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與心 · 中國民族之宗教信仰
一
或疑中國民族乃一無宗教、無信仰之民族,是殊不然。中國自有其宗教,自有其信仰,特其宗教信仰之發展,亦別自有其蹊徑。考之商代盤庚以來殷墟甲文,時人已信有上帝,能興雨,能作旱,禾黍之有年無年,胥上帝之力。然有大可異者,上帝雖為降暵降雨之主宰,而商王室之祈雨祈年,則不向上帝而向其祖先。故甲文乃絕無上帝享祭之辭。蓋當時人對上帝之觀念,謂上帝雖操極大之權能,而不受世間之私請託與私祈求;故凡有籲請祈求於上帝者,乃必以其祖先為媒介。於此有相附而起者,即先祖配帝之說。此亦在甲文已有之。惟其一族之祖先,稟神明之德,歿而陟降在帝左右,夫而後下土群情,可資以上達。故周人之詩《大雅文王之什》言之,曰:「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文王在上,於昭於天」,「周雖舊邦,其命維新」。蓋昔日之天命在於殷,今日之天命在於周。於何征之?亦征之於在帝左右克配上帝者之移轉。故配天之說,自殷歷周,而周人之制則猶有可以詳說者。《春秋公羊傳》僖三十一年謂:「天子祭天,侯祭土。」天子有方望之事,無所不通,諸侯則山川不在其封內者不祭。則惟天子可以有祭天之禮,而諸侯則否。何者?上帝既不受世間之私祈求、私籲請,而克配上帝者惟其一族之祖先,亦惟王者得禘其祖之所自出而以其祖配之。其次則為小宗,小宗五世而遷。祖遷於上,宗易於下。故魯侯惟得祭周公,不得祭文王。配天者惟文王。既不得祭文王,則凡其所籲請祈求於上帝者皆為非禮,皆將為上帝所不享。故諸侯不祭始祖,即亦不當祭上帝。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魯人之祖與周人之祖一也,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其同為有上帝之照臨亦一也。然而惟天子得祭天,得以其意旨上達於天,而諸侯以下迄於庶人皆所不能。何者?上帝正直無私,其愛眷照顧者,乃人世之全體,乃社會之大群,固不當以小我個己之私籲請、私祈求干之。雖欲干之,上帝亦不之享。而為一國之元首者,則謂之「天子」,惟彼可以傳人世大群之公意以達上帝之聽聞。然使為天子者,而不以大群之意為意,而亦惟為私籲請私祈求焉,則上帝亦將不之顧,而彼遂失其天子之尊嚴。故曰:「天命靡常。」又曰:「皇矣上帝,臨下有赫,監觀四方,求民之瘼。」又曰:「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又曰:「天立厥配,受命既固」也。然則中國人古代傳統之上帝觀念,實乃一大群體之上帝,而非個己小我私人之上帝,昭昭明矣。
或疑祖先配帝,則上帝私於宗族;是亦不然。殷商之制,靡得而論矣。周人封建,雖廣樹同姓,然外戚如申、呂、齊、許,古國如杞、宋之類,與諸姬封土錯列並峙者,亦復不少。天子祭天,而諸侯各得祭其封內之名山大川。上帝之下復有河嶽諸神,正如天子之下復有諸侯。蓋中國古代宗教,與政治合流。周初封建制度之基礎,固建築於宗法組織之上,而全部政治理論,則並不專為一姓一族之私。古人自有家、國、天下之三層觀念,固不得率言其即以家族為天下也。
故中國古代宗教,有二大特點:一則政治與宗教平行合流,宗教著眼於大群全體,而不落於小我私祈求私籲請之範圍,因此而遂得摶成大社會,建設大一統之國家。此可確證吾中國民族天賦政治才能之卓越。循此以下,中國宗教在社會上之功用乃永居於次一等之地位;而一切人事,亦永不失其為一種理性之發展。此其一也。中國宗教,既與政治合流,故其信仰之對象,並非絕對之一神,又非凌雜之多神,乃一種有組織有系統之諸神,或可謂之等級的諸神,而上以一神為之宗。今之論者,好尊歐 美,奉為一切之圭臬;以歐 美信耶教為一神,遂謂一神教乃高級宗教,而信奉多神者則屬低級。就實論之,世界信一神教者,大宗凡三:曰猶太教,曰基督教,曰回教。之三派者,皆起於阿剌伯及其近境,皆沙漠地帶之信仰也。沙漠景色單純,故常驅使其居民為一種單純之想像,而遂產生單純之信仰。故一神教者,特為一種沙漠地帶之產物。若希臘,若印度,論其文化,皆較阿剌伯區域為高,然因其地形與氣候繁變,使其居民常覺外界之影響於我者乃為一種復多性而非單純性,故其宗教信仰亦屬多秘而非一神。然以希臘、印度較之中國,則復不同。何者?希臘、印度之多神,其間類無秩序之聯繫。又其神之性質,亦頗乏嚴肅之意象。故其宗教信仰常夾雜有離奇惝怳之神話。中國宗教因早與政治合流,故其神與神之間,乃亦秩然有序,肅然有制。既不如耶教、回教之單一而其不容忍性,亦不如印度、希臘神話之離奇而有散漫性。若以耶教、回教為偏理性的宗教,以印度、希臘神話為偏自然的宗教(亦可謂之偏人事的宗教),則中國宗教正是理性與自然之調和。蓋既融洽於大陸自然地象之繁變,而又以一種理性的條理組織之,使自然界諸神亦自成一體系以相應於人事之凝結。此又中國古代宗教之特色二也。
然中國古代宗教,非無其缺點。蓋既偏於人事,主為大群之凝結;又既與政治平行合流,而主於為有等級之體系;則其病往往易為在上者所把持操縱,若將使小我個人喪失其地位。大群之凝結,固將以小我個人為其基點。一切人事,擴而言其大,固以大群為極致;析而論其精,亦將以小我為核心。中國古代宗教,乃完全屬之大群,而小我與上帝,將漸漸失其精神上活潑之交感。如此,則小我之生命日萎縮,而大群之團聚亦將失其憑藉而終至於解消。有起而矯其失者為孔子。
二
孔門論學有二大幹,曰「禮」,曰「仁」。禮即承襲古宗教一種有等衰有秩序之體系,而仁則為孔子之新創。蓋即指人類內心之超乎小我個己之私而有以合於大群體之一種真情,亦可謂是一種群己融洽之本性的靈覺。人類惟此始可以泯群我之限,亦惟此始可以通天人之際。蓋小己之生命有限,大群之生命無限。小己有限之生命謂之人,大群無限之生命謂之天。使人解脫小己有限生命之纏縛而融入此大群無限之生命者,莫如即以生命為證,而使之先有所曉悟。我之生命何自來,曰自父母。父母之生命何自來,曰自祖父母。循此而上,當知我之生命雖短促,而我生命之來源則甚悠久。然則我父我母之生命雖若短促,苟知我之生命即為我父我母之延續,則我父我母之生命並不短促。循此而下,我之生命雖若短促,而我之生命亦有其延續,則我之生命亦不短促。如是則小我有限之生命,即大群無限生命之一環。抑且生命不僅有其延續,而復有其展擴焉。我父我母之生命,不僅由我延續之,我之兄弟姊妹,莫不延續我父我母生命之一脈。循是上推下推,子孫百世,宗族衍昌,皆大群體無限生命之延續與展擴也。再尋究此大群體無限生命之延續與展擴之源頭及其終極,則感其乃非小我有限生命之所能想像,於是而尊之為天行,神之為帝力。故中國古代之以祖配天,以宗廟祭祀為人事最大之典禮,為政治、宗教最高精神之所寄託而維繫者,夫亦曰:惟此可以解脫小我有限生命之苦惱,而使之得融入大群無限生命之中,泯群己,通天人,使人生得其安慰,亦使人生得其希望。人之所賴於宗教與政治者,主要惟此則已。孔門之所謂仁,即吾人對此大群體無限生命之一種敏覺與靈感也。人類惟具此敏覺與靈感,乃可以證悟大群無限生命之真實性。換辭言之,所謂大群無限生命者,即此人類一點敏覺與靈感之所主宰,亦即以此一點敏覺與靈感為靈魂。否則父母生子,本為情慾。子之於母,如物寄瓶中,出即離矣。安見有所謂生命之延續,更安見有所謂生命之擴展?故孔子之所謂仁,實乃為古代政治宗教之著眼於大群體者賦以一真實之生命。中國舊訓:禮,體也。仁,覺也。蓋禮即象徵此大群生命之體段,仁則代表此大群生命之感性。故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此如人有血肉之軀,而感性全失,麻木不仁,則尸居餘氣,固無如此軀體何也。
人類生命之延續與擴展,必本於父母兄弟以為證,故孔門言仁,亦首重孝弟。孝弟即仁,亦即人類對其大群無限生命之一種敏覺與靈感。換辭言之,即人類對無限生命之一種自覺也。此無限生命之自覺,亦謂之「性」。故孝者,實人類之天性。何以謂之「性」?以其為大群無限生命之主宰與靈魂故,故不謂之心而謂之「性」。何以謂之「天性」?以大群無限生命之主宰與靈魂,不可以小我個己之文辭言說形容之,故不曰人性而曰天性。此種天性,對父母而發露謂之孝。此種發露,只感生命之無限,早已泯群我,通天人。雖由父母而流露,卻非為父母而發。若以淺義喻之,人有耳,始有聽,然人不為耳而聽。人有目,始有視,然人不為目而視。人有口腹腸胃始有饑渴,然人不為口腹腸胃而飲食。粗以此為喻,人有父母始有孝,然人不為父母而孝。孝子之心,固已無小我與父母之隔閡。孝弟之心油然而生,將惟見自我生命之無限。固已超乎小我之上,其視父母之與小己,猶一體也。故曰,孝非為父母發。
儒家教孝,最重葬祭。夫父母既歿,葬之雖厚,祭之雖豐,亦復何為?然而不然者,蓋惟此最足發明人類孝心之真義。故曰:「祭神如神在,吾不與祭,如不祭。」然則所重在祭者內心之敏覺,而不在其所祭。故曰:「未知生,焉知死。」若以局限於小我有限生命者論之,則所祭已死,其果有鬼神與否,其鬼神之果來享祭與否,皆不可知。然祭者則猶生。若以超出於小我有限之生命者論之,則此祭者內心一片無限生命之敏覺,固已通生死而一之。故父母生命之延續與否,於何證之?亦證之於孝子臨葬臨祭之一番敏覺與靈感。既知祭之所重在祭者不在所祭,則孝之所重,亦在孝者而不在所孝。義本一貫,例類易明。重在所祭,則信鬼神。重在所孝,則養口體。而儒家教孝之精義則不在此。故雖父母既歿,鬼神之有否不可知,而不害孝子之恪恭以祭。然則父母之存,其無間於父母之智愚慈頑,而為子者亦必恪恭以孝,其義一也。舜之於瞽瞍,周公之於文王,為之父母者雖異,而其所以為孝者則一。今之人乃移政事革命之理論唱「非孝」,而老子乃謂「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則誠淺之乎其測忠孝矣。
自有孔子之教,而中國古宗教之地位乃益失其重要。何者?宗教起源,大率本於人類自感其生命之渺小,而意想有一大力者為之主宰。今孔門教仁教孝,人類渺小之生命,已融為大群無限之生命,其主宰即在自我方寸之靈覺。故既混群我,通天人,死生彼己一以貫之,則曰:「敬神鬼而遠之。」又曰:「丘之禱久矣。」古代赫赫在上昭昭在旁之天鬼,自孔子仁教之義既昌,固可以退處於無足輕重之數。
亦自孔子之教,而中國古代政治之地位亦變易其重心。古者惟王者之祖得以配上帝,亦惟王者得以郊天而祀祖。大群體之生命操於天,大群體之意旨集中於王者。孔子之教則不然。孔子以仁濟禮,仁、禮相協兼盡之謂「道」。《中庸》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道者不可須臾離。」《大學》曰:「自天子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政事不過道之一端。祭天雖屬王者天子之事,然人人有父母,斯人人皆有孝。孟子曰:「盡心知性,盡性知天」,不必其祖之克配上帝,不必其身之必為王者,乃可有天之相格。而修明其道者,則常不在君而在師。故自孔門之仁孝言之,則天子至於庶人一也。自孔門之道言之,則政治之重不如教化。教化一本乎人心,故曰:「忠恕違道不遠。」「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恕亦大群無限生命之一種敏感也。道不可須臾離,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故人人皆為此大群無限生命之一環。修道之謂教,故闡明此大義者,其責任之重,乃遠超於古者天子郊天祭祖之意義之上。然而孔門論學,仁禮相濟,於發明人類心性之中,仍包有古代傳統政治之精義。於是中國文化大統,乃常以教育居第一位,政治次之,宗教又次之,其事實大定於儒家之教義也。
三
今試以儒家教義與耶、佛兩教相比,則有絕大不同者一端。孔子教義在即就人生本身求人生之安慰與希望;而耶、佛兩教,皆在超脫人生以外而求人生之安慰與希望。此其所以為絕不同也。《新約》「當耶穌播道時,或告耶穌,其母及弟來,欲與耶穌言。耶穌云:『孰為吾母,孰為吾弟?』張手向其徒,曰:『凡遵行吾天父意旨者,皆即吾兄弟姊妹與吾母也。』」(《馬太》第十三章。)耶穌又謂:「我非為人世送和平來,特送一刀來。我將令子疏其父,女疏其母,媳疏其姑,而視其仇如家人。彼愛父母勝於愛我者,非吾徒也。」(《馬太》第十一章。)耶穌又告其門徒及群眾:「汝等莫呼地上人為父,汝等僅有一父,即在天上之父是也。」(《馬太》第二十三章。)一門徒告耶穌,欲歸葬其親,耶穌曰:「汝自隨我,且俾死者自葬其死。」(《馬太》第八章。)孔子聞皋魚之泣,弟子之願歸養其親者十三人,與耶穌之教適相反。儒家之教曰:「汝歸而求之,有餘師」,耶穌則不欲其弟子愛其父母過於愛耶穌。儒家之教曰:「反而求諸己」,耶穌則曰舍汝父母兄弟而從我,汝當遵行吾天父之意旨。故孔門之發展為教育,耶穌之訓誡則成為宗教。
然又有不同者。孔子教義,重在人心之自啟自悟,其歸極則不許有小己之自私。曰仁曰禮,皆不為小己。曰孝弟曰忠恕,所以通天人,即所以泯群我。耶教則不主人心之能自啟悟,故一切皆以上帝意旨為歸。曰:「為兒女者,當在上帝意下服從其父母。」(《以弗所》第六章。)又曰:「為父母者勿怫其兒女,當就上帝之教誡撫育之。」(《以弗所》第六章。)就儒家而論,父慈子孝,人之天性,率性而行即為道。故儒家必言性善。就耶教論之,則人生本由罪惡謫罰,苟無上帝,舉世失其光明。故父母之育子女,子女之事父母,皆不當自率己意,而以服從上帝為主。然儒家道性善,而仁孝忠恕莫非為群。耶穌言信仰,而贖罪得救各自為己。儒家教義之終極點,即在此人世大群之修齊治平,而以人類之性善為出發。耶教教義之終極點,不在此世,而在將來,不在大群之修齊治平,而在各人之贖罪得救,而以上帝之意旨為依歸。故儒家教義必與政治相關涉,耶教則超乎政治而別成一宗教。
故耶穌言:「在外邦人有尊為君王者治理之,有大臣操權管束之。然在汝等則不然。孰欲為大者,孰即是仆。孰欲為首者,孰即是隸。人子之來,不為役人,乃為役於人。」(《馬可》第十一章。)就教義言,人人平等,人人各屬於上帝,人人自向上帝祈禱懺悔以期贖罪而得救。中世紀以來之教會,乃依仿羅馬政權之體統,於政治組織外,別自成一宗教團體之組織。羅馬教皇與神聖羅馬帝國之皇帝為當時歐陸同時並行之雙重統治。然此非耶教真意。自宗教革命以還,羅馬教皇之統治勢力乃與神聖羅馬帝國之政治組織先後解體。而新興之民主國家,又向教會爭奪其人民之教育權。蓋耶教並不主於在現實世界為大群體之建立,故既忽視家族之恩情,又忽視政治之秩序。雖曰上帝博愛,而實以個人為骨幹。故歐土宗教常與政治對峙,而教育又常屈居二者之下。中國則宗教常與政治交融,而教育又常尊臨二者之上。此其不同之較然顯著者。
若論佛教,雖其陳義視耶教有淺深之不同,然亦重個人之出世,亦與政治不相協,亦無意於為現世界建大群體。專就此一節論之,則正與耶教相似。
四
中國思想有與儒家鼎立者二宗,曰墨曰道。墨近耶,道近佛。墨家亦主於現世界建大群體,然不探本心性而崇天志。既信天鬼,則死生為兩界。又曰「尚同」,曰「兼愛」,抹殺個人以就群體,則群己為兩界。又力斥古代傳統之禮樂,使中國相傳政治宗教相融洽相紐結之點亦為破棄,是僅將建立此大群體之基礎築於天鬼之冥漠。抑且崇天鬼而不尚出世,此蓋欲超出古代傳統政治及儒家思想之外,別建一現世界之大群體,而未得其真實之支撐點者。道家則不然,儒、墨皆求於現世界建大群,道家則主破毀群體以就小我,求於大群中解放小我以就自然。故墨家尊天鬼以統領大群,道家尚自然以收攝小我,二者實處相反之兩端。而自有其共通之點,則皆反對儒家之所謂禮。儒家之禮,乃古代宗教、政治之所由綰合,而為現世大群體之骨骼者。墨家尊天尚群而亦反禮,則無以自圓其說。故墨義之在中國,終湮沉而不顯。道家不信天鬼,不尚群體,其反禮固宜。故中國當儒家思想消沉,政治組織腐敗,現世大群解體,小我無所寄託,則必歸於道家。
今再就三家對於古代傳統宗教之態度言之。墨家尊天尚鬼,為極端之保守派。儒家通天人死生而為一,於上帝鬼神往往存而不論,為中立之溫和派。道家則獨於傳統宗教為徹底之排擊,對上帝鬼神之信仰,駁難辨詰,透切無遺,為極端之革命派。中國自有莊 老,而傳統宗教之迷信,乃無存在之餘地。然後世種種神仙方術、天皇上帝之說,乃終依附於莊 老,東漢以下別有所謂道教者,與孔子、釋迦又成鼎足之三分。其事若不可解,其間蓋有微妙之消息焉。前固言之,宗教之起,由於人類自感其生命之渺小,而意想有一大力者為之主宰。今誠使於現世界建大群體,使人有以泯群我,通生死,而此大群體無限生命之延續與展擴又由我為之核心,斯固無所憾其渺小,亦無事乎別求所謂主宰;此所以儒學既昌,而宗教信仰即退處於無權也。今若儒家思想消沉,則政治必腐敗,群體必渙弛,於是小我皇皇如喪其家,則必厭群體而轉向於自然;此所以亂世則莊 老思想必盛。然小我走向自然,終必感其生命之渺小。如人之喪其家,初得逆旅則安焉,稍久則不勝其悵惘之情,而皇皇之心又起。當其時,禮壞樂崩,仁義充塞,現世大群既不足為彼之慰藉與寄託。而赫赫在上昭昭在旁之上帝,又無以啟其信。小我之彷徨,而又無所用其私籲請與私祈求,則自易折而入於方術之塗。蓋其視宇宙,特不過萬物之聚散乘除;物之相與,特各以其智力相驅駕,相役使。其自視不過為宇宙間之一物,其視鬼神也亦然,亦特為萬物中之一物,故無所用其籲請祈求,而特以小我之私智力驅駕役使之。彼其化黃金,練奇藥,劾召鬼神,一切方術,皆本於此。果由此演而益進,未嘗不足為物質科學之先步。特中國文化大統,在為現世界建大群體。方其群體渙散而有莊老,莊 老之不足而有方術,而儒家思想亦往往能於大群渙散之際復振其精神。儒學復興而政治重上軌道,大群體復建,而莊 老之光焰即熄。如是則方術雖常與禮樂相代興,而如日出則煙霧消,其勢每不久。此通觀國史之演進,而自有以見其歷歷不爽者。
佛教之入中國,亦正值季漢大群體分裂之際,乃與莊 老方術同時並盛。莊 老變自然而為方術,其勢為墮退。而佛教之在中國,其演進之姿態,乃有歷級而升之象。方其初惟有小乘,繼之則傳大乘,又繼之則台、賢、禪三宗俱起。此已當大唐盛運初啟,佛學界駸駸自宗教折而進入於哲學,又自哲學進入於日常人生所謂反真還俗之境界。從此佛學徹底中國化,佛教思想乃不啻成為中國人求在現世建大群體之一支。而佛學之墮退而流入社會下層者,乃亦與道家方術異貌同情,常在亂世稍稍見其蔓延之跡。昧者不察,因遂謂中國民族無宗教,無信仰,而惟見一種迷信之瀰漫於民間。此實未能窺見中國傳統文化之真相。
五
今試再就中國社會之一般信仰,分別論之。中國人至今依然信仰有一「天」,有一上帝,為斯世最高無上之主宰。然中國人乃從不想像其小我個人與上帝有若父子之私關係,亦始終不向上帝作小我之私籲求、私請託。歷代郊天之禮,依然由大群體之最高元首主之。中國人莫不尊崇孔子,奉為萬世之師表,然中國讀書人亦絕不向孔子作私祭享、私崇拜。中央政府乃至全國各行政區域,莫不有孔子廟,乃亦由中央元首與全國行政首領代表致祭,而士人亦參預其典禮。此實可說明中國傳統宗教觀念一特點也。中國人莫不各敬其祖先,墳墓祠堂之公祭,義莊義塾之公建,為一宗一族之經濟教育謀共同之維繫,為一宗一族之情感意象謀永久之團結,宗族之於大群,不啻其一細胞。然中國人雖各敬其祖先,中國人乃無不知其祖先在整個鬼神界之地位。猶中國人莫不知孝父母慈子女,然亦莫不知其父母子女在社會大群中之地位。中國人於祖先崇拜之外,又有地方神,即鄉土神之敬祀。名山大川,環而處者,皆膜拜而致敬。都邑有城隍神,鄉邑有社神,其邑人之生而立功德於社會者,死則各以其地位配享焉。然中國人亦莫不知凡此諸神在整個鬼神界之地位。此則猶如地方政府之與中央政府然。蓋宗族觀念與鄉土觀念之二者,實縱橫交織以成此廣深立方之大群體,實不啻如人身之有赤白兩血球也。中國人於崇祖先及鄉土神之外,又有職業神。如醫藥,如工匠,如優伶,亦莫不在其團體之內各有其崇奉。然彼輩亦各自知其所崇奉者之在整個鬼神界之地位,一行職業之在社會大群中,又不啻其一細胞。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中國人乃以此種種凝合而建造一大群。中國人之崇祀多神,不知者謂其漫無統紀,然中國人實由此凝合人生於自然界,又凝合現社會於過去歷史界,又自於人事中為種種凝合。凡中國人之所以能建造此凝結此歷史地理為一廣深立方體之大群,而綿延其博厚悠久之文化生命於不息者,胥可以於此種豐泛而有秩序之崇拜信仰中象徵之。
故中國人之宗教信仰,乃無所謂不容忍性。凡異宗教之傳入中國者,苟可以納入此豐泛之崇拜而無害其組織之大體,中國人乃無不消融而並包之。此在古代,即如淮、漢、荊、越,濱海燕、齊諸區,其宗教信仰,約略可考見於西周乃及春秋 戰國之際者,固與中原傳統宗教有不同;然下逮秦 漢一統,此諸地域之宗教信仰,已莫不與中原傳統宗教相吸收相融和。即如佛教之入中國,其先若與中國傳統信仰不相洽;然循而久之,中國人對於諸佛菩薩之崇拜,乃亦成為中國原有豐泛崇拜之一部分。蓋中國人不僅於信界有容忍,抑且於此豐泛崇拜中能為之調整,使鬼神界亦自相凝合而建造一大群體,一如中國人之現實人生焉。耶教惟信一神,即天父上帝,然同於此上帝信奉之下,乃各自分疆劃界,互相排斥,甚至於流血屠殺。宗教慘劇,遍演於耶教之諸邦,歷數百年之久而不能弭。此為中國人所不能想像。然如中國崇奉雜多之諸神,而能不相衝突,各各安和,歷數千年之久而不起爭端,亦為虔信一神上帝者所不能理解也。
逮於社會群體解剝墮地,則諸神之信仰亦失其統宗。其時也,上帝山川,聖賢百神,乃至於各宗族之祖先,亦皆喪失其在鬼神界各自原有之地位,不復足以維繫人心而識誡鼓舞之。於是而有淫祀,則有邪神焉,有妖狐焉,有毒蛇焉,莫不肆行無忌,擅作威福。舉世之人心,莫不迷惘錯亂,各求諂媚攀結以仰鼻息於邪神惡鬼妖狐毒蛇之喜怒。人類不勝其私籲求私請託,而鬼神界之乖戾惶惑乃一如人世。其甚者,莫不自謂彼之所信奉足以推倒一切而獨尊,於是如黃巾,如白蓮,如天父天兄,愚民蜂屯蟻聚以奔湊於其號召而大亂作。然而上帝山川聖賢百神萬姓祖先之大群體,其廣博之組織,其悠久之傳統,終有以勝此私信小術之披猖。邪不勝正,惡不敵善,宗教信仰之秩序,乃亦與人世治安,同其恢復之迅疾。然當天宇之乍澄,而陰蔀積霾猶未盡掃,則此等淫祀之遺蹟,猶時時可見於社會之下層。有時則邪神惡鬼妖狐毒蛇之類,乃亦偷生倖存於上帝山川聖賢百神萬姓祖先陽光不照之域,以重待他日之潛滋而暗長。惟在當時之人心,則亦未嘗不知此等邪神惡鬼妖狐毒蛇在整個鬼神界之地位。特以一時之窮而無告,或不勝其私籲求私請託之小願,而姑一試之焉。其不足以再蠱惑一世之人心而搖撼大群體之基礎,則亦可置於不足深論之列也。
六
由上論之,中國儒家之言禮樂,就廣義言,固不僅為人生教育之一端,實兼舉政治、宗教而一以貫之矣。凡使小我融入於大群,使現世融入於過去與未來,使人生融入於自然,凡此層層融入,俾人類得以建造一現世界大群體之文化生命者,還以小我一心之敏感靈覺操其機,而其事乃胥賴於禮樂。凡所以象徵此文化生命之群體,而以昭示於小我,使有以激發其內心之敏感靈覺者,皆禮也。誠使小我得融入此文化生命之大群體而不啻覿面親睹焉,則彼將自感其生命之無限,而內心不勝其和怡悅懌,而蹈拜之、歌頌之者,皆樂也。故禮樂乃太平盛世之心情,亦太平盛世之景象。凡其昧於此禮,喪於此樂,囿於小我之幽郁,以自外於大群之和怡悅懌,而不勝其私怖畏、私歆羨、私籲請、私祈求者,此皆謂之迷信。其或仗小我之私智小巧,妄覬役使驅駕,以利用外物,攘竊大群,而暫得逞其私慾者,此皆謂之方術。方術之與迷信,常與禮樂為代興,而終不敵禮樂之光昌而可久。是為中國民族傳統信仰之大要,亦即儒家思想大義所在也。故必待夫教育興明,政治隆盛,而後吾中國民族對於此廣深立方大群文化生命之傳統信仰,乃始有其存在與發皇。此則北宋 歐陽子之《本論》固已先我而言之。
七
按黑格爾論基督教,謂其未能與任何國家制度相聯合以造成一種民族性之活的發展,乃為一種道德之失敗。故基督教者,乃純粹一種精神之宗教也,亦可謂是一種個人的宗教,耶穌命其門徒離棄父母,並放下其所有之一切,以謂如此庶可超出現實世界之束縛,而不致受命運之宰割。耶穌謂有人要你外衣,應並脫長袍與之。命運當使為愛所調解。故基督精神在饒恕一切仇敵,調節一切命運,超脫一切小己利害、世間衝突,而游心於溥博自由之境界。然基督教之缺陷乃亦即在此。蓋基督教即在其個人權利之否定中,表現出基督教本身之限制。由否定其自己個人權利義務所達到之愛,仍無法擴充成為任何現實生活之南針。於是基督教不得不退回教會,離開現實社會,而求精神之統一。基督教會除宣傳信仰外,於人類多方面的生活不能有所滿足。教會既不能離世獨立,又不能與世諧和,基督教乃造成一種宗教與人生間不健全的對立。反之,希臘宗教能將政治生活理想化。希臘人對國家之觀念,認為一種超感官的較高之實在,小己生命之持續於國家生活中,乃其自己努力實現之目標。自羅馬征服四鄰,進而破滅此種比較切近人生之自由公民的宗教,將吸收公民全部生命之有機的國家生活變為死的機械的政治制度,從外面管理此薄弱無力的民眾。彼等在社會生活中尋不到安身立命可以不朽之點。故羅馬覆滅,時人對宗教之要求特切。本可以當下實現之天國,今既成為一種悠遠之願望,其到達之期,乃不能不展至世界之末日。遂使上帝之外界化,與人生之墮落敗壞相與俱來。今按:黑氏此論,正可藉以發揮中國儒家精神。儒家根本人心之仁孝,推擴身、家、國、天下以及於天人之際,而融為一體。較之基督教教人離棄父母及一切,以解消人間世之爭執與對立者,所勝遠矣。惟黑氏所知限於西方,故識破彼中中世紀以來基督教之缺陷,則折而返於古希臘。其實古希臘人對於政治理想之圓宏偉大,固尚遠遜於中國。中國儒家所謂禮樂,固已括盡現實世界政治、社會、風俗、經濟、學校、教化之各方面。內仁孝,外禮樂,欣合以成一體,以實現當下之天國,儒家思想之可以代替宗教者在此,宗教思想之不能盛行於服膺儒術之中國者亦在此。中國儒家論禮樂,必從井田、封建、學校諸大端求之,其義亦在此。若專從死喪哭泣祭祀歌蹈儀文細節處論禮樂,斯亦失之。細讀歐陽修《本論》,可窺見此中消息。
又黑格爾論希臘人觀念,謂希臘人認國家不僅為外在之權威,而為實現個人自由之唯一處所。並認彼輩所崇奉之神靈,非外界一種作威作福之力量,而為自然機構與社會組織之理想的有機合一。彼輩所生活居住之小世界,乃由彼輩精神所造成,且不斷在創造中。因此彼輩對於世界頗能相安。「我」與「非我」之區別,以希臘人之生活論,殆已在悠揚之樂聲中消失於無形。然黑格爾又謂希臘人對於人生與世界之調和薄弱不完備。蓋此種調和,並未根據內心生活與外界生活相對立之深徹意識,亦未根據對於征服此種對立之精神歷程之認識。換言之,希臘式之合一,並未建築在理性上,亦未建築在超過其分別意識之合一上,實乃建築於對此分別之茫昧無知而已。故不久即代之以自我孤立與世界相反對之意識,如斯多噶派,伊璧鳩魯派,及懷疑派的個人主義哲學之所表示是也。亞里斯多芬之喜劇,僅為希臘精神最後剎那之快樂,轉瞬即過渡而成斯多噶派之嚴肅主義,從外界生活回復到自己靈魂之壁壘,再過渡到羅馬人之俗世平庸生活,在此生活中,法律成為社會之惟一連鎖。自此再過渡而為懷疑派之失望生活,懷疑一切,乃進而懷疑及於自身焉。今按:希臘人生,乃人生的而非天國的,此固異於耶教之不能與現實相融和矣。然希臘人生依然未脫個人主義之牢籠,不能與外界親切融和。黑氏哲學欲以理性與邏輯打通一貫,又常以征服對立為言,其後繼起者乃有馬克思氏之階級鬥爭之歷史進程觀。此三十年間之兩度歐洲大戰爭,又現於最近德、蘇兩國對陣之大屠殺。竊疑理性與邏輯,固非消滅人世對立之工具;征服與鬥爭,更非消滅人世對立之步驟。中國古先聖哲以「仁」字作骨,以「孝」字立本,群己天人,融洽無間,不借徑於邏輯,更無事乎征服。尼采又以憐憫為弱者道德,而唱超人之說,不知惟仁為勇,惟孝為強。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以此較之希臘思想與耶教道德,固遙為深透圓宏矣。近世彼中惟德儒好於人生作深思,恨不獲告之以中國哲人之理想也。
(民國三十一年一月《思想與時代》雜誌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