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訓纂 · 禮記訓纂卷二十八

朱彬 《禮記訓纂》
仲尼燕居弟二十八 鄭目錄云:『名曰仲尼燕居者,善其不倦燕居,猶使三子侍之,言及於禮,著其字,言事可法。退朝而處曰燕居。此於別錄屬通論。』 仲尼燕居,子張、子貢、言游侍,縱言至於禮。 註:『言游,言偃子游也。縱言,汎說事。』子曰:『居,女三人者!吾語女禮,使女以禮周流無不徧也。』 註:『居女三人者,女三人且坐也,使之坐。凡與尊者言,更端則起。』方性夫曰:『周,言其不虧於一方。流,言其不滯於一曲。故其用無所不徧。』○燕,於見反。女,音汝。徧,音遍。 子貢越席而對,曰:『敢問何如?』 註:『對,應也。』子曰:『敬而不中禮謂之野,恭而不中禮謂之給,勇而不中禮謂之逆。』子曰:『給奪慈仁。』 註:『奪,猶亂也。巧言足恭之人,似慈仁實鮮仁。特言是者,感子貢也。子貢辯近於給。』正義:『野,謂鄙野。給,為捷給。言捷給之人貌為恭敬,似慈愛寬仁而實不慈仁。』○中,丁仲反。給,音急,又其劫反。 子曰:『師,爾過而商也不及。子產猶眾人之母也,能食之,不能教也。』 註:『過與不及,言敏鈍不同,俱違禮也。眾人之母,言子產慈仁多,不矜莊。又與子張相反。子產嘗以其乘車濟冬涉者而輿梁不成,是慈仁亦違禮。』正義:『言父義母慈,父能教而不能愛,母能愛而不能教。子產猶眾人之母,但能恩慈食之,不能嚴厲教之。』○食,音嗣。 子貢越席而對,曰:『敢問將何以為此中者也?』子曰:『禮乎禮,夫禮所以制中也。』 註:『禮乎禮,唯有禮也。』 子貢退,言游進,曰:『敢問禮也者領惡而全好者與?』子曰:『然』。 註:『領,猶治也。好,善也。』『然則何如?』子曰:『郊社之義,所以仁鬼神也;嘗禘之禮,所以仁昭穆也;饋奠之禮,所以仁死喪也;射鄉之禮,所以仁鄉黨也;食饗之禮,所以仁賓客也。』 註:『仁,猶存也。凡存此者,所以全善之道也。郊社、嘗禘、饋奠,存死之善者也。射鄉、食饗,存生之善者也。郊有后稷,社有句龍。』正義:『射,謂鄉射也。鄉,謂鄉飲酒也。』子曰:『明乎郊社之義、嘗禘之禮,治國其如指諸掌而已乎! 釋言:『指,示也。』是故以之居處有禮,故長幼辨也;以之閨門之內有禮,故三族和也;以之朝廷有禮,故官爵序也;以之田獵有禮,故戎事閒也; 釋詁:『閒,習也。』以之軍旅有禮,故武功成也。是故宮室得其度,量鼎得其象, 說文:『鼎,三足兩耳,和五味之寶器也。』九家易云:『牛鼎受一斛,天子飾以黃金,諸侯白金。羊鼎五斗,大夫飾以銅。豕鼎三斗,士飾以鐵。易卦巽木於下者為鼎,象析木以炊也。』味得其時,樂得其節,車得其式,鬼神得其饗,喪紀得其哀,辨說得其黨,官得其體,政事得其施,加於身而錯於前,凡眾之動得其宜。』 註:『治國指諸掌,言易知也。郊社嘗禘,尊卑之事,有治國之象焉。辨,別也。三族,父子孫也。凡言得者,得法於禮也。量,豆區斗斛也。味,酸苦之屬也。四時有所多及獻所宜也。式,謂載也。所載有尊卑。辨禮之說,謂禮樂之官教學者。黨,類也。體,尊卑異而合同。』正義:『度,謂制度。高下大小依禮之度數。凡言得者,皆得法於禮也。象,謂法象。易繫辭云:「以制器者尚其象。」錯,置也。眾,謂萬事也。』子曰:『禮者何也,即事之治也。君子有其事必有其治。治國而無禮,譬猶瞽之無相與,倀倀乎其何之? 玉篇:『倀,失道貌。』釋文:『倀倀,無見貌。』譬如終夜有求於幽室之中,非燭何見?若無禮則手足無所錯,耳目無所加,進退揖讓無所制,是故以之居處,長幼失其別,閨門三族失其和,朝廷官爵失其序,田獵戎事失其策,軍旅武功失其制,宮室失其度,量鼎失其象,味失其時,樂失其節,車失其式,鬼神失其饗,喪紀失其哀,辨說失其黨,官失其體,政事失其施,加於身而錯於前,凡眾之動失其宜。如此,則無以祖洽於眾也。』 註:『凡言失者,無禮故也。策,謀也。祖,始也。洽,合也。言失禮無以為眾倡始,無以和合眾。』○食饗之食,音嗣。量,音諒。相,息亮反。倀,敕良反。 子曰:『慎聽之,女三人者!吾語女禮,猶有九焉,大饗有四焉,苟知此矣,雖在畎畝之中事之,聖人已。兩君相見,揖讓而入門,入門而縣興,揖讓而升堂,升堂而樂闋,下管象武,夏籥序興,陳其薦俎,序其禮樂,備其百官,如此而後君子知仁焉。行中規,還中矩, 玉篇:『世本「倕作規矩準繩也」。規,正圜之器也。』和鸞中采齊,客出以雍,徹以振羽,是故君子無物而不在禮矣。入門而金作,示情也;升歌清廟,示德也;下而管象,示事也:是故古之君子不必親相與言也,以禮樂相示而已。』 註:『猶有九焉,吾所欲語女餘有九也。但大饗有四。大饗,謂饗諸侯來朝者也。四者,謂金再作,升歌清廟,下管象也。事之,謂立置於位也。聖人已者,是聖人也。縣興,金作也。金再作者,獻主君又作也。下,謂堂下也。象武,武舞也。夏籥,文舞也。序,更也。堂下吹管,舞文武之樂更起也。知仁焉,知禮樂所存也。采齊,雍,振羽,皆樂章也。振羽,振鷺。乃雍,金作。示情也,賓主人各以情相示也。金性內明,象人情也。示德也,相示以德也。清廟,頌文王之德。示事也,相示以事也。武,象武王之大事也。』盧註:『大饗有九者,揖讓而入門一也,入門而縣興二也,揖讓而升堂三也,升堂而樂闋四也,下管象舞五也,夏籥序興六也,陳其薦俎七也,序其禮樂八也,備其百官九也。』正義:『兩君相見,大饗有四者,謂賓初入門而縣興,揖讓而升堂,主人獻賓,飲訖而樂闋,是一也;賓酢主人,金奏作,主人飲畢而樂闋,二也;工入,升歌清廟,三也;歌畢,堂下管象舞,四也。行中規者,謂曲行,配前為第五。還中矩,謂方行也。通前為六。采齊,樂章名。言和鸞之聲中采齊之曲,謂出門迎賓之時。通前為七。雍詩,樂章名。客出之時歌雍以送之。通前為八。振羽即振鷺詩,禮畢徹器之時歌振鷺也。通前為九。』○畎,苦犬反。闋,苦穴反。籥,音藥。中,丁仲反。還,音旋。采齊之齊,在細、在私二反。 子曰:『禮也者,理也。樂也者,節也。君子無理不動,無節不作。不能詩,於禮繆;不能樂,於禮素;薄於德,於禮虛。』 註:『繆, 也。素,猶質也。歌詩,所以通禮意也。作樂,所以同成禮文也。崇德,所以實禮行也。王制曰:「樂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王大子、王子、羣後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國之俊選皆造焉。」則古之人皆知諸侯之禮樂。』正義:『此經雖禮樂並陳,德是百行之本,樂是禮中之別,故明禮須詩樂及德,乃為善也。』○繆,音謬。 子曰:『制度在禮,文為在禮,行之其在人乎!』 註:『文為,文章所為。』子貢越席而對,曰:『敢問夔其窮與?』 註:『見其不達於禮。』子曰:『古之人與?古之人也,達於禮而不達於樂謂之素,達於樂而不達於禮謂之偏。夫夔達於樂而不達於禮,是以傳於此名也。古之人也。』 註:『素與偏俱不備耳。夔達於樂,傳世名此賢人也。非不能,非所謂窮。』○夔,求龜反。與,音餘。 子張問政,子曰:『師乎!前,吾語女乎。君子明於禮樂,舉而錯之而已。』 註:『言禮樂足以為政也。錯,猶施行也。』子張復問,子曰:『師!爾以為必鋪几筵、升降、酌獻酬酢然後謂之禮乎?爾以為必行綴兆、興羽籥、作鐘鼓然後謂之樂乎?言而履之,禮也。行而樂之,樂也。君子力此二者,以南面而立,夫是以天下大平也。諸侯朝,萬物服體,而百官莫敢不承事矣。禮之所興,眾之所治也。禮之所廢,眾之所亂也。目巧之室則有奧阼,席則有上下,車則有左右,行則有隨,立則有序,古之義也。室而無奧阼,則亂於堂室也;席而無上下,則亂於席上也;車而無左右,則亂於車也;行而無隨,則亂於塗也;立而無序,則亂於位也。昔聖帝明王諸侯辨貴賤、長幼、遠近、男女、外內,莫敢相踰越,皆由此塗出也。』 註:『服體,體服也。謂萬物之符長,皆來[一]為瑞應也。眾之所治,眾之所以治也。眾之所亂,眾之所以亂也。目巧,謂但用巧目善意作室,不由法度,猶有奧阼賓主之處也。自目巧以下,古今常事,不可廢改也。』正義:『行則有隨者,少者在後相隨。立則有序者,謂並立則有次序。』釋文:『隱義云:「符,謂甘露醴泉之屬。長,謂麟鳳五靈之屬。」』三子者既得聞此言也於夫子,昭然若發矇矣。 註:『乃曉禮樂不可廢改之意也。』鄭眾注周禮曰:『無目眹謂之瞽,有目眹而無見謂之矇。』○鋪,普胡反。奧,字又作『隩』,烏報反。阼,才故反。矇,音蒙。 校勘記 [一]原 「采」,據禮記岳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