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與心 · 儒釋耶回各家關於神靈魂魄之見解
西方古民族,均有對於人死以後靈魂存在之信仰,如古埃及人謂人死靈魂即離肉體之軀殼而去,若他日靈魂重返軀殼,其人仍可復生。彼邦古代對於金字塔之建造,木乃伊之保存,均由此一信念而起。其民族精力財力,消靡於此一信念者甚大。縱謂古埃及文明之不克久久延續,由於此一信念之影響,亦不為過。
其次如古希臘人,亦有靈魂信仰。蘇格拉底云:「死是靈魂與肉體之分離。」又說:「哲學家在使靈魂不與肉體融合。」故蘇氏生前,頗尚苦行,及陷獄中,臨死泰然,殆均與此一信念有關。
柏拉圖亦云:「死是使靈魂擺脫肉體之羈絆。」又說:「真正的哲學家,時時要使靈魂解脫。」大抵蘇氏與柏氏,均信惟有哲學家死後,其靈魂能離開肉體,去到一個眼不能見的世界,與諸神共處。自余靈魂不純潔,生前留意肉體,死後將變為鬼,出入墳墓中,或入動物體內,為驢為狼,悉依其生前性質為定。
如是,則靈魂應是先在者,謂在其人肉體未生以前,已有此靈魂。又靈魂是不滅者,謂其人肉體既死之後,此靈魂仍存在。是佛家之輪迴說、投胎說,在希臘古哲人中,亦有此等類似之意見也。
惟亞里士多德對於靈魂之意見,較與蘇、柏兩氏不同。亞氏分別心與靈魂,謂心之地位高過靈魂,以其較少與肉體聯結。人之肉體死後,靈魂之其餘部分,亦相隨同死,而惟心獨可以不死。此一說法,若細闡之,似可與中國古人思想較為接近。
較後於希臘,創始於猶太的基督教,乃及更後起之回教,同樣信有天國,信有別一世界存在,同樣把靈魂與肉體分開。即至近代西方哲學興起,遠從康德以來,其思想路徑,都仍沿襲此一傳統,故多把世界分成兩截看,一為永恆的,一為變滅的。或說一是精神的,一是物質的。近代西方哲學界唯心、唯物之爭,其實亦仍是古西方人靈、肉分別觀之變相也。
惟印度佛教不立靈魂義。此可謂在世界各宗教中,乃一種獨特僅有之見解。佛教信有六道輪迴,有餓鬼道,有地獄道,有畜生道,有阿修羅道,有人間道,有天上道。此六道眾生,輪迴六趣,具受生死。因此在佛教教理中,同樣有人、有鬼、有天堂、有地獄,但卻無靈魂轉生之一義。蓋眾生皆由業因差別而分此六趣。「業」之一觀念,實為佛教思想中一主要觀念。一切業皆由無始以來之無明造作興起。然「無明」實與「法性」同體,迷即無明,悟即法性。佛家指點人由迷入悟,即可超脫輪迴,達於涅槃境界。故佛家之所謂「法性」,既非即是其他宗教所信有之靈魂;而佛家所謂「涅槃」,亦非即是其他宗教所信有之天堂。大略言之,佛家思想,較之其他宗教,似與中國思想更為接近。
中國古代,似無如西方民族同樣之靈魂觀。春秋時,鄭大夫子產曾云:「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魄即指人之體魄言。人生先有此肉體,有了此肉體,才始有一種精氣表見。此種精氣表見,具有種種聰明智慧與作用。可見在人生以前,並非先有一靈魂,亦非如佛家所說,在人生前先有一識藏或識海之存在。惟文化人生究與自然人生有不同,此層可從明末王船山說推申。
人死後,此種精氣即脫離軀體而游散。春秋時,吳 季札客葬其子,曾曰:「骨肉歸復於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此即言人死後,其生前一段精氣即歸於遊蕩流散了。
但人死後此一段精氣,仍可由其親屬生人,運用精氣感召,而使死者之精氣依附在某一物上而不使之遽散。故在中國特重祭禮。祭不於墓而在廟,廟設主,主用木,因其為死者精氣所歸依,故謂之「主」。謂死者遊魂依此木為主,猶如遊客之有逆旅主人也。
古希臘人,亦有靈魂如和聲之說。或問:「琴斷,聲能仍在否?」蘇格拉底答:「和聲不能先琴而存在,但靈魂則先肉體而存在,故二者不能相比。」在中國亦有舉彈琴喻祭禮之效用者。因子孫與父祖血統相近,情感親密,故子孫臨祭時一番孝思,精誠所感,可以重召父祖死者已散之魂氣。猶如舊琴已毀,改張新琴,只要扣准琴弦,依照舊琴所彈之譜重新彈之,則舊琴遺聲,仍可在此新琴上依稀復活也。
近代西方人復有將無線電收音機作喻者。一架收音機,可將太空聲浪重新收攝播放。生人之腦,如一架收音機;死者之精神意氣,則如太空聲浪,雖已發散,實仍可收攝復現。
中國古人,又有薪盡火滅之喻。謂體魄朽壞,則魂氣游散也。故南朝 梁臣范縝闢佛,有《神滅》之論。既主神滅,則死者魂氣不復存在。然亦可言薪盡火傳。此謂前薪雖盡,只要後薪接續,則火終不滅。猶如琴不常好,舊琴壞,重播新琴,而琴聲亦終存在。長江後浪逐前浪,世事新人接舊人。浪花幻滅而江流不斷。此為中國人見解,此乃一種人文歷史的見解,與宗教家之靈魂不滅論大異其趣。
中國古人又謂,人死魂散,而不遽散。在其初死未散以前,或可有某種作用與現象之出現,此等作用與現象,則稱為「鬼」。故「鬼」與「魂」二字,在中國用法,通言之則可合為一,析言之則當分為二。春秋時,鄭 子產與晉大夫趙景子論伯有為鬼一節,即備言此意。然鬼之作用,必有時而盡。生人對於死者魂氣之感召,亦有時而絕。故春秋時人有謂「新鬼大,故鬼小」,此謂歷時既久,鬼亦必萎縮而盡也。古人祭祀之禮,小宗五世則遷,因子孫親屬,五世而後,與其祖先年代不相接,感情不相通,祭祀感召,即無靈驗。則人死為鬼亦暫時事,終必澌滅以盡,不能在人世常有其作用。
「神」則與「鬼」不同,論其大端有二:
一、就精神感召言。普通祭祀感召,只限家庭血屬之間。若生前不相親,死後即無從感召。但如忠臣、義士、孝子、節婦,其人生前有一段精氣,感人至深;即在其死後,雖非其血屬親人,只要意氣相通,心神相類,亦可相互感召。其著者如關、岳之神,在彼身後,受人崇拜,歷久彌新,百世而下,儼然如在;凡有忠義之氣之人,對其遺像一瞻拜,對其事跡一回溯,便覺其人凜然在吾心目間,此等人雖死猶生,故謂之神。神之作用,廣大悠久,與鬼之僅能通靈於其家庭親屬之間者不同,一也。
二、就魂氣作用言。古來大偉人,其身雖死,其骨雖朽,其魂氣當已散失於天壤之間,不再能摶聚凝結;然其生前之志氣德行,事業文章,依然在此世間發生莫大之作用。則其人雖死如未死,其魂雖散如未散,故亦謂之神。周公定宗法,小宗五世則遷,大宗百世不遷。文王為周王室奉祀之大宗,周室綿延八百年,常宗祀文王,文王生前之魂氣,實能於其死後時時昭顯其大作用。故文王身後,為神不為鬼。此其赫然常在人心目間者,實與僅能嘯於梁,降於某地,憑於某人之身而見呼為鬼者之作用,大異不同,二也。
上舉二義,實仍一貫。凡死人之精神意氣,苟能與後代生人相感召,生作用,此即人而為神也。
人之生,因具體魄,遂生魂氣。精爽靈明,則為魂氣所內涵之德性。此在有生之物,無不有之,而惟人為最靈,故曰人為萬物之靈。惟其靈,故能心與心相通,情與情相感。人之聰明正直,率本此靈,而人中之聖,尤能妙極此靈,竭其感通之能事。不僅化其生前,既能推而達致於邦國天下,並能及其死後,上通千古,下通千古,郁之為德行,暢之為事業,華之為文章,使其魂氣乃若常在天壤間。春秋時,魯大夫叔孫豹,以立德、立功、立言為三不朽,因惟有立德、立功、立言之人,其身雖死,其所立之功、德、言則常在人世,永昭於後人之心目,故謂之不朽。人能不朽,斯謂之神。人之成神,則全借其生前之一種明德,一種靈性。故既謂之「神靈」,又謂之「神明」。實則所謂神者,即是其人之明德與靈性之作用無窮不測而常在之謂也。
求之古人,立德之盛者如堯、舜,立功之盛如禹,立言之盛如周公。兼三者而益盛者為孔子。其人越數千年,至今如尚在。求之今人,如孫中山先生,其生前立德、立功、立言,豈不至今仍在人心目間。其人雖亡若存,故謂之不朽,謂之為神也。其實德、功、言三者,究極相通。苟非明德靈性,則三者俱無由立。亦有違其明德,背其靈性,生前作惡造孽,死後影響尚留,然此非其秘之不朽,只是其鬼之作厲。如袁世凱之為民國罪人,即其例也。只要社會重見光明,此等惡影響,終必消滅,僅剩惡名,供人吐罵。此之謂冥頑不靈,決非聰明正直、神靈常存之比。故其人死後之為神為鬼,為靈為厲,皆在其人生前之一轉念間。此亦人心之靈一最好具體之例證也。中國古人之垂教深切明顯如是,可不凜然使人知所戒懼奮發乎?故就中國古義言,人生實非有靈魂不朽,只是其人德性之不朽。中國古人,乃指其人之德性之能妙極其功用而稱之為神靈也。
推此義言之,苟重視其功用,則不僅有生之物之在天地間,可有其功用;即無生之物,亦莫不有功用流行。大言之,如天覆地載,山嶽出雲氣,江海孕百物,此皆有莫大功用。故中國古人亦莫不謂之有神靈。故中國古籍用神靈字,實近一形容辭,用以形容此人文世界與自然世界之某種功用常存言,非謂在天地間實有某神與某靈之存在也。
天人之際,死生之理,最為難言。宇宙萬有,冥冥中是否有一創造主?人之生前死後,是否有一輪迴流轉之靈魂離此而投彼?此等皆非目前人類智力所能確切指證以明定其無疑義。惟有中國古人對於神靈魂魄之見解,較近常識,適合人道。例證顯明,易於起信。若果循此修持,肉體雖有死亡之日,而精神可以常在不朽。若真有上帝靈魂,中國人此一套修持方法仍可照樣奉行。若無上帝靈魂,中國人此一套修持方法亦復依然有效。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莊子曰:「善我生者即所以善我死。」此即《中庸》所謂「尊德性而道問學,極高明而道中庸,致廣大而盡精微」,此實一套徹上徹下,貫死生而通天人之至理名言也。
(一九五六年八月五日錢穆應蔣公垂問之未定稿。刊載於一九五七年三月中華文化出版事業委員會《學術季刊》五卷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