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人性 · 第四章 我們賴以生存的世界
我們宇宙的結構
為了使個體能夠根據環境做出適應性的行為調整,個體的心理機制應具備對外部世界形成整體印象的能力。心理機制還根據個體對外部世界的明確解釋,沿著童年早期形成的理想化行為模式的路線來達到確定的目標。雖然我們很難用準確、全面的術語來表達「對外部世界的解釋」和「生活目標」,但我們可以將它們描述為「永恆的光環」,並總是與個體的機能缺陷相對立。個體的心理活動只由內在目標所驅動,而目標的建立是以個體具備的改變能力和一定的行動自由為前提的。個體精神生活的豐富和完善建立在自由探索的行動基礎之上。例如,當兒童第一次從地上站起來,他就進入一個全新的世界,覺察到環境中的危險。當他第一次嘗試行動,尤其是抬腳走路時,他可能經歷不同程度的困難,這種行動上的挫敗可能增強或打擊他對未來的希望和信心。在成年人看來並不重要或常見的一些現象,卻會對兒童的靈魂產生巨大的影響,甚至影響其世界觀的塑造。運動困難的兒童的理想就是自己能夠自由活動,因此他們會崇尚暴力或冒險行為。這一理想可以通過詢問他們最喜歡的遊戲,或者長大後想做什麼反映出來。通常這些兒童會回答想成為汽車司機、火車司機或諸如此類的職業,表明他們無意識里想要克服自己的障礙,獲得自由行動的能力。如果他們實現了這一生活目標,自卑感和受挫感就會在體驗到完美的自由運動的過程中被徹底消除。同理,發育緩慢或體弱多病的兒童也常體驗到受挫感。例如,先天性視力缺陷的兒童形容周圍環境時,會使用更多「視覺」相關詞彙;聽覺缺陷的兒童會表現出對某些音調的強烈興趣,聽到這些音調會感到愉快。
對於想要征服世界的兒童來說,感官是他確定與所處世界的本質聯繫最為重要的器官。通過感官,兒童可以構建自己的客觀世界。感官是兒童望向環境的眼睛,通過獲取視覺信息,兒童注意到周圍的人,從而為他積累個人經驗提供重要的參考資料。聽覺、嗅覺、觸覺和軀體感覺器官(耳、鼻、舌頭和皮膚)傾向於處理短暫的、敏感的刺激,而視覺器官主要處理穩定的、持久的環境信息,對於兒童構建整體的客觀世界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然而,對於主要依賴聽覺信息的個體來說,聲音在他的精神活動發展中更具價值。通常,我們很少能見到以運動機能占主導地位的個體,或是對嗅覺或味覺刺激更敏感的個體。因為一方面,嗅覺發達的個體在人類文明中並不占優勢。另一方面,運動機能發達的個體,他們的特點是明顯多動,自童年期到成年期。在童年期,他們僅對肢體的活動感興趣,甚至在睡覺時也會在床上翻來覆去。這時,我們必須將這些「好動」的兒童區分出來。綜上所述,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一個不以某個優勢器官或器官群探索環境的兒童是不能融入環境的。無論是通過感覺器官還是運動器官,兒童都是在利用自身的優勢器官收集周圍環境的信息,構建出自己所處的客觀世界。因此,只有了解兒童接觸世界的優勢器官,才能更好地理解人類。兒童與客觀環境發生的所有聯繫,包括態度和行為方式都是以優勢器官的機能為基礎的,進而通過知識經驗賦予這些行為以價值。器官的機能缺陷會影響個體童年期對客觀世界形成主觀印象,進而影響其往後的發展。
世界觀發展中的元素
個體當前的目標會影響某些特定心理能力的選擇、強度和活動性,這些心理能力對世界觀的形成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我們儘管生活在一個共同的客觀世界中,但每個人的經歷都有獨特性。我們每個人都只重視與自己當前的目標相契合的事件,並賦予這一事件特殊的解釋。我們如果不能明確個體所追求的生活目標,以及他的行為受到這一目標的影響這一點,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其行為,也不能對其行為進行準確評估。
知覺
由外部世界所產生的印象和刺激通過感覺器官傳遞到大腦,並在腦內留下痕跡,通過這些痕跡建立想像和記憶,從而形成知覺體驗。但是,知覺體驗與照片不同,它會賦予外部世界帶有個體特殊性、與其品質相關的信息。每個人眼中的世界都不相同,也不會對經歷的同一件事產生完全相同的反應。如果我們詢問人們對於自己所處客觀世界的看法,答案一定是千差萬別的。對於兒童而言,由於優勢器官和行為模式在童年早期已被塑造,他們只會感知到環境中適合他已有行為模式的信息。例如,視覺特別發達的兒童所形成的知覺體驗具有明顯的視覺特徵。在自然界中,大多數人都屬於視覺優勢動物。還有一部分人是聽覺優勢,通過聲音信息來填補對自己所處客觀世界的整體印象。這些知覺體驗不需要與客觀事實完全契合,為了適應個體的生活目標和行為模式,個體能夠重新調整、改變他與外部世界的聯繫。個體的獨特性就在於他對客觀世界的感知方式和知覺體驗。知覺體驗不僅僅是一種簡單的生理現象,更是一種心理功能,由它可以獲得最接近個體內心想法的信息。
記憶
基於知覺體驗,靈魂的發展與活動能力密切相關。靈魂與運動的關聯與生俱來,靈魂的活動由個體的目標和運動目的所決定。個體必須對所接收到的客觀環境信息及它們之間的關聯進行收集和整理,而靈魂作為體現個體適應性的重要器官,也必須發展出相應的記憶能力,以便個體進行防禦和維持生存。
靈魂對個體所面臨的問題做出的反應會在靈魂的結構上留下痕跡這一點總是顯而易見的。個體的適應性決定了記憶和評估能力的重要地位。如果沒有記憶,個體不可能未雨綢繆。可以推測,所有記憶信息的儲存都有特定的目的。記憶不是偶發的,沒有無關緊要、毫無意義的記憶,它們會向個體清楚地傳達激勵或警告。個體只有在確定自己所追求的生活目標時,才能對自己回憶的信息進行客觀的評價,探索記憶信息與生活目標之間的聯繫。我們不需要了解個體為什麼要記住或忘記某些事情。我們之所以記得某些事情,是因為這些事情對於我們某些重要的行動具有潛在的指導意義。我們也會忘記那些妨礙我們實現目標或計劃的事情。因此,記憶也是為個體的適應性服務的,每一個記憶信息由個體的生活目標所支配。為了實現個體所期望的目標,即使是在童年早期形成的、錯誤的記憶也可能被轉移出意識的領域,然後作為一種態度或一種情感基調,甚至作為一種世界觀呈現。
想像
個體的幻想和想像比其他心理產物更能表達個體的獨特性。想像是指個體對不在眼前的知覺對象進行的再創造。換而言之,想像是再現的知覺體驗,是心理創造能力的證據之一。想像的產物不僅僅是對知覺對象的複製,而是一個建立在知覺體驗的基礎上全新的、獨特的創造產物,正如建立在個體生理感覺基礎上的知覺體驗一樣。
幻想則遠遠超過個體對某一焦點清晰的習慣化想像。幻想的價值在於它不是想像的產物,但卻能夠像真實存在的客觀刺激一樣影響個體的行為。「幻覺」這一術語是指當客觀刺激並不存在時,個體感受到的虛幻知覺。個體產生幻覺的條件與白日夢類似。每一個幻覺都是個體心靈的藝術創造,根據個體的特定目標而產生。讓我們舉個例子來進行清晰的說明。
一個聰穎的年輕女孩違背父母意願嫁人,父母非常生氣,與她斷絕關係。時過境遷,雙方都固執己見,不肯讓步,多次嘗試和解但最終失敗。這時,女孩開始堅信父母故意苛待她,使得出身於名門望族的她,現在卻陷入家徒四壁的境況。然而,外人卻看不出她對婚姻生活的任何抱怨和生活窘境。她給外人的印象就是她已經很好地適應了當前的生活,生活平靜,波瀾不驚。
這個女孩曾經最受父親寵愛,父女關係十分親密。然而,由於她的婚姻,父親對她置之不理,父女關係出現深深的裂痕。即使她的孩子出生後,父母也不去探望。婚姻前後她產生巨大的心理落差,父母在她懷孕和生產後的冷酷態度進一步深深地傷害了她,她變得非常敏感。
通過分析我們了解到,女孩當前的心境完全受到她的傲氣和野心所支配。正因她高傲的性格特徵,與父母關係破裂才會對她產生深遠的影響。從她的家庭環境來看,她的母親嚴厲、正直、人品高貴,對女兒比較苛責。從表面上看,她的母親知道如何表現出順從丈夫但又不委曲求全。因為在名門望族中,妻子順從丈夫是一種自豪和榮耀。女孩也學會了母親的這種行為模式,在現在的家庭生活中,她儘管順從丈夫,但她所生的兒子被視為家族的血脈,母憑子貴進一步激發了她的傲氣和野心。她在父母庇護下長大,卻在婚姻中經歷著艱難困苦,這種落差使得她不斷反思,對父母愈發不滿。
一天晚上她將要入睡時,忽然看到房門打開,聖母瑪利亞走到她的床邊說:「我很愛你,但我必須告訴你,你將在12月中旬死去,你要有所準備。」
女孩並沒被幻覺嚇到,她叫醒丈夫並告訴他一切。第二天,她去就診,醫生判斷這是幻覺。但女孩堅持認為她的所見所聞都清晰、真實。乍一看,女孩的個性特徵、經歷和幻覺之間毫無聯繫。但實際情況是:一個有野心和極強控制欲的女人因為婚姻與父母斷絕關係,使自己陷入貧窮。她為了努力克服當前困境,必須接觸上帝並與之交談。如果聖母瑪利亞的出現只停留在她禱告時,這種幻覺並不會引起別人注意。因此,這個年輕女人需要更強的論據來支撐自己的說辭。
當我們明白她的心理過程後,對這個幻覺現象的解釋呼之欲出,它只是靈魂開的一個玩笑。每個人都有可能做夢,不同之處在於:女孩是在清醒時做夢。而且,她的抑鬱狀態使得她覺得自己的野心無法實現。因此,在她的幻覺體驗中,有另外一個「母親」來看望她,這個「母親」是為大眾所熟知的「聖母」。這兩個母親形成鮮明的對比:上帝的母親前來探望,她生母卻沒有來。這種幻覺是對母親沒有給予自己足夠的愛與關懷的指責。
女孩還試圖在幻覺體驗中找到指責父母的依據。12月中旬,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個重要的時間,人們走親訪友、互贈禮物等,商量著與親人團聚的安排。這個時間段,對於有矛盾的家庭成員,是和解的良好契機。所以,可以理解的是,她的幻覺所出現的時間與自己所處的困境密切相關。
在幻覺中唯一難以解釋的是:聖母提供的和解方法竟然是女孩即將死亡的悲傷消息。如果結合女孩將這個幻覺輕鬆愉快地告知丈夫這一情況,這個幻覺中不合理之處也就可以理解了。因為,這個預言迅速在女孩的家族中傳播開來,第二天她的家庭醫生都得知此事了。結局在預料之中,她的母親去看望了她。
幾天後,女孩描述聖母瑪利亞第二次出現,並對她說了同樣的話。當醫生詢問她上次與母親見面的情況時,她說母親並沒有承認錯誤。於是,重複出現的幻覺體驗也就不足為奇了,因為她控制母親的願望還沒有實現。
此時,女孩的父母開始嘗試了解女兒當前的生活困境,通過溝通,父女之間的關係得到很大的改善,兩個人都真情流露。但女孩並不滿意,她抱怨父親的行為有些誇張,而且父親讓她等得太久了!即使父女關係取得突破性改善,她仍不能擺脫自己的控制欲:想要證明其他人都錯了,只有自己是對的。
從這個案例我們可以得知,幻覺通常出現在個體心理最緊張的那一刻,或出現在個體擔心無法實現其目標時。毫無疑問,當個體在成長過程中出現退縮時,幻覺會對其產生巨大的影響。
旅行者對幻覺的描述眾所周知。旅行者在沙漠中迷失方向,在饑寒交迫、精疲力盡時,會看到遠處出現海市蜃樓。這種幻覺體驗可以理解為:個體命懸一線時所產生的緊張感迫使他開始想像,為自己創造一個清晰的、使人振作的狀態,使他暫時逃脫絕望的心境。海市蜃樓的出現可以給迷途的旅行者帶來生機:一方面它能緩解疲憊、重建信心,使他恢復體力和敏銳度;另一方面,它是一劑良藥,能夠緩解個體在困境中的恐懼。
幻覺對於我們來說並不是什麼新奇的事物,因為之前我們已經看到了在記憶和想像的作用下,知覺所產生的類似現象。在必要或危險的情況下,或當個人的權益受到威脅時,人們力圖通過幻覺消除懦弱並克服困難。壓力越大,個體對於自己應對困境的關鍵能力考慮越少。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人都喊著「求人不如求己」,然後竭力動用自己的心理能量,將想像投射到幻覺當中。
錯覺與幻覺密切相關,唯一的區別是,錯覺是存在客觀刺激的條件下,個體歪曲的知覺體驗。但幻覺和錯覺潛在的心理發生機制與體驗到的威脅感是一致的。
下面我們將通過另一個案例來說明靈魂是如何根據個體所需創造出錯覺或幻覺的。一個家境優越的兒童,因為成績不好而一事無成,成年後只找到一個小文員的工作。他對生活失去希望,絕望感壓得他喘不過氣。非但如此,朋友的批評讓他更為緊張。因此,他選擇酗酒來讓自己暫時忘記這些不快,也為自己的失敗找個藉口。一段時間後,他由於酒精中毒性譫妄被送到醫院。譫妄與幻覺聯繫緊密,在酒精中毒性譫妄中,會常常出現關於動物的視幻覺,如看到老鼠、昆蟲和蛇等,也會出現一些與患者職業相關的其他幻覺。
這位患者接受了嚴格的戒酒治療,酒精依賴的症狀消失,痊癒後出院,並且在之後三年內滴酒未沾。然而,現在他又出現了新的症狀,說經常在工作時看到一個斜眼取笑和鄙視他的男人。有一次,他又看到這個人嘲笑他,他怒不可遏,拿起鋤頭去砸那個人,想要看看這個人是否真實存在。結果,他認為的這個幻覺對象不僅躲開了攻擊,還狠狠地揍了他一頓。
因此,患者看到的這個嘲笑他的人並不是一個幽靈,他有著非常真實的拳頭。患者只是對他知覺到的人或事給予習慣性幻覺解釋。我們應該知道,雖然患者已經戒酒,但出院後他丟了工作,被趕出家,現在不得不靠打零工謀生,朋友們都認為這是最底層的工作。他的精神壓力並沒有減少。儘管戒酒治療很成功,他卻因此變得更窮。在第一份工作中,他可以用酗酒作為藉口,以免家人責備他一事無成,質疑他沒有工作能力。然而治癒後,他不得不再次面對現實,而且境況更糟。因為如果他現在失敗了,酗酒再也不能作為他逃避指責、安慰自己的託詞。
在感受到現實威脅的情況下,他的幻覺重現。這種幻覺讓他認為自己仍舊是一個醉漢,以此表示,酒精已經毀了他的一生並且無法彌補。通過再次出現幻覺體驗,他希望從現在沒有尊嚴的生活中解脫出來,因為上次出院後他找到一份挖掘工的工作,自己非常不滿意,但無法選擇。這一幻覺持續了很長時間,直到他再次入院。現在他可以用自己已經完成了很多事情,又沒有酒精來摧毀自己生活的想法來自我安慰。這種心理防禦機制使他能夠保持高水平的自我評價,而自我評價對他而言比工作更為重要。他的所有症狀都是為了維持這樣的信念:如果沒有生病的不幸遭遇,他也可以成就一番偉業。他可以保持自己的優勢,沒有人能比他更優秀。疾病成為他成功路上難以逾越的障礙,成為他安慰自己的託詞。於是,在這種情緒之下,「斜眼蔑視者」應運而生,拯救了他險被摧毀的自尊。
幻想
幻想是靈魂富有創造力的另一體現。我們在許多心理現象中都可以找到幻想的痕跡。例如,某些記憶信息投射到意識層面,或者想像、幻想和白日夢等心理現象,都是靈魂的創造力的一部分。任何運動的生命體的預測力和判斷力都是幻想的構成要素。幻想與有機體的活動性密切相關,只是個體的一種預見形式。兒童和成年人的幻想總是關注未來,有時被稱為白日夢。「空中樓閣」常用來形容他們的幻想,即用來建構真實生活的虛擬場景。個體童年期的幻想主要是在為獲得「力量」服務,多涉及與「野心」有關的目標。大多數兒童的幻想都是以「當我長大了,我就……」來描述的。對於成年人而言,在這方面與兒童相差無幾,也需要藉助幻想來繼續成長。因此,幻想作為一種機能,是為個體追求「力量」的生活目標服務的,只有在個體的生活目標確立之後才能發展。在群體文化中,個體的追求「力量」這一生活目標被認為是十分重要的,會獲得較高的社會認同。個體永遠不會在任何折衷的目標上停滯不前,而是會不斷根據周圍環境變化進行自我評估,以此來追求超越,並渴望在競爭中獲勝。童年期的幻想中提到的「力量」很明顯地體現了個體內心渴望超越他人和獲勝的這一特徵。
但是,上述解釋並不一定是普遍真理,因為每一個人幻想或想像的深度和廣度存在差異。上述解釋也許可以應用於大多數情況,但仍有例外。例如,有些好鬥的兒童傾向於預見危險發生,處於高度的防禦狀態,有較大的精神壓力,他們幻想的內容會更豐富。體弱多病的兒童由於生活中困難重重,他們會幻想自己擁有更強的力量,並陷入這種幻想狀態難以自拔。在這些兒童成長的某個階段,幻想可能成為他們逃避現實生活的心理防禦機制,或是用於抱怨現狀,從而損害個體心理的健康發展。他們難以建立健康的應對行為,而是企圖通過虛構的想像來改善自己困窘的生活狀態。
個體在為獲取力量付出努力的過程中發展的社會情感,如愛和歸屬感等,在幻想中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童年期的幻想中,很少出現幻想的最終目的與社會情感無關的情況。兒童常幻想成為救世主或英勇騎士,能夠戰勝惡勢力;也經常幻想自己不屬於現在的家庭,有一天,他們真正的父親,實際是某個重要人物會來接走他們。這些情況常見於有著強烈自卑感的兒童,他們或者是經歷過喪親,或者在家庭中得不到足夠的愛和溫暖。他們試圖表現出成年人的一些態度行為恰恰暴露出他們不成熟的幻想,有時一些行為幾乎是病態的、難以理解的。例如,只戴成年人的禮帽、像成年人一樣抽著雪茄,或是想變性的女孩把自己打扮成男孩等等。
批評兒童沒有想像力肯定是錯誤的。有些兒童只是不善於表達自己,或有其他原因迫使他們與自己的幻想做鬥爭,通過抑制想像來獲得一定的「力量」感。也有可能是有些兒童不需要費太大勁就能適應現實環境,覺得幻想是怯懦、孩子氣的表現,不願意與別人分享自己的想法。這些認同容易會被別人誤認為缺乏想像力。
夢境:概論
除了白日夢,我們還需要了解個體在晚上睡眠時夢境的主要內容。一般而言,夜間夢與白日夢有著同樣的心理機制。我們可以從一個人的夢境了解他的性格。從古至今,夢境實際上一直是人類思維活動的主要形式。與白日夢一樣,在夜間夢中,我們需要關注映射、計劃和引導未來生活朝著安全的目標前進的那些夢境內容。相比而言,白日夢比夜間夢的內容更容易理解。我們很多時候認為夜間的夢境內容無關緊要。然而,個體為克服現實困難,爭取未來的一席之地付出努力的心路歷程,都會在夢境中重現。對夢境的分析有助於我們了解個體的心理問題。
同理心和認同感
靈魂不僅能感知現實,還能夠感受或猜測未來。有機體為應對變化中的環境,需要藉助預測不斷調整自己的行為。靈魂中有一種能力能幫助預測,我們稱這種能力為同理心或認同感。人類的同理心高度發達,滲透到心理活動的各個方面。預測未來的必要性是同理心存在的首要條件。一方面,個體因為需要預見、預判或假定發生某種情況後所應採取的行動規劃,就必須學會在事情還未發生前通過思維、情感和知覺進行周密的判斷。另一方面,個體可以通過獲取預測信息,以便能調動更大的心理能量來解決新的問題,或更謹慎地避免不幸結果的發生。
同理心主要表現在人際交往的過程中,知其友方可知其人。戲劇是同理心的藝術表現形式。此外,個體察覺到他人處於危險時,會產生不安。這種同理心可能十分強烈,即使自己並未受到威脅,也會下意識地做出防禦動作。例如:人們吃驚時扔掉手中玻璃杯;在保齡球館,某些球員跟隨球的運動過程擺動身體,似乎覺得自己通過這個動作可以影響球的軌跡;在足球比賽時,看台上的大部分觀眾都會朝向自己喜愛的球隊,或者當對手控球時向他們施加壓力;汽車乘客感到身處危險時,會不自覺地做出踩下剎車的動作;路過有人高空作業的高樓時,幾乎所有人都會產生一定的肌肉緊張和防禦動作;當演講者緊張並中斷演講時,觀眾同樣會感覺到壓力和不安;在觀看戲劇時,我們很容易將自己想像成演員,投入其中的不同角色。同理心在人類社會生活中無處不在。如果去尋找這種「感同身受」的起源,我們可以追溯到一種先天的社會情感。事實上,這種感覺反映出我們與所處世界的聯結,是人類的本質特徵,賦予我們理解自己與他人的能力。
與社會情感一樣,個體擁有的同理心程度也存在差異,這種差異在童年期就會顯現。有些兒童整天抱著玩偶,把玩偶當作真人一樣,和它說話和玩耍;另一些兒童卻對玩偶的內部構造感興趣。如果個體把自己的社會關係從他人投射到無生命的物體上,他的社會性發展可能會完全停滯。此外,有虐待動物行為的兒童完全缺乏社會情感和對其他生物的同理心。同理心的缺陷會導致兒童的興趣集中在對其社會化無價值或無意義的事物上,只考慮自己,無視他人的悲歡喜怒,還會由於無法認同他人導致拒絕合作。
催眠和暗示
在個體心理學領域,對於「一個人怎麼可能影響另一個人的行為?」這個問題的解釋是:這種現象只不過是我們心理活動的產物。社會生活存在的前提是人們彼此之間相互影響。在某些情境下,這種相互影響會變得更為明顯和強烈,例如師生、父子和夫妻之間。在社會情感的作用下,個體會在一定程度上自願接受環境的影響。個體被他人影響的程度取決於施加影響者是否考慮受影響者的權益。當個體感覺自己被傷害時,他是不可能接受他人的觀點的。與之相反,當個體感覺到自己被尊重時,他更願意接受別人的意見。這一點對於教育學有重要的啟示。當我們實施教育改革時,應充分考慮這種人類本能,以及個體與他人、環境關係的基礎,在尊重被教育者的前提下,再考慮教育模式的調整才是恰當的。當個體表現為社會退縮時,這種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影響就會在他身上失去作用。退縮並非偶然發生,而是在個體與環境長時間鬥爭的過程中,他與所處環境的關係逐漸被削弱,直到他公然站到社會的對立面。這時候,想對他的行為產生任何影響幾無可能。可以預見的是,這些個體會對任何試圖影響他的人或事物都持敵對態度。
基於此,那些感覺自己受到環境所迫的兒童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也不會感到快樂,也不會因此改變。當然,也會有例外:有些個體感受到壓力巨大時,在權威的教育者面前會表現出順從,接受權威的觀點。但這種逆來順受的態度是不利於個體社會化的,會使順從者難以適應生活。個體會表現為當無人對他發號施令時,他就不能自主地思考和行動。如果個體發展到成年期仍然遵循這種順從的模式,那麼他甚至會聽從他人指揮去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在犯罪團伙中可以看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實施者通常屬於順從型,而教唆者從不出現在犯罪現場。在大多數屬於團伙犯罪的重大刑事案件中,順從者都只不過是傀儡,在團伙中的地位也無足輕重。盲從在這些個體身上達到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甚至還有不少人為此自豪,認為這是滿足自己野心的好途徑。
在正常群體中,有些人特別容易受到他人影響,他們尊重事實和邏輯推理,其社會情感不會發生偏差。相反,渴望權勢和統治的人很難受到他人的影響。父母很少會抱怨孩子盲從,最常見的抱怨是孩子不聽話。不聽話的兒童常想成為同齡人中的佼佼者,總是致力於打破父母設定的規則。在崇尚美德教育的家庭中,他們會遭到漠視。
個體為權力而鬥爭的程度與他受教育的可能性成反比。儘管如此,大多數家庭教育仍只關注培養兒童的進取心,激發他的雄心壯志。這不是因為欠缺考慮,而是因為整個人類社會崇尚進取心。與人類文明一樣,家庭中也最重視獨占鰲頭、鶴立雞群的成員。在後續闡述虛榮心的章節中,我們將會提出崇尚進取心的教育方法並不適用於群體生活,以及進取心帶來的困擾會阻礙兒童心智的發展等問題。
具有無條件服從特質的個體可通過某種媒介接受環境中其他因素的影響。想像一下自己在短時間內可在他人聲音的引導下做出順從的行為,催眠就是類似的過程。每一個人可能都會說儘管自己有被催眠的願望,但還沒有做好被催眠的心理準備。雖然人可能有意識地抵抗催眠,但人的本能是趨向於服從的。在催眠過程中,被催眠者的行為由他的精神態度所決定,與他所說是否相信催眠無關。如果了解這一點,就不會對催眠產生誤解,認為只有說自己相信催眠的個體才會被催眠。在催眠過程中,常見到一些揚言要反抗催眠的個體,最終都服從於催眠師的指令,這是人的服從本能在起作用。當然,個體的心理準備狀態存在差異,使得催眠結果也因人而異。個體對催眠的心理準備程度既取決於催眠師的意志,也受到被催眠者精神態度的調節。
催眠在本質上與睡眠類似,但它可以由他人的指令引發。只有當個體願意服從催眠師的指令時,催眠才會起效。決定性因素通常包括催眠使用的媒介或被催眠者的性格特徵。只有受暗示性較高的個體才能夠被催眠。催眠與正常睡眠的不同之處還在於:正常睡眠是處於休息狀態,個體不會產生明顯的肢體運動;催眠甚至能使個體根據催眠的指令做出反應。在催眠狀態下,被催眠者只能記住催眠師讓他記住的事情。個體發展出來的多種重要的心理能力,在催眠狀態下是完全不起作用的。被催眠者形容自己只是在催眠師靈巧的雙手指令下運行的一個器官。
那些擁有影響他人能力的人,傾向於將這一能力歸因於神秘力量。在一些邪教的所謂心靈感應和催眠活動中,這些說法成為掩蓋一些人惡行的遮羞布。為了邪惡的目的,他們以催眠為手段來實施反人類的罪行。當然,這並不是指他們的全部表現都是欺騙。有點悲哀的是,人們傾向於相信這些謊稱自己擁有超能力的人。大多數人早已習慣未經檢驗就盲從權威,甘心被愚弄,也不會對這類謊言進行理性的思考。因此,帶有欺騙性質、反人類的催眠活動只會對社會秩序帶來破壞性影響,引發被催眠者的厭惡和反抗。任何一位心靈感應者或催眠師以及他們進行的實驗都很難經得起時間的檢驗。這時,他們經常會求助被催眠者,接受被催眠者的暗示來相信自己工作的價值。不少知名的科學家也是如此,試圖通過媒體來展示自己的能力。
從上述觀點看來,被催眠者實際上是一個被欺騙的騙子,他既在一定程度上欺騙了催眠師,又要服從於自己的意志。顯然,催眠能發揮作用的關鍵不在於催眠師,而在於被催眠者甘心服從的意願。如果個體習慣於理性思考、自己做決定、不盲目相信,那麼他就自然不會被催眠。因此,催眠或心靈感應並不存在,它們只是個體奴性服從的表現形式。
此外,我們還需要探討一下「暗示」這個概念。當個體將他人的暗示置於客觀環境的背景下時,暗示的作用就可以得到充分理解。每個人都不斷地接受客觀環境的刺激,形成多種主觀印象。個體對刺激的感知是持續性的,一旦形成了某種主觀印象,這一主觀印象會持續發揮作用。在他人要求或懇請的情境下,個體所形成的主觀印象會轉化為說服他人的論據或言論,就被稱為暗示。暗示可以使得被暗示者原有的觀點發生改變或得到加強。由於每一個人對客觀刺激做出的反應千差萬別,形成的暗示也風格迥異。此外,被暗示者受暗示影響的程度與他的獨立性密切相關。通常情況下存在兩類人:一類人過於看重他人的暗示,高估並樂於採納別人的暗示,對自己的觀點無論對錯都予以輕視。這類人特別容易受到暗示或催眠。另一類人將他人的任何暗示都視為侮辱,堅信自己的觀點絕對正確,無視他人的暗示。兩種類型都有弱點,前者看似察納雅言並以此為傲,但實際上非常爭強好勝。他們鼓吹開放性和合理性,但只不過是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後者的弱點在於拒絕接受他人的任何觀點或想法。實際上這兩類人都難以接近,與其共事也異常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