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仙傳譯註 · 服閭
【題解】
服閭,傳說中的古仙人,《列仙傳》本文是有關他最早的記載。本文說他經常來往於莒地海邊祠廟中,這表示服閭其人當有修仙之心。有一天,他果然見到三位仙人在一個祠廟中賭瓜,仙人們見到服閭後,讓他挑著他們的賭注—一擔數十個黃白的瓜,然後讓服閭閉上眼睛。等到服閭醒來時,發現自己到了三仙山之一—名山蓬萊南邊的方丈山。《海內十洲記》稱方丈洲在東海中心,方圓五千里,上面群龍所聚,有金玉琉璃宮殿,是三天司命的治所;群仙不想升天的,都來到此洲,接受太玄生籙,這裡的仙家有數十萬之多,耕種的靈芝像水稻一樣畝產;上面還有玉石泉,九源上人為此處宮主,領天下水神和龍蛇水獸。《列仙傳》中,服閭往來於方丈山與莒地,取得方丈山上的珍寶珠玉去賣,可見他因為幫助仙人做事,被賦予了出入仙境的能力。但饒有趣味的是,服閭與其他主角不同,他雖然想修仙,但還是迷戀金錢,甚至盜竊了祠廟的財物。這違背了道教的清規戒律,因此他被神仙判處刑罰,這表明道教嚴禁修仙者作惡。之後數年,服閭的面貌變得更加健壯美好,鬢髮也和往常一樣了。這表明他已經改過自新,這樣才能真正得道成仙。
《抱朴子內篇》引用《玉鈐》說,修煉道術的人如果不修養品德,而只是學習方術,並不能長生不老。而如果做了壞事的話,會被司命神根據壞事程度扣除壽命年歲。人如果想做地仙,要做三百件好事;想做天仙,要做一千二百件好事。但只要做一件壞事,之前的好事就統統不算,要重新積累了。所以做好事不在大,做壞事不在小。即使不服食仙藥,只要不停地做好事,就不會暴死。
服閭者,不知何所人也,常止莒[1],往來海邊諸祠中。有三仙人於祠中博賭瓜[2],顧閭,令擔黃白瓜數十頭,教令瞑目[3]。及覺[4],乃在方丈山[5],在蓬萊山南[6]。後往來莒,取方丈山上珍寶珠玉賣之,久矣。一旦,髡頭著赭衣[7],貌更老,人問之,言坐取廟中物雲[8]。後數年,貌更壯好,鬢髮如往日時矣。
服閭游祠,三仙是使。
假寐須臾[9],忽超千里。
納寶毀形,未足多恥[10]。
攀龍附鳳[11],逍遙終始[12]。
【注釋】
[1]莒(jǔ):古地名,在今山東莒縣,臨黃海。周代為莒國所在地,莒國於前431年滅於楚,後莒地屬齊。秦統一後在此置莒縣。漢沿置,為城陽郡(國)治所。
[2]博賭:賭博。
[3]瞑目:閉上眼睛。
[4]覺:睡醒。
[5]方丈山:傳說中的神話仙山,又名方壺山,詳見《安期先生》篇「蓬萊山」注。
[6]蓬萊山:傳說中的神話仙山,為秦時仙人安期生所居,詳見《安期先生》篇注。
[7]髡(kūn):一種把鬚髮剃光的刑罰。赭(zhě)衣:囚衣,因用赤土染成赭色而稱。赭,紅褐色。
[8]坐:因某事犯罪。
[9]假寐:打盹,打瞌睡。須臾:片刻,短時間。佛教以三十須臾為一晝夜,約合四十八分鐘。
[10]未足:不足,不能。
[11]攀龍附鳳:巴結投靠有權勢的人以獲取富貴,常用於貶義,此處為褒義。
[12]終始:周而復始。
【譯文】
服閭,不知道是哪裡人,經常停留在莒縣,來往於海邊的各大祠廟中。有三個仙人在一個祠廟中以瓜為注賭博,他們看到了服閭,讓他挑著一擔黃色和白色的瓜數十個,然後閉上眼睛。等到他醒來時,發現自己在方丈山,方丈山在名山蓬萊的南邊。後來他往來於方丈山與莒地,取得方丈山上的珍寶珠玉去賣,這樣很久了。一天,他被剃頭並且穿著囚衣,面貌變老,人們問他,說自己偷竊了廟中的財物。之後數年,面貌變得更加健壯美好,鬢髮也和往常一樣了。
服閭遊覽莒地祠,遇仙賭博將其使。
擔瓜小睡須臾間,忽然飛越數千里。
盜竊財寶被毀容,卻不足以太羞恥。
攀附仙人仙山去,逍遙自在周復始。