有時隱蔽,有時公開的鬥爭,而每一次鬥爭的結局,不是整個社會受到革命改造,就是鬥爭的各階級同歸於盡」 。階級鬥爭的情景既是那樣複雜,要了解它,不僅要分析各個階級相互間的關係,同時還得分析各個階級內部各種集團或階層所處的地位,然後綜觀它們在每一鬥爭中所起的作用和變化。如果只是記住了階級鬥爭而沒有具體分析,那就會把最生動的事實變成死板的公式。
要做具體的分析,沒有馬克思主義的高度修養,是不可能做好的。正因為這樣,本書不可能在基本問題上有深切的闡發。它注意到寫階級鬥爭,著重敘述腐化殘暴的封建統治階級如何壓迫農民和農民如何被迫起義。這與舊型類歷史站在地主階級的立場上罵農民起義是「流寇」「土匪」,描寫成為野蠻人,把所謂「官軍」的真正野蠻行為,大都掛到起義軍賬上的寫法比起來,總算是糾正了謬見,肯定了被壓迫者起義的作用。至於對外族統治者的侵入,本書也著重寫了民族英雄和人民群眾的英勇抵抗。寫農民起義和反抗外族統治者的侵略,意在說明中國人民確實富於階級鬥爭與民族鬥爭的偉大革命傳統,但寫得很膚淺,遠遠不能說明階級鬥爭的實際情形。
(三)在生產鬥爭中的科學發明
恩格斯說過,「科學的發生和發展從開始起便是由生產所決定的。」 在中華民族的開化史上,有素稱發達的農業和手工業,也就是說,中華民族有久遠的豐富的多方面的創造性的科學傳統。讀恩格斯《自然辯證法》 《古代末期紀元 300 年左右和中世紀末期——1453 年的情況的差別》,足以證明中國是科學先進的古國。諸如天文學、數學、物理學、化學、醫學、藥物學、植物學等學科,在戰國以前,都早有了優秀的成就。又如養蠶、絲織、煉鋼、造紙、制瓷、印刷、火藥的逐步發展;茶樹、早稻、棉花的大量種植。又如南宋時江西、浙江有人使用投鐵片入膽水,提煉出銅的方法。東漢末曹操開始用石炭。漢時高奴縣(延安縣東)發見石油,北宋用來點燈。唐時海船特別巨大,能抵擋波斯灣的險惡風浪。宋時航海用指南針定方向。凡此種種,都說明一件事,就是中國人民有足夠的自信心,可以在舊的基礎上無限地發展現代的科學。有一些人看到古代科學往往夾雜著迷信成分,因而採取一筆抹煞的態度,這是不可容忍的錯誤。恩格斯給史密特的信里說「科學的歷史,就是這種荒謬思想漸漸被排除的歷史,是它被新的、荒誕性日愈減少著的荒謬思想所代替的歷史」 。不從發展方面看逐步前進,卻在「荒謬思想」方面尋找排斥一切的藉口。這樣的態度,本身就是非科學的。本書重視古代科學上的成就(當然被遺漏的也很多),只是因為知識缺乏,不能作適當的批判和說明。
(四)漢族社會發展史的階段劃分
列寧在《論國家》里指出:「你們應當時刻注意到社會從原始形態的奴隸制過渡到農奴制、然後又過渡到資本主義這一基本事實,因為只有記住這一基本事實,只有把一切政治學說納入這個基本範圍,才能正確評價這些學說,認清它們的實質,……要認清這一切異常繁雜的情形,……就必須牢牢把握住社會階級劃分的事實,階級統治形式改變的事實,把它作為基本的指導線索,並用這個觀點去分析一切社會問題,即經濟、政治、精神和宗教等等問題。」 列寧指示我們,研究歷史首先要明確地劃分社會發展的諸階段,給歷史畫出基本的輪廓來,然後才能進行各方面的研究。本書企圖用馬克思主義的普遍真理和中國的具體歷史結合起來,說明它曾經經過了原始公社制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諸階段。雖然寫的未必正確,但方向顯然是正確的。
(五)漢族封建社會的分期
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過程是很緩慢的。舊本《中國通史簡編》把封建社會分成三個時期,現在看來,第二第三兩個時期的分法是有錯誤的。修訂本分為初期(西周至秦統一)、中期(秦至隋統一為中期前段,隋至元末為中期後段)、後期(明至清鴉片戰爭以前)三個時期,似乎比較恰當些。下面敘述為什麼劃分三個時期四個大段的理由:
第一大段,初期封建社會——自西周至秦統一。西周初年,相傳大小國家和部落多至數百個。西周建立起王權,天子掌握禮樂(制度)征伐,在漫無秩序中他是秩序的代表。恩格斯說:「在這種普遍的混亂狀態下,王權乃是一種進步的因素。」 這是極顯而易見的。東周時期王權衰落了,領主們為奪取土地與人口,進行兼併戰爭,數百個國家和部落因此合併成十幾個大國,戰國時期剩下七個大國。這是含有進步性的兼併。東周戰國的兼併戰爭,正如馬克思給恩格斯信里所說「一般地說,戰爭對於經濟的發展是很重要的。」 大體說來,兩周是眾諸侯割據、諸侯國內眾采邑割據的局面,到戰國時,山東六國內部基本上統一了。秦國比六國表現出更高的統一性,因此它有力量消滅六國統一全中國。
在這個大段里,階級的概狀是:統治階級方面,起初是宗族土地所有制的貴族領主階級統治著大小國家和采邑,後來興起了家族土地所有制的地主階級。東周時領主階級內部進行戰爭,戰國時代表地主階級的秦與主要代表領主階級的山東六國間進行戰爭,最後地主階級取得了勝利。被統治階級方面,商朝耕種奴隸經過各種鬥爭(消極的反抗如逃亡,積極的反抗如配合周兵陣上起義),西周時基本上轉化為農奴了。東周戰國時期,農奴參加了貴族領主階級內部的客觀上起著削弱領主統治的長期兼併戰爭,農奴又轉化為農民(當然不是說,不再有相當數量的耕種奴隸和農奴殘留著)。從少數貴族領主的占有大塊土地變化為比較多數的地主占有土地和更多數的農民各占有小塊土地,是一種意義重大的變化,當時農業生產力的發展就是建立在階級變化即所有制變化的基礎上的。馬克思說:「 並不會出賣他自己的勞動力給奴隸主,正如耕牛不出賣它自己的服役給農民一樣。奴隸連同他自己的勞動力一次永遠出賣給他的主人了。……他 是商品,可是勞動力卻不是他的商品。 所出賣的只是自己勞動力的一部分。並非他從土地所有主方面領得報酬,而是相反的,土地所有主從他那裡收得貢租。」 農民當他保有耕地的時候,形式上是不出賣自己的勞動力的。他比農奴進一步地實現了以個人所有制和以本身勞動為基礎的私有經濟。西周至戰國八百餘年中,生產工作者的社會地位基本上有這樣的三次大變化,也就是生產關係有三次大改革。在不多的史料里,足以說明中國勞動人民從來就是善於對統治者進行偉大的階級鬥爭的。
商朝手工業奴隸,西周以來,一直被統治階級占有著,不得釋放。但在東周時,民間手工業卻逐漸生長起來了。
第二大段,中期封建社會的前段——自秦至隋統一。秦是一個短促的但有極大重要意義的朝代。秦始皇為統一事業作出了許多重大措施,建立起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這個統一的大帝國決不是「暫時的(雖然秦朝是短促的——引者)不鞏固的軍事行政的聯合」 ,也決不是資本主義時代的那種民族統一國家,而是必須體會毛澤東同志給予我們的教導,確認秦以後的統一是「在某種程度上仍舊保留著封建割據的狀態」 的統一。
繼秦而起的兩漢,是國力強盛的、地主經濟很繁榮的朝代,它們把這個統一國家進一步鞏固了。正因為中國的統一是「在某種程度上仍舊保留著封建割據的狀態」的統一,大概自西漢中期起,代表地主階級的豪強加劇了割據行為,由於赤眉、黃巾兩次農民大起義都被鎮壓下去,割據勢力愈益強大起來。豪強強迫窮苦農民充當類似農奴的徒附(徒附就是法律上還不可以買賣的農奴),強迫更窮苦的農民當奴隸,又築起無數塢壁,迫使徒附當部曲(私兵),幾乎恢復了兩周時期的大小采邑。黃巾起義失敗後,豪強乘勝互斗,爆發了軍閥大混戰,生產力遭受空前未有的大破壞。軍閥吞併的結果,成立魏漢吳三國。三國分立對東漢末年的大混亂說來,是趨向統一的一個步驟,也還有它一定的進步意義。
曹丕、司馬懿等人為取得政權,向士族(官僚集團,是豪強的一部分)讓步,用九品中正法取士,實際是和高級士族分享政權,中央集權的力量大大削弱了。西晉統一後,政權為若干家高級士族所把持。晉武帝大封同姓王侯,企圖牽制高級士族,結果招致了八王之亂。統治階級極度腐敗,它不僅殘酷地剝削農民,同時也嚴重地壓迫中下級士族和居住在國境內的匈奴、羯、氐、羌、 等半漢化的少數族。等不到農民起義來推倒西晉統治,少數族的豪強在中下級士族扶助下起兵反晉,推倒了西晉朝廷,報復了高級士族,而且殘暴地蹂躪了漢族人民,頻繁地進行了各族間的互斗,造成一百幾十年的大混戰。向來是經濟政治文化中心地的黃河流域,經東漢末年一次大破壞以後,現在又來一次歷時更久的大破壞,社會幾乎被毀滅了。鮮卑族乘虛侵入,最後鮮卑族拓跋部貴族聯合漢族的北方士族,統一了黃河流域,建立起北朝,與漢族政權的南朝對立。到隋統一南北,才結束了這個長時期的對立狀態。
在這個大段里,階級的概狀是:統治階級方面,地主階級和它的代表者士族,一直朝著周朝貴族領主的老路上走回去,魏晉九品中正法就是皇帝承認他們半合法領主的地位。北魏崔浩竟公開主張恢復周朝的五等封爵制,要求朝廷承認高級士族做完全合法的領主。這和皇帝的權利衝突太劇烈了,北魏皇帝說崔浩謀叛,族滅崔氏,並大殺士族,抑制了這個要求。被統治階級方面則是很多農民被迫當豪強的徒附。由於農民的窮極破產,奴隸數量不斷在增加。以皇帝為首的統治階級(特別是北魏的統治階級)都占有奴隸,迫使他們從事農業手工業和商業上的勞動。奴隸生產品(一部分供主人自己消費)的成本當然是比較低廉,民間農業和手工業的經營者必須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和奴隸同樣,才能把自己的生產品和別人交換。事實上因為負擔著沉重的賦稅,即使生活費降到奴隸的水平,實際收入並不能相等。所以奴隸生產的存在,大大障礙了民間生產的發展。
自西漢中期以至南北朝,奴隸數量顯然是巨大的,但因此說當時社會還是奴隸社會,這就錯誤了。須知奴隸只是農民階級(有田者和無田的徒附)中最不幸的那一部分,比起農民來,奴隸自然是少數,在生產中也只有附屬的地位。如果說第二大段是第一大段的循環,這也是錯誤的。它不是循環,而是螺旋式的發展,雖然前進得不是很遠,但終究是前進了。秦漢統一國家的成立,就是最顯著的前進。
第三大段,中期封建社會的後段——自隋至元末。隋和秦相似,統一後不久就崩潰了。這是因為秦隋的統一都是統治階級內部互相吞併的結果,舊勢力並沒有受到較沉重的打擊,過了一些時以後,它又放肆起來。只有經過大規模的農民戰爭,舊勢力遭受了沉重的打擊,新的統治者接受了嚴厲的教訓,新的統治者不得不對農民讓些步,這才有可能產生新的盛大的朝代,進一步鞏固國家的統一。漢唐兩朝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
唐比漢更盛大。因為有廣大的荒田,唐朝前期實行均田制,農民一般可以得到土地,這就是唐之所以成為盛大朝代的根本原因。由於農民得到土地,官私奴隸大大減少了(家庭內役使的奴婢除外),民間手工業、商業加速地發展起來了。
支持隋唐以來社會生產上升的條件,除官私奴隸大減外,主要有下列幾點:一、長江流域經東漢孫吳特別是南朝的開發,南方經濟趕上了黃河流域。隋唐時,恢復了繁榮的黃河流域以外再加上長江流域,封建經濟的地盤至少擴大了一倍,並且以此為基地,繼續向閩江珠江兩流域逐步擴大。二、自隋唐時起,航海技術進步,海上貿易比陸上貿易更為有利,加強了中國與外國間的交換關係。三、因為商品流通的增加,貨幣流通也為之增加。貨幣的作用雖然還不到破壞封建經濟的程度,但地主自給自足的經濟比南北朝以前更削弱了,因而民間工商業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四、運河與驛站的暢通,大大增加了交通運輸上的便利。繁盛的商業刺激了手工業的發展,商業稅和手工業稅逐漸成為國家收入的一個重要部分(當然遠不及地稅的重要),因此減輕了統治者對民間工商業的壓迫。
唐朝中年,封建割據戰爭又開始爆發。此後中央集權勢力和地方割據勢力經過長期相持不決的鬥爭,因黃巢農民起義軍的失敗,割據勢力愈趨猖獗,中國陷入五代十國的大分裂狀態中。黃河流域遭受軍閥戰爭的破壞,北方邊境為契丹族(遼)統治者所侵占,但長江閩江珠江三流域卻因割據者保守境界,開發荒地,經濟在繼續前進,從此南方經濟超過了北方。趙宋統一中國後,政治上一切措施都是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和抑制割據勢力。稱為道學或理學的哲學與倫理學,對政治也起著嚴重的輔助作用。在鞏固統一這一點上,趙宋是成功的。北宋以後,中央對地方的統治癒益強固,不再有公開的地方割據現象。北宋政治統一給予手工業、商業以巨大的影響,國內商業和對外貿易特別是海上貿易都比唐朝發達,貨幣流通也比唐朝有很大的增加。宋朝生產力的順利進展,很可能產生資本主義的萌芽。可是,由於落後的女真族統治者乘北宋政治極度腐敗,武力侵占黃河流域,建立起破壞作用很大的金國。南宋苟安於長江流域,繼續著北宋的腐敗政治。蒙古族統治者武力消滅金國,又消滅南宋,統一了全中國。元朝的破壞作用比金更強烈,在全國範圍內特別是黃河流域,農業生產遭受極大的摧殘,社會發展受阻了。在手工業、商業方面,因元朝疆域廣大,中外貿易的通達和中外手工業技術的交流,雖然手工業工人陷入類似工業奴隸的厄運中,但工商業還相當地保持著前進的趨勢。明太祖所領導的農民戰爭擊敗了元朝,結束了元朝的野蠻統治,社會又走上發展的階段。
在這個大段里,階級的概狀是:統治階級方面,地主階級不像南北朝以前那樣,既剝削農民(主要是徒附),又剝削奴隸,而是比較單純地以佃農為主要剝削對象了。魏晉至南北朝,實行士族制度,高門(大地主)掌握政權,寒門(中小地主)不得參與。隋唐科舉取士,仍有門第的限制。宋科舉只論文章,不論門第,通過科舉之門,中小地主富農以及工商業出身的士人,可以直接加入統治集團。從此,魏晉以來門第間和秦漢以來有市籍與無市籍地主間統治階級內部的衝突得以緩和。統治階級的基礎擴大了,因而對人民的統治力量也加強了。士人助武夫割據稱雄的局面,此後也少見了。兩宋中央集權有進一步的發展,科舉改制也是一個重要原因。被統治階級方面,農民淪落為奴隸已成很個別的現象。窮困失地的農民投地主家當佃戶,生活自然很苦,不過比漢朝以後的徒附(名稱各朝不同,如西晉蔭戶也是徒附一類的農民)終究是好了一些。小工商業者到唐朝才有行會的組織(唐賈公彥《周禮正義》說肆長「若今行頭」。這說明唐時確有行會的組織,它的管事人稱為行頭)。南北朝以前,民間工商業的競爭者是奴隸勞動,使用奴隸的是擁有特權的統治階級,因之民間小工商業無法組織行會來反抗奴隸勞動。唐朝出現行會組織,說明和小工商業者競爭的已經不是奴隸而是另一部分的小工商業者,從這個意義說來,唐以後的小工商業比南北朝以前確是發展了。唐以後手工業免除了奴隸勞動的障礙,有可能作較快的進展,雖然行會到後來阻礙著競爭的加強,使技術趨於停滯狀態,但在當時應該說是有它一定的進步意義。
第四大段,後期封建社會——明至清鴉片戰爭以前。明太祖驅走元朝統治者,建立起漢族的朝代。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制度到明朝達到極高的程度。明朝皇帝除了明太祖和明成祖,一般是凡庸貪婪的皇帝。以皇帝為首的皇族、貴族、太監、官僚、紳士、土豪大量集中土地。農民失去土地,只好充當佃戶,有些農民被迫投靠勢家當奴隸。這種奴隸,主人對他們只有不完全的所有權關係,所以他們實際上是農奴性質的奴隸。佃戶和農奴數量的不斷增加,農業生產力自然要受到傷害。手工業和商業在元朝的基礎上又有進展,某些地方出現了規模不大的手工工場,也就是說出現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萌芽。史達林在《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里指出:「 存在著生產資料的私有制, 勞動力作為商品出現於市場而資本家能夠購買並在生產過程中加以剝削,就是說, 在國內存在著資本家剝削僱傭工人的制度,商品生產才會引導到資本主義。」 依據這個原理來看史料,明朝確實存在著資本家剝削僱傭工人的制度了。《圖書集成》(《考工典》)引《蘇州府志》說「郡城之東,皆習機業。……工匠各有專能。匠有常主,計日受直。有他故,則喚無主之匠代之,曰喚找。無主者黎明立橋以待。緞工立花橋,紗工立廣化寺橋。以車紡絲者曰車匠,立濂溪坊。什百為群,延頸而望,如流民相聚。粥後散歸。若機房工作減,此輩衣食無所矣。」嘉靖《仁和縣誌》載元末徐一夔《織工對》說「予僦居仁和之相里。有饒於財者,率居工以織,每夜至二鼓。……旦過其處,見老屋將壓,杼機四五具南北向,列工十數人,手提足蹴,皆蒼然無神色。進問之曰……工對曰,……吾雖賤,日佣錢二百,吾衣食於主人,而以日所入養吾父母妻子,雖食無甘美,而亦不至饑寒。」這是蘇州、杭州織工的生活情況。其他手工業比較發達的地區,被僱傭的工人,情況當相類似。概括說來,明朝某些地區,確有資本家在剝削僱傭工人。在萬曆二十九年(1601 年)七月《明實錄》里,還有蘇州織工抗苛稅鬥爭的記載。曹時聘奏章里說:「機戶出資,機工出力,相依為命久矣。……然榷網之設,密如秋荼,原奏參隨、本地光棍以榷征為奇貨。吳中之轉販日稀,織戶之機張日減;加以大水為災,窮民之以織為生者岌岌乎無生路矣。五月初旬……(太監孫隆等)妄議每機一張,稅銀三錢,人情洶洶,訛言四起。於是機戶皆杜門罷織,而織工皆自分餓死,一呼響應……。浮食奇(孤苦)民,朝不謀夕,得業則生,失業則死。臣所睹記,染坊罷而染工散者數千人,機房罷而織工散者又數千人。此皆自食其力之良民也,一旦驅之死亡之地,臣竊悼之。四郡額賦歲不下數百萬,何有於六萬之稅,不亟罷之,(何)以安財賦之重地哉。」這裡所說機戶就是擁有生產資料剝削僱傭工人的原始資本家,所說織工染工就是出賣勞動力的僱傭工人。這種工人已經完全離農業而分立,不出賣勞動力就不能生活。從稅銀看來,機張稅比農業稅是六萬兩比數百萬兩,所以這種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在封建社會裡還只是極微小的胚胎或萌芽,同時還混合著濃厚的封建成份,但是,這是極可珍貴的胚胎或萌芽。
這裡還得說一說當時織工鬥爭的情形。織工領袖葛賢一呼,織工群起響應,包圍織造衙門(孫隆是蘇杭等處提督織造),要求罷稅。據《明實錄》記「蘇州民葛賢等縛稅官六七人投之於河,且焚宦家之畜稅棍者」。又記他們「斃黃建節(孫隆的走狗)於亂石之下,付湯莘(本地棍徒)等家於烈焰之中,而鄉官(劣紳)丁元復家亦與焉。不挾寸刃,不掠一物,預告鄉里,防其延燒,毆死竊取(乘機掠奪)之人,拋棄買免(納賄求免)之財。……及湯莘等被責枷示,一揮而散。葛賢挺身詣府自首,願即常刑,不以累眾。」偉大的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驅者當他們在1601 年第一次起而鬥爭的時候,就表現出反封建壓迫的英雄氣概。他們行動服從葛賢的指揮,有卓越的組織性和紀律性;拋棄賄賂,不貪一絲非義的財物,有聖潔不可瀆犯的高尚品質;保護鄉里,專打貪官劣紳棍徒,連明朝皇帝也只得承認他們「止破起釁之家,不及無辜一人」。這預示工人階級有創造社會新秩序的全能全力。葛賢在鬥爭勝利後,知道不犧牲自己,織工們將受到更殘酷的傷害,就挺身而出,願受死刑。這種大公無私自我犧牲的精神,在 350 年後的今天,還是光芒萬丈,引起人們無限的同情。中國工人階級當它開始萌芽的時候,就充分地顯示出它將有遠大的光榮的前途。列寧寫道:「我們滿懷著民族自豪感,因為大俄羅斯民族也產生了革命階級,也證明了它能給人類做出為自由和社會主義而鬥爭的偉大榜樣。」 是的,中國人民也有權充滿民族自豪感,因為 350 年前,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驅者為反抗封建統治而作出了鬥爭的偉大榜樣。
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軍,推倒了明朝的統治。滿洲統治者與漢族地主階級互相勾結,擊敗了農民起義軍,中國的統治權落入清朝貴族的手中。清朝對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人民的壓迫是極其殘酷的,但是,它在政治上卻有很強的統治力量。清朝武力強盛,在明帝國基礎上,開拓了廣大的疆域,在征服漢族前後,也征服了其他許多民族。它這樣做,當然是想滿足統治集團的占領欲。列寧曾批評米海洛夫斯基說「絲毫不懂得工商業資產階級的非常實際的利益是這種仇恨(民族仇恨——引者)的主要基礎,絲毫不懂得把民族感當作獨立因素來談就只是抹煞問題的實質。」 封建地主階級也和資產階級一樣,它為自己「很實際的利益」,使用暴力征服其他民族,並在各民族間製造仇恨心理。這種血跡斑斑的悲痛事件,曾在歷史上寫出很多的篇幅。可是,從中國各民族人民在中國共產黨和偉大英明的人民領袖毛澤東同志領導下,已經成為國家主人翁的今天看來,我們有大好河山的祖國和兄弟眾多的民族大家庭,在這一點上,清朝統治集團客觀上是起了積極作用的。
由於清朝疆域的擴大,封建地主經濟比明朝更繁榮了。手工業、商業在明朝的基礎上也就進一步的發展。如果說,唐宋統治者並不感覺到工商業對封建經濟不利的話,那麼,明清兩朝已經潛意識地預感到它的某些威脅。明朝厲行海禁,清朝更加嚴格。片板不許下海的禁令以及控制貿易的公行(十三行)之所以設立,原因之一就是企圖阻遏民間對海外自由通商。事實上明清兩朝都不能禁止對外貿易的實際進行,但若干地區正在發芽的資本主義已受到嚴重的壓制,發展的速度因而遲緩起來。不過,即使如此,中國資本主義終究是鵝行鴨步地在前進。
清初屈大均《廣東新語》記廣東冶生鐵爐情形,范端昂《粵中見聞》也說「凡開一爐,約計司爐者二百餘人,掘鐵礦者三百餘人,汲水者、燒炭者二百餘人,馱者牛二百頭,載者舟五十艘。一鐵爐費須萬金。日得鐵二十餘版(一版約三百斤)則利盈,八九版則傾本矣。」一個冶鐵爐約有人工一千人,規模是不小的。這種冶生鐵的爐稱為大爐,別有冶熟鐵制 (鐵片)的爐稱為小爐。小爐一肆(鋪)有數十砧,一砧有十餘人。爐中燒鐵團透紅後取出置砧上,「一人鉗之,二三人錘之,旁十餘童子扇之。童子必唱歌不輟,然後可煉熟而為 也」。雍正九年查禁鐵鍋出口上諭里說:「檢查案冊,見雍正八九年造報夷船出口冊內,每船所買鐵鍋,少者自一百連至二三百連不等,多者買至五百連,並有至一千連者。查鐵鍋一連,大者一個,小者四五六個不等。每連約重二十斤不等。……計每年出洋之鐵鍋為數甚多。」制鐵鍋鋪多在南海縣佛山鎮,所制鐵鍋暢銷內地並大批出口,想見工場規模也不小。《廣東新語》載:「廣之線紗與牛郎綢,五絲八絲,雲緞光緞皆為嶺外、京華(北京)、東西二洋所貴。予《廣州竹枝詞》云:洋船爭出是官商,十字門開向二洋,五絲八絲廣緞好,銀錢堆滿十三行。」這說明廣東絲織物是當時出口的重要商品。雲南礦廠在清初也很發達,崔乃鏞《東川府地震紀事》說「廠人累萬,廠有街市巷陌」。又說「廠數百硐,硐千百砂丁(礦工)。一硐有七十三尖。尖者,各商取礦之路徑也。每尖至少不下十四五人。……大抵廠商聚楚、吳、蜀、秦、滇、黔各民,五方雜聚,誰為親識,貪利亡軀(壓死)蓋不知其凡幾。」一個礦廠人數多至一萬,砂丁來自各省,被廠商役使,「死亡等諸螻蟻」。資本主義剝削的殘酷性,連封建主義者的崔乃鏞也認為「亦慘甚已」!魏源《聖武記》說廣西大的礦廠,有鑿工、挖工、捶工、洗工、煉工、搬運工以及管事人、幫閒人,總數不下萬人,規模與雲南礦廠差不多相等。大抵鴉片戰爭以前,手工工場規模最大的是礦廠,其次是紡織業。它們的生產品,銷路主要依靠國內市場,其次才是出口,這和海禁是有關係的。中國商人不能公開主動地去找海外市場,只能等待洋船來收購,或採用不合法的方法私運貨物出洋,資本主義在封建主義壓迫下,不可能順利地發展起來。
鴉片戰爭前後,廣州附近有 2500 紡織工場,工人約 5 萬,平均一工場約 20 人。這種工場部分的使用機械,並且進行不完全的分工。又有一個制茶場,有男女工和童工 500 人。當時廣州還不算是最重要的紡織地區,長江下游如蘇州、松江、杭州等地的絲織業和棉織業比廣州發達得多。至於江西景德鎮的燒窯業,四川自流井的製鹽業,中南西南各省的採礦業,都是規模不小的手工業工場。列寧在《什麼是「人民之友」以及他們如何攻擊社會民主主義者?》里指出:「家庭手工制大生產就是資本主義工業形式,這裡已具備資本主義工業的一切標誌:商品經濟已達到高度的發展,生產資料集中於個人手中,工人大眾遭到剝奪,他們沒有自己的生產資料,因而只好把勞動用在別人的生產資料上,他們不是為自己做工,而是為資本家做工。顯然,按手工業的組織說,這是純粹的資本主義;同大機器工業相比,它的特點就是技術不發達(主要是因為工資低得不成樣子),工人保有一小塊土地。」 按照這個原理,可以斷言明萬曆以前,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早已萌芽,清朝則發展到相當的規模,只是因為工資太低,不僅廉價的人力延遲了蒸汽機的發明,而且也使手工工場本身前進很緩慢。依據科學的定義說來,鴉片戰爭前中國「純粹的資本主義」的萌芽是存在著的,但同時必須確認,中國仍是小農業與家庭手工業相結合的根深蒂固的封建社會。又必須確認:由於中國的土地廣大,經濟的發展表現出極端的不平衡性,某些資本主義萌芽雖然存在,但對整個封建社會並不曾發生破壞作用。
在封建社會裡原始資本主義的生產情況,李鴻章曾說過這樣的話,「從前江西之樂平及山西湖南等省,皆以土法開採煤鐵等礦,工力較繁而所得較微,無裨大局。」(光緒七年《直境開辦礦務摺》)這裡所謂「無裨大局」,就是說微弱的資本主義還不能對封建主義的大局起什麼影響。所謂「工力較繁而所得較微」,就是說原始資本主義的生產力是微弱的,在外國資本主義刺激下,很自然地會提出採用新法以增加所得的要求。這種原始資本主義與地主(一部分漢族地主)經濟是有聯繫的。也就是說,是和封建主義相結合的。另方面,與充當僱傭工人的失業農民也是有聯繫的。新法對他們都有一定的影響。所以鴉片戰爭以後,除了仇視新法的封建頑固派(以滿洲貴族為代表),各階級、階層對外國資本主義的生產力都表示了各種不同的態度與趨向。從洪仁玕《資政新篇》提出廣泛採用新法到洋務派的把持新工業,基本上都是歡迎蒸汽機,只是趨向各有不同而已。這和封建頑固派與外國侵略者的態度與趨向錯綜起來,便構成中國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全部歷史的素地。
在這個大段里,階級的概狀是:統治階級方面與前一大段大體相同,被統治階級方面也同於前一大段,只是添加了原始資本家和工人階級的先驅者。他們雖然還只是微小的萌芽,但是必須珍重這個新添加。
哪一種物質力量引導封建社會這樣一段又一段地發展著呢?最根本的物質力量就是發展中的生產力。
史達林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里指出生產力發展的情形。在封建社會裡,生產力的發展:一、「金屬工具的進一步改良,過渡到冶鐵風箱」。這一段大約相當於西周到戰國的情形。戰國時有大冶鐵手工業,並且開始能煉鋼。地下發掘證明,戰國已有不少鐵制的兵器,並有鐵制的型範(《荀子·強國篇》所謂「刑范正」),用以造銅工具。二、「過渡到陶器生產,並與此相適應,手工業得到發展,手工業脫離農業,獨立手工業生產以及後來的工場手工業生產得到發展」 。這一段大約相當於秦漢到南北朝和隋唐到元末的情形。初步的瓷器從兩漢開始,經三國至初唐達到精美的程度。瓷器可以代替陶製銅製的日常用具,是一種用途寬廣的手工業,而且還和絲茶一樣,是對外貿易的重要商品(印度地下發掘,得唐時邢瓷越瓷和宋時瓷,埃及波斯也發見唐時越瓷)。自西漢中期起,煉鋼術進步(西漢時傳到西域,東漢初年傳到羅馬,中國鐵被稱為世界上最優良的鐵),鐵武器完全代替了銅武器。秦漢到南北朝手工業比戰國以前有相當大的發展,某些手工業已離農民而分立(當然不是所有手工業都已分立),但被奴隸勞動障礙著,不能有更大的發展。隋唐以後,奴隸勞動已極少見,手工業很快的前進了。《舊唐書·高力士傳》說力士「截灃水作碾,並轉五輪,日破麥三百斛」。又據元王禎《農書》所記,至少在元時(很可能在南宋時)江西有用水力發動的水轉連磨,數碓與九個磨同時轉動,用來製造茶團。河南有水轉大紡車,一晝夜紡麻 100 斤。徐光啟《農政全書》所繪紡車圖有 15 個錠子。英國於 1765 年發明多軸紡紗機,能用12 個到 18 個紗錠,水轉連磨和大紡車顯然是工具機。馬克思指出:機器的第三部分,「……工具機,是 18 世紀工業革命的起點。」 「自真正的工具從人手裡移到一機構上以後,機器就代替了單純的工具。」 唐時發明工具機,宋元應用較廣,中國手工業生產力在當時世界上是最先進的。不過,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不可能設想它會在生產方式上引起什麼變化。據《馬可波羅遊記》所說(可能有誇大處),在以杭州為代表的許多都市裡,有規模頗大的工場手工業。依據王禎、馬可波羅的記載,宋元有獨立手工業生產是無可置疑的事實。三、有「獨立手工業生產以及後來工場手工業生產得到發展。」 這一段大約相當於明至清鴉片戰爭以前的情形。普遍存在著的作坊以外,某些地區工場手工業在繼續發展。
「隨著社會生產力在歷史上變更和發展,於是人們的生產關係,人們的經濟關係,也與此適應而變更和發展。」 西周到戰國的生產關係,一般地,在農業方面,主要是領主對農奴的剝削,其次才是對耕種奴隸的剝削。在手工業方面,是領主對工業奴隸的完全占有。這和生產力低微,剝削者對被剝削者必須加以高度強制力的情形是相符合的。此外,小私有經濟的民間手工業與農奴解脫為農民的過程相適應,一直在進展,到戰國時,民間手工業已達到相當的規模。根據這樣的生產關係,所以定西周至戰國為初期封建社會。秦漢至南北朝的生產關係,一般地,在農業方面,主要是地主對農民(主要是徒附)的剝削,其次才是對耕種奴隸的剝削。在手工業方面,主要是民間手工業,其次才是地主和大工商業者對工業奴隸的剝削。因為生產力比前一時期顯著提高了,而奴隸勞動的存在,對前一時期還處在「承前」狀態中,所以定為中期封建社會的前段。隋唐至元末的生產關係,在農業手工業方面,奴隸勞動已經不成為障礙,因之小私有經濟得以加速的進展,一直到工場手工業的開始出現。這對後一時期還處在「啟後」的狀態中,所以定為中期封建社會的後段。明至清鴉片戰爭以前的生產關係,除地主對農民的剝削和中期後段基本上相似以外,在手工業工場裡出現了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這雖然遠沒有發生破壞封建制度的力量,但遲早是會發生的,工人階級的先驅者已經預示了這種力量。既然這個封建社會裡懷妊著新社會的成了初形的胎兒,所以定為後期封建社會。
中國封建社會按三個時期四個大段向前發展,它的推動力是什麼呢?基本上就是生產力的體現者——農民階級(包括一切被剝削者)反對生產關係的體現者——地主階級(包括一切剝削者)的階級鬥爭。商朝奴隸階級對奴隸主的鬥爭和周國封建制度反奴隸制度的鬥爭配合起來,破壞了商朝奴隸制度社會,出現了西周初期封建社會。秦末農民戰爭的結果,結束了西周以來的領主統治,建立起盛大的西漢期。隋末農民戰爭的結果,結束了奴隸制度的殘餘,建立起更盛大的唐朝。元末農民戰爭的結果,結束了元朝貴族的野蠻統治,建立起盛大的明朝。毛澤東同志教導我們說:「中國歷史上的農民起義和農民戰爭的規模之大,是世界歷史上所僅見的。在中國封建社會裡,只有這種農民的階級鬥爭、農民的起義和農民的戰爭,才是歷史發展的真正動力。因為每一次較大的農民起義和農民戰爭的結果,都打擊了當時的封建統治,因而也就多少推動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為什麼農民階級只能或多或少地推動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呢?這是因為農民階級只有在進步階級領導下,才能從封建制度轉到高一級的社會制度上去。當它還沒有得到這種領導以前,它只能在封建制度的範圍內起推動作用。毛澤東同志指出:「地主階級對於農民的殘酷的經濟剝削和政治壓迫,迫使農民多次地舉行起義,以反抗地主階級的統治。」 農民戰爭打擊了封建統治,迫使封建統治者不得不在政治上經濟上作出些讓步和改良。這樣,生產力和生產關係得到某些部分的適合,社會生產力因而多少有些發展。過了一些時以後,統治者又恢復殘酷的剝削和壓迫,因而又爆發了農民戰爭。每一次農民戰爭,其他被壓迫者(奴隸、小手工業者、小商賈)往往參加進來,合力打擊壓迫者。奴隸殘餘的逐步縮小,手工業的逐步發展,都是農民戰爭的副產品。而手工業的發展,又正是為產生新的進步階級準備著條件,農民戰爭終究會得到新階級的領導來改變社會制度。歷史上大小數百次的農民起義,就是這樣反覆著,社會也就是這樣緩慢地前進著。革命是歷史的火車頭,農民革命戰爭起著速度不高的火車頭作用,但決不能否認它是推動歷史的火車頭。
列寧說:「發展似乎是重複以往的階段,但那是另一種重複,是在更高基礎上的重複(『否定的否定』);發展不是按直線式而是按所謂螺旋式進行的。」 中國封建社會正是費了 3000 年時間,按照螺旋式的路線在行進。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里說:「黑格爾在某個地方說過:一切偉大的世界歷史事變和人物,可以說都出現兩次,他忘記補充一點:第一次是作為悲劇出現,第二次是作為笑劇出現。」馬克思解釋說:「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並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並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承繼下來的條件下創造。一切已死的先輩們的傳統,像夢魔一樣糾纏著活人的頭腦。當人們好像只是在忙於改造自己和周圍的事物並創造前所未聞的事物時,恰好在這種革命危機時代,他們戰戰兢兢地請出亡靈來給他們以幫助,借用他們的名字、戰鬥口號和衣服,以便穿著這種久受崇敬的服裝,用這種借來的語言,演出世界歷史的新場面。」 我們體會馬克思這段話的精神來看中國封建社會的歷史,不論事變和人物,常常是面貌相似而又不相似地一次一次在演出,也就是「畫虎不成反類狗」的喜劇式地在演出。即以四個大段的發展過程來看,也是一樣。這就是說,社會前進了一步,後來又倒退過來,但倒退總是退不到原來的出發點。社會終究要在已經前進一步的路線上,即螺旋式的路線上向前再進展。原因是在封建社會裡,處於統治地位的地主階級和大工商業,它們代表落後的惰性的力量;處於被統治地位的農民階級和小手工業,它們代表發展生產力的力量。這兩大階級是構成封建社會的兩部分,它們殘酷地相互鬥爭著,同時相互之間又有千絲萬縷的經濟的思想的聯繫,它們誰也不可能和對方作徹底的分裂。因之相反而又相合的兩個力量,一個要推動社會前進但受另一個的限制,一個要推動社會倒退但也受另一個的限制。倒退力量阻礙著前進的力量,前進力量卻終究在前進,這就必然不能走筆直路線而必須走螺旋式的路線。西周以來領主統治經秦末農民戰爭而結束了,兩漢南北朝的地主企圖復活領主的亡靈,經崔浩的被殺和隋末農民戰爭而失敗了。唐朝中期局部的地方割據發展到五代十國成為全面割據,軍閥們企圖復活三國、十六國的亡靈,經北宋的統一戰爭而告終了。北魏、金、元都曾部分地復活奴隸制度的亡靈,經隋末、元末農民戰爭而消失了。明清實行禁海,企圖阻遏工商業的發展,企圖復活完全自給自足經濟的亡靈,不幸,中國資本主義來不及發展到足以打倒這個亡靈的時候,卻被外國資本主義侵入了。中國封建社會因此轉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歷史走著大螺旋式和無數小螺旋式的發展路線,這就是為什麼封建社會延續很久的一個基本原因。
以上是中國封建社會生產方式在歷史上發展的一般的——還不完全的——情形。
(六)初期封建社會開始於西周
西周是初期封建社會的開始。依據現有的西周典籍(主要是《詩經》與《尚書》)和地下發掘所得的材料,不是尋章摘句式地而是全面地客觀地來綜觀當時的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可以說西周確是封建社會。下面所述,主要是依據西周詩篇和《尚書》中周初文誥說明西周時期基本的生產關係。
一個社會的性質是由當時處於主導地位的生產關係即基本的所有制來決定的。史達林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里給奴隸制度社會封建制度社會規定了定義:「在奴隸占有制度下,生產關係的基礎是奴隸主占有生產資料和占有生產工作者」;「在封建制度下,生產關係的基礎是封建主占有生產資料和不完全占有生產工作者。」 根據上述定義(不切實根據這個定義,所說便缺乏可靠性),我們看商周兩朝統治者對生產工作者的所有制的不同,可以斷言商朝是奴隸社會,西周是封建社會。關於商朝社會的問題,不必在這裡談,這裡只談西周社會的問題。
史達林在《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里曾經說過,「封建制度的基礎並不是非經濟的強制,而是封建土地所有制。」 什麼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呢?那就是「封建主占有生產資料和不完全占有生產工作者。」因為封建主如果完全不占有生產工作者,而僅僅占有生產資料(土地),那麼封建剝削便無法實行。所以對於占有生產工作者情況的了解是了解封建土地所有制的鑰匙。根據現存有關西周生產資料占有者和生產工作者相互間關係的材料,可以證明「封建土地所有制」確實普遍地存在著。周初大封建,從所有制的意義說來,就是自天子以至於采邑主,大小土地所有者向農奴(主要的)和自由民身份的農民(次要的)徵收地租。也就是說,他們之間存在著封建的生產關係。為什麼知道當時耕地的人是農奴農民而不是奴隸呢?《資本論》第三卷「勞動地租」節說,「地租的最簡單的形式,即勞動地租。在這個場合,直接生產者以每周的一部分,用實際上或法律上屬於他所有的勞動工具(犁、牲口等等),來耕種實際上屬於他所有的土地上面,並以每周的其他幾天,在地主的土地上,無代價地,為地主勞動。」 同節又說,「它(封建經濟——引者)和奴隸經濟或種植園經濟是從這一點來區別在於:奴隸要用別人所有的生產條件來勞動,並且不是獨立的。所以這裡必須有人身的依賴關係,必須有不管其程度的人身的不自由和人身作為土地的附屬物對土地上的依附,必須有真正的依附農奴制度。」 農奴和奴隸的區別,這裡說得很清楚了。
我們看看西周的農夫有沒有屬於他的勞動工具呢?有的。《周頌·臣工篇》「命我眾人:庤乃錢鎛,奄觀銍艾」。譯意為命令我的農夫們:準備你們的耕具,還得多準備些割器。這不是農夫有自己的勞動工具是什麼?而這一點,正是封建經濟和奴隸經濟最根本的區別點。我們再看看西周的農夫有沒有實際屬於他的土地呢?有的。《小雅·大田篇》說:「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孔穎達疏,這是周朝「太平之時,民心先公之義」,其實不是這樣。因為農夫「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篇》),耕完公田才得歸耕私田,所以希望私田上的雨下得遲些,以便得到時雨的好處。這裡所謂私田,就是農夫有「實際屬於他的土地」。我們再看看西周農夫有沒有給地主無償勞動和附著在土地上呢?有的。所謂公田,就是以一部分時間「無代價地為地主勞動」。凡是農業勞動者,不論是農奴和農民,都是很難離開鄉里,但孟子獨說西周農夫「死徙無出鄉」(《孟子·滕文公篇》),希望戰國時農夫也是那樣,足見西周農夫「不能和土地離開」,與戰國時農夫有些不同,這就說明了西周實行著「有嚴格意義上的奴屬制度」。
《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指出農奴的特徵是「有自己的經濟、有自己的生產工具。」 農夫有自己的生產工具,上面已經證明了。因為有自己的生產工具,所以有自己的經濟。西周農夫有沒有自己的經濟呢?有的。《周頌·載芟篇》:「有嗿其饁,思媚其婦,有依其士。」譯意為老婆送飯上地,孩子跟在一起,吃飯吞咽有勁,好讓老婆看了歡喜。《周頌·良耜篇》:「或來瞻女(汝),載筐及筥,其饢伊黍」。譯意為你老婆快來看你了,拿著筐子,盛著黍米飯(黍貴稷賤)給你吃。農夫帶著妻子去耕公田,吃著自己的飯,這就是農夫有自己的經濟。奴隸吃主人的飯,是沒有自己的經濟的。
周天子是生產資料和生產工作者的最高所有者。這種最高所有權的獲得,照《尚書·梓材篇》說,是因為「皇天既付中國民越厥疆土於先王(文王)」。文王受命稱王,表示自己是皇天的「元子」(長子),從皇天得到了最高所有權。此後凡是繼承王位的文王子孫,都算是文王的繼體,是文王從皇天得來的那個最高所有權的繼承者。春秋隱公元年「春王正月」,《公羊傳》解釋說「王者孰謂,謂文王也」。這在《大盂鼎銘文》里也有同樣的說法,並非漢儒臆造。《小雅·北山篇》:「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也說明周天子是土地和臣民的最高所有者。周天子有如此廣大的最高所有權,如果僅僅擁有大塊公田,只不過是個極大的地主,並不能體現最高所有權的全部,事實上更重要的體現還在分封臣屬方面。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所謂原始積累」那一章中寫道:「在歐洲一切國家中,封建的生產的特點是土地分給儘可能多的臣屬。同一切君主的權力一樣,封建領主的權力不是由他的地租折的多少,而是由他的臣民的人數決定,後者又取決於自耕農民的人數。」 這個原理同樣可以說明西周的封建制度。周天子在王畿內保有大塊公田,作為主要收入的一部分,但公田數量到底是有限度的,田地太大了農夫太多了也就無法管理了。所以他以最高所有者的地位,在王畿內分封許多卿大夫采邑,在王畿外分封許多諸侯國。這種受封的大小領主從周天子取得所有權,自然要尊敬他的權力並且向他貢獻和服役。《尚書·洛誥篇》載周公歸還政權給成王時說:「汝其敬識百辟享,亦識其有不享。享多儀,儀不及物,惟曰不享。」周公教成王記住哪些領主來朝貢,哪些不來朝貢。來朝貢的如果貢物多而敬意不夠,也算作不朝貢。對不朝貢的領主,天子有權處罰他們。這樣,周天子公田收入以外,又有大量的貢物,而且又表現了最高所有者的權力。諸侯在國內,同周天子一樣,分封卿大夫采邑。卿大夫在采邑內,也立側室(「卿置側室」)和貳宗(「大夫有貳宗」)。天子、諸侯、采邑主都從分封里建立起自己的權力,形成一整套的統治體系。
分封制度與宗法制度是分不開的。周天子是天下姬姓人的大宗,受封的姬姓諸侯對周天子說來是小宗。姬姓和非姬姓的諸侯在國內是同姓人的大宗,受封的同姓卿大夫對諸侯說來是小宗。卿大夫在采邑內是同姓人的大宗,受封的側室、貳宗對卿大夫說來是小宗。凡小宗都得受大宗的約束。宗的成立由於受封得土地。最先受封者死後,子孫奉他為始祖,立廟稱為宗。他的嫡長子嫡長孫世世承襲封土,稱為宗子。一般說來,天子諸侯的國法僅行施到同姓和非同姓的宗子。非宗子的眾人,不論貴賤都受他們自己宗子的約束。宗子對同宗族人有直接裁判權,執行普遍刑罰直到「戮於宗」的死刑。
宗法制度的基本精神是以宗子為中心,按血統關係的遠近來區別親疏貴賤,從而規定出無可改變的等級制度。親者也就是貴者受封以後,嫡長子孫世世承襲土地所有權(名義上最高所有權屬天子),自天子以至側室、貳宗成為掌握各級統治權的貴族領主階級。疏者也就是賤者(包括同姓的農民和非同姓的農奴等人,統稱為庶民或農夫)成為被統治階級。他們無權獲得土地所有權,但可以通過受田的形式,獲得實際上屬於他們的土地。這種受田法也按照宗法分封制度來實行。農夫從領主受私田 100 畝,死後(或年滿六十)由長子長孫世世承襲為戶主,成為有 100 畝私田的大宗子。非長子的余夫如從領主受私田 25 畝,死後(或年滿六十)由長子長孫世世承襲,對百畝田的大宗子說來,成為有 25 田私田的小宗子。不得受田的余夫稱為閒民,或助宗子和其他有田人耕田,或從事工商業。農戶的宗子當然不能有貴族宗子的那種權力,但「尊祖敬宗」的觀念是一致的,因之農宗也起著約束同宗人的作用。
宗法制度對貴族領主說來是一種加強統治的組織力量,對農夫說來也是一種組織力量。春秋戰國時期,貴族領主的宗族因兼併戰爭而崩壞,世襲小塊土地的農宗就很自然地變成獲得土地所有權的農民或小地主。再加上其他獲得土地所有權的人,如士、荒地開墾者、工商業者、高利貸者等人,便形成春秋戰國時期新起的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
宗法與土地的分配法關係如此密切,因而不論是統治階級或被統治階級,祖宗崇拜在意識形態里占惟一重要的位置,公認孝道是最高的道德,任何宗教所崇拜的神和教義都不能代替祖宗崇拜和孝道。這是歷史上漢民族特徵之一。宗教在漢民族不能生深根,宗法是起了抵抗作用的。
公田私田和分封,構成了西周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度。這個經濟基礎的最重要的上層建築就是宗法制度。
恩格斯指出歐洲的封建社會是這樣開始的:當法蘭克民族占有了廣大的羅馬的國家領土以後,法蘭克國王以禮物方式或恩賜方式分土地給他的侍衛。最初大半是把民有地整塊整塊地賜給侍衛們,後來是以采邑方式授給他們享用(起初大多場合是一直到國王逝世為止),這樣,就靠犧牲人民而造成了新的貴族的基礎 。國王分給侍衛們土地,叫做封地,這種封地的大量存在,也就成為封建制度的開始。在中國的西周,周王明明分封了大量的諸侯國和大夫采邑,而且分封制度比法蘭克王國周備得多,說中國封建社會開始於西周,應該是可通的。
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里所指出的條件,西周完全具備了,為什麼還不能說西周是封建社會的開始呢!
是不是可以說,因為西周還有奴隸從事農業生產,所以只能是奴隸社會呢?這是不對的。列寧說過「無論在自然界或社會中,『純粹的』現象是沒有而且也不可能有的。」 如果以為有了奴隸,就不能有農奴和農民,這就把社會看作「純粹的」現象。如果以為既有奴隸從事生產,所以不能是封建社會,這就無以解釋《周頌》《小雅》里那些詩篇所說的生產情形。所以,要從各種現象中尋找問題的本質,必須遵照列寧的教導。列寧說:「為要確信後面這個論點的正確,應當記住一個原則:在社會科學中(也像在一般科學中一樣),所研究的是 現象,而不是個別的事件。」 列寧又說:「為了說明這種客觀地位,不應當引用一些例子和個別的材料(因為社會生活現象極端複雜,隨時都可以找到任何數量的例子或個別的材料來證實任何一種意見),而一定要引用關於 交戰國和 世界的經濟生活 的 材料。」 列寧又說:「在社會現象方面,沒有比胡亂抽出一些個別事實和玩弄實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腳的方法了。羅列一般例子是毫不費勁的,但這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或者完全起相反的作用,因為在具體的歷史情況下,一切事情都有它個別的情況。如果從事實的全部總和、從事實的聯繫去掌握事實,那麼,事實不僅是『勝於雄辯的東西』,而且是證據確鑿的東西。如果不是從全部總和、不是從聯繫中去掌握事實,而是片斷的和隨意挑出來的,那麼事實就只能是一種兒戲,或者甚至連兒戲也不如。」 列寧給我們的教訓是極其深刻的。要不犯上述錯誤當然很不容易,但是,我們至少要希望避免這種錯誤。列寧指出的方法,應用到西周社會問題上來,我想,我們必須「掌握與所研究的問題有關的事實的全部總和」 ,首先是掌握《詩經》里敘述當時生產情形的全部詩篇,因為這些詩篇所敘述的情形不是個別的情形而是大量的普遍的主要的情形。
是不是可以說,《周頌》《小雅》所說不一定可信呢?這也是不對的。因為一、《周頌》是西周初期所作並在宗廟裡演奏的詩篇,《小雅》也是西周人所作。它們敘述當時生產情形比後世人的追述要直接些可靠些。二、《周頌》《小雅》那些詩篇說的是周天子主要收入的來源(別一主要收入是畿內采邑和畿外諸侯的貢賦),並不是說個別的情形。既然西周前期(共和以前)公田是天子主要收入的一種,而公田的耕種情形,詩篇已有簡要的敘述,那就足以證明在公田上耕種的農夫們確實以力役地租的形式向土地所有者貢獻其無給的剩餘勞動而且是主要的生產者。三、如果說《周頌》《小雅》作者是屬於統治階級的人,所以他們說的話不可信。這也不一定。作詩者不頌幽厲而頌成康,不刺成康而刺幽厲,足見他們作詩並不是任意美刺。再者,即使說農夫們的勞動興趣,難免有詩人誇張之處,但農夫們有自己的工具和經濟,有私田並助耕公田等事實,不是當時實有的話,詩人造出這些話來並莊嚴地在宗廟裡演奏,有什麼意義呢?
是不是可以說,詩義和訓詁,不妨予以改變,按新意別立新說呢?這是應該慎重考慮的。春秋時期,《詩三百篇》是各國貴族們學習政治的一種必修科目,不懂得詩就無法參加朝聘盟會那種大事。《左傳》記載貴族們賦詩言志往往斷章取義,但,從來不曾發生過誤解,足見詩有一定的詩義和訓詁,為當時人所公認。孔子曾說:「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又曾勸「小子何莫學夫詩」,又曾教訓兒子鯉說「不學詩,無以言」。按照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態度看來,他所整理的詩篇和他教弟子們學習的詩義和訓詁,是有所本的。孔子以後,傳詩大師自卜商、毛亨以至鄭玄,其間師師相傳,不可避免地要有一些後師添附的說解。從這些添附里,可以看出西周到東漢末,語言在逐漸變化(質言變化較大,文言或雅言變化較小,解經的語言是文言、雅言),前師以為不必解釋,後師卻需要添加解釋以明詩意。毛《傳》簡單,鄭《箋》較繁,原因即在於此(《史記》轉載《尚書》,多以訓詁改經文,其不改處即語言無甚變化處,看《史記》所改,語言變化並不太大)。因此可以相信,毛《傳》、鄭《箋》也像孔門詩教那樣,基本上是有所本的,某些可疑或錯誤之處當然也是有的。所以後人說詩,固然不可抱殘守缺,墨守舊說,否認後儒證據精確、優於漢儒的某些新說,但也不可僅僅因舊說不合己意,輕率地別立新說。凡立新說,如果顯得費力甚大,或「通」於此處而不能通於他處,或新說雖立而舊說依然不曾為有力的證據所推翻,那麼,這種新說都是值得懷疑的。例如《毛詩》《小序》說《十月之交》是周幽王時詩。鄭《箋》作新說,證明是周厲王時詩。據《授時曆》推算,日食在周幽王六年十月朔辛卯,毛說似較可信。足見輕改舊說不如多聞闕疑。《馬克思主義與語言學問題》指出:「事實上語言的發展不是用消滅現存的語言和創造新的語言的方法,而是用擴大和改進現存語言基本要素的方法。並且語言從一種質過渡到另一種質不是經過爆發,不是經過一下子消滅舊的和建立新的那種方法,而是經過逐漸的長期的語言新質和新結構的要素的積累,經過舊質要素的逐漸衰亡來實現的。」 說詩不可隨意離開訓詁,就是因為春秋時人語言接近於西周人的語言,戰國時人接近於春秋,漢人接近於戰國。千餘年間逐漸變化的語言,那時候傳詩的人對它的了解比二三千年後的人,一般說來,總是要可靠些。對師師相傳的詩義也應作如是觀。沒有令人信服的證據,隨意改變詩義和訓詁,我以為需要慎重考慮的理由就是如此。
是不是可以說,西周史料留存不多,需要等待地下發掘出新材料才能作證明呢?我想,等待地下發掘當然可以,不過,已發見的西周器物數量不算少了,從這些銅器銘文看來,奴隸是有的,但並不能證明西周是奴隸社會,反之,有些銘文卻足證明封建關係的確實存在。文字記載方面,現存西周部分的《詩經》和《尚書》,再配上東周時期的典籍,數量也不算太少了。從全部西周、東周的文字記載看來,只能使人看到同一種社會制度在演變,不能看到一種社會制度過渡成別一種社會制度。而兩種社會制度間的過渡,「通常是表現於用革命手段推翻舊生產關係、樹立新生產關係的辦法實現的。」 商與西周之間確實有過這樣的過渡,而西周與東周之間,東周與戰國之間,確實沒有這樣的過渡。因此,在地下發掘得到(如果可以得到的話)確實可靠的相反材料以前,我們只能依據已有的典籍與器物銘文作出以上的論斷。
舊社會像個母體,懷孕著代替自己的新社會。當它成熟的時候,通過革命之門,舊社會便過渡到新社會。新社會誕生以後,由嬰兒期向少年期過渡,這和前一種過渡已經是不同的了。所以,研究一個社會,必須用過渡觀點來觀察各種生產關係所處地位的變化。列寧說,要把俄國地主經濟區別出何處是農奴制的終點,何處是純粹資本主義的起點,是不可能的。我想,要把一個社會區別出何處是農奴制的終點,何處是封建制的起點,困難當然也很大。不過,多對主要的生產關係和過渡情況加以研究,問題還是可以逐漸接近於解決。俄國十月社會主義革命勝利後,有些人在研究俄國經濟問題時,曾經有過異議。史達林批評了這些異議並指出正確的觀點。我們可不可以從下列引文中取得對研究其他社會的過渡觀點的啟示呢?我想是可以的。
1928 年史達林在《答庫什特謝夫》里說:
「我們常常說,我們的共和國是社會主義共和國。這是不是說,我們已經實現了社會主義,消滅了階級,並取消了國家(因為社會主義的實現意味著國家的消亡)?或者,這是不是說在社會主義制度下還會有階級、國家等等存在?顯然不是這個意思。既然如此,我們有沒有權利把我們的共和國叫做社會主義共和國呢?當然有。這是從什麼樣的觀點來看的呢?這是從我們決心和準備實現社會主義、消滅階級等等的觀點來看的。
「庫什特謝夫同志,也許你同意聽聽列寧對這個問題的意見吧。如果同意,就請聽吧:
『看來,還沒有一個專心研究俄國經濟問題的人否認過這種經濟的過渡性質。看來,也沒有一個共產主義者否認過社會主義蘇維埃共和國這個名稱是表明蘇維埃政權有決心實現向社會主義的過渡,而決不是表明承認新的經濟制度是社會主義的制度』。」
十月社會主義革命勝利後,社會主義社會在俄國開始了,但在一個時期里,五種經濟成分並存著,其中占領導地位的是社會主義經濟成分,並由此過渡到完全的社會主義去。如果不算是從歷史比擬和歷史譬喻中求指示,是不是可以這樣來了解西周社會的過渡性質。就是:西周有三種生產關係並存著,如上文所說,主要的占領導地位的是封建主對農奴的生產關係,並由此向較高的封建制度過渡。商周間過渡情形具見本書,這裡只借孟子的話來說明兩種過渡的不同。《孟子·滕文公篇》說:「夏後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貢、助、徹是三種剝削方式。從殷助到周助可列為第一種過渡(質變),夏貢殷助與周助周徹可列為第二種過渡(數變)。夏貢是原始公社解體中自由民耕種土地向統治者納貢物,殷助是土地被統治者所占有,自由民類似農奴地被迫為統治者無償耕公田。這種生產關係的滋長,使原來並不發達的奴隸社會逐漸過渡到封建社會。以武王克商戰爭為標誌,助法成為普遍行施的制度,社會也就開始成為封建社會。徹是實物地租。徹法的普遍行施,在王畿內開始於共和以後,在東方諸侯國間開始於春秋時齊魯等先進國。從周助到周徹,是低級封建社會向較高的封建社會過渡。如果這些區別還有理由的話,當有助於對兩周封建制度的了解。
至於生產工具製作的變化,在奴隸制向封建制的轉化上,不一定是決定性的。請注意:我不是否認生產工具的作用,止是說,同樣的生產工具,在奴隸手中會遭受故意破壞,在「表現某種自動性,願意勞動,對勞動感覺興趣」的農奴手中,就會提高生產效率,實際上發生了生產力提高的作用。列寧在《論國家》里說:「由於剝削形式的改變(也就是生產關係的變更——引者),奴隸占有制國家變成了農奴制國家。這件事有很大的意義。」 普列漢諾夫在《論一元論歷史觀之發展》里說:「實際上,為著使我能把被征服的敵人造成奴隸較之吃掉他更有利益,就需要他的強制勞動的生產品不僅能夠維持他的生存而且至少部分地亦要能維持我的生存,換句話說,需要在我支配下的生產力有某一程度的發展。奴隸制度正是經過這扇大門進入歷史的。奴隸勞動很少促進生產力底發展,在它之下,生產力的發展前進得非常之遲慢,然而總還是前進了,而最後到了這樣的時機,即剝削奴隸勞動較之剝削自由勞動獲益更少。這時候,奴隸制度 或逐漸 。引它進入歷史的門的生產力的發展把它趕了出去。」 根據列寧的原理和普列漢諾夫的說法,足見奴隸制度的轉化,主要在於奴隸對奴隸主進行鬥爭,迫使奴隸主不得不變更完全占有為不完全的占有,而生產力也就在這個變更中發展起來。
劃分經濟時期的事情,不是作了什麼,而是怎樣作,用什麼勞動手段去作。生產的變更和發展始終從生產力的變更和發展上,首先是從生產工具的變更和發展上開始。人們獲得了新的生產力,也就會改變自己所有的一切社會關係。這自然是馬克思主義的一些原理,但是,把它公式化來應用,就難免失去原理的精神。這裡只就銅器鐵器與奴隸制封建制的關係問題,提出一些我對上述原理的了解。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第一章《有史以前的諸文化階段》野蠻高級階段里指出,由野蠻轉入文明是從鐵礦的熔煉開始的。這在歐洲歷史上是如此,在中國歷史上卻還沒有證明。恩格斯在同書第九章《野蠻與文明》里敘述鐵的巨大作用以後,接著就指出「所有這些都不是一下子辦到的;最初的鐵往往比青銅還要柔軟些。所以,石器只是慢慢地消滅的;不僅在《喜爾得布蘭歌》中,而且在1066 年的哈斯汀斯之役中還都使用石斧。不過,進步現在是在不可抑制地、很少間斷地、並且更急速地繼續進行著。」 這裡說明自紀元後 800 年至 1066 年之間,在日耳曼人社會裡鐵沒有脫離最初的階段,更急速地繼續進行著則是在 1066 年以後。在這以前,鐵並不比青銅硬,甚至還比不上石斧(在中國,西周時青銅工具排除了石頭工具,西漢時鐵武器排除了最後的青銅武器,都比歐洲早得多)。而在社會制度上,日耳曼人早已從原始社會進入封建社會。因此,最初的鐵只能作為金屬工具之一,逐漸代替石頭工具,不能一下子就起特殊的作用,也就是不能憑最初的鐵的有無來決定社會的變化。恩格斯在同書第八章《德意志人的國家底形成》里指出,奴隸制度與封建制度的交替,是由於奴隸制已經沒有益處,而小農經營卻成為惟一有利的農作形式。這裡根本不曾說起鐵起了什麼作用,而且在封建社會初期,鐵制農具很貧乏,經過 200 年,鐵器才開始有廣泛的使用,鐵器論將怎樣解釋這種現象呢?可見封建制的發生自有原因,主要是由於階級鬥爭的推動,生產力得以前進,銅器和鐵器,固然不必過於拘泥,甚至使用殘存的石器,也不妨礙封建制的發生。推究封建制的發生,首先應從剝削形式的變更上也就是從階級鬥爭的效果上著眼。又可見鐵的作用,既不決定原始公社制與奴隸制的交替問題(決定於金屬工具),也不決定奴隸制與封建制的交替問題,而封建社會經濟的發展,則必須依靠制鐵技術的進步。春秋時期,熟鐵(最初的鐵)進步到生鐵,春秋時期的封建經濟,也就比西周前進一步。是不是可以了解為從生產工具開始的原理不適用於奴隸制過渡到封建制呢?當然不是。奴隸缺乏工作積極性,只能使用最粗糙最笨重最不易損壞的工具,而與奴隸同時並存的自由農民和農奴先驅者的隸農,積極性和工具都要比奴隸生產進步些,這種進步的生產力的繼續發展,社會就會被引導到新的階段。馬克思多次指出,只是歷史發展的一般的趨勢、社會經濟結構的發展和變更的法則是絕對必然的,但它們是實現在多種多樣的經驗的環境中的。事實正是這樣。原始社會獲得了新的生產力,絕對必然地要產生階級社會,產生出來的一般是奴隸社會,但有些可以是封建社會。同樣,奴隸社會一定要變成封建社會,但新的生產力表現在自由農民和隸農的生產力,並不在於最初的鐵。列寧說過,人們可以「抓住『論據』之中的一個,但是黑格爾說得很對,人們完全可以替宇宙萬物找出『論據』。辯證法要求從發展中去全面研究某個社會現象,要求把外部的表面的東西歸結於基本的動力,歸結於生產力的發展和階級鬥爭。」 生產工具必須與作為基本生產力的勞動群眾結合起來,如果不適當地過度強調生產工具,這就難免把歷史描繪成為沒有人參加的(或者說沒有人的能動性的)各種經濟過程的平穩的自行發展,把歷史唯物主義改變成為經濟唯物主義,而生動活潑的人類歷史可以用幾個公式造成了。
(七)自秦漢起中國成為統一國家的原因
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後,中國從此成為統一的封建國家。東漢末年由軍閥混戰而分為三國,唐時由藩鎮之亂而擴大為五代十國,兩次封建割據在秦漢以後的整個歷史過程中,可以說是短期的、變態的(十六國割據,漢族地主不是主要發動者,北朝與金是外族侵入,當別論),而統一則是長期的、正常的。中國為什麼能夠保持長期的正常的統一狀態呢?因為自秦漢起,漢族已經是一個相當穩定的人們的共同體,自北宋起,全國範圍內經濟聯繫性加強了,這個共同體也更趨於穩定。封建統治者因而有可能加強中央集權,壓制地方割據勢力,使不能公然活動,政治上的統一又前進一步。秦漢以後的統一,都是「在某種程度上仍舊保留著封建割據的狀態」,不過程度上北宋前後確有些不同之處。因為漢族社會確實存在著一個相當穩定的人們的共同體,所以統一力量與割據力量作鬥爭,總是以統一力量取得勝利而告結束。即使在帝國主義侵入以後,帝國主義列強用暴力和陰謀企圖分裂中國,但並不能真正達到它們的目的。這種現象決不是偶然的現象,也就是說,決不能用偶然為理由來解釋這種現象。
史達林在《民族問題和列寧主義》第二節《民族的產生和發展》里指出:「在資本主義以前的時期是沒有而且不可能有民族的,因為當時還沒有民族市場,還沒有民族的經濟中心和文化中心,因而還沒有那些消滅各該族人民經濟的分散狀態和把各該族人民歷來彼此隔絕的各個部分結合為一個民族整體的因素。」 依據這個原理來看歐洲的歷史,毫無疑問是這樣的。因為有了資本主義,某個民族歷來彼此隔絕的各個部分才能夠聯結起來成為一個民族整體,也就是「分裂為各個獨立的公國」的國家才能夠統一起來成為一個民族國家。中國歷史卻是早在秦漢時,從皇帝、郡守、縣令到鄉三老、亭長、里魁,形成了一整套的統治體系,除上述兩次割據外,確實沒有漢族封建主分裂中國為各個獨立的侯國或王國的現象。這樣的統一國家,決不是「暫時的不鞏固的軍事行政的聯合」,因為它是一個持久的相當鞏固的整體。也決不是資產階級的民族國家,因為資本主義萌芽的發生,遠遠落在統一國家成立的後面。那麼,這個統一的事實,應該怎樣來解釋呢?
世界歷史上有些民族在下列三種情形下,曾經成立起中央集權的國家。中國在秦漢以前,三種情形全有,但可不可以就此得出結論來呢?我看是不可以的。
1.馬克思在《不列顛在印度的統治》里指出,在東方因農業上灌溉和排水的需要,「所以就迫切需要中央集權的政府來干預。」 古代漢族經濟文化的根據地是黃河流域。黃河中下游兩岸即今河北、河南、山東三省地方,經常有發生洪水的危險。齊桓公葵丘之會,為諸侯立五禁,其第五禁「無曲防」(《孟子·告子篇》),就是禁各國專水利害鄰國。東漢明帝永平十三年(公元 70 年)治河詔里說:「左堤(北岸)強則右堤傷,左右俱強即下方(下游地方)傷」(《後漢書·明帝紀》)。這兩句話最足以說明黃河必須統一管理的理由,而這種理由是從來就存在著的。《孟子·告子篇》載戰國時白圭自稱治水比禹還強。孟子斥責他說,禹按照水性治水,以四海為壑。你治水以鄰國為壑,違反水性,造成洪水的災害,有良心的人都憎惡你的作法。白圭以鄰國為壑,正是人們的共同災害。在割據局面未曾消滅的時候,各國自然要實行白圭的治水法。漢族一向有禹治洪水的神話,正反映著統一治河的共同要求。這種要求可以成為促進國家統一的因素,但不是重要的因素,因為治黃河主要是防水災,並不像「東方」那樣沒有灌溉和排水便不能生產。
2.恩格斯說:「無論在城市或鄉村,這樣的人卻越來越多了:他們首先希望結束那些無休止的無意義的戰爭,希望結束那種甚至當外敵已經入境還要不斷引起內戰的封建主們的爭吵,希望結束那整個中世紀期間不曾間斷過的漫無目的的破壞狀態。這些人既然本身還過於軟弱而不能實現自己的願望,他們就向整個封建制度的首腦——國王——尋求有力的支援。」 春秋戰國也有這樣的情形。《孟子·梁惠王篇》載:梁襄王問孟子,天下怎樣才能安定。孟子說,統一才能安定。襄王問誰能統一呢?孟子說,不愛殺人(不好戰)的人能統一。今天,所有國君都是愛殺人的,如果有一個不愛殺人的國君,天下的人那個不伸著頭頸希望他來統一。孟子這段答話最能顯著地表現當時人們厭惡戰爭的共同心理。這種共同心理可以成為促進國家統一的因素,但不是重要的因素,因為如果客觀上不曾存在著統一的條件,主觀願望並不能成為事實。
3.史達林在《馬克思主義和民族問題》里指出:「東歐的情形卻有些不同。……在俄國,是以歷史上形成的強大而有組織的貴族軍事官僚為首的大俄羅斯人擔負了統一民族的使命。」 在《論黨在民族問題方面的當前任務》里又指出:「凡是民族的形成和中央集權國家的建立在時間上大體一致的地方,那裡的民族自然就具有國家的外貌,發展成獨立的資產階級民族國家。……東歐卻與此相反,由於自衛(抵禦土耳其人、蒙古人和其他人的侵犯)的需要而加速的中央集權國家的建立早於封建主義的消滅,因而也早於民族的形成。所以這些地方的民族沒有發展成也不能發展成民族國家,而建立了一些混合的多民族的資產階級國家,這些國家通常都由一個強大的統治民族和幾個弱小的從屬民族組成。奧地利、匈牙利、俄國就是這樣。」 在中國也有需要自衛的情形。戰國時期,漢族驅逐戎狄出國境。野蠻的匈奴族寇掠邊境,破壞農業和牧畜業,成為漢族的大敵。秦趙燕三國各築長城防禦匈奴。趙國在長平被秦戰敗,死士卒數十萬人,國勢危急,但不敢調動守北邊的李牧軍。李牧與匈奴戰,精選軍士,得騎士 1 萬 3000 人,勇士 5 萬人,射士 10萬人,約計李牧全軍當在 20 萬人以上。秦燕兩國守邊軍比趙可能少些,當各有 10 余萬人。合計秦趙燕共用大約 50 萬人的大軍隊防禦邊境,匈奴對漢族的壓力可以想見。這種自衛的需要可以成為促進國家統一的因素,但不是重要的因素,因為秦趙燕雖分立,還都能阻止匈奴的侵入。
必須注意:馬克思所說「在東方」「在亞洲」,是指「從撒哈拉經過阿拉伯、波斯、印度和韃靼區直至最高的亞洲高原的一片廣大的沙漠地帶。」那些地方需要中央集權的政府來干預的原因是「在東方,因為文明程度太低,幅員太大,不能產生自願的聯合。」 在中國,固然需要中央集權的政府來管理黃河,但原因並不是「文明程度太低」和「不能產生自願的聯合」。恩格斯所說是指當時歐洲已經有了資本主義。史達林在說明「東歐的情形卻有些不同」以後,即強調指出:「可是資本主義在東歐各國也開始發展起來了。」 所以上列三種情形,對中國說來,雖然全有,也只能說是促使中央集權國家成立的一些原因,不能是根本的原因。
那麼,自秦漢起,中國成為統一國家的根本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史達林指出:「世界上有各種不同的民族。有一些民族是在資本主義上升時代發展起來的,當時資產階級打破封建主義和封建割據局面而把民族集合為一體並使它凝固起來了。這就是所謂『現代』民族。」 漢族自秦漢時起,不待言,它決不是資產階級民族。而且就在鴉片戰爭以後,在中國的社會經濟生活中,同買辦資本和高利貸資本結合在一起的地主階級依然占著顯著的優勢,而中國民族資本主義雖然有了某些發展,並在中國政治的、文化的生活中起了頗大的作用,但是,因為處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的嚴重壓迫下,它並沒有成為社會經濟的主要形式,它的力量是很軟弱的,它不曾也不可能起著「打破封建主義和封建割據」的作用。和這相反,中國封建勢力在帝國主義支持下,呈現北宋以來所未有的割據狀態。因此,在中國近代史上資產階級並不是民族的紐帶。也就是說漢民族有它自己的發展過程,並不因為有了資本主義才開始成為民族。
史達林給民族下了定義:「民族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個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有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史達林又說:「必須著重指出,把上述任何一個特徵單獨拿來作為民族的定義都是不夠的。不僅如此,這些特徵只要缺少一個,民族就不成其為民族。」 依據上述原理來看中國歷史,自秦漢時起,可以說,四個特徵是初步具備了,以後則是長期的繼續發展著。
孔子、孟子、荀子、韓非子、李斯等人都主張統一天下,隨著統一事業的實際進展,他們對統一的認識也愈益具體。《禮記·中庸篇》託名孔子說「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中庸篇》所謂今,顯然是指秦統一以後,這與《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記秦始皇的統一措施是符合的。荀子的學說通過李斯在秦朝實現了。按照四個特徵,「共同的語言」就是「書同文」。李斯作小篆,「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漢時「學僮十七已上始試……書或不正,輒舉劾之」(《說文解字》敘)。這說明自秦漢起,用以表達語言的字體全國完全一致,更不用說語法結構上的一致了。「共同的地域」就是長城之內的廣大疆域。「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就是「行同倫」。儒家思想的主要部分,即祖宗崇拜與孝道,是漢族的共同心理。秦時「以吏為師」,漢時立太學和郡學,講授五經,太學與郡學成為全國的大小文化中心。以上三個特徵,自秦漢時起確是具備了。在整個封建社會(包括半封建社會)時代里,本質上沒有什麼變化。
現在再看第四個特徵。「車同軌」可以了解為相當於「共同經濟生活」「經濟的聯繫性」這個特徵。《孟子·公孫丑篇》引孔子說:「德之流行,速於置郵而傳命」,足見春秋時期已有為便利交通而設的驛站制度。水路交通,照《史記·河渠書》《漢書·溝洫志》所記,長江淮水黃河已經貫通,南北各大水都可以通舟楫。這種水陸交通,當然不能和近代交通比快慢,但對經濟閉塞狀況,到底起著減輕的作用。春秋時水陸交通的作用,應予以適當的估計。周、鄭、齊、晉都是商業比較發達的國家。商人用舟車裝運貨物往來各國,不受什麼阻礙。當時大小國家都需要通商,例如衛文公「訓農、通商、惠工」,復興了衛國。齊國國君一向獎勵工商業,齊國絲織業尤盛,號稱「冠帶衣履天下」(天下的貴族)。戰國時期,商業的重要性更見增加,《公孫丑篇》載孟子列舉王天下之道五條,其中招商(「天下之商皆悅而願藏於其市」)、通商(「天下之旅皆悅而願出於其路」)占了兩條。如果經濟生活中商品流通不是重要的,孟子怎能說是王天下之道呢?從各國大小市場的存在和經濟上的聯繫來看,像孟子所說農民紛紛然與百工交易,固然還局限於一個地域內,而貴族們自給自足的經濟生活,卻隨著宗族制度的破壞,事實上並沒有完全的自給自足了。李斯上秦始皇《諫逐客書》,正好說明這一現實。經濟上的聯繫性與各地方彼此孤立的割據狀態是不相容的,《荀子·王制篇》《史記·貨殖列傳》說明了這種聯繫性在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意義。《王制篇》說:「北海則有走馬吠犬焉,然而中國得而畜使之;南海則有羽翮齒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國得而財之;東海則有紫 魚鹽焉,然而中國得而衣食之;西海則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國得而用之。故澤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魚,農人不斲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賈不耕田而足菽粟。」照荀子的說法,中國不僅國內澤人與山人、農夫與工賈經濟上聯繫著,而且與國外的所謂四海經濟上也聯繫著,所以他主張「四海之內若一家」,因為「通商與轉輸相救(葵丘之會,第五禁又有『無遏糴』,即轉輸相救),無不豐足,雖四海之廣若一家也」(楊倞注)。《貨殖列傳》在列舉各地出產物以後說:「皆中國人民所喜好,謠俗被服飲食奉生送死之具也。故待農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寧有政教發征期會哉」;「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荀子所說山人與澤人,是指居在山澤的富貴人,勞動群眾是不能足乎魚木的。《史記》所說「被服飲食奉生送死之具」,也是指富貴人的享受。從這些人的墓葬里,可以看出許多送死之具不是一個地區的產物,他們生前奉生之具,當然不限於本地而要通過商賈得之於遠地。這都說明戰國以來,商品生產和交換已經比西周和春秋時期大進一步地在社會上層起著經濟聯繫的重大作用,因而割據分裂也為統治階級的人們所憎惡。《荀子·富國篇》說:「今之世而不然。厚刀布之斂以奪之財,重田野之稅以奪之食,苛關市之徵以難其事……是以臣或弒其君,下或殺其上……無他故焉,人主自取之。」這就是說,阻礙通商是亡國的原因之一。在這樣的共同趨勢下,戰國山東六國終於統一於秦朝。
秦漢實現孟子、荀子「關市譏而不征」的理想,商賈通行全國沒有阻礙。《貨殖列傳》說:「漢興,海內為一,開關梁,弛山澤之禁,是以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漢元帝時貢禹說:「商賈求利,東西南北,各用智巧,好衣美食,歲有十二之利而不出租稅」(《漢書·貢禹傳》)。戰國及秦漢商品交換既在經濟生活中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大小市場和經濟中心也就自然形成了。
中國國內大小市場的形成,開始於戰國(即《史記·貨殖列傳》所列舉的都會)。漢時長安、洛陽、宛、邯鄲、臨淄、成都為全國商業的中心大市場。其中西漢以長安,東漢以洛陽為中心大市場的中心。這些大市場與全國各郡縣的中小市場聯繫著,不容否認當時全國經濟上的聯繫是相當密切的。這種大小市場所起的聯繫作用,首先是各地區天然特產和著名手工業產品經官私商業的轉輸,流通在全國範圍內供統治階級中人享用,其次是本地區所產普通用品如鐵器陶器等物,供本地居民使用。地主大工商利用大小市場得到自己奢侈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同時也利用它向廣大勞動群眾進行敲剝。張衡《西京賦》描寫長安商市:「廓(大)開九市(大路西六市,東三市),通闤(市牆)帶闠(市門),旗亭(市樓)五重,俯察百隧(市上小路)」,這是說長安市場的規模。又:「瓌(奇)貨方至(從四方來),鳥集鱗萃,鬻(賣)者兼贏(利息加倍),求(買)者不匱(無求不得)」,這是說市上交易的繁盛。又:「商賈百族(各地方人),裨販夫婦,鬻良雜苦(劣貨),蚩眩(欺騙)邊鄙(邊遠人)」,這是說商販對鄉村人偏遠地方人詐偽取利。其他大市場情狀大致相似,中小市場具體而微,情狀也不能有什麼例外。農民每年要繳納口賦錢,又要購買食鹽鐵器陶器等必需品,勢必將一部分耕織所得的生產物當作商品到市場上出售,換取錢物,並受「雜苦」的額外損失。但更嚴重的是晁錯所說農民受害的那種情況。就是朝廷及地方官府「急政(征)暴賦,賦斂不時,朝令暮得」。官早上說要,民晚上就得交。這樣,當官府要錢時,農民只好「當具有者半價而賣,無者取倍稱之息」,短期間商賈得到加倍的利息;當官府要物時,商賈「乘上之急,所賣必倍」(均見《漢書·食貨志》),農民將自己的生產物半價賣給商賈,得錢再倍價買進官府所要之物。官府和商賈利益相關,官府不論要錢要物,商賈總是獲利。受害者自然是農民。農民受害到極點,只好把田宅妻子甚至連自己都賣出去。在這種敲剝作用下,農民雖然過著最低度的自給自足生活,即「衣牛馬之衣、食犬彘之食」的非人生活,但和市場的聯繫卻依然是很密切的。西漢自公元前 118 年至公元 5年,朝廷鑄五銖錢凡 280 萬萬枚,奸商私鑄錢數量也很大,這樣大量的錢在市場上流通,說明勞動群眾所創造的財富,儘量為地主大工商所吸收和消費。所以,地主大工商生活愈益奢侈,敲剝也就愈益殘酷,市場也就愈益繁榮,而勞動群眾主要是農民也就愈益窮困。地主大工商豪華的經濟生活和農民小工商苦辛的經濟生活,以大小市場為樞紐而聯繫起來了。主要為地主大工商服務的大小市場,既然是封建性的,那麼,從它所起的經濟上聯繫作用來說,固然可以產生國家的統一,從它的封建性來說,這種統一,卻不能不是仍舊保留著封建割據狀態的統一。讀《史記·平準書》《貨殖列傳》,《漢書·食貨志》《貨殖傳》《王莽傳》,桓寬《鹽鐵論》等書篇,事實說明市場在經濟聯繫上所起的作用是大的,但在發展上有一定的限度,這個限度就是敲剝到農民不能生活下去時,便激起農民戰爭,打擊或推倒那些封建統治者。
「隨著資本主義的出現、封建分割的消滅、民族市場的形成,於是部族就變成為民族。」 部族變成民族的原因是資本主義的出現,其具體表現是封建割據的消滅和民族市場的形成。在漢族歷史上,自秦漢確立郡縣制,封建分割基本上消滅了,大小市場也實在形成了,但是資本主義根本不存在。這和歐洲歷史確有不同之處。下面採取恩格斯《論封建制度的解體和資產階級的興起》的一些論點,與中國歷史作比較,算作一種解釋。當然,這種解釋可能不是愜心貴當的。
恩格斯說:「十五世紀時,封建制度在西歐各處都呈現徹底土崩瓦解的狀態;在封建統治的地域內處處都被劈刺似地插入了有其反封建利益、有其自己的法權並擁有武裝市民的城市。」 這種情況在中國封建社會裡完全不曾發現過。中國封建社會發展的道路,不是以「十五世紀城市市民」來破壞貴族領主階級的統治,而是插入了一種獨持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即以家族土地所有制的地主階級來代替宗族土地所有制的貴族領主階級。在地主階級統治的封建社會裡,土地可以自由買賣。這種自由買賣,在歐洲是封建制度已被破壞,資本主義已經得到自由的時候才有的,農民成為私有財產者,乃是「近代文明國家」里的事情。而在中國,對歐洲說來,卻是一種獨特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在自由買賣的形式下,土地一面在集中,一面在分散。從這裡產生了一種情形,即有錢的農民小工商可上升為地主,破產的地主可下降為農民或小工商。兩個階級不變,階級里的某些人卻在升降線上來回上下,「十年財東輪流做」的想法,在平常時期,使農民小工商業者的鬥爭意識模糊起來。另有一種情形是很多地主兼做大工商,很多大工商也兼做地主。工商業多餘的資金用來買土地,不會積累起更大的資金,無限制地去擴張工商業。自然,地主與民間工商業矛盾是有的,例如漢時皇帝就是最大的工商業者,一般地主也兼營工商業。官營工商業對私營工商業,無市籍商人(地主兼工商,有權做官吏)對有市籍商人(工商兼地主,本人連子孫不得做官吏)都有鬥爭,但並不是封建制度與資本主義工商業間的鬥爭。即使到了封建後期(明和清鴉片戰爭以前),民間帶有資本主義性質的工商業與封建制度的鬥爭也是很少見的。在西歐,「雖然行會手工業及其同時產生的市民手工業者都很幼小,且活動範圍有限,但他們卻有足夠力量在封建社會內從事變革,並且至少他們還在前進,而貴族階級則純然是停滯不前的。」 在中國,工商業與地主結不解緣,說邁進則是相應邁進,說停滯則是相應停滯,工商業很難發展到足以脫離封建的性質成為破壞封建制度的獨立力量。某些農民小工商與地主的升降和地主與大工商的兼業,都是中國不同於西歐封建社會的特殊情形。在這種特殊情形下,封建性質的工商業得在全國範圍內活動,起著聯繫的作用。不像歐洲那樣,「每一個封建經濟單位完全自給自足,甚至軍事供應也由徵集實物得來。那時沒有貿易和交換,貨幣也是多餘的。」 這種割據狀態,必須資本主義工商業才能破壞它。
如果上面那些比較,還不是完全錯誤的話,那麼,自秦漢時起的中央集權的統一國家,它的基礎之一就是為封建社會服務的經濟聯繫,這種聯繫與堅強有力的同文(漢文字形體在語言的統一上有特殊作用)、同倫兩條相結合,統一國家就成立起來。既然並沒有資本主義的出現,「在某種程度上仍舊保留著封建割據的狀態」,也就成為必然的狀態了。這種狀態的存在,只有到了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的時代,才能徹底把它消滅,實現真正的完全的統一。
至於說到漢族自秦漢至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以前,是部族還是民族的問題,根據漢族的具體歷史,我認為應得出如下的結論:漢族自秦漢以下,既不是國家分裂時期的部族,也不是資本主義時代的資產階級民族,而是在獨特的社會條件下形成的獨特的民族。它不待資本主義上升而四個特徵就已經脫離萌芽狀態,在一定程度上變成了現實。它經歷過 2000 餘年的鍛煉,具備著民族條件和民族精神,所以,當歐洲資本主義侵略者侵入以後,一方面,中國變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國家,一方面,民族反抗運動蓬勃地開展起來。太平天國、義和團兩次大規模的民族反抗運動,都是農民階級發動的,根本沒有資產階級的領導。這個事實,說明了漢民族在資產階級產生以前,早就是堅強的民族,也說明了以資產階級為領導的資產階級民族並不存在。辛亥革命是資產階級領導的,但是,它沒有領導起農民階級,而這一點正是資產階級民族不曾形成的確實證據。因為農民階級是一個民族的最大構成部分,既然中國資產階級沒有領導它,那裡還有資產階級領導的民族呢?不論在殖民地國家,不論在半殖民地半封建國家,只要資產階級對廣大農民發生了影響,農民在政治上跟著它走,即使國家性質不變,資產階級到底是領導的階級了。反之,就不是民族的領導階級。中國資產階級恰恰就是不領導農民的階級,而領導農民的任務,不能不落到中國無產階級的肩上。在文化方面,資產階級思想只能上陣打幾個回合,就被外國帝國主義的奴化思想和中國封建主義的復古思想的反動同盟所打退了。資產階級的文化思想只是在小資產階級知識界起作用,對廣大農民是沒有什麼影響的。這個事實說明了軟弱的資產階級實在沒有力量領導農民作鬥爭,因之不可能形成資產階級的民族,也說明了產生在帝國主義時代的中國資產階級,不可能擔當起領導民族運動的任務。它是這樣一個階級,就是:「中國的民族資產階級,即使在革命時,也不願意同帝國主義完全分裂,並且他們同農村中的地租剝削有密切聯繫,因此,他們就不願和不能徹底推翻帝國主義,更加不願和更加不能徹底推翻封建勢力。」 這樣的階級,要求它領導民族甚至要求它同歐洲資本主義上升時期的資產階級一樣起領導民族的作用,那就不免強人所難了。它只能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代,在中國無產階級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作為被領導的一員,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程度上表現出它的革命性。如果中國近百年真有資產階級民族存在的話,中國近代史和現代史都將無法解釋,特別是資產階級既是民族的領導階級,為什麼會放棄領導的地位變成被工人階級領導的一員。反之,如果認識到漢民族早就是一個民族而不是資產階級民族,那麼,太平天國運動、義和團運動為什麼那樣規模巨大,辛亥革命為什麼那樣無力,中國民族革命民主革命為什麼一定要中國無產階級來領導和完成,而中國資產階級為什麼只能是民族民主統一戰線的一個部分,諸如此類,都可得到解釋。
無產階級代替資產階級來進行民族民主革命,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在資產階級民族裡,無產階級吸引鄉村中非無產階級的群眾來沒收地主的土地並將帝制推翻,這就是完成「民族資產階級革命。」 資產階級民族有些是完全的,有些是不完全的,在無產階級領導下,使不完全的資產階級民族變為社會主義民族。一種是資產階級民族沒有形成,在無產階級領導下,越過資產階級民族這個階段,變為社會主義範疇的民族。這種情形,至少中國是這樣的。
歸根說來,漢族在秦漢時已經開始形成為民族,近百年來,它在原來的基礎上愈益加強了,但並不曾轉化為資產階級民族。它在中國無產階級和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作為屬於世界無產階級社會主義革命的一部分而進行鬥爭,逐漸形成為社會主義的民族。革命勝利以後,經過一個過渡時期,它就成為完全的社會主義民族。中國近代史證明不曾形成過資產階級民族,似不應以無為有;中國古代史證明漢族在獨特的條件下早就形成為民族,似不應以有為無。歷史的具體事實正是有和無的根據。
中國和歐洲不同處,在於使分裂的國家成為統一國家的經濟聯繫,歐洲是由資產階級實現的,而中國則是封建時代就實現了。這兩種實現的性質和程度是不同的,而中國為什麼有那樣一種實現,也決不是偶然的。
這是因為漢族有高速度的經濟發展和文化發展,即:早在西周時期,就已開始了封建制度社會,從而有可能變化出一種不同於其他封建制度的獨特形態,又從而有可能很早就形成為民族。這種經濟和文化發展的民族的很早形成,不僅使它本身因國家統一而得到繼續的成長,也使它有可能得到長遠的時間,去融合四周的許多落後部落或部族到本族裡面來,並且依據「野蠻的征服者總是被那些他們所征服的民族的較高文明所征服」的「永恆的歷史規律」 融合了鮮卑以至滿族等許多征服者。公元 2 年,漢族人口已達 6000 萬。現在,中國人民已超過 6 萬萬,其中漢民族占 90%以上。這樣的巨大的民族之所以存在並發展,當然不能是偶然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為它在獨特的條件下很早就形成為民族,這是需要廣泛討論的問題,我提出這些意見,只是對問題作一種試探,希望因此得到史學界的教正。
(八)歷史上的愛國主義
列寧《國家與革命》引恩格斯一段話:「國家是社會陷入自身不可解決的矛盾中的表現,是社會分裂為不可調和的對立面而又無力擺脫這種對立狀況的表現。為了使這些對立面——這些經濟利益彼此衝突的階級不致在無謂的鬥爭中互相消滅,使社會同歸於盡,於是,一種似乎駕於社會之上的力量,似乎可以緩和衝突、使它不致破壞『秩序』的力量,就成為必要了。這個從社會中產生、駕於社會之上並日益同社會脫離的力量,就是國家」。列寧指出:「這一段話已經十分清楚地表明了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的歷史作用及其意義的基本思想。」
一般的說,一個民族從氏族、部落、部族逐次發展下來,有它們世世相傳的居住地區。這個地區為居民所有,居民自然是居地的主人。當社會經濟發展到奴隸制度階段的時候,一個階級壓迫別一階級的機關——國家便建立起來了。依照各個機關勢力的大小,在一個部族裡可以成立許多奴隸主的或封建主的大小國家。到了部族變成民族的時候,封建分割的局面為統一國家所代替。這樣說來,世世相傳的居住地區就成為居民的祖國,在祖國地區上建立起來的國家就成為剝削階級壓迫勞動居民的機關。部族時期的祖國大於各個國家,統一時期,國家的疆域有時擴大些,有時縮小些,大體上與祖國的地區相符合。
中國這一名稱,早在西周初年,已經用以稱呼華夏族所居住的地區。從歷史記載看來,秦以前,華夏族稱它的祖國為中國(如《左傳》成公七年季文子說「中國不振旅」,中國是華夏各國的總稱);秦以後,中國擴大為當時國境內各族所共稱的祖國。所以中國這一名詞的涵義就是祖國,朝代則是統治階級在各個不同時期所建立的國家的稱號。中國為各族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所共有,但以大多數居民即勞動人民為主體,朝代則為某一族主要是漢族統治階級所獨有,以君主(王或皇帝)和他們的朝廷(政府)為首領。朝代有興有亡,一個替代一個,中國本身則總是存在著並且發展著。
國家建立在祖國的土地和被壓迫階級上面。代表國家的君主和他的朝廷,在表面上似乎是站在社會之上,通常以公正的中間人姿態來緩和兩大敵對階級的衝突,因此也似乎代表了被壓迫階級。在這種情況下,祖國、國家、君主三者常混為同一的事物,被統治階級區別不清楚,統治階級也未必故意區別不清楚。不過,由於兩大階級性質的不同,在表現愛國思想的具體行動中,自然要顯出它們的不同的愛國表現。
衰朽的朝代,殘暴的君主,都是祖國社會發展道路上的障礙物。農民起義摧毀(不論成與不成)這些障礙物,實際上是愛祖國的一種重要表現。統治階級為了保護那些障礙物,瘋狂地鎮壓農民起義。他們也自以為愛國,顯然他們愛的是他們的國家和君主,對祖國說來,他們是祖國的罪人。他們的忠君愛國與起義農民的愛祖國是絲毫沒有共同點的。如果統治階級中個別的人,同情農民起義或參加起義,而且始終其事並無中途叛賣的行為,那麼,他們的動機雖然由於懷才不遇,仕宦失意,但也應該承認他們是祖國的愛護者。
在反抗外族侵略的情況下,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的愛國行動,一般都表現為愛本族的朝代和君主。但其中也有區別。被統治階級在階級壓迫以外又加上民族壓迫,所以反抗是廣泛而持久的。它常常以恢復前朝為號召,實際意義是借前朝作象徵來恢復祖國。統治階級的利益在於剝削勞動人民,當舊朝代大勢已去,不能保護階級利益的時候,統治階級中人便紛紛投降外族統治者,反過來攻擊舊朝代,鎮壓人民的愛國行動,以求得外族統治者的信任和保護。當然,統治階級中也有一部分人,堅決不投降,採取各種形式,對外族統治者作積極的或消極的反抗。這種反抗基本上是出於對舊朝舊君的忠愛,但和祖國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應該承認他們也是祖國的愛護者。
還有一種愛國的表現。例如夏朝的關龍逢(傳說中有此人,通常和比干並稱),商朝的比干,楚國的屈原,他們敢言直諫,不惜殺身,要求君主改善政治。又如蜀漢的諸葛亮,唐朝的魏徵,他們或鞠躬盡瘁,或犯顏直諫,目的也在改善政治。這兩類人所愛的當然是他們的國家,但對人民是有益的至少是無害的,所以他們也還是愛國者。列寧說:「社會主義者並不放棄爭取改良的鬥爭。比如,他們現在也應當在議會內投票贊成對群眾處境的任何改善,哪怕是不大的改善;贊成增加被破壞地區居民的撫恤金;贊成減輕民族壓迫等等。」 應用這個原理到古代史上,凡是對人民多少有些益處的措施,多少對腐朽的現狀有所否定,都應予以適當的評價,但不可為欺騙手段的改良所蒙蔽。
此外,凡法施於民(創造發明,有利於民),以死勤事(民事),以勞定國(治國安民),能御大災,能捍大患的人,依據他們對祖國和人民的實際貢獻,都可以稱為愛國者。
國家是階級壓迫的機關,是一個階級壓迫別一階級的機關。這個本質只是馬克思主義的國家理論才能揭示出來。在這以前,人們是不可能認識到的。因此,被統治階級愛祖國也愛及國家和君主,統治階級中某些人愛國家和君主也愛及祖國,只要歸根是有利於祖國和人民,他們的行動都值得尊崇。
這裡再說一說各民族間的關係。在中國,漢族和當時國境內各少數族的共同祖國,就是中國。統治中國的國家,基本上是漢族地主階級所組織的朝代。這種朝代對內是剝削各族被壓迫階級的工具,對外則是中國事實上的代表者。漢族統治階級殘酷地壓迫國境內少數族(當然也殘酷地壓迫漢族人民),有時候(往往在強盛時)也殘酷地壓迫國境外少數族。形式上似乎是漢族壓迫少數族,實際是漢族統治階級為了滿足它自己的私利,利用民族名義,挑動漢族人民與少數族人民間的不和,以達到從中取利的目的。與漢族統治階級同樣,國境外少數族的統治階級,用武力侵入中國,也利用民族名義,挑動本族人民與漢族人民間的不和,以達到統治中國的目的。歷史上所有民族壓迫,本質只是一個民族的統治階級壓迫別一個民族,主要是壓迫別一個民族的勞動人民,藉以增加自己的剝削對象。因為政府在壓迫別一國或別一族時,是一國或一族的代表者,所以被壓迫的國或族反對這個代表者,同時也就反對它所代表的國或族的人民。這種誤解的發生,是統治階級有意或無意地造成的,而這種誤解的後果,卻常常是令人痛心的悲劇。
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國內各民族都成了相互敬愛的兄弟民族,各族的祖先也就成了各族的共同祖先——伯祖和叔祖,因此,一族的成就,也是各族的成就;一族的災禍,也是各族的災禍。祖先中一部分是當時的統治階級,他們做壞事,應該得到各族的共同指責;如果他們做出有益於歷史發展的某些好事,那麼,也應該得到各族的共同讚許。歷史唯物主義是最公正的標準,歷史上各族統治階級的功過,是可以作出定論的。至於祖先中最大部分的勞動群眾,在當時,他們是愛護本國的愛國主義者,到了今天,他們的後裔,當然要繼承傳統的愛國主義,並且予以更高度的發揚。
(九)歷史上戰爭的分類
毛澤東同志在《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里教導我們說:「戰爭——從有私有財產和有階級以來就開始了的、用以解決階級和階級、民族和民族、國家和國家、政治集團和政治集團之間、在一定發展階段上的矛盾的一種最高的鬥爭形式。」 又說:「歷史上的戰爭,只有正義的和非正義的兩類。我們是擁護正義戰爭反對非正義戰爭的。一切反革命戰爭都是非正義的,一切革命戰爭都是正義的。」 依據這個原理,試論歷史上的戰爭:(一)正義戰爭。凡農民起義和全民族反抗外國侵略的戰爭,都是正義戰爭。消滅地方割據,完成中國統一事業的戰爭也屬於正義戰爭。(二)非正義戰爭。其中一部分是破壞性的戰爭。凡鎮壓農民起義(包括國內少數族起義)的戰爭,統治階級內部分裂,爭奪權利,割據土地的戰爭都屬於這一部分。又一部分是侵略性的戰爭。凡落後國侵入中國,摧殘中國的經濟與文化,以及中國統治階級侵入落後國,客觀上對落後國社會只有摧殘沒有發生推進作用的戰爭都屬於這一部分。正義和非正義兩類戰爭,不可機械地看作單純的事情。有些戰爭是正義的,但也可能帶著破壞割據等消極成分;有些戰爭,一方面是破壞性的或侵略性的,但在另一方面卻發生了有益的作用。列寧說:「歷史上常常有這樣的戰爭,它們雖然像一切戰爭一樣不可避免地帶來種種慘禍、暴行、災難和痛苦,但是它們仍然是進步的戰爭,也就是說,它們促進了人類的發展……。」 春秋戰國時期的兼併戰爭,使多數小國合併成大國,最後合併成統一全國的秦朝。漢、唐、元、清等朝代,當它們強盛的時候,發動了許多次戰爭,其中有些戰爭起著鞏固疆域、掃清割據的作用,都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益的戰爭。列寧說:「不能認為凡是合併『別國』領土就是兼併,因為一般說來,社會主義者是同情剷除國界和同情建立更大的國家的;不能認為凡是破壞現狀就是兼併,因為這是極其反動的行為,而且是對歷史科學的基本概念的嘲笑;也不能認為凡是軍事合併都是兼併,因為對大多數人民有利的暴力和戰爭,社會主義者是不能否認的。」 列寧教導我們怎樣來判斷戰爭的性質,最根本的一點就在於對大多數居民是否有遠大的利益。應用列寧的原理到中國歷史上,古代中國的漢族和少數族為了合併土地而發動的戰爭,在客觀上,一般是推動少數族脫離氏族社會奴隸社會或低級的封建社會進入到較高級的封建社會。從這一點說來,戰爭產生了有益於人類的進化的作用,所以是值得同情的。至於帝國主義列強侵入中國,那是對中國大多數居民完全有害的侵略行為。它們勾結中國封建勢力壓迫中國資本主義,決不允許它有任何發展。毛澤東同志指出:「帝國主義列強侵入中國的目的,決不是要把封建的中國變成資本主義的中國。帝國主義列強的目的和這相反,它們是要把中國變成它們的半殖民地和殖民地。」 帝國主義侵入給中國帶來了這樣的後果,有絲毫進步意義沒有呢?絲毫也沒有。有人說,帝國主義侵入以後,中國從而產生民族資本主義的工業,這應該是有益的罷。這完全是謬說。中國民族資本主義工業的產生,乃是民族反侵略鬥爭的後果。不然的話,為什麼外國侵略者把它當作吞併、摧毀的對象呢?還有些人說,帝國主義在中國建工廠築鐵路,等等,是發展生產力,應有進步意義。試問帝國主義在中國發展它自己的生產力,其反面就是壓迫摧毀中國的生產力,對中國人民有什麼進步意義呢!脫離生產關係而孤立地看生產力,作如是觀的人,至少是個書呆子呀!總而言之,帝國主義列強對中國以及一切落後國家的戰爭(包括一切其他侵略行為)一定是徹頭徹尾的侵略戰爭。
上面提出:一、勞動人民是歷史的主人;二、階級鬥爭論是研究歷史的基本線索;三、在生產鬥爭中的科學發明;四、漢族社會發展史的階段劃分;五、漢族封建社會的分期;六、初期封建社會開始於西周;七、自秦漢起中國成為統一國家的原因;八、歷史上的愛國主義;九、歷史上戰爭的分類等九個問題。這些都是貫穿在整部古代史里的重要問題,修訂本就是根據我對這些問題的了解來編寫的,如果了解有錯誤,那麼,全書都要發生錯誤,不是什麼小的、局部的錯誤了。因此,我願意把還未成熟的意見發表出來,希望得到史學界的指正,幫助我少犯些錯誤。
我這樣想:按照中國目前史學研究的已有成績,要總結四五千年的全部歷史,寫出一本比較完好的通史來,無疑是困難的。這是因為通史所要完成的任務,第一要直通,第二要旁通,最後要會通。所謂直通,就是要精確地具體地劃分出中國社會發展的各個階段。列寧說過,幾千年來,毫無例外,在一切國家中人類社會的發展,都顯示出這種發展的一般規律性,正確性和連續性,就是,最初是沒有階級的初期氏族社會,原始社會。其次是建築在奴隸制度上的社會。在絕大多數的國家中,奴隸制度都發展成為封建制度。繼封建社會而起的是資本主義社會。列寧稱這些發展階段為「基本的事情」和「基本範圍」。研究中國歷史,不能描繪出這個範圍,就無法掌握貫穿古今的一條基本線索。所謂旁通,就是社會生活中各個現象不是孤立的,它們互相有機聯繫著,互相依賴著,互相制約著。列寧說:「馬克思以前的『社會學』和歷史學, 是搜集了片斷的未加分析的事實,描述了歷史過程的個別方面。馬克思主義則指出了對各種社會經濟形態的產生、發展和衰落過程進行全面而周密研究的途徑,它考察了一切矛盾趨向的總和,並把這些趨向歸結為可以確切判明的社會各階級的生活和生產條件。」 這就是說,研究一定時期的歷史,不要「選擇某一『主導』思想或解釋這個思想時所抱的主觀態度和武斷態度,」 而要研究當時社會的一切思想和各種趨向。最後歸因於物質生產力狀況的根源。所謂會通,就是社會一直在向前運動,而運動在每一階段上,都結合著許多矛盾。毛澤東同志在《矛盾論》里教導我們說:「矛盾的普遍性或絕對性這個問題有兩方面的意義。其一是說,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其二是說,每一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存在著自始至終的矛盾運動。」 是不是也可以這樣來了解,社會自始至終的矛盾運動就是直通,社會在一定階段內,當時一切事物的發展趨向,對直通說來,就是旁通。如果可以這樣了解的話,那麼,直通與旁通的意義只是社會發展所包含的兩個方面,兩個方面的綜合就是會通。
通史的工作是這樣艱難的,要認真做好通史,就必須全國史學工作者很好的組織起來,分工合作,或研究斷代史,或研究專史,或研究少數民族史(沒有少數民族史的研究,中國歷史幾乎無法避免地寫成漢族史),或研究某一專題,局部性的研究愈益深入,綜合性的通史也就愈有完好的可能。以局部性的深入來幫助綜合性的提高,以綜合性的提高來催促局部性的再深入,如此反覆多次,庶幾寫出好的中國通史來。
中國人民需要好的中國通史,這是因為中國各民族人民千辛萬苦,流血流汗,一直在創造著自己的祖國,創造著自己的歷史。既然是自己創造的,產生熱愛祖國,熱愛歷史的心情,也是很自然的。今天人民革命勝利了,勞動人民真正當了自己祖國的家,對自己祖先創造歷史的勞動和偉大,特別感到親切與尊敬,要求知道創造的全部過程,為的繼承歷史遺產,從那裡吸收珍貴的經驗,作更偉大更美好的新創造。幾千年來,中國勞動人民對自然界作鬥爭的生產鬥爭史,對統治階級及侵略民族作鬥爭的階級的民族的鬥爭史,都有非常光輝的成就。統治階級中一部分人,以各個不同的程度,參加這種鬥爭,全部或部分的符合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政治經濟上,在武力衛國上,在文化思想上也作出了許多大小事業,給歷史以大大小小的貢獻,這與勞動人民的成就,同樣值得人民的永遠紀念與學習。把上述豐富的史實綜合起來,就會基本上構成中國人民的歷史。當然,正因為中國人民充滿著民族自尊心,所以特別憤恨自己的已往的奴隸生活與落後狀態,對那些玷污民族名譽、出賣人民祖國、壓迫勞苦群眾、破壞經濟文化、阻礙社會發展、毒害人民思想的暴君民賊及其所代表的反動地主階級,表示無限仇恨,把他們的罪惡寫在歷史上,好讓人民知道歷史不是走的一帆風順的勝利道路,歷史走的是崎嶇曲折,艱難困苦的道路。
古代留下來大量歷史書籍,一般是漢族封建文士為擁護地主階級利益而寫的,中國人民需要的是人民自己的歷史,而現在還沒有,這就是為什麼期望和鼓勵人民史學工作者努力研究的緣故。我希望全國史學工作者,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決心下,同心協力,為寫出一本好的中國通史而奮鬥。
末了,我想說一說古代史與近代史的關係。毛澤東同志在《新民主主義論》里教導我們說:「中國現時的新政治新經濟是從古代的舊政治舊經濟發展而來的,中國現時的新文化也是從古代的舊文化發展而來,因此,我們必須尊重自己的歷史,決不能割斷歷史。但是這種尊重,是給歷史以一定的科學的地位,是尊重歷史的辯證法的發展,而不是頌古非今,不是讚揚任何封建的毒素。對於人民群眾和青年學生,主要地不是引導他們向後看,而是要引導他們向前看。」 這是從事近代史研究工作的人一時一刻也不可忘懷的教訓。大抵對近代史作表皮上的或某些問題的研究,不會感到這個教訓的深刻意義,但是,要作系統的、全面的、深入的、經得起盤問的研究,那就會特別感到這個教訓的意義深長和親切。舉幾個例來說。中國歷史自鴉片戰爭至五四運動一段屬於近代史範圍。辛亥革命以前,統治中國的是清朝政府,這個統治開始於 1644 年,離鴉片戰爭約 200 年。不了解這 200年的清朝政治史,要深入地了解近代史辛亥革命以前革命反革命兩方面的政治活動是很困難的。中國長期封建社會到明朝已進入後期,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開始萌芽了,到清朝(鴉片戰爭以前)有進一步的發展。不了解明清兩朝經濟發展的實情,要了解中國一接觸外國資本主義的侵略便有各種反應的原因是很困難的。因為以林則徐等為代表的改良主義傾向;太平天國農民戰爭之所以成為舊民主主義革命的序幕;曾國藩、李鴻章等軍閥官僚為什麼辦洋務,廣東上海紳商首先仿製外洋器物等事實,都有它們的經濟原因,都不是偶然的。說到要了解洪秀全、康有為、嚴復和孫中山以及比他們較次的龔自珍、譚嗣同、梁啓超、章炳麟等人的思想,困難更多,不先了解孔子以來的全部思想史,幾乎將無從入手。當然,研究中國近代史,僅僅了解中國古代史還不夠的,還必須了解近代世界史。中國史學工作者研究的任務甚為繁重,在本國史方面,有五六十萬年有實物可證和 4000 年有文字可考的歷史,有漢民族以及五十幾個兄弟民族的歷史、特別是 19 世紀 40 年代開始的反帝反封建鬥爭史,內容極為豐富,經驗極為新穎,對當前正在進行解放鬥爭的廣大被壓迫民族和被壓迫階級,有極重要的參考價值。中國史學工作者有責任介紹中國史給全世界人民,同時也有責任介紹世界史給中國人民。只要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廣泛占有確實可信的資料,堅守晉董狐、齊太史直筆而書的傳統史德,可以肯定,中國史學工作者能夠完成這個艱巨的任務。
(原載 1954 年《中國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第三所集刊》第 1 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