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 · 第十四章 放奴及被刺
一千八百六十三年(清同治二年,民國前四十九年)一月一日,林肯公布解放奴隸令,是為南北戰爭之一大轉機。令曰:「余以大元帥職權,際茲合眾國內亂侵尋綱維解紐之時,敢以處置戰爭之必要。布令於眾,自今伊始。各州境內有被蓄為奴隸者,其咸復乃自由。我合眾國行政部暨陸海軍官,當承認其自由而保護之。」
初,南北之開釁也,北方共和黨已以放奴為請,林肯生平本為此一大事出世,自亦極表同情。然慮放奴以後,將益犯南人之怒,堅其負嵎反抗之心,故仍隱忍未發。至是戰禍頻年不已,南軍以奴隸為前驅,連得勝仗。林肯乃知放奴之舉,非特人道主義所不容緩,抑且可以制叛軍之死命,永絕南北紛擾之機。遂決以大元帥之職權行之。蓋林肯仁心仁聞,固過人一等,而謀定後動,不敢舉國家之大器,輕於一擲,其忍耐心尤不可及也。
放奴令頒,除奴籍者凡四百萬人。奴隸之役於南軍者咸倒戈降,南軍遂大挫。是年五月,南將黎戰北軍於盞塞羅維(Chancellersville),雖獲勝,然喪其名將駕克孫(Jackson)。及七月,北將梅特(Meade)有揭地堡(Gettysburg)之捷,格蘭脫有維克斯堡Wicksburg之捷。北軍益乘勢銳進,所向無前。法帝拿破崙三世勸和,林肯不從。是為南北戰爭之第三年。
一千八百六十四年(清同治三年,民國前四十八年),是為南北戰爭之第四年。時南軍勢益窮蹙,而林肯總統任期已垂滿。北方民主黨擁敗將麥克爾蘭為魁,選舉之爭甚烈,然林肯卒獲聯任。次年三月,林肯乃於四方告捷聲中,行第二次就職禮。其演說詞不矜己之功,不幸敵之敗,尤藹然仁者之言也。詞曰:「吾儕其釋憤怨,擴仁量,以果毅堅決之心,擁護正義。上帝既以保障正義之責任,授諸吾儕,吾儕其敢勿兢兢以求副斯責。國家之瘡痍,當思有以復之;戰場之勇士,當思有以勞之;陣亡諸先烈之寡妻弱息,當思有以撫之恤之。凡可使吾國民與世界諸國同享久長公正之和平者,皆吾儕所不可不勉者也。」
林肯第二任就職之年,即南北戰爭平定之年也。先是林肯以格蘭脫為總司令,連勝南將黎,困之於里士滿。而南將約翰斯(Johnston)亦屢為北軍別將夏曼(Sherman)所敗,退守彼得堡(Peterburg)。至是年四月,格蘭脫拔里士滿,夏曼亦攻彼得堡下之,黎與約翰斯頓相繼降,尋獲其總統大衛斯於喬治亞,南北之戰遂平。
里士滿之陷也,林肯適以犒師巡戰地。遂蒞茲南軍之舊都,撫其遺民。黑奴數萬人,咸扶老攜幼,呼上帝致感誠。尋歸華盛頓,攜其夫人赴伏特劇場(Ford’s Theater)賀戰勝。伶人菩士(Booth)南軍餘黨也,狙擊之。林肯遂逝世,時一千八百六十五年(清同治三年,民國前四十七年)四月十四日也,得年五十六歲。
【批評】
奴隸解放令,為美國史中極有關係文字。《獨立宣言》書所舉自由平等諸大義,實至此始竟全功。然林肯以國民之公意,行其平日之宿願,仍兢兢不敢軼出法律範圍。一則曰「大元帥職權」,再則曰「處置戰爭之必要」。蓋言此僅戰時之便宜行事,仍有待於立法機關之追認也。故禁奴之舉,亦至約翰森(Johnson)繼任,改正憲法以後,始為經常法典。凡立憲國之元首,可不奉為圭臬。
老子有言:「抗兵相加,哀者勝矣」。林肯之於南北戰爭,蓋處處以哀字出之,故能卒奏勝利。然讀其第二次就職演說詞,則雖勝利以後,猶未忘哀之心也。與彼獻俘告廟,貪天功而樂人禍者,其仁暴之相去為何如。
1863年(清同治二年,民國前49年)1月1日,林肯公布解放奴隸令,這是南北戰爭的一大轉機。林肯在解放奴隸令中說:「我以大元帥的職權,值此合眾國正發生內亂、原來維持國政的法度漸漸作廢之際,有必要對這場戰爭採取必要的措施。現在將解放奴隸令宣布於眾,從今天起開始生效。各州境內所有被販賣為奴隸的人,都將獲得你們的自由。我合眾國政府,包括陸、海軍當局在內,應當承認並保護你們的自由。」
剛開始,南北雙方發生挑釁時,北方的共和黨人便已經請求釋放奴隸,而林肯本來就是為了解放黑人奴隸而生的,自然對奴隸也是極為同情的。然而考慮到奴隸解放後,將在更大程度上觸怒南方人,會進一步加強他們負嵎抵抗的決心,因此他一直強忍著沒有採取行動。直到戰爭連年持續不停,而南方軍隊以奴隸做為先鋒,接連取得勝利,林肯這才明白解放奴隸的舉措,不僅僅是從人道主義上來說已不能再延緩,而且是抵制叛軍並讓他們陷於必然失敗的命運,永絕南北混亂的好機會。於是林肯決定以大元帥的職權頒布解放奴隸令。雖然林肯仁慈的心腸,仁愛的聲譽高人一等,但是其謀劃周密而後行動,不輕易動用國家利器,等到時機成熟後輕輕一擊,這種忍耐心更是別人趕不上的。
解放奴隸令一頒發,廢除奴籍的奴隸有四百萬人。被南方軍隊奴役的奴隸都倒戈投降,南軍因此遭受大創。這年五月,南軍將領黎與北軍在盞塞羅維(Chancellersville)展開大戰,雖取得勝利,然而其名將駕克孫(Jackson)戰死。到七月,北軍將領梅特(Meade)在揭地堡(Gettysburg)取得了大勝,格蘭脫同樣取得了維克斯堡(Wicksburg)戰役的勝利。北軍更是乘勢突進,所向無敵。法國皇帝拿破崙三世從中勸和,林肯拒絕了。這是南北戰爭的第三年。
1864年(清同治三年,民國前48年),是南北戰爭爆發的第四年。當時南軍的形勢更加窘迫,而林肯的總統任期也快要到期了。北方民主黨擁戴敗軍之將麥克爾蘭為首領,選舉的競爭相當激烈,然而林肯最終還是獲得了勝利,得以聯任。第二年三月,林肯在全國歡騰的勝利聲中,舉行了第二次就職典禮。他的演說詞沒有誇耀自己的功勞,沒有對敵人的失敗幸災樂禍,更像是一位和善仁德的長者說的話。他在演講中說:「我們將放下憤怒和怨恨,提倡寬仁大量,以果斷、堅毅、決絕的心來堅持和維護正義。上帝既然將保障正義的責任交給了我們,我們怎麼敢不認認真真對待這份責任呢!國家已滿目瘡痍,我們應當想著如何來恢復;對那些在戰場上的勇士,我們應當想著如何去慰勞他們;對那些在戰爭中犧牲的先烈們的遺孀孤兒,我們應當想著如何去撫恤他們。凡是可以讓我們的國民與世界各國之間實現持久、公正的和平的行為,我們都不能不為之努力。」
林肯第二任期就職的那一年,也是南北戰爭平定的一年。先是林肯任命格蘭脫為總司令,他接連戰勝南方將領黎,將他圍困在里士滿。而南軍將領約翰斯(Johnston)也多次被北軍副將夏曼(Sherman)打敗,退守到彼得堡(Peterburg)。到這年四月,格蘭脫攻下了里士滿,夏曼也攻下了彼得堡,黎和約翰斯頓先後投降,並在喬治亞抓獲了南方聯盟總統大衛斯,南北戰爭最終結束。
里士滿被攻破後,林肯正好到戰地巡查犒賞軍隊。最後到了南軍原來的首都,安撫其遺民。黑人奴隸數萬人,都扶老攜幼,對著林肯高呼上帝之名表達感恩之情。不久後林肯回到華盛頓,帶著夫人到伏特劇場觀看慶祝勝利的演出。演員菩士(Booth)是南軍的餘黨,他開槍暗殺了林肯。林肯最終醫治無效逝世,那天是1865年(清同治三年,民國前47年)4月14日,享年56歲。
【評論】
奴隸解放令,在美國歷史上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在《獨立宣言》中所提倡的自由平等諸原則,實際上到此時才算得上是成功了。然而林肯以全國人民的意願,踐行著自己一生的願望,仍然認認真真的不敢超越法律的範圍。一是「大元帥的職權」,再是「處置戰爭的必要」,這些言論僅僅是為戰爭時期方便行事,但仍需要立法機關的追認。因此嚴禁販賣使用奴隸的行為,也直到約翰森(Johnson)繼任總統,更改了憲法以後,才成為正式法典。凡是成立立憲制的國家元首,無不將其當做典範和標準。
老子曾說過:「兩兵交戰,悲憤的一方將獲勝。」林肯在南北戰爭中,處處以悲痛之心示人,因此能最終取得勝利。然而看他的第二次就職演說詞,雖然勝利了,但他仍沒有忘卻內心的悲痛。這和那些把在戰爭中俘虜的人員進獻給太廟,貪圖功勞而將別人的痛苦當作自己的快樂的人相比,其仁慈與殘暴的差距實在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