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人性 · 第五章 自卑感與尋求認同
童年早期的環境
天生就被當作繼子女對待的兒童與那些寵命優渥的兒童相比,對待生活和同伴的態度截然不同。有一條基本的定律:殘障兒童自出生起就需要不斷為生存而抗爭,這會扼殺他們社會情感的發展。他們不願意融入同齡人,沉溺於自己的世界和對他人的刻板印象中。身體的缺陷會帶來社會或經濟負擔,兒童也會將自己視為家人的負擔,進而表現出對周遭的敵意。俗話說:「三歲看到老。」大多數殘障兒童在兩歲時就有了悲觀情緒,他們不具備健康的同齡人在對抗遊戲時所需要的身體條件,不相信自己能勝任同齡人的遊戲。由於身體的缺陷,他們感覺被忽視,有明顯的焦慮。我們必須銘記,每個兒童在生活中都處於劣勢,他是家庭中的一員,而不是獨存於世的。當看到兒童表現出孱弱和無助時,我們就會意識到每一個生命出生時都有著或多或少隱藏的自卑。或早或遲,每個兒童都會意識到自己無法獨自應對生活的挑戰。自卑感是一種動力,是兒童追求超越的起點。它決定個體如何獲得自身安全和平靜,明確生活的特定目標,為個體實現理想奠定基礎。
兒童教育之基在於挖掘兒童的潛力。然而,過度的自卑感,或過強的進取心和控制欲都會影響兒童的可教育性。擁有這些特質的兒童並不鮮見,常被稱為「問題兒童」。他們常將自己所有的經歷都視為挫敗,堅信自己受到環境和他人的忽視。我們需要找出阻礙兒童健康發展的各種不良因素,幫助他們,避免他們誤入歧途。
每個兒童都在成年人的呵護下長大,因此他傾向於認為自己是弱小的、不能獨立生活。即使是一些他能夠勝任的簡單任務,他也不相信自己能在不犯錯的情況下完成。我們大部分的教育誤區就由此產生。當成人的要求超出了兒童的能力範圍,兒童就會表現出無望感,有些兒童甚至能意識到自己的弱小和無助。有些兒童被家人視為玩具,還有一些兒童即使認為自己是無用之人,也被家人視為掌上明珠小心呵護。父母和成年人的這些態度讓兒童相信,只有在取悅或惹怒長輩時才能體現他們的力量。兒童因父母撫養過程中產生的自卑感會在其社會化的過程中被加強。這時,兒童會認為自己微不足道、無足輕重,他必須安靜乖巧懂禮貌,人們只見其人未聞其聲。
很多兒童是在擔心自己受到成年人嘲笑的恐懼中逐漸長大的。嘲笑一個兒童與犯罪無異,會對兒童的心靈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並表現在他成年後的行為習慣中。我們很容易識別出一個童年期備受嘲諷的成年人,因為他仍無法克制自己對遭受嘲笑的恐懼。此外,成年人的信口開河也會對兒童造成不利影響,會使兒童不僅懷疑自己所接觸的環境,還會質疑生活的嚴肅性和真實性。
有案例記載,有些兒童總是在學校毫無緣由地大笑,當問其原因時,他們說:「爸爸媽媽總拿學校來開玩笑,我們也不用那麼認真。」
補償自卑,追求認同與超越
自卑感決定著個人生存的目標。我們自降生後就渴望受到他人,特別是父母的關注。個體在自卑感中不斷追求認同,實現超越。
社會情感發展的深度和質量有助於個體確立優勢目標。如果沒有對個體的社會情感和優勢目標進行比較,就不能對兒童或成人的心理發展妄加論斷。如果個體的目標十分系統明確,達成目標就是他的社會情感如優越感、價值感等發展的重要前提。個體的目標為主觀感受賦予價值,將個體的社會情感聯結、整合,塑造、引導創造力,並決定記憶內容的取捨。個體的感覺、情緒、情感和想像相互關聯,受到個體既定目標的影響,引導這些心理現象的變化和選擇,儘管這個影響程度很難量化。這些心理現象實際上是以隱秘的方式表現個體的終極生活目標。
與其他科學中使用的虛擬假設類似,個體設定的目標也是人為創造的,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存在,只是一個設想。但是,目標設定十分必要,它可以引導個體的心智逐漸發展成熟,正如地球的本初子午線,實際並不存在,人為設定後卻有著重要的價值。在面對個體心理上虛構的目標時,即使它並不存在,我們也要堅持最初的假設,通過它來引導我們的行為,以實現個體的相對價值。根據這一預先設定的目標,在朝向目標過程中個體產生的不同感覺和情緒就可以進行劃分。
基於此,個體心理學創造了啟發式的系統:該系統關注個體行為的產生和理解,認為個體的行為以遺傳為基礎,是努力實現生活終極目標的過程,個體行為最終影響群體關係的確立。經驗表明,個體所設定的理想目標並不是隨意的,而是基於大量的客觀事實,這些事實可能來自有意識或無意識的生活。心理活動的目標不只是哲學假設,更是基本事實。
個體不擇手段渴望獲得權力是社會文明的最大公敵,如何有效避免這種現象是個難題:熱衷於爭權奪利的兒童是很難接觸的,只能在他長大後在生活中嘗試給予一些引導和改善。但是,與這個階段的兒童共同生活的成年人常更為注重兒童社會情感的培養,而忽視兒童所進行的權力遊戲。
有效避免兒童陷入權力遊戲陷阱的另一個難點在於:兒童的爭權奪利並不是公開進行的,而是更溫和、更隱蔽。他們不希望被成年人發現。如果不能有效限制兒童對權力爭奪的渴望和行為,兒童的心理發展會出現退化。尋求安全和權力的驅力過強,以征服世界為目標可能會使兒童從勇敢變為冒失,從順從變為懦弱,從善變變為叛逆。征服環境的最終目標還會給兒童所有自然的感受和情感表達都蒙上虛偽的面紗。
教育可以有意識或無意識地補償兒童的不安全感,包括傳授他一些技能使其安身立命,賦予其獨特的視角理解世界,以及為他提供同伴團體促進社會情感。所有這些方法,都能幫助成長中的兒童擺脫不安全感和自卑感。教育過程中,兒童靈魂的變化可以通過性格特徵的發展表現出來。個體現實中的劣勢儘管對於個體的心理能量而言十分重要,但並不是衡量個體不安全感和自卑感的標準。因為個體的不安全感和自卑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個體對自卑的理解。
兒童或成年人很難做到在各種特定情境下都能對自己進行正確評估。有些兒童在複雜的環境中長大,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對自卑感的解釋偏差。有些兒童則能更好地評估和解釋自己的現狀。總體而言,兒童對自卑感的解釋從變化不定到穩定,最終形成明確的自我評價。這種穩定的自我評價會在兒童的行為模式中保留下來,兒童對自卑感的補償行為會朝向當前或將來的某個生活目標。
自卑感的心理補償機制是為個體消除自卑感帶來的痛苦,這一點與生理機能的補償類似。例如,當循環系統功能不良時,心臟為了達到相同的射血量,會不斷擴大使得單位時間內的心輸出量不變。同樣,個體在自卑感的壓力下,或者因無望和渺小感到痛苦時,靈魂會調動一切資源來處理「自卑情結」。當兒童的自卑感過強,感覺無力彌補自己的弱點時,他的心理健康就會受到損害。因為這時他會對自卑進行過度補償,不再僅僅滿足於恢復心理平衡,而是希望自己站在權力的巔峰!
過分地追求權力和優越感是病態的。當個體出現這種心理病態時,他不再滿足於生活中普通的人際關係。為了實現自己的目標,他會採取更為誇張的行動,包括為確保自己的地位不擇手段,行為上也更急躁、衝動和富於暴力,不顧及他人。擁有這種病理性驅力的兒童很容易辨別,他們為了達到目的而表現為過度活動,習慣通過進攻來防禦,對環境表現出更多的敵意。
更糟糕的情況是,有些兒童追求權力的方式並不是直接與他人發生衝突,這使得他們的野心貌似正常。然而,當仔細審視這些兒童的行為和成就時,我們會發現他們的野心是帶有反社會性質的,他們將別人視為自己的障礙,而且他們的所作所為對社會並無益處。逐漸地,他們其他的性格特徵也會表現出反社會的色彩,這些特徵包括驕傲、虛榮,通過抬高自己來貶低他人,或不惜任何代價來實現征服他人的願望,與他人保持距離,等等。這些個體不僅會對環境感到不適,也對環境中的他人感到不滿。所有這些性格特徵會使他們在生活中四處碰壁,體驗不到生活中的任何快樂。
有些兒童希望確保自己在環境中的主宰地位,會牴觸日常生活中的任務和責任。個體的社會指數,也就是他與同伴的疏離程度,能反映權力欲很強的個體和理想型的個體的差異。如果想成為一個能夠敏銳洞察人性的人,我們應該關注身體缺陷和自卑感在個體性格發展中的重要性,這些困境是導致人格缺陷的重要原因。
當我們獲得人性的真理,認識到人在正常發展過程中遇到問題的價值,我們就能很好地發展社會情感,從容應對困難。我們會幫助他人,理解有生理或性格缺陷的個體所表現出的憤怒,因為他們無從選擇。我們可以為他們分擔,因為我們在他們所面臨的社會困境中也充當了一部分角色。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改善他們的敵對情緒。
我們不應該認為有性格或身體缺陷的人是退化的、無用的,應該被遺棄的,而是要把他們當作朋友,為他們提供一個能在與他人交往過程中感受到平等的環境。可以想像,一個人外表醜陋,身體殘缺會讓你不適,你對他的反應是衡量你受教育程度的優良指標。在這種情況下,個體是否形成完全公正的社會價值觀,是否有著和諧的社會情感,是判斷他對社會文明發展貢獻的重要標準。
有先天性生理缺陷的人自出生起就感到生存艱難,對世界悲觀。還有一些生理缺陷並不明顯的兒童也會由於一些事件體驗到強烈的自卑感,這種自卑感的人為加強使他們的消極態度與那些有先天性生理缺陷的兒童無異。例如,當這些兒童面臨困境時,人們沒有及時給予關懷,反而十分嚴厲地教育他們,就會導致不幸。早期扎入他們心裡的刺永遠無法拔除,所經歷的冷酷無情也會使他們拒人於千里之外。他們堅信自己生活在無愛的世界,也沒有志同道合的朋友。
有這樣一個案例:一位患者總是覺得自己責任重大,一言一行都至關重要。他與妻子的關係十分糟糕,雙方都以壓制對方為樂,常因雞毛蒜皮的事情發生摩擦。在他們不斷爭吵、互相責備的過程中,關係日漸疏遠。他與朋友的關係也不融洽。妻子和朋友都覺得被他的控制欲壓迫得無法喘息。
通過了解他的個人生長發育史,發現他17歲之後就停止發育了,仍保留著小男孩的聲音,沒有鬍子和體毛,在同齡人中身材矮小。現在他36歲了,外貌上有著男性特徵,歲月似乎已經彌補了他17歲時未完成的發育。但經歷了近8年的發育受挫,他已經不相信自己能恢復正常。成年期他也備受煎熬,認為自己只能停留在孩提階段。
患者當前的性格始於幼年時期,並隨著時間的推移最終形成。他現在想凸顯自己的重要性,希望引人注目。婚後,他不斷想讓妻子相信自己比她想像的更為強大和重要,而妻子卻不斷地證明這一點是錯的。這種矛盾在他們約會時早有端倪,現在並無好轉,並且衝突更明顯。離婚後,患者來看醫生,因為他的自尊備受打擊。為了讓自己痊癒,他向醫生學習去了解人性,學習去感謝自己之前犯過的錯誤。他認識到自己之前的生活完全是由於對自卑感的錯誤評價所致。
有關生活和世界的圖式
通過臨床案例可以發現,個體的童年期印象與當前的主訴密切相關,兩者的關係有點類似數學公式。個體生命的圖式實際上是描述心理活動的發展曲線,曲線中包含個體從小到大所遵循的行為模式。也許有讀者會認為,我們過度簡化和輕視人類的命運,我們傾向於否認每個人是命運的主宰,否認自由意志和公正。迄今為止,我們確實否認自由意志的存在。此外,我們發現始於童年期的行為模式在成長過程中只會出現微調,它的本質內容、驅力和內在含義是穩定不變的。在臨床案例中,我們必須了解個體童年早期的經歷,由此推測個體的心理發展方向,以及為應對未來的生存挑戰所採取的行為方式。個體在童年早期所感受到的壓力會影響他的生活態度,並決定了他的世界觀和人生觀。
人們對生活的態度通常從嬰幼兒時期開始就很少發生改變,對這種態度的穩定性我們沒必要驚訝,雖然人們長大以後的生活方式和嬰幼兒時期有很大差別,但是這種態度在某種程度上並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因此,將嬰幼兒置於一個難以形成錯誤生活觀念的關係之中非常重要。在這個過程中,兒童身體的力量和韌性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家庭的社會地位、教育者的人格特徵也同等重要。嬰幼兒的早期階段,兒童對生活的反應是無意識的、反射性的,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在隨後的生活中,他們的反應變得越來越趨近於目的性。在生命之初,個體的需要因素會決定他的痛苦與快樂,但是隨著能力的獲得,個體慢慢學會了規避和逃脫這些原始需要帶來的壓力。這種現象多出現在自我發現的時候,也就是兒童開始用「我」來指代自己的時候。在這個時期,兒童同樣也意識到自己和環境之間形成了某種固定的關係。這個關係絕不是中立的,它強迫兒童根據自己的世界觀、幸福感和完美感的需要改變自己的態度,調整自己與環境的關係。
其實,個體的行為模式是一個堅不可摧的統一體。在治療個案時,必須從人格的整體性進行分析,才能理解個體的一些矛盾行為。例如,一些兒童在家裡和在學校的表現大相徑庭,或是一些成年人有著矛盾的性格特徵,使得我們無法了解他們真正的特質。同樣,表面上兩個人的動作和表情如出一轍,當研究他們潛在的行為模式時,會發現他們大相徑庭。有時兩個人表面上看起來是在做同樣一件事,其實可能做著完全不同的事,而有時兩個人表面上看起來在做不同的事,他們可能實際在做同一件事!
個體心理活動的表達不是單一、孤立的,而是存在多種可能性。但是,我們必須通過這些心理活動指向的整體目標來對個體的心理活動進行評估。將一個心理現象置於個體整個生活背景中考慮,才能理解它的基本含義。只有明確了個體的每一個心理表現均是他整體行為模式的單一反映這一點,我們才能真正理解一個人的心理活動。
人類的所有行為都是以追求一個生活目標為基礎,並一直受到目標的制約。理解這一點有助於判斷個體可能出現重大偏差或錯誤的方面。人類犯錯誤的根源在於:每個人都依據自己特定的模式,利用自己的外顯成就和心理能量,來加強自己生活模式的意義。這時,我們不再去客觀驗證事情的真偽,而是無條件地接收、轉換和吸收所有來自自身意識的陰暗層面和無意識感知的想法。當然,只有科學能夠最終闡釋這個過程,或許也只有科學能夠改變這一過程。以下我們通過一個案例分析來進行總結、歸納之前提到的多個個體心理學的概念。
一名年輕婦女前來就診,她牢騷滿腹,抱怨自己每天瑣事纏身。她是一個急性子,進診室後不停張望,向醫生傾訴自己現在即使做一些簡單的事情也會煩躁不安。她的家人和朋友提供的信息是:「她對任何事情都過於上心」,在工作和生活方面不堪重負。這個患者給醫生的整體印象是:事無巨細事必躬親(這是很多人共有的特質)。
現在我們來對這個案例進行分析:患者傾向於將每個簡單的任務考慮得相當複雜和重要,這種行為會給周圍人或她的婚姻關係帶來何種影響?實際上,這種傾向給他人傳遞了一種暗示——不要給她強加任何工作,她連最基本的任務都完成不了。
由於我們對這位患者的人格了解並不很充分,在治療過程中,我們可以通過暗示和其他合適的方法來旁敲側擊,鼓勵她進一步表達自己,而不要讓她感到受人支配,從而表現出敵意。一旦幫助她建立了信心,從她的敘述中我們就可以逐步得出結論:患者的整個人生似乎都只關注於一個單一目標,就是她丈夫,她需要被丈夫捧在手心呵護,她希望不用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我們推測,患者當前所有的一切必定事出有因,可能源於過去的某個時候,她有過類似的要求。她之後進一步的敘述證實了這一推測:多年前的某段時期,她特別需要家人的溫情,卻沒能如願。所以,在目前的婚姻關係中,她想要被關心和照顧的願望被加強,並試圖通過一些症狀表現獲得關心,防止以往自己渴望溫暖和情感不能得到滿足的情景再現。
我們對患者這種行為模式的評估在她對以往經歷的描述中進一步得到證實。她曾有一個與她各個方面都有著較大差異的朋友,這個朋友想離婚。有一次,她去朋友家中,看見朋友用厭煩的語氣對丈夫說,她做不了晚餐。朋友的丈夫非常生氣,用尖酸刻薄的話來指責朋友。患者提到這件事情時說:「當我不願意做晚餐時,沒有人會指責我,我從早到晚都在奔忙於工作。即使我沒能及時準備好午餐,大家也不敢對我抱怨,因為我表現得非常積極,手忙腳亂,還經常發脾氣。難道我的這種方式不對嗎?」
現在患者的心理活動模式已比較清晰地呈現出來,她試圖用一種無傷大雅的方式來展現她的優越感,同時又以懇求的姿態要求家人對她寬容,避免指責。當這種模式讓她成功免於指責時,這種行為模式就固定下來。然而,她懇求別人寬容的同時又試圖控制他人的想法在現實生活中很難得到滿足。因此,在婚姻關係中的矛盾就會應運而生。在家裡很多事情她都會「小題大做」,讓家人覺得她需要處理很多事情。在她需要把所有的活動都安排得井井有條的壓力下,她會頭痛,睡眠質量不好。即使是接到一封邀請函、一個電話邀約,對她來說也是特別重要的事情,她都需要幾個小時或者幾天來為此做好準備。我們可以準確預測在應對這些事情時她的行為模式:要麼因無法出席而致歉,要麼就是赴約時遲到。在這樣的生活狀態下,她社會情感的發展也因此受限。
在婚後,夫妻互動中所採用的懇求模式也有著重要的意義。例如,丈夫由於處理生意上的事情必須出差或者出席一些社交場合,在丈夫離開的這段時間,妻子就得不到丈夫的溫柔和體貼。這些情況在婚姻中經常出現,婚姻法中照顧家庭是丈夫應盡的義務,丈夫應該多待在家。儘管履行這種義務有時是愉悅的,但對於每一位職業男性而言也是難以忍受的。事業和家庭的平衡使得夫妻不可避免地會產生矛盾。以這位患者為例,當晚上她丈夫晚歸時,他試圖小心翼翼地上床睡覺以免吵醒妻子,可是卻發現妻子仍然醒著,眼神中滿是責備。
至此,患者的問題已經不言而喻。但是,這種行為習慣並不限於女性,很多男性也存在類似的模式,個體對他人關心和照顧的特殊要求可能會以不同的形式表現出來。在上個案例中也出現這種情況,丈夫因為應酬需要夜不歸宿,妻子對他說:「你很少出去玩,那就盡情玩不用太早回家。」雖然妻子是用開玩笑的口吻說的,但是其含義卻非常值得琢磨。這些話貌似推翻了我們之前對她的整體印象,但是,經過仔細推敲我們就能發現其中的關聯。這位妻子非常聰明,沒有對丈夫提過分的要求,表面上看起來她很迷人,性格完美,實際上她的話頗具深意。這是妻子對丈夫下的最後通牒。雖然現在她「允許」丈夫晚歸,但言下之意是如果丈夫自己不願意回家,她會受到極大的傷害,她的話以退為進。於是,通過這種方式她成了婚姻關係中主導的一方。她的丈夫儘管去出席社交場合,但還是服從於妻子的願望和意志,儘早回家。
因此,患者對關心和照顧的渴望有了新的表現形式,只有當其具有主導地位時,她才能處理當下發生的事情。在她的一生中,她想掌握主導權,不甘屈於人後,也絕對不允許任何指責來撼動她的地位,她是自己小世界的中心。我們還發現她在多種情境下都表現出類似的行為。例如,當她要找新傭人時,她會非常焦慮,因為她急於知道自己能否支配新傭人。當出去散步時,她離開了自己熟悉的安全環境,到了一個新地方,感覺到大街上突然沒有任何東西處於她的控制之下,包括她不得不躲避每一輛汽車,這時她會表現得非常順從。結合她在家中的「專橫跋扈」,我們不難理解她在陌生情境下表現出緊張的原因和意義。
這些性格特徵有時會讓患者表面上看起來比較愉快,很難想到她正在遭受巨大的痛苦。正如有些人害怕坐有軌電車,因為有軌電車不受他們意志的控制,這種影響會非常大,最終導致他們不願出門。
這個案例中我們還能看到童年期印象對成年後的生活產生影響的印記。事實上,從這位女患者本人的立場出發,用她的這些方式來處理生活中面臨的問題並無不妥。如果個體始終在高強度的壓力下生活,她的生活目標卻是追求溫暖、尊重、榮譽,經常表現出自己負擔很重,那麼感到精疲力竭確實是達到目標的好方法:既可以避開批評指責,又可以迫使家人對她態度溫柔。
追溯患者的童年早期經歷,在學校時她就出現了類似的行為表現。每當她不能完成家庭作業時,她就表現得焦躁不安,使她的老師不忍心對她苛責。她是家中長女,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家人偏愛弟弟,她與弟弟經常產生衝突。令她更氣憤的是,儘管剛入學時她的成績優異,但家人更關心弟弟的學業成績,對她的成績卻漠不關心。最後,她忍無可忍,不停地抱怨家人對她的不公。
因此,患者一直在追求平等是源於她的童年早期經歷。她很早就感到自卑,並一直在努力嘗試克服。在學校,她的自卑感沒有獲得合適的補償,她就變成了一個壞學生,試圖通過和弟弟比誰在學校表現得更糟糕來獲得父母更多的關注。這些都是有意識的行為表現,因為她曾公開對父母宣稱她想做一名壞學生!
有意思的是,她的父母並沒有因為她在學校的糟糕表現而煩惱。因為小妹妹的問題,她突然在學習上有了明顯的進步!主要的原因是,小妹妹在學校的表現也很糟糕,但是媽媽對妹妹和弟弟一樣關注。原因在於患者僅僅只是學習成績差,而她的妹妹不僅成績不好,還有品行問題,所以媽媽將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妹妹身上。相比學習成績差,父母更關注兒童的品行問題。
患者爭取平等地位的戰鬥暫時失敗,生活貌似恢復平靜,但她不能忍受這種平靜如水的生活。這時,促使她性格特徵形成的新的驅力和行為模式不斷出現。她會小題大做,她常常表現急躁,以及渴望表現出自己承受很大的壓力。她想通過這些行為模式獲得父母的關注,同時表現出對父母不能一視同仁的責備。患者童年期形成的這種基本態度影響持續至今。
追溯患者童年更早期的經歷,她提到一件記憶特別深刻的事情。在3歲時,她用木頭佯裝打剛出生的弟弟,希望母親關注她,阻止她對弟弟做出更大的傷害。在那時患者已經發現她被忽略,僅僅因為自己是一個女孩。她清楚地記得,她曾無數次期盼自己是一個男孩。弟弟的到來不僅迫使她離開溫暖的家庭小窩,還讓她感覺蒙受了巨大的羞辱。作為一個男孩,弟弟得到的照料遠遠超過她。在她努力對自卑感進行補償的過程中,她偶然發現了一種方法,就是表現出自己工作繁忙。
我們還可以通過釋夢來發現患者的這種行為模式在靈魂中留下的印記。患者曾夢見在家中和丈夫聊天,但是丈夫看起來像一個女人。這個細節象徵了她慣用的行為模式,意味著她和丈夫地位平等。丈夫不再像弟弟那樣是一個擁有主導權的男性,卻像女性一樣。她和丈夫之間沒有身份、身高的差異。通過這個夢,她實現了自己曾經在童年時所期盼的願望。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勾畫出患者心理活動發展的軌跡,發現她的生活方式和行為模式,形成關於她的整體印象。患者的性格特徵可以歸納為一句話:試圖以溫柔的方式來獲得主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