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技藝 · 作為歷史三稜鏡的人物傳記

塔奇曼 《歷史的技藝》
我經常在寫書時刻畫一些人物,不僅是因為我想寫這個人,更因為它往往呈現了一個時代的特徵,這是我為什麼要在《遠方之鏡》(A Distant Mirror)中寫庫西勳爵;它還展示了一個國家的面貌和人們的心理,這是我在《驕傲之塔》中描寫議長里德和理察·施特勞斯的原因;它還能還原歷史關口的原貌,就像我在《史迪威與美國在中國的經驗》中所做的那樣。你可能會說,我這樣「繞圈圈」,不是合格的傳記作者,你也許是對的。我從不當自己是傳記作者,我只是一次兩次地利用傳記去寫歷史。 我相信這是一種極其有效的寫作方法,原因有很多,但最重要的理由是它能成為顯著的範例。國立肖像館(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就用肖像來展示歷史。傳記作家之父普魯塔克就把它們當作道德範例,他展現的是有責任感的人獲得了獎勵,有野心的人遭到了算計,自高自大的人得到了失敗。普魯塔克在《希臘羅馬名人傳》里藝術化地安排了人物的事跡和逸聞,為的是取悅和啟迪讀者,同時用道德原則教化讀者。每個有創造力的藝術家——我把普魯塔克算作其中一員,並且大言不慚地把自己也算上——都有兩個目標:表達自己的觀點,並將之傳達給讀者、評論者、聽眾和消費者。(我必須說明,對於寫作歷史和傳記,「創造性」不是如某些人所想的生造,而是對事實做藝術的編排。) 作家當然想用取悅讀者、吸引讀者——如果不需要教化讀者的話——的方式去表達。我不會考慮去教育讀者,因為在這個時代我們儘量避免做道德之談,但如果你非逼我說明立場,我認為我信奉的是,通過優美的文筆或者其他藝術形式帶來了美感享受,增長了對人類行為的知識(就是歷史),這都是一種教化。 作為能夠折射出歷史的三稜鏡,傳記引人入勝,讓讀者去關心更大的主題。人們都對彼此、對他人的命運感興趣。如果看上去我強調讀者的興趣更勝於作者的意圖,那是因為對我來說,讀者地位至關重要,是一半的作者。讀者與作者之間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繫。如果做愛、打仗和打網球都需要兩方的話,寫作也需要兩方的力量去完善每一個鉛字的功能。我從不認為我寫的東西在被人讀到之前是獨立的存在。就像蛋糕,它存在的理由就在於被人吃掉。所以,首先要打動讀者。 其次,傳記之所以有用,因為它有以小見大的作用。它是這樣一種視角,讓作者縮小範圍到可控的尺度,同時讓讀者更易理解主題。如果視角太寬,中心主題就會跑走,被稀釋,喪失了形狀。你不用為一個整體而寫作,只為那個能真正代表整體的東西寫作。 我開始研究14世紀歷史時注意到了庫西勳爵。他在越來越多的方面展現出了我需要的稜鏡特質。從他母親在黑死病瘟疫中殞命,到他自己的過世正好趕上那個世紀以騎士階層的最後失敗而告終,他的一生就像是為歷史學家量身定製的。他鎮壓了扎克雷農民起義;他娶了英王的長女,從而擁有了在兩個國家的巨大歷史價值;他釋放了農奴,轉而收取固定賦稅(據留存的公告);他三次征討義大利,在米蘭、佛羅倫薩、熱那亞輕鬆獲勝;他率領一眾雇用來的悍匪——那個時代最大的災難,在瑞士一次無謂的冒險中遭受了他僅有的失敗;他重訪英國的1376年也是正當其時,當年發生了約翰·威克利夫受審[1]、「好議會」[2]、黑王子之死[3]——他親臨現場;在英王訪問巴黎時,他陪同出席了一切舞台劇現場、盛典和節日慶祝;因為口才了得和處事得體,他1382年被選為代表同巴黎的城市叛亂者談判,以及參與和英國人的休戰和談,英國代表團成員有傑弗里·喬叟;他是法國在危難時刻派向教皇、布列塔尼大公和一切難以相與的人物的特使;他是讓·傅華薩[4]的贊助人和朋友,他擁有至今留存的最早的《編年史》副本;他的城堡為德尚的詩歌所歌頌;他協助舉辦了《百首歌謠集》(Cent Ballades)的比賽,他的表兄弟「渾蛋庫西」也是作者之一;在他岳父英王愛德華死後,他把妻子連同自己的嘉德勳章(Order of Garter)送回了英國;他的女兒被她淫亂的丈夫「在羅馬以做假證的方式解除了婚約」;他率軍跨海遠征突尼西亞;他在蘇瓦松建立了一所修道院;他在皮埃爾·德·盧森堡的入聖儀式上做證;在50歲時,23歲的英國諾丁漢伯爵、紋章院院長向他發出馬上比武的挑戰,這位挑戰者是年輕騎士中最與「榮譽、勇氣和巨大的聲望」相配的人(不過在我看來,庫西太忙,根本無暇理他);當然,在「瘋王」查理六世發瘋病時,庫西也在那裡,更不用說後來的「野蠻人舞」[5]了;護理「瘋王」的也是庫西的醫生,這位御醫後來要求把自己的墓雕做成一具骷髏,這在死亡儀式上史無前例;最後,作為「法蘭西閱歷最廣和技藝最精的騎士」,他領導了最後一次十字軍東征,在這次通向他自己死亡的征程上,他還有了一次典型的中世紀經歷,是在他豐富的經歷中目前為止還未有過的一次神跡。總而言之,他的一生提供了深入各個領域的線索:結婚離婚、宗教、暴亂、文學、義大利、英國、戰爭、政治,以及從教皇到農夫的一大群他那個時代的妙人。在他們中間,我只深入了錫耶納的聖凱瑟琳這一個人物,但其實幾乎所有我書里提到的人物都與庫西有著交叉關係。 當我鎖定了這個人之後,我發現跟隨他的人生和譜系走得越深,他給予我的就越多。我對他那風雨飄搖的王朝的研究上溯到了10世紀,研究那時法律和戰爭上的各種冒險,喜好他難以統御的,甚至是殘暴的祖先。這些折射中世紀之初的完美的三稜鏡,正是我需要的背景知識。當前往庫西城堡,參加它庭中一年一度舉行的炸肉丸慶祝時,我驚奇萬分,它讓我抓住了一根與過去連接的線頭,找到異教徒、野蠻人、封建制、基督教的混亂源頭,我知道,陳於我眼前的是中世紀社會的縮影,以及我在書中所說的——西方人的多層歷史基因。 就像庫西一樣,對於19世紀和20世紀之交,議長里德也是個好樣本,他又被稱為「沙皇里德」。一發現這位獨立、永不退縮的人,我知道這就是我為《驕傲之塔》美國那一章尋找的東西。我要在這本書里寫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幾年的各國社會。他的「可寫度」太高了——原諒我有違原則地生造了一個詞——以至於我大為驚訝,除了1914年循例的政治人物傳記和1930年一本枯燥的學術專著,1902年里德去世後就沒有一本關於他的像樣的書。我突然把他當成了私有財產,生怕有人會趕在我的書之前發現他的價值並出版點兒什麼,雖然他在我的書中僅占八章之一。我猜小說家就沒有類似的恐懼,然而我們剩下的這些作家,在發現了精彩而未被挖掘的主題之後,都惶惶不可終日。不可思議,里德最終未入任何人的法眼。在我寫完了那一章之後,我急不可耐地聯繫了《美國遺產》,在全書出版一年之前把這一章公開發表了。 里德是個理想的關注點,尤其是因為他反對帝國主義,這展現了我們歷史上那個時代的失敗者的面貌。通常,勝利者才能進入歷史。我們都知道「天命論」、麥金萊總統、西奧多·羅斯福總統和海軍上將馬漢,但我們會驚訝地發現,如果他們的反對者——這裡指反對帝國主義的人——的觀點能與他們公平競爭,爭論的結果尚未明了,這會是一場多麼戲劇化的鬥爭。 雖然這一章的內容前後不到10年,但比我從一年級到現在學到的建國理念都多。里德的反帝國主義事業引領了他的後人:塞繆爾·岡珀斯、E·L·戈德金、查爾斯·艾略特·諾頓、威廉·詹姆斯、查爾斯·威廉·艾略特(他是個多有得寫的人啊!)、卡爾·舒爾茨、安德魯·卡內基、穆爾菲爾德·斯托里,引導了他們對美國的態度和信念。所有美國的傳統都在此體現。美國那時的發展就從對擴張主義的抗爭中折射出來。 寫里德的文章都是「速寫小傳」的形式,這和長長的文學傳記是截然不同的。這類小傳通常是和其他人的傳記放在一起成為合集,而且像賣雞蛋一樣,往往是一次一打,比如《羅馬十二帝王傳》《十二逆天者》(Twelve against the Gods)、《十二惡人》(Twelve Bad Men)等等。這類書的優勢是你能一下子就抓住主旨——戲劇化的魅力、歷史意義或哲學意義,而無須追索傳主們的童年、人生的歧途和他們一生中並無重大意義的時段。里德是絕佳的寫作對象,理由繁多:他身材高大,有6英尺3英寸,體重300磅(約1.9米,136千克),常通身著黑,颳得乾乾淨淨的寬臉頰就像是卡薩巴甜瓜;還有他可圈可點的機智、莊重的性格、道德的熱情,以及他一生中兩件彼此關聯的諷刺悲劇——一件是關於「沉默的最低法定人數(Silent Quorum)」,另一件則是關於是否對菲律賓行使主權。第一件事由於場面混亂,是作家的最愛,第二件事聚焦於世紀之交的觀念衝突,標誌著美國從舊到新的轉變。 「沉默的最低法定人數」是美國眾議院的一項通行做法,議會中的少數派通過在點名時拒絕答「到」,讓議案投票達不到額定人數,從而破壞他們不喜歡的立法提案通過。里德作為共和黨的眾議院議長,下定決心要根治這種鑽程序空子的行為[6]。記者寫道,以下場景證明了他的成功,「發狂的興奮、燃燒的憤怒、尖刻的指責和著實危險的情況」都在此時此地前所未見地發生了。混亂主導了會場,民主黨人憤怒地大罵,100多名民主黨人被迫起立,號叫著要求得到認可。一名矮個子代表是內戰中的聯邦騎兵將軍,過道上擠滿了人,他不得不「從一張桌子跳到另一張桌子,就像野山羊從一處絕壁跳向另一處絕壁」地從後排往前逃。唯一沒有站起來的民主黨人是大個子的德克薩斯代表,他坐在座位上,意味深長地在自己靴子上磨著一把獵刀。 再次回憶起這些畫面純屬我的自娛自樂:我非常樂於寫下它們。最後,經過五天的激戰,里德勝利了,通過了一項新的投票規則,確保大多數人的意志得到貫徹。他說,這是向著負責任的政府邁進的一大步。五年後,議院舉行兼併夏威夷的投票,接著是接管菲律賓的條約投票(里德反對帝國主義,這是他一直苦苦反對的事),「最低法定人數之戰」的意義變成了對里德本人的測試,不可避免地和他的道德相衝突。他仍然是議長,他可以扼殺這個投票——運用自己的權威和所有議會中的詐術,他本人正是這方面的行家裡手——但是,如果他這樣做了,將會抵消掉他之前所做的一切改革。他必須在自己憎恨的海外征服和自己的規則中二選其一。他深知他已完成的東西的價值,他只有一個選擇。所以,他對「沉默的最低法定人數」的勝利帶來了他蔑視的擴張主義者的勝利。 在我看來,這是一出古典悲劇。我常想,要是哪個有洞察力的編劇能夠動筆,這將是一出絕好的戲。但卻沒有。我懷疑我們時代的編劇更喜歡去發現小人物的悲劇,勞拉的玻璃動物園,推銷員之死,或是在孤獨中哭喊小希巴的歸來[7]。這個時代的某種東西在拒絕宏大,儘管悲憫和受挫無疑和《特洛伊婦女》[8]的主題一樣都是人性中的真實存在。 ********* 寫《驕傲之塔》的另一個發現是理察·施特勞斯。他是窺探1914年前夕的德意志帝國的又一個三稜鏡。我不想老生常談地以威廉二世、軍國主義者和阿加迪爾危機的角度去寫威廉德國。老調重彈對我沒有任何吸引力。無論內容還是形式,除非我獲得了新東西,能夠告訴讀者新東西,否則我沒有寫作的動力。我無法理解,英國人是如何在一遍遍地書寫維多利亞女王、威靈頓勳爵、克倫威爾、蘇格蘭的瑪麗女王中獲得快樂的。作為作家,在那樣的書里耕作就像每天早上面對麥乳牌的麥片粥一樣,毫無新意。 選擇施特勞斯意味著要熟練地寫作和音樂相關的東西,對我來說挑戰太大,因為我並無相應的知識。此舉原因在於,我誠實地意識到自己對德國人帶有偏見,我想,如果我能從他們的優點而非缺點去接觸他們,對我自己和讀者來說都是新鮮有趣的事,所以我準備從藝術而不是從軍國主義去看他們,藝術中他們最為擅長的就是音樂。結果我甚為滿意。施特勞斯被證明是典型的條頓人,他太太也是,如果考慮到她對家務的痴迷和憤怒時的尖叫,那就尤為其然。和庫西一樣,施特勞斯這條路也是無所不達:通過他的《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可以通往尼采——那個時代的關鍵人物;通過他的《莎樂美》可以通向世紀末的頹廢;通過他指揮柏林歌劇院通向的是柏林,是啤酒花園,是德國社會,是勝利大道(Sieges Allee),大道上一排排戴著頭盔的霍亨索倫家族成員的大理石雕像閃閃發亮,趾高氣揚;他還通向他喜愛的「和平愛好者」威廉二世;通過他的合作者馮·霍夫曼斯塔爾通向維也納;通向新世紀的各種天馬行空,有佳吉列夫的俄國芭蕾舞、馬蒂斯的野獸畫派、伊莎多拉·鄧肯的舞蹈、羅丹的雕塑、斯特拉文斯基的《春之祭》、引起公憤的尼金斯基對德彪西《牧神午後》的表演,所有一切在世紀末的最後時刻瘋狂地噴薄而出,尋求自我情感和藝術的表達。我沒有必要讓施特勞斯去點明主題,一切在羅曼·羅蘭聽過《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之後發表的神奇預言中都說得明明白白:「啊哈!全能的德國沒多久就要失去平衡了。尼采、施特勞斯、德皇和尼祿的綜合體,都在空氣中!」同樣明察秋毫的還有奧地利評論家赫爾曼·巴爾,他從施特勞斯的《埃萊克特拉》中聽出了一種「發端於無窮力量的驕傲」,一種「誘使回歸混亂」的對規則的挑釁。這就是傳記和歷史的連接點。 ********* 綽號「酸醋喬」的史迪威是我最近的一部正式傳記,我最初也只把它當成反映更大主題——美國在中國的經歷——的一個載體。史迪威不是像庫西那樣的意外驚喜,他是最正常不過的選擇。從1911年中國辛亥革命,現代的中美關係建立之初,到「二戰」結束前兩年,史迪威任中國戰區司令,他的事業和中國密不可分。我認為,他的作為代表了美國竭力在亞洲達成的最好的作為,他本人是典型的美國人,雖然不夠令人印象深刻。他的特異之處在於不同的讀者對他評價不一:有人讀過書之後對其崇拜備至,有人則大搖其頭。這只能證明所有作家都知道的一點:一些讀者總能在書里找到作者沒說的,他自己強加其上的東西。 也許這是我的失敗,我沒有刻畫出一個鮮明的史迪威,而傳遞出了一些矛盾情緒。我當然欽佩他,批評家說我太過於維護他。不過我從來不知道,在實際生活中我是不是會喜歡這個人,或者委婉地說,他會不會贊同我對他的維護。雖然我在1935年、他在中國當軍事參贊的時候到過北京,但我們從未謀面,這也許是件好事。 這引發了一個問題:理想的傳記作者是誰?是傳主的相識還是陌生人?我猜鮑斯威爾[9]應該是公認的最完美傳記的作者(或者說私人回憶錄,因為那不算真正的傳記),長期以來,脫穎而出的傳記都是傳主的朋友、親戚、同事寫成的:讓·茹安維爾的《聖路易史》,菲利普·科米納的《路易十一回憶錄》,三本由女婿寫就的巨著——塔西佗的《阿格里科拉傳》、威廉·羅珀的《托馬斯·莫爾爵士》、約翰·洛克哈特的《沃爾特·斯科特爵士傳》,還有林肯的兩個秘書約翰·尼古拉和約翰·海伊[10]為他作的傳,格萊斯頓的同事約翰·莫利爵士寫的前者的傳記。 這樣的傳記作者有著得天獨厚的近距離,如果他們再有相當的誠實品格和洞察力,他們構築出的傳主的一生將是我們這些陌生人、隔代人無法比肩的。如果同代傳記作家還被賜予了鮑斯威爾那樣的報道和寫作天賦,那結果將是無與倫比的。否則,接觸到太多信息的他們,沒準兒會有意無意地扭曲內容,製造出一間雜亂的貨棧而不是一幅肖像畫。洛克哈特的作品長達9卷,共4000頁;尼古拉和海伊則寫出了10卷,頁數和洛克哈特不相上下。可嘆的是,在信息過剩的今天,那些二手傳記作家在這一點上也不遑多讓。 傳主最直接的人生自然是在自傳、日記、書信和自傳性的回憶錄里。以下是歷史的主料:聖奧古斯丁和讓·雅克·盧梭的《懺悔錄》,佩皮斯的《日記》,本·富蘭克林的《自傳》《聖西門回憶錄》,塞維涅侯爵夫人的書信,約翰·伊夫琳、查爾斯·格雷維爾還有龔古爾兄弟的日誌,紅衣主教紐曼的《自我辯解書》,以及我必須提到的自覺自省的頂峰之作——《亨利·亞當斯的教育》。雖然上述作品有的內含偏頗,有的說了謊,它們仍然是無價之寶。不過,它們是另一種類型,不僅僅是那種我們齊聚這裡要討論的傳記。 世人想知道誰是最偉大的二手傳記作家,但不似一手傳記作家,沒有人能脫穎而出。自然,寫作福音書的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四人要算佼佼者,他們詳細調查自己的傳主,但卻不與他相熟。雖然我們所知的耶穌生平都來自他們筆下,但說他們的動機是作傳,莫不如說是傳教——散布救世主要降臨的福音(意思是好消息)。從此以降的作品隨你挑選:卡萊爾的《克倫威爾》,或許還有艾米·凱利的《阿基坦的埃莉諾》,山姆·莫里森的《克里斯多福·哥倫布》,塞西爾·伍德姆-史密斯的《佛羅倫薩夜鶯》,利昂·埃德爾的《亨利·詹姆斯》,賈斯廷·卡普蘭的《馬克·吐溫》和《史蒂芬斯》。我向以上諸位致歉,我還是認為,第一手的傳記作家要高他們一籌。 我永遠也不屬於他們,因為在我看來,歷史學家——不管是不是傳記作家——需要的是距離。有過一兩次,別人向我提議,讓我為我的外祖父——亨利·摩根索作傳。他是個有著極大魅力和成就的人,我愛他敬他,但我退縮了。愛和敬不該是歷史學家該有的情緒。我寫過一篇短文,介紹他人生的一個片段,但再沒有更進一步。 我和我的寫作主題都沒有私人的聯繫。最接近的一回是我為了研究史迪威的手稿,住在了史迪威太太在卡梅爾的家中。我開始和這一家子建立友情,他們從前、現在都是非常好的人。我可以很開心地說,在書出版之後我們仍然保持了朋友關係。我必須承認,友情這件事——如果我足夠偏向的話——無形中不可避免地會對我寫出這位已故將軍的醜事有所掣肘。但結果是,我沒有在任何類似事情上故作輕言細語,除了一件事——史迪威將軍在日記中的髒話。但我這時的遲疑顧忌的不是他家人的感受,而是我自己。作為一個成長環境中完全屏蔽了髒話和褻物的人,我發現,對於那些髒話我既難於啟齒,又不能對它們視而不見,因為它們展現了人物性格,我忽略它們違背的是歷史學家的良心。最後,我還是繞道而行,籠統地指出了史迪威的詞彙。過去10年我們接受的都是禮貌而雅致的語言,現在我認為我有些神經過敏了。我不知道在那個時候,男性對話里這樣的詞彙是多麼平常。 更要命的是史迪威會刻毒地把羅斯福叫作「橡皮腿」,這真是讓我大吃一驚。我知道,他就像皮特·阿諾經典卡通畫《讓我們去劇院噓羅斯福》(「Let,s go to the Trans-Lux and hiss Roosevelt」)里的一個普普通通的羅斯福反對者,他還有給人起怪異綽號的天賦,但是,嘲弄一個人的生理缺陷是我不能接受的。在選擇用還是不用這個說法的巨大痛苦中,我對史迪威那個年代的人做了大量研究,想弄清「反羅斯福(Roosevelt-hating)」這一現象,甚至發現了這個題材的專著。研究表明,比起那個圈子裡的許多話,史迪威的說法簡直稀鬆平常,所以我也就照此錄入,雖然那感覺就像撿起了一隻蟑螂。例子雖小,但我想它能夠說明,傳記作者和傳主是如何產生情感聯繫的。 不管是傳記還是普通的歷史,作者的目標都是或應該是,抓住讀者的注意。山魯佐德只有讓蘇丹沉浸於她的故事,禁不住地想知道後來如何,她才能活命。雖然我的情況沒有那麼緊迫,但我也希望讀者手不釋捲地從頭讀到終頁。這種成就只能在這種情況下才會發生:敘述平穩,沒有惱人的停滯,沒有冗雜的不論重要與否的情節。 不幸的是,傳記寫作最近被一群不知挑選、貪圖無所不包的門派所壟斷。我想這一現象是我們時代的「反卓越」精神的一部分,它強調一切平等,進而產生了一切事實都具有同等價值的理論,所以傳記作家或歷史作家不該擅做判斷。對此我只能說,如果他不能做判斷,那他就別幹這一行。在袖扣、鞋帶上著與嘴、眼同等筆墨的肖像畫家沒法畫出惟妙惟肖的人像。 從今天的傳記里我們可以看到傳主從生到死的每一天,包括每件新衣、每條新褲、每首少年詩作、每次遠行、每封信、每次借債、每次接受或拒絕邀請、每條電話留言、在每個酒吧里喝的每一杯酒。利頓·斯特雷奇,現代傳記之父,每個字都堪稱藝術品——現代傳記在那時最好看,如果不是最可靠的話。他一定會大吃一驚,自己竟然在今天成了浩浩兩卷流水賬傳記的主角。他的座右銘是「囊括一切就是多餘,就是一切都不重要」。如果說在今天,他的這條建議已經被忽視,那麼他的另一項建樹——對心理闡釋的影響,則被推到了極端。在他之前的傳記,人物的內心世界就像冰山在水下的那2/3,是不被人察覺和探知的。但從斯特雷奇開始,當然也是從弗洛伊德開始,隱藏的秘密,尤其是黑暗的秘密,就變成了傳記作家的標靶、讀者的所好。人們聲稱——雖然我不知道憑什麼——公眾有權知道那不為人知的一面,所以傳記作家熱衷於刺探傳主私密的心靈裂痕,發掘他極力掩蓋的失敗和過失。曾經,傳記致力於雕琢一尊大理石像,而現在則致力於「拉扯死獅子的鬍鬚」——用安德烈·莫洛亞的話來說。 我自己有強烈的保護隱私的本能,我不認為獵取傳主的私人生活然後把別人竭力隱藏的東西公之於眾是什麼必需的職責——除非是與主題息息相關。「人們幹嗎要知道拜倫的感情生活有多出格?」丁尼生問道,「他已經給了人們上佳的作品,人們應該知足了。」丁尼生切中了關鍵。我們真的需要知道哪個名人6歲時尿了床,60歲時還在口交嗎?我想莎士比亞有可能二者居其一,或者兩者都有。如果以上關於莎翁的鐵證橫空出世,那麼哪個才是真實的莎士比亞——新發現還是李爾王?當我們得知作者的排泄物或者緋聞的信息後,我們會更愛看他的戲嗎? 毫無疑問,很多人會回答「是的」。不過在我看來,在傳記用來燭照歷史的層面上,偷窺癮應該讓位。可喜的是,對於那位最偉大的英語作家,我們並不了解也不太可能了解他的私生活。我喜歡這樣的真空,喜歡這個奇蹟般的、懸空的紀念碑,不留任何解讀的餘地。 傳記藝術手法研討會的發言,國立肖像館,1978年11月14日。收入 《訴說的人生:傳記作家的藝術》,華盛頓特區:新共和圖書,1979年。 [1] 約翰·威克利夫(John Wycliffe),14世紀英國哲學家、宗教學者,因主張教會無權向國王收稅,被傳至倫敦主教處受審。——譯者注 [2] 好議會(Good Parliament),英國1376年的議會被稱為「好議會」,它從4月一直運行到7月,是那時歷時最長的一屆議會。——譯者注 [3] 黑王子(Black Prince),威爾斯親王,英王愛德華三世長子。——譯者注 [4] 讓·傅華薩(Jean Froissart),法國中世紀作家,寫有《編年史》。——譯者注 [5] 查理六世,瓦盧瓦王朝第四位國王,患有精神病,曾在宮女的婚禮上扮成野人跳舞。——譯者注 [6] 1890年1月28日,民主黨又用這個辦法拒絕一名共和黨人進入眾議院議席,里德下令鎖門清點人頭,造成民主黨人紛紛奪路而逃,或躲在椅子下面。——譯者注 [7] 《玻璃動物園》是美國劇作家田納西·威廉斯的成名作;《推銷員之死》是美國劇作家阿瑟·米勒的成名作;《回來吧,小希巴》是美國劇作家威廉·英奇的第一部作品。三齣戲劇都是家庭和社會題材。——譯者注 [8] 《特洛伊婦女》(The Trojan Women),希臘劇作家、悲劇大師歐里庇得斯的作品。——譯者注 [9] 詹姆斯·鮑斯威爾(James Boswell),他為朋友、英國文豪塞繆爾·約翰遜所作的傳記被認為是英語寫就的最好的傳記。「鮑斯威爾」後來成為一個專有詞彙,描述的是長期跟隨並記錄身邊人言行的人。——譯者注 [10] 約翰·海伊(John Milton Hay)又譯為海約翰。——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